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1-13 18:45:0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县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规范公平”的原则。落实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小学毕业升入初中、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申请“不应安置”等政策;
建立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咨询、监督等制度,实行“阳光招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根据学龄人口及学校布局等情况实施小学划分片区和初中学校对口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享受免试就近入学的权益。

  (三)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充分挖掘和利用好学校潜在的教育资源,有效增加公办学校的学位供给,并严格按计划招生规模足额录取新生。

  (四)坚持“批次优先,统筹安排”的原则。按划定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新生,并根据新生报名情况及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合理调配。

  (五)坚持“两头兼顾,全面提高”的原则。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化解一直以来“高中挤、职校空”的生源分布难题,在按计划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引导工作,吸纳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夯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础。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录对象为20xx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招录对象为20xx年小学毕业生。

  (三)盲、聋哑、弱智等残疾儿童少年,可选择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读,也可以申请就近随班就读。

  (四)高中一年级招录符合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五)职校一年级招录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退伍军人及九年级第二学期自愿转入的学生。

  三、招生范围

  (一)县城区公办小学

  按划定的片区招收学生,片区生源的归属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登记证明、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征地拆迁协议等为依据。

  (二)乡镇、村屯小学

  本辖区内各社区或行政村屯,已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县城区公办初中

  1.扶绥县龙华教育集团。接收县实验学校、民族小学、未来城小学及新宁镇第二小学、新宁镇第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驻军及扶绥户籍现役官兵(含武警、消防,下同),疫情防控阻击战立功受奖人员(指获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嘉奖的,下同),扶贫搬迁安置点(百合家园小区)住户,城区政府征地拆迁户,县政府引进的城区优秀人才,驻扶绥高等院校员工,“一户一薪”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适龄子女;
对口送生学校服务片区户籍的回流新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区内外县(区)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儿童,下同)

  2.新宁镇第一初级中学。接收新宁镇吉阳小学、新宁镇第四小学、长沙小学、塘岸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这几所学校服务片区户籍的回流新生。

  (四)乡镇初级中学

  接收本乡镇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辖区户籍的回流新生。

  (五)民办学校

  根据本校的办学层次及办学条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自主招收适龄新生。

  (六)高中学校

  我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扶绥县户籍在外县(省、区)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七)县职业技术学校。初中毕业生、退伍军人及九年级第二学期自愿转入的学生

  四、报名时间

  (一)县城区公办小学的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21日-20xx年8月22日。

  (二)高中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2日-13日;
县职校网上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4日。

  (三)其他中小学校的报名时间由本校根据实际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报名相关信息。

  五、资格审核

  组织县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办、自来水厂、崇左扶绥供电局等部门对县城区公办小学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材料的审核由本校组织人员审核。

  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一)已就读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并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相应学籍信息的学生。

  (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入学资格。

  六、录取办法

  (一)县城区公办小学。按类别分批次录取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第一批次,录取“第一类”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录取“第二类”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录取“第三类”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录取“第四类”适龄儿童;
第五批次,录取“第五类”适龄儿童。

  学校在分批次安排学位时,如果计划学位能够满足已报名适龄儿童的就读申请,则按规定予以全部录取。如果计划学位无法完全满足已报名适龄儿童的就读需求,则先安排第一批次,再考虑安排第二批次,依次类推。如果前一批次录取完毕后剩余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则按照学生户籍转入时间、居住商品房入住时间、父母务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如最后出现条件相同的,则通过摇号抽签方式来决定学位的归属,直至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录满后仍超量的生源,由县教育局视其他县城区公办小学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二)乡镇、村屯小学。已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到服务片区学校入学。

  (三)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开学前15天,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小学、初中毕业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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