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6篇

时间:2023-05-17 15:55: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护林员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0.07.152020.07.15丰都府发〔2020〕50号

  森林资源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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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丰都县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丰都县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丰都县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切实规范我县的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确保生态公益林管护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公益林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县所有生态公益林均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对象。

  第三条本辖区内所有生态公益林地全部纳入森林保险范围。

  第四条生态公益林管护内容主要是防止盗伐、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及非法侵占林地、预防森林火灾和防治森林病虫害、防止新造林地人畜破坏等。

  第五条县、乡镇(街道)、林场两级建立管护组织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责任人。

  第二章管护制度

  第六条生态公益林管护实行管护目标责任制。县政府将盗伐滥伐、乱捕滥猎、侵占林地、森林火灾、人畜破坏、病虫害防治等纳入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考核。

  第七条学习培训制度

  (一)对管护责任人和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县林业局安排,由县、乡镇(街道)、林场组织实施。

  (二)县林业局每年最少组织安排一次以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林业政策、工作经验交流的培训。

  (三)乡镇(街道)、林场每季度要集中管护责任人至少学习一次。

  第八条例会制度

  生态公益林管理实行例会制,县林业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乡镇(街道)、林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例会内容为:

  (一)听取参会人员的工作汇报,(二)学习传达有关生态公益林的文件和相关政策法规。

  (三)对管护实施单位一个季度以来管护效果和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通报情况,讨论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决定重大问题。

  若遇大事、要事、急事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第九条巡山制度

  护林员每月巡山必须在25天以上,并对管护区内管护情况做好巡山日记,巡山日记内容要具备6个方面的内容,即:①巡山日期、天气状况②巡山地点③巡护内容④基本情况⑤反馈情况⑥建议和措施。乡镇(街道)、林场要定期不定期对护林员的巡山日记进行检查。

  第三章管护措施

  第十条管护措施以本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公益林管理办法》为依据。

  第十一条生态公益林管护对象必须落实到小班,以小班为单位对管护区进行划分,绘制生态公益林区划图。

  第十二条所有生态公益林在村、居民委员会和林场管护站重要路口建立永久性公示碑牌,并注明生态公益林面积、范围、林种、权属等内容。在人为活动频繁的生态公益林区域和生态公益林集中连片区,应增加碑牌建立数量,同时增设国家级公益林界桩。

  第十三条县林业局要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管护档案,固定专人负责,建立全县生态公益林增减台账,护林员建档立卡,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化。健全生态公益林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技术培训,努力提高生态公益林管理水平。

  第四章管护组织和管护队伍

  第十四条县林业局处理全县公益林管理日常事务,重大事项报县政府审核。

  第十五条生态公益林管护对护林员实行聘用制。护林员条件应具备:

  (一)政治思想好、觉悟高,遵纪守法。

  (二)热爱林业,责任心强,诚信明理,具有相应工作能力。

  (三)60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上,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根据管护生态公益林的面积、分布、地形和管护难易程度划定责任区,每个护林员的管护面积要相对集中连片,并有管护责任区示意图。

  第十七条护林员上岗前由所在单位推荐、选聘,报县林业局备案。护林员应填写基本情况卡片(包括姓名、年龄、职务、政治面貌、所在单位、文化程度、家庭住址、从事管护工作的时间,拟管护地块的数量、面积、权属、地名、小班号、所属地类等)。

  第十八条乡镇(街道)、林场与护林员应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合同一式三份,护林员、乡镇(街道、林场)、县林业局各一份。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临时变动需报县林业局备案。

  第十九条护林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县或乡镇(街道)、林场举办的培训班,合格后发放统一印制的护林员工作证。护林员上岗时,须佩戴护林员工作证等标识。

  第五章

  管护职责

  第二十条县林业局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的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制定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和奖惩制度,督促建立生态公益林管护设施和查处各种破坏生态公益林的案件(刑事案件移交县公安局查处),抓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主要负责人为生态公益林管护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县林业局负责建立护林组织、宣传发动、督促管护资金到位、建立和完善管护措施与管护制度、督促检查全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乡镇(街道)、林场负责落实管护责任区,推选护林员,制定和完善公益林管护制度;制止偷砍滥伐、乱捕滥猎、侵占林地;对发生山林火灾及时组织扑救;配合林业案件查处。

  第二十三条县林业局指导全县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组织实施;指导将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到山头地块、聘用护林员、划定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区、编制管护年度设计方案、对生态公益林管护进行检查验收,兑现管护资金;指导生态公益林防火和生态公益林病虫害防治。

  第二十四条乡镇(街道)、林场负责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推选和监督管理护林员、协助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组织扑灭森林火灾和及时防治森林病虫害等。

  第二十五条护林员职责

  (一)巡山护林,走村入社,宣传林业政策。

  (二)防火期内,禁止林区内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发现森林火险立即组织群众扑灭,并及时报告。

  (三)防止盗伐、滥伐生态公益林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及非法侵占林地和人畜破坏新造林地,并积极配合查处涉林案件。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结束——

篇二:护林员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公益林保护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湖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规章,特制定蒸湘区公益林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一、选聘条件。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与乡镇人民政府、乡(村)集体林场等公益林管护单位签订管护协议,从事公益林资源管护的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公益林护林员应热爱林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长年在家,能适应公益林管护的野外工作环境,一般要求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公益林护林员实行聘任制。公益林护林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录用。采取公开招聘,推荐和自荐报名、管护单位考察、聘前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公开选拔公益林护林员。聘任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公益林护林员应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管护区域就近选聘(为弥补管护经费不足可与森林防火信息员合并选聘)。国家工作人员、现任村干部原则上不得竞聘。公益林护林员聘任结果应报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公益林护林员需经岗前培训方可正式上岗。公益林护林员聘任期原则上为三年。

  三、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选聘,建立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考核机制,组织公益林政策法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公益林管护岗位知识的培训,并按照《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核定并发放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费。乡镇林业站应建立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台账,负责公益林护林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检查和监督辖区内公益林护林员履行管护合同。

  四、集体和个人经营的公益林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公益林护林员。对地点分散、面积较小的公益林,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兼职公益林护林员。有公益林管护任务的"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或

  村委会应按照《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要求格式与公益林护林员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明确管护区域、管护面积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费按《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从补偿基金中列支。公益林护林员年度考核优秀、合格者,全额发放管护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扣发20%—30%管护费。扣发的管护费用于奖励优秀公益林护林员。

  公益林护林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奖励。

  (一)责任区内无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以及森林火灾等案(事)件发生,公益林资源管护成效显著者。

  (二)勇于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或及时制止非法野外用火、报告火警与病虫害疫情,从而使公益林资源免遭重大损失者。

  (三)在公益林营造、抚育、封育、监测和保险定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四)在宣传贯彻林业政策法规、保护公益林资源等工作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六、公益林护林员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提议管护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者。

  (二)对乱伐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等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遭受破坏者。

  (三)对责任区内森林火灾隐患不采取消除措施且不及时报告造成较严重损失的或发生严重林木病虫害时不及时报告造成较严重损失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及时整改者。

  XX林业局

  XX年6月12日

  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考核及评分表

  考核

  标准主要考核内容

  项目

  分值

  考核办法

  考核备注

  分值

  每月到管护区域内巡逻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乡镇林天数不少于15天,防业站抽查。没有巡山记录不得护林

  30火期不少于26天,并分;有巡山记录,但

  1个月情况需向管护单位负责逻天数少于26天,每少1天扣人请假。

  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和资源

  25保护

  分

  巡查工作,消除火灾隐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乡镇林患,及时上报火情。报业站抽查。漏报一起扣5分,告管护区域内林业有害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生物发生情况。

  制止管护区域内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挖滥林政

  25占公益林地等破坏公益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每项5分。培训与会议采取查按时参加县乡(镇)林业部门组织的林业政策法规培训和会议;积极其他

  20工作

  分

  宣传贯彻林业政策法规;保护责任区内公益林标志、设施;协助开展公益林营造、抚育、封育、监测和保险定损等工作。

  看乡镇林业站学习会议记录、签到册,缺席一次扣1分,单项扣完为止;责任区内因为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上访一次扣1分,单项扣完为止;责任区内公益林标志、设施损坏一个(件)扣1分,单项扣完为止;公益林营造、抚育、封育、监测和保险定损工作不参加一次扣1分,单项扣完为止。

  管理

  分

  林行为,并协助管护单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每半年考考核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分在60—核一次。漏报一起扣5分,依

  89分为合格;次类推,扣完为止。

  考核分在90分及以上为秀。

  优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巡查

  分

  做好巡山记录。有特殊巡逻天数不足15天,防火期巡

篇三:护林员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昆明市长期护林员现状分析及其队伍建设对策

  徐学杰;黎玟恋;杨明

  【摘

  要】根据昆明市2011、2012、2013年长期护林员的数量、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构成、报酬待遇、参保情况和人均管护面积、培训考核等情况,分析近年来昆明市护林员队伍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学历偏低,工资待遇低,护林任务重,缺乏相关培训,缺乏安全保障,管理制度不健全等.藉此提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对策.

  【期刊名称】《林业调查规划》

  【年(卷),期】2015(040)005【总页数】6页(P114-119)

  【关键词】护林员;队伍建设;森林管护;报酬待遇;聘用方式;昆明市

  【作

  者】徐学杰;黎玟恋;杨明

  【作者单位】昆明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云南昆明650223;昆明市林业局,云南昆明650050;昆明市林业局,云南昆明65005【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326.25长期以来,设立和聘请护林员参与林业建设,承担森林管护是昆明市林业工作中的常规举措,而且随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实施,护林员成为林业队伍中为数不小的群体。护林员作为森林资源管护的主要力量,起到了宣传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及时制止和报告偷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乱挖、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的行为,进行森林防火巡查,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报

  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补救,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病虫害情况,阻止人畜进入管护区毁坏林木、林下植被等的作用。

  昆明市护林员分为长期护林员和季节性护林员。长期护林员的管护合同一年一签订。护林员的产生方式,村集体的主要为村、组自己申报,村委会指定,国有的为管理单位或国有林场聘用;季节性护林员由各地根据实际的管护情况所需临时聘用。

  1.1数量

  2011—2013年,全市护林员的数量逐年增加,2011年为12985人,2012年为14386人,2013年为14763人。其中:长期护林员(以签订管护合同的为准)分别为5251人、6192人、6372人(图1)。

  1.2年龄结构

  长期护林员全部为男性,年龄以30~55岁为主(图2)。近3年护林员年龄结构为:2011年30岁以下占9.1%,30~55岁占73.1%,55~60岁占12.4%,60岁以上占5.4%;2012年30岁以下占8.8%,30~55岁占73.7%,55~60岁占12.6%,60岁以上占4.8%;2013年30岁以下占9.2%,30~55岁占73.2%,55~60岁占12.9%,60岁以上占4.6%。

  在这3年中,长期护林员年龄结构无明显变化,但60岁以上的人员仍占有一定比例,不适宜现代林业工作对护林工作的需要。

  1.3文化程度构成

  长期护林人员的文化程度以小学和初中为主,高中和高中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不大(图3)。近3年长期护林员文化程度构成为:2011年小学以下占28.2%,初中占61.7%,高中占8.6%,高中以上占1.6%;2012年小学以下占30.9%,初中占59.3%,高中占8.3%,高中以上占1.6%;2013年小学以下占31.1%,初中占58.7%,高中占8.6%,高中以上占1.6%。

  1.4报酬待遇

  长期护林员工资(2013年)在14400元/a(1200元/月)~4800元/a(400元/月),各地存在较大差别,发达地区最高与欠发达地区最低之间相差达3倍(表1)。

  同时,季节性护林员平均工资水平基本都高于长期护林员的工资水平,这对长期护林员来说是一个较大的冲击,对调动长期护林员护林工作的积极性十分不利。

  1.5人均森林管护面积

  全市12个县区森林管护面积达101.14万hm2,长期护林员平均人均管护面积达180.8hm2。其中最大人均管护面积达547.9hm2,超过了人均管护面积400hm2(天保二期方案)的要求,最小人均管护面积为79.4hm2(表2)。

  1.6参保情况

  仅有少数县区、乡镇为长期护林人员购买了保险,主要险种为人身意外伤害险。初步统计,近年来护林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案件11起,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投保的9人,保险公司赔偿25.3万元;未投保的2人,由林业站补偿,金额1600元。

  1.7培训

  、考核情况

  长期护林员培训主要由县区林业局和乡(镇)街道办林业站定期组织进行。培训内容集中于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和病虫害防治方面,个别地方对相关法津法规、森林抚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

  对长期护林员的考核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林业部门负责,考核次数各地不一,主要有年考、半年考、季考、月考等方式。

  2.1森林管护任务重,责任大

  森林管护工作的主要任务职责为森林防火,制止偷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乱挖,及时报告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的行为,监测病虫害发生情况,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等。从管护难度上看,普遍认为最难完成的任务是森林防火,责任最重的任务是森林防火、制止偷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乱挖;从工作量上看,工作量最大的是森林防火。长期护林员普遍反映护林人员职责、定位不明确,工作时间长、任务重、责任大等,付出与所得不相称。

  2.2人员数量逐年增加,年龄逐步年轻化

  近3年护林员总的数量增加了13.7%。其中,长期护林员增加了21.34%。增加的原因:1)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强公益林管护,划分了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责任区,落实了公益林的管护人员,并且在公益林的补偿经费中有近40%的补偿费可以用于聘请管护人员;2)近年来昆明市严重干旱,防火形势严峻,各县区为了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都增加了护林员数量。

  从年龄段上看,长期护林员平均年龄分别为45.5岁。30~55岁的比例从2011年的82.2%提高到2013年的82.4%,微量上升;60岁以上比例从2011年的5.4%降低到4.6%,下降幅度不明显。因此,从年龄结构上看,数据显示年龄结构基本合理,但尚需降低60岁以上人员比例,高年龄的比例过大,势必会提高因劳动强度过大而导致劳动中意外伤害发生的机率。

  2.3学历偏低,整体素质不高

  森林管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技术技能要求高的工作。目前护林员普遍存在学历偏低,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使得巡山管护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全,个别人员连管护(巡山)记录都难以完成。管护人员以初中文化人员为主体,占60.8%,高中以上人员比例仅占1.5%,主要原因是护林员工资低,大部分都是在家务农的农民,而当前护林员的工作主要是森林防火和森林管护,对专业技术和技术技能的要求低,对学历的要求不高,造成护林员学历低,整体素质不高。

  2.4报酬待遇低,护林积极性不高

  首先,护林员的工资与当前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水平存在较大差距。2013年昆明市农民年均可支配收入为9273元,2014年为10366元。而目前长期护林员的年平均工资为8938元(745元/月),与全市农民人均年收入存在1428元的差距,随

  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上涨,差距将逐渐拉大。

  其次,当前护林员的工资已不适应山区劳动力价格的增高和昆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近年来,随着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劳动力价格逐年提高。目前,农村用工标准普遍为100~150元/人·元。按云南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安宁市、嵩明县)为1570元/月,二类地区(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等)为1400元/月。而昆明市护林员现有平均工资为745元/月(最低400元/月),与之差距较大。经对长期护林员的调查,普遍认为当前管护工资水平偏低,对管护工资的期望限在1000~1500元/月。

  2.5管护任务重,劳动付出与收益不匹配

  昆明市森林管护面积共101.14万hm2,以2013年全市5593名长期护林员计算,人均管护面积达180.8hm2,护林员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0d。护林员在森林防火期还需进一步加强巡视等工作,因此,如果严格按照规定完成森林的管护任务,包括防火、防病虫害、抚育、补植补造等,劳动强度较大。同时由于生态公益林多分布在立地条件较差的山区,距离生活区较远,有的达20~30km路程,护林员需要额外付出一些交通、时间等成本,其劳动付出远大于劳动收益,使部分当地农户认为不值得参与森林管护工作,影响了护林员队伍的稳定性及护林员上岗、履职的积极性,直接影响了森林的管护成效。特别是到了防火期和戒严期要24h轮班,基本没有休息时间,工作任务重。

  2.6培训内容单一,专业和法律常识缺乏

  对护林员的培训主要集中在护林防火及林政管护等管护技能上,对相关法律和劳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还非常薄弱,导致管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保障意识严重缺乏。

  2.7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奖惩制度不健全

  个别地方对森林管护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存在对管护合同不重视,缺乏严肃性,管护合同不规范,内容不全面,条款不严谨等。个别管护人员脱岗、漏岗,虽然总体上岗率能达到80%,但有的没有正式考勤记录,有的考勤不全,存在断档现象;缺乏健全的监管机制,护林员履职不尽责的现象普遍存在,绩效奖惩制度有待完善。

  2.8安全保险制度不健全,护林人员缺乏安全保障

  管护人员在山区参加森林管护,容易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自2011年以来,每年都有护林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件发生,护林员与村、乡(镇)街道办的纠纷时有发生,有的起诉到法院要求提高伤亡补偿标准。目前,仅有少数县区由区、乡镇统一为管护人员投了保,购买了保险,保险的类别主要为意外伤害险,部分护林员个人自行投保,但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规范、不统一。

  根据《昆明市森林防火护林人员管护办法》第十二条“护林员工资报酬由各地参照当地工资标准自行确定,按月支付,并购买保险”的要求,长期护林员管护合同全部是一年一签订,但有的县区没有按要求购买保险,使得护林员缺乏安全保障。

  2.9护林员基本都是本地人,外来人员极少

  护林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缺少归属感,责任心不强。护林员大部份为本地人,只有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等发达地区有部份外地人被聘请为护林员。主要原因:1)护林员工资低,外地人不愿意选择就业;2)山区本地人方便解决生活问题,可以同时务农和顾及家庭;3)经济发达的一类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高,当地人不愿意从事护林员工作,只有聘请外地人。

  3.1明确护林员的定位与职责

  《森林法》第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督促林区基层单位制定护林公约,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护林员的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

  处理。护林员是协助做好森林资源管理,承担一定责任和义务,并获取一定报酬的人员,他们不属于国家正式编制人员和林业执法人员,是林业工作的“协管员”,不能承担森林管护的无限责任。

  3.2完善护林组织管理体系,合理确定责任区和护林员数量

  进一步加强林业基层森林管护组织管理机构建设,合理确定管护责任区。护林人员的地方主管部门是当地县级林业(农林)局,基层管理单位是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具体工作部门是乡(镇)街道林业站(农林水服务中心)。形成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县—乡(镇)街道办(林场)—村(居)委会(林区)—村(居)民小组—护林员(管护责任区)五级垂直管理的组织管理体系。每个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按照可能性构成、森林分布和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情况,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森林管护面积,合理设置护林员数量;并在村(居)委会设立1~2名专职生态公益林督促管理人员,负责本村森林资源和生态公益林管护管理工作。

  3.3规范管护合同,完善护林管护制度

  1)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昆明市在2007年就制定了《昆明市森林防火护林人员管理办法》。随着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开展以及天保工程二期的实施,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昆明市森林管护护林员管理办法》。

  2)规范护林员森林管护合同的管理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县区与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与村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村与护林员应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签订格式统一的森林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管护地块四至界线和管护标准。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纳入森林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中,提高基层林业部门和护林员对合同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实现依法、科学、合理、有效的森林管护合同管理。

  3)建立完善护林管护制度,实现森林管护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包括:竞争上岗制度;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专职脱产护林制度;巡山记录制度;管护抽

  查、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业务培训制度。对个别表现不好的可解聘,另行选拔有责任心的人加入护林员队伍。

  4)遵从相关法律程序,适当授予护林员处罚毁林开荒、偷砍滥伐和无证用火等违法行为的权力。

  3.4合理确定护林员报酬,解决护林员的后顾之忧

  1)不断提高长期护林员的劳动报酬。长期护林员报酬应依据护林员责任区大小、远近,巡山护林时间、天数,劳动强度等,结合各地的农村劳动力价格、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合理确定护林员报酬,使护林员通过森林保护工作能够养家糊口,生活水平不降低。同时,随着物价水平、劳动力价格上涨和最低工资的调整,适时提高护林员的工资报酬。

  2)为解决护林员在巡山护林中因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给基层单位和个人带来难以承受的损失和负担,应由各县级政府针对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年龄、身体状况、保障范围等条件,在农村或城镇居民、职工社保政策的基础上,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增加或提高长期护林员的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切实分解风险,解决后顾之忧,完善护林员的劳动保障。

  3.5提高管护人员素质,稳定护林员队伍

  1)始终把护林员队伍素质和业务提高作为森林管护工作的重点,采取参加学习培训、集中自训、以会代训、安排自学等形式,内练素质、外树形象,认真抓好适用于护林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安全常识的学习,并注重在实践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稳定的护林员队伍。改变以往护林员一年一聘的管理方式,在较长期限内如3~5年或长期固定一批文化水平较高、年龄适中、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护林员,通过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专业知识和管护技能,形成专业化的管护队伍。这样既可以提高生态林的管护质量,又可以增加管护人员的归属感,提高

  做好管护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3.6充分调动护林员参与生态林建设的积极性

  1)设立参与式管护模式,使基层护林员能够部分或全部参与本地区森林管护政策的制定、责任区地块的划分,工作的监督等,使他们在信任与参与中激发工作热情。

  2)充分重视舆论宣传,加强生态林建设宣传,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

  3)及时宣传、表扬、表彰管护工作中的突出事迹,形成榜样激励,提高护林员的社会地位。

  3.7改进护林员聘用的方式方法

  在建立统一管护体系,优化护林员岗位设置,合理确定和逐步提高报酬水平,明确权责利前提下,不断改进聘用护林员的方式方法。

  1)根据公益林管护实际需要和经费承受力,控制长期护林员数量,适时增加季节性护林员。

  2)指导村(居)委会做好护林员聘用和管理,减少林业部门的直接聘用。

  3)积极争取充实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单位人员,减少护林员“以工代干、以工代技”现象。

  4)引入市场机制,探索招标、托管、承包管护,降低林业部门直接使用护林员的风险。

  5)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护林员整体素质与水平,提升管护效率和效果。

  【相关文献】

  [1]林向群,李家华,邬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管理模式的思考[J].林业调查规划,2013,38(6):49-53.

  [2]陈柯.乡村护林员职能作用发挥现状及对策[J].林业资源管理,2013(6):23-27.[3]李应梅,马晓伟.对永平县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思考[J].林业调查规划,2014,39(6):73-76.

篇四:护林员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乡镇护林员岗前培训工作简报

  为了保护淮河源头绿水青山,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9月27日,桐柏县林业局走进大河等乡镇开展生态护林员培训。

  在培训会上,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领学了《森林法》及生态护林员岗位职责等,围绕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智能巡护系统注册等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护林员认真学习护林业务知识,加强森林防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加大巡护力度,对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非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并进行扑救和制止;要全力做好松材线虫病排查工作,发现枯死松树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县林业局上报。随后,深入到大河镇土门村老龙顶公益林管护站施工现场,实地查看施工进度,听取有关负责人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通过此次培训,使护林员熟练掌握了森林资源管护知识和智能巡护系统操作技能,明确了生态护林员岗位职责,加强了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桐柏奠定了坚实基础。

篇五:护林员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1年春季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及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县安委办印发的《__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20__年春季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20__年春季涉林范围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整治措施,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保障全县森林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干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人身安全。

  二、任务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排查力度,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提高安全

  生产的能力和水平,彻底整改和消除涉林安全隐患,确保林业生产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__同志兼任。

  四、检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重点围绕全县各林区,特别是重点生态工程区的森林防火,森林管护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安全和往返交通安全,木材运输和林产品经营加工安全等问题进行全面大检查,大整治。

  五、整治措施及责任落实

  本次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党组成员和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分工负责。本着“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

  就要管安全,管生产就要管安全”以及“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细化和明确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分别落实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一)在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和安全整治方面

  排查重点及责任落实:由__副局长牵头组织,防火办、南天门林场、浑河林场、治沙站、扑火队以及各乡镇林工站具体负责。对各国有林辖区以及全县所有集体林区,特别要对南天门林场、浑河林场、城关北山、城关南山、卧牛山、东西十万亩、主要通道两侧护路林带等重点生态区的森林防火布防情况以及林区内和林区周边火源等隐患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措施,做到未雨绸缪。

  整治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防火意识。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要通过新闻媒体、刷写标语、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单位职工及护林员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召开职工大会、护林员例会进行重点培训和特别强调。二是要进一步落实下乡工作人员和护林员的责任,织严火情监测网络,做到火情监测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强化火源管理,特别是对林区内的坟地、坟头和放牧人员,要进行摸底排查后登记造册,加强对坟主与放牧人员的监管,督促监管其履行已签订的森林防火协议。四是一方面要强化专业扑火队责任意识,加强防扑火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经常检修防扑火车辆和机具,确保遇有火情,能够快速集结、迅速出击;另一方面要

  指导、督促各乡镇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明确责任人和扑火队员,保证遇有火情,能够拉得出、用得上。

  (二)森林管护人员巡护安全方面

  排查重点及责任落实:由__副局长牵头组织,管护督查室具体负责,各乡镇林工站协助配合。主要负责排查巡护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巡山工作中的人员安全问题。

  整治措施:要求下乡工作人员和护林员凭证驾驶机动车辆,切实遵守交通法规;对新上岗的护林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将管护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安全隐患问题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并经常性地进行提醒和教育。

  (三)木材运输和林产品经营加工方面

  排查重点及责任落实:__副局长牵头组织,木材检查站具体负责。重点排查拉运木材车辆包装、木材厂、制作家具等木材加工企业存在的生产安全问题。

  整治措施:办理木材运输许可手续时,要安排专人对其车辆运输方式,装车卸车等隐患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责令落实整改。对办理林木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许可手续的企业要详细登记造册,安排专人经常性的监管,详细排查隐患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

  排查重点及责任落实:由__副局长牵头组织,森防站具体负责。重点排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的使用和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整治措施: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在利用药品、烟雾等技术措施进行防治病虫害时,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确保防治人员及防治区人畜安全。

  六、检查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期一个月,从20__年3月5日开始,到20__年3月底结束。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于20__年3月20日之前将本次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报表上报局办公室。

  七、有关要求

  (一)系统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认真排查和消除涉林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二)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查补漏洞加以整治,特别要注重建立和落实长效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三)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对安全生产责任给予高度认识,精心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因履行职责不到位,排查不

  仔细,整改不及时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追责。

篇六:护林员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0年林业工作上半年总结_3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非常特殊的一年,我局在省、州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整体部署,在积极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狠抓林业生产各项工作,半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造林绿化。一是完成全县2019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总面积14407.5亩的规划设计及部分造林小班的变更上报等工作。目前,工程已开工,已完成林地清理及封山育林5000亩,完成人工造林植苗300亩;二是全县2019年度长防工程总面积15000亩的规划设计,目前已完成300亩挖穴植苗工作和5000亩封山育林。三是启动永小连接线生态公路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结合义务植树节活动,已完成距县城9公里处部分植苗,栽植桂花等大苗55株;四是打造完成高坪乡后溶村水库、盐井乡热烈村、灵溪镇洞坎村陈家坡及连洞社区秀美村庄建设;五是完成颗砂乡及青坪镇龙关村沿河水岸绿化8公里;六是加快城区绿化提质改造。七是完成溪州新城人工湖后山、县城烈士公园、溪州芙蓉小学、灵溪镇岔那村“易扶”集中安置区以及芙蓉镇芙蓉小学绿化。栽植红继木、杜鹃球、银杏等绿化苗木近千株。

  (二)森林资源管理。一是严格控制林木采伐。目前,已给全县23个乡镇发放民用材指标4752立方米、灾害材556.2立方米;二是加强林地保护。截至目前,共办理永久性征占用林地2起,使用林地2.6254公倾,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7.63万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起,罚款2.282万元。三是抓实破坏森林资源及“两违整治”林业行政案件的打击处理。自元月以来,全县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2件,其中查处盗伐案件1起、滥伐案件3起、无证运输5起、非法经营加工1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罚款20.23万元,没收木材11.95立方米,行政处罚13人,案件查处率为100%。四是搞好森林督查及突出环境交办问题的整改。对2018、2019年度森林督查挂牌督办的8个案件认真抓实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3个,完成问题整改图斑57个,面积63.1855公顷。对涉及“绿盾行动”5个突出环境交办问题,认真搞好整改销号。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2个,植被复绿达80%以上。五是搞好林业安全生产。结合5月农村法制月活动,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开展森林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半年来,我局共制作宣传横幅标语60条,发放宣传单3000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人次。

  (三)森林防火。严格按照森林防火“五包一”责任制,加强对林区用火的管理及日常防火宣传工作,并与全县23个乡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春节、清明期间,认真搞好防火值班,组织护林员搞好日常巡山巡护、鸣锣宣传等,采取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电视广播、微信等方式宣传森林防灭火应急知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面积在5公顷,森林火灾防控率始终控制在0.5‰以下。

  (四)生态护林员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新一轮(2019-2020年)生态转岗护林员的遴选工作,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新聘、续聘1634名生态转岗护林员,其中对44名不称职护林员进行解聘。并按季度考核管理按时发放劳务报酬,为生态护林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同时,加强护林员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永顺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全县23个乡镇已完成护林员的岗前培训,落实了日常管理制度,由乡镇林业站按月对护林员巡山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今年我局在建重点项目有3个,开工推进情况具体如下:

  1.油茶产业。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1万亩油茶新造,完成油茶低产林改造3万亩,完成油茶套种4500亩。完成投资1880万元。

  2.巩固森林城市成果建设。2020年计划建设内容为:完成2019年度长防、石漠化工程建设任务,完成2020年度州定巩固创森目标任务;启动碳汇交易试点,启动杉木河森林康养项目建设。计划建设投资3000万元。当前已启动2019年度长防、石漠化工程及部分州对县部分巩固创森目标任务建设,当前已完成投资1100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率36.7%。

  3.沃康油茶深加工二期。2020年计划建设内容为:完成二期茶皂素、植物蛋白生产线建设及三产融合后续工程。计划投资8000万元。当前形象进度:油茶健康馆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全面绿化改造及沿河步道建设完工验收,标准化厂房和配套设施完成,正在进行二期茶皂素、植物蛋白生产线设备采购。完成投资1720万元。

  (六)林业“十四五”重点规划项目编制。截至目前,已完成永顺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永顺县和谐生态绿溪州建设项目、永顺县生态保护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永顺县巩固油茶产业发展项目等4个项目的初步规划,确定了具体的建设任务,正抓紧编制具体的建设方案。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3.4305亿元,今年计划投资3.025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10.4055亿元。

  (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主要抓实松材线虫病及马尾松毛虫防控工作。1.松材线虫病防控。2019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发现全县有非正常枯死松木,我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防控除治,截止今年4月底,全县共投入除治资金820万元,组建59个专业除治队伍488名施工人员,投入工时22460个,已完成治理面积近6万亩,清理枯死松木95006株,疫情除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马尾松毛虫防控。3月以来,我局组织森防人员深入灵溪、泽家、西岐、芙蓉、高坪等5个重点乡镇,进行越冬代马尾松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购置了6吨白僵菌进行药物防治,并组织专业队伍采取人工地面喷粉方式进行除治。目前已完成2万亩的防治面积。

  (八)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局按照人大《决定》,积极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一封控,四严禁”大检查,对全县人工繁育149户现有野生动物存栏情况进行登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文件下达后,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在乡镇、村委会的协助下,按照《永顺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积极搞好87户属于第一批退养补偿范围的处置,涉及全县17个乡镇。截至目前,已完成85户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繁育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当前全县共处置豪猪2116头,果子狸86只,小麂25只,豚鼠302只,王锦蛇201公斤,竹鼠18200公斤;其中放生豪猪1360头,果子狸86只,小麂25只,竹鼠5000公斤,王锦蛇201公斤;无害化处理豪猪856头,竹鼠13200公斤,豚鼠118只;另外将184只豚鼠转作科研用途。

  (九)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我县有自然保护地7个,保护地落图总面积为68571.24公顷(去重叠面积,含县域外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7.99%。按保护级别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地4个,分别为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猛洞

  河风景名胜区、湖南永顺猛洞河国家湿地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地1个,为永顺猛洞河地质公园;县级自然保护地2个,为湖南万民岗自然保护区和湖南永顺猛洞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湖南省林业局的部署和安排,我县于2019年12月中旬启动了永顺县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整合优化方案省级评审。通过空缺分析,我县七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为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个国家自然公园(“1+3”方案),即:组建新的湖南小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组建湖南永顺猛洞河不二门国家风景自然公园(猛洞河国家风景名胜区、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不二门片、永顺猛洞河地质公园)、组建新的永顺杉木河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湖南万民岗自然保护区与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中杉木河片区)、组建湖南永顺猛洞河国家湿地公园。调整后我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68483.65公顷,较之前减少87.59公顷。2020年6月8日,在省评审会上,专家们对我县“1+3”整合优化方案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当前我局已按照专家的会审意见完成方案修改,进入国家级评审阶段。

  (十)古树名木保护。已完成了全县古树名木6578株,古树群153个古树名木全省数据入库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造林绿化。一是抓紧完成2019年度长防石漠化工程建设任务,确保通过省检;二是对已完成的秀美村庄及城区周边绿化提质项目搞好后期管护;三是启动塔卧镇烈士陵园绿化提质改造。四是搞好2020年相关林业工程项目的申报,组织编制规划文本、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森林资源管理。一是结合森林督查和环保交办问题整改,搞好破坏林地资源行为的案件查处,完成督办案件的销号;二是完成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三是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的管理,加大巡查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运输等违法违法规行为,有效杜绝木材的黑市流通和交易;四是继续抓实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搞好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的宣传。

  (三)林业十四五规划编制。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搞好工作衔接,组织完成“十四五”期间林业重点申报项目的编制工作,搞好单个林业重点项目的规划设计编制方案。

  (四)油茶产业建设。启动今冬明春1万亩油茶新造,抓紧制定出台《全县油茶产业后期管护办法》。

  (五)林业重点项目。按照年初的目标建设任务,进一步抓好油茶产业建设,计划在11月初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2018年、2019年、2020年新造油茶林进行抚育验收,并督促油茶项目乡镇、项目村完善近3年油茶报账资料。同时,搞好油茶套种质量检查。督促沃康公司搞好欧投油茶低改省级验收,对油茶精深加工二期项目搞好指导,力争完成茶皂素、植物蛋白生产线建设及三产融合后续工程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巩固创森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六)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搞好2020年度全县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制定除治方案,开展林业有害物物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培训和推广工作,严格做好下半年的林业有害灾害管理,争取实现本地有害生物零成灾,及时搞好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的建设工作。对遭受破坏区域,制定好植被复绿方案,启动复绿造林。

  (七)陆生野生动物处置。一是尽快完成第一批退养补偿范围中还余2户繁育主体的处置工作;二是与相关部门做好人工繁育主体户的转型转产;三是对接省、州林业主管们搞好第二批退养补偿的处置工作。

  (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整合后的新成立机构人员编制。

  (九)尽快完成古树名木的图片入库工作。

  (十)搞好涉林生态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十一)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州林业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搞好年终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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