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4篇

时间:2023-05-09 13:00: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工作岗位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负责各种建设工作的部门,关于党委组织部的岗位职责,有哪些呢?下面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党委组织部工作岗位职责,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组织部(统战部)工作,努力学习、熟悉干部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知识分子工作和民主集中制等组织工作的基本政策和业务知识。

  二、负责组织制定组织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党委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四、负责组织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组织、干部工作中的情况和倾向性问题,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准确向党委反映情况。

  六、负责抓好党校工作,开展党建理论研究。

  七、负责督促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及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八、建章立制,落实措施,抓好本部门自身建设。

  九、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抓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院党委的要求,联系实际,制订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管理工作。

  1、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标准,认真做好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培养、考评、选拔等工作,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充实意见;

  2、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3、督促、检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

  4、有计划地培训、轮岗锻炼干部;

  5、建立健全院、系(部处)两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制度。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1、及时调整组织设置,督促各党总支、支部按期做好换届改选工作;

  2、坚持党日活动,积极推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等规范化管理制度;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抓好党员教育,配合纪委抓好党风党纪教育;

  5、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工作。

  四、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根据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认真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六、做好党内统计年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中层以上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

  七、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部(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部(处)长岗位职责

  1.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组织、统战、人才、离退休及党校等方面的工作。

  2.根据上级部署和党委工作的要求,拟订组织、统战、人才、离退休及党校工作计划,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执行。

  3.按照党委要求,负责科级、处级干部的管理工作。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干部的监督、考核和审查工作,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及培养工作。配合纪检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负责党的统战和对台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作用,为党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

  7.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8负责党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发挥党校阵地作用,组织实施对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篇三: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安徽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安徽组工通讯》;编纂中共安徽省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

  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广东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

  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负责援藏援疆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划;指导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定期根据省管干部缺位情况,提出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承担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并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才考试题库;协调有关单位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提供考试命题方面的服务。

  干部二处

  负责考察省委管理的地级以上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市委组织部长的考察审批和县(市、区)党委一把手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掌握县处级备案干部情况;考察了解市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上述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设;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提出宏观指导的建议。

  干部三处

  负责考察省委工作部门、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以及群众团体、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省级领导班子换届和调整配备的有关工作。

  干部四处

  负责考察省政府经济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考察省国资委监督企业中由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党委(党组)书记,并协同省国资委考察上述企业副职;负责考察省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对省直经济口省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含党外干部、女干部)和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后备优秀人选,建立相应的人才储备库,并提出使用意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选拔任用和监督

  管理的新机制;会同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干部五处

  负责考察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高等院校及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干部培训处(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组织指导;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及有关制度;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选派本省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国家有关部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负责组织和选调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省管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等)参加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院校举办的培训和轮训;会同省人事厅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以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在职进修培训;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负责组

  织、选派、管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出国进修培训;承办省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大型系列讲座、各类专题研讨班和其他集中培训、轮训项目;负责制定全省组织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并会同有关处(室、中心)组织落实;负责为对口援藏、援疆地区培训干部工作;开展与兄弟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申请,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承担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干部监督处

  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负责破格、越级提拔及曾犯严重错误干部提拔的审批工作;负责省管干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与委托,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领导干部的问题,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发挥干部监督信息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审理省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信息处

  负责省管干部及后备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部内计算机网络管理;指导部内和市、县(市、区)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的开发及应用工作;管理省管干部档案,宏观指导组织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干部统计工作、党内统计工作,并进行宏观指导。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人事、培训、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处(室、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机关退(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办理本部人员出国(境)的政审和护照签证。

  人才工作处

  协调、宏观指导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情况综合调查研究和指导人事工作理论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协调统筹有关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开展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协调人才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管理;承担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教中心

  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和规划全省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加强对各级电教机构的管理;制作并定期发行《广东党员电教》教材;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制作党员电化教育教材。复制、转发中组部和中央其他有关部门下发的党员电教教材。审查和决定需在全省交流的市、县制作的党员电教片。组织党员电教教材的引进、交流和发行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完成播放和收看任务;承担一定的电教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任务。负责党员电化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部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接待本部和省直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搞好本部的对外接待工作;开发多种服务经营项目,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篇四: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安徽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安徽组工通讯》;编纂中共安徽省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

  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广东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

  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负责援藏援疆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划;指导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定期根据省管干部缺位情况,提出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承担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并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才考试题库;协调有关单位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提供考试命题方面的服务。

  干部二处

  负责考察省委管理的地级以上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市委组织部长的考察审批和县(市、区)党委一把手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掌握县处级备案干部情况;考察了解市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上述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设;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提出宏观指导的建议。

  干部三处

  负责考察省委工作部门、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以及群众团体、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省级领导班子换届和调整配备的有关工作。

  干部四处

  负责考察省政府经济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考察省国资委监督企业中由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党委(党组)书记,并协同省国资委考察上述企业副职;负责考察省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对省直经济口省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含党外干部、女干部)和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后备优秀人选,建立相应的人才储备库,并提出使用意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会同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干部五处

  负责考察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高等院校及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干部培训处(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组织指导;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及有关制度;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选派本省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国家有关部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负责组织和选调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省管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等)参加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院校举办的培训和轮训;会同省人事厅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以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在职进修培训;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负责组织、选派、管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出国进修培训;承办省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大型系列讲座、各类专题研讨班和其他集中培训、轮训项目;负责制定全省组织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并会同有关处(室、中心)组织落实;负责为对口援藏、援疆地区培训干部工作;开展与兄弟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申请,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承担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干部监督处

  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负责破格、越级提拔及曾犯严重错误干部提拔的审批工作;负责省管干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与委托,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领导干部的问题,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发挥干部监督信息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审理省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信息处

  负责省管干部及后备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部内计算机网络管理;指导部内和市、县(市、区)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的开发及应用工作;管理省管干部档案,宏观指导组织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干部统计工作、党内统计工作,并进行宏观指导。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人事、培训、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处(室、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机关退(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办理本部人员出国(境)的政审和护照签证。

  人才工作处

  协调、宏观指导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情况综合调查研究和指导人事工作理论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协调统筹有关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开展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协调人才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管理;承担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教中心

  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和规划全省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加强对各级电教机构的管理;制作并定期发行《广东党员电教》教材;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制作党员电化教育教材。复制、转发中组部和中央其他有关部门下发的党员电教教材。审查和决定需在全省交流的市、县制作的党员电教片。组织党员电教教材的引进、交流和发行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完成播放和收看任务;承担一定的电教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任务。负责党员电化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部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接待本部和省直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搞好本部的对外接待工作;开发多种服务经营项目,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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