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7篇

时间:2023-05-28 12:05:07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安全自护能力,预防师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结合我校实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落实学生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和学校主体责任,推进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创新,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全力消除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办学创造良好地环境,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师生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2020年7月-12月)1.调查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初步形成交通管理教育的良好局面;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使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没有安全隐患,师生具有良好地交通安全意识;年底,全校形成良好地工作环境,学生道路交通零事故。

  2.集中整治目标:重点强化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努力实现“两个100%”,即实现师生交通安全受教育率达100%,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2021年)

  1.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等。

  2.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

  九月初以开学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召开活动周部署动员会或启动仪式。二是上好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三是实施交通安全教育“十个一”工程,即举行一次“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学生乘车安全检查;上好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组织一次交通安全进家庭活动;发放一封《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制作一期“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专题宣传栏;悬挂一幅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观看一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出一期交通安全宣传黑板报;写一篇交通安全“金点子”命题作文。四是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五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建立教育劝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六是持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3.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扎实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周活动,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开展“小手拉大手”和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等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与守法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4.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警示标志、限速带等交通设施等。主动协调公安、交通,社区等部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属地的政府及有关部门,提请限期予以整改。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0年)

  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篇二: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

  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

  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

  划》,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与渔

  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

  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航空运输有效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

  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港

  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

  备明显改善,客船、客滚船等“四类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邮政

  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各领域重特大事故得

  到有效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

  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贵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

  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于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安

  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

  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

  实贵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

  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

  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

  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

  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

  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市场

  环境。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

  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

  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

  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

  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

  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

  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

  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

  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

  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

  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

  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

  汲取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

  要作用。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开展民航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

  出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所有安全生

  产要素,更新隐患清单和危险源清单,执行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二

  是按照民航局关于季节运行、重大保障任务、安全专项工作等部

  署,突出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安

  全风险,结合实际完善风险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三是针对机场

  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礼炮、1/6焚

  烧秸杆垃圾、黑飞无人机、放飞孔明灯和气球、建筑及施工机械超

  高、放养鸽子等破坏机场净空环境的行为。

  2.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

  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

  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

  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二是铁路线

  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

  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

  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

  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

  内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

  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

  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隐患。

  3.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

  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

  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

  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

  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

  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

  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

  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

  志、标线缺失、不准等。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组织固定资产移交,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

  落实的。四是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公路、铁路、市政

  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

  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

  4.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

  制,落实中央和地方安全监管共同事权,推动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

  设实现省级全覆盖、市级稳步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

  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

  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

  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

  管理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

  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

  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

  措施。

  5.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琼州海峡、渤海湾、台湾

  海峡、长江于线客(滚)运输、岛际涉客运输和封闭水域涉客运输安

  全监管,严禁旅游、滚装、渡运等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经营

  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

  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

  员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

  6.开展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治理。研究危险化学品货主

  高质量选船机制建设,加快推进长江于线船舶洗舱站建设。加强

  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强化体系运行监督管

  理。严格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管理,严厉查处瞒报、谎报等违

  法行为。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

  “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水域航行。

  7.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组织航运枢纽大坝

  运行单位2020年6月底前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情

  况分类予以整治,开展除险加固工作。

  8.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

  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

  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

  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

  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

  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

  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9.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

  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设施

  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

  2/6行环境等各类风

  险管控,严防列车脱轨、列车冲突、桥隧结构虷塌、接触网塌网、信

  号系统重大故障等险性事件发生;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环境专项整

  治行动,加强对保护区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等作业的施工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

  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10.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聚焦“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

  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做到排查整

  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

  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

  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

  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

  和冒险出海作业行为。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运危险货物

  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

  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夹

  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等非法行为。二是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重

  点整治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

  续,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

  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和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三是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

  铁路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

  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

  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

  2.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

  平台建设,探索在重点地区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加

  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

  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

  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整

  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

  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购买

  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

  整治。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

  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

  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

  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

  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

  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3.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

  组织的八部委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

  知要求,继续对海砂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加强水利、交通、公

  安等部门合作,推动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非

  法采运砂案件行刑相互移送制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

  “三无“采运砂船、装卸作业站点、码头的源头管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运输环境。

  4.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

  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

  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

  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于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

  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渔港建设

  和管理改革的要求,加强驻港监管,推进实施“港长制”。推动开展

  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落实“港长“管港管人管渔管安全的责任,依托渔港综合管理站,优化执法力量驻港监管,实现管理要素向渔

  港集聚,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治理水

  平。以渔船进出港报告为抓手,建立以船长报告为主、船舶“监护

  人“和基层渔业组织报告为辅的进出港报告机制,明确渔船出港前24小时之内要及时报告。做到巳报抽查、未报必查,对未报告或

  检查发现问题的渔船,视情节轻重纳入安全记分管理或停航整改。

  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实施常态化的泊港渔船登临检查

  制度,严防渔船“带病“出港,把渔港打造成渔业管理的“岸上堡

  垒"。

  3/66.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针对不按标准规范配备、擅自拆卸、故意关闭渔业无线电设备,擅自擦写篡改电台识别码,设备信息未登记备案,以及“船码不符、一船多码、一码多船”等突

  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开展“插卡式"AIS设备研发与推广应用,规范渔业无线电设备及其电台识别码管理,加快实施“宽带入

  海“,切实提高险情事故应急处置和搜救成功率。推动建设渔业与

  海事系统航行安全和海上搜救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开发基于自动

  识别技术的商渔船防碰撞预警系统,推动实现商渔船防碰撞合理

  自动预警、即时规避。

  7.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针对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普

  通船员持证率偏低的突出问题,动员基层渔业管理部门,对渔业船

  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渔业船员底数,做到底数

  清,情况明。对照职务船员配备标准,落实职务船员最低安全配员

  和持证上岗制度,督促船东组织船员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

  采取岸上排、港口堵、海上查的方式,对职务船员配备缺配和“人证

  不符“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加强政策研究,创新渔业船员基

  本安全培训和考试方法,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操作指南,拓宽培训

  渠道,推行普通渔业船员线上远程理论考试和实操视频评估考核,及时公布考试题库,让广大船员对水上求生、消防、急救和应急等

  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相关操作熟能生巧,切实提高普通船

  员持证上岗率。

  8.开展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中

  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针对中韩客货班轮运输

  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船舶老旧、公司经营规模小散弱、岸基支持保障

  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开展安全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安

  全主体责任,提高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改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开展安全检查督导。建立安全风险

  排查和隐患治理台账,督导企业限期整改销号。

  (五)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1.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港口建设项目“安

  全三同时“和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制度,按要求定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容量总量控制。对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装卸、储存的港

  口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

  品重大危险源的新、改、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部门

  联合审批制度。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距离有关要

  求,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0年底前停止使用;其他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2年底前

  停止使用。

  2.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

  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

  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

  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

  度落实,认真执行国内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落

  实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

  货物检查,深入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加强信息共享力度。

  3.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

  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4.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等规章制度,厘清渔业安全管理

  职责边界和权责清单,明确船籍港和靠泊港的管理职责。修订完

  善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报告

  与调查处理及无线电管理等相关规定,督促地方理顺渔业安全监

  管体制机制,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渔业安全治理体系。

  (六)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

  设,推动地方政府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

  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

  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

  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

  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

  4/6备设施。危险化学

  品贮存量大的港口所在地政府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

  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配齐配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

  管和执法力量。

  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是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

  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器消防救援真火实训基地。二是督促

  邮政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责任体

  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贵任。三是建设水上交通综

  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

  保障装备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四是按照《港口危

  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南》要求,建成省级港口危险货物安

  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港政、海事、海关等部门间相互配合、相互通

  报,严厉打击匿报、谎报或夹带危险货物。综合运用第三方检查、“互联网十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五是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建

  设和渔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信导航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提升渔港安全停泊避风能力和渔船安全适航水平。

  3.提升交通运输与渔业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

  各地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

  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

  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

  能力。

  4.加强民航“三基“建设。一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意识建设。

  实现执勤管理程序落地、职贵履行到位,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操作

  随意、懈怠麻痹、在岗谋私以及擅离职守等违规问题发生。二是加

  强一线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科学设置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强化培

  训质量监督,严把考核关口,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确保培训计划

  满足实际需要。

  5.大力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港口危险货物企业2020年底前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堆场、储罐全部安装使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未安装或未使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加强危险货

  物储罐的定期检测。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2021年底前实现重要

  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港口客运企业按规定

  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安检设备(包括车辆安检设备)、身份证识读设

  备等,加强安检查危工作。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港口客运、危险

  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装卸

  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分别至少有2名、1名具有中级以上化

  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其中储存企业主

  要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左

  右并逐步提高。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用电等特种作业的管理和操

  作技能培训。建立实施港口危险货物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机制。

  6.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

  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

  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

  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

  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

  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

  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

  放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

  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安全社

  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8.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鼓励发展渔民互助保险等多种形

  式的渔业保险,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推动《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在渔业领域全面实施,指导渔业保险规范有序

  发展。指导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依法依规做好新设保险机构的筹

  建、报批、登记注册和业务开展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推进

  渔业产业发展、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中的机制优势和渔区经济社

  会“稳定器”“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有效防止渔民因灾致贫返贫。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5/6(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

  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

  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

  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

  作方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

  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

  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

  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

  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

  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

  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

  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

  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

  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

  合各地交通运输与渔业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

  推广。总结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

  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

  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部门、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

  送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农业农村部安委办,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

  农业农村部安委办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2022年12月,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农业农村部安委办分别对交通运输与

  渔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国务院

  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

  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

  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

  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

  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国务院安委会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

  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

  量宣传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

  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

  运输与渔业安全的“顽疾'勹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

  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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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杜绝重特大运输航空责任事故,机场净空环境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防控治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客船、货船、渡船、挖沙船等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理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保持渔船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124—

  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局、民航山西监管局、太原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局、民航山西监管局、太原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市场环境。(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局、民航山西监管局、太原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125—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

  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局、民航山西监管局、太原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措施、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局、民航山西监管局、太原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局、民航山西监管局、太原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1.开展民航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所有安全生产要素,更新隐患清单和危险源清单,执行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二是按照民航局关于季节运行、重大保障任务、安全专项工作等部—126—

  署,突出跑道安全、机坪运行、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完善风险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三是针对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礼炮、焚烧秸秆垃圾、黑飞无人机、放飞孔明灯和气球、建筑及施工机械超高、放养鸽子等破坏机场净空环境的行为。(民航山西监管局负责)2.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防尘网、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时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铁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内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太原铁路局负责)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3.开展“、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127—

  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加大对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整治。严查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组织固定资产移交,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太原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中央及地方安全监管共同事权,稳步推动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实现市级全覆盖。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省邮政局负责)严5.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涉客运输安全监管,禁旅游、渡运等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128—

  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省交通厅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6.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轨道交通运营筹备期、初期运营以及正式运营不同阶段,做好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风险管控,严防列车脱轨、列车冲突、桥隧结构坍塌、接触网塌网、信号系统重大故障等险性事件发生;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保护区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等作业的施工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省住建厅、省交通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渔船船员、渔7.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渔船、船作业情况等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无证人员操船作业及渔船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规范管理异地作业渔船。(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1.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货物等非法行为。二是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129—

  整治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三是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太原铁路局负责)实名收2.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升级收寄验视、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配合国家邮政局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在重点地区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130—

  ,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省邮政局负责)无船3.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严厉打击无船舶登记证书、舶检验证书、无船员适任证书的采砂船舶,未经批准,禁止在通航水域内进行采砂。配合水利、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加强通航航道内采砂行为的统一管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省交通厅牵头,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本行政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封闭水域内尽量划清商船和渔船航行区域和航行线路,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渔港建设和港长制”5.筹划实施渔港““管理改革的要求,对在建渔港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港长制”的施行、驻港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运行模式建立等工作提早筹划,建立职责明确、功能齐全、综合能力较强的新型渔港,提升我省渔船重点区域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省农业农村厅负责)6.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针对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普通船员持证率偏低的突出问题,动员基层渔业管理部门对渔业船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渔业船员底数,做到底—131—

  数清、情况明。对照职务船员配备标准,落实职务船员最低安全配员和持证上岗制度,督促船东组织船员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岸上排、港口堵、水上查的方式,对职务船员配备缺配和“人证不符”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加强政策研究,创新渔业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和考试方法,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操作指南,拓宽培训渠道,推行普通渔业船员线上远程理论考试和实操视频评估考核,及时公布考试题库,让广大船员对水上求生、消防、急救和应急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相关操作熟能生巧,切实提高普通船员持证上岗率。(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五)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源头管理。1.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认真执行国内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货物检查,深入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加强信息共享力度。(省交通厅负责)2.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省交通厅负责)—132—3.强化渔业船舶安全基础工作。加强渔业船员安全知识和

  安全技能的基础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水上求生、急救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有效消除和应对安全事故。加强渔船船员组织化建设。在渔船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支持建立渔船船员合作管理组织,提高渔船船员自管自治水平,缩短监管链,提升监管效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六)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向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局、太原铁路局、民航山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医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各机场初步形成以消防、疗急救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其他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协议单位支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救援队伍采取培训与演练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开展技能比武,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二是督促邮政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三是建设水上交通综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133—

  装备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四是加强重点区域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渔船安全、消防、救生及信息服务等综合条件建设,切实提升渔港安全停泊避风能力和渔船安全适航水平。(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局、太原铁路局、民航山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各地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局、太原铁路局、民航山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基”建设。一是强化班组安全意识提升,严格4.加强民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松懈麻痹思想,始终保持安全警觉性,坚守安全底线。二是强化岗位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安全培训,提高一线员工排查隐患、辨别风险和管控风险的基本功,提高班组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的能力,进一步夯实安全运行基础。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员工手册、作业指导书等规章制度,适时组织培训考核工作,使员工养成严格按章运行、按章操作的工作习惯,不断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自觉。(民航山西监管局负责)5.大力提升航运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督促客运企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安检设备、身份证识读设备,加强—134—

  (省交通厅负责)安检查危工作。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技能教育培6.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局、太原铁路局、民航山西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局、太原铁路局、民航山西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时间安排分4个阶段实施。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省统一部署,细化工作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135—

  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企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动态更新“,三)集中攻坚(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2021年)“、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四)巩固提升(2022年)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总结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136—

  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强化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省政府安委会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三)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137—

篇四: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附件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

  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

  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

  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

  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

  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

  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

  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

  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

  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86—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

  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

  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

  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

  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

  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

  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

  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

  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

  惩戒。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

  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

  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

  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

  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

  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

  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

  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

  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

  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2(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

  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

  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

  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

  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

  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

  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

  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

  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

  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

  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

  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

  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

  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

  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

  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

  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

  驾驶。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

  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

  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

  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

  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

  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

  册登记。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

  产品召回力度。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

  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

  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

  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

  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

  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

  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

  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

  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

  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

  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

  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

  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

  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

  淘汰在用违规车辆。(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

  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

  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

  制度。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

  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

  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

  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

  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

  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

  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

  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

  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

  提供运输服务信息。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

  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

  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

  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

  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

  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

  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

  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

  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

  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

  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

  法、安全、规范经营。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

  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

  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

  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

  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

  关证照。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

  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

  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

  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

  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

  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

  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

  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

  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

  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

  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

  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

  客等行为。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

  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

  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

  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

  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

  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

  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

  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

  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4.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

  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

  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

  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

  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

  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

  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

  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

  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

  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

  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

  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

  校车通行安全水平。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

  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

  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

  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

  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

  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

  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

  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主

  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

  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

  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

  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

  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

  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

  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

  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

  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

  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

  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

  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

  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

  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

  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

  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

  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

  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

  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

  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

  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

  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

  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

  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

  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

  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

  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

  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

  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交通

  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

  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11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交通运输、公安

  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

  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

  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

  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开

  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

  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

  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

  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分

  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

  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

  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12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2022年12月,各地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总结全

  国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道交

  委、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

  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二)推动落实责任。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

  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

  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

  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问责。(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

  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

  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

  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13(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

  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

  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

  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

  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

  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

  整改。(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

  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

  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14

篇五: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

  (民航、铁路、邮政)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专项整治,根据《嘉峪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

  年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航空运输有效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

  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交通运输

  各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

  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甘肃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

  制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

  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

  管规范化标准化。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

  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各有关部门按

  照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根据《嘉峪关市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建设指导意见》,制定符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的《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

  见》,对专家库建立、专家工作方式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运用等做出明确的规定,指导交通输

  监管部门开展专业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少、安全督查

  检查频次高但专业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开展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先行

  先试,通过交叉学习、引领示范、以点带面,精准开展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确

  保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

  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

  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

  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市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

  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

  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

  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

  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

  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

  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

  输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开展民航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人

  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所有安全生产要素,更新隐患清单和危险源清单,执行隐患挂牌

  督办制度。二是按照民航局关于季节运行、重大保障任务、安全专项工作等部署,突出可控

  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完善风险防范程序

  和管控措施。三是针对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礼炮、焚烧秸秆垃圾、黑飞无人机、放飞孔明灯和气球、建筑及施工机械超高、放养鸽子等破坏机

  场净空环境的行为。

  (嘉峪关机场公司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住建

  局、市郊区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2.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

  侧

  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

  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

  沟、采空作业、烧荒、排污、倾倒垃圾、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

  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

  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

  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

  30日内完成划定。

  所有铁路线

  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

  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五是铁路沿线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

  整治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禁止范围内采砂、拦河筑坝、围垦造田,铁路两侧禁止范围内

  采矿、采石、爆破,高速铁路禁止范围内抽取地下水等违法行为。

  (市委政法委、兰铁嘉峪关

  安全监察分队牵头,市郊区办、市街道办、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厅、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3.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

  交汇地段防护柱(墩、墙)

  、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

  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

  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

  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管养不到

  位整治。

  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组织固定资产移交,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兰

  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邮政快递业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中央和地方安全监

  管共同事权,推

  动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实现稳步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

  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

  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

  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等部门配合)

  5.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

  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

  《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

  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

  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

  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

  广播通信设备等。

  (市交通运输局、嘉峪关机场公司、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托

  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

  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不接受托运货物安全检查等非法行为。二是违规承运危险货

  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铁路运输企业

  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

  运输安全的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

  等行为。三是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险货物

  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责

  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

  (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牵头,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2.开展寄递渠道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

  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在重点区域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

  别、身份认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

  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

  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区域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

  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

  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

  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

  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

  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

  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

  “零

  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市邮政管

  理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厅、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嘉峪关机场公司等部门配合)

  3.强化货运物流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货运物流安全工作的协调配合。

  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联动,开展经常性的信息通报,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共享机制,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等制度,推进区域间、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联

  动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对物流企业、货运站场的执

  法检查力度,指导企业建立货物受理和安全检查制度,强化物流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完善责

  任倒查机制,有效落实各方面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和对事

  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查处打击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不力的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三是

  严格货物安全检查。督促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源头管理措施,依法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认

  真核对并登记托运单位、托运人及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等信息。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货物

  运输受理环节的安全检查制度,防

  止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危险品。

  (嘉峪关机场公司、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配合)

  (五)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

  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

  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强化

  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

  +监管”,着力提升行业监管部门整体监管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交通运输主管单位应急管理融入地

  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

  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市交通

  运输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配合)

  4.加强民航“三基”建设。一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建设。实现执勤管理程

  序落地、职责履行到位,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操作随意、懈怠麻痹、在岗谋私以及擅离职守

  等违规问题发生。二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科学设置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强化培训

  质量监督,严把考核关口,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确保培训计划满足实际需要。

  (嘉峪关机场

  公司牵头负责)

  5.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

  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

  培训。(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

  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

  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

  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

  设。(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年

  5月至

  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

  6月

  12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

  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

  方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

  各基层单位和辖区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

  6月至

  12月)。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

  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

  “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

  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

  会、“开小灶”、推广行业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

  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

  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

  项推动落实。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总结交通运输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相应年度

  12月

  10日前报

  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牵头部门;

  2022年

  12月

  5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

  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牵头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

  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

  保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效。市安委会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

  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

  交通运输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六: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生产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铁路、邮政)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铁路与邮政各领域坚决根绝较大事故,有效控制和切实减少一般事故,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

  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三是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认真落实《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铁路与邮政市场环境。(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一是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动态全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

  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铁路与邮政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飘浮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简易棚屋、遮盖物、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飘浮物和倾倒、断枝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沿线政府各相关部门依职责,依法查处影响铁路环境安全的违规行为,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砂、挖沟、修筑道路、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铁路企业要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沿线政府要落实《铁路法》第45条规定,加强铁路沿线山坡地的水土保持重点整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路地双方安全环境整治支出责任分工;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沿线人民政府要配合铁路企业全部完成既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公告,配合铁路建设单位,在新建铁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内完成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和公告;对管内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化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隐患。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火车站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2.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落物网和桥梁防撞设施、桥涵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的主体不明确或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和标线损坏、缺失、不准等。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组织固定资产移交或移交前存在安全隐患,治理经费和资料移交不到位,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公跨铁立交桥管养单位对存在隐患处需增设或改造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维护投入不足。四是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责任单位:火车站、县发改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3.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中央和地方安全监管共同事权,推动县级邮政业安全中心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为行业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支撑。落实《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全县邮政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和营业网点作业安全、消防安全、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深化部门间务实合作,完善信息共享、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等非法行为。二是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三是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

  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责任单位:火车站牵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2.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持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寄递安全管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采取明查暗访、视频监控、留存验视卡、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强化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五)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二是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督促邮政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安全机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综合运用第三方检查、“互联网+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铁路、邮政)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县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方

  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县区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县区铁路与邮政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汇总梳理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2022年12月,各部门、各单位对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强化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安委办报告。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篇七: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某公司交通运输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厂内生产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厂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

  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

  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

  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至6月)。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公司及各部门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1月至12月)。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0月)。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公司及本部门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考核问责。公司把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进展滞后、重点任务完成不到位、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单位,采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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