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 年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及“最美乡村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1 11:15:05 来源:网友投稿

各校(园)、局直各单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上下紧紧围绕全县教育事业追赶超越各项工作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不断提升教育品质化发展水平,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奋起态势、竞争态势和超越态势,圆满完成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为了巩固提升教育事业追赶超越阶段成果,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县广大干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在全县教育系统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现就有关推荐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推荐范围

(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由各校(园)在领导干部及工勤人员中推荐;
局机关、县教研室、招生办、电教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资助中心在领导干部及优秀工作人员中推荐。

2.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范围:由各校(园)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中推荐。

3.优秀教师评选范围:由各校(园)及青少年活动中心在科任教师中推荐。

4.模范班主任评选范围:由各校(园)在班主任中推荐。

(二)最美乡村教师

评选范围:由镇区农村学校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中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教育工作者

1.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2.能够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认真对待所负责和分管的工作,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经验的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

3.服从上级领导,服务本校师生,在学校管理和建设、教育教学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大局意识强。敢于担当,善于协调,工作中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群众基础好。

(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

1.能够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从教行为符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要求;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学校管理,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师德高尚,尊重学生,爱护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乱收费、有偿家教、校外补课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4.遵循教育规律,实施因材施教,重视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教育效果明显;
业务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在2018—2019学年度期末质量检测中,个人教学成绩位于本学段同学科前1∕3位次。

(三)优秀教师

1.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开展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育方法与手段等方面改革成效显著;

3.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家长、教师对其教学质量评价普遍较好;

4.业务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对学困生教育转化效果明显,在2018—2019学年度期末质量检测中,个人教学成绩位于本学段同学科前1∕3位次。

(四)模范班主任

1.关心爱护学生,服从学校管理,切实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和义务,在班级管理及学生教育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连续担任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开展大家访活动,所带班级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业务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在2018—2019学年度期末质量检测中,个人教学成绩位于本学段同学科前1∕3位次。

(五)最美乡村教师

1.热爱农村教育事业,扎根乡村教育,潜心教书育人,任劳任怨,不计名利,无私奉献;

2.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爱生如子,爱校如家,事迹感人,在教师、学生中有很高威信,深受同事、学生、家长和群众好评,在县域内有一定示范和影响力;

3.教学理念先进,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成绩突出,近三年任教班级教学成绩处于学校领先地位;

4.在镇区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5.工作年限长,工作条件艰苦,工作业绩突出,事迹典型,曾获省市表彰奖励的优秀乡村教师可优先推荐,但已获得过此类荣誉的教师本次不再推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1.违反《泾阳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管理行为要求及工勤人员工作纪律要求》和《泾阳县教育系统科任教师工作行为要求》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一学年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3.两年内受到通报批评或警示训诫的;

4.评选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咸阳市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行为者。

三、评选名额

今年全县计划评选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共184名(各单位指标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待县局综合评审后予以确定;
评选“最美乡村教师”共10名,由各镇区农村学校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中推荐申报1名,县局依据评选条件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本次推荐评选工作由各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采取自上而下,层层筛选,逐级审批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成立机构。各单位要成立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评选细则,逸夫小学要指导分校切实做好本次评优树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材料报送工作。

(二)公布条件。各单位要及时将本次评优树模的类别、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向教职工进行广泛宣传。

(三)推荐人选。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学科教研组或年级组逐级推荐、校委会集体决议等方式,做好优秀人选的拟推荐工作。

(四)单位审核。各单位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拟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提出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内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五)县局审查。各单位拟推荐的先进人选,经过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有关推荐资料上报局人事股,由局人事股整理汇总后,提交局常务会议进行综合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以局长卢玮同志为组长,班子其它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刘文鹏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局人事股负责落实。因此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工作原则,做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推荐,师德及业务不过硬的不推荐,上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不推荐,同时各类先进个人不得重复推荐。今年以来,本单位推荐的市级最美乡村教师和师德先进个人在本次县级相应类别的先进个人推荐时要优先考虑推荐(县局综合评审后已推荐上报到市教育局的除外),在推荐时要向取得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倾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严肃纪律,严格时限。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评选程序,严肃评选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县局审批中,如发现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将取消个人评选资格,且学校的上报名额不予递补,并追究校(园)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评选出的各类先进个人,需认真填写《泾阳县教育系统2019年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申报表》、《泾阳县教育系统2019年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登记表》(各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每位推荐人选需报送先进事迹详细材料一份,要求内容准确、翔实、感染力强,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能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2000字以内。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务于7月26日前报送至局人事股,逾期不报者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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