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汇报3篇

时间:2023-05-20 16:3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汇报

  

  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报告

  众所周知,八项规定是指2012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党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下面小编向大家带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的报告。欢迎阅读。

  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枣纪办发电[2013]29号)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全文学习,并下发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枣牧发[2013]140号),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目前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

  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8月30日上午,全文学习了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使廉洁从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变成自觉行动,着力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突出抓好关键环节,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会议精神,有效预防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我们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公款组织的宴请和高消费娱

  乐活动。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参加婚宴、探访亲友等非公务活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

  三、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有了新的提升

  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和“勤俭节约在机关”活动,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研工作、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外事活动、改进宣传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办法措施。扎实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并签订了机关效能建设个人承诺书,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公务饮酒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饮酒的管理规定。建立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记录,严格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切实加强审批窗口效能建设。上半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市电台“市民热线”、省局“阳光政务热线”等民生栏目,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共解决热点、难题问题32个,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为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我局对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深入开展自查,采取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通报,绝不姑息,确保了局机关风清气正、清正廉洁。

  虽然我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市纪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个别同志认为自己无职无权,没有机会腐败,经常被动应付,放弃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个别同志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在日常办公中存在“常流水”、“常明灯”等现象。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加以解

  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加快全市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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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2013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内容: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

  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篇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汇报

  

  乡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普益乡推行五举措自查,全面系统梳理全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普益乡落地生根。

  一是查部署安排,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作为主体,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重视对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二是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结合本乡各部门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县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根据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乡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三是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建立

  健全监督渠道,利用来访、来电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各级党组织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乡纪委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查纪律审查,看执纪监督是否持续有力。乡纪委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及时查处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桂林市党委巡察组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乡纪委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是查工作效果,看是否严格问责。各级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突出问题得到切实整改,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组织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

篇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汇报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情况

  的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中央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不移指导,认真落实各项规定,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形成有力有效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建设,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纪律审查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责任体系,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四风”的纠治,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

  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落实考核评价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考核内容,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五、完善组织机构:要完善组织机构,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组织机构的重要职能,加强组织机构的建设,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管理机制。

  六、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引导,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性,增强社会舆论监督,增强党员干部自身约束力,促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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