农村低保对象审核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书

时间:2022-12-11 13:2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规范农村低保运行,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与各村签订本责任书。

一、各村要认真履行农村低保申请申报、协助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查、对象审核与上报、信息录入、建立低保档案、低保证运行等责任;
负责做好本辖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各村要在村部设立社会救助岗,受理或就近办理困难群众申请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业务,并及时把农户申请资料交到镇政府。

三、各村包村干部要带领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对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开展入户调查。2018年6月底前,要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近一年来曾提交低保申请但未通过审核或审批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家庭、因病因学因残因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中享受低保家庭,全部进行一次家庭人口状况、收支状况、财产状况调查,并严格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

入户调查过程中,要运用“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甘民发C2017230号文),对申请对象家庭困难状况进行量化评估。并采用影像或照片的形式,对入户调查家庭状况留影留痕。

在申请对象签订委托书的基础上,将申请低保家庭情况提交县民政救助部门设立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其进行经济状况核查。

四、各村要设立农村低保评议小组。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集中开展民主评议,由镇包村领导主持,以村为单位召开农村低保民主评议会议,宣讲农村低保政策,参加民主评议人员对申请对象陈述的情况和镇村入户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民主评议。镇上工作人员对入户调查的真实有效性作出结论,所有参加民主评议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五、各村当召开村两委班子的专门会议,研究申报社会救助对象。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错保、涌保等问题,按程序集中进行申报。工作人员要逐户介绍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播放入户调查影像。专门会议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镇政府将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县人民政府民政救助部门审批。

六、各村要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两个对象在源头上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兜底保障的五类对象务必做到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七、各村要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经常研究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包村干部定期走访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制度。对因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八、严肃农村低保等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实不细,致使低保对象认定不公平、不公正造成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严禁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严禁二次分配低保资金,严禁不予受理低保申请或对未提出申请的特殊困难对象不关心、推拖绕、遇矛盾上交等现象的发生。本村出现1例以上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的,追究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负责人、包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的责任。

九、本责任书内容的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村委会、镇政府各一份。


推荐访问:责任书 低保 治理工作 专项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