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0年工作计划五篇

时间:2022-12-14 09:3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

2019年,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六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聚焦“时间银行”、聚焦邻里中心建设、聚焦城镇脱贫解困等重点,担当实干,埋头苦干,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民政工作主要成效

1.突出亮点,打造xx“时间银行”品牌。xx区率先全省开展“时间银行”工作,今年又被纳入区政府10个民生实事项目,区民政局举全力重实效显亮点树品牌。一是夯实硬件基础,抓好总行建设。全面装修总行,打造“时间银行”品牌形象,将其设计成具备统筹管理、服务引导、政策推广和宣传推介等四大功能,并同步设立接待区、志愿者之家、健康驿站、支行业务办理区等功能区域。二是完善软件功能,提高应用水平。将“时间银行”手机app与微信公众号的功能进行衔接,与总行硬件建设配套。新增用药提醒、个人健康档案、一键求助等服务功能,实现手机端对工单发布、过程监管以及时间币兑换等管理功能,利用动画小视频、h5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扩大其宣传和影响力度。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动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志愿服务。共招募“时间银行”志愿者7202人,其中登记注册5166人,登记注册志愿服务团队共39个,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志愿服务队伍,共开展公益为老活动4741次,志愿服务累计时长达11.7万小时,开展志愿者专业培训20次,培训合格志愿者共1650人。评选出最美志愿者5人,星级志愿者共108余人,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今年4月,省委书记刘奇视察我区时间银行时给予了肯定,在全省养老工作会议上受到表扬。

2.紧盯重点,打好脱贫解困攻坚战。2019年是脱贫解困三年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区民政局瞄准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和重点任务精准施策、聚力攻坚。一是多措并举,实现精准认定。结合家庭经济核对信息平台,引入第三方评估,对全区特困人员(含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逐一上门入户,采集基本情况、致贫原困、帮扶需求等信息,精准认定把好“入口”。截止11月,共采集城镇贫困群众2255户3370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2161户3270人,特困人员和孤儿90人,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4户10人。二是强化动态管理,助力精准施策。加强对城镇贫困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家庭变化情况,对于脱贫状况不稳定的家庭,坚持做到动态跟踪,实施低保延退政策;
对于通过自身无法改变贫困的家庭,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保障水平,确保做到精准施策,精准管理;
同时,建立和完善科学退出的“出口”机制。截止12月,全区新增最低保障家庭131户206人,停发最低保障家庭296户468人,特困人员停发11人。三是实施社会救助,兜住保障底线。全面落实城镇低保、城镇特困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和提标提补政策。城市低保标准提高60元达670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2元达875元,孤儿生活费提高80元达880元。截止12月,全区累计发放低保金2974.3万元,人均补差554元,补发水价污水处理费补贴42.78万元,发放物价补贴62.83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救助金144.5万元,孤儿生活费12.978万元,临时救助金63.49万元。开展结对帮扶活动,95位挂点干部结对帮扶了120户贫困家庭,帮扶资金达到5.93万元,有效实现了贫困群众兜底保障。

3.破解难点,推进社区邻里中心建设。按照全市部署,突出特色亮点,加快建设步伐,努力建成一批具有xx特色的高品质、高水平、群众称赞的邻里中心。一是自我加压,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5个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再增加4个,在每个街道各建设1个社区邻里中心。成立了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社区邻里中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邻里中心建设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出台《xx区关于优化调整社区规模布局工作的实施方案》、《xx区关于加快推进“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圆满完成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将全区98个社区优化调整为90个社区,9个社区邻里中心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整合资源,积极完善“5”项服务。利用社区现有“5项”资源,精心打造邻里中心的养老服务站、幼儿园、卫生服务站、生鲜便利店、文化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形成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三是创新特色,不断丰富服务内容。融入志愿服务,每个社区邻里中心均建立“时间银行”开展结对帮扶为老志愿服务;
实施课后托教,每个社区邻里中心均开设了“三点半课堂”解决家长们的后顾之忧;
开展“时间银行·幸福食堂”配餐送餐服务,解决老人用餐难问题;
引进生活超市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品种繁多、价格亲民的商业配套服务;
引入章金媛爱心奉献团、德济爱民公益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失独家庭活动。

4.关注热点,协调推进各项民生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老有所养、逝有所安、难有所帮等问题,把养老、殡葬、婚姻收养等群众关切的民生事项办好,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是在绿色殡葬专项行动中稳推进。发挥红白理事的作用,共悬挂宣传标语214条,劝阻、引导群众文明办丧、祭祀152起;
共整治散埋乱葬坟墓3147穴;
为全区283名困难人群实行免费火化,共报销经额7.7万元。二是在养老服务工作中强保障。推动城企业联动合作,确定江西天同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我们的战略合作企业;
在全区推动开展“幸福食堂”服务,重点保障空巢、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用餐问题;
做好全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五类老人摸底排查和对其中失能老人进行评估工作;
继续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截止11月,共为15580人发放高龄补贴1951.14万元;
开展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三是在婚姻登记管理中重规范。截止11月,共结婚登记2804对,离婚登记1548对,补领证件1531对,为1721对新婚夫妻进行结婚颁证仪式,为1453对夫妻进行婚姻家庭辅导。四是在社区建设和地名管理工作中出成效,做好各镇、街道、管理处及村(社区)挂牌理清工作,举办全区2019年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和社会工作实务能力提升培训;
完成了青山湖西岸新规划15条道路命名编制工作,受理并命名住宅小区5个、建筑物2个。推进地名成果转化,完成了政区图,地名图、录、典、志,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和地名故事的初稿。五是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树典型。年检社会组织60多家,开展全区社会组织“双争创,双争当”活动。六是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中展温度。春节期间,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共发放棉衣148件、棉被178床,食品30余份。做好了流浪人员返乡及安置接收等工作;
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33人次共17.5万元,开展贫困助学活动,救助7人共3.5万元学费;
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共发放两项补贴329.1万元。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一)聚焦主题教育,把激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推进民政事业的强大动力。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体现新担当、新作为,全力推进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聚焦脱贫解困,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起到兜底线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我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着力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强化动态管理,通过收入核对和引入第三方评估,实现精准认定;
加强宣传教育,转变贫困户“等靠要”思想,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推进城镇贫困群众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帮扶工作成果,全面实现我区城镇脱贫解困目标。

(三)聚焦养老服务,擦亮“时间银行”养老服务品牌。积极推动“幸福食堂”养老助餐服务,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行动,实施“政府购买”补贴困难老人。认真落实《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强化居家养老服务;
研究制定《xx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主要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人多层次、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至2020年底,实现全区行政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打造具有xx特色的健康养老服务高地。

(四)聚焦绿色殡葬,实现殡葬改革目标。继续以惠民殡葬减轻群众负担,以移风易俗转变传统观念,切实解决好殡葬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持续不断地推进殡葬移风易俗,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特别是教育党员干部转变传统丧葬观念,抵制陈规习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进行文明治丧,开展文明祭扫;
对于在公共场所的丧葬陋俗行为,坚决予以制止。锲而不舍地推进坟墓整治工作,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下,继续强化政策、组织和资金保障,坚持殡葬惠民、疏堵结合和殡葬便民,确保“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全部整治到位,实现殡葬改革目标。

(五)聚焦社区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努力做好搭建社区基础平台、培育社会治理主体、推进基层自治等工作。全面完成22个社区邻里中心建设任务,做好央企社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扫尾工作,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六)聚焦公共服务,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抓好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做好“三沿六区”坟墓迁移和丧葬陋俗整治工作,提高全民遗体免费火化报销费用;
落实好高龄补贴、居家养老服务卷、全民遗体免费火化、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及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等惠民养老政策;
抓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社会组织的评估活动,对评估在4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在政策给予扶持,在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上给予优先。打造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进一步推进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的“三社”联动;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关爱困境儿童、流浪儿童活动。加强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帮扶工作,杜绝病亡、饿死街面的流浪乞讨人员;
进一步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服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等拓展性服务,打造一流婚姻登记服务窗口。

【篇二】

一、2019年民政工作实施情况

(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构建多层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1.着力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根据《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要求,联合县财政、县扶贫办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的通知》(会民发〔2019〕7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将我县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43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即城市低保一类对象由43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城市低保二类对象由360元/月提高到430元/月,城市低保三类对象由310元/月提高到380元/月;
从2019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3480元/年提高到3960元/年,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全额兜底对象)由290元/月提高到330元/月,农村低保二类对象(含差额兜底二类)由210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农村低保三类对象(含差额兜底三类)由150元/月提高到160元/月;
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60元/月和210元/月,均已实现按月发放。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461户687人,已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18.8万元(含5-11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7.3万元);
农村低保对象3638户6039人,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703.18万元(含5-11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63.95万元)。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63.5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25.9元,超额完成全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

2.上半年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显著。为我县城乡居民发放1-6月医疗救助资金763人次116.8474万元。

3.积极落实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残困难人员参加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的方式进行了全额资助,共计资助1571万余元;
于5月份、12月份分别下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460万元、610万元,大力缓解了全县贫困群众因突发性、临时性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性的家庭困难。

4.特困供养保障有力。为加强对我县12所乡镇敬老院的安全管理,我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对敬老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两轮检查,民政部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将安全生产检查纳入常态化。自2019年1月1日起,将特困分散供养对象供养标准由4420元/年提高至7200元/年,特困集中供养对象供养标准由6708元/年提高至9600元/年,全县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照料护理费用分别提高到2000元/年、3000元/年、5000元/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928人(含城市特困供养10人;
农村集中供养174人,农村分散供养744人)。全年发放特困供养对象资金792.6万元(含5-11月价格临时补贴9.6万元)。为特困供养对象购买了住院期间的照料护理保险,有效地解决了特困供养对象后顾之忧。

(二)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1.地名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地名录典志的编纂工作。目前正抓紧数据合拢和收集,预计2020年完成市级编纂任务和本级编纂工作。

2.大力推进对县城扩容提质后的道路、桥梁、广场命名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局班子会研究、向领导汇报、公示等形式,形成了《xx县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命名方案(送审稿)》,经7月3日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于9月12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全县新命名道路25条、广场6个、桥梁6座。

3.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根据xx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2019年平安建设考评细则》精神和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县圆满完成了与洪江市边界联检工作。一是出台了《xx县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界线管理机构,落实边界管理人员,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任务列入边界联防联治和边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内容容,做到管理队伍健全,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处处到位;
二是制定了《xx县民政局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详细明确了工作内容、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落实等;
三是健全机制,确保边界地区社会的长期和谐和稳定。建立了走访对话制度、纠纷排查制度、纠纷应急处理机制、边界联防机制、文体联谊制度、界线管理信息通报制度,为我县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积极推进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为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一是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制定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以人为本,积极参与,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的通知》。

5.深化村(居)民自治工作。深入开展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工作,大力提升居民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民主自治意识。通过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章程、居规民约、依法治社区规划、民主评议制度、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形成社区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建制、以制治居、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实现了全县社区综合服务站和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全面覆盖。于9月新成立了连山工业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着力解困,严格管理,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1.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努力创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严格程序,持证上岗,亮证服务,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提高信息化建设保障水平。8月底,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xx省统一电子印章印模采集工作。扎实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于9月5日出台了《xx县关于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入数据库,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行为。9月起,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的通知》要求,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当面向所有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信用风险提示,请当事人签名确认并按指纹,登记完成后,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告知书与其他婚姻登记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76对,离婚登记908对,补领证件342对,出具证明、查档519人次,婚检1514对,办证合格率达100%。

2.积极主动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全年共救助来自全国各地的流浪乞讨人员1025人次,救助资金14.1万元,遣送流浪救助对象25例。

3.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自1月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由660元/年分别提高到720元/年。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74.19万元。

4.着力提高孤儿保障标准,加强弃婴收养管理工作。现有孤儿80人(散居孤儿),孤儿供养标准(散居孤儿)由800元/月/人提高至950元/月/人;
集中供养孤儿由1200元/月/人提高至1350元/月/人,全年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95万元。全年共计办理弃婴收养手续21例;

5.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对县城未成年人保护对象实行建档建册,跟踪回访。在全县设立了2个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中心,有2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试点村儿童之家,分别为连山乡连山村、大坪村;
各村设有主任一名,辅导员一名,专门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进行全方位的梳理帮助。

6.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全县离退休干部开展“重阳节”等相关老年活动,扎实开展敬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7.慈善募捐工作。全年共计销售福利彩票1633万元。

8.积极落实慈善救助政策。全年共募集慈善资金28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受洪灾毁损公路的修复;
对贫困户受灾毁损的入户道路维修;
对在校困难学生的助学及加强对贫困村的公益事业发展等。加大慈善助学力度,选送了6名贫困应届初中毕业生赴扬州商贸旅游学校、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学习专业技能,为其免除了学费、生活费、往返交通费等学杂费,大力缓解了贫困家庭教育支出压力。

9.加强革命老区建设。于9月启动对《xx县革命老区发展史》的编撰工作,成立了《xx县革命老区发展史》编委会,即将全面完成编撰出版工作。争取老区常规项目4个,争取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农村基础建设。

10.大力提高社会组织管理力度。全县现有社会组织102家(不包括备案类),其中正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0家,社会团体72家。按照县“两新”工委要求,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已纳入党建基数的社会组织40家,单独组建党组织25个,联合组建党组织3个,覆盖13家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管,与教育、公安、发改、人力资源保障、食品药品监督、消防、林城镇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xx乐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签订了《xx县2019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合同》,全面开展对本县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孵化活动,目前已正式入驻6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正在孵化2家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11.助力脱贫攻坚。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局领导班子联系村责任制,积极参与“四支队伍集村部”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干部职工在青朗侗族苗族乡蛤蟆塘村联系帮扶2—4名扶贫对象,每名干部职工每月至少下村一天,对扶贫帮扶对象进行政策宣传,帮助其制定扶贫帮扶措施,发展生产,巩固脱贫成果。三是重点抓好“同标准”、“双纳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
主动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12.大力推进“五化民政”创建工作。在人本化方面,加大民生资金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建设资金,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及附属设施、公墓区一期项目建设;
引进了医养结合“民康医养中心”项目。在法治化方面,聘请了法律顾问,不逾法律红线,不触法律底线。在标准化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领域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根据实际研制内部标准,构建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标准化工作队伍。联合县财政、县扶贫办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的通知》(会民发〔2019〕7号),实现了民政重点业务领域和机构管理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在信息化方面,以电子政务网为依托,以民政专网为平台,积极搭建民政数据信息平台。在社会化方面,为切实提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我县18个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于5月10日挂牌成立,各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均已到岗开展社工服务;
推进"三社"(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联动,组织“三社”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周,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四)保障民生,求真务实,快速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接收社会老人52名,特困对象4人,优抚对象3人,大力缓解了我县养老服务领域难题。严格养老服务机构制度管理,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2.大力推进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及配套设施、公墓区项目建设。县殡仪馆主体工程已完工,于6月18日已进行预验收;
火化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已于8月22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83%的工程建设进度。公墓区一期项目已于11月22日开工建设。

(五)大力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引进xx章波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公建民营”的方式承载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康复和托养、失能失智老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治、康复、安置,以及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服务需求,提供普惠性的养老服务包。该项目计划引资2660万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选址为原岩头乡政府大院,于9月20日已签订项目协议。现该项目已进入提质改造装修阶段,拟于2020年试运营。

二、当前民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县是贫困山区县,贫困人口多,县级财政相对困难,无力对民政事业投入更多资金,一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与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差距还很大。二是民政业务基础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2020年民政工作计划

(一)大力提升社会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

1.强化社会兜底保障,助力脱贫奔小康。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保障标准。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升精准救助水平。

2.加强特殊人群救助体系建设。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继续落实和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继续做好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信息排查和救助管理。加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着重抓好巡查、甄别、管理和遣返环节。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充实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健全孤儿保障制度,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统筹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建设。

3.加强福彩销售站点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福彩发行费和公益金使用管理,提升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率。引导各类慈善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二)着力增强社会养老服务能力

以“民康医养中心”招商引资项目为依托,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重点推进养老机构的建设。拟对入住率较低、交通不便、硬件设施较差的敬老院进行整合;
拟新建一所拥有100张养老床位的中心敬老院;
加快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提质改造。

(三)推进基层治理方式创新

进一步健全村(社区)自治章程、居规民约、依法治村(社区)规划、民主评议制度、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形成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建制、以制治居、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全面推广“全能社工”队伍打造工作,充分发挥社工服务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大力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健全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

(五)提升专项事务服务水平

1.加快民生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重视支持,加快推进殡仪馆、火化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
完成救灾物资贮备仓库建设;
完成公墓区建设,大力推进殡葬制度改革。

2.开展区划地名和婚姻、收养工作。完成地名录典志的编纂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依法开展弃婴收养工作。

(六)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1.加强廉政反腐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成效。切实筑牢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做到有效预防民政腐败。

2.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落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3.加大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正确使用、有效管理、安全运行。

(七)积极开展“五化民政”示范县创建

深入开展人本化、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的“五化民政”示范县创建工作。以“五化”民政示范县创建为契机,推动加快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确保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力,逐步实现民政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篇三】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下,市民政局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民政工作“三最一专”职能,顽强拼搏,奋力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健全高效。一是稳步开展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合理提高全市低保标准,完成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工作。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累计新增低保对象733户1686人,累计退出1141户2475人,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集中开展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截止10月,我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159户12286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626.44万元。二是有序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对2014年至今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回头看”,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实施低保、特困保障救助人员进行精准衔接识别,截至10月,全市共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贫困户648户1627人,累计支出资金515.54万元。组织各区开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做好部门信息共享。认真抓好脱贫攻坚大比武工作,荣获全市脱贫攻坚大比武第一名。三是有效落实民政救助工作。做好特困供养工作,落实特困供养服务协议,按照比例要求为敬老院足额配备工作人员111人。完成特困供养标准提标工作,支出照料护理费153.9万元。抓好临时救助工作,累计临时救助2930人,发放救助资金213.94万元。及时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4.3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186.33万元。四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发放物价补贴399万元。选取1000户家庭作为调查样本,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调查工作,为将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延伸提供了样本依据。

(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一是不断加强基层治理制度建设。出台《海口市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职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有效厘清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大力推行大社区综合服务新模式。深入贯彻落实“大社区”综合服务新模式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秀英区长流镇美德村、xx区凤翔街道桂林社区“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着力构建各具特色的大社区综合服务模式。三是全面开展村规民约清理规范工作。坚决修改或删除村规民约中违规条款,制定抵制陋风陋习和约束性条款,丰富村规民约时代内涵,加强舆论宣传,征集申报优秀村规民约范例,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

(三)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一是大力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在全市设立4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投入运营74家日间照料中心,初步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城乡全覆盖工作。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重点项目建设,新建海口市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对33个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推动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发展,完成7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4家住养型养老机构和22个镇敬老院与就近医疗机构的签约工作。二是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大力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着力解决9类突出问题,推进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加大对养老机构的资金支持,向16家养老机构拨付120.63万元补贴资金,安排404万元支持普亲第二老年人养护院二期、金福源老年公寓西海岸院区等2个项目建设,有效降低养老企业建设运营成本。5月,我市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第一批试点城市,金福源老年公寓和海南普亲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被批准为城企联动合作企业。三是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事业创新模式。全力推进城乡社区长者饭堂助餐试点工作,全市25个城市社区和14个乡镇长者饭堂相继投入使用,基本形成“社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助餐服务圈。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市社会福利院失能老年人养护区和16家农村敬老院委托给养老机构或社会组织管理,有效提升公办养老机构专业化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12349”平台升级改造,高水准打造海口市“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持续强化。一是确保清明节安保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围绕“文明祭扫,绿色殡葬,平安清明”的主题,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准施策,累计接待祭扫群众24.9万人次,车辆5.35万台次,无人员伤亡,无火灾事故,实现了“零差错、零事故、零伤亡”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大地名规范管理力度。投入500万元经费,先后完成65条新建道路命名,全国第四轮市县级行政界线联合检查,以及624块村牌、150块路牌的设置安装工作。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海口市民政局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先进集体。启动海口市地名提升计划和地名标识升级改造试点工作,与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探索推进符合自贸区(港)需要的地名工作新格局。三是抓好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全面启动绿色殡葬改革,严格执行火葬政策,将惠民殡葬补贴覆盖全市户籍居民,截止10月,火化量为2637具,累计发放惠民补贴资金82.2万元。建立海口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起草《海口市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方案》,稳妥推进殡葬区划调整。大力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殡葬巡查执法20余次,完成市殡仪馆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四是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市人文生态纪念园和4个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完成选址工作,预计明年区级公益性公墓一期建成并投入使用。五是做好社会事务性工作。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及时劝导和主动救助力度,共救助各类人员1947人次,跨省护送150人次。严格落实婚姻登记法规,启动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共办理婚姻登记401对。

(五)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整体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机构、老年人福利院、老年医护服务中心、孤儿生活楼、电力改造等项目建设,目前,孤儿生活楼已投入使用,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和老年人福利院已完成竣工初步验收。二是不断提高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关爱保障水平。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累计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329.41万元。健全完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共办理孤儿国内收养登记22件。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福利保障工作落实。夯实“明天计划”及养治康教置一体化服务工作,接收孤儿23人,孤老孤残5人,办理收养6人,养治康教置一体化服务共计16520人次,完成“明天计划”手术4例。合理分配中央福彩公益金,审核设立24个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截止10月,我市销售福利彩票共计4.6亿元。四是大力促进慈善事业有序发展。举办“中华慈善日”活动,累计募集善款863.95万元。投入1123万元,开展“长者饭堂”“关爱特困单亲母亲”等9个慈善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六)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城市社区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以“社区通”手机终端为基础,不断采集更新网格人口、房屋数据,截止10月,共录入人口信息177.6万条、房屋信息102.4万间,为实现“智慧海口”平台提供了数据支撑。二是“12345+网格化”模式进一步推进。发挥社区网格员人熟地熟优势,积极主动发现基层问题,通过联勤联动机制上报12345热线办件,一线化解基层矛盾。截止10月,累计处置办件8.2万件。三是城乡网格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推进。升级改造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系统,有效推进城市网格运行管理模式向农村地区延伸,目前,农村地区共划分2174个网格,招录农村专职网格员665名,真正实现城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四是网格员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注重网格员队伍建设,组织网格员业务培训4500人次,帮助15名网格员通过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考试,有效促进社区网格员工资待遇按照社区居委会委员标准落实。

(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正规有序。一是加强社会组织成立审批登记。严格依规履行社会组织审批登记职责,截止10月,共完成社会组织登记43家,市本级累计登记社会组织881家。二是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完成前期选址和方案设计工作。下拨1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对18家积极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奖励。投入120万元,募集海口市居家养老公益创投项目,5个项目获选。开展海口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年活动,起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等制度文件,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三是发动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活动。开展“新春扶贫·爱暖椰城”公益慰问活动,对400户贫困、残障、留守儿童等困难家庭进行慰问。发动海口阳光义工社、海口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海口市电子商务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扶贫、创业扶贫、电商扶贫工作,成为“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举办2019年海口市社工及志愿者参与扫黑除恶暨禁毒工作专题培训班,帮助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提升开展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的能力。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低保兜底。加强与教育、卫健、住建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沟通,牵头抓好“两项制度”衔接和“三保障一扶持”工作。全面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成果,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水平,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二是持续深化全市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深入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聚焦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着力破解救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堵点”“难点”问题,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二)创新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一是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和“四议三公开”民主决策工作落实,着力强化村务民主监督和补齐民主协商短板。二是持续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完成秀英区美德村、xx区桂林社区两个大社区综合中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大社区综合服务新模式。悉心指导秀英区抓好“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工作,确保2020年底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三是不断优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网格信息化应用与海口“城市大脑”数据平台融合,逐步实现网格信息数据共享最大化。积极推进网格化工作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努力实现城乡网格信息化服务管理一体化。

(三)持续促进养老服务事业提质增效。一是不断加大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增加政府财政资金投入,逐步放宽服务对象准入条件,增加养老机构受惠面。出台养老服务事业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发展力度。二是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4个区各建设1家规范化、标准化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29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对5家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三是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信息化服务能力。完成“12349”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求助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打造“互联网+”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四是注重抓好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通过经常性组织助老员培训,以及招聘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充实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不断提升全市养老服务业的质量水平。

(四)稳步推进社会事务工作深入发展。一是有效推动殡葬改革取得显著成果。大力推进全市“1+4”公益性公墓建设,着力破解殡葬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加大绿色殡葬宣传引导力度,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开展长期深入的宣传,逐步转变群众落后的丧葬观念。指导基层建立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协作,推动解决一批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二是大力推进全市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区立足现有条件,完善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婚姻调解、法律咨询等相关功能,改进婚姻登记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探索地名标识智能化建设试点。与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紧密配合,着力打造一批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智能化地名标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助力城市发展。四是继续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人脸识别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救助管理效率,增加寻亲成功率。

(五)认真做好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加快全市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进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医护服务中心、精神病人福利机构、电力改造等项目建设,完善社会福利机构保障功能。出台《海口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对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实施公建民营,力争将海口市社会福利院建设成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的示范点。二是健全完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对象关爱服务规程,加强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儿童关爱服务内容,提高关爱服务水平。三是大力促进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加大慈善公益事业宣传力度,开展好2020年“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大力指导慈善机构健康发展。

(六)切实抓好对社会组织的培育监管。一是完成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投入300万元,在xx区文化活动中心建成一所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引入成熟的支持型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孵化培育一批与海南“一区一港”建设相配套的社会组织,为政府转移职能提供更多的承接主体。二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年活动。针对我市社会组织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出台更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建立“互联网+”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打造海口市社会组织综合服务云平台,促进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四是开展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大赛、“十佳”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评选等活动,提高社会组织业务能力,整合社会组织智力资源,传播社会组织优秀项目。

【篇四】

2019年,xx区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抓关键、求突破,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开启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年内,重点完成了城区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居)自治、村(社区)业务用房的新扩建和维修、社区惠民资金项目建设、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区域边界勘察、特困与孤儿供养、城乡低保、慈善、救灾救助、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高龄津贴和老年人优待、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村(社区)减灾准备认证、社工等民政方面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完成工作情况

(一)强基础补短板,提高低保覆盖率。按照自治区、xx市关于脱贫攻坚低保兜底的有关要求,截至2019年11月25日我城区农村低保已纳入12628人占农村人口的4.11%,超额完成了自治区、xx市既定覆盖率4%目标的0.11%。一是城区高度重视。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着力推动社会救助兜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部署、督促和检查,并对全城区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工作作了重要批示要求,确保全面完成自治区和xx市下达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覆盖率任务。二是加大宣传培训。举办了2期低保政策全覆盖专题宣传培训班,重点就自治区、xx市最新出台的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和新要求进行了培训,各帮扶单位、各镇、各村(居)等相关领导干部7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并投入了3.6万元经费以短信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发送低保政策宣传知识66万条,利用进村入户之机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3000多本(册),切实做到低保政策家知户晓。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加快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进度改革,方便群众办事,今年6月开始,将城乡低保等各类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各乡镇,进一步优化了群众办事流程。三是全面深入排查。重点对2018-2019年退出低保范围的对象,因老、因病、因残、因学等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特殊困难家庭和贫困边缘户等困难家庭进行排查,并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基本情况摸底。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深入开展低保扩面大排查。四是加强经费保障。为确保社会救助攻坚活动顺利开展,今年7、8月城区财政分两次分别下达追加各镇社会救助专项工作经费共12.74万元,基层工作经费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以民生为抓手,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巩固,保障范围不断延伸。一是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xx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有关新政策、新要求,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69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4600元/人・年,截止2019年11月,xx区城市低保户262户445人,农村低保户4461户12374人。1-11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786户次2540人次145.57万元,月人均补助580元,保障人数占城镇总人口0.99%,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2人4.01万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7800户次70327人次1753.43万元,月人均补助253元,保障人数占农业人口4.11%,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116人112.55万元。二是落实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根据特困人员自理情况,供养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个救助标准,城市特困供养全自理每月享受特困供养金966元;
半护理每月享受特困供养金966元和护理补贴金504元共1470元;
全护理每月享受特困供养金966元和护理补贴金1008元共1974元;
农村特困供养全自理每月享受特困供养金652元;
半护理每月享受特困供养金652元和护理补贴金504元共1156元;
全护理每月享受特困供养金652元和护理补贴金1008元共1660元。截至今年11月,全城区特困人员在册1492人,1-11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16621人次1008.04万元;
特困人员护理补贴2573人次224.64万元,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557人34.25万元,发放春节慰问金1557人46.71万元。三是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进一步规范了临时救助对象和范围,提高了救助比例,一次性临时救助最高提高到5万元。2019年1-11月,全城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84人次22.11万元;
医疗救助1058人次36.62万元(注:今年医疗救助数据统计时间为1-3月,4月以后已移交城区医保局)。四是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自治区、xx市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低保资金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风险点;
排查是否符合低保保障条件,是否与经审批应发放金额一致,是否属于重复发放资金等问题,1-11月,对因故或转入特困供养或家庭财产、经济收入等原因发生变化而停保了138户348人,同时对符合低保条件的2279户7296人新增纳入了低保体系加以保障,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五是聚焦特殊群体更多关切问题。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的指示精神,从今年10月开始,我们在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用脚将冰冷数字转变为温情服务,用心将基本保障转变为幸福守候”的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两用两转”活动),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困难群众虽然领取了各项救助补贴但生活质量并不高或因其他原因无人关注,无人解决,没有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与温暖的问题。通过开展“两用两转”活动,截至11底,我们共为1125名困难群众现场解决了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老等返贫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困难群众满意度。

(二)以普惠为目标,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投入32万元推进智慧城市“互联网+医养”暨“一键通”呼叫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城区5类老人提供智慧服务,并引进了太和自在城有限公司对蒲庙镇红星、新兴、那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社会化运营,为城区6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精神慰藉、保健康复、文体娱乐、人间膳食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了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加快推进城市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了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兴望护老院,对蒲津社区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社会化运营与管理。目前,服务中心日均服务城市老人30人,提供午休床位24床/日。三是加快推进民政福利园建设进度。目前民政福利园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立项、选址(蓝线图)、用地预审、初审、规划设计、征地拆迁补偿签约等前期工作。11月14日,经城区政府协调会,为加快推进民政福利园项目建设进度,建议该项目由城区城投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进行建设经营,并尽快与我局做好对接工作。四是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以那楼镇敬老院为中心,对全城区5个乡镇敬老院整体打包委托经营的方式进行公建民营改革。去年公建民营公开招投标流标后,经上级部门穿针引线,目前正在与第一养老院和金桥养老院洽谈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事宜,同时做好由xx区社会福利院代管模式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以保障为基础,促进福利慈善发展。一是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实留守儿童保护机制,强化留守儿童信息系统管理,截至今年11月全城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093人,困境儿童88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980人,由亲戚朋友监护201人。做好孤弃儿童保障工作,目前全城区孤儿在册49人(其中:福利院集中供养28人,散居供养21人),1-11月累计发放孤儿保障金58.76万元,办理国内收养登记关系5例、涉外收养登记关系2例。二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强化“两项补贴”的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和应退尽退。截止今年11月,全城区共有2120名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861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9852人次计118.48万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098人次216.69元,两项共计335.17万元。三是做好老年福利工作。高龄津贴覆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截止今年11月,全城区共有80-89周岁高龄老人6272人;
90-99周岁高龄老人804人;
百岁及以上长寿老人16人。2019年1月-11月累计发放80-8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56119人次448.95万元;
90-9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6945人次104.64万元;
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171人次6.84万元,发放老年人优待证1254本(其中红卡1116本、绿卡138本)。四是做好慈善工作。今年1-11月共接收社会爱心人士慈善捐款4.96万元,并通过专户全部转到xx市慈善总会账号。同时,积极开展了系列慈善救助活动:1.“元旦、春节慈善情暖万家”慰问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20人1.0万元;
2.慈善助学5人1.5万元;
3.“中秋月圆·情暖夕阳”送温暖慰问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50人1.0万元;
4.慈善助孤6人1.2万元;
5.慈善助老14人0.7万元;
6.资助5名贫困先天性心病儿童到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进行手术1.5万元交通、食宿费,免除所有手术费、医疗费75万元。

(四)以防范为原则,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救灾职能我局履行至2019年5月28日,之后,按照城区政府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将救灾职能全部移交城区应急局)。一是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5月12日,联合城区红十字会、应急局、教育局、卫健局、住建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武警xx市消防支队xx大队等单位部门在新兴广场举行2019年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共设立宣传展板12块,发放宣传材料2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800多人次,张贴宣传挂图125张,进一步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二是做好防汛备汛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巡查工作力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大物资储备力度,提升救助应急能力。截止2019年5月,共储备冲风舟2艘、橡皮艇2艘,帐蓬50顶、衣服2400件/套、蚊帐50床、毛巾被300床、棉被500床等应急物品一批。三是加强减灾能力建设。实施防灾减灾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避灾点的功能,提升避灾点安置群众功效,开展村(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指导社区创建“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继续推行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利用商业保险力量,提升群众抗灾自救能力。2019年1-5月全城区无人受灾。四是做好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发放2018年冬令和2019年春荒救助金47.5万元,救助灾民2594人。

(五)以规范为准绳,优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深化殡葬服务改革。一是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实施便民惠民政策,婚姻登记不分结婚、离婚日,实行通办制,2019年1-11月,全城区共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2238对、离婚登记734对,补领结婚登记420对、补领离婚登记76对,婚姻登记合格率、服务对象满意率均达100%。打造婚姻“法院-民政联合调解室”,实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强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服务保障和司法保障,成功劝和83对。动员了1712对新婚夫妇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达80%以上。二是提升殡仪服务水平。严格执行自治区、xx市殡葬惠民政策,2019年1-11月共为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103人15.02万元。并积极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活动,将火葬区扩大到全城区范围内,倡导殡葬新风尚。清明、“三月三”期间主动做好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同时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5万多份到各镇,进一步加大了殡葬法规和移风易俗的宣传力度。三加强流浪乞讨救助。联合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1-11月共出动人员135人次,车辆86车次,主动告知、疏导流浪人员72人次,遣送xx市福利医院23人次,遣送xx市救助站25人次,遣送回家或其到其他场所32人次。四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程序和承诺时限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审批登记全部纳入自治区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登记,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2019年1-11月,共新增登记成立社会组织7个(其中:社会团体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个);
注销社会组织3个;
信息变更2个(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人信息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地址1个);
年度检查76个,合格率100%;
摸排出16个长期不开展活动、名存实亡、连续多年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僵尸组织”列入撤销登记计划;
新成立了3个民办幼儿园党支部。同时,认真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并向各镇及各业务主管单位转发《xx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方案》,下发了《xx市xx区关于开展社会组织扫黑除恶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现场走访了76家社团、民非企业收集排查线索;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清查工作。大力培育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村(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截止11月,村(社区)共备案各类社区社会组织15家。五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工作,此次普查全城区地名总条目数为5965条,整理成地名普查档案6013卷(册),光盘5张。其中:业务类档案5965卷(册)、成果类38卷(册)、其他类10卷(册),顺利通过了自治区验收合格。并城区投入了39.98万元完成了xx区65个行政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同时建立了行政区域界(线)长制,做好界线联检、平安边界创建和各种纠纷隐患排查。

(六)以创新为源泉,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基层政权建设,净化村(社区)基层民主自治。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深入全城区75个村(社区)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个别谈话及入户访谈等方式,全面开展排查基层政权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渗透,并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鼓励群众积极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净化基层政权环境,巩固基层政权民主自治。全年共接到举报或转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9条,已处理9条。其中:群众举报2条、机关单位转办7条;
涉及村霸1起、冒领低保2起、基层政权贿选2起、村组纠纷1起、涉嫌侵占集体财产2起、村干部酒驾1起;
答复4起、停保处理1起、转办4起。二是提升基层政权服务用房基础设施配套。2019年1-11月共验收并交付使用村委会服务用房基础设施配套10个;
市级补助建设村委服务用房项目6个,共投入资金393万元(其中:98万元为市级补助资金,295万元为城区配套资金)。同时完成了2018年村委服务用房扶贫项目建设验收11个,总投资293万元(城区本级配套资金)。三是落实社区惠民资金项目。今年截至11月,共落实了198.35万元社区惠民资金项目建设,解决35个居民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四是提高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2019年1-11月,对全城区832名离任村干部补贴进行提标,累计发放补贴7413人次315.64万元。五是指导社区区划调整和新设社区工作。指导蒲庙镇将现有的5个城市社区调整为11个城市社区,其中:对新兴、蒲津、那元、五合华侨社区进行小范围调整,红星社区不再跨八尺江代管龙岗商务区,龙岗商务区要新增设立龙象社区等6个城市社区。截至11月18日,新设立的龙象社区已揭牌成立。同时,积极谋划街道办事处设立事宜。

二、存在问题

1.基层人员力量薄弱,民政专干身兼数职,主动发现意识不强,入户调查核实次数少,时有应保未保、应救未救现象发生,易造成困难群众上访、越访,影响社会稳定。

2.社会组织还存在独立性不强、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监管不到位、执行力不够、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进一步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为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

1.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和教育引导。重点对自治区、xx市在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和新要求进行全覆盖的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引导基层干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真正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农村低保“边缘从宽”的最新文件精神,帮助基层干部克服畏首畏尾情绪,消除因害怕出现工作失误而被追责的顾虑。

2.着重排查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漏保”“脱保”问题。继续深入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确保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走访排查率要达到100%;
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重病患者走访排查率要达到100%;
其他低保对象比对复核率要达到100%。同时全面排查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脱贫就脱保”的保守思想和错误认识。对2018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全面复核率要达到100%;
对2018年脱贫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就业等方式家庭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被停保的贫困人口是否享受过渡期复核率要达到100%。

(二)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发展。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进度,切实做好社会福利院、民营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和乡镇敬老院、五保村等的监督与管理,不断扩大和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

(三)进一步优化社会事务服务管理。规范婚姻登记服务,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拓展,成立“心理咨询辅导室”及“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室”;
继续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完善儿童信息动态更新。落实孤儿基本生活和就学保障。继续落实xx市惠民殡葬政策,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建设“豪华墓、大墓”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四)进一步推动福利慈善事业发展。按照自治区、xx市标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督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进一步落实“三无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做好各类慈善救助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和村(居)务监督制度,组织村(居)干部培训,增强履职能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推进二维码地名标志设置,做好边界联合检查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六)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成立时同步建立党组织制度,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积极与其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工作对接,确保成立一个,建立一个,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并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正向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我城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篇五】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镇敬老院被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xx县民政局被评为全市敬老院标准化管理先进集体,xx镇敬老院、鲤鱼塘敬老院被评为全市示范性敬老院。xx省公共频道、xx电视台、xx日报、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多家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我局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党建与民政工作相融合,按照小支部大作为原则,将业务相近的股室党员调整为同一支部,实行绩效考核,对局各项工作实行周调度,月检查通报,月末整改复核,工作效能、办事效率极大提高。

1.强化学习。完善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订了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8次中心组、5次全体党员会议和党组小组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各支部开展3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讨论,读书分享会1次,并写出学习心得2篇,党员每人发放一本专门学习记录本。邀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雷小峰和县委党校副校长张廷江分别讲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的主动权》《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党课。

2.“三会一课”正常化。圆满完成了总支换届和支部换届工作,局总支7名委员,设支部6个、支部委员会1个。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各支部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局党总支、各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相关制度,各党支部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坚持每个季度至少一次集中学习,对因工作等原因未参加集中学习的及时进行补课。仅4月份举行了6次全体党员参加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部分党员通过轮流上台讲课的方式,每次由3名党员作中心发言,促使每一位党员深入思考和积极参与。组织了一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检验了学习成效。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及时调整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由党组书记、局长胡建荣担任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专题研究部署。二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及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月28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支部工作条例》等等。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的认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强局微信、qq工作群监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并通过微信群、qq工作群、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四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制订了《xx县民政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明确局办公室主任为网络舆情监测员,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

(三)扎实抓好行业扶贫和社会救助工作

1.开展城乡低保专项理治工作。制定了《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xx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供养对象清查方案》,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永民发〔2018〕52号)作为治理重点,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害方面突出问题,检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作为治理重点,召开了专项治理推进会和小结会,按照低保和特困供养条件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今年来,多次下乡入户抽查核实,通过专项治理和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害方面突出问题,全年全县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31户1640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70户360人;
共新增城市低保对象85户131人,清退66户89人,追缴离世人员继续享受低保、特困供养的违规资金8661元、16650元上缴县财政,彻底纠正低保分指标的做法,力求“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确保落实救助政策不打折扣。

2.社会救助标准均高于省市考核标准。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我县今年1月和7月分两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目前,全县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0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90元/月;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64元/年,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69元/月;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650元/月、500元/月,均高于省市考核标准。通过科学适度提标,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坚实基础。

3.及时发放救助金。我县今年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6335.9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93万人次507.4万元,农村低保11.7万人次3397.2万元,特困供养2.7万人次1828.1万元;
临时救助649户,发放救助金603.35万元。

4.开展对特困供养人员调研。为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xx省xx县民政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11月21日开始,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组,对2000多名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全部进行走访。详细了解各乡镇分散供养对象“三保障”及生活自理能力和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情况,进一步查找工作差距,建立工作台账。并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因人施策,精准救助,发放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费18万元。

(四)切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1.市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建设全市领先。我局以创建市级示范性敬老院契机,制订《xx县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办法(试行)》,将乡镇敬老院环境卫生纳入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内容,依托社会购买服务专业服务机构指导敬老院管理和建立联点对口帮扶机制。通过加大投入,建章立制、建好队伍、严格考评、示范带动等有效手段,由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股室负责人与党支部书记定点联系一个养老机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指导,用电用火硬件设施逐步完善,老化线路全部得到整改,全部使用电烤桌,严禁私人用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敬老院的安全管理,为确保安全生产,促进全县敬老院规范化,通过市级验收全县19所敬老院全部达标,其中县中心敬老院、马田镇敬老院等2所敬老院在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建设最高分,各敬老院的平均为103.4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0分(全市其他敬老院的平均73.04分)。2019年4月26日全市民政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在我县召开,会议现场参观了我县部分敬老院。我局获评“全市敬老院标准化管理先进集体”,xx镇敬老院被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鲤鱼塘镇敬老院、xx镇敬老院被评为“全市标准化管理示范敬老院”。

2.建立联点对口帮扶机制。我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制定了《中共xx县民政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联点帮扶养老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永民党总支〔2019〕5号)文件,局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股室负责人与党支部书记定点联系一个养老机构,指导被帮扶机构顺利完成达标任务。

3.做好乡镇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今年,我县马田镇和大布江乡敬老院顺利完成了敬老院基础工程改造;
高亭司镇敬老院完成了护理区改造工程。启动了马田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通过积极争取,马田区域性中心已列入2020年省发改和省民政厅支持项目,目前我局正在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做好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7-12月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206人6.18万元,高龄津贴10411人344.97万元,并及时开展对发放对象的清理核查,核减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721人21.6万元;
核减高龄津贴对象626人22.2万元。

(五)高标准做好儿童福利工作

1.切实加强领导。我局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周例会制,每周例会局长亲自参加亲自调度。

2.扎实开展关爱活动。10月份制定《xx县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大走访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各相关单位开展了一次困境儿童大走访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共向633名困境儿童发放慰问金54.14万元,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积极引导有关资质的社会组织,在各乡镇(街道)开展了多次团辅、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和“让留守的花朵在阳光下绽放”“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弱势学生群体”等活动,让孩子们找回了往日的自信与阳光,让家长们抛去了脸上的忧愁,换来了对孩子的信任和对自己信任的自信心。发动民营企业深入贫困村及乡镇学校开展健康扶贫、春雨支教等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

3.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投入200多万元,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村便民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闲置公共设施建设“儿童之家”。全县219个村和17个社区完成了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其中示范点36个,村覆盖率达到了90%。

4.扎实开展培训。今年6月和7月,分别组织全县16名儿童督导员和全县274名村(社区)儿童主任开展集中培训,邀请专业的社工老师针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职责,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基本的心理抚慰、心理疏导知识技能等进行了系统培训。

(六)有序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

一是乡镇社工站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情况,我县的社工站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建设16个乡镇社工站和1个社工总站共17个社工站。二是开展全县村务公开栏规范化使用督查。对全县16个乡镇村(社区)村务公开栏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指导对马田镇罗尾村等6个不规范村务公开栏进行纠正。三是开展城乡社区居(村)民自治工作情况调研。于9月对各社区居(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了《关于城乡社区居(村)民自治工作情况汇报》。四是推荐优秀村规民约村。本年度向市民政局推荐了湘阴渡街道松柏村和高亭司镇板梁村。通过评选我县推荐的两村已入选优秀村规民约村。

(七)扎实推进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县地名图集核对工作。向相关单位征求《关于对xx县地名图集进行核对的函》意见,截至目前,全县16个乡镇,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水利局分别对地名图集进行了核对并出具书面核对意见。二是做好图录典志的成果转化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地名普查办编制的地名图录典志编纂体例要求,我县制定了编纂工作方案,完成了《xx县地名图集》、《xx县标准地名录》、《xx县地名词典》、《xx县地名志编纂》“三审三校”,现已进入印刷阶段,三是开展不规范地名和地标设置的清理工作。制定了《xx县民政局开展标准地名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实方案》组织开展了排查,共清理不规范地名2个,不规范地标1块。四是做好城区新增街路巷设标工作。通过到城区各街路巷实地察看,制定了《xx县2019年度城区新增街路巷广场桥梁设标工作方案》,完成了部分巷广场桥梁设标工作。五是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xx县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县平安示范边界乡镇(街道)评选活动。10月份与xx区民政局进行边界联检,维护xx县与周边县市区边界线和社会稳定,为全面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有序管理社会组织

开展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年内登记成立13个社会组织,登记注销2个社会组织。开展2018年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和章程核准。实现了网上平台和纸质资料同时办理,全县240个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实行了社会服务机构“一机构一台账”。上报了xx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2个:xx县志愿者协会、xx县冰糖橙种植业协会。

(九)扎实做好民政事务工作

1.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今年来,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60元,我县及时调整,并严格按标准发放到位。

2.扎实推进殡葬改革。一是落实困难群众殡葬优惠政策。我县对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每个对象免基本殡葬费用2750元。二是强化宣传,牵头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xx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x县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成立xx县殡葬改革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强化宣传,在全县各乡镇群众聚集地和交通要道路傍悬挂殡葬改革宣传横幅标语3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与县城管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殡葬执法,对城区内所有单位院内、街道、小区的乱搭灵棚、设灵堂,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等行为进行整治。

3.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办理。为方便群众办事,投入40多万元,积极开展3a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已投入使用。坚持微笑服务、优质服务。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6206对,其中结婚登记4472对,离婚登记1734对。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到位。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200余人次,接收遣返原籍的流浪乞讨人员23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给予生活救助、返乡救助,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积极开展街头主动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2人次,全年共发放救助资37.21万元,发放棉衣20余套,矿泉水,面包、方便面等物质价值2万元。

(十)其他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扎实做好立项争资工作。通过积极向上级汇报,我局全年完成争资立项资金0.9642亿元,超额完成任务2142万元。二是扎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今年来,为切实抓好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干部干事良好氛围,对干部职工实行绩效管理,印发局绩效考核方案,对每个股室和干部职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股室和个人的绩效进行考核,通报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不足。三是认真做好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四是扎实做好扶贫驻村工作。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党建工作为引领,重点抓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3项重点工作,狠抓各项民政事务工作落实,整体推进,争创一流。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按照省考核要求,坚决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进一步推进低保与贫困户保障两项融合,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优化审批程序,加强对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兜底对象动态管理,制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具体办法。

(二)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基础,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做好马田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我县马田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已列入2020年省民政厅、省发改委预算内投资项目,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启动马田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二是继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积极参与市级示范敬老院创建工作,加大对敬老院投入,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全县敬老院整体管理水平,提高敬老院入住率;
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三是做好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

(三)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统筹推进儿童福利工作,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基层自治能力。一是加强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持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大力推动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加强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创新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政策,全面提升村(居)民自治能力水平;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工作,稳步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二是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机制体制创新,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做好边界联检和地名设标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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