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提醒5篇

时间:2023-05-10 12:30: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提醒

  

  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表报告表》注意事项

  (根据中组部培训精神等整理)

  一、《报告表》的内容

  《报告表》共7个部分16页,具体是:“封皮”“填表须知”“报告人基本情况”“《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8个事项(8项家事),“《规定》第四条所列事项”的6个事项(6项家产),“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和“本人承诺"。

  二、填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2.《报告表》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书写字迹要工整。

  3.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中填写不下时,请复制相应事项的报告,另附页填写。

  4。首次填报有此类情况的详细填写现状,无此类情况的也要在相应位置的空白处填写“无”

  5.填写结束后,报告人应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字。送交组织部。

  有3个具体问题需要注意:一是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养子女(收养的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丈夫与1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二是“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一般来讲,超过18周岁的正在读大学本科、硕士、博士的学生、待业(无业)的子女都属于由其抚养没有经济收入的子女,应算为共同生活的子女。如果确有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有固定收入并能独立生活的,确实不是共同生活的子女,需在子女从业栏中明确注明。三是表中需要填报金额的事项,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

  (二)具体要求

  填写时请认真阅读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特别提醒注意以下情况。

  封皮.1。报告日期一栏要具体到日.2。阅签人一栏。暂时不需要审签。

  第1页,报告人基本情况。

  1。填报的姓名应与公安机关登记相同,如使用其他姓名的在其他事项中注明。

  2。在职状态栏要在相应“□”内划“√”.23。工作单位填写本单位名字,要填写全称或规范简称。

  4.现任职务要填写干部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和具体职务,如,×××科科长、×××学院教师。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要逐个分行填写。职级要填写规范、清楚,如,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

  5。身份证号应填写18位居民身份证号码.6。户籍地址应填写本人户口簿“住址”栏的详细地址,要填写到门牌号.《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8项家事)。

  第一项,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1。首次填报,要在婚姻现状中的四项中选一项划“√”.2.今后再次填报时,上一年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填写变化时间和变化原因。变化时间填写到日(表中多次涉及到“时间",如“登记时间”“起始时间”等,都要填写到日)。

  第二项,本人持有普通护照的情况和本人因私出国的情况.2—1。持有普通护照的情况。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填报时的有效普通护照情况,以及截止到2018年5月26日以来失效的普通护照情况。

  2-2。本人因私出国的情况。有此类情况的,填写截止到2018年5月26日以来的所有因私出国情况,所到国家包括从出国至回国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含过境签的国家。

  3.事由主要包括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4.“审批机构”,主要有2种情况:学校党委(处级干部)、学校外事会审批(非处级干部)。

  第三项,本人持有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关于台湾通行证的,现在只需要填报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因私往来台湾的情况。还有两种具体情况,持因公办理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因私往来台湾的,或者持因私办理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因公往来台湾的,既要填报证件,也要填报往来台湾情况,还要备注说明清楚具体情况。

  第四项,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这里的“子女”,包括所有子女,既包括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共同生活的子女。“无国籍人”就是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人,或者根据任何国家法律都不认为是其公民的人,如在采用血统国家的无法确定父母的婴儿若无人领养视作无国籍,还有因政治原因被剥夺本国国籍的人,或某国政权灭亡后又没有新的政权取代期间也会造成无国籍的情况。

  第五项,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与第四项相同,请详细阅读表格下面的说明。

  第六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6-1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移居国(境)外”主要有3种情况,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子女原本就是外国公民,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也属于“移居国(境)外”情形.既包括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也包括配偶、子女中有任何一人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备注”栏填写移居国(境)外的变化情况,如“已放弃"“无法放弃但已被列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人员"等。

  6—2配偶、子女虽未移居,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含留学)一年以上的情况

  3个关键词,一是“工作、生活",包括留学。二是“连续”,如在国(境)外工作、生活期间,因探亲、旅行、出差等短期回国(入境)的,仍视为连续在国(境)外生活.三是“一年以上”,是指至填报日一年以上,如果2017年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含留学)过一年以上,但现在已经回国(入境)了,不再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了,不用填写.第七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

  1。“从业情况”,应填写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国内或国(境)外就业的单位以及担任具体职务的情况。

  2.未从业人员应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3.退休人员应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原任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一并填写.4。持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同5时持有军官证等其他证件的,证件情况填写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证件号码必须准确填写。

  5。“是否担任高级职务”,担任私营企业高级职务或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需在“是否担任高级职务”栏“是”后的“□”内划“√”.关于“高级职务”,对上市公司,以公司章程对经营管理层的具体设定为准;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上市企业,以其章程对经营管理层的具体设定为准.“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定代表人、正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正副经理(经理、厂长)、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第八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1。“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提起公诉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等。

  2。填写时应注明被追究的时间、原因、处理阶段、处理结果等。

  以上8项家事属于要及时报告的事项,也就是说,在每年集中填报后,如发生变化时,应当在事后30日内报告变化情况。必须是书面报告,报告的形式可以写具体情况报告,也可6以填写报告表。及时报告的事项,需要阅签的,也要按规定阅签.及时报告后,也要在年度报告时报告。

  第九项,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1.填报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一整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是扣除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的实际所得。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第10项,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也是上一年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第11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房产是出问题比较多的事项之一。

  1。要填写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所有房产,有两个关键词,“名下”、“所有",也就是既包括是所有权人的房产,也包括是共有权人的房产.是共有产权的,应填写所有的产权人姓名,同时在“产权人”栏中注明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其中按份共有的应注明所占份额。

  2。首次填报,既要填写现状,还要填写上一年出售、赠予他人等方式处置房产等情况。既包括上一年通过购买、继承、接受赠予等方式获取房产的情况,也包括上一年通过出售、赠予他人等方式处置房产等情况。

  3.房产性质主要包括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建房以及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厂房、商铺、酒店式公寓等房产,也需要填报。租住的房屋,租赁的车库、车位、储藏间不需填报。车库和住宅不能合并填报。

  “商品房"是指广义上的商品房,既包括开发商出售的房屋,也包括从房地产市场购买的二手房。“福利房”主要是指房改房,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单位的集资建房不属于福利房.“经济适用房”是指销售价格由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类似的还有安居住房,应以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标注为准。“限价房"是指政府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建设的普通商品住房。“自建房”分农村自建房和城镇自建房,是指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或个人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城镇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4。在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房产情况,填写在“国(境)外的投资情况”事项中.5。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产权性质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证书记载的信息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建筑面积”应填写整套房产的建筑面积.要填写的是建筑面积,而不是使用面积。

  第12—1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的情况

  1.应逐人、逐只填写持有的所有股票的名称或代码、持股数量、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并合计填写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所持有全部股票的总市值(基金、投资型保险也是如此)。市值=单只持股数量×收盘时股价.前一交易日是指封皮所填的报告日期的前一交易日。如报告日期为2018年5月21日(周一),前一交易日为5月18日(周五);如报告日期为2018年5月22日(周二),前一交易日应为5月21日(周一)。

  2。通过“港股通”购买的股票,也需要填报.3.开通融资融券账户购买的股票,应当在“备注"栏注明融资融券使用额度等情况。

  4。在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持有股票情况,填写在“国(境)外的投资情况”事项中。基金、投资型保险也是如此。

  第12-2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基金的情况。

  1。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应逐人、逐只填写持有的所有基金名称或代码、份额,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净值,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所持有全部基金的总净值.净值=单只基金份数×收盘时单位净值.2.在工作中发现,有本来是购买理财产品,最后变成了购买基金的情况.如果购买的就是理财产品,按现有规定不用报告;如银行等机构用你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购买了基金,就要报告。对该情况请务必注意。

  第12—3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

  1.应逐人、逐单填写持有的所有“投资型保险"的保险产品全称、保单号、保险公司名称、以及累计缴纳的保费、投资金等.填写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投保人(不是受益人)的保单信息。

  2。“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险"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是将保险结合投资标的(基金、股票、债券等)所衍生的新产品。保户所缴纳的保费,不全是用来买保险,有一部分是用来投资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他金融商品,但保户必须自己承担投资风险(如“车险”只有保障功能,没有收益,就不是投资型保险)。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两类.“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至填报日仍然生效的,在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或养老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和“万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至填报日仍然生效的,向财产保险公司缴纳投资金(包括保险储金、投资金、保障金、投资认购金等),获取保险保障,并按合同约定取得本金及其收益(亏损)的财产保险产品.1第13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原仅是共同生活的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原为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1。应按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最新情况逐项填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填报认缴出资额,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应填报个人出资额。

  2.购买的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如该产品以投资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等,也应当在此事项中填报。对该情况请务必注意。

  3。企业状态为“吊销未注销"的也需要填报。“吊销”是工商部门的处罚手段,企业仍可运营。“注销"是注册人的主观行为,代表该企业在工商部门的终结。

  第14-1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情况。

  应逐人、逐账户填写填报时在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情况,包括人民币和外币.是按地域划分的,在国(境)外中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存款属于国(境)外的存款,需要报告.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存款不属于国(境)外的存款,不需要报告。

  第14—2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投资情况。

  包括房产、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

  11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其它比较重要的事项、或以上14项事项需要具体报告的,都可以在此处填写.“本人承诺”.“本人承诺”主要有3个方面务必注意:一是“已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所以填报前务必认真学习《规定》和《办法》。二是已“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三是

  “所填内容已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进行了认真核实”。四是本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人承诺后,“没有学习有关规定”“不熟悉政策"“没有与家人认真沟通核实”等都不能构成不报告、不及时报告、不如实报告的理由,干部也不能以这些客观原因搪塞组织。

  12

篇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提醒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填报指南

  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

  2017年

  3月编印

  填报总要求

  领导干部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填

  报信息规范、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监督。

  规范

  :就是要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填写说明,准确理

  解掌握填报要求,逐项亲笔填写,书写工整规范。

  真实

  :就是要本着对组织忠诚老实的态度,如实、客观、坦诚向组织报告每一个事项的真实情况。

  准确:就是要认真查阅相关证件、合同、账户、执照等材料

  上记载的信息,逐项一一对照填写。

  完整

  :就是要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核

  实,确保应报尽报、无遗漏。

  自觉接受监督

  :就是要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强

  化纪律观念,作出庄严承诺,认真落实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

  织审查。3报告表封面

  (1)报告人

  本人亲笔签名,书写工整,不得代填、打印或盖签名章。

  (2)单位

  填写工作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3)报告日期

  填写报告表时的日期,具体到年月日。如:

  2017年

  3月

  16日。

  (4)阅签人、阅签日期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

  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阅签。属于本单位管理领导

  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阅签。

  阅签人要亲笔签名,不得不签或他人代签。

  阅签日期要具体到年月日。如:

  2017年

  3月

  20日。

  报告人基本情况

  领导干部应按照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记载信息,对

  照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等。

  (1)姓名

  填写现用名,不得填写曾用名。

  (2)民族

  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政治面貌

  填写“中共党员”“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无党派”“共青团员”“群众”等规范简称。

  (4)在职状态

  在“现职”或“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4对应

  的□内选择划““”。

  (5)工作单位

  现职领导干部,应填写本人现工作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一般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

  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6)现任职务和职级

  应完整填写本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如:

  “XX省委副书记、省长”“XX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请

  逐个分行填写。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填写原任

  职务。比如XX省XX厅原厅长。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领导干部,职级填写现

  任职务对应的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岗位设置对

  应的职级填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填写“企业领导人员”。

  (7)身份证号码

  证件名称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有居民身份证的,应填写

  18位二代公民身份证号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填写

  相关身份证件上的号码,如军官证等。

  同时持有居民身份证和军官证等的,在“基本情况”处填

  写公民身份号码,军官证等号码填写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

  (8)户籍地址

  填写户口簿“住址”栏的详细地址。如XX市XX县XX路XX小区5-1-401室。

  1本人的婚姻情况

  (1)婚姻现状

  首次填报时,应在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对应□内划“V”C

  (2)婚姻变化情况

  再次填报时,应将上次填报以来婚姻的变化情况填写在

  “婚

  姻变化情况”栏中。其中,婚姻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后口

  内划““”;婚姻发生变化的,在结婚、离婚、丧偶、再婚等对

  应□内划““”,并填写变化时间和变化原因。

  (3)婚姻变化时间

  结婚、协议离婚以民政部门登记时间为准。诉讼离婚以法

  院判决生效时间为准。丧偶时间是指配偶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

  的5时间。

  2-1本人持有普通护照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护照号”列下方空格

  内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截至填报时的有效普通

  护照情况,以及上年

  1月

  1日以来失效的普通护照情况。再次

  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

  “/,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1)护照号

  填写普通护照资料页中的护照号码,不能填写签证号。

  (2)

  签发日期和有效期至

  填写到具体年月日。

  (3)

  保管机构

  填写保管证件的组织(人事)部门。普通护照必须交由组

  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证件虽交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

  管,但仍属个人持有,需要填报。如果证件相关信息记不清楚,可以到组织(人事)部门查询后,据实填报。

  (4)备注

  普通护照出现已过有效期、因遗失、被盗等情形被公安机

  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宣布作废或剪角作废等情况的,在备注栏中

  注明。

  2-2本人因私出国的情况

  填写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

  况”后□内划““”。首次填报时,填写上年

  1月1日以来的因

  私出国情况;再次填报时,填写上次填报以来的因私出国情况。

  所到国家应填报从出国至回国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含过境签

  的国家。

  (1)起止日期

  填写实际出国时间和回国时间,具体到年月日。

  (2)所到国家

  每一次出国,逐一填写从出国至回国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含过境签的国家。

  (3)事由

  填写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继承、接受和

  处理财产等情况。

  (4)审批机构

  填写审批同意因私出国的组织(人事)部门。

  (5)所用护照号

  填写该次因私出国时所使用普通护照上标注的“护照号”。

  3-1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证件名称”列下方空

  格内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截至填报时的有效证

  件情况,以及上年

  1月

  1日以来失效的证件情况。再次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

  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1)证件号码

  填写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

  行证资料页中的证件号码。

  (2)有效期限

  填写到具体年月日。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限应按照

  证件上的“有效期限”起止时间填写。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有

  证”的有效期限应按照证件上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至”后的日期填写。

  (3)保管机构

  填写具体的组织(人事)部门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

  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必须交由组织(人事)部门等集

  中保管。证件虽交组织(人事)部门等集中保管,但仍属个人

  持有,需要填报。

  如果证件相关信息记不清楚,可以到组织

  (人

  事)部门等查询后,据实填报。

  (4)备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出现

  已过有效期、因遗失、被盗等情形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宣布作废或剪角作废等情况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3-2本人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填写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

  况”后□内划““”。首次填报时,填写上年

  1月1日以来的因

  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再次填报时,填写上次填报以来的因

  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

  (1)起止日期

  填写实际出境时间和入境时间,具体到年月日。

  (2)所到地区

  具体指香港、澳门、台湾。

  (3)事由

  填写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继承、接受和

  处理财产等情况。

  (4)审批机构

  填写审批同意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组织(人事)部门等。

  (5)所用证件号码

  填写该次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所使用证件的号码。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子女姓名”列下方空

  白处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现状。再次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

  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子女的配偶是外国人的,填写其相应国籍;拥有双重或多

  重国籍的,逐一填写。

  “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籍的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中国内地居民获

  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长期居留许可的,不属于外国人。

  子女的配偶为无国籍人的,应填写“无国籍”。“无国籍人”是

  指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人,或根据任何国家法律都不认为是

  其公民的人。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子女姓名”列下方空

  白处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现状。再次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

  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是指领导干部的子女与香

  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和台湾居民缔结婚姻关系,其中包括子女

  与已取得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原内地居民结婚的情况。

  6-1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

  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现状。再次填报时,应先在

  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应报告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

  外的情况,也应报告配偶、子女中任何一人已移居国(境)外

  的情况。

  “移居国(境)外”是指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

  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配偶、子女原本就是

  外国公民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也属于“移居国(境)

  外”情形。在我国普通护照上贴有外国“永久居留”“长期居留

  签证”的(如新西兰),属于获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

  的情形。

  (1)移居国家(地区)

  填写移居的具体国家或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2)现居住城市

  填写目前居住的国家(地区)及城市。

  (3)移居证件号码

  取得外国国籍的,应填写所在国家签发的护照号码,没有

  护照的填写身份证件号码。获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

  许可的,应填写所持有的有效移居证件号码。移居香港、澳门、台湾的,应填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

  证、台湾身份证的证件号码。

  (4)移居类别

  根据移居情形,在外国国籍、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

  可后相应的□内划““”。

  (5)备注

  “备注”栏可填写移居国(境)外的变化情况,比如“已

  放弃”“无法放弃但已被列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人员”等。

  6-2配偶、子女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及以上的情况

  填写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

  况”后□内划““”。有此类情况的,应在表格内详细填写。

  “配偶、子女虽未移居,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

  一年以上”是指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虽然没有取得外国国籍或

  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但截至填报

  日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含留学)一年以上的情况。

  因探亲、旅行、出差等短期回国(境)内的,按连续在国(境)

  外工作、生活掌握。

  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有变化的在表格内。首次填报时,应填写现状。再次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

  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

  况时,需在单位性质的相应□内划““”

  填写变化情况。填写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工作单位及担任具

  体职务的情填写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工作、学习单位以及担任具体

  职务情况时,既要填写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也要填写子女

  的配偶的从业情况;既要填写在国内从业的具体情况,如果有

  在国(境)外工作的,也要填写其在国(境)外从业的具体情

  况,包括就业的单位和职务等。

  (1)是否为共同生活子女

  “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

  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

  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

  子女等。根据实际情况,在“是否共同生活”栏下相应□内划

  a/”

  V。

  (2)

  工作、学习单位及现任职务

  不仅要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就业的单位,还要具体报

  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担任的职务情况,有多个职务的应逐

  一填报。未从业人员应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等;退休

  人员应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原任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

  就业情况需一并填写。

  (3)

  证件名称及证件号码

  证件名称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持有居民身份证的,应填写

  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同时持有军官证等其他证件的,军官证号等填写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

  (4)单位性质

  填写时先区分国(境)内、国(境)外的情况。国(境)

  外的,在“国(境)外”后的□内划“V”。国(境)内的,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私营企业、外商独资

  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学生、其他后对应的□内划““”。

  (5)是否为高级职务

  受聘担任私营企业高级职务或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

  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

  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需在“是否担任高级职务”栏内“是”后的□内划“V”;担任其他职务的,在“否”后的□内划“V”;

  在其他性质的单位任职的,不需要勾选。

  关于“高级职务”,对上市公司,以公司章程对经营管理

  层的具体设定为准;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上市企业,以其

  章程对经营管理层的具体设定为准。

  “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

  定代表人、正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经理、厂

  长)、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以及境外非政府组

  织的境内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

  8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截至填报时配偶、子

  女及其配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

  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再次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

  “有变化”或“无变化”后的□内划“V”,有变化的在表格内

  填写变化后的情况。

  填写时,既要填写配偶、子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

  要填写子女的配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果被人民法院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理结果中需详细填写判处的刑罚。

  9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填报本人上一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扣除所得税、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后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11补贴等全年实际所得的情况。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

  单位缴纳部分,计入工资收入。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

  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等,填写在工资栏内。

  10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应填报本人上一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扣除所得税后

  的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的情况。无此类

  情况的,需在“无此类情况”后□内划““”;有此类情况的,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后□内划““”,并填写具体

  金额。

  1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

  首次填报时,应填写现状。无房产的,应在“产权人”列

  下方空白处填写“无”;有房产的,应在表格内

  详细完整

  填写。

  再次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详细填写上次填报以来的变

  化情况。填写变化情况时,既要填写购买、继承、接受赠与等

  方式获取的房产情况,也要填写出售、赠与他人等方式处置房

  产的情况。

  填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所有房产,包括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的房产,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共有权人的房产。房产是共有产权的,应填写所有的产权人姓名,同时在“产权人”栏中注明共有方

  式(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其中按份共有的应注明所占份额。

  (1)房产来源(去向)

  房产来源主要包括购买、继承、接受赠与等方式。房产去

  向主要包括出售、赠与他人等方式,退还原单位、离婚时判予

  对方等情况在“其他”栏后□内划““”。(2)具体地址及建筑面积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具体地址、建筑面

  积、产权性质等以证书记载的信息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信息为准。

  12“具体地址”应完整填写,如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XX小

  区

  5-1-401室。

  “建筑面积”不能填写套内面积、使用面积等。与他人共

  有的房产,“建筑面积”应填写整套房产的建筑面积,不能按照

  比例或所占份额进行填报。

  (3)房产性质

  房产性质主要包括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建房及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厂房、商

  铺、酒店式公寓等房产,也需要填报。租住的房屋,租赁的车

  库、车位、储藏间等不需要填报。

  (4)车库、车位、储藏间的填报问题

  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应当作为房产单

  独填报;虽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但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也

  应单独填报。需要注意的是,有的车库、车位、储藏间作为房

  屋附属部分,没有签订单独买卖合同,也无法取得单独产权证

  书,其面积已计入整套房产建筑面积,不需单独填报。

  12-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的情况

  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

  况”后□内划““”。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股票的,应逐人、逐只填写持有的所有股票的名称或代码、份额、填报

  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

  (市值=单只持股数量X收盘时股价)

  并合计填写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有股票的总市值。通过“港股通”购买的股票,也需要填报。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在我国境内,包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等发行、交易或者转

  让的股票。

  (1)填报前一交易日市值

  填写每只股票时,应填写股票的完整名称或代码以及“单

  只持股数量”和“填报前一交易日市值”。填报前一交易日市值

  =单只持股数量X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股价。

  需要注意的是,填报前一交易日并非都是报告日期的前一

  天。如,13报告日期为

  2017年

  1月

  9日(星期一),因

  1月

  7日、8日双休日休市,则前一交易日为

  1月

  6日(星期五)。填报前

  一交易日市值应为

  1月

  6日该只股票的持有份额乘以收盘时股

  价。

  (2)

  填报前一交易日总市值

  填报前一交易日总市值为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

  有的所有股票市值之和。

  (3)

  备注

  开通融资融券账户购买的股票,应当在“备注”栏注明融

  资融券使用额度等情况。

  12-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基金的情况

  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

  况”后□内划““”。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基金的,应逐人、逐只填写持有的所有基金的名称或代码、份额、填报

  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净值

  (净值=单只基金份数X收盘时单位净

  值),并合计填写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有基金的总净值。

  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

  金全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公开方

  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全称为“私募

  投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设立的投资基金。

  近年来,一些证券公司推出了各种形式的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具备资格

  的商业银行或者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托管,为客户提供

  资产管理服务。

  比如,“招商证券智远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现金管家货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天天发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民

  族证券现金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等。这类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属于基金,需要填报。

  1412-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

  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

  况”后□内划““”。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投资型

  保险的,应逐人、逐单填写持有的所有投资型保险的保险产品

  全称、保单号、保险公司名称、以及累积缴纳的保费、投资金

  等,并合计填写所有保单累计缴纳保费、投资金总额。

  投资型保险,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

  保险两类。“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填报日仍然生效的,在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或养老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

  产品名称中含有

  “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和“万

  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

  “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至填

  报日仍然生效的,向财产保险公司缴纳投资金(包括保险储金、投资金、保障金、投资认购金等),获取保险保障,并按合同约

  定取得本金及其收益(亏损)的财产保险产品。

  填报时,应填写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投保人的所有保单信息。

  至填报日已经失效的投资型保险产品无需填报。

  1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无此类情况的,在表格的“姓名”

  栏内填写

  “无”。再次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和“无变化”后□内划““”

  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后的情况。

  填报时,既要填写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也要填

  写子女的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应按照工商(市场监管)部

  门登记的最新情况逐项填写。

  企业或市场主体名称发生变化的,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名称。

  购买的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如该产品以配偶、子女及

  其配偶的名义投资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等,也应当在此事项

  中填报。未开展经营活动、已经停止经营活动、被吊销营业执

  照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也需要填报。

  关于“个人认缴出资额或个人出资额”,企业或市场主体

  类型为股15,有

  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填写认缴出资额;

  企业或市场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等的,应填写个人出资额。

  14-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在国(境)外的存款情况

  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

  况”后□内划““”。

  有此类情况的,应当逐人、逐账户填写填报时在国(境)

  外的国家或者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银行业金融机

  构的存款情况,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在国(境)外中资银行及

  其分支机构的存款属于国(境)外的存款,需要报告。在我国

  境内设立的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存款不属于国(境)外存

  款,不需要报告。

  也就是说,主要要看存款的地点是否在国

  (境)

  外,而不是看存款的银行和币种。

  14-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在国(境)外的投资情况

  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

  况”后□内划““”。

  有此类情况的,应逐人、逐项填写填报时在国

  (境)

  外(包

  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投资情况,包括投资房产,投资或以

  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

  15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对《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需要作出具体说明

  的,以及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可在此栏内填写。

  16本人承诺

  填写完成报告表后,本人应向组织作出郑重承诺并签名。

  承诺内容为:我已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认真阅读

  《填表须知》和每一事项16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所填内容已与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进行了认真核实。我郑重承诺,本人对以

  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查

  核。

  17

篇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提醒

  

  .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注意事项

  在过去的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部分领导干部因没有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填写说明,造成填写不规范和漏填等情况。现将填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归纳如下,供大家参考。具体填报时,请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表须知及填表说明进行填报。

  一、身份信息

  填报个人、配偶及其子女的身份信息,要确保身份证号等信息准确、真实有效,避免错填、漏填。婴幼儿要查询户口簿,确认身份证号码。

  二、持有因私出国、出境证件及出国(境)情况

  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出境证件,应填写填报时的有效证件情况,以及上一年度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失效的证件情况。因私出国、出境的填报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月1日截至填报日的情况。除了持有因公证件因公出国、出境无需报告,持有因私、因公证件因私出国、出境,以及持有因私证件因公出国、出境的都需要报告。

  三、“共同生活子女”定义

  新的报告表对“共同生活子女”作出了明确定义: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校全日制大专院校学生(含在国内外读书的研究生、博士生)因尚未参加工作,为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一律按照“共同生活子女”填报。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情况

  房产填报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所有房产、仓库、车库、储物间等不动产,厂房、商铺、酒店式公寓等房产也需填报。

  1.在填报时,一定要向家人、亲属问清楚有没有本人所不知的房产情况。如去年有几位同志的父母(岳父母)以子女或孙辈名义购买房产,本人不知情而造成了漏报。

  2.每套房产都应分别单独填写,产权性质应明确。填写时一定要逐一填写,要按照产权证的建筑面积填写,不能仅凭印象随意填报或仅填报套内面积、使用面积。有单独产权证书或已备案可取得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应作为一套房产单独填报。

  3.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如某同志购得某某小区的房产一套,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且已在房管局备案,但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等证件,这时就应按购房合同登记的信息填报。

  4.自建房房产面积和价格填报原则。有不动产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载明的为准;无不动产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载明的为准;既无不动产产权证,又无购房合同的,则采取估算原则,并在后面注明为估算。

  .

  .5.房屋已转让,但未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合同变更的仍属填报范围。凡是法律上房屋产权归本人家庭所有,都必须如实填报。如某同志出售房产,双方签订了私人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变更、过户的,一律视为卖方所有,仍需报告填写。已转让团购房指标的,若购房合同为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的名字,也需将此套房产填报。

  6.凡是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为共有产权人的房屋,需将所有产权人及全部面积如实填报,并注明个人所占份额。如填报人或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与他人合伙购买了一间商铺,需将所有产权人姓名及商铺面积都进行填报,并在“产权人”栏目中注明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同时按照产权证注明内容注明本人所占份额,仅填写自己姓名及份额面积的都将视为漏报。

  五、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所持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情况。

  1.股票、基金的市值(净值)为填表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填报日期为3月21日,填报的股票、基金就应为3月20日收盘时的市值(净值)。

  2.股票、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要按名称逐个一一填写。如某同志在填表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共持有10只股票,这10只股票都需单独详细填写股票名称、持股份额、市值,不能仅填报10只股票的总市值。

  3.未上市的原始股,应填写所持股票的份数,如有扩股情况,必须将扩股后所持的股份份数如实填报。

  4.开通融资融券账户购买的股票,应在“备注”栏注明融资融券使用额度等情况。

  .

  .5.“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两类。“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在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或养老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和“万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向财产保险公司缴纳投资金(包括保险储金、投资金、保障金、投资认购金等),获取保险保障,并按合同约定取得本金及其收益(亏损)的财产保险产品。

  填报“投资型保险”时,应填写截至填报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作为投保人仍然生效的所有保单信息。多人持有投资型保险的,应逐人、逐单填写持有的所有投资型保险的保险产品全称、保单号、保险公司名称,以及累积缴纳的保费、投资金等,并合计填写所有保单累积缴纳保费、投资金总额。关于“保费或投资金”,人身保险产品应填写截至填报日累积已缴纳的保费,财产保险产品应填写截至填报日累积已缴纳的投资金。截至填报日已经失效的投资型保险产品无需填报。

  6.在填报时,一定要向家人、亲属仔细询问清楚有没有本人所不知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情况,仔细查看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的所有股票及基金账户,确保无误后进行填报。如,近年来不少同志因配偶购买了股票却没有如实告诉自己,有的同志购买保险甚至连保单都没拿到而造成漏报受处理。

  六、“经商办企业”

  主要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情况。领导干部报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

  .不仅包括配偶、子女(含共同生活子女和非共同生活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还包括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填报时,应按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最新情况,逐项填写企业名称、注册地所在国家(地区)、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区域、企业或者市场主体类型、注册资本(资金)、认缴出资额或个人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或者个人出资比例等。经商办企业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填报新增、变更、注销、吊销等变化情况。企业或者市场主体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备注说明。

  关于“个人认缴出资额或个人出资额”。企业或市场主体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填写认缴出资额;企业或市场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的,应填写个人出资额。如果内部职工持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也应当填报。需要注意的是,未开展经营活动、已经停止经营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等企业情况,也需要填报。购买的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如该产品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投资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等,也应当在该事项中填报。

  在填报时,一定要向家人、亲属仔细询问清楚有没有此类情况,确保无误后进行填报。今年以来,有部分领导干部因瞒报漏报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受到了诫勉以上处理。

  七、关于房产面积、金额等数值的填报

  凡涉及房产面积、金额等数值时,请精确填报,切勿自行四舍五入,或笼统填报。如房产真实面积为118.64平方米,即应按此数值填报,不可仅填118平方米。

  请大家切实提高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思想认.

  .识,以对组织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两项法规”等相关文件,仔细核对本人及家庭的“家事”、“家产”等信息,如实、准确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因未认真阅读说明造成漏填、填写不规范等情况,自行承担后果。

  .

篇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提醒

  

  领导?部个?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提醒领导?部个?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很重要,相关要求要知道!★认真学习政策规定和要求,态度端正亲笔填◇“两项法规”必读◇填报易错易漏点必读◇报告表填表须知必读◇报告表内每?事项表格下?的填表说明必读★认真与家?进?充分沟通,确保事项?遗漏★认真核对各相关原始凭证,坚决避免想当然

  ★认真梳理往年的填报情况,准确区分“有没有”和“变不变”1.本?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交由组织集中保管的因私出国(境)证件,遗失但未失效的证件,上?年度失效的证件,均需要填报。失效的证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已过有效期”、“挂失宣布作废”、“换发剪?作废”等原因“所到国家(地区)”应填报本?出?国(境)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地区),包含过境签、邮轮临时经停、使?出?境通?证等出?边境?岸的国家和地区等。本?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可向单位组织?事部门、使?“移民局”微信?程序或持有效?份证件到本地出?境管理部门辅助查询。

  2.配偶、??移居国(境)外的情况配偶、???愿放弃外国国籍、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但按照国(境)外法律规定,实际上未能放弃的(如?港永久居留权),仍需要填报并作说明。配偶、??普通护照上贴有外国“永久居留”、“长期居留签证”的(如新西兰),属于取得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情形,需要填报。配偶、??已在上?个填报?后、本次填报?前结束国(境)外?作、?活回国,但在国(境)外?作、?活已满?年的,需要填报。到国(境)外?作、学习、?活的情况应及时报告。3.配偶、??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在多个单位任职(兼职)的,需要逐?填报。退休?员应填写退休前?作单位及原任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并填写。因将?份证件借与他?注册企业等原因兼任职务的,即使未参与经营、未实际出资、未获利,也需要填报。配偶、??从业情况选择在国(境)外的,如果在国(境)外?作、?活已满?年,需要同时在“配偶、??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作、?活?年以上的情况”栏中填报。4.配偶、??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配偶、??及其配偶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虽已处理完毕,仍需要填报。5.本?、配偶、共同?活的??为所有权?或者共有?的房产情况只要登记在本?、配偶、共同?活的??名下的房产,不管是否实际出资、实际居住,均需要填报。

  只要登记在本?、配偶、共同?活的??名下的房产,不管是否实际出资、实际居住,均需要填报。房产(含车位)?积应严格按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中的“建筑?积”填报,不能按套内?积或使??积填报。本?或配偶继承的房产、?母赠予的房产、配偶婚前房产、与他?共有的房产、将?份证件借与他?购买或代持的房产、已签订购房合同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均需要填报。已出售但未办理过户?续的房产,或者因婚姻变化等原因进?财产分割未办理过户?续的房产,应当报告。上?年度已报告过的尚未取得产权证或?签备案的房产,若新办理了产权证或?签备案,应仔细核对房产具体地址和建筑?积是否发?了变化。与他?共有的房产,“建筑?积”应填写整套房产的建筑?积。6.本?、配偶、共同?活的??投资或者以其他?式持有股票的情况他??本?、配偶、共同?活的???份证开户购买,实际由他?操作的股票、基?、投资型保险的情况需要填报。“僵?”账号?的股票,以及多年前购买且已缴纳完保费,但截?填报?仍然?效的投资型保险,均需要报告。?稳定收?,不能独??活的??(如在校读书??)开户购买的股票,需要填报。已成功申购的新股,填报前?交易?未了结的在途交易的股票(如B股),需要填报。持有A股股票情况,可以通过中国结算?(www.chinaclear.cn)或?机下载“中国结算”APP辅助查询。

  “中国结算”APP7.本?、配偶、共同?活的??投资或者以其他?式持有基?的情况他?出资但在本?、配偶、共同?活的??名下的基?,需要填报。填报前?交易?未了结的在途交易基?,需要填报。通过证券公司、银?、互联?、?机APP等各种?式购买的凡属于基?的产品,如通过?付宝、微信等购买的基?产品,均需要填报。证券公司推出的各种形式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股票账户资?余额?动转购的基?产品,如“××现?集合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均需要填报。为避免遗漏,可将股票账户余额填在备注栏。8.本?、配偶、共同?活的??投资或者以其他?式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应填报截?填报?本?、配偶、共同?活的??为投保?且仍有效的所有投资型保险;即使不再缴费,也应填报。应填写累积缴纳的保费、投资?总额。保险有效期间取出的保费、投资?仍计?累积缴纳保费、投资?总额。凡是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年?”、“投资连结”或“万能”等字样的??保险,中国保险?业协会?站(www.iachina.cn,“保险产品”专栏)公开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名录》中的财产保险,都需要填报。不能以保险销售机构及业务员等对保险产品性质的解释作为填报依据。

  通过保险公司、银?、互联?、?机APP等渠道购买的所有投资型保险产品,包括以存款为名,但实际为购买投资型保险的,均需要填报。保险合同同时有主险和附加险的,要按照保单信息分别填报。填报时,应填写“保单号”??“投保单号”。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可使?“?事通”APP辅助查询“?事通”APP9.配偶、??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2022年报告表作出修订,将“配偶、??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作了细化区分,按照经商办企业情形,分成“投资企业或者担任?级职务的情况”、“开办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的情况”、“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或者担任?级职务的情况”3类,并分别设置了相应填报项?。已注册但未开展经营、已退出投资但未完成?续变更,已经停?经营活动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续的企业,均需要填报。在校读书??为创业注册的公司,??的配偶家族在其婚前以其名义投资的企业,均需要填报。以配偶、??及其配偶的名义代持股份或将?份证件借与他?以配偶、??及其配偶名义投资的企业,即使未参与经

  以配偶、??及其配偶的名义代持股份或将?份证件借与他?以配偶、??及其配偶名义投资的企业,即使未参与经营、未实际出资、未获利,也需要填报。配偶、??及其配偶开办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的情况,包括在上述机构中兼职的情况也要填报。投资?额应按“个?认缴出资额”或“个?出资额”填报,?“实际出资额”。投资?额或所任?级职务出现变化的,要根据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最新信息进?填报。内部职?、以内部职?名义或通过其他渠道取得?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股份的,需要填报。配偶、??及其配偶投资企业或者担任?级职务情况,可以使?“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www.gsxt.gov.cn)?站或“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微信?程序辅助查询。10.个?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个?认为把握不准的,可以在报告表“个?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填报。特别注意如出现及时报告的事项,应按规定在30?内或第?时间报告。对2021年已及时报告的事项,属于《领导?部报告个?有关事项规定》范围的,今年集中填报时还应当正常报告。上?年度查核发现不?致的情况,已进?过补报的,年度集中填报时还要规范报告。领导?部不如实报告,组织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公职?员政务处分法》处理。

  —永远在?起—

篇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提醒

  

  【重要提醒】2020年领导?部个?有关事项填报注意事项(?)?年?度的领导?部个?有关事项填报?作开始啦!今年的填报政策有什么新变化、新要求呢?为了进?步规范领导?部个?有关事项填报?作,避免出现漏填漏报情况,州委组织部对相关易漏易错点进?了梳理,将陆续为?家解疑答惑。赶快关注起来吧!?、填报总要求规范:准确理解掌握填报要求,逐项亲笔填写,书写?整规范。真实:如实、客观、坦诚向组织报告每?个事项的真实情况。准确:认真查阅相关证件、合同、账户、执照等材料上记载的信息,逐项??对照填写。完整:与配偶、??及其配偶等相关?员进?沟通核实,确保应报尽报、?遗漏。监督: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强化纪律观念,庄严承诺,?觉接受组织审查。?、盘点家事、家产要三问?问配偶、??(?媳、?婿)?作?活、房产、股票、基?、保险、投资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国境外存款、投资情况。?问?母、公婆(岳?母)、兄弟姐妹等是否有以本?、配偶、孙?(?)的名义购买房产、股票、基?、保险以及投资企业等情况。三问?媳、?婿其?母是否有以?媳、?婿的名义投资企业的情况。三、领导?部个?有关事项“8项家事”易错易漏点提?1.《报告表》封?填报?期填写要求报告?期是核查所有报告事项的基本时间点,必须?度重视,要具体填写到?。股票、基?要填写报告?期前?交易?收盘时的市值或净值。其余事项均应填写截?报告?当天的情况。2.报告?基本情况填写要求(1)政治?貌简称要标准,如中共党员,民?党员等。(2)结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规定》?件,对职务与职级填写提出新要求,“职级”栏按职务与职级并?实施后的情况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按实际职务和职级分别填写;?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只填写现任职务,不填写职级。(3)?份证号码应填写18位公民?份证号码,不能填写15位号码。(4)户籍地址应严格按照居民户?薄“住址”栏的详细地址填写。3.本?的婚姻情况填报要求?次填报应当在“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四项中勾选其中?项。?次填报属于再婚的,勾选“已婚”,之前变化情况可以在其他事项中作说明。继续填报的,应当勾选“?变化”或“有变化”,婚姻发?变化的时间应填写到?。

  4.关于普通护照(通?证)、出国(境)情况填报要求(1)已交组织保管的普通护照(通?证)要报告。(2)因私出国(境)所到国家(地区)(含过境签)必须全部报告。(3)出?境通?证(含边境通?证)和持出?境通?证因私出?境的情况必须报告。5.持有往来港澳通?证、因私持有?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证的情况填报要求(1)?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证没有因公、因私区别,如果?次办理时,是因私办理的,要报告;如果?次办理时,是因公务办理的,之后因私事使?过,也要报告。(2)边境通?证和持边境通?证出?境的情况必须报告。6.关于??、共同?活??的界定(1)??包括领导?部的婚???、?婚???、养??和有抚养关系的继??。要准确勾选??是否共同?活。(2)未满18周岁??,不论经济是否独?、是否离开?母?活,统?算作“共同?活??”。(3)年满18周岁,尚在读书且由?母抚养的??,要勾选“共同?活??”。(4)??毕业参加?作或结婚后,?般勾选“?共同?活??”。继续填报的,要切记??新参加?作、已婚后不再共同?活的变更填报。7.关于配偶、??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填报要求(1)勾选“共同?活??”的,既要报告??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还要报告房产、股票、基?、保险、国(境)外存款、投资等情况。(2)配偶、??及其配偶在多个单位任职(兼职)的,应当逐?填报。要特别注意,没有投资?股但担任了私营企业?级职务的,必须填报。8.事项变化填报要求(1)《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中,配偶、??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发?变化的,属于新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级职务或者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的代表机构中由外?委派、聘任的?级职务的,到国(境)外从业情况等,应当在事后30?内报告。(2)对配偶、??及其配偶新参加?作、?作单位(岗位)发?变化、退休,以及??出?、升学等,在下?年集中报告时填报。(3)除以上2条单独说明情况外,其他所有《规定》第三条所列的事项,在年度集中填报后发?变化的,都应当在事后30?内报告。说了这么多,?家都记住了吗??编再温馨提??点,年内向组织报告过“8项家事”变化情况,以及组织?事部门查核中要求本?做过说明的事项,今年集中填报时记得纠正填报哦!那今天先聊到这?吧,下期见!供稿: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图?源??络,如侵权请联系。

  图?源??络,如侵权请联系。编辑: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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