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时间:2022-12-24 19:5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嘉峪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2019年嘉峪关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全面兼顾发展方针,优化供应结构,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年度嘉峪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719.485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9年度嘉峪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6.085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79.76公顷,住宅用地22.46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17.4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5.0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947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85.270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1.9617公顷。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证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今年开工建设的重点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要,严禁将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盛行业,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

(二)保障住房用地有序供应。结合我市商品房库存与实际购买能力,在适度供应商品住房用地的同时,重点保障棚户区改造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的供应,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支持危旧房改造。

(三)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强土地日常动态巡查,督促企业对低效利用的土地提高土地投入产出,加大闲置土地的清查整治,建立闲置土地查处部门联运机制,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依法坚决予以收回。

(四)强化土地批后监管。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从批、供、用、补、查五个环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供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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