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组意见5篇

时间:2023-05-16 14:35: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验收组意见

  

  验收组验收意见:

  2018年10月18日,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原宜宾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原珙县环境保护局)组成验收组,对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宁H2平台、长宁H3平台钻井工程噪声和固废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会议的有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验收组现场对该项目噪声和固废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噪声和固废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和监测单位对该项目验收监测情况的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在宜宾市珙县上罗镇建设。建设内容:1.新钻长宁H2平台,建设井场111.5mx70m、废水池3200m3、岩屑池1800m3、清水池7000m3等;2.新钻长宁H3平台,井场110.5mx70m、废水池3000m3、岩屑池1500m3、清水池16000m3等,;3.平整井场、井场设备安装、钻井、油气测试及完井后井队迁徙等。项目于2012年11月动工,2014年2月试运行。该项目总投资42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9万元,占总投资的2.04%。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12年10月,四川省环保厅以川环审批[2012]649号文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18年第4号)精神,目录以外已由环境保护厅审批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委托项目所在地市(州)环境保护部门验收。项目的噪声和固废环保设施及采取的措施:噪声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处理;水基岩屑、废泥浆等一般固废经岩屑池收集后固化处理,表面覆土回填;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资中绿源再生能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档案资料齐全,制订有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和应急预案,设有环保管理机构。

  三、验收监测情况

  2018年10月,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对长宁H2平台、长宁H3平台钻井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关标准限值。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现场检查并审阅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该项目基本满足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营运期间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组长:

  副组长:

  2019年6月6日

  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宜市环验[2019]28号

  同意验收组意见。

  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宁H2平台、长宁H3平台钻井工程在建设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噪声和固废的环保设施符合环评有关要求,经现场检查,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工作要求:

  1、加强营运期间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经办:

  审核:

  签

  章

  审定:

  2019年6月6日

篇二:验收组意见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

  项目名称

  验收时间

  四川中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碳四改质项目

  根据四川中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大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加,于2013年

  月

  日,抽取了3名专家组成验收评审组(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听取了项目建设方对该项目情况的介绍,专家们对现场进行了查看,在充分发表意见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该项目生产工艺、设备选型先进;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有较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所检测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符合标准要求。同意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专家组意见:

  1.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

  2.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修维护,报警装置的检定。

  3.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专家组

  成

  员:

  组

  长:

篇三:验收组意见

  

  验收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年月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制填写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办法》(云建建[2000]第1184号)的要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体现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的要求。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进行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时,应突出以下内容:1、工程地质勘察与实际施工的吻合情况,土壤、打(压)桩试验报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包括处理的措施和结果)。竣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的安全度和功能要求;2、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及合同完成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材料的采购有无违反合同、明示或暗示降低材料和结构质量的情况,参建各方履行合同的情况,按照档案部门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对竣工的资料整理情况;3、施工单位是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的管理和组织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对设计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及结构所采取的具体方案措施及达到的效果;有无擅自修改工程设计、降低质量等级等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完整的质量保证资料、隐蔽验收记录及竣工验收报告;4、按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是否符合工程实际以及实施工程监理的情况,严格执行材料试验有见证取样送样制度,隐蔽验收签字齐全,处理有记录,监理资料完整规范。对施工管理、组织及竣工工程的评估;5、验收组对工程进行观感及使用功能检查,对达不到要求或有隐患的分项、分部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ww工程验收组意见一、工程简况建设规模(㎡),其中人防工程㎡工程地址工程类别建筑层数结构类别开、竣工时间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年月日至年月日验收时间年月日施工许可证号验收单位参加人员电话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二、验收组分类验收意见1工程地质勘察与实际施工的吻合及处理情况、竣工工程是否满足设计安全和功能的要求2参与建设各方履行合同情况,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监理工作的完成情况。对档案部门及相关技术要求规定的竣工资料状况的评价3施工过程中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及试验、检验收情况,隐蔽验收、阶段验收情况,各方质量主体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品的质量控制及试验、检验收情况,隐蔽验收、阶段验收情况,各方质量主体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4工程的观感及使用功能的检查情况5是否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篇四:验收组意见

  

  481省道秭归县两河口至梅家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

  交工验收内业组审查意见

  2018年10月25日,受481省道秭归县两河口至梅家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交工验收委员会的委托,内业组对该工程的竣工资料进行了查阅,现将内业审查情况向交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481省道秭归县两河口至梅家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的综合资料、监理单位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施工单位的自检和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基本满足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的竣工文件分册、分卷明确,整理规范,满足交工验收要求,可以提交给交工验收委员会进行审议。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完善竣工资料,完成档案验收。

  (二)建设单位尽快完成决算及审计工作,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报批。

  481省道秭归县两河口至梅家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

  交工验收委员会内业组

  组长:

  2018年10月25日

篇五:验收组意见

  

  表三

  验收组意见

  2014年10月23日,在灌云县环保局预验收基础上,连云港市环保局在江苏盛吉化工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验收会的有市环境监察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灌云县环保局、园区环保分局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并特邀1名专家。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和灌云县环保局、园区环保分局在项目建设期间、试生产期间的现场监察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情况

  江苏盛吉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灌云县工业经济区临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内,项目东侧紧邻园区经八路,南侧紧邻纬三路,西距经七路120米,北侧紧邻纬四路,厂区总占地面积270605mP2P,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11月11日由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复(连环发[2010]363号),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于2013年12月23日批复。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0万元,建有年产10万吨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形成年产10万吨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14年1月28日经核准投入试生产。

  二、环保治理及验收监测情况

  项目环保投资5000万元,用于废气治理、污水预处理、噪声治理、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清污分流管网建设、固废暂存场建设、厂区绿化、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及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盛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15)号],验收监测期间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75%以上,监测数据有效。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中产生的各类水溶性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对酸性废气、水溶性废气乙酸、NORxR、HCl按采用“二级碱液吸收”法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排气筒排放;对有机废气染料尘按采用“旋风分离+箱式布袋+水膜除尘”法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0m排气筒排放。自建燃煤锅炉,尾气脱硫水膜除尘处理,由30米高排气筒连续排入大气。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工艺废气中HCl、NORxR、染料尘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乙酸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环评推荐标准。1台10吨临时燃煤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中的烟尘、SOR2R、NORxR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工艺废水、废气吸收水进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气浮隔油+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初期雨水混合,进行

  “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脱色沉淀”处理,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废水中CODRcrR、氨氮、色度、苯胺类、SS、硝基苯类、盐分、挥发酚污染因子的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均满足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排放量、CODRcrR、氨氮、总氮、SS、硝基苯类、苯胺类的年排放总量满足环评及批复的总量要求。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类标准要求。

  回收的染料尘渣回收利用;生化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固废堆场,尚未签协议;废原料包装桶和包装袋返还厂家利用;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固废零排放。

  企业已制定了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建有200m3消防尾水收集池及200m3污水事故池。

  三、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所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大气、噪声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体废物能妥善处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条件,建议企业按验收组及专家意见整改到位后报送市环保局审查。

  四、整改要求与建议:

  1、完善清污分流及消防尾水收集系;加强对各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三废”运行台帐。

  2、核实固废产生情况,完善固废台帐,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各类固废的暂存管理,。危险废物按管理要求及时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利用,并及时办理转移审批手续,做到暂存规范、流向清楚、处置安全,固废暂存期不宜超过一年。

  3、完善危化品的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根据修编后内容及时更新),切实降低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园区集中供热满足要求后自建燃煤设施须无条件拆除。

  5、落实专家整改意见(附后)。

  组长:(签字)

  连环验[2014]24号

  关于江苏盛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年产4000吨酸性黑194#、1000吨酸性黑ACE、1000吨酸性黄199#、1000吨酸性蓝324#、12000吨分散橙76#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江苏盛吉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苏盛吉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年产4000吨酸性黑194#、1000吨酸性黑ACE、1000吨酸性黄199#、1000吨酸性蓝324#、12000吨分散橙76#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2014年10月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其后企业按验收组及专家意见进行了整改。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灌云县环保局意见及相关整改资料,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苏盛吉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灌云县工业经济区临港产业园纬三路10#,西距经七路120米,北侧紧邻园区纬四路,厂区总占地面积273537m2,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11月11日通过环保审批(连环发[2010]363号),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于2013年10月29日、2013年12月23日批复(连环表复[2013]103号)。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2.3亿元,建有年产4000吨酸性黑194#、1000吨酸性黑ACE、1000吨酸性黄199#、1000吨酸性蓝324#、12000吨分散橙76#项目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形成年产4000吨酸性黑194#、1000吨酸性黑ACE、1000吨酸性黄199#、1000吨酸性蓝324#、12000吨分散橙76#。项目于2014年1月28日经核准投入试生产(连环试[2014]13号),并最终延期至2015年1月28日(连环试[2014]128号)。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已完成环保投资5000万元,用于废气治理、废水预处理、噪声治理、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清污分流管网建设、固废暂存场建设、厂区绿化、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江苏盛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酸性黑194#、1000吨酸性黑ACE、1000吨酸性黄199#、1000吨酸性蓝324#、12000吨分散橙76#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15)号]、其它相关验收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一)废气:项目合成二车间、十二车间产生的酸性废气、水溶性废气乙酸、NOx、HCl按采取“二级碱液吸收”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排气筒排放;后处理车间二有机废气染料尘按采用“旋风分离+箱式布袋+水膜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0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工艺废气中NOx、HCl、染料尘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乙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环评推荐标准。厂界监控点HCl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企业自建的1台10吨临时燃煤蒸汽锅炉排放的燃烧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相应标准要求。

  (二)废水: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尾气吸收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真空泵废水、初期雨水等经“气浮隔油+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脱色沉淀”工艺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公司总排口废水中CODCr、SS、氨氮、硝基苯类、苯胺类的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均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水站污泥等固废拟委托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

  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目前均暂存厂内。废原料包装桶返回供货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时送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

  (五)总量: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均满足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六)应急:企业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落实。已建有2座约2000m3消防尾水/事故废水收集池。

  三、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试生产期间各类治理设施能正常运行,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主要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年产4000吨酸性黑194#、1000吨酸性黑ACE、1000吨酸性黄199#、1000吨酸性蓝324#、12000吨分散橙76#项目”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投入正常生产。

  四、工程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加强各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完善各类台帐记录。加强各类固废的暂存管理,危险废物按相关管理要求及时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利用,做到暂存规范、流向清楚、处置安全。

  (三)针对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

  (四)临时燃煤设施在园区集中供热满足要求后须无条件拆除。

  五、请灌云县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连云港市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江苏盛吉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酸性黑194#、1000吨酸性黑ACE、1000吨酸性黄199#、1000吨酸性蓝324#、12000吨分散橙76#项目

  拟

  稿

  核

  稿

  签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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