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的工作程序7篇

时间:2023-05-24 18:05: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土地整治的工作程序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具体流程

  一、项目申报阶段

  (一)项目初步选址,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现场踏勘,对

  项目的合法性和周边自然条件进行分析,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交

  市国土局审查;

  (二)市国土局进行项目安排,同时进行踏勘复核,出具踏

  勘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一)技术单位进行现场踏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县(区)

  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农业、林业、水务、环保等部门进行论证,出具论证意见。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并出具

  初审意见后,报市国土局进行审查,对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经市国土局入库后,下达项目批复文件,同时申

  请省国土资源厅复核认定。

  三、规划设计及预算阶段

  (一)项目勘测工作,委托技术单位开展项目区

  1:2000地

  形图测量工作,按测量规范完成技术工作报告及相关图件;

  (二)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实测图以及再次的踏

  勘、征求群众意见,对方案进行比选,合理

  优化资金,编制规划

  设计及预算报告(送审稿);

  (三)规划设计及预算报告完成后由县级组织初审并出具初

  审意见后,报市国土局进行审查,对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编

  制规划设计及预算报告(审批稿)。

  (四)规划设计及预算报告经市国土局备案后,会同市财政

  局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文件,并录入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

  统。

  四、项目实施阶段

  (一)项目实施准备阶段,进行招投标等程序;

  (二)项目施工。完成外业工程施工和内业资料整理。

  五、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一)准备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由县国土部门组织进行自查

  自检;

  (二)项目竣工初验。由县项目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项目初步

  验收,下达初步验收意见,同时进行项目移交及管护工作,并提

  交市国土局进行终验;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项目信息报备工作。

  六、指标流转及获益

  (一)根据最终验收的新增耕地进行省级指标入库;

  (二)对报备的新增耕地指标进行流转交易,获取收益。

篇二:土地整治的工作程序

  

  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省、市土地问题综合整治专项工作部署,全面梳理第三次国土调查、卫片执法、耕地保护督察、巡视巡察、审计及日常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提高土地管理水平,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1.坚决遏制“增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文件要求,明确农村建房行为“八不准”,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法“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对新增问题“零容忍”,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顶风而上的,一律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

  2.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县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摸排工作机制,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占用耕地建房建筑情况、占地地类面积、审批情况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并建立书面台账和数据库。(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

  3.调研制定整治方案。(1)开展工作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汇报沟通,准确把握整治政策。(2)分阶段、分类别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工商资本下乡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基层干部利用职权等恶意占耕地建房问题。(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

  (二)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推进。

  4.按时提交调查成果。

  (1)任务目标:认真复核,及时整改,精准举证,按时向省第三次国土调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成果。

  (2)推进措施: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各种地类的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平台;健全各类自然资源的调查、统计和监测与更新机制。在推进过程中,先后出台实施方案、机制保障办法、监理实施方案、质量管理办法等,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全方位保证,保证按时序按节点完成各阶段成果的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确保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1)任务目标:对国家督察、国家级核查和省市级历次核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查实整改。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镇级调查成果开展成果质量评定。

  (2)推进措施:一是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是三调工作的生命线,做到讲政治、守纪律、守法规,坚持依法调查,对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高度重视,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县三调办、各乡镇国土所、作业单位、监理单位要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做到系统改、全面改、彻底改,确保把“三调”成果数据误差降到最低,进一步完善“三调”成果数据。三是主动作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县三调办严格履行职责,压实压紧三调的主体责任,切实肩负起监督、监管职责,掌握工作进展,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采取有效惩罚措施,同时按要求做好核查整改等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作业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全国三调技术规程和工作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各国土所按照县三调办的要求开展三调初始成果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土地利用现状核查工作,查漏补缺、全面排查。(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

  6.全面查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1)对批而未供土地:全面清理20xx--20xx年依法已批准征收但尚未供应土地,逐批文、逐地块查清批准时间、位置、权属、面积、是否实施征收、利用现状及未供原因等情况。

  (2)对闲置土地清查范围为截止到20xx年6月底现状涉嫌闲置土地,逐宗查明土地供应方式、时间、面积、位置、用途、价款缴纳、约定开工时间、未开工建设原因等情况。在全面查清基础上,建立地块基本信息、形成原因、处置措施、处置进度、责任单位等要素的工作台账和数据库。(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

  (1)任务目标:20xx年年底前处置完成50%以上,20xx年6月底前全部处置完毕。

  (2)处置方式:一是制作并利用批而未供“一张图”,推行“以地招商”,引导项目优先选址,采取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作价出资(入股)等灵活供地方式。

  (3)分类整改:对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剖析原因、落实责任部门,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无法达到开工条件的,依法收回;对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督促企业限期开发利用,无法达到限期开发利用的项目,依法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置。对未落实项目的土地,加大招商推介力度,运用“一张图”推行“以地招商”;鼓励依法取得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标准厂房,允许对标准厂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对于产业项目用地未供先用的,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8.扎实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1)处置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原则。按程序清理,按规定认定,按法律法规处置。二是分类处置原则。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分析归类,根据不同用途、不同情况逐宗提出合理处置方案,分批进行处置。三是以用为先原则。一地一策,分类处置,对未按约定开工建设超过一年的,按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对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难以实施的,由政府主导,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利用。四是统筹协调原则。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属地镇街、招商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协调推进负责制。

  (2)处置方式:一是对未完成征收补偿的土地:结合项目属地镇街,加强征迁力度,确保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对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开发动工基本条件的,尽快督促用地单位申请办理供地。二是对已完成征收未供的土地:一要划拨一批。对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绿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线、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用地,可直接将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主管部门;二要出让一批。对已经明确用地单位或未供先用的项目用地,相关用地单位要限期完善供地手续,集中挂牌出让一批,对拒不整改的,按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三要安置一批:对正在对接的招商项目,招商主体单位要引导其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力促项目尽快落地,集中办理用地手续。对符合核销备案条件的土地,按要求及时核销备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法院)

  9.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1)动态建库。充分利用“三调”土地调查成果,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摸清城镇低效用地的现状和改造开发潜力,查清土地权属关系,了解土地权利人意愿,确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界定低效用地范围。20xx年底前建立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夯实管理基础,启动一批再开发项目。

  (2)分工负责。开发区、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负责组织审查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产出效益;住建部门负责审查认定建设项目开发进度情况;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查认定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宗地信息等情况;财政、审计、环保、税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全程介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盘活企业低效用地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开发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四)违法违规用地整改。

  10.国家和省级能源、交通、水利重点工程违法违规用地。

  工作措施:制定“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细则,着重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立多部门项目联审和多层次用地协调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主动服

  务。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的相关政策,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管理,维护群众权益。加大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和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指标,保质保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11.一般性违法违规用地。

  工作措施:对涉及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问题的项目,符合规划、满足补办手续条件的,尽快完善手续。对其他一般性违法违规用地,依法依规查处到位。(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2.人造景观工程违法违规用地。

  工作措施:本着分清时间界限、区别对待、分类整改的原则,制定统一政策。正在建设的.,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已建成的,本着“应拆尽拆、复耕复种”的原则,对已破坏耕作层及虽未破杯耕作层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进行拆除,恢复耕种条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需保留的,限期完善用地手续;对未用于非农化建设,未破坏耕作层的种树、种草等绿化部分或现状仍为河流、坑塘水面的部分,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持续整改。(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增减挂钩项目清理。

  13.开展“回头看”。

  (1)清理范围:对20xx年以前批复的增减挂钩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的清理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对20xx年以来批复的增减挂钩项目,特别是20xx年以来市政府批复的增减挂钩项目,对拆旧安置实施方案中拆旧不能实施、安置区未批先建或安置区批复挪作他用的,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让群众按期或尽早入住。对三年周转期内未完成的增减挂钩项目,部分已拆迁安置到位或未拆迁但已安置的,尽快制定年内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不能实施的已批复增减挂钩项目,按照批复程序予以撤销。

  (2)推进措施:

  一是分阶段推进。“回头看”工作分为自查、复查、整改三个阶段。对增减挂钩工作进行全面清查整改,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9月20日前完成复查,于11月底前对增减挂钩工作出现的问题全部销号。

  二是按规范推进。对增减挂钩项目台账进行梳理,确保台账条理清楚、数字清晰、实时更新、准确无误。对历年来所有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情况、验收情况、复垦情况、指标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把握时间节点,特别是20xx年以来市政府批复的拆旧安置实施方案中拆旧不能实施、安置区未批先建或安置区批复挪作他用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实施方案批准和项目区验收后是否完成数据备案工作,备案数据与批复文件是否一致,图、数和实地是否一致,是否按要求完成与省厅的数据汇交。对每一个项目的实施方案、调整方案、验收批复进行建档留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验收后的管护协议等资料的留存情况进行清查整理。(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14.加强拆旧复垦土地管护。

  (1)任务目标:对拆旧复垦土地管护不到位、撂荒的,各镇街组织复垦到位后,及时组织核查验收,并达到原复垦验收的质量等级。对复垦后土地又重新占用建设并有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予以认可;无合法审批手续的,必须拆除到位并复耕。

  (2)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实现全过程监管。各镇街为拆旧复垦地块后期管护责任主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具体管护责任单位。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用于非农建设。(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实问题整改。

  15.加强补充耕地数量核实整改。

  (1)任务目标:在前期自查整改基础上,对储备库中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内外业核实,对补充耕地不实、违法建设占用、耕地质量不高、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规定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予以核减。

  (2)推进措施:对全县储备库中的补充耕地进行全面核查,核查重点是竣工验收确认的补充耕地项目,核查内容包括新增耕地的面积、质量和利用等情况。补充耕地的核查形式包括内业资料审查和外业实地核查。室内查阅资料的齐全性、完整性,实地核查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后期管护的利用情况、新增耕地的质量情况等。同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和整改落实,主要包括停止补充耕地项目的确认、停止农田整治建设项目、减少

  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暂缓建设用地审批等。(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16.加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

  (1)核实整改目标:以20xx年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成果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部级下发问题图斑,利用部级下发实地核实软件,对全县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核实清理,分类处置,落实整改补划,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1号)要求,开展整改调整补划。

  (2)核实整改依据:一是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xx〕1号):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巩固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逐步构建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格局。二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1号):充分运用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技术手段,以20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等成果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自然资源督察、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专项检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全面核实,找准划定不实、违法占用等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编制整改补划方案。

  (3)核实整改原则:一是坚持从严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保护利用好永久基本农田。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利益不受损四条底线,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凡是存在划定不实、补划不足、非法占用、查处不力等问题的,查明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分类处置措施,落实整改、严肃问责,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四是坚持权责一致。健全管控、建设和激励多措并举的保护机制。五是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

  (4)核实整改内容:一是核实划定成果。通过部级下发实地核实软件,对部

  级下发的县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图斑进行核实,并增补上传自行发现的问题图斑,现场拍照取证,找准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种植植物影响三类问题。

  二是分类处置补划。针对核实清理发现的问题,做好划定不实问题认定、违法违规处置、种植条件恢复等工作。根据种植条件破坏程度判断是否恢复原状或调整补划,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选取补划范围,并将上述内容一并纳入县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三是编制整改补划方案。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方案应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核实整改情况、拟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原因分析、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查处情况、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电子版本)等。四是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根据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情况,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五是逐级上报通过。按照县级自核、市级论证、省级验收自下而上的程序,配合逐级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的相关工作,最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成果通过部复核。(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自20xx年9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前结束。

  (一)动员部署(9月上旬)。组建全县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排查自纠(9月--10月)。全面查清有关问题底数,分类制定处置意见,及时自行纠正到位。各镇街排查自纠清单等资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县工作专班。

  (三)督导总结(11月--12月)。县工作专班组织实查暗访,对各镇街排查自纠成效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镇街开展约谈,对重大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各镇街要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报县工作专班。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紧盯不放,按规定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承担县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县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司法机关要结合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坚持求真务实,认真查找问题,真正摸清底数,分别建立台账,挂账销号,稳步推进。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该处罚的处罚、该拆除的拆除、该整改的整改,分类施策、科学整治,确保整治成果经得起检验。坚持效果导向,举一反三,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章立制,着力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忠实履职尽责,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土地整治的工作程序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依据《河南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办法》、《河南省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河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实施管理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等三个阶段。

  一、立项审批阶段

  项目立项审批按照政府负责、国土搭台、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实行分级管理。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技术协作)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经过招投标确定。立项审批程序如下:

  1、编制可研。项目申报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中标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研论证、立项申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县(市、区)级政府应广泛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村委和群众意见,组织发展改革、农业、林业、水利、环保、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上报省辖市国土资源、财政部门进行项目立项。

  3.立项审查。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在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上报项目进行技术性审查;项目概算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省辖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联合下达立项通知。

  4、现状测绘。项目申报单位依据立项批复,按有关规定选择具

  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区现状进行测绘。测绘成果应满足项目施工设计的需要。

  5、编制规划设计和预算。项目区测绘工作完成后,依据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确定具有省以上建设等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设计单位应配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设计项目部。(规划设计初步方案形成后,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区进行公告,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的意见。)

  6.入库申请。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请项目入库。

  7、入库审查。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规

  划设计进行评审,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

  省辖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联合下达入库通知,纳入市级项目库。

  8、省厅备案。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申请项目备案。

  二、实施管理阶段

  省财政厅下达项目投资计划与预算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实施管理程序如下:

  1、成立项目指挥部。土地整治项目由县攻府或项目建设指

  挥部做业主(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2、施工图及《实施方案>或《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备案。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编制项目施工图及《实施方案》,建设工期2年以上的项目,需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施工图及《实施方案》或《年度实施方案》由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3、组织招投标,签订合同。项目承担单位合理划分标段,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和签订合同。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招投标工作应在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

  4、项目公告。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区发布项目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组织施工。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实施。项目设计单位应当进行设计交底,负责项目实施中有关设计的咨询、指导等技术性服务工作。项目设计确需变更的,依据有批准权限单位批准的修改内容,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改。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项目设计、有关技术标准和相关合同进行工程监理,对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做好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处理各方面工作,承担监理责任。

  6、设计变更。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任务、规划设计与预算进行,不得随意变更规划设计和调整预算。项目规划设计

  确需变更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权限范围的,必须经市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市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如出现先施工后报批的情况,市局将不予受理。设计变更必须遵循项目建设范围不变,建设总规模和新增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标准不降低的原则。

  三、竣工验收阶段

  项目峻工验收依据批准下达的项目预算、规划设计、变更设计与变更预算以及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采取自下而上、查阅资料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1、工程移交和管护。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承担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应按项目类别尽量归口移交给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管护。需由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村委会管护的,应层层签订项目资产移交管护协议,并制定管护措施,明确责任人。

  2、自查。项目承担单位应负责项目自查,自查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具体管理人员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后附自查人员签字名单。

  3、初验。土地整治项目由项目所在县政府负责项目初验,初验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和农业、水利、电力、林业、交通等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初验合格的意见,后附初验人员名单。

  4、终验。项目初验合格后,项目承担单位向省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终验。省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存在问题的,项目承担单位要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

  报告,省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复验合格后,下达验收意见。

  四、报件要求

  (一)项目申请立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立项请示。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县级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年度建设方案的情况说明,以及县级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水利、生态等规划相衔接的说明。

  4、项目区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村委会成员同意项目实施的意见书或会议纪要(签字并按手印)。项目区所在当地乡(镇)政府的同意实施的意见书(盖乡镇政府章)。

  5、土地权属清晰合法且无纠纷的证明(村、乡、县国土局盖章)。申报项目涉及权属调整的,需查清拟开展整治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现状,调查了解权利人权属调整意愿,分析、统计权属调整的初步意向,作为申报项目的依据。项目不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申报时说明并附项目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书面证明,可简化相关手续。

  6、县级政府通过论证的审查意见,并附论证意见、修改答复、论证专家和相关人员签字名单。

  7、可研编制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彩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入库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上报项目入库请示。

  2、项目规划设计文本、预算、规划图、现状图及相关图册。

  3、项目设划设计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彩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4、经招标确定的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技术协作)单位的相关资料(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县国土局公章。

  (三)省厅备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批准立项文件(2套),同时上报扫描件电子文档:

  2、××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批准入库文件(2套),同时上报扫描件电子文档:

  3、××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呈报备案文件(2套),同时上报附表、扫描件电子文档:

  4、可研报告、规划设计的论证、评审意见,财政部门的概算评审意见(2套原件);

  5、可研报告、规划设计文本、概算及相关图册(1套);

  6、电子文档,其中规划图、现状图、单体工程图为mapgis

  或CAD格式电子文档,土方计算和工程预算为专业软件格式电子文档。

  7、经招标确定可研、规划设计及概算编制(技术协作)单位的相关资料(招标公告、中标通知、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县国土资源局公章,各一份)。

  8、项目编制(技术协作)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含营业执照)彩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9、备案资料注意时间关系,数据保持一致,2-6项为最终成果。备案资料一式两套,分开装订,其中一套与项目设计文本一同装订。

  (四)申请市局终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竣工验收申请(附初验合格意见及初验人员签字名单);

  2、项目竣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文档管理情况等。

  3、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应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4、项目竣工图、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5、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未及时做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需在市局下达验收意见之前提供。

  6、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7、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项目测量报告。(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报告)。

  8、土地权属调整报告,无权属调整的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五、办理时限及相关收费标准案。

  1、办理时限

  项目申报立项阶段资料齐备并符合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下达立项通知。

  项目申报入库阶段资料齐备并符合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设计评审,预算评审时限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吗;规划设计和预算修改完善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入库通知,并报省厅备案。

  项目实施阶段施工图和《实施方案》或《年度实施方案》齐备并符合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施工图和《实施方案》或《年度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5个工作日内报省厅备案。

  项目竣工具备验收条件,向市局提供验收资料齐备并符合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竣工验收;整改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复验;复验符合专家要求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验收意见。

  2、项目申报无收费标准,不用收费。

篇四:土地整治的工作程序

  

  土地整治项目工作流程图

  县土地整治中心按照规定选取测绘和规划单位

  县国土局根据补充耕地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新土地整治规划项目库进行项目初步选址

  测绘单位进行实地踏勘并结合基本农田保护等按土地整治相关要求出具前期测绘成果

  测绘单位将前期测绘成果提交县土地整治中心

  测绘单位按照意见修改前期测绘成果

  不通过

  县土地整治中心向市土地整治中心申请对前期测绘成果进行审查

  县级项目

  通

  过

  市土地整治中心对前期测绘成果出具审查意见

  规划单位按照意见修改方案

  市级项目

  规划单位在通过审查的前期测绘成果上进行可研调查并出具可研成果

  市国土局耕保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可研成果进行评审并出具可研评审报告

  规划单位在经评审的可研成果上,因地制宜进行实地工程布设设计并按要求出具规划成果

  .由县土地整治中心组织项目招投标

  通

  过

  不通过

  县国土局会同市土地整治中心对项目设计成果进行评审,市土地整治中心审查项目耕地质量等别预评定

  通

  过

  不通过

  规划单位将设计成果提交县土地整治中心

  规划单位在前期测绘审查成果基础上,因地制宜进行实地工程布设设计并按要求出具规划成果

  规划单位将设计成果提交县土地整治中心

  规划单位按照意见修改方案

  不通过

  县国土局会同市土地整治中心对项目设计成果进行评审,市土地整治中心审查项目耕地质量等别预评定

  市土地整治中心出具设计审查意见,市局耕保处出函报市财政局进行财务评审

  总监下达项目开工令

  市国土局下达备案通知书

  通

  过

  项目实施

  县国土局下达入库通知书

  市财政局、市国土局下达资金计划批文

  县土地整治中心将招标结果及过程情况报送监督部门

  县土地整治中心下发项目中标通知书

  政府采购确定监理单位

  县土地整治中心组织项目技术交底会及第一次工地例会

  县土地整治中心下发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市国土局、市土地整治中心、县土地整治中心、监理、乡镇、社员对项目进行监管

  设计单位按照意见修改监理单位向县土地整治中心报备项目监理人员名单

  不通过

  项目需要变更

  达到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

  设计单位编制变更方案,县土地整治中心组织专家等对变更方案进行会审

  施工单位申请,县级变更

  通过

  市级变更

  市国土局下发变更备案通知书

  县国土局下发项目变更通知书

  项目竣工

  测绘单位按照意见修改前期测绘成果

  测绘单位出具竣工竣工测绘成果提交县土地整治中心

  施工单位申请竣工测绘,县土地整治中心委托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绘

  不通过

  县土地整治中心向市土地整治中心申请组织专家对竣工测绘成果进行审查

  通

  过

  县土地整治中心根据规定选取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单位

  审查单位出具竣工测绘成果审查意见

  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单位按照意见修改成果

  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单位对进行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并出具成果

  不通过

  市土地整治中心对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进行审查通

  过

  施工单位按照意见整改

  不通过

  不通过

  施工单位在自验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资料齐全的基础上申请县土地整治中心验收

  通

  过

  施工单位按照意见整改

  县国土局组织专家进行县级验收

  市级项目

  市国土局委托市财政局对工程进行工程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报告

  不通过

  施工单位按照意见整改

  通

  过

  县国土局申请市级验收

  通过

  县土地整治中心委托县审计局对项目进行工程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报告

  县级项目

  市国土局耕保处出具验收意见,发放合格证及储备证

  县土地整治中心与工程所在镇乡移交工程,镇乡对工程进行后期

  .

篇五:土地整治的工作程序

  

  可研工作流程

  可研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包括:现场踏勘、总体布局图设计、方案征求及调整、水文水利计算、水力学计算、结构设计、工程量计算、工程概述、可研报告编制等内容。

  1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和广西区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及业主的要求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收集、复核水文气象参数、水资源资料、项目区农业种植结构、复种指数、灌溉定额、项目区土壤资料;

  (2)进行实地踏勘,核实项目区现有设施状况,摸清工程的主要问题;

  (3)进行现状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4)进行防洪、排涝、灌溉的水文水利计算;

  (5)进行工程总体布局图纸设计,绘制总平面布局图、现状图、影像图;

  (6)确定沟、渠、路的结构设计;

  (7)进行工程量计算;

  (8)进行投资估算;

  (9)编制可研报告。

  2工作流程

  可研编制阶段的工作流程如下:

  理解业主(包括群众)意图→现场踏勘、调查,收集资料→制定工作计划→工程总体布局→征求业主、群众的意见→调整并确定设计方案→单项工程结构设计→报投资估算→报告编制→绘制图纸→初步成果征求业主、当地群众意见→设计成果的校核、审查、审定→根据意见修改设计成果→提交成果。

  设计后期服务内容主要有参加评审会和报送项目立项入库资料:

  1、评审会主要工作内容有:①准备评审资料,②编写项目简介,③做汇报幻灯片,④打印10套左右的完整可研资料,⑤专家现场踏勘阶段解说,⑥评审会上汇报及支付专家评审费,⑦会后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可研资料,⑧打印四套左右的最终资料。

  2、报送项目立项入库资料主要工作内容有:①编制项目建议书,②编制各部门意见并送盖章,③编制现场调查表,④把区厅备案,⑤根据区厅要求修改立项材料,⑥编制资料入区厅项目库。

  3时间安排

  根据工程特点及各个环节的要点,并保证本工程顺利开工,可研预定在40个日历日内完成,现制定如下工作时间计划表:

  表2-2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工作计划表

  序号

  1233.13.244.14.255.15.2678910工作内容

  现场踏勘及征求意见

  收集资料

  工程总体布局

  工程总体布局图

  征求当地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

  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平面布置图

  排水沟系水力计算

  灌溉系统

  灌溉系统平面布置图

  灌溉渠系水力计算

  沟渠路复合设计

  单项工程及工程量统计

  投资估算

  可研报告编制

  校对校核及成果打印

  总

  工

  期

  日历天(天)826424226422233140成果

  总体布局图

  征求意见后修改的总体图

  排水系统平面布置

  各排水沟系水力计算

  灌溉系统平面布置

  各灌溉渠系水力计算

  沟渠路复合断面图

  沟、渠、路工程量统计

篇六:土地整治的工作程序

  

  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操作管理流程

  土地综合整理分为土地整理及拆院并院两种项目类型,下面分别对土地整理项目及拆院并院项目操作流程、检查要点及检查表格等进行规范。

  一、土地整理质量检查操作流程

  质量检查目的是使规划成果更加规范、方案合理。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控制:包括过程控制和成果检查。其中过程控制尤为重要,质量检查贯穿于项目的设计全部过程,大致为1、项目开始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明确项目设计基本要求;2、项目踏勘及台帐分析: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整理规模、新增耕地计算合理,项目重点区域位臵、项目线性工程设计参数合理,充分收集(市)县、镇、村意见;3、设计成果完成后:对数据图形的一致性、图纸文字说明的准确性,报件资料的完整性自检;4、项目成果修改阶段:对修改意见进行分析,提供正确合理的修改意见及方案,检查修改成果。

  其他部分根据制定的规范细则由项目小组组长进行过程控制。

  根据项目实施流程,质量检查工作具体为:

  (1)、接受公司任务,签收《任务单》后,确定工期、成果清单及合同约定其他要求;

  (2)、项目资料(台帐及工作底图)收集后,项目负责人检查台帐及底图的准确性对统计数据进行确认;

  (3)、现场踏勘,现状照像,工程量上图时,征求(市)县、镇、村意见,参与项目人员共同确定规划方案;

  (4)、整理规模、新增耕地分析确定后,检查并确定数据;

  (5)、对台帐数据核对、新增耕地分析后并请国土资源局盖章确认(项目负责人);

  (6)、内业处理数据上图(项目负责人);

  (7)、外业数据处理最终成果与新增耕地分析的相互协调(文本编制员、制图员负责),制作单体图及工程量统计表;(文本编制员、制图员负责);

  (8)、预算编制和按预算要求调整工程布臵图后,质检人员检查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9)、文本、图件制作时,进行质量过程控制;

  (10)、成果汇总,初稿完成后,检查正确性、一致性问题;

  (11)、联系业主单位,核定新增耕地和工程布局规划,确定规划初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12)、对村镇及国土局,县级评审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分析,确定修改方案,检查修改成果;

  (13)、相关资料盖章、签字;(项目负责人负责)

  (14)、成果组件后,检查成果的完整性。

  项目成果质量把握是一个系统工程,质量检查小组能够对只要的设计参数、设计方案的科学性进行判断。但是质量最主要是在工作过程当中进行控制,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所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质量把握尤为重要。

  二、拆院并院的质量检查操作流程

  (1)、接受公司任务,签收《任务单》,明确工作内容、确定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2)、项目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1)和工作底图收集;(外业踏勘人员负责)

  (3)、搬迁农户调查统计,由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协助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负责)

  (4)、外业踏勘,拆迁地块上图,拆迁地块照相;(外业踏勘人员负责)

  (5)、内业数据处理;(外业踏勘人员负责)

  (6)、整理规模、挂钩指标确定;(文本编制员和项目负责人负责)

  (7)、农民集中居住区位臵、面积和城镇建新区位臵、面积确定;(文本编制员和项目负责人负责)

  (8)、文本编制,确定最终挂钩指标;(文本编制员负责)

  (9)、投资估算;(文本编制员负责)

  (10)、图件制作,包括拆旧区位臵图、实施规划图,农民集中居住区位臵图、实施规划图,城镇建新区位臵图、实施规划图,项目区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制图员负责)

  (11)、立项附件准备,包括立项资料、拆迁地块照片(项目组成员负责)

  (12)、资料汇总、检查;(质检员负责)

  (13)、相关资料盖章、签字;(项目负责人负责)

  (14)、成果组件,提交。(项目组成员负责)

  三、土地整理项目质量检查操作流程图(见下图)

  图框中标注有数字序号的环节需要质检小组参与进行质量检查,接到任务单、收集台帐底图等基础资料1新增耕地分析2外业踏勘3外业数据上图

  规划方案确定4立项简表编制

  工程量统计5预调算整

  文本编制8预算编制6图件制作7可研报告

  规划设计报告

  立项请示

  必备资料审查

  预算书

  预算经费请示

  会审表

  规划图

  单体图

  工程布局图

  成果资料汇总、检查9成果修改

  不合格

  成果报件

  提交经营部并存档

  四、拆院并院项目操作流程图(见下图)

  接收任务单、基础资料收集

  搬迁意愿表发放

  外业上图、踏勘、照相

  内业数据处理

  拆旧地块地类统计和分析拆迁人口确定挂钩指标确定集中居住面积、位置确定建新区面积、位置确定拆图农旧民区集位中置居图住图区位置图城镇建新区位置图

  投资估算

  拆旧区实施规划图

  项目区总体规划图(拆旧、建新)

  方案确定

  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图

  城镇建新区实施规划图

  项目区区域位置图(拆旧、建新)

  项目区涉及分幅图

  规划文本编制

  立项附件编制

  影像资料编制

  图件完成

  资料汇总、检查

  成果报件

  不合格

  成果修改

  提交经营部并存档

  数据分析及汇总资料是质量检查的重点。

  五、土地整理项目检查流程表

  工作步骤

  资料收集

  工作内容

  1、项目所需相关资料收集

  2、项目区工作底图收集

  1、相关工程上图

  2、项目区现状照相

  1、新增耕地分析

  内业数

  据分析

  2、工程量上图

  3、确定整理规模及新增耕地

  1、统计工程量表

  2、项目区基本情况资料编制

  3、预算编制

  4、联系业主单位、确定初步

  规划方案

  5、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6、规划设计报告编制

  资料编制

  7、立项请示

  8、规划图制作

  9、单体图制作

  10、工程布局图制作

  11、相关乡镇、部门盖章资料

  收集

  12、必备审查资料编制

  13、台帐、分幅图准备

  成果汇总、检查

  1、成果资料汇总

  2、成果资料检查

  1、成果提交经营部

  成果提交

  2、打印成果资料(一式四份)

  3、签收成果资料移交单

  项目负责人

  制图员

  制图员

  制图员

  项目负责人

  文本编制员

  项目负责人

  质检小组

  质检小组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文本编制员

  项目负责人

  一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

  文本编制员

  制图员

  文本编制员和制图员

  制图员

  文本编制员

  预算员

  项目负责人

  二检

  质检小组

  质检小组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质检小组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质检小组

  项目负责人

  备注

  外业踏勘

  项目组成员

  质检员

  六、拆院并院项目检查流程表

  工作步骤

  资料收集

  工作内容

  1、项目所需相关资料收集

  2、项目区工作底图收集

  1、搬迁意愿表收集

  外业踏勘

  2、实地踏勘、拆迁地块照相

  3、地块上图

  内业数

  据分析

  1、台帐数据分析(04台帐)

  2、建新区指标面积确定

  1、项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拆旧区位臵图、实施规划图

  3、集中居住区位臵图、实施规划图

  4、建新区位臵图、实施规划图

  资料编制

  5、项目区区位图

  6、规划文本制作

  7、拆迁地块照片整理

  8、相关附件制作

  成果汇总、检查

  1、成果资料汇总

  2、成果资料检查

  1、成果提交经营部

  成果提交

  2、打印成果资料(一式四份)

  3、签收成果资料移交单

  项目负责人

  制图员

  文本编制员

  文本编制员

  文本编制员

  一检

  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制图员

  制图员

  制图员

  制图员

  二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质检小组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备注

  照片与地块一一对应

  项目组成员

  质检员

  七、土地整理项目规划数据统计表

  项目成果检查前,项目负责人应填写项目规划数据统计表,检查小组根据项目基本情况进行成果检查,表格见下页。

  项目规划数据统计表

  填表日期NYR项目涉及镇村

  地块编号

  96年台帐总面积

  新增耕地面积

  新增耕地亩均投资

  1、土地平整工程(亩)类别

  坡改梯整理

  格田整理

  下湿田整理

  荒草地整理

  爆破面积

  水田整理

  旱地整理

  2、农田水利工程

  类别

  新建蓄水池

  整治山坪塘

  新建山坪塘

  涵洞

  石河堰

  提灌站

  U型渠

  3、道路工程

  类别

  整治田间道

  新建田间道

  整治生产路

  新建生产路

  错车道

  错车道

  4、其他工程

  类别

  植树

  树种

  数量

  数量

  长度\个数

  数量\规格

  长度\个数

  类别

  U型渠

  U型渠

  浆砌渠

  浆砌渠

  浆砌渠

  浆砌渠

  其他工程

  类别

  新建生产路桥

  道路堡坎

  涵管

  涵管

  5、项目投资

  工程施工费

  平整部分

  农水部分

  数量\规格

  数量

  长度\个数

  长度\个数

  单位

  亩

  亩

  亩

  亩

  亩

  亩

  亩

  面积

  类别

  其他工程

  总面积(G&T)

  单位

  亩

  亩

  面积

  填表人

  图幅号

  96年耕地面积

  新增耕地率

  整理规模亩投

  单位(面积:亩、投资:万元)投资主体

  设计阶段

  整理面积

  项目总投资

  项目区人数户数

  项目建设任务统计

  附件1: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表(96年台帐数据)8大类

  附件2:项目区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对照表8大类(96年台帐数据,包括整理面积)

  附件3:工程数量明细表

  八、拆院并院规划数据统计表

  项目名称:

  填表人

  项目编号

  有效新增耕地

  指标归还计划情况

  填表时间

  申请挂钩指标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性质

  使用挂钩指标

  项目投资单位

  大拆/小拆

  项目基本情况(单位:亩)

  拆旧区基本情况

  拆迁位臵

  项目区总人数

  拆迁人数

  幅员面积

  人均占地面积

  拆迁面积

  居民点面积

  拆迁户数

  拆迁地块数

  集中居住区基本情况

  集中居住区位臵

  农用地面积

  集中居住区个数

  集中居住区总面积

  建设用地面积

  人均占地面积

  未利用地面积

  城镇建新区基本情况

  建新区位臵

  建设用地面积

  建新区总面积

  未利用地面积

  农用地面积

  城镇建新区个数

  投资情况(单位:万元)

  总投资

  集中居住区投资

  拆旧投资

  亩均投资

  城镇建新投资

  填表注意:大拆小拆部分指标名称不同,请注意对应。

  九、土地整理质量检查单

  项目名称:

  要点

  1、项目名称统一规范

  2、台帐数据核对

  3、测量底图检查

  4、新增耕地分析

  合格

  不合格

  成都市小于10%,其他地方小于12%文本描述是否完整、不参与整理范围要确定范围。

  成都市坝区保留3%,山丘区保留5%以上、其他地区坝区保留5%,山丘区保留7%以上

  主要检查整理前后数据是否平衡

  国投、省投、市投、县投

  文本、图件数据统一规范

  成都市投资亩均1.75万,成都市其他自己定,成都市以外1.2万~1.4万左右。

  工程施工费比例大约为:平整:农水:道路=4:3:3。

  参照当地价格或造价网最新信息

  是否符合地方实际和投资要求

  是否合理

  检查名字数据是否和文本一致

  是否按土地整理规定图例

  字体、大小是否统一规范

  图名、编号、时间是否与文本一致,字体字号统一规范

  是否按目录汇编

  备注

  错误类型

  Ⅰ

  Ⅰ

  Ⅱ

  Ⅰ

  Ⅰ

  Ⅱ

  Ⅱ

  Ⅰ

  Ⅱ

  Ⅰ

  Ⅱ

  Ⅱ

  Ⅱ

  Ⅱ

  Ⅲ

  Ⅲ

  Ⅲ

  Ⅲ

  Ⅱ

  Ⅲ

  5、整理规模以及整理地类

  6、田坎系数

  7、整理后地类面积

  8、项目投资性质

  9、数据统一准确

  10、新增耕地亩投

  11、资金分配比例

  12、材料单价

  预算

  13、单项工程造价

  14、定额选取

  15、图件名字数据表格

  16、图上图例、图标完整

  图件

  17、图件齐全、图面修饰

  18、单体图

  19、资料完整成套

  其他

  20、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

  检查结果:

  附:详细修改意见

  文本

  检查人:

  复核人:

  日期:

  日期:

  注:表中错误类型Ⅰ为原则性错误、Ⅱ为重大错误、Ⅲ为一般错误。

  11十、拆院并院质量检查单

  项目名称:

  要点

  1、项目名称统一规范

  合格

  不合格

  具体价格参照当地征地补偿方案

  立项附件、地块照片等

  检查是否与文本一致

  备注

  错误类型

  Ⅰ

  Ⅰ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Ⅲ

  Ⅲ

  Ⅲ

  Ⅰ

  Ⅱ

  Ⅲ

  2、台帐数据准确(是否与图形一致)

  3、拆迁人数、户数

  4、挂钩周转指标数据正确

  5、农民安臵区位臵、面积

  文本

  6、城镇建新区位臵、面积

  7、项目区地类情况表

  8、建设期限和年度归还指标

  9、投资估算

  10、立项资料齐全

  11、图件名称数据表格

  图件

  12、图例完整、规范

  13、图件齐全、图面修饰

  14、底图与备案图形是否一致

  15、台帐、碎步等资料完整成套

  其他

  16、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

  检查结果:

  检查人:

  复核人:

  日期:

  日期:

  注:表中错误类型Ⅰ为原则性错误、Ⅱ为重大错误、Ⅲ为一般错误。

  12十一、奖惩措施

  1、处罚措施

  (1)

  原则性错误

  范围:土地整理:基期统计薄或台帐错误、新增耕地分析错误、项目区整理规模或参与整理地类分析错误、项目投资性质错误、新增耕地亩均投资计算错误、项目区名称错误;

  拆院并院:基期统计薄或台帐错误、台帐数据与图形不一致、总规图与上报备案总规不一致;

  措施:对出现以上原则性错误任意一种或多种者,退还全部资料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在部门内部做出通报批评,并处罚金50—200元(试错误多少、影响大小而定)。

  (2)

  重大错误

  范围:土地整理:成果资料缺漏、资金分配比例不合理、材料单价错误、单项工程造价不合理、定额选取错误、前后数据不一致

  拆院并院:成果资料缺漏、指标分析错误、建新区地类分析错误、项目区名称错误、文本章节错漏、编制依据引用文件错误、归还指标计算错误、前后数据不一致、地块照片与地块不对应;

  措施:对出现以上重大任意一种或多种者,退还全部资料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处罚金20—50元(试错误多少、影响大小而定)。

  (3)

  一般错误

  范围:错别字、标点错误、图面整饰不达要求、图例错漏、措施:对出现以上重大任意一种或多种者,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处罚金5—20元(试错误多少、影响大小而定)。

  13(4)其他

  未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流程、生产流程,流程缺漏或执行不认真不彻底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核实,初犯者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金100元,再犯者,部门将进行劝退,按自动离职处理。

  2、奖励措施

  (1)项目流程完整,并在内部检查中未发现原则性错误和重大错误的,对项目涉及的相关生产人员各奖励50-100元;

  (2)项目流程完整,并通过总工办检查而未发现原则性错误和重大错误的项目,对承担项目的小组奖100—200元。

  土地整理是相对耕地区而言的,专指对耕地的整理,而土地整治是相对于所有的土地项目而言的,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村庄整理等,范围要广一点。

  14

篇七:土地整治的工作程序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综合整治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流程是怎样的呢?

  ①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村申请或具体情况初步选择土地综合整治村;

  ②乡镇人民政府将土地综合整治村的拆旧区、安置区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示,并向县国土资源局初步申报;

  ③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同意后,通知乡镇开展工作,组织申报;

  ④乡镇组织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需90%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项目实施;

  ⑤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勘测、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单位(简称技术协作单位),签定技术协作协议;

  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技术协作单位、国土、水利、林业等相关人员实地踏勘、勘测定界、编制可研、规划设计和预算;

  ⑦县国土资源局向县政府报告项目土地、交通、水利、电业、林业等各项工程方案,并征求涉及相关委局意见;

  ⑧州土地整治中心组织发改、国土、农业、水利、交通、电业、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进行论证;

  ⑨乡镇人民政府对规划方案等在项目区进行公告,征求村、组和村民意见;

  ⑩论证通过后,由州国土资源局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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