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有哪些9篇

时间:2023-05-31 12:4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1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就是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涉及的单位多、风险大;所以,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予以高度重视,并常抓不懈。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特点和存在问题

  1、施工过程的特点

  1)动态多工种的立体作业

  2)生产设施的临时性

  3)作业环境的多变性

  4)人机的流动性,形成了人—机—料的动态集中

  2、存在的问题

  1)建设、施工等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管理不到位

  2)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力或者疏忽大意

  3)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执行落实

  4)安全工作只是浮于表面,没有做细做实,没有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未落实各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

  施。

  5)对安全管理工作认识片比较面,说一套做一套。

  6)存在浮躁的思想,安全观念淡薄,平时不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没有掌握第一手的、真实的、全面的现场信息,对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准确有效,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进行深入细致研究,而热衷于走过场、瞎指挥。

  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1、管理措施

  1)、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施工过程中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管理责任到位,是抓好施工安全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关键所在。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单位制定出《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各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出企业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层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施工安全职责具体落实到部门、班组、个人,将施工安全的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化、明晰化,实现公司上下同欲、齐抓共管,确保施工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2)、加强防范措施

  防止误操作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是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重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电气操作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健全和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奖惩措施,制定详细准确的施工组织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规范员工作业行为,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统一、规范、切实可行的标准。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方法有:通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专业知识、技能和企业规章制度而获得相关的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如安全警示教育、事故案例学习、观看事故录像等;重点应放在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性,说明发生安全事故与员工切身利益的关系,让员工认识到意识到安全工作是与他们的生命、健康及财产是密不可分的;在队伍中选拔一批有事业心和责任心、技术过硬的人员或资深的专业人员担任培训员,为他们提供各种机会提高自然后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积极效应,营造出一种你追我赶、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的氛围,从而有效地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中存在的违章行为,真正从源头上控制最大的安全隐患即:人的不安全行为。

  2、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是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主要的技术措施有:

  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2)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规定

  3)高处作业及立体作业的防护规定

  4)施工临时用电防护规定

  5)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规定

  6)防火防爆的措施

  7)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

  8)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不断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入,一方面人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及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技术手段会有新的发展,由于施工企业实力的增强,可以采用更先进、更安全的设备、设施、工具和工艺方法;另一方面,由于涌现出很多新设计方案,由此出现大量新产品、使用新材料、新的施工工艺,可能产生很多新的安全问题,按照以往的安全管理方法有些隐患可能一时还无法识别。所以,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

  到,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与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相比,与市场经济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员要不断的学的现代安全管理将是企业决策者和广大安全工作者所思考的。总之,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光靠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将我们的员工变成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安全监督员,将“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只有全员参与了安全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的保证安全生产,只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企业的发展才会更高、更远、更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21、工程项目由项目学校负责工程技术,落实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为学校校长。建立项目质量责任人制度,项目质量责任人由该项目施工现场项目学校校长,全面负责施工质量,保证工程保质按时完成。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勤下工地,除特殊情况外,应每天巡视施工现场,打桩实行全过程值班制。基础、桩、梁等关键部位施工前应会同质监部门预先验收,施工时必须到场监控,如遇特殊情况,要求请假的委托本学校人员进行管理,但离开工地时,须等另外人员到场并办好交接手续方可离开。关键部位的施工一定要告知施工队,须等管理人员到场方可施工,否则有权责令其返工。

  3、施工现场管理员负责指导督促施工队按施工图规范施工。认真执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对原材料及每道工序进行检查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更换原料或返工。非现场管理人员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应通过现场管理人员通知施工队予以纠正(涉及到安全的问题除外),避免多头指挥。

  4、施工现场管理员须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数据做好记录,负责对实际发生事件进行如实签证,但不能确定价格,其中隐蔽工程签证,须由监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员和项目负责人员会签,最后由分管局长审阅签字。需签定价格的须由教育局委托有资质的`造价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造价。否则价格签证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有效资料。

  5、施工现场管理员应预先对图纸会审、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等安排向项目负责人提出建议,由分管局长负责进行安排。施工现场管理员应每月对工程进展、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以及对今后施工中的建议等有关情况进行书面汇报。

  6、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应尊重现场管理员的意见,对合理的意见应予以采纳。

  7、涉及到图纸确需更改的,施工现场管理员须向项目负责人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联系原设计部门设计人出具变更联系单。如改变设计而需增加工程造价的,施工现场管理员应向项目负责人

  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造价人员按有关规定核算工程造价增额。否则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有效资料。

  8、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以工作为重,明确责任,履行职责,敢抓敢管,避免推诿、扯皮,并做到客观公正和廉洁自律。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质量、安全等问题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3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施工安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造价,协调建设各方关系,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使工程项目尽快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特制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月度验收制度。

  1、参加单位、验收时间及牵头单位

  (1)单位:工程、计划、技术、监理、建设、施工、综合、财务等有关部门。

  (2)时间:每月25日左右。

  (3)牵头单位:基建科。

  2、月度验收的内容

  (1)工程进度:工程量、工作量、形象进度。

  (2)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3)工程现场管理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

  资料、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资料)。

  (4)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3、验收程序及办法

  采用汇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办法。在听取建设单位汇报后,实行分组验收、集中讲评,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

  4、月度验收情况作为本月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5、执行第八章第五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4一、管理范围

  在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抢抓施工进度。

  1、工程部监督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工作,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审核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二、进度控制措施

  1、审核各项目工程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2、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3、检查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状况的记录、工程实际与计划进

  度对比,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三、工程进度奖罚制度

  1、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与审核。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分公司、项目部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责令项目部(分公司)采取调整措施。

  2、整体工程项目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准时完工的,对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进行表彰且给予5000元的奖励

  3、拖延工期五天以内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5000元处罚,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有关责任。

  4、提前完工十五天以上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10000元奖励,拖延五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20000元处罚。

  5、提前完工三十天以上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30000元奖励,拖延三十天以上的,承担建设单位的施工合同工期相应违约金并处以50000元罚款。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5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工主管部门审查后及时送交规划部进行工程结算审核。

  合格,试车组人员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认可。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即办理交工验收证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移交给项目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组织试生产。

  负荷联动试车由项目施工主管单位组织,使用单位负责现场调度和安全操作。

  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以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但所有项目的交工验收资料及总结材料必须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规划部,由规划部组织设计、财务等部门进行工程项目总结,并提出工程分析报告(包括奖励考核意见)。

  (六)完成原始资料建档、存档工作(重要资料须交1份给使用单位存档)。

  目档案验收。

  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后组织后评估工作。

  (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总体描述:技改部)

  1、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资金筹措情况(财务部、规划部)

  2、项目实施进度及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技改部)

  3、项目实际招投标情况,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建设所需材料的招投标情况(企业管理部、采购部)

  4、项目工程监理情况(技改部)

  5、项目单体工程交工验收及热负荷试车情况(技改部)

  6、项目建设质量控制情况及效果(技改部)

  (三)项目投产达产情况(总体描述:使用单位)

  1、项目主体设备运行状况(机动部)

  2、产量完成情况(生产使用单位)

  3、产品品种完成情况(技术中心为主,生产使用单位为辅)

  4、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技术中心为主,生产使用单位为辅)

  5、节能环保执行情况(能源中心,安全环保部)

  6、产品市场销售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销售部)

  (四)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总体描述:规划部)

  1、项目验收单位及验收日期(规划部)

  2、项目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规划部)

  3、项目验收报告提出的主要完善建议(规划部)

  (五)项目财务运行情况(总体描述:财务部)

  1、生产总成本及单位成本完成情况(财务部)

  2、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财务部为主,使用单位为辅)

  3、项目对全厂财务运行的影响情况(财务部)

  (六)对项目的总体评估(总体描述:规划部)

  1、对项目审批流程的评估(规划部)

  2、对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周期完成情况的评估(规划部)

  3、对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的评估(规划部)

  4、对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的评估(企业管理部)

  5、对项目工程监理情况的评估(技改部)

  6、对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的评估(规划部)

  7、对项目投产运行情况的评估(生产管理中心)

  8、对项目节能环保效果的评估(能源中心)

  9、对项目消防、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的评估(保卫部、安环部、社会事业部)

  10、对项目财务运行情况的评估(财务部)

  11、对项目产品市场的评估(市场部)

  12、项目对全厂财务运行情况的评估(财务部)

  (七)后评估结论(技术中心、生产管理部、使用单位、规划部、技改部、机动部、销售部、市场部、财务部等单位及相关人

  员)

  (八)建议(技术中心、生产管理部、使用单位、规划部、技改部、机动部、销售部、市场部、财务部等单位及相关人员)

  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具体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如防潮),及时整改。

  (8)收听天气预报,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做好防台风和大风工作,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要禁止高空作业、起重作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

  和询价等。招标活动的组织形式分为有形建设市场委托代理招标和学校组织招标。

  在30万元以下的,以协议服务为主要形式。

  (一)招投标工作小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4.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5.投标人的有关资格条件要求,应提供的有关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

  6.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7.合同主要条款: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设备采供方式及清单等;

  8.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性条款;

  9.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等;

  10.投标报价要求及其计算方法(包括编制报价的依据、主要设备及材料品牌和工艺要求、供应方式,未计价材料价格处理方法、标价浮动范围等);

  11.是否全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等承诺性说明;

  1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担保方式要求;

  13.投标文件编制格式要求,可随附投标文件格式化范本;

  14.评标的依据、标准、方法和定标原则。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并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

  1.招标公告一般包含下列内容:报名资格条件;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要求投标人提供有资格证明、资信状况文件、拟派项目经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情况及其近五年来已完工工程,在建工程等业绩情况材料。

  2.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含下列内容: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申请日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

  (三)组织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超过9个的,可采用随机抽签等方式确定投标人。

  (四)发售招标文件。

  (五)踏勘现场与招标答疑。根据项目情况需要现场勘踏的,可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投标工作小组将答疑文件以书面形式给投标人。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招投标工作小组接受投标文件。

  (七)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项目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项目合同估算价较大的,一般应7人及以上,须有校外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八)开标。开标由招投标工作小组主持。开标时,由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九)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编制评标报告。

  基本建设项目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应当重新招标。

  (十)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投标工作小组审核确定中标人。

  (十一)发布中标公示。

  (十二)签订并履行合同。基本建设项目学校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应当将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以及价格等,综合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根据项目情况,发布中标公示或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七)签订并履行合同。

  2、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

  3、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4、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5、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提出对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的申请,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要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同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方能正式投入运行生产。

  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派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及时了解安全设施投入的有效性,先进性、正确性、可靠性。可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使之顺利通过验收,确保投入生产后的运行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一、组织落实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做到加强管理、周密计划、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2、设专人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如遇雷阵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充分利用无线对讲系统、手机等灵活性通知方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各个系统负责人,采取相应对策,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减少,直至零损失。

  3、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必要时按排凌晨和晚间气温降低时施工,并备好防暑降温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发生。

  二、材料准备

  1、雨季来临之前,备足、备齐防雨、防洪物资,彩条布、水泵等。

  2、易损及易耗物资应准备充足,防止雨天脱货,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经常打扫路面,清除积水。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设施,雨季来临前,应对原有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修补、加固,必要时增加排水设施。

  4、混凝土浇筑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段,另外混凝土搅拌站要

  定期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高温天气对混凝土用湿草包覆盖养护,浇水次数适当增加,用草包保持湿润。夏季施工要加强混凝土的养护,砌筑砂浆在规定时间用完。

  5、雨季砌体施工时,应严格控制砂浆稠度,在保证墙体稳定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砌体的砌筑高度,砌筑砂浆浸雨后,应增加干水泥和水重新搅拌后使用。每天收工或雨停后,砌体竖缝应填满砂浆,砌体顶面应摆干砖一皮或覆盖防雨材料,以防雨水冲刷。有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应检查砌体垂直度的变化,及时调整。晴天高温时,墙体砌筑前,砖或砌块应充分湿润,这时砂浆的稠度可适当增加。

  6、预制构件进场后,要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堆放地点应夯压密实,构件下垫枕木,四周设排水沟。

  7、设备堆放场地、建筑加工场地太大,应增加防雷接地装置,并在雷雨季节前,组织对现场所有的防雷接地装置进行安全测试。

  8、有关物资存放仓库要有防潮设施。

  9、做好已到设备的维保工作,露天放置的设备应做好防雨措施,随设备供应的配件应入库保存。

  10、夏季高温作业,现场应有中暑急救措施。

  11、雨天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

  12、要加强对电缆线及接头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

  损现象应及时进行绝缘处理,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3、在潮湿的"环境里从事焊接作业,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14、在深基坑内工作,防水涂料施工要加强通风措施和监护工作,防止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

  四、现场实施措施

  1、雨季来临前,应组织一次电气设备接零、接地的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高空作业机械应安装避雷装置,雨天施工机械的电动机应进行覆盖防雨;电源开关箱要防雨;露天照明灯具设防雨罩,如有大风警报,塔式起重机械应提前系好风缆绳。

  2、台风来临之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加固处理,尽量增加与结构的连结点;雨后检查脚手架立杆支撑是否松动,以便及时整改。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值班电工巡检,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防止破坏,造成触电事故。

  4、雨后应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的基础沉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对于特别恶劣的天气,如大风、大雨、雷电等应暂时停止室外作业。

  6、项目部应编制专门的夏季机具防台风、防雷击安全措施。

  7、夏季施工应保证茶水的供应。

  8、深基坑内及基础施工作业应保证通风,施工人员轮流进行作业,加强控制。

  9、高温天气应减少工作时间,应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人员中午加班加点,错开13:00—15:00时的高温时间,夏季施工抢两头。预防脚手架搭设等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因中暑而导致坠落事故。

  五、把好洞口、临边防护关

  1、电梯井、管道井,应在井底上方2m处用木板或竹架板设一道全封闭的首层防护。首层防护以上每隔2—3层设一道水平防护网。电梯井、管道井和住宅楼设有飘窗的立面洞口,应采用定型的方钢管或镀锌管制做的栅栏,用膨胀螺栓固定。

  2、未安装栏杆的楼梯边、阳台边、上人斜道外侧边、卸料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外侧边、基坑周边等临边部位,应搭设牢固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1.2m,设两道水平杆,外

  挂密目网封闭,卸料平台、出料口、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应设定型制做的安全防护门,防护门高度在1.8—2.0m,防护门上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限载、层次牌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1一、总体目标

  (一)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二)无职工因工重伤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三)无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倒塌事故。

  (四)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到位,安全防护及时,施工机具设备检验检测达标,施工用电执行jgj46—20__标准,施工现场各类防护符合jgj59—99标准。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目标:

  。(达标、市级文明、省级文明)

  (六)其它。

  二、安全达标目标。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制定具体的达标目标

  (一)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台,井架台,计划在通过安装验收后投入使用。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脚手架材料采用钢管。计划投入钢管吨,扣件只;采用分层搭设、分层验收的"办法,坚持先验收,后使用。

  (三)施工用电按jgj46—20__标准执行,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和tn—s系统配置线路,采用计划投入总电箱只,分电箱只,开关箱只,采用一次规划配备,分次投入使用,确保施工用电达标。

  (四)小型机具的投入(列出小型机具的种类及数量)。(五)施工现场密目式安全网的使用,必须达标规范,计划投入张。

  三、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一)建筑施工现场按照jgj59—99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具体内容,将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二)创建(省、市)级文明施工现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11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或者应当知道的全部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1.5%,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费用明显低于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的,方可被认定为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情形。

  应当在“管理平台”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

  (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项目的技术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八)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所有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并能够指导评标工作,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作任何改变。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业绩;

  (三)勘察设计团队人员;

  (四)技术方案和技术创新;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

  (六)技术支持与保障;

  (七)投标价格;

  (八)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五)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标价格;

  (七)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划分标段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上标明相应的标段。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不得开启,并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存档备查。

  (三)开标过程是否经过公证;

  (四)投标人提出的异议。

  开标记录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签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开标地点的,招标人应提前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能够到达开标地点。

  家的监督管理工作。

篇二: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1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①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②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③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

  考核;取得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①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②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③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⑤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的目的与方式。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③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

  ④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

  ⑤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②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习惯。

  ③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④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⑤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5、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①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②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③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

  “五同时“;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组织

  ①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②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③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安全检查的准备

  ①思想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练。

  ②业务准备。确定安全检查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

  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4、安全检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①一般方法。常采用看、听、嗅、间、测、验、析等方法。

  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嗅: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辨别。

  问:评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测:测量、测试、监测。

  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②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安全检查表通常包括检查项目、内容、回答问题、存在间题、改进措施、检查措施、检查人等内容。

  5、安全检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检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间隔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7~10天。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确定日程。

  ②突击性安全检查。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

  ③特殊检查。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6、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的整改,真正的、确确实实的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消除态度。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决的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的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四、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①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实践、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②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③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④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2、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①人的身体运动时,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②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施工用水电支出

  7、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额和用途

  3、使用部门

  4、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三章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节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50%。

  第二十七条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3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xx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

  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41、项目部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每周应有一次安全例会,做到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50元,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对项目部加罚500元;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人罚款50元,责任主管部门未提供安全带的,对责任主管部门加罚300元。

  3、参加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如有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工及场区内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违者罚款50元/人次。

  5、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等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

  6、临时施工用电,应在电源总开关处设触电保护器或漏电开关,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装置,如发现有一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每项罚款100元;现场架空线路对地距离不低于3米,不允许将电线绑在钢脚手架上,违者罚款100元。

  7、电线、电缆等必须由专职值班电工装设,不允许私拉乱扯;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保险丝,禁止用钢丝、铝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元。

  8、使用移动电气设备,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胶底鞋,必要时应有辅助拖线,否则罚款50元。

  9、严禁乘坐卷扬机吊盘或吊蓝上、下人,违者对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罚款100元。

  10、木工、机械转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圆盘机上有防护罩壳,平刨必须有护手装置,否则罚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抛扔任何物品,否则罚款200元,如出现事故,并追究责任人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烧电炉或烧木材,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口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层间距不小于500mm,非出入口处及通道两侧应严密封闭;卷扬机、搅拌机必须设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14、禁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若发现经劝阻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5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

  1、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责任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2、安全教育、训练。

  3、全教育的内容碎实际需要而确定。

  a、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

  b、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c、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

  d、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a、教育内容全面,突出重点,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b、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c、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d、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e、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三种。

  四、安全管理要点:

  1、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

  a、火灾;

  b、触电;

  c、物体打击;

  d、机械伤害;

  e、高处坠落。

  2、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a、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日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b、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c、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

  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d、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e、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f、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g、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现场明火管理:

  1、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使用无齿锯,需开具用火许可证;

  2、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携带灭火器具;

  3、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4、油漆施工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的措施:

  1、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a、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b、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a、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

  b、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需装不少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6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项目部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设立会计账薄、审核各

  项收支,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使项目部的各种报表、帐簿、凭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五)做好经济合同的财务管理,定期与供应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核对往来账目,()及时、准确收支货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三章资金与计划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四章成本与税费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五章清算与监督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自购的固定资产调公司管理,调入的固定资产移交原调出单位或调入公司,交接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二)购置的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处理意见并办理调拨、报废、变卖等手续;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六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日结账,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

  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7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1)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体系,定期监督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及遵章守纪教育。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全体职工做好本职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和科学的管理经验。

  (4)组织领导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5)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现状,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公司目标,并检查实施情况。

  (2)对各单位生产中的安全技术全面负责,对安全技术工作实行“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负责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技术深入到各个施工环节,具有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达到科学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配合其他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别对外来劳务人员的进场培训),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全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现场实施,同时有审查、修定不符合实际的安全要求及技术条例规程等责任。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7)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综合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责成分公司、项目部限期整改。

  4、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并每月在公司生产例会上汇报安全生产动态。

  (5)协助领导组织好定期和不定期综合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及时向公司领导建议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和处罚安全生产工作差的分公司、项目部,要有理由、事实和依据。

  (7)正确使用防暑降温、防冻保护费用,确保按标准发放并进行监督。

  (8)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9)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项目部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

  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系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要对本项目部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6、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组织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8)参加配合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7、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及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签字验收方能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

  (5)发现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8、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制定安全作业巡视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有关负责人,并可以越级上报公司。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安全制度。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办理上岗证的复查工作。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分析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制止违章作业,排除安全隐患。

  (7)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系、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作业前,要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交底,虚心听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4)有权对作业环境、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区)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完善。

  (5)有权对违反安全纪律、违章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等人员进行批评、警告,有向上级报告的责任,领导班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场清。

  (6)每天应组织进行一次班组自检、互检活动,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并及时将有关较大安全隐患问题上报项目经理。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两周对所建工程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次周二复查。项目工程连续两次检查、复查不合格,给予项目部3000元经济处罚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质【2008】

  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及专职安全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现安全员配备不全给予1000元罚款,责令其配齐安全员。

  3、项目经理、安全员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检查、复查记录。

  4、项目部督促施工班组要每天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施工现场每个工种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凡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公司组织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培训学习,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2、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如有发现给予200元处罚;若由此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当事人、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如有发现给予当事人1000元处罚。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施工现场若发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责任人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

  (1)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100万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总经理及相关责任人2000—1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10万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公司安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1000—5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

  4、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6、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不得监守自盗。

  2、门卫人员对进、出场材料、机械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出入登记。

  3、门卫人员对进场人员要求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消防保卫制度

  1、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2、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到人。

  3、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1)、一般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

  (3)、仓库或材料堆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4)、各工种要严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进行作业,施工中发现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2000元—5000元处罚。

  电工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5)、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6)、配电盘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在附近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7)、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8)、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9)、雨季前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仓库保管员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6)、库房门窗等应当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7)、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9)、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准离开。

  (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电器设备

  (1)、雨季施工来到之前,应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在雨季要随时检查有树木地方电线的情况,及时改变线路的方向或砍掉离电线过近的树枝。

  (2)、雨季之前,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用仪器进行摇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避雷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3)、电石、乙炔气瓶氧气瓶、易燃液体等应在库内或棚内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晒发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应远离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产生高热引起周围可燃材料起火。稻草、草帘、草袋等堆垛不宜过大,垛中应留通气孔,顶部应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发生自燃。

  (5)、明火作业要严格审批手续,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扑救。任何个人或施工班组不经过项目部批准擅自进行明火作业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xxx元处罚。

  第八章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如下:

  厕所的设置要离食堂30米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便槽内铺设瓷砖。厕所要有专人管理,应有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露天粪池必须加盖。

  2、厕所定期清扫,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市区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如每次检查时发现厕所不干净给予项目经理200元罚款。

  3、厕所灭蝇蛆措施: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消灭蝇蛆。

  第九章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1、食堂距离厕所、拉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的场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

  2、食堂内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

  3、食堂外墙面,抹灰刷白,内墙面局部贴面砖,抹水泥地面,安

  装纱门窗。

  4、生熟食品分开并设有标记,有防蝇设施,室内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饮食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饮食和生活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持卫生防疫部门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章医疗保健制度

  1、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殊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2、对防暑降温药品要保证及时供应,并检验清凉饮料卫生状况。

  3、协助技术部门做好尘毒、噪声的防治。

  4、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治疗,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和歇工日数。

  第十一章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工地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和保证正常施工,特制订以下制度:

  1、项目部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其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为组员。

  2、项目经理从整体上抓好本项目的治安综合治理,确保项目部正常生产,各班组长具体负责本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项目安全员及其它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的治安保卫工作。

  3、领导小组每天对工地进行治安巡逻值班。

  4、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5、建立联防体系,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搞好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人员不受到伤害。

  第十二章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应妥善处理泥浆水,不得

  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融沥青或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4、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二十二时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

  6、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运到规定的地点卸放。

篇三: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各项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程序,维护建

  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应遵循的有关工作步骤。

  第三条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外国独资,中外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施工准备阶段分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委托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施工合同签订;施工阶段分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领取、施工;竣工阶段分为竣工验收及期内保修。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示项目前期工作结束,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表示施工准备阶段结束,施工阶段开始;竣工验收表示施工阶段结束,竣工阶段开始;保修期限届满,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结束。

  第五条

  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具体程序,按《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管理其工程建设项目的能力。凡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单位或其他机构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建设项目外,均须实行招标投标。施工招标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的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按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施工)合同。总承包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承包合同为准。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参照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示范文本,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及管理,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

  程。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的资质管理,按照《在中国境内承

  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必须持有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履行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向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发送设计文件后,承包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在设计文件送出一个月内,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承包单位等参加的技术交底,并写出会议纪要。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文明施工等各项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施工中若需变更设计,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

  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四条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

  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

  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认真报告、调查和处理所承包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加强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结束后,应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工程建设项目经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后,建设单位应尽快与建筑业企业办理工程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建筑业企业的工程款。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保修期限是指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起,对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和赔偿责任的年限。

  除特殊情况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保修期限、返修和损害赔偿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凡违反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程序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责任者处罚。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篇四: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8篇)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第一章项目经理部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

  第1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变动和调整要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

  第2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考核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3条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时间规定参见企业总体管理制度。

  第4条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单》,以备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到绩效考评中。

  第5条工作中严禁聊天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工作。

  第6条必须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与财物。

  第7条对办公物品的领用进行统一管理,要先计划、批准,后统筹、安排、领用,避免浪费。

  第8条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外,均不得做出有害和影响企业及部门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应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第9条不准接受外单位的宴请或收受与变相收受礼品,如有发现立即进行严厉处罚。

  第10条项目经理部人员如需进行对外招待,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11条工程经理部对所有招待费、交通费实行统一管理,即发生费用前要经过申请和批准,发生费用后要经过考核,然后统一报销。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管理

  第12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种类

  1)工程进度目标和计划。

  2)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

  3)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4)项目经理部总体目标与计划。

  5)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计划、目标。

  6)项目经理部岗位与人员编制目标、计划。

  第13条工程经理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的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项目经理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3)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中。

  第三章工程经理部工程进度、质量管理

  第14条工程经理部进度、质量管理以进度、质量与目标及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

  第15条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以签订的承包与合作合同、协议及制定、审批的目标与计划为依据。

  第16条工程现场管理必须贯彻企业的形象宣传策略,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

  第17条具体管理办法同进度、质量、投资管理。

  第五章工程经理部材料与文件管理

  第18条工程经理部工程材料和文件必须体现工作责任的可追溯性,如出现追溯性不强或材料分不清责任的情况,材料管理人员与响应工作环节的负责人员对材料和材料反映的相关工作环节负全责。

  第19条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与文件必须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出现资料失真或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资料反映的相关环节的负责人对该工作负全责。

  XXX工作信息管理

  第20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要遵循及时、透明的原则。

  第21条工程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可分为工程经理部内部与工程经理部外部两个部分,所有工程经理部人员必须建立信息系统的概念,即企业是一个整体信息系统,工程经理部则是企业的一个信息子系统。为使企业保持整体良性运作,必须使企业与外部、工程经理部与企业及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流动及时、准确,从而产生不错的组织行为,削减消耗,提升效率。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2公司所属各科室及工程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强制性条文及不良行为公示制,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工程必须在内部合同签订后,方能签订外部合同,以便确定安排工程经理、施工员、质安员、试验员及技术工种等,并使其掌握公司总部的管理制度,如未签订内部合同,**各科室不进行管理。

  2.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工程所需总人数的60安排正式职工上班,其计算总人数按总造价除以2.5万元/人;如每月未安排足够人员,则按总公司文件处罚,由****人每月320元收取费用,由财务科直接划帐;时间按建设方合同工期减一个月。

  3.投标所用项目经理证、施工员证、质检、安全员证在工程款来第一批款时,由**财务科按每人每证扣300元支付给持

  证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继续使用上述人员,则按本办法的第5条执行。

  4.经营科将内部合同和外部合同各复印一份,送至分公司各领导、办公室及工程科,以便按合同进行管理。

  5.对持证人员安排项目部中人员有项目经理证、技术人员(工程师证)、施工员证、质检、安员证、试验员证者,一律使用本人证件;对于项目部人员无项目经理证、质检、安员证、试验员证者,可采取使用别人证件,但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其被使用证件人员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责任,被使用证件人员工资实行包干:即项目经理:3000至5000元,技术负责人20xx至3000元,质检、安全员、试验员1000至1500元。

  6.不论项目大小,必须有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安全员、试验员(或使用他人项目经理证、质检、安全员证、试验员证),以便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7.施工员、质检、安全员证必须由公司委派,但施工员不准使用他人证件。

  8.开工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⑴进行图纸会审;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⑶办理开工报告;⑷办理许可证。如遇特殊情况,在基础±0.00完成前必须将上述证件及资料办好,否则,责令停工,并罚款1000元。

  9.项目部施工许可证内容,由工程科根据内部合同人员安排进行填写,并由工程科送交办公室盖章,再由项目部到有关单位办理手续。

  10.基础中检、主体中检、竣工验收必须通知分公司领导或有关科室参加并通知被使用证件的项目经理、质安员参加。

  11.其它管理制度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12.本制度从200*年XX月1日起执行。

篇五: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

  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投资,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

  定本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集团公司、子公

  司投资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项目,含受政

  府或者其他单位委托代建的投资项目。按经营活动分为公益性

  项目和实业拓展项目、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公益性项目

  主要包括:道路、管网、路灯、绿化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环保、文卫和其他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实业拓展项目主要包括:房地产、旅游、农业、能源等综合

  性开辟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

  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相关部门、子公司具

  体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与过程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工

  期、安全、投资目标的实现。

  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环节和重要事

  项进行有效管控,促使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高效运行、规范

  操作。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立项审批、方案审

  定、招投标(含公开、比选、邀请、竞争性谈判)、成本控

  制(含设计变更、施工过程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主要材料设备确价、审计结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考

  核评估和保障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分工。

  (一)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

  度、流程的制定,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制定

  集团公司工程类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组织工程项目规

  划方案设计及审批、实施(融建)方案编制、立项、建设红

  线、地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清单(控制价)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组织招投标工作(含公开招标、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组织协调解决工程招投标投诉、纠纷;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和维护;

  采集、汇总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向集团公

  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各类动态信息;

  联系协调规划、国土、建设、发改等部门,参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房产公司负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

  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合同履行、组织管理等)进行

  督查和考评;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工作(重点涉及施工过程设

  计变更、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现场定性定量等情况

  按程序核定和组织相关部门对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调查及

  按程序确价、组织竣工结算初审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款

  项拨付审核,参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办理工程项目土

  地手续、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用地批准书、工程规

  划许可、防雷审查、人防审查、消防审查、规划审查、绿地

  审查、施工许可、报建、报监、落实“三通一平”、签订施

  工合同等工作,协调落实项目拆迁工作,配合计划发展部开

  展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和评审等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工程

  项目实施,起草建设项目有关合同,按集团公司审批程序送

  审,组织合同签订,并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服

  务单位进行管理;对施工建设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成

  本控制实行全面管理和协调;组织负责所管理工程项目款项

  拨付审核并按集团审批程序报批;组织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

  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采集整理和归档管理。

  (四)纪委、内审法务部负责全程参预工程项目招投标

  工作,参预工程项目各类合同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审核

  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监督工程款拨付。

  (五)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筹集、管理和拨付。

  第二章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第六条

  项目审批与投资决策。

  (一)计划发展部负责在每年12月31日前采集、汇总

  各类拟建工程建设项目,在次年年初形成正式的工程建设项

  目投资建设计划,报集团公司专题会议研究审批后获准建设。

  同时明确或者授权项目管理实施主体。

  (二)年中受政府安排或者其他单位委托管理和代建新增

  类建设项目,经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审批后

  启动建设。

  项目可研与立项

  (一)工程建设项目经集团公司审批获准建设后,由计

  划发展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向发改部门申请

  立项。并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集团公司项目

  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房产公司、内审法务部、财务部参预。

  (二)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已确定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和规模、估算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时间等内容,可以启动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立项的同时,计划发展部应及时向有关部

  门申请办理项目环评、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在完成工程项目立项后,房产公司应指导项目责

  任部门或者子公司按单个项目正排工序,倒排工期,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时拟订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

  批准允许后执行,集团公司考核小组按审定的实施方案考核

  催促。

  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一)项目完成立项后,计划发展部组织方案设计,同

  时应做多方案比选和专家评委会评审,优化方案设计,为投

  资效益最大化奠定基础,集团公司项目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房产公司、内审法务部、财务部参预。

  (二)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初步审定后报请规划、建设

  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确定设计方案后,计划发展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

  初步设计和评审工作,项目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房产公司、内审法务部、财务部参加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后由集团公司

  批准初步设计概算(包括项目经济性评审)

  项目施工图设计

  (一)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房产公司组织开展施

  工图设计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报送规划、建设、消防、人

  防等主管部门审查,同时委托技术审查,审查合格后,项目

  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配合计划发展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

  控制价,经房产公司、内审法务部审核后,计划发展部报县

  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确定招标控制价。

  项目征地拆迁(无征地手续办理)

  (一)涉及拆迁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内审法务部配合项

  目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组织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拆迁情况进

  行摸底,根据现行拆迁政策作拆迁资金预算。内审法务部组

  织审核,并按集团公司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报县委、县政府审

  定后,由财务部及时支付拆迁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

  进。

  (二)项目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村

  社,解决拆迁问题,以利项目建设。

  项目报建审批

  房产公司负责指导项目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按照国家现

  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规划、国土、环保、建设等部门办

  理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取得合法建设许可。

  建设资金准备与管理

  (一)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统

  一按预算筹措、调度和管理使用,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

  额到位。

  (二)集团公司财务部将建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

  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管理

  工程类建设项目委托管理,是指集团公司投

  资的建设项目,在授权范围内委托下属子公司,对集团公司

  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的活动。

  责任主体和职能职责

  (一)实行委托管理的项目业主,在工程建设期间作为

  委托人,负责筹措建设资金、提供建设条件和外部环境,在

  项目建成后实施运营管理。

  (二)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对集团投资工程类管理

  活动实施统一管理。

  (三)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在授权

  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委托管理任务。

  (四)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房产公司、财务部、内审

  法务部等根据职能分工履行相应管理职能。

  项目委托管理的实施

  (一)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于每年年初编制集团公司年

  度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根据项目资产权属、投资主体、项目业主等因素,同时提出项目实施与管理主体单位建议方

  案,报经集团公司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委托管理单位和授

  权范围。年中新增项目需委托管理的,由集团董事长办公会

  或者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后授权实施。子公司不得擅自承接未经

  集团公司确定的工程类建设项目受托管理任务。

  (二)经集团公司审批允许的托管类工程建设项目,由

  集团公司书面委托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以业主的名义实施

  及建设管理,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在集团公司董事长授权范围内行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权。授

  权委托书由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统一范本,明确项目的投资

  控制额、经营性项目利润额、工期、质量和安全等目标及授

  权范围,由集团公司以单个项目签发。

  (三)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委托管理原则上实行全过程委

  托管理,个别特殊项目也可分项委托管理。项目业主委托子

  公司组织开展可研、环评、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施工

  建设及相关协调等工作,合同签订、招投标、增加、减少投

  资技术经济签证、重要材料设备采购确价、建设资金支付、审计结算相关工作按集团公司既定审批程序程序办理。受托

  子公司对项目的质量、成本、安全、工期目标及利润目标负

  责,建设过程按月向集团公司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接受

  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经营性项目委托管

  理与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开辟、建设、销售、运营等,应经深

  度市场调研并编制可行性实施方案,按既定程序报集团公司

  审批后实施。

  (四)委托管理项目的招投标由计划发展部统一组织,集团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和子公司配合。

  (五)委托管理项目的建设资金支付:按集团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及资金支付审批流程执行。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委托管理费。()(一)计提标准:项目规划(如果项目按一、二…N期

  建设,财以项目分期为界点),按财建(2002)394号计取:

  1000万以下的项目,按1.5%计取管理费;

  1001万-5000万元的项目,按15+(5000-1000)×1.2%计取管理费;

  5001万-10000万元的项目,按63+(10000-5000)×1%计取管理费;

  10001万-50000万元的项目,按113+(50000-10000)×

  0.8%计取管理费;

  50001万-100000万元的项目,按433+(100000-50000)×

  0.5%计取管理费;

  100001万-200000万元的项目,按683+(200000-100001)×

  0.2%计取管理费;

  2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883+(280000-200000)×

  0.1%计取管理费。

  上述计费基数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控制价为准。

  (二)支付方式:

  项目业主按月向受托专业子公司预付,项目竣工后按审计决策清算。项目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子公司收到项目管理费计入营业收入。

  (三)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

  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

  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

  料费、印花税、项目的业务款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

  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项目的业务款待费支出不得超过

  管理费总额的10%,纳入子公司业务款待费统一核算和集团

  公司对子公司业务费的核定总额。

  委托项目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竣工

  验收、审计结算、资料归档等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奖惩

  (一)因子公司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

  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集团公司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1、非经营性项目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工

  程费用节省额=工程县财评控制价(不含征地拆迁投资)-竣工审计决策总价。

  2、经营性项目奖励金额=实现的超额利润×30%。实现

  的超额利润=实际完成利润-计划完成利润额。

  3、由子公司负责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可向集团申请

  专项奖励。

  (二)子公司未能彻底履行委托项目的管理工作,或者

  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导致工

  期延长、投资增加的,因管理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经集

  团公司检查、评估认定后从项目委托管理费中按相应比例扣

  除。

  1、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

  认的实际损失在委托管理费中按相应比例扣除。

  2、因子公司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委托管理单位进

  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

  罚金=管理费总额÷计划工期(日)×延长工期(日)。

  3、未经项目业主单位允许,导致项目投资增加的,按

  实际增加投资额在委托管理费中扣除。

  (三)集团公司原因导致工期延长,按以下的方法计算

  并支付委托管理单位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四)对于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集团公

  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分类

  1.前期阶段:可研、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节能

  评估、地勘、设计、造价咨询、代理、评审评估等各类委托

  服务合同。

  2.施工阶段:施工、监理合同;设备、材料购销合同。

  3.后期阶段:运营、管理服务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签流程按照集团公

  司《合同(协议)审查制度》执行。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集团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

  理、可研、环评等,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

  准》规定应当招标、比选的必须依法进行招标和比选,不招

  标及不比选的其他项目按集团竞争性谈判程序实施。

  实施主体和工作职责

  (一)集团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集团公司董事任

  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分管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的副总经

  理具体负责招投标工作,集团子公司、相关部门为成员,负

  责领导集团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

  (二)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集团公司所有工程建设

  项目招投标实施管理,组织开展招标、比选、开标、评标及

  竞争性谈判工作,集团纪委、内审法务部、财务部、责任部

  门或者子公司参预并配合。协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和纠

  纷。

  招标程序

  (一)招标方案审定:集团公司审批投资项目时,由项

  目责任部门、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项目具体情况提出项目

  招标方案,送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内审法务部审核,报集

  团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定。

  (二)招标核准: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在申请办理项

  目立项审批时,同时按集团公司审定的招标方案向政府投资

  主管部门申请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等核准。集团

  公司计划发展部按核准批复文件要求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各专业子公司、内审法务部、财务部负责配合。

  (三)控制价评审:施工招标由招标办负责组织编制工

  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集团公司内审法务

  部、专业子公司参预并配合,预算控制价按集团公司审批程

  序经批准后,由内审法务部送县财评中心评审后作为招标控

  制价。

  (四)招标信息发布: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经备案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

  (五)开标:公开招标项目由计划发展部组织业主单位

  或者委托管理单位在政府指定的场地和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现场开展签到,投标人递交标书,查验投票保证金缴纳情况,相互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宣布开标,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在开票记录上签字确认等工作。完成《会议签到表》、《开标记录表》、《保证金缴纳情况一览表》签署工作。邀请

  招标项目参照公开招标流程开标。

  (六)评标专家组成及抽取:公开招标项目评标专家在

  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的5人,由计划发展部组织(委

  托招标由代理机构负责)业主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在开标前

  填写《四川省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开标当日在市招投标

  交易中心抽取评标专家。邀请招标项目原则上按照公开招标

  方式组建和抽取评标专家。

  (七)监督:开标前3日,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组织项

  目业主或者委托管理单位邀请集团公司纪委、内审法务部,投

  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专

  家抽取、开标和评标全过程监督。(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及相关中介机构及要素配套建

  设单位的确定。要通过绵阳或者三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

  标代理机构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完成后,招标代

  理机构按法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评标、公开开标。涉及项目规划设计、勘察、监理、清单造价、施工图审查、初设审查等中介机构的选择,对符合国家规定额度以内的,可参照三府办?2022?

  55号文

  件规定执行,并按集团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办理审批程序,其中:单项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审

  定后实施;单项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须报公司董事会审

  定后实施。水、电、气等要素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由分管

  副总组织公司纪委、内审等部门集体洽谈,形成协议文本,按程序报总经理、董事长审定后执行。

  第六章

  工程量增加管理

  项目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要催促项目建

  设单位严格按照审定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把工程量变更

  审定关,不许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也不允许

  盲目压级压价,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量变更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对于BT模式建设项目,工程量变更要严格按照

  《三台县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细则》

  (三府办发?2022?

  55号)的规定执行,由建设单位

  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二)对于公开招投标建设项目,工程量增加不得超过

  投资总额的10%。工程量变更前必须由建设单位向项目责任

  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分管副总核实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再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工程量变更实行部门会商制,项目

  责任部门、子公司要与县发改、审计、监察、财政、主管部

  门和设计、监理、施工方一道进行现场会商分析,确定是否

  变更,研究最佳变更方案。

  要严格按照现场核实、相关会商、部门审核、集团公司审批、县政府审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工程

  量变更。

  (三)对于集团公司自建项目,工程量变更按集团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

  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分管

  副总和纪检、内审等部门进行初审,报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味

  审通过后执行。

  其中工程量增减超过投资总额10%的,应报

  集团公司董事会集体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设计变更通知单、核价单、签证单等经济

  资料管理

  (一)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主要设备材料核价单、签

  证单(简称“三类”经济资料)的相关部门职责划分。

  1.项目责任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负责对涉及增加投资变更实施方案和功能性设计变更的必

  要性提出意见,拟定变更方案(附变更设计图及预算)按程

  序报批,应急项目请示集团领导允许后可先实施,同时完善

  手续。采集完整的原始影像资料及计价依据。

  2.房产公司:主办部门,负责对涉及增加投资变更实施

  方案和功能性变更的设计变更单的可行性审核,负责资料归

  档、建立投资控制档案,修改和完成内部签字手续。

  3.内审法务部:负责对涉及增加投资变更实施方案和功

  能性变更的设计变更的必须要性进行审核,即对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和变更量进行审核。

  (二)“三类”经济资料办理及归档流程

  1.增加投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项目责任部

  门、子公司起草或者初审-房产公司审核-内审法务部审核-

  分管副总审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或者董事长审批-项

  目责任部门、子公司编号、归档和组织实施。

  2.核价单: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对工程量和材料价格

  组织房产公司、内审法务部、纪委参预现场核实及市场调查

  进行初核-分管副总审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或者董事

  长审批-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编号、归档和组织实施。

  3.签证单(各类签证单):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起草

  -房产公司审核-内审法务部审核-分管副总-总工程师

  审核-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工程部编号、归档和组织

  实施。

  第七章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实行动

  态化管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外界关注程度,推行周报、月报、季报和专报制度。

  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址,建

  设规模,工期,投资额,参建服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

  (二)动态信息:工程进度(形象进度)、完成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质量安全和存在问题等。

  (三)要素文件信息:

  环评、规划、国土、选址、可研、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批复、备案、招

  标、合同和设计变更等文件资料。

  (四)媒介:效果图、照片、视频和音频等。

  (五)表格:各类统计表和报表等。

  工作要求

  (一)计划发展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平台,并进行维护和管理。

  采集、汇总和更新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报送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二)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负责及时填报、汇总和更

  新基本信息、动态信息、要素文件信息、媒介和表格等。按

  照计划发展部制定的统一格式书面报送有关信息,包括:周

  报(每周四17:30前报送),月报(每月24日前报送),季

  报(每委末月24日前报送)。

  (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专报制。

  (四)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及时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平台上填报和更新有关信息。

  第八章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在工程建设项目实

  施过程必须按相关标准、要求建档,并在项目实施完毕后,整理、移交集团公司。

  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一)工程项目的申请与批复、计划任务书、技术咨询

  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依据文件。

  (二)选址、征地申请,征地报告、协议书及批复文件,拆迁方案、许可证及地界划分、土地借用、互换割让等文件

  材料。

  (三)勘探、测试和鉴定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设计委托管理书及设计要求;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计算及审批文件。

  (五)开工报告及审批表、建造许可手续,招标、投标

  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或者承包合同及工程概算。

  (六)完整的施工文件、竣工文件和审计报告等。

  归档要求

  (一)按单一工程项目归档,从项目提出之初,按流程

  直到竣工决策等全过程。

  (二)归档的工程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其管理和项目建设

  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和系统。归档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各

  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特殊是竣工图在内

  的全套图纸。

  (三)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应是原件,做到审查手续完

  备、制成材料优良、格式统一和字迹清晰,图面清晰、整洁,不得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书写。

  (四)具有法律依据和凭证的文件材料、签字和印鉴必

  须齐全,请示与批复要同时归档,缺一不可。如果报告、请

  示后无批复,经办人应注明办理情况,以备日后考查。

  (五)归档份数:

  竣工图壹式叁份(壹份交城建档案馆,壹份党群综合部保存、负责房产公司公司保存),文字材料、底图、底片和声像材料各归档壹套。

  (六)归档时间:凡具有法律依据和凭证的重要文件材

  料(审批文件、产权证明、使用证明和处理产权纠纷等)在

  办理、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归档;竣工图、施工文件材料和声

  像材料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第三十四条

  工程文件材料的归档程序

  (一)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

  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归档范围,分别做好平时工程文件材料的采集、整理工作。

  (三)综合性管理文件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立卷归

  档。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立卷归档的制度,即在工程项目竣工时,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要求,将该

  项目文件材料采集齐全完整,并系统组卷,待项目验收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和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检查验收签

  字后,向有关单位(部门)移交,并办理好移交手续。

  (四)工程项目未及时采集、整理、完善、移交档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工程项目审计结算,不予支付后续工程款项,若因业主原因影响档案移交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经领

  导批准后办理工程项目审计结算。

  第三十五条

  工程档案的管理、利用和借阅

  (一)工程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进行分类编号、编

  目、排架和妥善保管,并永久保存。

  (二)集团公司党群综合部和房产公司应定期对工程档

  案进行检查和鉴定,以重新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调整密级

  等事项。

  (三)为保证竣工图与工程现状相符,凡在改建、扩建、使用、维修、抗震加固和管理过程中,工程发生变更时,必

  须填写更改通知单,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动。

  (四)建立多种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编制并发布工程

  档案目录,积极开辟工程档案信息资料,积极其重点工程服

  务,为保护集团公司产权和处理重点工程工作中的各种权益

  问题提供凭证。

  (五)工程档案原件惟独壹套者,普通不借出,如确需

  借出,必须按规定时间归还。造成工程档案丢失者,除集团

  公司通报外,将由当事人负担该卷档案材料重新制作的全部

  费用。

  (六)借阅的工程档案、资料需摘抄、拍照和复制时,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允许;底图档案只供复制,不能借出。借

  阅人员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毁坏,描画,保护档案原存

  罗列次序。

  (七)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工程项目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已推动保存价值的档案经过集团公司有关程序审批,登记

  造册后进行销毁。

  第九章

  廉政建设

  凡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人员一

  律不得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用名占用施工、设计、监理和地

  勘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接受可能影响

  公正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

  在管理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利

  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不得在管理活动中利

  用权力为自己或者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

  工程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严禁暗箱操作和串通招投标。

  凡在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浮现违规、违纪

  现象的,集团公司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惩罚。

篇六: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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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5篇

  【第1篇】建设工程项目平安管理制度(2)

  建设工程项目平安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平安管理,增进平安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平安、迅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需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需有由甲、乙双办法人代表或托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需做到四通一平。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庇护装置必需齐全、动作敏捷牢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举行试运转,经平安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需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必需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全部参与学习人员必需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需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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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必需配备足够的平安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需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需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部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需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方案,参加项目建设的全部人员都必需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需经过"三级教导"。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2篇】建设集团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为明确财务责权,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公司工程项目财务预算控制,特设立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此项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各项费用。主要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直接消耗于工程施工过程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清杂费。

  人工费是指工程直接施工人员的劳务酬劳,此项费用应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管理小组月末提供的考勤簿、派工协议书及建造安装工程预结算等用工原始凭证核算。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费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周转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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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等。材料费用包含外购材料费用和公司库存材料费用。

  1.外购材料费用主要由购价、包装费、税金、运送费、保管费构成,此项材料费用由项目经理按公司给出的该单体工程项目〈物料选购预案〉提供相应的物料申购单,ae工程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举行核批,物料选购人员凭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批后的物料申购单向财务部举行请款,出纳按照〈物料选购预案〉对物料申购单举行复核后办理借支手续。工程材料费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向总经理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2.公司库存材料费用是指将公司库存材料用于各工程项目中所产生的材料费用,各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绽开前,设计师应优先考量公司库存材料存量。各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经理应按设计将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公司库存材料向物料仓储员签领,物料仓储员按库存价格开具出库单,出库单一式三单,第一联物料仓储员留底,其次联交财务办理财务手续,第三联交项目经理查验材料。财务部依据出库单将该材料成本由公司转入该单体工程项目成本中。

  3.选购人员将所选购物料运至项目工地时,如该单体工程项目设有仓管员的,选购人员凭物料原始单据及仓管员开具的入库单至财务部核销帐款;如该单体工程未设有仓管员的,选购人员凭该项目之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原始单据至财务部核销帐款。选购原始单据上必需注明所购材料的名称、品牌及规格。

  清杂费是指直接费用以外用于施工过程的各项费用,主要含:工程暂时费用、现场清理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等。清杂费用由各单体工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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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ae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举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管理小组相关经办人员凭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举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向总经理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间接费用是以ae项目管理小组为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暂时设施费、工程项目管理费。

  暂时设施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搭建暂时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例如暂时水电费用等。暂时设施费用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举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小组相关经办人员凭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原始凭证举行核销。超出该单体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工程项目管理费用是指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交通车辆费、差旅费、暂时办公住宅费、通讯费、工作餐费等。

  1、管理人员薪资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每月薪资,主要含:基本底薪、岗位薪、通讯补贴、项目补贴。其中基本底薪及岗位薪按公司管理条例中规定之岗位级别发放;通讯补贴标准由ae项目总监申报,总经理签批后,按所签批之各人标准在每月薪资中体现。

  2、办公用品管理费用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各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文具费用、电脑耗材、办公输出等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工程项目工程量大小,按预算额3‰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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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比例划拨至公司帐户,做为该单体工程项目之办公用品管理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所呈之《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申领单》,并结合公司当前配置情况,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综合管理部在经营运总监签核后举行统一置办、配发。特别状况如需在外自行购置的,应由ae项目总监向综合管理部另外申请,经营运总监核批,方可由ae项目管理组自行购置。各单体工程项目相应发生的相关办公用品费用,综合管理部核办后,提交财务部计入公司管理成本。其他办公用品管理按公司《综合管理系统之办公用品管理条例》执行。

  3、交通车辆费用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市内交通费、油费、路桥费及修理费用等,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提供的车辆统计费用,将此项费用计入各单体项目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中。

  4、暂时办公住宅费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设施、日常用品、房租水电、煤气等。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的此项预算及公司资源配置情况,酌情办理部分资源购置及办公设施、日常用品之出入库手续。其中,相应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房租、水电费用由综合管理部统计抄报财务部,由财务部计入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办公设施及可回收再通过之日常用品由该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在项目竣工后向综合管理部办理入库归还手续,如有毁损,照价赔偿,相关费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其他办公设施、设备管理按《综合管理系统之办公设施、设备管理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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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通讯费用是指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人员除基本通讯补贴外,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提案、经营运总监核批后的工程通讯费用补贴。该项费用由财务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

  6、工作餐费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ae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午餐、工作晚餐、钟点厨师薪资等费用,此项费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

  差旅费是指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在工程项目地点之外发生的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及选购事宜的费用,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按各单体工程项目预算举行核批后,工程项目小组经办人员提供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举行核销。

  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小组提供的相关原始凭证,须在票据后详列发生时光、地点、费用发生事由及费用相关人员,由费用发生人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第3篇】建设工程项目平安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平安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平安管理,增进平安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平安、迅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需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需有由甲、乙双办法人代表或托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需做到四通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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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庇护装置必需齐全、动作敏捷牢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举行试运转,经平安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需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必需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全部参与学习人员必需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需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需配备足够的平安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需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需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部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需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方案,参加项目建设的全部人员都必需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需经过"三级教导"。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4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平安管理方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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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平安管理方案说明

  为了适应加强本项目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项目施工现场平安管理,特编写本管理方案。

  本管理方案规定了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平安生产、环境庇护管理体系和基本要求,以便于我项目部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规矩、标准规范和有关要求。

  利用贯彻本管理方案,使我项目部能充分有效地识别、评价施工现场全部施工过程和场所存在的危急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实行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和减小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平安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并持续改进平安业绩,为工程施工制造良好的条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平安事故的发生。

  20**年***月**日

  主要起草人:

  【第5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1关于项目经理部印章使用的规定

  1.1总则。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2项目经理部印章是项目经理部在执行建设管理工作中表述管理看法的有效凭证,在本规定所列范围内具有效力,其余范围一律无效。使用印章必需按本规定执行。

  1.3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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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仅使用于所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以项目经理部名义所发出的与本工程管理内容有关的开会通知、会议记录、工作用表及专题报告等;

  1.3.2向公司的请示、汇报;

  1.3.3向公司有关部门提供的方案、报告;

  1.3.4对本管理工程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的标识;

  1.3.5其它管理工作业务必需用章之处。

  1.4使用管理

  1.4.1印章由项目经理或建设管理代表到公司领取,由公司办公室代为发放。发放印章时举行编码记下、拓印留底,并由领用人签字。

  1.4.2印章由项目经理或建设管理代表或指定专人妥当保管,并正确使用。

  1.4.3建设管理任务完成后,由项目经理或建设管理代表送还印章,不得自行传用于其它工程项目。

  1.4.4印章使用失误,由打算使用人负责挽回损失。印章保管不妥造成走失,应立刻报公司并由保管人负责。

  1.5罚则

  违背本规定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将对违规人员赋予批判,已造成严峻后果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关于工程图表上墙的规定

  2.1总则。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动态管理,力求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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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图表上墙的范围

  凡属公司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一律要求做到图表上墙。

  2.3上墙图表的类别

  2.3.1反映工程总进度方案控制的图表及当月进度方案图表;

  2.3.2反映工程投资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显示图表;

  2.3.3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图表;

  2.3.4项目经理部组成成员表;

  2.3.5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表;

  2.3.6服务质量投诉图表。

  2.4图表格式。公司已统一印制的图表,统一按表填写。尚未统一的图表,由各项目经理部自行制定。

  2.5罚则

  违背本规定的项目经理部,将对违规人员赋予批判,并责令限期整改。

  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规划编制的规定

  3.1总则。为提升项目建设管理规划的编制质量,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规划的编制,特制定本规定。

  3.2项目建设管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状况,明确项目经理部的工作目标,确定详细的建设管理工作制度、程序、办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3.3项目建设管理规划编制的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项目建设管理规划应在签订项目建设管理合同并收到设计文件后,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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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项目建设管理规划编制完成后应提交公司总工办公室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签批;

  3.3.3经审核批准的项目建设管理规划应准时报送建设单位。

  4编制项目建设管理规划依据

  4.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规矩及项目审批文件;

  4.2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3托付项目建设管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5项目建设管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1工程项目概况;

  5.2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范围;

  5.3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内容;

  5.4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目标;

  5.5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依据;

  5.6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5.7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方案;

  5.8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5.9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程序;

  5.10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办法及措施;

  5.11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制度;

  5.12项目建设管理设施。

  6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照实际状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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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而需要调节项目建设管理规划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讨论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7封面格式

  8罚则

  8.1违背本规定编制的项目建设管理规划,公司总工办公室将退回重编并对项目经理赋予批判。

  8.2未能在规定时光内完成项目建设管理规划的编制,将赋予项目经理批判或通报批判;情节严峻的,通报批判并处100-1000元罚款。

  8.3项目建设管理规划经审核批准后,仍发觉存在主要内容遗漏或重大错误,将对审核人员赋予通报批判;情节严峻的,通报批判并处100-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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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一、工程会议制度

  (一)图纸施工审查及技术交底会

  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部门参加图纸施工审查及技术交底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发给各有关单位;监理部成员、施工单位项目部成员要求全部参加会议。

  (二)工程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总监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工程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包括:总监及有关监理人员、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质检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工地例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各施工单位在例会前,应按照监理部要求编制计划,报监理、建设单位备案;2.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当下达的工程计划未完成时,相关施工单位应对未完成计划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说明,并提出相应措施;

  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对项目资料的齐全、完整情况进行检查;

  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

  其他有关事宜。

  二、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规定

  (一)工程变更程序:一般工程变更由提议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三方协商一致后,分别在《工程变更单》上签字认可,由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重大工程变更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项目管理人员要从严控制设计图纸的变更,避免发生决算超预算现象及施工单位谋取不合理利益。

  (二)《工程变更单》填写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做到表述准确、图示规范,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必要的附件等内容。

  (三)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造价调整,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三、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工程计划、实际完成情况及工程合同规定,计算和申请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付款额应与月度实际完成并经计量确认的工程量相一致,且最终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比例。

  (二)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实行申请制度,由各施工单位按当月实际完成并经计量的工

  程量,根据合同条款编制《月度工程量报审表》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当月25日前报监理部。监理部审核后转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最终审定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三)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材料:

  1.

  本月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具体包括合同工程量、当月完成量、累计完成量等。监理单位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并符审核意见;

  2.

  项目资料情况检查表.由监理公司对项目部的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进行检查,并确认.凡企业应具备的工程资料未跟上施工进度的,监理单位不得签发工程款支付申请;

  3.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需暂扣进度款时,由监理部提出扣款额度,报建设单位审定后实施;

  4.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当月进度款停拨;

  5.

  工程价款结算单必须经项目经理、总监、现场代表、建设管理部门审核人、技术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核人、项目法定代表人等签字,方可支付工程款。

  四、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一)各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二)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及时报监理审批。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三)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并组织劳力进场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四)项目部应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五)施工进度管理必须以保证施工质量为前提,坚决杜绝以抢赶工期为由,放松或牺牲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

  (六)项目部每2天组织召开例会,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以及劳务分包相关人员必须参加,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七)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由于分包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惩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八)项目部要提前编制材料供应计划,严格按照材料供应计划控制材料进场时间,并考虑施工强度和供货周期.(九)监理单位要及时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深入一线,掌握一手资料,提出合理化建议,检查、督促进度计划的实施。

  (十)建设单位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1.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2.

  在项目划分工作程序: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

  在施工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规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核定、质是监督机构核备(定)。

  4.

  外观质量评定工作,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管理运行单位组成外观质量评定组评定,评定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二)水利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施工质量评定表(以下简称质评表)填表基本规定:质评表表尾都是要签名盖章的,单元工程质评定表的表尾只签名,施工单位由负责终验的人员签字。如果该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单元(工序)工程表尾由分包施工单位的终验人员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并签字,监理单位,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并签字,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设代、项目法人现场代表要签名,表尾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其他人代为签名(签名时应填写填表日期).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签名人员要审查是否是施工单位的终验人员,项目法人要对监理单位签名人员审查是否有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质量监督站要抽查表尾签名人员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4.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5.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项目法人、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六、项目法人质量管理

  (一)项目法人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三)项目法人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四)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五)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六)项目法人应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对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

  七、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一)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三)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四)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五)监理单位应根据《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抽样检测结果复核工程质量.其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的数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或合同约定执行。

  八、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一)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二)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三)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

  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2、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四)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五)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六)设计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设代组,要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项目划分研究,参加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单元工程的联合验收,参加外观质量评定,参加质量事故及缺陷的检查、原因分析等质量工作。

  九、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一)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二)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三)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的认可。

  (四)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五)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六)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七)《验评规程》4施工质量检验规定:

  1、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单位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其设备和人员的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国家规定需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3、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了解被检测对象性质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参与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复核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并从事过相关试验工作

  4、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

  5、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6、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

  7、工程中如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尚未涉及的质量评定标准时,其质量标准及评定表格,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按水利部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及报批。

  8、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单位自检性质的委托检测项目及数量,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及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应由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数量视需要确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堤防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进行抽样检测,工程质量抽检项目和数量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定。

  10、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11、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不合格,不得使用.(2)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做,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4)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其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或后续工程施工.(八)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数量全面进行自检,自检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同时结合自检情况如实填写水利部颁发的《质评定表》。

  十、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规定

  (一)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二)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十一、工程保修制度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二部分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二、工程验收的基本规定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6、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三)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四)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五)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六)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三、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

  (一)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四、法人验收

  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的环节。

  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表及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委托权限应当在监理合同或者委托书中明确。

  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法人验收鉴定书是政府验收的备查资料。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的有关交接手续。

  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政府验收

  (一)验收主持单位

  1、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主持阶段验收。专项验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中央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2)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中央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3)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会同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共同主持。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3、政府验收所需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投资,由项目法人列支。

  (二)专项验收

  1、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等阶段验收前,涉及移民安置的,应当完成相应的移民安置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可以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2、项目法人应当自收到专项验收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是阶段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三)阶段验收

  1、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应当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增设阶段验收的环节。

  2、阶段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应当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是被验收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

  3、大型水利工程在进行阶段验收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参照本章第四节有关竣工技术预验收的规定进行。

  4、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5、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阶段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阶段验收鉴定

  书,发送参加验收的单位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阶段验收鉴定书是竣工验收的备查资料。(四)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仍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作出专题报告。

  2、竣工财务决算应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审查和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4、竣工验收原则上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

  (1)项目有总体初步设计又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总体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也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最后按照总体初步设计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2)项目有总体可行性研究但没有总体初步设计而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3)建设周期长或者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6、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7、竣工技术预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当参加技术预验收,汇报并解答有关问题。

  8、竣工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9、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10、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做好有关验收准备和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11、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发送有关单位.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

  (五)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1、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要求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完成尾工.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当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2、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向项目法人颁发工程竣工证书。

  3、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同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4、工程移交后,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后续的相关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已经撤消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部门承接相关的责任。

  第三部分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一)安全培训教育分为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项目相关安全生产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二)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接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

  动。

  (三)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本项目部主办的项目、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项目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五)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行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科回收存档.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项目部实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一级交底都应当在分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有完整的交底记录。

  (二)第一级交底:由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交底,其交底内容为:

  1.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方案、预案。

  2.

  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源的控制、专项施工方案清单和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

  公司、业主、监理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要求。

  (三)第二级交底:由专职安全员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和岗位职责。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3.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各级领导下达的最新安全文明施工文件和指令。

  (四)第三级交底: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交底内容:

  1.

  本岗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

  现场作业环境特征和安全操作的注意事项.3.

  个人防护措施等。

  (五)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清楚,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时要填写《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表》和《安全技术文件签收表》,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也不得漏签。

  (六)安全技术交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等要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防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和保证安全的施工方案。

  (二)特种作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四周应设置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施,入处应设安全警示牌.(四)施工道路平坦、密实,并保持畅通,有危险或缺陷的地方应设警示牌。

  (五)现场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六)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未经安全员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七)现场排水要有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八)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规范,并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功率超过50KW的临时施工用电,必须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部审批。

  (九)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十)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分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两种形式,所有专业技术工种岗位和专业技术设备(包括特种作业设备)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符合设备构造的工艺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和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

  (三)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四)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科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实施。

  (五)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以安全技术交底的形式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手中,并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材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测试.(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由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转发给相关操作人员,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模板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建设部规定要求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二)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经项目部安全科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按照证书要求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体检、考核和复审。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三定”原则,即:定人、定设备、定岗位。设备型号或岗位改变时,必须重新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测试,在场外试操作熟练后方可入场施工,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他人设备,也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五)特种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按期保养所操作的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不得带病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将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近距离照片交到项目部存档。

  六、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一)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经常进行防火、防爆及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积极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三)掌握列入消防重点的目标部位、重点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

  (四)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规定,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有消防控制。

  (五)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处防火标志要醒目,并配备好消防灭火器材.(六)对节假日及干燥气候季节要及时进行防火工作检查。

  (七)防火器具配备要合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失效、过期的器材要及时更换。

  (八)对新到来的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之具备基本的消防技能。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进行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三)每天由班组长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安全活动的台帐。

  (四)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五)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七)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八)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八、环境保护制度

  (一)所有作业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二)任何垃圾均不得投放到水域中或滩地上。

  (三)固态垃圾应该用垃圾袋装好,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污油应该装入集污箱或桶中,交给有资质的污油回收单位处理。

  (四)各机械设备加油时要认真检查油路、油箱,严防跑、冒、滴、漏。

  (五)机械设备维修时要充分预料、预防拆卸件的油污流出,提前做好防护,严防油污流到地面和水中.(六)机械设备在作业时排放烟尘失常,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修理。

  (七)如果发生溢油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污染源,投放消油剂减少污染,并迅速向项目部报告。

  (八)旱季施工必须洒水降尘,严格控制空气污染。

  (九)机械设备发出异常噪音,应该尽快停止运转,检查修复方可恢复使用。噪音超过75分贝的施工设备夜间不准在居民区施工,以免扰民。

  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班组长应当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给建管处和监理部。

  (三)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力求准确,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分部工程名称;

  2.事故发生地的施工队、施工班组名称及联系方式;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摄录音像资料等,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项目部要成立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安全科参加调查并做好记录。

  (七)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十、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资料室要确定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工作,并将责任人员名单张贴在资料室入处。未经责任人许可,其它人员不得进入.(二)资料室内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

  (三)有关人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器及照明线路,定期检查电源开关和电源插座插头.(四)资料室内要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资料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五)工作人员离开资料室时,要锁好门窗,切断室内一切电源。

  (六)室内资料要统一编码并摆放整齐,室内干燥、通风流畅并留足安全通道.(七)资料室入处须张贴资料室平面布置和消防设备位置示意图,以及紧急出示意图。

  (八)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需张贴在资料室内墙

篇八: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公司经营目标,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控制项目的成本,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推动公司快速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是指在一定时间里,在预算规定的范围内,需要达到预定的质量水平的一项一次性任务。项目管理是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工程项目实行有效地计划、组织、控制,确保实现项目目标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凡是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均按此制度实施管理。

  第二章

  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是代表公司实施项目管理的临时组织机构,不是常设的建制单位,项目工程竣工标志着其使命已经完成,经公司批准后即行解体。项目在建期间,必须接受公司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设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1人,总工程师1人,上述人员组成项目部领导班子。总工程师可以兼任副经理,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由经营班子决定总工程师是否兼任副经理。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从实际出发,按照精干高效、统一、务实的原则设立若干个职能部门并报公司批准。根据项目的大小和项目的难易程度,部门负责人及人员数量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并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七条

  本着德才兼备的原则,项目经理在组织考察基础上择优选拔,由总经理聘任或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竞聘的方式产生,经总

  经理批准后聘任。

  第八条

  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人选由项目经理负责提名,经总经理批准后聘任。

  第九条

  项目部部门负责人(项目主办会计除外)由项目部提出人员聘任方案(人员总数要在批准的数目范围内),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

  第十条

  项目部主办会计、项目出纳岗位人员由财务部提出人选,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派出。

  第十一条

  项目部其他人员聘任由项目部提出聘任方案,经被聘任员工所在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人员调配通知单。其中对于高级维修工、复杂机械操作机手、沥青搅拌站操作员等岗位工资在3000元以上的岗位聘任要经过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聘任。

  第十二条

  项目部所需临时工由项目部提出用人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在公司临时工名单中根据上一期间考核结果择优选用,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经人力资源部批准由项目部负责组织招聘,新录用名单应及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的班子成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要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项目在竣工交验以前不调动工作。

  第三章

  项目部岗位职责、职权和任职条件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对项目工程全面负责,实行集中统一指挥,领导和带动员工齐心协力,实现项目目标。

  第十五条

  公司对项目部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度,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经营目标的确定以标后预算为基础,竞聘产生的项目经理经营目标根据竞标结果由经营班子确定,任命的项目经理经营目标由经营班子确定。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在重大问题决策时,要听取多方意见,由项目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应按要求制定管理制度和议事制度。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是管理项目的核心,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以及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职权、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部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项目经理(应按时参加公司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并按时完成绩效考核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绩效考核工作,项目经理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负责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前应征求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意见和建议,不能以不了解情况对考核出现的问题寻找借口。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可以委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对员级员工进行绩效考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或建议,不能以不了解情况对考核出现的问题寻找借口。

  第二十三条

  除岗位说明书中规定的权利外,项目经理还有以下权利:

  1、有权按程序决定采购在规定范围内的工程材料和设备配件,工程用材如沥青、水泥、钢材以及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订购。特殊情况,因工程项目所在地点原因,需要外购材料、设备,项目经理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过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2、有权根据工程需要购买单价在2万元以内,总价不超过8万元的小型机具、设备、仪器等,购买单价在5000元以内的、总价不超过2万元的办公用具用品。以上购买的物品必须按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验收、建帐、立卡等各种手续。

  3、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项目部人员的聘用方案,有权解聘各部门负责人级以下人员。但必须先聘用本单位、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雇用临时工时,需向公司上报用工计划、管理办法等,待批准后方可实施,劳务协作队伍必须按照程序报批方可使用。

  4、有权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罚。

  第四章

  项目薪酬绩效管理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成员的薪酬管理依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成员的绩效考核管理依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理若对企业作出独创性的、被公认并具有科学测算数据,对公司效益作出特别贡献者,公司可据具体情况予以特别奖励。

  第二十七条

  由于项目经理的个人行为,对项目、企业造成严重

  损失和恶劣影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了按有关规定扣除收入和奖金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一次性罚款、降级、降职处分,直至撤消项目经理职务。被撤消职务的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安排到同等或高于原职务的岗位上工作。

  1、不深入工地加强现场管理,且质量、安全制度及机构不键全、人员未到位、致使项目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

  2、连续两年完不成责任目标书中规定的经济指标的。

  3、项目经理本人及下属在业务往来中以权谋私,贪图享乐、接受回扣、收受贿赂而不交公的。

  4、弄虚作假,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的。

  5、公款高消费、项目业务招待费超标准而又不思悔改的。

  6、超越权限,发放工资奖金(包括实物)、购置设备、通讯器具、扩大工程成本开支的。

  7、违反规定或未经批准,擅自雇用临时工队伍或私自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的。

  8、不按公司规章制度办事,或者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我行我素的。

  9、其他不良行为引起职工反映强烈的。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成员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置。

  第二十九条

  为了加强项目的成本核算,为公司投标决策提供客观依据,项目部设备折旧科目数据由设备管理部提供的机械使用费入

  账,公司折旧费用由财务部根据税收政策考虑税务筹划要求入帐。设备在项目部使用期间的经常修理费用在项目部入帐,大修理费用在设备管理部入帐。

  第三十条

  为了加强项目的基础管理,强化项目核算工作质量,公司要求各项目部遵照有关会计核算和成本控制的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正确归集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具体内容参见《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核算管理制度》。

  第五章

  项目前期准备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组建后,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应主要包括承包投标标底和承包议标单价确定、合同交底、现场准备、物资准备、设备准备、技术准备、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施工队伍准备。

  第三十二条

  标后预算作出后,由招投标小组确定各项承包工程采取招标还是议标等方式,招议标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营管理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财务负责人等。对于招标项目由小组确定标底,对于议标项目的承包单价由公司议标小组根据标后预算的情况讨论确定,确定后项目经理部无权更改。具体内容见《工程承包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项目班子及主要部门负责人确定后,由经营管理部组织人力资源部、技术质量部、采购部、设备管理部、财务部及综合管理部等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要求及施工合同要求对项目部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交底。经营管理部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部交底内容

  1、工程项目前期开发的有关情况。

  2、对业主的有关承诺与主要条款的内容说明。

  3、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

  4、经营部在投标过程中的操作情况与思路。

  5、项目预期受益的设想。

  6、项目部制度建设的要求。

  7、工程项目主要进度目标。

  8、施工队伍配备要求。

  第三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交底内容

  1、项目班子的组成。

  2、介绍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3、项目人员调动手续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

  技术质量部交底内容

  1、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要求。

  2、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措施。

  3、工程中项目部技术管理的要求。

  4、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要求。

  5、工程安全目标及注意事项。

  6、组建项目实验室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七条

  采购部交底内容

  1、项目设备采购的有关要求。

  2、物资材料及周转性材料的准备情况及要求。

  3、办公用品采购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交底内容

  1、机械设备的配置情况及要求。

  2、机械设备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九条

  财务部交底内容为公司主要财务管理规定及制度。

  第四十条

  综合管理部交底内容为项目后勤保障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一条

  项目部负责进行现场准备工作。

  1、工程定位测量由项目测量工程师对工程引用水准点和导线控制点进行校核,校核准确后由测量员对工程进行定位放线,报监理复测,项目部质检员验收定位,填写相关记录。

  2、工程现场四通一平(水、电、路、通讯畅通,场地平整)

  明确合同中业主提供的现场条件,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地方协调,划定界线。按文明施工要求实施工程三通一平工作,若遇外部阻力,须及时与业主、监理沟通,通过业主等方面协调共同解决。

  3、施工临设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完成生产所必须的临时设施搭设,包括办公室、员工宿舍、堆放砂石的材料场地以及贮存水泥、钢筋及小型机具、配件等的库房。

  4、原材料的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对进场原材料进行试验检验工作。

  5、上述未提及的现场准备工作,根据具体情况由项目经理或总工负责组织完成。

  第四十二条

  物资、设备准备

  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组织施工所需物资、设备进场工作:采购部负责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采购、进场准备工作。设备管理部负责所需施工设备进场准备。技术质量部负责试验检测设备的进场准备工作。材料入库时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具体执行《材料库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技术准备

  1、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在进场后一个月以内编制完成,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技术质量部审批,并报经营管理部备案。

  2、编制专题施工技术方案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含安全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各专业工程师组织编制,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重大方案报技术质量部审批。

  3、具体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题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办法和流程》中相关内容。

  第四十四条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写符合公司管理制度的项目管理制度,报各职能部门审批、经营管理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

  施工队伍准备

  项目施工队伍的准备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配备,承包工程的队伍选择和承包单价的确定按《工程承包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十六条

  工程开工申请

  1、当技术和现场准备充分,已具备正式开工的条件,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写开工报告。

  2、内部审查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写,必须由公司审定,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由项目经理部自审,涉及到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施工方案应得到公司技术质量部批准后上报监理。

  3、符合开工条件的主要内容有:

  (1)设计图纸已具备,施工图已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审查批准。

  (2)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批准,并进行了交底。

  (3)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已进行技术交底。

  (4)大型临时设施已满足后期施工要求。

  (5)有关机械设备、材料已进场,通过验收。

  (6)施工人员已调集,关键工种人员已到齐,特殊工种生产人员具有上岗操作证。

  (7)永久性或半永久性测量标志已设置,能满足施工需要。

  (8)质保机构已建立,人员到位。

  (9)周围环境已得到保护。

  (10)施工放样已得到验收。

  4、项目部收到业主的开工指令,工程才能正式开工。

  第六章

  公司总部的管理控制

  第四十七条

  公司总部在对工程项目的控制中,各职能部室应围绕与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条款对项目部进行检查、指导和服务。

  第四十八条

  资产管理

  生产类固定资产中机械设备、生产类低值资产归口设备管理部管理,试验和测量装置归口技术质量部管理,非生产类固定资产及低值资产中归口综合管理部管理,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归口财务部管理。

  第四十九条

  经营管理

  1、按月对项目部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履行《工程承包招标管理办法和流程》所规定的管理职责。

  3、按月收集项目部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并进行汇总、分析,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具体执行《工程统计管理办法》。

  4、按《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工程项目经济指标,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的目标成本执行情况。

  5、按《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和流程》监督检查项目部内外部结算工作情况。

  第五十条

  质量管理

  1、制订公司年度质量工作目标计划,将质量目标纳入与项目部签订的管理合同中。

  2、汇编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分析工程质量状况,对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3、主持分析重大质量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4、协助省局质量监督中心站活动。

  5、考核项目部质量完成情况,参与合同兑现。

  第五十一条

  进度管理

  1、各项目部根据月度汇报材料的要求上报经营管理部,经分析、汇总后报分管副总。

  2、根据要求召开生产协调会议,负责组织协调、解决项目部之间、项目部与施工队之间、施工队与施工队之间需要解决的问题。

  3、确定项目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的范围、标准和时间。为项目部竣工技术资料标准表格提供样本,监督检查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

  4、负责项目部与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五十二条

  技术管理

  1、负责工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收集及配置,以满足工程需要。

  2、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检查考核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

  3、审批重要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

  4、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技术难题。

  5、与项目部采用的新技术、工艺、材料等科技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按季度收集科技项目进展情况资料并进行检查、考核。

  6、负责公司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第五十三条

  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的管理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若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变更要求,内容涉及总包合同的变更,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按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流程》中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十四条

  材料采购管理

  1、负责区内工程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供应。

  2、对辅助材料供应分承包方进行考察和评审,确定合格分供方,提交合格分供方名单给项目部。

  3、建立物资采购价格指导、监督体系,并及时跟踪、管理。

  4、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检查项目部辅助物资的采购工作。

  5、每季度对项目部的物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6、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

  安全管理

  1、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将安全目标纳入与项目部签订的管理合同中。

  2、汇编各项目部月度安全统计报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公司安全状况,每季度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主持重大安全事故的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生产副总。

  4、检查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5、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各类安全大检查。

  6、考核项目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参与合同兑现。

  第五十六条

  财务管理

  1、负责对各项目部财务人员的委派。

  2、不定期的对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每半年对项目部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4、汇总编制各项目部的财务报表,及时掌握各项目部的财务状况。

  5、不定期的对项目部的业务进行指导。

  6、对项目部经济活动进行专项分析。

  7、定期对项目部进行审计,执行《财务稽核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

  人力资源管理

  1、按月度、季度组织对项目部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2、按照《项目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和流程》中相关要求调配进出项目部的人员。

  3、每季度对项目部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4、每季度对项目部劳动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十八条

  后勤保障

  1、负责项目部与公司行政信息的传递,及时传达公司有关的行政指令并督促落实。

  2、每季度检查项目部后勤管理工作。

  第五十九条

  设备管理

  1、负责对项目机械设备进行合理配置,根据施工要求及资源情况进行调拨。

  2、负责项目大型、特大型机械的租入及租出手续的办理,并负责费用结算。

  3、按月核查项目机械、设备的分布及数量,每月1日前要向财务部、经营管理部提供各个项目部的上个月度的机械使用费数据。按季检查项目机械使用状况,适时安排机械大修理,并负责监控、验收工作。

  4、按季汇总、统计项目部主要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定期对项目部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经济分析。

  5、每季进行一次机械设备的检查、考核工作,监督施工队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对机械缺陷进行消除,解决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性能问题。

  6、对项目的报废机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办理有关手续并负责处理。

  7、负责机械采购计划、报停、封存、归库管理等工作。

  8、项目结束时对项目设备利用进行专业分析。

  9、执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第六十条

  信息管理

  1、确定项目工地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的范围、标准和时间。为项目工地竣工技术资料标准表格提供样本,监督检查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

  2、负责项目工地与公司联网、项目软件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保证信息传递通道的畅通。

  第七章

  项目部的内部管理

  第六十一条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与业主、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时做好工程计量和结算、设计变更及索赔等工作。

  第六十二条

  合同管理

  1、合同是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的法律性文件,作为实现项目最基本的条件。

  2、搞好合同管理必须做到

  (1)项目经理部设置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的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业务能力强,政治品德好的1~2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

  (2)从事本项目工程的全体人员,尤其是中层以上的负责人,要努力学习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学习菲迪克条款,熟悉掌握本合同的基本内容,特别是与自己职责相关的内容,做到对照责任履行一切承诺,努力利用权利获得最大的利益。

  (3)各个职能部门的人员都要按照合同要求,作好各种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保管,并按照程序传递和交流。

  (4)职能部门的现场工程师要经常利用标书、图纸等文件,规范对照检查自己所作的工程,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并取得工艺、质量、单价、效益及经济利益补偿等方面的认可和签证。

  (5)通过各方面扎实的工作,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减少合同纠纷,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聘请法律顾问妥善解决处理合同纠纷。

  3、合同的管理具体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

  计划与统计管理

  1、在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前,项目经理部要按合同要求做好该项目的总体计划,包括:形象进度、质量目标、材料设备、劳动力配置、资金供应、各项费用、成本效益等分项计划。使一切经济活动在总体计划的控制下有序地进行,避免盲目性造成的管理混乱、资源浪费、形象不佳、效益不好。

  2、每年年初作好项目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综合经营计划),据此指导项目施工及各项管理工作,完成责任目标确定的经营指标,每月底做好下月的施工作业计划。总计划及年度综合计划上报告公司经营管理部。

  3、计划应产生在对合同条款的熟悉,对现场工程进度的了解,对人员、机械、材料动态状况掌握等基础,要结合实际,留有余地,不允许主观判断和形式主义。

  4、计划职能人员要求会应用价值工程、网络技术、流动计划等现代管理方法,搞好计划工作。

  5、项目部应按公司有关要求及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完成产值、计量产值、质量状况、设备状况、安全状况及人工、机械及材料等方面消耗的原始数据每日进行记录,每周、月进行统计,核算分项工程的成本,月统计报表上报公司经营管理部。

  第六十四条

  项目的安全管理

  1、项目必须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实行安全负责制,项目经理为

  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层层把关。

  2、坚持安全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3、对各种车辆、机械设备执行定机定员,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任何人员无证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4、在施工路段、便道及交通要道,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在桥涵施工中,应设立必要路障及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过往车辆的安全。

  5、在夜间施工必须设有照明设施,施工生活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油库、材料库等重点部位夜间应安排专人值班。

  6、项目经理部应对民用爆炸性物品加强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公安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并且在现场专人管理,单独存放,要求进出库必须有严格的记录和登记手续。

  7、项目部在工地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离施工工地,一经发现有私藏、偷窃爆炸物品者,经查实后,将交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8、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各类事故,项目经理要迅速作出处理,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尽量减少损失,把不利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不得隐瞒。必要时要保护现场,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1)对因项目主管人员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责任,而引发的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施工记录而造成事故。

  (3)发生事故而隐瞒不报,在调查过程中又不如实汇报实情。

  第六十五条

  技术质量管理

  1、项目领导必须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处理好发展速度、经济效益与工程质量的关系,把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员工队伍的质量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

  3、项目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总工程师对项目的技术、质量工作全面负责。在确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前提下,由总工程师主持制订质量目标和包括内部自检体系等质量保证措施并付诸实施。

  4、项目在技术、质量管理方面必须做到

  (1)所有技术人员都要熟悉掌握设计文件和图纸,对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工程地质等重要技术资料了如指掌。

  (2)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认真按照技术要求与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管理。

  (3)优选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定额。

  (4)建立与工程相适应的试验室。

  (5)搞好计量测量,并做好原始记录。做好施工日志。

  (6)按时提供工程清算和交竣工必备的文件、资料。交工后,搞好技术总结。

  (7)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表彰和奖励质量有功的技术人员。

  5、具体执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第六十六条

  材料、设备的管理

  1、项目机料管理应始终贯彻权衡利弊、购租结合、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的原则。

  2、采购人员要对自己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到底,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是党员还要给予党纪处分。

  3、材料进场时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材料试验,机械性能试验,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不符合工程要求的材料不允许进场。

  4、材料设备进场后,要进行严格的计量和检验,履行严格的交接验收、签字手续,属固定资产的要按程序办理进帐、立卡手续,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5、机械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三定制”(定人、定岗、定额),把设备的产量定额、耗油定额、维护定额和完成操作者的个人工资性收入紧密联系起来。

  6、机械操作手在上岗前,项目要严格考核,凭证上岗。大型专用关键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允许临时抽调人员凑合作业。

  7、必须按规程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经理部授权设备管理人员,应对不爱惜机械设备的操作手随时令其离岗,对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的,按直接费50%赔偿。

  8、合理利用设备,优化调度方案,防止空载耗损功率,防止用大型工程机械充当运输工具,提高动力的有效利用率。

  9、具体执行《采购管理制度》、《施工设备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第六十七条

  成本与支付、结算管理

  1、成本控制:执行《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2、支付与结算:执行《计量业务支付管理办法和流程》、《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和流程》。

  第六十八条

  财务管理

  1、资金管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2、会计核算: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第六十九条

  人力资源管理

  1、项目必须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职能管理,考核资料要按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项目管理要逐步向管理型过度,按项目规模组织精干人员,不搞照顾、搭配,不允许拖家带口。

  3、项目所需人员优先从公司现有员工中选拔,不足部分可通过调剂解决。外聘人员,需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录用,项目部不得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内部职工,而私自安排和聘用外来人员。

  4、项目部所有人员的调配以人力资源部的人员调动单为准,退场后分别回到原属的公司职能部门。

  5、项目部要关心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晋升,按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通知及时申报。

  6、项目人员的调配及动态管理,执行《项目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和流程》。

  7、项目人员的薪酬、考核执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十条

  后勤保障

  项目部的后勤保障工作参照公司综合管理部相关制度和要求执行。

  第七十一条

  环境控制

  1、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

  2、采取切实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农田、水利建设,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七十二条

  外部关系

  项目部要保持与业主、设计、监理及其他相关方的良好关系,保持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良好的环境,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七十三条

  其他方面的管理

  1、项目不仅要注重物质文明建设,同时还要注重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据情况配备娱乐器具,提倡高雅文明的娱乐活动。

  2、严禁任何人员组织邪教传播,杜绝赌博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

  的存在。

  3、项目要严肃查处各种类型的违纪行为,特别是黄、赌、毒、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现象,对违纪当事人,必要时要立即解聘,以建立良好的工程施工秩序。

  4、项目要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遵守乡规民约,要与当地居民、政府、驻军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5、项目部要搞好卫生和疾病的防治工作,保证职工队伍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为企业树立优良形象。

  第八章

  竣工验收阶段

  第七十四条

  项目部在竣工验收前必须作好以下工作

  1、合同工程已经实质上竣工。

  2、工程质量通过验收,并得到工程检验认可书。

  3、完成质量评定工作。

  4、编制竣工文件并移交业主。

  第七十五条

  项目部必须作好质量评定工作

  1、质量评定程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复评,业主终评,评定结果。

  2、质量评定工作由总工负责,技术质量部组织施工单位自检员进行自评。

  3、质量评定工作应按业主要求和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十六条

  竣工资料编制

  1、竣工文件资料应包括施工检验资料、施工原始记录、有关照片、录像、竣工图、施工总结等。

  2、竣工文件的编制应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编制小组集中编制。

  3、竣工文件具体编制办法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4、竣工文件编制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移交,资料移交应有交接清单,双方签字认可。

  第七十七条

  项目部必须按程序竣工验收工作

  1、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业主,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对竣工资料进行检查验收,项目经理部按合同要求向业主移交全套竣工资料,按相关要求办理移交手续,另项目经理部应按《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归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向经营管理部交验。

  3、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实体全面验收,进行质量评定。

  4、项目经理部与业主会签竣工证书,工程正式移交,合同终止。竣工验收不合格或存在问题即返工或补救,整修后重新申报。

  第七十八条

  在工程项目移交的同时,项目部须编制退场计划并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查批准后,项目部负责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人员、机械设备等的撤离。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验收。

  第七十九条

  项目部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等迁移基本完毕,由项目经理提出项目部解体报告及项目留守工作组的成立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公司下达撤消项目部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留守工作组文件。

  第八十条

  留守工作组主要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以及解决与业主等各方的有关遗留事宜。

  第八十一条

  留守工作组负责工程结算、价款回收及工程分包、材料采购等债权债务的处理。

  第八十二条

  技术质量部负责提出质量回访计划,由项目总工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回访工作。

  第八十三条

  技术质量部组织项目部等参与进行工程的总结及创优资料的整理。

  第八十四条

  竣工验收结束后,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施工总结报告,并提交经营管理部。

  第八十五条

  工程移交三个月内,由项目部留守工作组配合财务部出具工程财务决算报告。

  第八十六条

  项目效益审计

  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由财务部承办,经营管理部配合,再对项目的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具体执行《财务稽核管理制度》及《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核算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第八十七条

  解散留守工作组

  在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项目审计结束后,留守工作组解散。

  第八十八条

  目标责任书的兑现

  项目经审计验收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项目考核工作,经营管理部负责提供项目的实际毛利等数据,设备管理部、财务部、技术质量部、采购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提供其他考核相关数据,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考核兑现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本制度由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十条

  经营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本制度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九: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11、施工项目资金收入渠道主要有预收工程备料款、已完施工价款结算、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保证收入是指项目经理部应配合公司及时向发包人收取工程预付备料款,做好分期核算,预算增减帐、竣工结算等工作。

  节约支出是指用资金支出过程控制方法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等各项支出进行严格监控、坚持节约原则,保证支出的合理性。

  防范风险主要是指项目经理部对项目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做出合理的预测,对各种影响因素进行正确评估,最大限度地避免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风险。

  2、为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立项目专用账号,由公司财务部门直接对外,所有资金的收支均按财会制度的要求由公司财务部门对外运作,资金进入公司财务部门后,按照公司的资金使用制度分流到项目,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资金的直接使用者进行责任范围内的资金管理。

  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合同、承包造价、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项目成本计划、物资供应计划等编制项目,年,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报请企业财务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2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管理制度《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3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构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务必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务必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务必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务必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到达100%,严禁触

  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务必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务必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职责。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4为了认真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做好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下:1、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

  2、高层或多层建筑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务必搭设封闭或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3、水泥和其他易飞物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不得露天随意堆放,运输时防止遗撒飞扬。

  4、指定撒水降尘制度,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疗养区和易产生扬尘的季节,要采取撒水降尘措施,拆除旧有建筑时,应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5、搅拌设备上,应安装喷雾降尘设备,降尘装置如损坏,应及时修复。

  6、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务必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并及时清理,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

  7、施工中易产生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应做封闭式遮挡,安装消声设施和限制作业时光降低噪音污染。

  8、晚22、00至6、00禁止进行超过国家燥声限值的作业。

  9、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夜间卸料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10、现场存放的油料务必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

  要采用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5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的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2、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1)、分析近期安全形式,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

  3)、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3、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4、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5、对各施工单位人员、作业班组人员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

  1)、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

  2)、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6、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工程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施工技术员——安全技术具体管理责任人班组安全员——作业

  区、班组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作业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实施、过程管理责任人

  7、安全管理确认制机具可靠性——设备员负责执行现场吊点可靠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性——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歇复岗人员安全教育到位性——公司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执行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设备操作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安全状况——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8、落实安全管理联保互保制同工联保,同班联保。互相监督,互相保护。并报各班组长负责按规定要求将班组人员结成一对对联保互保对子,安全人审批存档。

  9、实行旁站制和日清制只要施工现场还有人,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管理人员应是第一个到达施工现场、最后一个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当日事当日毕,施工现场每天清理干净,保证安全通道始终通畅。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10、落实项目经理部安全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

  2)、讨论制订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

  4)、研究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巡查及隐患整改。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下列资料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卡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台帐违章处理记录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文明施工检查记录施工用电检查记录安全事故台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安环

  部。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11、落实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与审定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2)、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选配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并指导、支持其开展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对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及高处或深基础、拆除等危险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

  5)、协调工程进度,尽量减少各作业体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6)、组织抓好现场文明施工。

  7)、参加安全定期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8)、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9)、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具体负责。

  2)、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检查;每天进行工地巡查。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然后报告项目经理。

  5)、协调各作业体在设置安全设施或交叉作业时的矛盾。

  6)、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违章考核。

  7)、做好有关安全会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资料的立卷工作。

  13、项目部施工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安全施工。

  2)、负责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及高处及基础工程、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3)、负责对施工作业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和环境变化,随时增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补充交底。

  14、项目经理部作业长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作业区内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

  3)、负责按作业方案组织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安全网、用电线路和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参与检查验收。

  4)、负责指派安全监督岗对危险作业实行全过程监控。

  5)、具体负责落实施基础坑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6)、负责工区内的现场文明施工:按平面布置图摆放材料保持施工道路通畅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排水系统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及时清理和外运建筑垃圾负责管理施工区域出入口,车辆冲洗等7)、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搞好个体劳动保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双违人员有权予以教育、考核直至停工。

  15、安全监督岗安全职责

  1)、对所有监护区域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

  2)、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电焊手套、防滑、绝缘胶鞋等)。

  3)、在本作业区域内,负责地面安全监护,设置警戒区,严防落物伤害。

  4)、在脚手架搭设、拆除时,负责全过程监护。

  5)、配合作业长,检查、监督临边防护、漏电保护,架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走绳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报安全部门。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命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

  7)、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清查隐患督促整改。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6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工程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制定本办法。

  工程项目是指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措施项目,环保措施项目,构建筑物维修项目,其他项目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预算、施工、变更和验收的管理。

  2、总则

  2.1管理流程。工程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可行性报告(方案)、审核、批准立项、设计、概算审定、预算审定、开工报告、质量和工期的过程控制、竣工验收、结算、财务报告、审计等管理流程。

  2.2建设方式。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以及大型技术改造、安措、环措项目等委外建设由公司确定建设方式;内部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其他项目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2.3计划管理。工程项目实行计划管理。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影响安全生产、经营的临时追加项目外,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

  3、项目的立项、审批

  3.1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由研发中心编排下一年度实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调研项目计划和可行性报告,经总工程师审核后,企业管理部列入公司年度计划。

  3.2技术改造、安措、环措项目。由项目所属单位提出立项方案建议,经专业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完善,提出投资效益评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报分管领导审定,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3.3构建筑物维修。各单位界区内由各所属单位报生产技术部核准,公用设施由生产技术部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立项,由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计划。

  3.4其他项目。除上述项目外,其他项目由企业管理部编制实施计划,报分管经理批准立项,由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计划。

  3.5以上各类项目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批准立项。

  3.6项目立项、审批权限。概算投资额在10万以下,由总经理批

  准,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由董事长或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3.7突发事故处理项目由主管部门报告相关领导批准后即刻实施,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周内按照管理流程补办相关手续。

  4、项目实施部门及基本职责

  4.1项目经理部。由公司确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并报公司批准。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

  4.2未实行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的项目,由专业管理部门或企业管理部负责实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的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

  5、项目设计

  5.1项目设计单位。原则上各类项目由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设计,对于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不能承担或不能单独承担的设计项目,由公司组织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或直接指定有资质或能力的设计单位。委外设计合同由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负责组织起草,总工程师审核,公司授权签订。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承担委外设计的联络及技术服务。

  5.2设计委托。由项目实施部门提出设计条件及要求,报企业管理部下达设计任务。

  5.3关键点控制。设计关键控制点如工艺流程图、重要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及仪表控制水平等需由项目实施部门组织评审,形成会议纪要。

  5.4概算控制。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前,设计单位将工程概算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若可行性报告中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的偏差大于10%,应对可行性报告进行重新审批。施工图预算与概算偏差大于10%,应提出修改报告。

  5.5设计进度。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每月25日前将当月项目设计任务完成情况报企业管理部。

  6、预算管理

  6.1项目预算为项目造价控制的基本依据。原则上,项目造价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

  6.2项目预算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概算和设计图组织编制,一式五份提交预算审核部门,并根据工程量提出审核完成时间的意见。

  6.3预算审核部门按照相关定额标准及市场行情,及时完成预算审定,分别提交项目实施部门、财务部、供应部、审计法务部。

  7、项目开工与施工

  7.1项目实施部门将项目开工报告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组织项目开工。开工报告须包括开工、竣工时间,工程预算等内容。

  7.2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经授权签署施工合同。无监理单位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工程监理。零星项目、抢修项目或不易招标(拥有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并经授权签署委托合同。

  7.3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组织落实“三通一平”,负责项目“三同时”工作。

  7.4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绘制统筹网络图,制定施工进度目标,工程质量目标、安全和现场管理目标等,明确进度、质量和费用控制点。施工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7.5项目实施部门组织现场调查,与监理单位共同审核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8、厂供物资管理

  8.1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物资的领用通过工程项目专用章(或工程项目专用卡)的形式管理和控制。

  8.2工程项目专用章由计划部门统一管理。

  8.3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实施部门将专用章启用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安排制作,并从企业管理部登记领取使用。

  8.4工程项目建成、试车成功后,应及时移交使用单位。在工程项目移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项目实施部门将工程项目专用章返交至企

  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及时书面通知供应部和财务部停止该项目的领料和结算、入账。

  8.5工程项目专用章返交至企业管理部后,用户单位为该项目领用的设备、材料原则上计入本单位的可控费用或技改技措费用,若确需进入项目造价的,由用户单位专题报告总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经批准后,由企业管理部特别说明并加盖工程项目专用章方可领料。

  8.6有关责任:8.6.1公司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专用章的刻制。

  8.6.2企业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专用章的发放和回收,负责工程项目专用磁卡的制作。

  8.6.3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开具领料单或在使用单位的领料单上盖章,严格执行预结算部门审核后的备料计划,非备料计划中的材料一律不准盖章。

  8.6.4供应部及仓库负责按照预结算部门审核后的备料计划的明细项目对项目实施部门的领料单进行审核、采购和发放,不符合领料要求的领料单一律退回,非备料计划中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准采购和发放。

  9、项目变更管理

  9.1用户变更。用户单位需修改任务范围、内容或增加内容,须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立项部门确认,报公司批准。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根据确认意见出具修改或补充通知单,分别送交项目负责人、用户及施工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并作出估算。

  9.2设计变更。设计部门因设计遗漏或错误而需补充或修改设计文件时,须提出设计补充或修改通知单,并作出估算,由项目实施部门组织立项部门、设计单位进行确认,并报公司批准,分送项目负责人、用户及施工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

  9.3施工变更。因施工原因而要求设计作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设计单位依据批准文件出具修改通知单或设计联系单,并作出估算,分别转发项目负责人、施工监理部门、用户和施工单位。

  10、竣工验收

  10.1竣工图的绘制与审核。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竣工图,提供相关的竣工资料,交项目实施部门汇总及审核。

  10.2申请专业验收,编写验收报告。项目实施部门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向市专业主管部门申请消防、环保、劳动、卫生防疫等专业验收,安排施工单位整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编制专业验收报告。

  10.3竣工资料的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前,公司各相关部门准备好以下竣工验收资料:a、项目立项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立项过程中的各种请示报告、审批文件、往来文件及会议纪要;设计审查的会议纪要。

  b、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负责提供设计委托书,项目建议书,设计文件、工艺流程图、重要技术方案、设计变更资料。

  c、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提供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土地拆迁协议书;建筑安装竣工图;建(构)筑物的使用要点;交工验收证书及相关资料;工程审价报告;质监报告;单机试车运转记录;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各类其它协议或合同等应当归档的资料。

  d、供应部负责提供采购报告;采购清单;工程备品备件清点交接清单;设备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许可证(压力容器)及设备使用、维护说明等相关资料;各类其它协议或合同等应当归档的资料。

  e、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机电设备、阀门、管道试生产情况评定;设备缺陷情况;分类检修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联动、生产试车运转记录及交工验收证书;开车报告;各类生产考核报表;试生产及正常生产水、电、汽供应情况;消防设施、“三防”措施情况评定;事故统计及技术处理资料;工程环保、三废处理及有关资料。

  f、监理单位负责提供监理资质证明;项目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则、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分项、分部预验收资料;工程验收意见;监理工作总结及其它相关资料。

  g、施工单位负责提供质检报告;建(构)筑物的使用要点;工程设备材料清单;设备竣工图和使用说明书;施工日记;交工验收证书;隐蔽工程

  记录和验收资料。

  h、预算审核部门负责提供项目预算、项目结算完成报告。

  i、财务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筹资报告;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报告等相关资料。

  j、审计部门负责提供项目实施过程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k、档案管理部门提供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批准书全过程资料的归档。

  10.4项目验收。由政府审核批准的项目,在施工结束、试生产检验合格,专业验收完毕并准备好各种相关资料后,项目实施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接受主管部门的验收。公司自行立项的项目由立项部门组织验收。

  10.5固定资产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10.6施工结束一年仍未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报公司,报告内容包括:未能验收的理由,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案,由公司决定竣工验收事宜。

  11、项目结算

  11.1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编制项目结算书提交项目实施部门,经初审并根据工作量提出结算审核完成时间建议,报结算审核部门预审核;结算审核部门在接到工程结算及时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论返还项目实施部门。

  11.2项目监理单位协助项目实施部门完成项目工程量的审核及资料的收集和审核。

  11.3项目实施部门在竣工验收后收集项目结算资料,作出结算报告,由审计法务部签署审计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作为项目最终结算的依据。

  12、财务管理及审计

  12.1财务部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和备料计划,安排项目资金计划,筹资并支付项目建设资金。

  12.2财务部要建立项目建设超概预警制度,跟踪进度及资金支付

  情况,控制项目造价。

  12.3财务部根据项目施工合同,提取质保金。

  12.4财务部依据项目结算书,及时将建设费用转为固定资产。

  12.5审计法务部要建立项目过程审计和终结审计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13、项目总结与资料归档

  13.1项目投用后,项目实施部门及时将工艺查定资料及考核资料汇同项目试运行总结报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同时递交监理总结,以此作为监理合同的付款凭据。

  13.2项目竣工资料、监理资料、验收资料及固定资产资料由项目实施部门整理汇总,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30日内交公司档案科归档。

  13.3项目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等,由生产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建档归口管理。

  14、各项申报、审批工作程序

  公司内部的申请批复由立项责任单位负责;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申请批复工作,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14.1环保审批、消防审批、劳动安全审批、工业卫生审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14.2规划许可证审批由项目立项部门、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负责;14.3施工许可证审批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14.4资金筹集由财务部负责,项目评估资料由项目立项部门提供;14.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由设备管理部负责;14.6投资计划、统计由企业管理部负责;14.7项目审计由审计法务部负责;14.8其他专业审查按协商情况解决。

  15、后评估

  项目投用一年后,由项目立项单位组织生产管理部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审计法务部等对项目进行后评估,主要评估投资实施计划、各项单耗、效益达标情况和环保达标情况,提出后评估报告,经

  公司审核后,作为项目资料存档。

  16、其他

  16.1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审计结算、总结与资料归档各阶段工作的计划及完成情况按月定期报企业管理部,列入绩效考核。

  16.2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项目管理仍执行原规定。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7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资料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资料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光、地点、设备、资料、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光、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职责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务必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8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职责重于泰山,为了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是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构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1、按照企业iso9002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职责制,强化管理,职责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取分包商,透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潜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1书面检查2外观检验3理化检验4天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6、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透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监控,透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7、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务必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8、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

  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9、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10、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资料,标准,透过资料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性,技术性,保修期满三中形式用心主。动回访用户,总结经验,不断改善,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9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群众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职责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持续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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