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补缴工作汇报8篇

时间:2023-06-03 09:10: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退役士兵补缴工作汇报

  

  农村退伍兵社保的补缴政策

  农村退伍兵是我国实施脱贫攻坚的关键人群,社保保障是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关键组成部分。我国《国家社会保险法》中规定了农村退伍兵应当参加农村社会保险,由村集体组织和社员自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则,但由于其生活特殊,部分农村退伍兵漏缴了社会保险费,因此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为此,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推出了农村退伍兵补缴社保政策,给予了一定的帮助。

  农村退伍兵补缴社保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凡符合农村退伍兵的退伍、离外、再就业的要求的,可以补缴农村社会保险费,没有最低或最高补缴年限。二是补缴期限是从符合要求的退伍、离外、再就业时间起计算,最长可补缴十年。三是补缴的具体时限由农村集体组织及相关负责人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四是农村集体组织可以设立活动基金,由社员个人自愿捐赠或从集体活动基金中出资,用于补缴农村社会保险费。五是补缴时,村集体组织要严格按照农村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市、县统筹办公室对农村社会保险征收的有关规定办理。

  补缴农村社会保险费,既是一种法律义务,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只有按照所有相关的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农村退伍兵才能得到更全面的社会保障。因此,农村集体组织及其办事人员应该更加重视补缴农村社会保险的工作,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险补贴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集体组织及其办事人员的主体作用,积极帮助农村退伍兵补缴社会保险费,保证农村退伍兵充分享有社会保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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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为了更好地确保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化运行,保障广大农村退伍兵的社会保障权益,政府还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首先,政府应加强对农村集体组织及其办事人员的监督,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险补贴的管理,确保补缴政策得到真正落实。其次,政府应加大补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大众更充分了解社会保险政策,提高农村退伍兵社会保障利用率。最后,对补缴时间推迟的农村退伍兵,政府应提供一定的补贴支持。

  总之,补缴农村社会保险费是农村退伍兵的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补缴农村社会保险费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各地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性,因此政府应加大力度,充分发挥村集体组织及其办事人员的作用,做好补缴农村社会保险费的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公平,保障农村退伍兵的社会保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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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退役士兵补缴工作汇报

  

  关于部分退役?兵补缴社会保险的公告关于部分退役?兵补缴社会保险的公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各级有关要求,我市?2019年部署开展部分退役?兵社会保险补缴?作,绝?部分符合条件?员已按要求办理,但也有少部分?员因各种原因未提交申请材料或已申请未办理缴费。根据上级统?部署,部分退役?兵保险集中补缴?作将于今年5?中旬全?完成,国家将适时关闭养?保险补缴关?。为维护符合条件退役?兵的切?利益,确保圆满完成部分退役?兵社会保险补缴?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适?对象2019年1?21?《意见》实施前,?密市以政府安排?作?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兵,出现基本养?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今未提交申请材料或已申请未办理缴费?员。?、申请和缴费时限申请截??期为2021年4?30?,缴费截??期为2021年5?20?。即?起迅速向所属镇街区退役军?服务站提交申请、办理补缴?续、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同?愿放弃,不再予以受理。三、申请材料1.?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伍政审表等?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3.居民?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4.养?保险本(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在异地(潍坊市外)参保的,须提供缴费证明或个?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5.个?申请表;6.个?申请办理表。?密市部分退役?兵保险接续?作专班办公室2021年4?17?

篇三:退役士兵补缴工作汇报

  

  优抚安置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xx市优抚安置工作情况汇报。10月11日-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佳兰带领内司工委、农工委组成调查组,先后深入到市人武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及单位,采取听、看、谈、访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的优抚安置工作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了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抚安置基本情况

  20XX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创新工作举措,完善管理办法,狠抓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为部队国防建设和我市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XX年xx市被评为省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县(市)”。优抚方面:全市共有优抚对象x人,一般优抚对象x人,重点优抚对象x人,其中:起义投诚2人,参战参核人员x人,“三属”人员x人,老复员军人x人,带病回乡退伍人员x人,伤残军人x人;安置方面:20XX年符合安置条件x人,x人已安置,1人放弃安置,1人考起公路局;20XX年符合退役安置条件的1x人,已安置x人,1人考起xx县武装专干;20XX年符合安置条件x人待安置(其中1人待州安置办安置),自退役安置清零工作以来,安置问题已基本解决。

  (一)优化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xx市高度重视优抚安置工作,尤其是在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实施后,按照省州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法规政策,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抓好工作任务,掌握工作规律,及时发现新情况、拿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推动优抚安置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搞好服务,同时积极参加双拥模范城评选,进一步促进了优抚安置工作法规政策的落实。

  (二)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州市相关文件:1、在落实“一站式”医疗补助方面:与州中医院、市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协商合作,报销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通过优抚医疗救助系统,再次予以医疗补助,同时为伤残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补助x元门诊救助,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年补助x元门诊救助,为x名优抚对象资助20XX年城镇居民保险x万元等;2、在拥军拥属方面:

  利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慰问活动,走访离退休军干、军工、退伍军人、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并发放慰问金,同时为驻xx部队送去猪肉、羊肉、西瓜等生活物质物品;3、在退伍安置方面:20XX年来对x名带安置卡、x名三期士官进行安置,今年还组织x名20XX年退伍士兵参加驾驶、汽车维修、电子商务、烹饪等培训,还建立了退役军人人才数据库;

  4、在其它方面:将符合条件的两参对象65户x人纳入城乡低保,对3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进行资金帮扶,对11名符合相关政策的两参人员解决廉租房,对x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短期疗养,将符合扶贫条件的x户两参农村家庭纳入建档立卡户,还实行对重点优抚对象凭证直接减免收视费等进一步落实了优抚安置政策。

  (三)资金保障到位,创新工作方式。

  近几年来,我市财政相对紧张,但市人民政府对涉及优抚安置对象的经费给予优先保障,并足额发放,今年1-9月为重点优抚对象x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约x万元,为x名在乡年满x周岁退役老兵发放生活补助约x万元;并全面执行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将原农村义务兵标准每户每年x元,统一为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每户每年x元,为16年、17年入伍家庭发放优待金x万元,为x名退伍兵发放选择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x万元;同时在全市开发x个公益岗位,为x名符合就业援助的参战参核人员设立社区巡逻公益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还对两名困难伤残军人安排就业援助岗位;因地制宜在峒河街道龙泉社区建立“退役军人之家”,在马颈坳镇竹寨村建立“退役军人示范园”,引领

  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每年还拿出一定数额编制供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考试等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拥军拥属社会氛围还不够浓重。

  少数部门、单位、人员对拥军拥属、优抚安置工作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到位,再加上对拥军拥属、优抚安置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缺乏长期性、长效性,致使社会拥军优属氛围不够浓重、国防观念不强,退役士兵激励扶助效果不明显,影响了优抚安置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二)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近年来,对优抚对象的救助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还有一定差距,还没有完全让广大优抚对象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尽管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系列措施,但由于地方财政紧张,社会统筹资金少,部分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三)已安置人员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安置在企业的退役人员工资因企业效益等问题不能得到保障,更有甚者没有工资收入来源;符合安置条件安置在政府各单位部门部分的人员,尽管有工资收入,但是没有进编(目前我市有190人),因为没有进编,财政局没有为安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因省级人社部门的缴纳社保系统设置问题,存在逾期以后不能补缴社会保险的问题,还有有空编制的单位没有落实会议纪要优先安排安置人员进编等等,这类人员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四)涉军群体信访问题依然突出。主要问题反映在三个方面,1、两参人员问题:目前我市有两参人员252人,主要反映养老、医疗、优待证发放、提高生活待遇以及城、乡退役人员政策待遇不统一问题;2、身份未能认定问题:*****部队退役人员共71人,25人已享受参展待遇,还有46人要求享受参战待遇,以及高炮70师退役2人、32野战医院1人、广州军区1人不能认定参战身份问题;3、部分60岁以上农村退役士兵问题:要求提高待遇、医疗救助等问题。

  三、几点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借助“七五”普法有利时机加大《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拥军拥属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优抚安置和拥军优属工作的力度:要进一步落实安置政策,要在青少年、现役和退役军人、国家公职人员等群体定期开展为烈士扫墓、献花圈等活动,要在国家公祭日进行公祭宣传革命烈士英雄事迹等等,同时加大对侮辱、毁谤英雄烈士、军人的惩处力度;要加大对现役和退役军人在就医、购票、乘车等优先的保障制度,在适当的领域和特定时期实行免票、免费等制度,提高现役、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自豪感,使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拥军优属氛围。

  (二)要进一步加大财政障力度。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措施,加大社会统筹的力度,逐年增加经费,建立健全财政、卫计、人社、住建、扶贫等单位配合机制,整体提高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救助水平,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的实际问题,完善相关措施,提高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同时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依法依规逐步加大优抚对象保障力度,让他们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三)要进一步明确优抚安置工作。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筹安置人员进编、统筹未进编人员社会保险问题,优先安排安置人员进编,同时针对未进编的安置人员出台相关促进优先进编的优惠政策,督导未落实安置政策接收单位的责任,多方式多途径,逐步解决入编以及社保问题,杜绝不稳定的隐患,同时要教育被安置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择业观,正确面对当前实际情况。

  (四)要进一步细化涉军群体信访工作。涉军群体信访问题,需要地方和军队多沟通多联系,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反映当前涉军群体的实际情况,在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时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思路,统一标准,统一口径,杜绝相关群体的攀比心理;同时也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好对涉

  军上访人员的人解释和稳定工作。

篇四:退役士兵补缴工作汇报

  

  退役士兵医疗保险补缴方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退役士兵的权益,贯彻落实《退役士兵保障法》的相关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退役士兵医疗保险补缴方案。

  一、补缴对象和时间

  本方案针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家安置类、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补缴医疗保险费:

  1、已经结算离休费的退役士兵;

  2、在退役后12个月内未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或落户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

  3、因各种原因未参加退役军人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

  (二)补缴时间

  1、2018年过渡期内,对未参加退役军人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和在退役后12个月内未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或落户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需要在2019年1月31日前一次性补缴至2017年12月31日;

  3、对已经结算离休费的退役士兵,在2019年1月31日前一次性补缴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补缴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补缴标准

  1、国家安置类、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按照个人年收入的5%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或自参保月份起至本年12月份的月均工资。

  2、国家安置类、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已享受法定医保待遇的,只需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医保费用。

  (二)支付方式

  1、国家安置类、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可以直接到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也可以通过银行、邮局、网上银行等方式实现异地补缴;

  2、在银行、邮局、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补缴手续时,需要提前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手续。

  三、补缴后的待遇享受和管理

  (一)待遇享受

  1、经过补缴,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在参保范围内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包括住院医疗保险费用、门诊医疗保险费用、门急诊挂号费等范围内的医保待遇;

  2、参加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需要遵守保险条款和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如实提供各类信息;

  3、退役士兵需要遵守保险诚信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虚假报销等行为。

  (二)管理和监督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退役士兵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及时发布政策和通知,引导退役士兵履行参保和缴费责任;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收取社会保险费用,做好信息登记和保险金收支管理工作;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退役士兵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保证退役士兵医疗保险的正常运转。

  四、补缴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退役士兵医疗保险费的补缴,按照下列划分原则执行:

  2、补缴医疗保险费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取、管理;

  3、退役士兵医疗保险费用的使用,应当遵循“责任到人、保障有度”的原则进行管理。

  1、退役士兵医疗保险缴费后,其费用全部纳入公共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对退役士兵的医疗保障行动进行资金支撑;

  2、退役士兵医疗保险费用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任何违规操作,特别是禁止侵占、挪用公共医疗保险基金。

  以上就是本退役士兵医疗保险补缴方案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退役士兵及其家属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医疗保险政策,享受到更好的医保待遇。

篇五:退役士兵补缴工作汇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汇报材料(共3篇)

  第一篇

  今年以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工作均按时序进度完成。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详见附表。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结合职能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大局。今年以来,为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局结合自身职能,拟定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贯彻意见,待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一是加大扶持力度,缓解企业负担。制定了缓缴困难企业社保费、动用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困难企业稳岗补贴、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企业缴费费率以及调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等优

  惠政策,预计将为企业减负3366万元。二是加大再就业资金补贴力度,促进充分就业。通过发放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等措施,引导技能型人才和各类院校毕业生到本市就业,鼓励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三是加大引导力度,推动全民创业。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可以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对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扩大在铜创业就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范围。

  (二)积极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召开了“全市推进全民创业大会”,对创业(就业)工作先进开展了表彰;分解下达了20XX年创业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增至22家,首次将培育创业品牌、设立创业专项资金、推出新的创业典型等纳入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合力推动创业工作。设立了2100万元的创业专项扶持资金,进一步完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及贷款贴息办法。启动了第三批千人创业扶持计划,选派230名扶持干部与初创型小微企业开展结对帮扶。加大了创业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创业氛围。在全市推广具有我市特色创业服务的“凤凰山模式”。加快推进创业园区建设,就业创业园泰祥分园二期工程主体已完工,与18家企业达成初步意向。积极创新SYB培训方法,引入“诊断式”培训,重点指导帮助学员制订合理的创业计划、特别是创业项目的选择、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创业风险规避等。共举办创办企业培训22个班660人,共有200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617人。创业意识培训25个班1681人。累计

  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33万元,共贴息152.06万元,扶持了177个实体。创业实训基地投入使用。

  (三)有针对性地加强就业工作。在30户重点企业开展了用工情况监测,完善用工动态实时监测体系,为分析判断我市就业形势提供信息支持。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一季度累计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1217万元。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实施“就业援助民生工程”,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与清华大学等12家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将“省市欢迎您来创业就业”的人才招聘广告挂到各高校网站。省移交20XX年离校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推荐就业171人,其他流向75人,完成进度100%;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共216人,其中高校毕业生53人。举办了就业援助、返乡大学生、20XX年春风行动、城乡妇女暨随军家属、退役士兵招聘周等专项招聘活动29场次,组织企业赴上海、甘肃、阜阳、蚌埠五河县等地广泛开展招聘。高技能人才实训工作稳步推进,出台了《关于实施“制造”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的意见》,组织在校生和社会技能人才共669人次参加七个工种公共实训;六国化工丁红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筹备申报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中。出台了《市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积分制审核暂行办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市稳定就业。

  (四)努力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及时准确完成了5.23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人均月增加165.66元,增幅

  13.1%,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达1435.43元。提高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人均增加30元/月。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出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9.12万人,5.44万人领取养老金。市区部分老年人生活津贴在领4543人,累计发放169.56万元。完善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住院病种定额管理相关政策,拟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进一步提了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出台了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审核确认纳入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1.3万人。启动了城镇居民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通过资格认证累计停发养老金309.6万元、追回冒领养老金29.7万元;累计清欠各项社会保险欠费1400余万元;基金定存15.1亿元,利息收入203万元。

  (五)统筹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完成了20XX年市人才需求统计工作,对我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编制了《市人才需求目录(20XX年)》。邀请中科大管理学院朱宁博士开展了《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开展了建立健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的调研工作,草拟了公务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举办了一期公务员考官面试培训班。完成了20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笔试相关工作。完成了全市第二批市直、县(区)机关科级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全市466家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占全市事业单位总量88%。草拟了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实施办法。人才公寓建设进展顺利,草拟人才公寓入住管理办法。对第三批在铜创业就业人才购房给予补贴115万元。

  (六)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拟定了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对县区分解下达了20XX年新增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任务,并将其纳入局系统目标考核体系。目前,全市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76家。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工作,累计收缴保障金3983万元;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共为2962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3199.25万元。

  三、当前形势分析及下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市经济受国内外环境影响形势较为严峻,但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角度来看,总体环境趋好。从前四个月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来看,市场求人倍率为1.6倍,企业招工难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再从前四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来看,五项保险的保费收入比去年同期平均增长了20.06%,扣除缴费基数提高和一次性补缴等因素外,仍有10.18%的增长幅度;在领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同比下降了42.7%;养老保险历史欠费同比下降15.1%,这些都反映了企业用工情况稳中有升。

  关于下一步工作,主要是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严格把握政策,在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围绕促进创业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发挥政策推动创业的倍增效应,重点解决中小企业和创业者融资难、贷款难、政策落实难等突出问题。继续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坚持以重大项目带动创业,加快东方一品大市场等一批服务业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狮子山区被征地农民创业园,并力争成为省第五批农民工创业园;完成铜官山区幸福村创业(就业)一条街建设;建成西联乡农民工创业园。完善大学生创业园功能,力争成为部、省共建的国家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大规模开展创业培训。坚持分类分层实施创业培训,实施“创办企业培训”、“创业实训”和“改善和提高企业培训”等创业培训工程,培育更多的创业者。深化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实施全市创业服务平台搭建办法,确保年内创业服务平台建成,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创业服务的有效机制。深入开展“千人创业扶持计划”,重点帮扶“专、精、特、新”实体型企业。建立完善创业项目库,9-10月份举办创业项目发布和推介会。继续深入宣传创业典型人物和事

  迹,举办“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三是围绕稳定就业开展工作。结合企业用工监测,加强对全市未来用工形势的研判,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推动作用,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开展就业实名制调研,力争摸清全市就业底数。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全面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重点围绕机关、企业和基层三大就业渠道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对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帮扶,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管理。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健全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开展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工程,扩大培训工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推进市技师学院建设。开展全市企业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调查和专家库摸底工作,建立技能人才专家库。依托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和企业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努力改善企业用工服务,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拉动就业跟踪服务制度、重点项目用工需求信息库和紧缺专业人才信息储备库,实现项目启动与就业工作同步进行,破解企业季节性“招工难”。

  四是围绕提升保障水平开展工作。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县区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社区)、村包村民组、村民组包人的承包机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推行基本医疗市级统筹,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办法;推进

  单病种结算,引导参保居民合理就医。落实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的政策要求。完善老工伤纳入基金统筹管理,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开展基金安全防范专项检查工作。加大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和历史欠费清欠力度。做好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力争基金年利息收入突破3000万元。

  五是围绕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努力实施好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工程和“制造”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筹建技师学院,推进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着力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

  六是围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工作。适时发布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工种指导价位和20XX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启动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工种价位调查工作。制定出台推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并开展试点工作。出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园区创建评比活动,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加强特殊工时管理。继续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二篇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本科室围绕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家选拔管理及服务

  年初,根据省厅文件的要求,开展了专家选拔推荐上报工作,全市推荐上报5名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通过向省人社厅推荐申报,使一些具备专业知识和特长的人员,在专业成就上得到了组织和专业权威的认可,调动了专业技术人才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拓宽了培育高端适用人才的新路径。

  2、完成第二批市“1155”创新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团队评选工作。共评选出了15家专业创新创业团队,并报经市人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批准。

  3、参与并开展市人才公寓筹建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带队,赴浙江上海等地考察和学习兄弟地市人才公寓建设情况,撰写了考察报告,拟定《市人才公寓实施方案》,呈报市政府。

  4、参与修订完善了《市学科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使学科带头人在选拔上要求更高,管理更严,服务更人性化。

  5、拟定印发《市在创业就业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落实办[2009]47号和政办[2013]88号文件精神。截止年底,已经完成了第一批次购房补贴申报人员192人初审工作。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今年,国家人社部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出了新的规范要求,我市原有的三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硬件上尚有一定的差距。为确保已有的工作站顺利通过国家评估,在分管领导关心指导下,完成了有色、六国2家博士后工作站综合评估和新设站评估材料和数据的核查、评价、上报工作,目前正在人社部待审中。

  局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条件,让4家有实力也有潜力的企业申报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这是本市开展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以来,一次申报量最大的一次。今年,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启动,全市一次申报了2家。

  2、根据省厅要求,组织做好20XX年度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

  助经费申报工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的“聚丙稀薄膜微结构的分析与表征”被推荐上报。

  (三)职称评审和资格考试工作

  1、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审核并推荐上报省高评会20XX年度全市建设、环保等20个专业218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材料,其中,正高23人。完成了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344人审核,评审通过了279人。工程、农业、艺术、群文、新闻、政工等各系列专业的职评工作有序展开。加大非公企业职称申报指导力度,继续与芜湖、马鞍山兄弟地市选择高职高专院校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开展评审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今年报送10名高校讲师材料委托芜湖市人事局评审。做好有关职称信访举报件调查回复工作,全部信访得到答复和妥善处理,无信访积案。

  2、职称(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职称(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得到加强。全市有2374人报名参加了建造师等29类专业资格考试,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其中30个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材料进行了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会同市人事考培中心和卫生、财政等主管部门,参与了经济、二级建造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卫生、会计等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印发市各专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合格名单。通过文件和网络形式公布企业法律顾问等20多个专业

  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人员名单,办理资格证书812本,为证书遗失人员及时办理补发证书8本。同时,做好市民论坛有关职称考试政策规定、工作进度的咨询答复工作,基本达到社会理解、部门满意、考生认可的效果,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

  3、完成市十年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分析工作。建立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录入人员10648人,高级1237人,正高127人。

  (四)其它相关工作

  1、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市人才茶话会,并提供了相关材料。为拟当选的市第四批学科带头人(31名)颁发了荣誉证书。

  2、落实省厅关于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支援皖北三市七县教育发展2013-20XX年度计划要求,完成了省厅皖北支教来督查对接会,配合市教委完成任今年选派5名教师分别到蚌埠五河、怀远、固镇三县支教。

  3、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发放、登记审核、验证等环节工作。

  4、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在《日报》、《工作》、《信息》、《政务信息》和省厅、市局网站发布宣传和信息稿件8篇。

  6、完成科室人员参加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党性分析评议、OA办公系统培训、公务员通用能力考试考核、市“五五”普法公务员法律考试、廉政风险防范排查、公务员招录面试、单位竞争上岗等工作任务。

  (五)存在问题

  如,全科人员主动到企业开展调研和服务不够,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状况掌握不透,在人才培养和人才选拔等方面,抓具体的事较多,从全局的高度考虑甚少,理论联系实际欠缺。就科室工作而言,有些工作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录入工作、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拖延现象。有些工作也不够细致和精确。

  二、20XX年专技科工作要点

  明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非常关键的一年。从《日报》最近报道的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全市仍继续坚持以快速增长来实现新突破。明年,市委市政府已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全市人才,特别是中高级人才的培养选拔及激励机制等方面,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我们认为,的大发展,大提升,大改变,首当其

  冲的是人才工作进度大提速。按1000个新项目测算,平均一个项目需要10个大学生或专业技术人才,就达到10000人。因此,明年全市人才工作的任务更艰巨,目标更高。专技技术人才是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不可替代的一项重要工作。所以,20XX年,局领导对专技科的要求会更多。

  第三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狠抓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既定目标任务均按时序推进。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至10月底)

  (一)省政府对我市考核项目及完成情况。

  (三)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完成情况。

  我局全员发动,积极开展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工作,能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就业创业方面。

  全民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召开了全市推进全民创业工作大会,实施《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估迎检方案》和《创建创业型城市迎检宣传方案》等方案,完成了省级创业型城市申报工作。出台了《市园区外创业企业房租补贴办法》,推进“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的规范管理,加快县区服务平台的检查验收,完善创业服务网功能,成立了市创业就业促进会创业者分会,深化实施“千人创业扶持计划”,积极筹建“创业铜都成就实业”创业大赛。加大资金扶持,大力推广“整贷直发”模式,将劳密型企业贴息额度由原来的200万提高到了400万。强化载体建设,开辟创业扶持“绿色通道”,掀起全民创业高潮。截至10月底,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37亿元,同比增长209.59%;共组织开展各种创业培训班75期,培训学员2700余人,培训合格率100%,其中750余人实现了成功创业;已建成创业园区(街)21个,成功培育微型企业910多户,带动5800多人就业。

  就业工作扎实推进。深入推进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开展企业缺工情况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失业动态重点报告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不断优化网络招聘,加强基层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全覆盖。组织企业前往外地高校招聘,组团前往怀远、五河等地开展劳务对接,满足企业不同的用工需求。目前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鉴定120余场次,共有1.25万人参加鉴定,1.14万人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共有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800余人参加了电工、钳工等实训工作;市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80余场,6700多家(次)企业入场招聘,提供岗位9.6万多个(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为667家企业开通了网络招聘业务,提供了6100余个岗位信息,为3600多名求职者发布信息。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各项补贴政策。不断加大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扶持力度,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将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纳入省、市民生工程,不断加大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加大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力度。截至10月底,全市新增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1100多人,共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196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6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355人;开展了82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4370人,其中82%通过提升素质实现了就业;共审核发放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补贴220万元、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58万元、灵活就业人员补贴1138余万元。

  (二)社会保障方面。

  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制定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我市于今年5月1日起正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并轨,打破了原先城乡居民受户籍限制和部门分别经办管理的格局。出台《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等系列配套办法,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缴费、待遇、信息系统和经办流程的“五统一”。作为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第一批试点城市,我市按省人社厅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目前已与省直、六安、芜湖等地实现了异地联网结算;与此同时,还积极与安庆相关机构对接,解决了安铜办、安庆铜矿转诊转院结算存在的难题。

  提升了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妥善处理了普济圩农场、有色公司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的遗留问题。细化、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及时准确地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工作,调整后人均月增资147元,人均月养老金水平达到1574元,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标准最高位从现行的230元提高到260元。出台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费用趸缴暂行办法,目前已完成了30多家单位的费用测算,涉及老工伤人员4300余人5900余万元。生育保险覆盖面已扩大到城镇非职工居民。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月676元。

  推进了社保“一卡通”和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完成了金保工程硬件系统升级、城乡居民医疗系统上线使用,启动了全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

  平台软件改造工作。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扎实推进,目前,我市个人信息采集量已达26.36万人,已发放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12万张,申领工作已经步入常态化。不断强化征缴监察措施,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实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社会保障服务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发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及服务民营经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稳定器作用,为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实施降费率、调基数及发补贴等措施“援企稳岗”。截至目前,通过各项措施共为企业减轻负担5937余万元;其中仅失业、生育两项保险通过降费率共为企业减轻负担2185万元,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780余万元。

  社保基金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不断改进基金监管方式,依法对基金预决算、基金征缴和支出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严禁挤占挪用基金的现象,基金整体运行平稳。前三季度,各项保险清欠3200万元,其中清理养老保险欠费2900万元;通过资格认证工作,追回已死亡但未及时申报多享受的养老待遇107余万元,查证87人重复享受待遇30余万元。同时,在确保基金支付的前提下,盘活存量基金,提高基金收益率,20XX年各项保险利息达8105.12万元。此外,我局还对大额医疗保险商业运作情况进行了评估。

  (三)人事人才方面。

  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公寓建设进展顺利,《人才公共租赁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12月份第一批公寓将交付使用。审核发放第四批在铜创业就业人才购房补贴400余万元,并启动了第五批相关工作。开展了企业技师享受政府特别津贴发放工作,蓝盾光电子成功获批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有色火法冶炼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功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序进行,目前已培训新技师237人、高级工2290人。

  持续打造“阳光人社”品牌。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提高考务管理的效率和数据信息的安全保障水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工作规范有序,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技师考评工作运转协调,社会化考试和技能鉴定工作量多面广,考试工作“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的安全形势持续巩固。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功地化解了一场公务员考试舆情危机,得到了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的高度评价。军转安置阳光透明,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扎实有效,持续保持赴省进京“零上访”。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进一步完善,鉴定结果的公信力有所提升。

  不断规范人事管理。规范了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流程,强化公务员培训

  考核工作。出台了行政机关公务员遴选办法,草拟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办法,推进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加强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完成了有色职工总医院998名人员移交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审核审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16家企业865名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退休生活待遇测算工作。(四)和谐劳动关系方面。

  积极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实施用工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规范劳务派遣工作,落实人力资源派遣行政许可。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拟定了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意见,在建筑行业签订了首份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1%、覆盖企业65家、涉及劳动者24000余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出台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在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开展示范。加快推进乡镇、社区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截至10月底,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67件,法定实效结案率达100%;处理农民工拖欠工资案件161起,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1496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282万元;累计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05家企业、7186万元。(五)作风建设方面。

  不断加强窗口建设,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明星”争创活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制、首接办结制。在做好市信访局接访的同时,还在局内设立专门地点,每天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一位科室负责人带班接访,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开展了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办公用房、会员卡专项清理工作。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工作在省厅介绍了经验,并代表我市接受了国家预防腐败局领导的现场检查指导。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存在的困难及20XX年工作安排

  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结构性就业矛盾日渐突出,部分企业存在“招工难”。二是新增就业与转移就业叠加,公平就业和高质量就业压力不断增加。三是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薄弱,劳动者就业技能急需提升。四是确保20XX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费不低于10.82亿元(增幅达16.3%),社保扩面征缴压力大。

  20XX年,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加快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更加公开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推进全民创业工作。完成省级创业型城市绩效考评后续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不断完善我市创业扶持政策,整合就业创业基金,加大配套专项资金投入,推进载体建设,创新宣传模式,组织实施青年创业计划,着重抓好“创业铜都成就实业”创业大赛,积极营造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继续实施降费率、调基数、发补贴及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积极作用等措施“援企稳岗”。开展就业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完善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努力化解产能过剩导致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着力破除就业不公平制度障碍,更大范围地促进社会向上流动。开展劳动者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劳动者素质,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技师学院申报工作。改善用工服务,组织实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省厅要求,稳步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建立重点项目用工需求信息库和紧缺专业人才信息储备库,破解企业季节性“招工难”。

  (三)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成果,进一步修订完善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适度提高报销比例,扩大特殊病种用药范围,加快推进异地结算。探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途径。扩大生育保险

  覆盖面。建立工伤保险“先康复后评残”工作机制。

  (四)统筹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全面落实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规划和“制造”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组织开展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211”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修改完善公务员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修订完善军转干部安置办法,确保军转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平稳有序。稳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阳光工资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体系建设。

  (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适时发布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工种指导价位和20XX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启动工种价位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签订率,推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园区创建评比工作。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检查范围、检查质量和检查效率。继续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加强特殊工时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推进仲裁实体化建设,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六)切实转变机关职能。推进职能转变,实施重心下移,凡是县(区)

  能经办的事项,均分阶段、分步骤下放到县(区)办理。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探索改进养老金待遇领取和资格认证方式,完善异地企业离退休人员服务方式,推动网上经办业务模式及个人权益记录寄送工作。改进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建立医疗、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公开透明、共担风险的新机制。提升基层经办工作能力,组织开展人社系统工作能力提升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中介机构有偿代办职业介绍、创业服务、基金审计等服务性工作。

篇六:退役士兵补缴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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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军人事务局调研汇报

  根据调研要求,我局对调研内容工作方面情况进行了梳理,具体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

  (一)适应性培训工作

  今年是安排部署适应性培训的第一年,现在今年退役的退役士兵正在报到中,待全部报到后,适时组织开展适应性培训工作。

  (二)退役军人思想教育方面

  坚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努力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注入正能量、营造好氛围。一是协调推进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在“八一”建军节前夕组织2017年度、2018年度最美退伍兵党员代表共计20人赴冀南烈士陵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举办座谈会,就如何保持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的优秀品质,如何发挥退役军人党员在经济建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等内容进行座谈。二是有序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开展了“全区优秀退役军人”评选表彰工作,通过逐级推荐、组织考察、初审复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严密组织实施,不断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永葆政治本色、坚守初心使命、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投身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宣传工作。号召广大退役军人以张富清同志为榜样,自觉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广大退役军人投身国家建设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退役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工作

  悬挂各类光荣牌26812个,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25857个,各个医院、车站、银行全部实行军人、退役军人优先,退役军人尊重尊崇地位得到进一步彰显。

  (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区里发过通知,因考虑到退役军人信息涉密,我局未参与到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中。

  (五)发挥退役军人作用方面

  我区积极选拔、培养、推荐素质过硬的退役军人参选村支“两委”干部,带领群众振兴乡村,有8个村的村支书由退役军人担任,5个村的村主任由退役军人担任,有77名退役军人在“两委”班子担任职务,不仅巩固了基层政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还加快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一)“口袋党员”问题解决情况

  为了及时发现“口袋党员”,我区在本次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中对此项信息特别地留意,对发现的“口袋党员”,安排专人热情接待,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转接党组织关系,定期进行谈话谈心,主动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使“口袋党员”彻底感受到党组织“大家庭”的温暖,并用自身实际行动去带动更多的“口袋党员”回归党组织的怀抱。共发现“口袋党员”472名,已全部安排就地落户。在本次全国退役军人贺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动员会中已就此时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党支部建立情况

  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建立了专门退役军人党支部,共计建设专门退役军人党支部11个。

  (三)流动党员摸排和管理情况

  经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我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27360人认真排查,其中党员15030人,流动党员27人。按照无盲点、无遗漏的原则对于从军队退役回来党员都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支部,纳入党组织日常教育管理中,确保每名军队退役党员都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三、信访稳定工作

  (一)信访稳定工作

  1、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涉军信访重点人员稳控。针对我区涉军信访重复访多、上访老户多这一客观规律,组织全区上下各级各单位千方百计地把重点人员盯紧盯牢,我局在政法委2019年年初统计的《桥西区涉军信访重点人员明细表》的基础上,加强与各镇(街

  道)信访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沟通,整理出了《桥西区涉军信访2019年活跃重点人员情况台账》,并积极发放到各镇(街道),实现信息共享。为充分发挥公安系统3道防线的作用,我局积极加强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公安分局的沟通,协调各镇(街道)信访科室和退役军人服务站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的沟通,将符合条件的重点人员身份信息纳入到身份查验范围内并且动态更新,及时得到重点人员动向信息,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对全部重点人员全部落实了“五包一”制度。派出精干人员到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接访劝返,发挥好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2、做好信访活跃重点人员的约访、下访工作。为了切实避免信访人员登记或被劝返后,事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或者思想未能转变从而再次上访的情况发生,我局及时与工作掌握、上级交办的进京赴省重点人员取得联系,通过约访、下访等方式,与重点人员面对面进行座谈,在诉求得到解决的同时,也体现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退役军人诉求的重视,拉近了我局与退役军人的关系,对于诉求符合政策的,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对于诉求过高的,我局耐心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截止目前,共计约访、下访退役军人26人次。

  3、发挥“两站一中心”的吸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区退役军人系统信访事项登记、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复查、回复工作程序,明确办理标准,细化办理流程,实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果必复,查实确实存在政策遗留问题的,抓紧时间按照程序予以解决,对不存在政策落实遗留问题的,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对思想不稳定人员动向密切关注,推动退役军人信访问题就地化解。挑选政策熟悉、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人员担任接访人员,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接访人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将退役军人牢牢吸附在当地。

  4、协调做好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工作。针对涉事在市直部门政策久未落实和移交后仍存在政策欠账的人员存在较大信访隐患这一情况,我局加大了协调力度,8月初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相关涉事部门发函,督促其尽快落实政策。

  5、充分发挥好包联人员作用。进一步夯实包联责任,督促包联人逐一与被包联人见面,密切关注退役军人的思想动态,要求包联人员每月至少到包联对象家中走访1次,重要时段、敏感节点每天至少联系1次,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全面掌握分包人员目前状态、现在位置,确保牢牢吸附在身边。对于包联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信访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包联人员责任。

  (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

  成立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李向东同志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主任云世擎,安置和权益维护科科长张瑞宇、优抚和军休科科长张宏斌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云世擎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核查督办重大信访事项,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做好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和接访组。综合组主要负责来信、网诉、上级或领导转交办等信访事项的登记、梳理分类和向下级转交办和督办;负责对上级或领导转交办、督办信访事项的反馈,以及本级信访部门转交办信访事项的回复;负责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负责答复属于本级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接访组主要负责来访接待,电话、视频接访;负责来访事项的登记、政策解答、心理疏导等工作,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答,由相关业务科室出面接访,对有诉求的信访事项转交综合组办理。

  (三)就业创业工作和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我区实际,首先开展好2019年度退役军人驾照培训、厨师等5个专业的实习实训。认真建立退役军人基本情况统计表、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统计表、适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行业目录3本台账电子版,依托邢台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成立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区;依托冀中工程技师学院设立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依托5家大型企业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基地。积极组织就业创业招聘会,加强与区人社局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招聘会3次,促成退役军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140余人。

  四、保险接续工作

  (一)工作进展

  我局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努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成立了保险接续工作专班,组织召开了工作动员会,聘请市局相关部门领导开

  展了业务培训。前后共计3次安排各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地宣传相关政策,主动与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取得了联系,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全力消除政策宣传的死角死面。实行集中办公、一口受理、统一答复的方式,集中各镇(街道)人员集中办公,有效地统一了政策口径,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统一了政策解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相关科室全员投入工作外,还积极添置电脑,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充实工作力量,有效地保障了工作进度。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避免部分退役士兵因政策不清楚、盲目攀比而出现上访等问题。截止到目前,共受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请3079份,录入社会保险接续系统3079人,完成初审3079人,完成养老保险手续核查3079人,占通过初审人数的100%,完成医疗保险手续核查3079人,占初审人数的100%,认定困难人员19人,录入人数为20个县市区第一名。

  (二)存在问题

  1、根据最新政策,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需要补缴的,完成核查后需要在系统中做留存处理,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再确定是否缴费,故安置到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暂时不能补缴。

  2、部分不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群体和其他群体,出现盲目攀比,形成较大的信访风险隐患。

  3、自费补缴了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无法享受这次保险接续的政策,可能形成信访风险隐患。

  五、信息和视频一体化平台建设

  全区应开通信息和视频一体化平台131个(其中区服务中心1个,镇(街道)服务站10个,村(社区)服务站120个),目前,区服务中心和镇(街道)服务站共计11个已开通,因我区政务外网故障,有9个暂时无法使用,村(社区)服务站的120个因为联通未进行测试,现无法掌握未开通数量。待联通统一对村(社区)服务站一体化平台平板电脑进行测试后,即可发现问题和排除问题,达到全部开通的任务目标。

  六、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0月7日,我局已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上报了《关于申请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作为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并获得批复,下午到省民政厅递交了成立基金会所需材料,得到了准予成立基金会的批复。现在我局正在抓紧时间协调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协调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出具人员兼职的批复,正在协调行管局出具办公场所的证明。

  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于1月31日挂牌运转。全区共建立了1个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0个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121个村(社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332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区委编办已印发了《中共邢台市桥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设置的通知》,明确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副科级主任1名,股级副主任2名,经费形式为财政资金基本保证,现中心已配备工作人员10名,各镇(街道)服务站各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站长1名,站长由各镇(街道)分管副职兼任,现各镇(街道)已按照编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党支部书记兼任站长,由一名村委委员担任副站长,部分退役军人服务站聘用了专职工作人员。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各服务站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学习培训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目标绩效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和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人员等情况上墙公示。均已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创业就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包联情况、重点人员情况、党建工作、信息采集等各项台账,现已正常开展各项工作。我局已按照要求在我区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桥西发布上向社会公布了服务内容。

篇七:退役士兵补缴工作汇报

  

  关于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其中,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政策备受关注。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内容、政策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政策背景

  我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障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和个人原因等多种因素,一些退役士兵没有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导致退役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

  二、政策内容

  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对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者未满15年缴费年限的退役士兵,可以在退役后的5年内,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补缴养老保险。具体来说,补缴养老保险的标准如下:

  1.缴费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进行补缴,即15年。

  2.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进行补缴,即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20%缴纳。

  3.缴费方式:可以一次性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缴纳期限为5年。

  4.补缴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按照国家规定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三、政策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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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政策自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解决了一部分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障问题。通过补缴养老保险,一些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者未满15年缴费年限的退役士兵得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解决了他们的养老保障问题。

  2.提高了退役士兵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退役士兵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为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补缴养老保险政策的出台,让退役士兵感受到了国家的关爱和尊重,提高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促进了退役士兵的就业和创业。退役士兵在退役后面临着就业和创业的压力,补缴养老保险可以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促进他们的就业和创业。

  四、政策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政策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退役士兵对于补缴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不够充分,需要加强政策宣传,让更多的退役士兵了解到这一政策。

  2.政策执行不够规范。一些地方存在政策执行不规范的情况,需要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和管理。

  3.政策适用范围有限。目前,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仅适用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者未满15年缴费年限的退役士兵,对于已经参加养老保险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退役士兵,政策并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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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政策,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退役士兵宣传补缴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内容,让更多的退役士兵了解到这一政策。

  2.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对于政策执行不规范的地方,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3.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对于已经参加养老保险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退役士兵,也应该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让更多的退役士兵享受到养老保障。

  总之,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政策是我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解决退役士兵养老保障问题,提高退役士兵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退役士兵的就业和创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政府的支持下,相信这一政策将会不断完善,为退役士兵的生活带来更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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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退役士兵补缴工作汇报

  

  农村退役士兵社保补缴政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为此,政府已就农村退役士兵社保补缴政策作出相关明确规定。

  一是农民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退役士兵在农村以农民工身份工作的,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申请人在受雇单位备案(或受用人备案)的情况下,可申请补缴所有欠缺月份的养老保险费,不超过3年的未缴农民工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由农村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本地工资收入情况制定。

  二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缴政策:退役士兵在农村以城镇居民或农民工身份工作的,可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申请人在受雇单位备案(或受用人备案)的情况下,可申请补缴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期间(不超过3年)所欠缺的医疗保险费。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本地医疗保险支出水平制定。

  三是工伤保险补缴政策:退役士兵在农村以农民工身份工作的,若因工死亡、伤残、发生职业病或职业性毒物伤害,可按照当地工伤保险政策申请补缴工伤保险费。

  四是失业保险补缴政策:退役士兵在农村以农民工身份工作的,可按照当地失业保险政策申请补缴失业保险费。

  五是其他社会保险补缴政策: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农村地方政府可以针对退役士兵补缴其他社会保险费,如生育保险、护理保险等。

  针对农村退役士兵社保补缴政策,为了科学有效地完成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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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完善,我们应该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各级政府应加强指导和督促,让企业和地方社会更加关注退役士兵社保补缴,鼓励企业自觉纳入社保体制。其次,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并明确相关补缴标准,保证农村退役士兵的社会保障权益。第三,各级政府应制定完善的补缴程序,明确补缴的资金来源,加大补缴款的管理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实施农村退役士兵社保补缴政策,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农村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维护其社会保障权益,更好地满足农村退役士兵社会保障需求,增强农村社会保障网的完善度,建设具有农村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退役士兵社保补缴政策的实施,既是农村退役士兵工作环境的改善,也是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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