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0 19:10:06 来源:网友投稿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依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监发〔2020〕57号)任务分工及《**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6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三年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防范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监管所要组织本所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人员互动等方式,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二)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相关业务股、监管所要对标三年行动整治市场监管部门主要任务(见附表2),结合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安排,细化整治行动,部署阶段任务,明确措施要求;
要结合局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对接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合力,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整治重点,尤其是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机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牵头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要对照达川安委〔2020〕6号文件中《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整治任务,搞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确保各阶段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全局安全生产打基础、抓根本、管长远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全局人员要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要将其作为推动全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载体,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监管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各自详细方案,要将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头上,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心,针对辖区内主要风险隐患情况,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建立隐患台帐,按时进行销号,确保隐患一个不漏整改到位,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实。各相关业务股、监管所明确1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

(二)注重统筹推进。要结合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与专项整治捆在一起抓,既要重视解决当前市场监管领域突出问题,又要重视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做到全面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见到实效。

(三)严格检查执法。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或者专项整治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执法检查中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整治措施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企业,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停。要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用监管、行政约谈等手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及时上报。2020年7月31日前,各市场监管所、业务股将联络员名单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每年前3个季度每季度最后1个月5日前,各各业务股将季度工作小结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材料时须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2020年8月1日前,特监股向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报送联络员名单。每年前3个季度每季度最后1个月10日前,特监股向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报送季度工作小结,11月30日前向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月20日前,向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同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电子版和纸质版总结本材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市局联系人: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2.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4.“两专题一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联络员名单

附件1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

附件2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工作部署,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根据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监发〔2020〕57号)及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达川安委〔2020〕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通过全过程、多层次、持续整治公共安全领域、重点行业企业、高风险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清单,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查找消除隐患的能力和重大风险防控水平,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治理不彻底及屡查屡犯的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持续整治危险化学品行业相关特种设备、事故易发特种设备、公共聚集场所和燃气行业等重点领域特种设备突出风险隐患,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底前,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突出隐患明显减少。

(二)预防控制全面加强。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双重预防”自主辨识、自动管控、自查自改的风险防范主体责任。202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行业相关特种设备、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和燃气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0%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各监管所100%建立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一张图”,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三)安全责任有效落实。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厘清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边界,推动各方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责任。2022年底前,构建完善企业首位负责、属地监管、社会参与监督的群专结合、群治群防的治理体系。

(四)应急能力明显提升。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融入全区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建设特种设备应急专家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响应作业推演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特种设备信息普查专项行动

结合市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动态监管等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基于“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检查app”,统一信息普查台账、统一信息采集指标、统一信息录入格式,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摸底排查,摸清辖区特种设备数量、状况、单位、人员等监管底数。2020年底前,完成在用特种设备信息普查,分级录入“特种设备现场检查app”,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动态监测。

(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首位负责。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清单》,推动企业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统筹管理,严格落实“三落实、双预防、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主体责任,开展“自我申明+信用管理”,以动态化风险辨识管控和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为核心推行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管理,健全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首位负责运行机制。2020年确立1家打造首位负责和标准化示范单位;
2021年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022年全面推行企业首位责任制和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

2.提升专业精准监管能力。严格落实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坚决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推广运用“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检查app”,持续推动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紧盯重点地区、重要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闭环管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检查执法倒逼企业守法。

3.推动责任保险和社会监督。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社会保险机构参与特种设备风险治理,降低政府和企业事故赔偿风险。更好地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兑现举报奖励。2020年,在全区继续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2022年底前,提升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覆盖率,充分发挥安全责任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实施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电梯安全监管改革为抓手,推动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把关、生产单位质量把关、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聚焦住宅小区、车站、机场、医院、大型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乱象整治,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生产、未经检验使用、未依法依规施检、恶性竞争劣质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强化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监督检验和安全监管。引导电梯使用单位择优选聘电梯维保单位,营造公平竞争的电梯维保市场环境,确保电梯运行质量,提升人民群众乘梯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2020年——2022年底前,集中治理电梯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乱象,电梯维护保养市场恶劣竞争乱象得到有效治理,检验检测行为依法依规。

(四)实施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1.强化危险化学品行业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重点企业,以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高风险压力容器、油气输送管道、气瓶等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未经使用登记、使用报废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非法充装等突出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集中排查,边排查边整治;
2021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实现危险化学品行业相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法定检验率100%。

2.强化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医院、学校、景区、宾馆等重点场所,以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旅游观光车等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使用报废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集中排查,边排查边整治;
2021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法定检验率100%。

3.强化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工程施工工地、仓储物流、电站等重点场所,以施工起重机械、叉车、电站锅炉为重点,集中整治未经许可生产、未经使用登记、超期未检、作业人员未持证、超范围使用特种设备以及电站锅炉主蒸气母管定期检验不落实、水位控制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管道材料单据弄虚作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违规分包等突出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集中排查,边排查边整治;
2021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工贸行业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法定检验率100%。

4.强化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气瓶充装单位和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单位等重点企业,以气瓶充装及公用管道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充装、充装超检验周期及报废气瓶、充装记录不齐全、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设施设备缺失、报废气瓶处置不规范以及新建公用管道未履行开工告知并监督检验、在用公用管道未经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集中排查,边排查边整治;
2021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公用管道法定检验率100%;
2022年底前完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5.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组织对在达川区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机构开展检验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支撑水平。2020至2022年持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质量监督检查。

6.强化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违规使用、不按规程要求安装、拆卸等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集中排查,边排查边整治;
2021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起重机械、叉车法定检验率100%。

(五)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1.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加强我局与市局相关科室、检验机构之间的联系,实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管全过程全环节信息互联共享、风险动态监测。2022年底前,实现基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生产使用等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持续加大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查执法力度,督促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严格依法施检、公正施检、应检尽检、报检必检。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加大重大风险、突出隐患技术攻关,不断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把关能力,充分发挥其对监察过程技术支撑和公益性保障作用。

3.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监察人员水平。督促企业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严格落实入职必训、岗位实训、训用结合的要求,确保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操作,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按计划开展监察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2020年底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落实岗位安全责任。2022年底前,持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2020年7月至9月)。对全区特种设备行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进一步掌握、分析、研判特种设备行业安全生产情况。

(二)动员部署(2020年9月)。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贴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突出主要产业、重点行业、重大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整治时限,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

(三)排查整治(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对特种设备信息进行普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督促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四)集中攻坚(2021年3月至12月底)。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分级实施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等措施,实施联合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账,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五)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实际,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结合辖区实际出台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机制,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各监管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辖区实际,牵头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和方法,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进行推广,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特监股。2022年12月,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特监股。特监股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12月,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扎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三年整治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区的工作部署上来,统筹兼顾、一体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推动,及时协调推进整治工作;
各监管所要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及时把整治重点、重点目标、整治要求传达到相关行业企业,定期组织研判辖区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找准监管重点和工作着力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监管责任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和全区统一部署,结合局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既要重视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实行逐一整改销号,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见到实效,又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完善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

(三)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安全运行。要清醒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解决监管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表面化、走过场等问题。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要提升检查执法质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带着专家、媒体查,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制作执法文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未按期整改就等同于发生事故”的要求,实施严查重罚,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强化考核督导,确保任务落地。要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检查和年度重点工作全面融入特种设备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局年度综合考核。各分管领导要带领相关人员对各监管所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了解掌握各所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监管所要及时指出,提出批评。各监管所要加强对各企业的执法检查,确保各阶段重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3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方案

区级牵头部门

市场监管局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1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区市场监管局

1.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特监股、各监管所

2.强化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

信用股、各监管所

3.从严查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

特监股、各监管所

2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实施方案

区安办

按照区安委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

各监管所、业务股;

执法大队

3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区安办

按照区安委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

各监管所、业务股

4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区应急管理局

1.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等

两类产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质监股、各监管所

2.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治理。

特监股、各监管所

3.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标准化股、质监股

4.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5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区消防大队

1.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

质监股、各监管所

2.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6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

1.加强客(货)车、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健全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计量股、各监管所

2.督促指定认证机构对获证货运车辆开展专项抽查,协助依法对存在违法改装情况的产品对应证书做出处理。

计量股、各监管所

3.严查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客货车出厂、销售行为。

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4.建立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

信用股、各监管所

5.严格执行客货车技术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客货车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标准化股、各监管所

7

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

开展铁路、公路、航运枢纽大坝施工起重机械和港口物流起重机械专项整治。

特监股、各监管所

8

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

区城管执法局

1.强化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特监股、各监管所

2.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和公用管道检验专项整治。

特监股、各监管所

3.实施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特监股、各监管所

4.依法查处使用未经许可生产、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

特监股、各监管所

5.建立安全生产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机制。

信用股、各监管所

9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加强联合失信惩戒。

信用股、各监管所

2.开展物业公司电梯使用情况整治。

特监股、各监管所

3.开展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专项检查。

特监股、各监管所

10

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

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鼓励企业建立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标准化股、各监管所

11

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区应急管理局

1.开展冶金行业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专项整治。

特监股、各监管所

2.开展涉氨制冷相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专项整治。

特监股、各监管所

12

仓储物流安全专项整治

区口岸物流办

1.对严重失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信用股、各监管所

2.加强仓储物流行业叉车管理。

特监股、各监管所

13

农村安全专项整治

区农业农村局

1.开展农村建房建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质监股、各监管所

2.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

信用股、各监管所

附件4

“两专题一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名称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内容

专题片观看场次(次)

/人数(人)

中心组学习次数(次)/人数(人)

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次数(次)

集中宣传场次(次)

/人数(人)

安全监管干部大培训人数(人)

两月进度






累计情况






名称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内容

企业建立清单家数(家)/占全区企业总数百分比(%)

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数量(个)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次数(次)/人数(人)

企业委托中职高等院校培训人数(人)

企业开展风险辨识数量(家)

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数量(个)

两月进度







累计情况







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内容

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app检查次数(次)

改造老旧住宅电梯数量(栋)

整治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数量(个)

整治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数量(个)

整治工贸行业特种设备数量(个)

整治燃气行业特种设备数量(个)

两月进度







累计情况







备注:本表由各业务股收集填报,每两个月报一次,于双月25日前通过邮箱报特监股,双月30日前特监股汇总后报市局特监科。

附件5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联络员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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