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6篇

时间:2023-05-17 18:3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报告范文

  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市农业局、保险公司领导、关怀、支持下,在镇党委、政府和各村干部群众的积极努力下,我镇近几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稳步持续的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做到了全覆盖,有效地提升了全镇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安定团结。

  一、领导重视。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依据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时召开会议,组成专门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全镇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做到应保尽保。

  二、措施得力。

  在历次保险工作中,按照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时召开有各村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培训,同时农业办公室组成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全镇保险工作,及时在各村公开栏张贴宣传材料,并下发到每一个农户。

  三、成效明显。

  去年全镇小麦投保5.86万余亩,玉米投保5.66万余亩。在出现险情后,镇农业办公室第一时间到田间地头察看险情,并联系保险公司对出现的险情及时进行了现场勘查、定损、理赔,各村对相关情况及时进行了公示。

  四、严格落实。

  我镇在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来,没有虚报受灾面积、保赔不符、“张冠李戴”等骗保问题,没有“保而未赔、未保反赔”现象,没有村集体或村干部个人代为出资投保后,在理赔时绕过被保险人(农户)截留保险金的现象。

  五、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比较满意。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我国民生工程之一,我们一定要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确保“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投保到位、理赔到位、考评到位”,做到应保尽保,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更加深入民心,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从中受益。

篇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关于XX县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查报告(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关于XX县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查报告

  关于XX县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查报告

  开展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增强农村养殖业和农户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有效途径,为全面了解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农村的开展情况,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养殖大户等形式,对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现状进行了调查。

  一、我县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于2007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常委副县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办、财金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人保财险公司等1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XX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内容。建立了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农业风险控制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建立了乡镇农业保险代办站,设立了村级代办员,并成立了由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人保财险公司负责人、乡镇干部和农业畜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组。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分为种植业和养殖业两大类六个品种,其中养殖业为育肥生猪、能繁母猪、奶牛三个品种。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我县2007年度承保

  育肥猪85909头,保费收入859090元,保险赔付1284529.5元;承保能繁母猪19271头,保费收入960648元,保险赔付996262元。2008年度承保育肥猪106831头,保费收入1922958元,保险赔付802473元;承保能繁母猪26742头,保费收入1604520元,保险赔付1761000元。2009年度育肥猪下达任务145700头,目前实际承保93816头,承保比例65%;能繁母猪下达任务26500头,目前实际承保24564头,承保比

  例93%。随着养殖业产业的不断发展,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显得越发重要。实践证明,扎实开展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件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农业得发展的大好事,对于发展现代畜牧业,特别是对于我县完成百万头优质生猪产业发展规划的目标更具有重要意义。

  二、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从调查的情况看,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认识不到位,投保积极性不高。农民对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是农业保险推广的主要问题。老百姓从事养殖业生产仍以单户小规模经营为主,长期是凭经验办事,靠运气吃饭,部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以及保险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没有认识到参加农业保险是转

  嫁农业风险、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方式,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所以,宁愿抱存侥幸心理,也不愿参加保险。另外,基层组织宣传发动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制约着试点工作的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有些乡镇、村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政策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导致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不深入,影响了参保的积极性。

  (二)保险政策不够完善,具体操作存在困难。一是保险品种范围较小。我县养殖业政策性保险范围为育肥生猪、能繁母猪和奶牛三个品种,实际操作中以育肥生猪和能繁母猪为主,其他如种公猪、后备母猪、流产母猪等投入大、风险高的品种无法参保,这与农民的保险需求有一定差距。调查中,农民强烈要求开设更多的险种。二是保险条款的操作性有待完善。比如能繁母猪参保要求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以上4周岁以下,在实际操作中怎样区分猪的年龄,以什么标准来确定8月龄和4周岁,就存在随意性和不确定性,给保险政策执行带来困难。又比如育肥生猪一年只参保一次,而实际情况是养殖户一年一般能出栏3-4次生猪,保险空档期的出现,使养殖户失去了部分参保机会。三是保险期限的确定需完善。除规模养殖场站可以随时投

  保外,我县的投保方式实行的是零散养殖户由乡镇政府统一投保,农户缴费时间和乡镇收齐保费后集中到保险公司投保的时间之间

  3存在一个时间差,这期间农户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出现了保险真空期。

  (三)保险制度不健全,理赔定损有难度。一是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定位不明确。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过程中,各相关县级部门、乡镇和保险公司的职责任务分工不明确,检查考核办法不配套,再加上经费不到位,由此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可能产生相互推诿现象,从而导致定损理赔效率不高。二是专业技术人才少。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专业性很强,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掌握娴熟的保险经营技术,又要掌握广泛的农业技术知识,目前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再加上待遇低、办公设施差导致岗位缺少吸引力,所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较低,在实际理赔定损过程中出现了人力不足延长理赔周期等现象,影响了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三是保险基础数据收集不完善。由于技术力量投入不够、部分养殖户不足额投保、投保牲畜的耳号管理不到位等原因,给保险基础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带来难度,影响了勘查、定损、理赔工作及时顺利开展。四是部分理赔程序较复杂。如育肥生猪的理赔要求“五照相”、“四签字”、“一盖章”、“一收回”等复杂程序,农户觉得赔的低,而且手续多,宁愿不参保。

  三、推进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全局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应该在以后的工作中立足我县

  实际,以养殖户、政府、保险公司“三满意”为目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

  (一)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正处于起步阶段,参保面还不够宽,需要各有关部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发动。一是政府推动。要把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有关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同时将宣传工作具体化,对宣传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县、乡、村三级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政策促动。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正面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讲有关政策,讲透意义作用,讲清险种条款,讲明责任利益,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参保意识。三

  是舆论引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文体活动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深广大农民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知识的了解,激发农户参保热情,调动参保积极性,提高参保率和覆盖率。

  (二)总结经验,完善实施办法。结合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的有关内容,使其更符合我县实际。一是提高保险赔付标准。近年来,农资价格不断上涨,建议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农业保险标的市场价格变化,对相关政策及时地进行修改完善,适当调整赔付标准。二是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加强农险产品的开发创新,扩大保险范围,丰富保险内容,提供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逐步满足农民的需要。三是按照育肥猪出栏规律,合理安排投保时间,建立完善的投保标的物档案,做到农户购进时投保,出栏时及时注销。四是减免困难群体保费。对贫困乡镇、贫困村,尤其是贫困户、五保户、烈军属家庭等,应该采取更优惠的政策。比如,这类群体的农业保险费用,适当提高政府负担比例,减轻他们的负担。

  (三)防赔结合,做好防灾指导。政策性农业保险要做到防赔结合,通过保前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制定统一的防灾减灾预案和措施减少灾情。同时,建立完善防灾减灾和无害化处理机制,相关部门会同保险公司,对投保期间应的投保标的物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指导业主和农户做好防灾减损和死亡牲畜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出台相关奖励和扶持政策,对农业保险推广、防灾减灾、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得好的乡镇、村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多年参保尚未发生灾害的业主和农户给予奖励或一旦发生灾害提高赔偿标准,进一步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

  (四)加强领导,理顺工作体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执政为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搞好协调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政府

  推动和市场运作的模式,在推行过程中涉及乡镇和农办、财政、农业、畜

  牧、保险公司等多个部门,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完善统计体系,共享数据资料。另外,要落实办公经费。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过程中,乡镇和县农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承担了大量的工作,建议给这些单位配套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三是充分发挥农技服务网络作用。依托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动机制,带领广大农户团体参保,发挥基层农技队伍渗透到农村的网络优势和技术优势,协助开展保险办理、理赔定损和防灾防损等工作。四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工作报酬、完善办公条件等措施和依托乡镇建立一支专业化农险理赔队伍,切实做好农险现场勘查、责任鉴定和定损理赔工作。

  第二篇: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

  1、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投保人支付少额保费、政府补贴大部分保费,把被保险人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定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政府补贴力度大、惠及人口多的特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培育农民市场意识与风险意见,促进“三农”和农村金融发展。

  2、政策性农业保险保什么?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具体包括:⑴重大病害。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等。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疫、牛结核病等。⑵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

  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⑶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特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⑷强制捕杀。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捕杀时,经办保险机构应赔偿投保户保险金额与政府支付捕杀补贴的差额部分。

  第三篇: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

  时间:2010-09-1314:10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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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服务“三农”,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提高农户参保率,确保损失赔付兑现率,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的、持续长效的农业保险保护制度,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和保险业特点,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推进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三、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实现“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的目标要求,推动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又好又快

  发展。

  四、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一)试点品种。选择种植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和饲养量大、对保障人民生活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的养殖品种,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2010年试点品种为: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大豆、能繁母猪、奶牛。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在上述试点品种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地试点品种;同时,鼓励各地根据我省农业产业政策、当地农业生产特色以及本地财力状况,自主选择上述品种以外的其他种养品种开展保险试点。

  (二)保险责任。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三)保险金额和费率。补贴险种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其中:种植业保险金额按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等直接物化成本确定;养殖业保险金额为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成本和饲养成本)。试点地区自行提高保险金额水平而增加的补贴,由当地自行负担。

  试点期间各品种保险费率,根据我省相关品种的多年平均损失率,并参照其他试点省份的费率水平确定。(责任编辑:admin)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2)时间:2010-09-1314:10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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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的试点品种、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按照我省报备中国保监会的保险产品有关规定执行。(四)保险模式。种植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经营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共担。养殖业保险采用保险

  以后的试点品种、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按照我省报备中国保监会的保险产品有关规定执行。

  (四)保险模式。种植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经营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

  共担。养殖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自营”模式,保险经办机构在

  政府保费补贴政策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试点地区。在17个市和省农垦集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六)经办机构。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为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各市从中选择保险机构承办本市农业保险业务。

  (七)保险资金管理。根据《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8〕457号),对种植业保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封闭运作、财政监督”的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各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种植业保险经营费用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建立种植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及时足额上划巨灾调剂资金;积极运用再保险等手段,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的监督检查,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八)保险赔付责任。发生灾害赔付时,各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保险金额,及时足额赔付。发生超赔时,以市为单位核算,由各市与保险经办机构自行确定赔付责任。如市发生整体绝收,专题报省政府研究。

  五、保费补贴筹集和管理

  (一)保费补贴筹集。县(含县级市、县改区,下同)保费补贴比例为: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30%、县财政补贴10%、种植场(户)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5%、养殖场(户)承担20%;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5%、养殖场(户)承担40%。省辖市保费补贴比例为: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0%、市及市辖区财政补贴20%、种植场(户)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1%、市及市辖区财政补贴9%、养殖场(户)承担20%;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1%、市及市辖区财政补贴9%、养殖场(户)承担40%。

  有条件的市、县,可适当提高农户特别是“五保户”、特困户的保费补贴比例,减轻农户保费负担。鼓励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替农户承担一部分保费。市、县保费补贴不到位的,中央和省财政不予补贴。

  (二)保费补贴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8〕456号)规定,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将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时编制保费补贴计划,将本级应承担的保费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拨付应匹配的保费补贴资金;在年终清算的基础上,编制保费补贴资金决算;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编辑:admin)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3)时间:2010-09-1314:10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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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几点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妥善解决好农险办的人员、经费等问题,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要进一步明晰和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妥善解决好农险办的人员、经费等问题,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要进一步明晰和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建立和完善农险办统一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试点工作机制;要加强地方政府与经办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合力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要在充分掌握本地实情的基础上,合理预计承保数量,认真编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步骤,抓好组织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政府、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政府、部门的宣传,增强其做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利用大众传媒,认真做好面上宣传,营造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保险经办机构应着重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册)等形式,开展向农户面对面的宣传,激发

  广大农户的投保意愿。要坚持农户投保自愿原则,充分发挥种养大户、龙头企

  业、农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自愿参与农业保险。各地不得采取下指标、分任务、搞摊派,通过施加行政压力来增加承保数量。要严禁以各种方式欺瞒、误导或者强制农户投保,也不得采取代垫保费、代扣补贴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方式,片面地追求承保率而使农业保险政策走样。

  (三)创新工作机制。要适应政策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形势的迫切要求,尽快探索建立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政府分工明确、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协同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程。保险经办机构要承担起市场主体责任,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农业保险;根据农业保险特点和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基层保险服务网络;要牢记农业保险宗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承保展业、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加强监督检查。省农险办对各试点单位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试点单位应成立农业保险试点督导工作组,对所辖县(区)、乡(镇)试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密切跟踪试点进程,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篇: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案

  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案

  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被中国保监会确立为保险业“两会”的重点建议和提案。保监会将进一步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主要在五个方面着力:一是积极推动农业保险立法工作,二是进一步争取各级财政税收政策支持,特别是农业保险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加强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参与农业再保险安排,完成农业巨灾风险课题研究。据了解,目前保监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研究课题,已完

  成初稿;四是推动建立农业保险单独立账、独立核算体系;五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公司的调研,进一步推动林业保险和奶牛保险试点。陈绍基主席一行参观、了解了云浮市开展农房保险、生猪保险的情况,同时听取了云浮市委市政府、罗定市政府负责同志关于辖区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验汇报,对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为全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了多项启示,并对我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出了宝贵的意见:陈绍基指出,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和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虽然有序开展,但与全国其他兄弟省、市比较,仍有较大差距,政策性农业保险措施缺失,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不明朗,长期以来由于对农业保险宣传工作不到位,因此农民对参加农业保险没有积极性。同时,我省尚未建立起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巨灾风险基金、以险养险机制以及政府与保险经营者的风险共担机制,经营风险不能得到有效化解,给保险机构的经营造成了较大困难,应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

  近日据提案主办单位广东省委农办程文章处长向记者透露,《广东省农业(农村)保险公司筹备方案》已经完成,将向省政府报送《关于组建广东省农业保险公司的请示》,争取尽快成立广东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编辑:方方)

  2007年以来,在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引导下,保险业以服务“三农”改革发展为宗旨,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度显著提升,保险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实现了强农惠农财政投入的放大效应,增强了农民抗风险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确保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稳定,促进了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粮食安全战略的落实,三年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进行保费补贴。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完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发挥保险强农惠农功能作

  用,我提议:

  一是扩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地区和补贴比例。中央一号文件将稳粮保供给作为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基本思路,要求努力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功能作用,鼓励和保障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稳定我国粮食生产和供给,应将所有产粮大县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实力和财政承担能力,实行有所差别的保费补贴比例,对于中西部经济欠发

  达地区,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应提高至不低于70%;对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应提高至不低于50%。

  二是取消市县财政保费补贴配套要求。农业大县具有较强的保险需求,但同时经济欠发达,相对贫困,财政预算资金十分紧张,承担相应的保费补贴存在一定困难,客观上造成了部分市县财政不能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资金的突出问题。有的基层政府为减轻自身财政配套负担,限定农险业务品种和承保面,形成当地农民有愿望、有需求,而保险公司无法承保的矛盾,影响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建议取消市县财政保费补贴配套要求,提高基层政府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

  三是增加对区域性特色农业的保费补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特色农业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高等特点,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和保障各地特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央财政应考虑对地方特色农业提供保费补贴支持,减轻地方财政配套和农业企业、农户的缴费负担。目前,可选择一些对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支柱作用,且开办历史较长,具有一定保费规模的险种,如海南的橡胶树保险、陕西和山东的苹果保险、云南的烤烟保险、广西的甘蔗保险等进行试点,逐步推广特色农作物保险业务,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四是加大对森林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

  30%提高至50%,降低基层财政和林农的保费承担比例,提高林农参加森林保险和基层财政开办森林保险的积极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地区增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的辽宁、浙江、云南、河北、湖北、安徽、重庆等省(市);针对公益林的特殊属性,在补贴政策上应区分公益林和商品林,对公益林实行财政100%补贴保费

  五是优化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流程。为规范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定,从制度上对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流程和拨付时点进行规范。在拨付流程上,由于农业保险采取的是财政保费补贴与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试点模式,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不同于财政强农惠农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应由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与保险经办机构省级分公司结算与拨付,不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拨至市县财政,以减少划拨链条,缩短划拨周期,提高资金安全。在拨付时点上,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按季结算划拨方式,并且第四季度的补贴资金应提前下拨,以减轻保险经办机构赔款垫付和应收催收的巨大压力。

  第五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八公山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八区农险办

  (2012年8月)

  为认真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这项民生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八公山区积极稳妥推进这一利国利民惠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前一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12年8月7日,完成小麦参保面积10782.62亩、水稻保险参保面积1873.51亩,并于到8月3日前,将八公山区受灾小麦理赔资金340668.71元已通过“一折通”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能繁母猪保险正在宣传发动。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做法

  1、政府积极引导,广泛宣传,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为了发展好农业保险,关键要在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统筹政府、保险公司与农民的利益,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随着政策性农业政策的出台,财政补贴等手段的推行,农民可以实现低投保、高保障,切实保证惠农利民。然而,农民思想守旧、风险意识淡薄,使得国家的惠民政策在实施环节上困难重

  重。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宣传动员上狠下功夫,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村通过组织宣讲会、动员会等措施,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让更多的群众自愿、积极参保,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保率。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惠农政策,增强抗灾害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收入。

  2、加强领导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实施好农业保险政策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有力保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建立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分管领导抓政策、联村干部抓实施、村委干部抓落实”的层层责任制。区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确保任务的完成。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在看到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服务网络不健全。保险经办机构基层网络建设、队伍建设与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业务办理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履行职责缺位与越位并存。保险公司作为农业保险经办主体,基层力量不足、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客观原因面积少、保户多,宣传不到位。三是具体业务办理不规范。保险公司由于受条件限制在理赔方面查勘、定损、理赔不够严谨。这

  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农业保险工作质量的提高,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在以后的工作中,应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从实际

  情况出发,细化任务分配准则,制定更具执行力的保险任务;加强政企交流与合作,密切联系与监督保险机构出险、理赔等中间环节,全心合意为农民谋实惠。

篇三: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第一篇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严桥乡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严桥乡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已极大地阻碍了农业发展的步伐,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构建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减轻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顺应农业发展趋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20XX年我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严格按照县农险办、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工作,创新思路,实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模式,组织开展投保工作。

  经过全体乡、村干部的努力,20XX年我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顺利,全部或超额完成了小麦、水稻、玉米、能繁母猪等的投保任务,并且按照县农险办和县国元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材料、资料,农业保险档案材料整理规范,保管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乡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有灾情的农户在恢复生产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我乡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农业保险开展情况1、越冬小麦播种面积48900亩,全乡共有1691户投保,投保耕地面积35511亩,上交保险费86297元,参保比例达,76%。单独参保种植大户3户(兴北村韩传文,红岗村洪光跃、李福刚),投保面积838亩。

  2、20XX年全乡水稻投保面积52775亩,上交保费208971元。

  3、在20XX年午季小麦核灾中,全乡共报损小麦面积2655亩(其中包括单独承保大户65亩),获得理赔金额129650元(其中包括单独承保大户理赔的3063元)。

  4、在秋季水稻核灾中,全乡共报损水稻面积5765亩,共获得理赔金额365000元,理赔率10.93%,亩均赔付630元,共有1864户农户获得理赔。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为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我乡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乡长孙义松为组长,由乡财政所、农技站、畜牧站、农经站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

  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乡政府组织召开了农业保险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严桥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此方案下发到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将农业保险工作分解到各村各组(队)。同时,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纳入政府农村工作目标考核,为做好该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为更好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减轻农业生产风险、支持特色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我乡对全乡7个行政村的协保员进行了专项工作业务培训,以强化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能力。首先,要求协保员严格按相关要求,按政策规范操作办事;其次,坚持农民“自主自愿参保”的原则,同时把好百亩以上种粮大户参保关,对土地流转协议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承保;再者,一旦发生灾害,及时现场查勘,即时拨打报灾电话报案,记录规范、完整;然后上报相关受灾信息(农户、受灾情况、面积、地理位置等)至乡农业保险办公室;最后,现场陪同定损员取证、拍照、定损,并做好后续理赔案子材料,确保理赔信息正确、照片资料真实、理赔手续规范、理赔款项及时到户。通过一

  整套工作程序和措施,杜绝农户承包不规范、面积不真实甚至骗保行为的发生,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序、规范、顺利进行。

  (三)加强政策宣传推广,提高农民防范农业风险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为此,我乡开展了农业保险政策宣讲,召开乡、村两级干部动员会,重点宣讲“三农”保险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三农”保险是D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支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生工程。

  发放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有关农业保险的宣传画册、重点开展政策入户等,使广大农民朋友掌握办理农业保险有关知识,使群众对农业保险有进一步的认识

  和了解。

  加大对村协保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使有关工作人员熟知农业保险业务流程及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乡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

  充分利用各类网站、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我乡农业保险开展情况、主要做法,使广大农户明白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使多数参保对象意识到“农保”是“无灾

  保平安,有灾减损失”道理,能够自愿投保,确保我乡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截止到11月末(重复计算),共在国家级网站人民网发布1条;(备注该条信息新华网、中国日报网、凤凰资讯、网易新闻、网易财经、中国有机农业网都予以了转载。),中国星火计划网发布11条。电视媒体滁州市新闻联播报道2次(20XX年2月23日、20XX年8月31日);定远县新闻联播报道3次(20XX年2月21日、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7日)。省级网站安徽省农网发布12条;安徽省乡镇网发布5条;安徽省新农村网发布3条。市级报纸滁州日报·定远新闻发布6条。市级网站滁州市先锋网发布5条。县级网站定远县先锋网发布8条;定远县政府网发布6条;定远县新闻网发布4条;定远县生活网发布4条;定远县之窗网发布9条。

  (四)规范业务开展,确保业绩提升,做到应保尽保

  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严格按照全乡被保险农作物的种植面积确定当年承保面积,结合各个村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严把“登记、公示、签收”三关,确保投保人的利益。

  各村协保员进村入户开展种植业面积摸底调查,确保不漏一个农业种植户,不漏一块地,不错一分田,做到应保尽保。采取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乡“三农”保险服务站工作人员会同村协保员在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村协保员挨家挨户上门见面发放保险凭据,及时完善签收手续,杜绝代收代签,以防后患。严把公示关,及时将家庭人口、投保地块、面积、投保资金等

  信息在村委会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以加大工作的透明度,形成互相监督的制约机制。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关键,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农作物种植的利益,有效地规避风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申报、落实种植业保险赔付资金,制定了灾害理赔具体实施细则。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况挂钩,做到灾害事件真实,灾害损失准确,查勘理赔及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靳松为组长、三农服务站长管仕臣为副组长的查灾核灾联合

  勘查组,从财政所、农技站、农经站抽调精干力量,相互协调,为“三农”保险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对我乡的核实的受灾面积、受损程度、赔付标准、赔款额度在工作范围的允许下在各村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后,将农村理赔清单表册上报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使受灾农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赔偿,让他们真正体会到了“三农”保险的实惠性。

  (五)、加强监督检查。

  组织专人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各村在受灾

  理赔登记管理上,做到了用事实登记,按要求公示,没有挤占、挪用、平均分摊现象。在收取农民保费方面,没有发现违规行为,各村没有强制投保,抵扣补贴,没有村干部垫付保费和任意提高标准收取农民保费的行为。检查中未发现保险标的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未出现集中投保现象,过程中严格执行了“见费出单”和承保公示制度,收取保费时,都出据了省级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印制的收据。

  综上所述,我乡在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尚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本着服务于民的原则,加强服务,用准政策,踏实做好农业保险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努力提升自身工作的服务水平。一是要继续加强政策学习,在进一步把握政策、提升工作能力上下功夫;二是要继续抓好规范管理,在改进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三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确保理赔稳定和完成全年投保任务上下功夫。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对农业保险政策的知晓面,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五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实时跟进监督体系,全面掌握我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动态,在维护参保农户的利益的同时取信于民,努力将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

  严桥乡三农服务站

  20XX年12月10日

  第二篇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自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在省财政厅的正确指导下,**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部门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积极开展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保障作用,缓解农业灾害压力,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做出贡献。现将20XX年度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完善体系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财金〔20XX〕20号)文件精神,我县20XX年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深入开展,县政府以**府办函〔20XX〕20号文件明确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以及人员机构配置。为给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我公司因地制宜在全县设立了4个乡镇营销服务部、20个乡镇保险服务站、194个村级保险服务点和12个社区保险服务点,并精心挑选了在当地有较大影

  响力、群众支持率高的、责任心强的人员担当部站点负责人。同时公司专门设立农险部,配备人员和车辆,下面服务部、服务站配备了电脑、扫描仪、照相机等设施,真正做到了具体工作有人抓,衔接工作有配合,管理工作有组织的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这些都为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搞好宣传,形成氛围

  20XX年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第九个年头,为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及时准确更深入地传达给全县人民群众,我县一方面多次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和部、站、点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达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效果,另一方面利用承保、理赔契机走村到户进行农业保险宣传,将印制的宣传册、宣传单及其他宣传资料分发给农民群众,并耐心细仔讲解农业保险政策,使D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得到广大农户的支持与好评,促进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遵循政策,依法办理

  为做好20XX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保险公司将工作细化量化,严格按照”三必须”(即必须出据保险单、必须保险费收取到户、必须保险理赔款到卡)原则办理业务。承保工作结束后,各公司将各乡镇承保情况汇总表及县级匹配资金申请送财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财政部门及时将匹配资金拨付到各公司。通过大力宣传和通力协作,全县圆满完成了水稻承保面积

  241万亩,玉米承保面积171万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亩,油菜承保面积165万亩,马铃薯承保面积254万亩,能繁母猪承保42万头,育肥猪承保255万头,森林承保421万亩的承保任务。

  四、积极承保,合理理赔

  在承保上,我县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了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全覆盖、全受益”,并通过”无赔款优待”政策的有效实施,确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全年累计收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费23876万元,其中农户自缴保费合计5362万元,各级财政补贴共计1850.14万元。

  在理赔上,我县坚持依法合规、科学合理理赔,做到了快查勘、快定损、快理赔,真正把D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全年累计已决赔款14484万元,其中水稻赔付3113万元,赔付率80.74%,玉米赔付370.72万元,赔付率1671%,油菜赔付40万元,赔付率30.99%,马铃薯赔付60万元,赔付率158%,种植业赔款受益户达到24584户;森林险赔付211万元,赔付率589%;能繁母猪赔付138万元,赔付率611%,育肥猪赔付5008万元,赔付率490%,养殖业赔款受益户达到3657户次。油菜、马铃薯、能繁母猪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20万元。通过这些理赔数据显示,充分展现了保险业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既保护了群众利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为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撑和风险保障。

  第三篇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XX镇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工作会议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继续推进和巩固农业风险防范机制,为XX镇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牧业生产提供安全保障,确保我镇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我镇严格按照《**县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实施,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农作物保险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1、领导重视,召开会议部署工作。1、镇D委、政府对20XX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十分重视,在三月二十日,镇政府召开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XX镇各村主要领导和各涉农站、所长参加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会议,镇长阿依古丽同志主持会议并就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做了重要的工作安排。2、镇政府为切实做好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成立了XX镇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各涉农站、所任工作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3、镇政府更具县委政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并下发了《XX镇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把农业保险参保任务计划下达各村。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篇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20XX农险工作总结》

  人保财险固安支公司20XX年农险工作总结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固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各种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XX年我县承保了玉米、小麦、奶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5个农险品种,共有8个镇乡万农户参保,收取保险费(含财政补贴)万元,其中农户缴费万元,占总保费的%;中、省、市三级财政补贴万元,占总保费的%;全年赔款支出万元,赔付率达到%。现就我县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了完整而且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我县由分管保险工作的副县长挂帅,成立了以农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实施,全县15个镇乡还建立了相

  应的农业保险推广站,组建了农险代办队伍,聘请了乡镇农业中心种殖业技术骨干和畜牧站养殖业技术骨干为乡级推广员,村组干部分工协助,进行农业保险的业务拓展和现场查勘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们积极与广播电视台联系,制作农险专题节目,考虑到农民朋友收看习惯,在合适的电视频道和时段滚动播出;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

  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县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

  三、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我们按照被保险农作物的栽种面积和生猪存栏量,确定当年承保面,结合各个镇乡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整乡、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禁止接受成数投保、比例投保。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支公司到各乡镇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关键。我们制定了全县的灾害理赔具体实施细则。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况挂钩,做到

  灾害事件真实,灾害损失准确,查勘理赔及时。市、县二级公司都建立了赔案复查制度,进行抽查和自查。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对于所有的赔付案件进行公示和举报制度。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费用不足。农业保险承保、理赔面广分散,涉及到农村群众千家万户,从客观和主观上必然增加经营成本。建议政府适当提高经营费用标准,增加必要投入,以有效鼓励保险企业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经营,为增强我省“三农”抗灾救灾能力提供服务。

  (二)农业保险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有待提高。农业保险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如果经营农业保险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势必影响经营质量和成果,当前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经验和技能,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建议

  政府主管部门主动与保险企业之间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加强培训交流,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我省农业保险试点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理赔服务工作不够畅顺。生猪(能繁母猪)保险理赔工作跟不上的原因主要一是县市畜牧兽医部门在出险检验工作时协调不够,或存在只勘查不出具检验结果证明,或有时直接向农户收取检验费用,从而引发农户产生意见;二是由于基层单位业务人员有限,加上养殖场地、保险标的分布在乡村以及边远地区,造成查勘定损不够及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明确县级畜牧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的畜牧站(所)主动支持能繁母猪出险检验工作。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五、明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

  20XX年,我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D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以及总公司关于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提高服务能力,发挥我司在支持“三农”中的行业优势和作用。

  (一)加大农网建设力度,加快农网建设步伐。为确保明年农业保险工作积极稳健发展,我司将进一步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抓紧实施营销增员计划,拓展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农村或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为“三农”提供必要的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二)扩大农业保险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保险意识。

  在市分公司的支持和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助下,认真开展宣传工作,使农村广大群众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到主动自愿参加保险;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承保面。

  (三)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确保业务可持性经营。一是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做到现场验标,风险评估,防止“病从口入”;又要严把理赔质量关,规范工作流程,保证第一现场查勘,防止假案错案,防止道德风险发生。二是加强与政府主

  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取得人力和技术上的支持,弥补因基层单位人员、专

  业技能方面的不足,避免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被动局面,确保农业保险试点业务可持续经营。

  (四)积极做好政府营销,争取政策支持。开展农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行政推动。因此,结合实际,加大对当地政府营销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级政府以及职能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借助政府的行政能力,积极推动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稳步发展。

  人保财险固安支公司

  20XX.12

篇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共5篇)

  第1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八公山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八区农险办

  (2012年8月)

  为认真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这项民生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八公山区积极稳妥推进这一利国利民惠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前一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12年8月7日,完成小麦参保面积10782.62亩、水稻保险参保面积1873.51亩,并于到8月3日前,将八公山区受灾小麦理赔资金340668.71元已通过“一折通”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能繁母猪保险正在宣传发动。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做法

  1、政府积极引导,广泛宣传,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为了发展好农业保险,关键要在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统筹政府、保险公司与农民的利益,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随着政策性农业政策的出台,财政补贴等手段的推行,农民可以实现低投保、高保障,切实保证惠农利民。然而,农民思想守旧、风险意识淡薄,使得国家的惠民政策在实施环节上困难重

  重。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宣传动员上狠下功夫,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村通过组织宣讲会、动员会等措施,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让更多的群众自愿、积极参保,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保率。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惠农政策,增强抗灾害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收入。

  2、加强领导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实施好农业保险政策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有

  力保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建立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分管领导抓政策、联村干部抓实施、村委干部抓落实”的层层责任制。区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确保任务的完成。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在看到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服务网络不健全。保险经办机构基层网络建设、队伍建设与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业务办理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履行职责缺位与越位并存。保险公司作为农业保险经办主体,基层力量不足、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客观原因面积少、保户多,宣传不到位。三是具体业务办理不规范。保险公司由于受条件限制在理赔方面查勘、定损、理赔不够严谨。这

  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农业保险工作质量的提高,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在以后的工作中,应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细化任务分配准则,制定更具执行力的保险任务;加强政企交流与合作,密切联系与监督保险机构出险、理赔等中间环节,全心合意为农民谋实惠。

  第2篇: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对规避农业生产风险,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农惠农和服务“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发展,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2011]113号)文件要求,就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思路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中央出台的又一项惠农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中央和省财政负担80%,农民负担保险保费的20%。2007年,作为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之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低费率、低保障、广覆盖”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加强宣传,积极扩大区域覆盖范围,为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成绩。

  保险品种包括玉米、小麦、油菜、棉花等农作物和养殖业的能繁母猪、奶牛。立足我县实际,主要开展了小麦、玉米、-1致大面积倒伏现象几乎每年都要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巨大损失尤为突出。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新鲜事物,还有待加强宣传。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墙体标语、明白纸、上门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投保方式、理赔流程等。组织人员深入乡村与农民面对面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做到村不漏户,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强化服务,简化程序。由于农业保险服务的对象是农民,在服务方式上要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简化手续,迅速理赔,公正定损,做到查勘快、定损快、赔付快;在赔付金额上还应考虑农民综合成本,适当提高保险理赔金额,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以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取信于民。

  3、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建立由政府推动、部门配合、保险公司经营、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推动力

  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保。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3篇: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

  1、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投保人支付少额保费、政府补贴大部分保费,把被保险人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定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政府补贴力度大、惠及人口多的特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培育农民市场意识与风险意见,促进“三农”和农村金融发展。

  2、政策性农业保险保什么?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具体包括:⑴重大病害。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等。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疫、牛结核病等。⑵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⑶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特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⑷强制捕杀。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捕杀时,经办保险机构应赔偿投保户保险金额与政府支付捕杀补贴的差额部分。

  第4篇:政策性农业保险

  桐城市新渡镇杨树店村的旁边就是长江的重要支流大沙河。09年7月一场大洪水大沙河河堤决口。村里的早稻全部被淹,五千多亩地损失严重,但是那一年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行,农民们或多或少都获得了一定的补偿。桐城市新渡镇杨树店村村支书汪嘉陵对记者说。

  詹三阳是安庆市走阳县人,如今他在杨树店村承包了六千多亩地用来种植粮食,他告诉记者,他从92年开始保底,自从国家有了政策

  性农业保险每年他都参保,他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他说自己每年两季的水稻小麦种植保费只要两万多块钱,11年受到寒潮的影响,粮食减产,但是国元保险公司赔付了他二十多万元,对于参保詹三阳说。

  采访中桐城市新渡镇财政分局副局长叶局长告诉记者。如今子他们新渡镇不仅像詹三阳这样的种粮大户有了参保的意识,普通农户也意识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说起政策性农业保险要从2007年开始说起,当时中央为了降低农民种粮风险,把农业保险列入公共财政范围而如今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经从当初的吉林?四川等省覆盖到了很多产量省。我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就几乎覆盖了所有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冻灾、旱灾、病虫鼠害和养殖业重大灾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等。险种的覆盖范围也在逐步的扩大,不仅包括种植业还有养殖业和特色农险,记者在桐城市新渡镇杨树店村采访时,养猪大户陈光辉就告诉记者,通过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他养猪的心理负担就减轻了不少。

  政策性农业保险降低了农民风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农业保险方面的问题,也欢迎您收听今天下午四点的《理财柜台》节目。

  第5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2008-2009年度临沧市政策性甘蔗保

  险试点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农惠农和服务“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险业改革发展文件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积极开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性农业保险产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2008年,省财政厅、农业厅、保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我市云县和凤庆县开办云南省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我市根据上级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了甘蔗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08年甘蔗保险保费补贴省级财政承担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08?217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08年甘蔗保险试点方案的批复》(临政复

  ?2008?19号)文件精神,2008年12月9日,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和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领导的共同见证下,签订了《云南临沧政策性甘蔗保险保险单》。此次政策性甘蔗保险共承保云县、凤庆两县所有种植的甘蔗28万亩,承保面涉及两县9个乡镇1个农场(爱华监狱),涉及农户19856户,包括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营盘、甘化、幸福三座糖厂,保险期限自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11月30日止;总保险金额21000万元,每亩保险金额750元;总保险费714万元,每亩保险费25.5元,保费资金714万元由省、市、县财政,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农户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45%(322万元);市级财政承担5%(35.6万元);县级财政承担10%(71.4万元);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20%(合计142.8万元),种植户承担20%(142.8万元)。每亩保险费25.5元,由省级财政补贴11.48元/亩,市级财政补贴1.27元/亩,县级财政补贴2.55元/亩,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5.1元/亩,种植户承担5.1元/亩。这是云南省政策性甘蔗保险第一单,也是结合我省实际推出的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产品。该单的正式签订,标志着云南省地方性农业保险工作全面启动,也标志着临沧市政府和人保财险公司的政企合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2008--2009年榨季,两县3座糖厂的榨季结束,共承保种植户19856户,承保面积28万亩。据统计2008/2009年榨季共入榨甘蔗92.8万吨,比上个榨季增产3.86万吨,属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受灾户7632户,其中,风灾倒伏6406户,倒伏蔗224586吨,受灾损失约5282万元,占受灾总损失的81.23%(正常年景,无“土黄雨”年份,倒伏蔗数量一般在15万吨左右,2008年10月份,云县、凤庆蔗区集中持续降雨过程长、风大,且种植的部分品种易倒伏等,致使倒伏蔗数量大);火灾1068户,火灾甘蔗4877吨;霜冻灾害100户,霜冻蔗372吨;旱灾58户,干旱不出苗290亩;2008/2009年度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区域共应支付赔款总额为650万元。综合费用率为11%,综合费用支出78.54万元(包括支付县农业局、乡镇、村委会和糖厂农务科工作经费28万元),所有成本支出已超出总保费714万元。

  保费汇交上,省财政安排322万元,市财政配套35.6万元,县财政配套71.4万元已足额到位,种植户承担142.8万元已委托糖厂在支付蔗款时代收,目前已基本了解完毕。

  二、我们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积极开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性农业保险产品,2007年省财政厅、农业厅和保监局深入临沧的云县和耿马进行政策性甘蔗保险的可行性调研,听取了当地相关部门的汇报,并深入到种植户家中调查了解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2008年在我市的云县和凤庆县开办政策性甘蔗种植保险奠定了基础。同时,财政厅和农业厅联合下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2008年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云财农函?2008?3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征求2008年甘蔗保险试点方案意见的通知》(云财农?2008?131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08年甘蔗保险保费补贴省级财政承担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08?217号)等相关文件,对我市开办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工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为加强对甘蔗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人保财险临沧市分公司、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市气象局和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甘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甘蔗保险试点工作,同时,在云县和凤庆县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召开甘蔗保险试点工作专题会议4次,召开协调会议5次。

  为确保蔗农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后,灾害损失得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并及时得到保险赔偿,及时成立了由人保财险临沧市分公司、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甘蔗技术推广站和凤糖集团有关领导为成员的临沧市甘蔗保险查勘定损理赔工作领导小组,市

  级查勘定损理赔小组由7人组成,具体为:市财政局1人,市农业局2人,凤糖集团2人,市保险公司2人,负责同一次灾害受灾面积在100亩以上甘蔗灾害损失的查勘定损确认工作,要求在3个工作

  4日内到达现场开展查勘和定损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并要求涉及甘蔗保险的两县也成立相应的县级查勘定损理赔领导小组,负责同一次灾害受灾面积在100亩以下面积灾害的查勘定损理赔工作,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开展查勘和定损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负有及时处理和解决在查勘定损理赔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职责。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规范操作办法

  为确保临沧市的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甘蔗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们深入到甘蔗种植区进行风险情况调查,认真调查了解甘蔗在生长期和成熟期所存在的风险,分析形成的原因,以及面对这些风险糖业企业和农户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时上报了《关于临沧市开办政策性甘蔗保险的风险评估报告》,做好前期的一些准备工作。经过省市相关部门的努力争取,省财政厅、农业厅和保监局最终确定在我市辖内的云县、凤庆县开办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工作,为此,人保财险临沧市分公司及时草拟了《临沧市2008年甘蔗保险试点方案》初稿,市政府牵头召开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人保财险临沧市分公司、糖业集团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参加的《试点方案》专题讨论会议,并征求各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的修改和完善,最终定稿,并以市财政局临财农发?2008?66号文件《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上

  5报临沧市2008年甘蔗保险试点方案的请示》上报临沧市政府,临沧市政府以临政复?2008?19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08年甘蔗保险试点方案的批复》同意所上报的临沧市2008年甘蔗保险试点方案,同时要求市财政局和农业局尽快将试点方案上报省财政厅、农业厅,积极争取省上批准实施。临沧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按照市政府的批复要求,又以临财农联发?2008?71号文将《关于上报临沧市2008年甘蔗保险试点方案的请示》上报省财政厅和农业厅,同时,临沧市政府又以临政发?2008?71号文《临沧市人民政府请求在临沧市开

  展甘蔗保险试点工作的请示》上报省人民政府,云南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以云财农?2008?217号联合发文,同意我市上报的甘蔗保险试点方案,并下达省级财政承担的甘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22万元。为我市的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为使《临沧市2008年甘蔗保险试点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又将批准实施的方案进行细化,制定出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即《云县、凤庆县甘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承保方式、保费的汇交、工作经费的分配、赔偿的处理等相关事项,具体指导实施工作,从而进一步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6为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密切配合,我们细化和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拟定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落实市、县财政配套的保费资金,督促糖业企业和农户按时缴纳保费资金,监督检查保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财务收支核算。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和沟通工作。

  ——市农业局牵头负责拟定甘蔗灾害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甘蔗保险操作管理规章制度、甘蔗保险试点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县级农业部门核实保险标的,并督促县级农业部门作为投保人办理投保事项。

  ——人保财险临沧分公司负责牵头拟定甘蔗保险定损办法和理赔办法,严格界定保险责任。按要求做好保费资金管理使用,办理保险手续,按商定的定损办法和理赔办法牵头召集查勘定损工作组及时定损理赔,对测算到户的理赔金额必须在村委会公告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分批次兑现到种植户,接受群众监督。并负责甘蔗保险业务经营成果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根据种植户的损失报告,进行实地初查,并书面报告县级理赔领导小组;开榨后,负责对火灾、霜冻蔗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组织优先入榨;负责丈量核实种植户的甘蔗种植面积;按时交纳糖业企业应承担的保费,并受委托代扣种植户应交

  纳的保费。

  (四)广泛宣传,为开展政策性甘蔗保险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为认真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支农惠农政策,使所有参保的蔗农充分认识和了解此次政策性甘蔗保险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做好蔗农的思想工作。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2008年12月9日,我们邀请了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金融办、省保监局、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市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云南临沧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保险单签字仪式》,并邀请临沧市电视台、临沧日报、云南日报驻临记者站等多家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结合临沧的实际,我们还通过凤糖集团在各村委会、行政村聘请的甘蔗辅导员进行到户宣传,印制政策性甘蔗保险种植保险宣传材料2万余份,送到蔗农家中,做到户均1份。同时,通过公司的营业场所、农村保险营销服务部、95518专线服务平台等,积极做好保险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受到了蔗农的一致好评。

  (五)实行统一投保,着力于快捷方便的理赔服务

  云县人民政府指定云县农业局,凤庆县人民政府指定凤庆县糖办作为全县政策性甘蔗保险统保投保人。负责收集、整理种植户分户清单后,按照保险投保手续要求,填具投保单并加盖公章后交县支公司,县支公司为全县甘蔗投保出具统一保单,在特别约定中注明种植户为受益人,并附种植户

  8分户清单,从而使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减少。人保财险临沧分公司及云县支公司、凤庆支公司按制定的定损办法和理赔办法牵头召集查勘定损工作组及时查勘定损和理赔,对理算到户的理赔金额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公示7天以后无异议的,分批次兑现到种植户。

  (六)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增强化解巨灾风险能力

  农业保险最核心的是如何化解巨灾风险。按照多方筹集、滚动发展、逐年积累、以丰补歉的原则,建立“甘蔗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用于补贴大灾之年的巨灾赔款。巨灾风险准备金正常年份,只增加不使用,一旦出现非正常年景的特大自然灾害,及时启动巨灾风险准备金支付巨灾赔款。

  三、取得的成效

  2008年度,开展试点工作的两县共承保种植户19856户,承保面积28万亩,参保率为100%,支付保险赔款650万元,使受灾的蔗农及时得到了保险赔款,受灾蔗农也从保险中尝到了甜头,同时,进一步稳固了我市支柱产业糖业的原料生产基地,实施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是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降低蔗农损失的具体体现。通过此次试点工作让我们摸索出了政企合作、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新路子,发挥了中央、地方、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农户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改变了单

  一、事后财政补助的农业灾害救助模式,逐步建立完善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

  9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实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保险公司得发展。

  (一)宣传发动深入细致,农民参保意识增强

  县、乡和保险公司及糖业集团公司,将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使广大农民群众明白保险范围、内容、责任及赔偿办法,并通过快捷的理赔服务,让农民切实感受到保险机制带来的好处,达到既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农民的保险意识。

  (二)政策性甘蔗保险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各职能部门配合得力

  通过2008年度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对实施方案进行不断的总结完善,运作机制更为成熟,形成了“政府引导、政策支持、部门配合、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运作机制,为扩大政策性甘蔗保险奠定了基础。

  (三)减轻了灾害损失,稳定了农民收入

  2008年度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农民获得保险赔款近650万元,减轻了灾害损失。农民算了一笔账:现在新种一亩甘蔗物化成本约700--850元,要是因灾绝收了,每亩可得到保险赔偿600元,自己承担的损失只是少部分。增强了农业抗风险能力,解除了农民发展种植甘蔗的后顾之忧,农民敢于投入发展甘蔗生产。有了保险,农民种地才踏实。交费少、赔偿快,广大农民真心实意地欢迎政策性甘蔗保险。

  (四)承保理赔程序和资金监管进一步强化

  首先是强化承保环节和合规性监管,按照实施方案,在承保面积、保费结算、承保政策执行情况、数据统计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定期不定期对保险公司理赔资料完整性、案卷整理、台帐装订、理赔金额和理赔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赔付的合理性、科学性、充足性以及惠农政策的落实;其次是严格保费补贴资金监管,市县财政部门安排专门科室对保费补贴资金进行跟踪检查。

  四、总结经验积极扩大试点面积。2009--2010年度的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和省保监局批复同意实施,在巩固云县和凤庆县原有面积28万亩的基础上,又新增了永德县永德糖业集团榨区24万亩,2009年度临沧市的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面积扩大到52万亩,目前,我们正在积极组织实施。

  112008-2009年度临沧市政策性能繁母猪

  保险工作总结

  我市的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三个核心指标”,以抓畜牧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以保护养猪业的健康发展,稳定市场肉食品供应;以抓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边疆繁荣稳定。围绕生猪产业发展,用足用好国家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巩固长效机制,稳步推进“保险机构+畜牧部门+财政部门+养殖户”的能繁母猪保险模式,促进全市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8-2009年度,我市参保能繁母猪31.854万头,签单保费1639.536万元(国家和省补贴1113.948万元、地方补贴143.34万元、农户交费382.248万元),参保率100%。

  2008-2009年度保期内,截止目前全市辖内共死亡能繁母猪12080头,死亡率为4%,养殖户已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赔款为1208万元,对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增强农民群众发展养殖的信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能繁母猪补贴及保险执行的标准(一)能繁母猪饲养补贴

  我市的能繁母猪补贴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补助标准执行。2007年,按50元/头的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

  2008年按100元/头的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2008年,我市共补贴能繁母猪31.854万头,资金2338.38万元,(国家及省补助资金

  122019.4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18.54万元)。

  (二)能繁母猪保险补贴

  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险费为60元/头。我市的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实行分级承担的原则,分别由中央、省、地方政府和养殖户共同承担,即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2.5%、地方财政补贴7.5%、养殖场(户)交纳20%,具体保险费执行的标准为:中央财政补贴30元/头、省财政补贴13.5元/头、地方财政补贴4.5元/头,养殖户交纳12元/头。

  二、能繁母猪补贴及保险工作实施情况

  我市2008-2009年度能繁母猪补贴及保险工作,做到了部门协作,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管理科学规范,服务到位,能繁母猪补贴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养殖农户手中,普遍受到群众的好评。

  (一)制度建设情况

  由市级起草,通过征求各县(区)农业、财政和保险各单位意见并经市农业、财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多次讨论,制定出台了《临沧市2008年度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临农发[2009]174号),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县级保险实施方案;市、县(区)农业、财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协作、基层人员培训、总结报表报送等制度完善、规范、科学。

  (二)日常管理情况

  实行能繁母猪补贴及保险工作月报管理,由专人负责收集并按时将参加保险的能繁母猪数量、参保母猪死亡数量、理赔金额等进行统计,并准确、及时的上报市农业、财政部13门和保险公司;由市农业、财政和保险三家组织人员,不定期的进村入户进行督促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参保能繁母猪死亡数量,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有效防范了风险。

  (三)资金及保单管理情况

  市、县(区)设立了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定期拨付的方式。2008-2009年度,国家、省、市配套的能繁母猪补贴经费分三次下达各县(区),有条件的地方以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给养殖农户,没有条件的地方,由县级财政下拨给乡镇财政所,由乡镇组织人员到各村办发放给养殖农户。养殖农户承担的能繁母猪保险保费,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代为收取后,上缴县(区)保险支公司,由保险支公司统一将保费上缴市级保险分公司,同时以养殖大户、村或养殖协会为单位出具保单;县(区)财政承担的保险补贴由当地财政一次性划拨到专项账户,再由市级保险公司一次性将地方配套和农户上缴的保费统一上缴到省级专户中。经自检自查,我市不存在挪用、乱用能繁母猪补贴及保险专项经费的情况。

  三、能繁母猪补贴及保险工作的经验及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有效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市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生猪产业发展,并把扶持生猪产业发展的能繁母猪补贴和能繁母猪保险等工作措施落实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市、县(区)财政、农业部门和保险公司积极汇报,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召开会议,就14各项政策措施进行讨论和研究并作出部署,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同时,为做好能繁殖母猪补贴和保险工作,市、县(区)分别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由办公室定期用“月报、季报、年报”的形式通报工作进度、经验、问题,财政、农业(畜牧)部门和保险公司信息互通,紧密协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创新机制,促进了工作取得实效

  我市创新性的提出“保险机构+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养殖户”的保险模式。为积极探索能繁母猪补贴发放和保险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市财政、农业部门和保险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各县(区)认真组织开展能繁母猪养殖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县、乡、村能繁母猪存栏底数清楚、户主明确、档案完整,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由各县(区)严格按调查数据将能繁母猪补贴及时准确的发放到农户手中,并通过宣传动员,向广大养殖户收取12元/头的保费,确保了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率双双达到

  100%,为农户养猪树立了信心,推动了全市生猪产业的稳定发展。

  (三)落实责任,奖罚分明,保障工作的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我市的能繁母猪补贴发放、保险费收取、保险死亡鉴定和理赔工作主要是依托乡镇、村级畜牧兽医单位和人员来开展,为此,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公司密切配合,由市农业局与中国人保财险临沧市分公司签订全市能繁母猪保险协议,由各县(区)畜牧兽医站与县(区)人保财险支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按照参保能繁母猪6.6元/15头,将防疫工作经费统一划拔给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同时,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努力把辖区内能繁母猪的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且每降低0.1个百分点,由保险公司给予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参保母猪总保费0.5%的奖励,参保能繁母猪死亡率超过3%的,由保险公司按超出比例的实际头数的100%(6.6元/头)扣回防疫工作经费,工作责任明确,奖罚分明,有效地调动了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我市在开展能繁母猪补贴和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中,遇到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缺口大。由于国家把上一年度的统计数字作为全市能繁母猪补贴和能繁母猪保险补助资金的核算依据,我市能繁母猪从2006年起,统计数字就与实际存在很大偏差,即2007年省级核定我市的能繁母猪数为20.5739万头,与实际存栏29.071万头相差8.4971万头,2008年省级核定我市的能繁母猪数为25.6080万头,与实际存栏31.854万头相差6.246万头,由于统计数据与实际数据之间的差距较大,上级补助经费不足,缺口金额达1000多万元,给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二是补贴资金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实施能繁母猪补贴与能繁母猪保险,是国家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支农惠农政策的体现,是为了促进生猪生产的发展,但补贴资金发到养殖农户手中后,由于养殖农户自身素质的参差不齐,部份农户并没有把资金真正用到生猪生产发展中,使补贴资金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效应。三是死亡鉴定工作量大。我市地处边疆,相当部份地方16交通不便,加之能繁母猪散布于千家万户之中,入户鉴定、核查、张榜公布、补

  贴和保险费的发放、收取等工作量相当大。

  在我市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请求省级帮助我市解决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缺口资金1118.721万元,以确保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强养殖户抵御风险能力,保护养猪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边疆繁荣稳定。

  五、2009-2010年度能繁母猪保险情况

  2009-2010年度的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由于改变了以往“自上而下”的模式,实行“自下而上”新的承保模式,以往养殖户交纳的12元保险费,可以采取一边发放补贴,一边收取保险费,比较集中。今年采取新的承保模式后,需要畜牧兽医防疫员逐户上门收取,加大了防疫员的工作量,且收取的情况各县(区)参差不齐。但我们正在积极的组织实施。

  2010年1月

篇五: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农业保险情况汇报

  【篇一:明溪口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明溪口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情

  况

  汇

  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同志:

  明溪口镇位于沅陵县西北部,镇域面积257.34平方公里,东与沅陵县借母溪镇接壤,西与古丈县、永顺县交界,南与二酉镇,北与借母溪镇毗邻。闻名遐尔的凤滩、高滩电站位于我镇境内,镇内有“借母溪”、“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优美。全镇辖16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175个村民小组,11个社区居民小组,4986户,22700余人,其中农业人口21600人,聚居着土家、苗、汉等多个民族。林地面积38.32万亩。耕地面积17974亩,其中稻田面积16470亩。

  明溪口镇自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来,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工作,创新思路,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全镇16个行政村及两个居委会种植方面:稻田投保面积亩、玉米投保面积亩、油菜投保面积亩;养殖方面:能繁母猪投保头,参保率达90.48%;生态公益林投保

  亩;全面完成了投保任务。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领导,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落实“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政策的一项基本工作。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先后成立了明溪口镇政策性

  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行逐级负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落实,按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的原则,强化信息沟通,加强工作配合,为全镇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抓宣传,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平稳推进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农户参保面越广,农业保险就越有生命力。2011年,我镇主要通过会议、广播、报纸,以及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共印制农业保险宣传单8000余份、农保政策书籍40余本)、设置宣传栏、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讲解农业保险政策,使农民认识到保险是花小钱、保

  大安的最科学最有效的风险规避方式,增强保险意识。要抓好典型示范,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受益的典型案例,以事实说话,让广大农民从身边事例切实感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好处。同时依托农村基层组织,做好上门宣传、售后服务等工作,积极取得农民的支持、配合和广泛参与。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发动和实实在在的点面效果,让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入人心,有力提高了群众认知度。

  三、抓创新,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工作举措

  各行政村按照粮食直补面积,逐户上门核实并登记,同时填好分户投保清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了农户投保、理赔明细清册,建立健全了全镇农业保险数据库,实行电算化管理,通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极大提高了投保和理赔的效率和准确率,配备了档案橱柜,并安排专职协保员负责登记、造册、统计、汇总和数据库管理等工作,档案资料统一入橱,做到了资料齐全、有据可查。

  四、存在的问题

  1、保险责任范围与农民要求有一定差距。每亩

  元的保额偏低,不足以弥补投入的物化成本,化解保障水稻种植风险。

  泛地认识和接受,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有关部门虽在宣传动员工作上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但收效甚微,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拓展自然受到影响。

  3、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一些农民虽然具有投保需求,但因收入低,影响了其投保的能力。

  五、有关工作建议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支农惠农的又一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把好政策落实好、执行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建议:

  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

  二要赋予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农业保险推广职责:设置专人负责,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

  三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作用,加强农业政策性保险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要面向养殖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宣传,只有使

  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和懂得国家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意图。

  四要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品种范围,将优势农作物纳入保险范围,如蔬菜大棚、果树、棉花、花生等,增设出栏肥猪的保险险种,开展家禽保险试点。

  五要进一步丰富农业保险主体。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及种养殖业大户,突出这些主体的参保地位,提高农业保险的组织化程度。

  目前,全镇现阶段理赔工作早已结束,赔款金额足额发放到位,没有出现出现截留、挪用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扩大承保地区范围,逐渐增多试点品种,提高承保率;加强规范管理,用好政策。在保赔资金的筹集、管理和运用各项过程中加强服务,用准政策。在维护投保户的利益时,更要取信于民。

  我相信在我们大家的努力之下,一定会让更多的老百姓从中受益!在此,我代表明溪口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位领导和社会人士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谢谢大家!

  【篇二:农业保险工作汇报提纲】

  农业保险工作汇报提纲

  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各位领导,来我县调研指导农业保险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县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做以汇报。一、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国务院决定在全国6个省(区)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我县被省政府定为全省30个试点县(市、区)之一。三年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县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探索工作模式,积极破解各种难题,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县玉米投保面积116649公顷,大豆投保面积794.15公顷,占种植面积的85.4%,农民自交保费7030706元,各级财政配套28122824元,全县共参保92724户,占总户数的55%。玉米投保面积123835公顷,大豆投保面积1426公顷,水稻投保面积1299公顷,花生投保面积31797公顷,葵花投保面积50公顷,参保总面积为15.84万公顷,占种植面积的70%,农民自交保费846.39万元。全县农业保险理赔资金达到7400万元,扣除农民自交保费703万元,参保农户通过农业保险获得现金补偿6697万元,户均达到724元,将农户因灾减产的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在此基础上,我县的农业保险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不但保险项目增

  加到5种,而且参保面积达到了15.8万公顷,较之的大灾之年增加了

  4.5万公顷,农民的参保意识及参保积极性空前高涨,全县农业保险理赔资金658万元,所有受灾农户均得到了保险补偿。三年来,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之所以取得这么好成绩,是县政府与安华保险公司精心组织、密切合作、合力攻坚的结果,是县政府作为行政机构积极引导、强力推动、全力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改善和关注农村民生的结果,同时也是安华保险公司严守信誉、优质服务、热心支农的结果。可以说,三年来,安华保险公司高质量、高标准的优质服务、守诚信、重承诺的经营原则,不但得到了政府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和好评。作为政府本身,始终坚持“安华的事就是农民的事,农民的事就是政府的事”的原则,全力引导、宣传、助推、支持农业保险工作,才赢得了今天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良好局面。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县委、县政府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负责具体业务操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站在政治高度来充分认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为卓实有效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县政府又成立了农业保险灾情核定专家组,对参保农户的受灾情况查勘定损,以确保受灾情况的真实可靠。并制定出台了《县农业保险工作管理办法》,《县农业保险工作目标责任制》等规范性文件,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二)广泛宣传引导,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农业保险试点动员大会,由县广播电视管理局录制,并会议全程在县电视台专题播放,制作了农业保险知识专题讲座,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同时,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场)都要召开乡村两级干部会议及由基层党员和农民代表参加的宣传会议,并印发了大量的宣传单,在村屯张贴悬挂了参加农业保险的宣传标语。通过大量的宣传措施,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真正做到农业保险这项惠农政策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三)积极筹措资金,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为使农业保险配套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政府县长亲自召开了由财

  政、农业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农业保险补贴资金调度会议。并重点强调了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及时筹措到位的重要性。明确要求财政部门将农业保险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并及时划拨到保险帐户。确保了农业保险补贴资金足额按时到位,使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四)科学查勘定损,为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我县把灾情查勘作为理赔的重要依据。组织农业保险灾情核定专家组对参保农作物进行了一次初步查勘定损。农业专家

  【篇三:江心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江心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江心乡自2008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来,按照市县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工作,创新思路,在乡党委政府的的重视下,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全乡10个村种植方面:棉花投保16039.09亩,玉米投保22162.08亩,水稻投保1099.61亩,参保率达100%,全面完成了今年秋季投保任务,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落实“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政策的一项基本工作。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先后成立了江心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乡财政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相互协作。

  二、加大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度

  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为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乡党委、政府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动员大会,以及利用广播、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意义、政策、保险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还编印了宣传单页及各种农业保险宣传册分发到各村直至每个农户,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每一户,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使农户参保面越广,农业保险就越有生命力。

  三、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举措

  各村按照粮食直补面积,逐户上门核实并登记,同时填报分户投保清单,乡农险办建立健全了全乡农业保险数据库,实行微机化管理。

  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登记、造册、统计、汇总等工作,做到资料齐全、有据可查。

  三、存在的问题

  1、保险责任范围与农民要求有一定差距。每亩的保额偏低,不足以弥补投入的物化成本。

  2、农民参保意识较弱。有的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意义、作用及保险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对农业保险是降低农业风险、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缺乏应有的认识。部分农民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参保交了钱如果没有灾害,反而增加不必要支出,加重了负担。还有部分农民对保险业务心存疑虑,担心发生风险时保险公司不赔偿。

  3、认识存在差异,保费难收取。在保费的收取上,不少农民认为,不论受灾程度是否达到理赔标准,都该有所回报,否则就不主动甚至于不愿意投保。一些田地受过灾的农户多都能够积极主动的投保,而旱涝保收不易受灾的农户则不愿意投保。另外有些外出务工的农户,往往会因为在外打工而错过了投保的时效期没能投保。

  4、缺乏办公设备和一定的工作经费。

  我相信在我们大家的努力之下,一定会让更多的老百姓从中受益!在此,我代表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位领导和社会人士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篇六: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农业保险扶持政策工作总结及下步计划

  xxxx年,我县农业保险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中关于推进财政支农方式改革,加强农业保险的工作要求,坚持开拓创新,提高理赔效率。在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xx县农牧渔业局、xx县人保公司紧密合作开展了养殖业保险、种植业保险以及生鲜牛奶价格指数和蔬菜价格指数保险,为全县农业风险防范能力提升打下坚实基础。有力的促进了我县农业生产和发展,切实做到了利农惠农。现将xx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数量达到xx个。其中种植业x个(小麦、水稻、玉米、葵花、葡萄、脱水蔬菜);养殖业x个(奶牛、基础母牛、池塘淡水鱼、肉兔、羊只);价格指数x个(牛奶价格和蔬菜价格);森林综合保险;商业奶牛保险;实现了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全部投保。农险保费收入共计xxxx.xx万元。其中种植业保费收入xxxx.xx万元,养殖业保费收入xxxx.x万元,森林保险收入x.xx万元。

  (二)保险保障作用增强。

  xxxx年共计赔款xxxx.xx万元。其中政策性奶牛赔款xxx.x万元;商业性奶牛赔款x.x万元;基础母牛赔款x.x万元;能繁母猪赔款xx.x万元;淡水鱼赔款xx.xx万元;羊只(扶贫)赔款x.xx万元;兔子(扶贫)赔款x.x万元;牛奶价格指数赔款xxx.xx万元;脱水蔬菜赔款xx.xx万元;蔬菜价格指数赔款x.xx万元;水稻赔款xx.xx万元;玉米赔款xx.xx万元;小麦赔款xx.xx万元;葵花赔款x.xx万元。通过保险赔付,最大限度的减少农民损失,进一步发挥风险保障功能。

  (三)开办新型险种。

  1、牛奶价格指数保险。因受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牛奶收购价格持续走低,为缓解奶价波动对奶牛养殖户的冲击,保障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县农牧渔业局提出试点生鲜牛奶价格保险设想,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协商后,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牛奶价格保险试点工作,组织保险公司与农牧渔业局相关人员共赴xx进行学习考察,并多次深入养殖场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xx县生鲜牛奶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保险金额、赔付方式、目标价格等关键内容,为保险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今年牛奶价格保险参保奶牛养殖场共xx家,投保生鲜牛奶xxxxx吨,保费由县政府承担xx%,农户自交xx%,保期一年。在保险期限内,当保险牛奶的实际平均收购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赔偿。截止xxxx年x月底,赔付已经达到xxx万元。

  2、池塘淡水鱼养殖保险范围的扩大。立足xxxx年在西北地区率先开展淡水渔业保险试点并取得成功的基础,创新渔业保险机制,通过财政补贴+农户自筹进一步推广渔业政策性保险,扩大渔业覆盖面积。xxxx年渔业保险范围包括鲤鱼、草鱼、鲫鱼和斑点叉尾鮰,保险金额分别为草、鲫、鲤xxxx元/亩、xxxx元/亩、鮰鱼xxxxx元/亩,淡水鱼养殖保险的费率为xx%,保费分别对应为草、鲫、鲤xxx元/亩、xxx元/亩两档,鮰鱼xxxx元/亩。保费由财政承担xx%,农户自缴xx%,保险责任期限为xx个月。截止目前,参保总面积xxxx亩,保费总额xxx.x万元,农户自缴xx.x万元,政府补贴xx.x万元。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责任落实。与发改、财政、农牧、价格监督、气象、各乡镇场协作,共同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补贴资金、与此同时,保险公司指定业务员与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对接,将推广服务工作做到村社一级。

  (二)加强工作协调。保险公司与财政、农牧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农灾害风险区划工作,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保险条款,明确理赔标准。及时做好农户报案受理、保险政策落实到位。与县级农业灾害鉴定委员会配合,做好农业灾害的风险评估、损失鉴定和金额核定等工作,妥善解决与农户和之间因为核损方面发生的争议问题。

  (三)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墙纸、手机短信、宣传刊物等载体,借助农村集市等信息传播场所,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主体的农业保险宣传体系。定期深入基层,向农户宣传并解释保险条款和费率等的修订和变更。加深了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了解和熟悉,逐步培育农民的现代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农户参保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连续性。

  (四)加强保险服务。在理赔服务中,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做到理赔程序公开、理赔标准公开、理赔结果公开、理赔到户。严格按保险条款理赔,杜绝随意变更赔付标准;优化理赔工作流程,加快查勘定损速度,缩短理赔时限,奶牛保险承诺x个工作日办理完结,三大粮食作物x个工作日办理完结,使赔款尽快到达受灾户手中;建立农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试行限时结案和责任追究制,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存在问题。

  (一)保险组织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虽有保险公司作为协调管理机构,但县政府缺乏常设机构和固定、专职、专业的人才队伍,目前人员队伍和管理机构配置还难以满足政策性农业保险长效机制建设的需要。

  (二)农民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经在全县运行八年,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补贴进行,农民使用现代农业风险管理工具主动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意识还不强。

  (三)农险与其他农村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联动还不够紧密。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农村小额贷款、农业担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金融服务的联动还不够,与其他农村产业政策的联系还不是很紧密。

  四、工作思路

  (一)加大生鲜牛奶价格保险和渔业保险投保范围。与县农牧局协商,合理确定目标价格,扩大投保范围。继续开展淡水鱼养殖保险试点工作,提高渔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保险服务机制,满足农户保险需求。

  (二)稳定提高农户参保率,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规模。通过适时增加险种,逐步调整费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质量等措施,不断贴近农民的风险保障需求,加深农民对农业保险政策的了解,培育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参保意识,扩大农户参保规模,让更多农民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加强农业产业政策性联动。建议县政府推进农业保险政策与农村信贷、农村担保等农村金融政策之间,农业保险政策与粮食直补、生态补偿等其他惠民政策之间,农业保险与灾害救助现代风险管理手段之间的政策联动、资金联动和信息联动,发挥政策合力,为推进农业保险打下良好基础。

  xx县xxxx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

  xxxx年我县水库移民工作在自治区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完成了xxxx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现将一年来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资金兑付情况

  1、直补资金兑付情况

  xxxx年度我县被纳入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范围的水库有x座,分别是青铜峡水库、寺口子水库、xx水库、x电石水库、x丹江口水库、x赵湾水库、x小塔山水库和x水府庙水库。xxxx年经过认真核定登记并经自治区水库移民办公室审定:核定的后期扶持人口数为xxxx人,按照《x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要求,核减xxxx年度死亡移民人口xx人,核定水库移民人数为xxxx人,发放水库移民直补资金xxx.xx万元。

  xx县xxxx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资金兑付情况

  xx县xxxx年水库移民结余资金项目,项目区位于xx县xx村,项目在维持现状灌域范围,砌护各类渠道xx.xxx千米,配套各类建筑物xxxx座,改善灌溉面积x.xx万亩。工程总投资xxx.xx万元,改善灌溉面积x.xx万亩。该工程完成招投标程序后,工程建设实施已经完成xx%,资金支付xxx万元,由于开工较迟,施工延后到xxxx年春季再继续实施。

  资金管理情况:在资金资金管理上,采用审核报帐制,严禁截流,挤占和挪用,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工作的主要做法

  xxxx年为确保人口核定工作的准确性,我们在各相关乡镇的大力配合下,在核定水库移民时,加大对xx岁以上老人的核查,随着移民生活的好转,xx县部分乡镇的水库移民,在县城或其他地方买房、租房居住,给水库移民人口的核定带来一定难度,我们对此情况采取现场拍照(照片里必须有证明时间、身份的内容),以此证明人员的存在。对长时间无法联系的水库移民,暂时停发直补资金,待取得联系后再发放直补资金,这样确保了直补资金发放的准确性。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在建设实施水库移民结余资金项目过程中,我们严格实行以下工程建设程序及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四制,认真履行建设管理程序:x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的组建由xx县人民政府批准,内设技术组、质量组、安全组、信息组、财务后勤组;完善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内设机构职责、法人内部签订责任书。x工程招投标:工程通过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要求必须是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工程最终竞标单位为x视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x工程委托有资质的x江河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同时工程开工前及时与各参建单位签订了合同。

  二是加强质量管理:为了切实抓好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项目法人内部成立质量组,明确了职责,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的施工质检组,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工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

  三、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随着水库移民群众生活的好转,许多移民不在村庄居住,在县城或其它地方买房或租房居住,为水库移民人口的复核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xxxx年度我们将继续做好水库移民年度复核登记工作、做好xxxx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的的实施工作及大中型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工作,及时更新复核登记资料,确保下一年度的复核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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