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一般多少5篇

时间:2023-06-02 17:50: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一般多少

  

  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详尽细则

  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详尽细则

  XX商业地产

  招商佣金实施细则(2011试行版)

  集团市场经营管理中心

  2010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中介佣金(3)第一节代理行中介佣金(3)第二节个人中介佣金(5)第三章招商代表私佣(6)第四章营销人员公佣(9)第五章各类佣金的其他规定(15)第六章附则(16)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商业地产激励机制,有效提高员工积极性,达到促进商业项目招商的目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招商佣金总体要求:

  (一)全集团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包括中介佣金、招商代表私佣金、营销人员公佣金等三大类,招

  商佣金整体平均水平控制在1.5倍首月租金之内。商

  业项目公司在招商时,招商佣金按首月租金的1.5倍

  返算分摊入前三年的月租金中。

  (二)集团总部统一制定全集团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确定中介佣金、招商代表私佣、营

  销人员公佣的计提标准等,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规

  定报批后执行。

  (三)各地区应严格按集团商业地产招商佣金执行,不再另行设

  立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变更佣金

  实施范围、招商代表私佣与营销人员公佣计提标准、发放比例等。

  (四)为快速适应市场因素变化,年度内集团

  总部可按需对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各公司各级营销人员

  的公佣与招商代表私佣计提、发放比例等作调整,由

  集团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修订,经集团市场经营管理

  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会审后报总裁最终审批后下

  发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自集团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实施的招商佣金相关随即终止。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中介佣金

  第一节代理行中介佣金

  第五条佣金受益对象:

  凡成功介绍个人、单位、团体(以下简称为“他人”)承租XX集团属下商业地产项目写字楼及商铺(以下简称为“物业”)的专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为“介绍人”)。

  第六条佣金计提标准

  (一)佣金构成

  代理行中介佣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叫“基本佣金”,另一部分叫“激

  励佣金”。

  (二)名词解释

  基本佣金:是指介绍他人成功承租物业后所获得的基本报酬。

  激励佣金:是指介绍他人成功承租的物业面积大、商家实力雄厚、知名度高等而获得的额外奖励;目的是在于鼓励介绍人引入大租户、优质商家,进一步提高本大厦的美誉度,使本大厦的出租前景更广阔,物业价值更高。

  (三)佣金标准

  基本佣金的计提标准为:从公开招商之日起,经代理行成功出租物业的,其佣金最高按首月租金的1至1.2倍计提。

  激励佣金的计提标准为:经代理行成功出租该物业后的首月租金的1%~50%[即:首月租金全额×(0%~50%)]。

  (四)甄别原则

  由于激励佣金是浮动的,其浮动幅度为首月租金的(0%~50%),视商家承租面积的大小、公司规模、实力、知名度高低而定。具体如下:

  单一商家,其承租面积(一次性或单一合约标的)在500平方米

  以上的物业,面积越大,介绍人所获得的激励佣金就越多。

  商家的实力越雄厚(如:注册资金超过人民币1亿元等),介绍人

  所获得的激励佣金就越多。

  商家的知名度越高(如: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百强企业等),介

  绍人所获得的激励佣金就越多。

  具备以上任一条件的招商期前五位承租客户,介绍人均可获得相应比例的激励佣金,具体比例由地区公司根据商家的实际情况自

  行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首月租金的50%。

  (五)计算方法

  [代理行中介佣金]=[首月租金]×(1~1.2)+[首月租金全额]×a%

  注:a%为(0~50%),无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0”;有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1%~50%)”。

  第二节个人中介佣金

  第七条佣金受益对象:

  凡成功介绍个人、单位、团体(以下简称为“他人”)承租XX集团属下商业地产项目写字楼及商铺(以下简称为“物业”)的社会人士、公司员工(不含该项目一线招商代表)(以下简称为“介绍人”)。

  第八条佣金计提标准

  (一)佣金构成

  与代理行的中介佣金类似,个人中介佣金由基本佣金和激励佣金组成。

  (二)佣金标准

  基本佣金的计提标准为:从公开招商之日起,经个人转介而成功出租物业的,其基本佣金最高按首月租金的0.3倍计提。

  激励佣金的计提标准为:经个人转介而成功出租该物业后,激励佣金按首月租金全额×(0%~50%)×0.3。

  (三)甄别原则

  个人中介激励佣金的甄别原则与代理行相应佣金相同。

  (四)计算方法

  [个人中介佣金]=[首月租金]×0.3+[首月租金全额]×a%

  注:a%为(0~50%)×0.3,无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0”;有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1%~50%)×0.3”。

  第三章招商代表私佣

  第九条佣金受益对象:

  独自开拓客源,接洽不属于代理行或其他个人介绍的客户,全程跟进并促成成交的该XX项目公司一线招商代表。

  第十条名词解释

  招商代表私佣:属于促成该单交易招商代表独享的交易佣金。

  第十一条佣金计提标准

  (一)佣金构成

  与代理行中介佣金类似,招商代表私佣由基本佣金和激励佣金组成。

  (二)佣金标准

  基本佣金的计提标准为:从公开招商之日起,经招商代表成功出租物业的,其基本佣金最高按首月租金的0.3倍计提。

  激励佣金的计提标准为:经招商代表成功出租该物业后,激励佣金按首月租金全额×(0%~50%)×0.3。

  (三)甄别原则

  招商代表激励佣金的甄别原则与代理行相应佣金相同。

  (四)计算方法

  [个人中介佣金]=[首月租金]×0.3+[首月租金全额]×a%

  注:a%为(0~50%)×0.3,无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0”;有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1%~50%)×0.3”。

  第十二条若招商代表在佣金发放前离职或因为工作调动未能继续完成后续招商工作的,其计提原则如下:

  1、客户认租未签约的,原招商代表业绩及佣金计提按70%计算,后

  续交接工作的招商代表业绩及佣金计提按30%计算;

  2、客户已签约的,原招商代表业绩全计算,并计提80%佣金,后续

  交接工作的招商代表计提20%佣金。

  第十三条招商代表间若发生撞单,招商业绩、佣金发放原则上以项目公司处理意见为主,但撞单凭证需上报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

  中心,由地区商业地产分中心签字确认后计提。原则上,对撞单业绩的佣金计提原则如下:1、首次看房由A接待且登记,如客户再访时,A不在(仅为轮休或带客户去公司签约的情况下),且A事先没有委托他人接待的前提下,招商经理安排B接待,如果当日B成交,则佣金A、B各得50%,业绩归A。否则,业绩及佣金全归B。

  2、如客户C为一批人同往,原则上以第一次登记为准。最初登记为A,B接待过客户C的伙伴时,最终成交为A,则佣金A得100%,业绩归A;最终成交为B,则佣金A、B各得50%,业绩归A。

  3、客户对原招商代表不满意,要求更换新招商代表的,须及时报招商经理与客户确认签字后,该单佣金、业绩全部归新招商代表。

  第十四条招商代表私佣发放方式

  1、发放时间:上月计提,次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2、发放比例:每月先发80%,另20%集中在年终一次性发

  放。

  第十五条离职或内部调动,招商代表在当年12月31日前离职(包括自动离职和末位淘汰离职),取消招商代表当年符合发放条件的20%年终留存,该笔费用由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统筹安排,作为招商代表培训基金及新招商代表后期客服工作基金。

  第四章营销人员公佣

  第十六条佣金受益对象:

  参与项目策划推广、招商管理、运营管理的集团与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人员、商业项目公司营销管线管理人员;参与商业地产工作的集团、地区市场经营中心主要人员;经代理行或个人介绍而成功出租物业后,进行租后跟踪服务的招商代表。

  第十七条名词解释

  营销人员公佣:为上述受益对象所共享的佣金。

  第十八条佣金标准

  营销人员公佣税前总额标准为0.2倍首月租金。

  第十九条营销人员公佣发放方式

  1、发放时间:上月计提,次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2、发放比例:每月先发80%,另20%集中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第二十条营销人员公佣的分配

  营销人员公佣分为招商代表公佣和营销管理人员公佣两类

  1、招商代表公佣

  经代理行或个人介绍而成功出租物业后,对于跟踪此单交易租后服务

  的招商代表可提成0.05至0.08倍首月租金(不参与该单交易租后服务的招商代表,不提成公佣),由地区公司考察招商代表跟进程度和商家重要程度,酌情确定该招商代表公佣标准;由我司招商代表独自开拓客源并成功出租的物业,该招商代表已计提私佣,不再参与公佣分配。

  2、营销管理人员公佣

  扣除上述招商代表公佣后,营销管理人员公佣按权重分配,级别不同,权重不同。营销管理人员的岗位权重如下:

  所在单位岗位名称营销管理人员公佣

  分配权重

  备注

  商业项目公司营销管线商业管理副总2.51、原则上集团人员参照地

  区人员权重比例执行;

  2、储备人才或者试用期员

  工可参照最低岗位的50%执行。

  3、属项目招商部编制,但

  不直接参与招商的人员,权重按0.8-1.0计算。

  4、储备大学生权重按地区

  普通岗位的0.6-0.8计算。

  5、重要岗位主要指对利润招商经理2.5商业策划经理2.5商业策划助理1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及地区市场经营中心主要人员总监/副总监/总监

  助理

  4经理3重要岗位1.8普通岗位1事项有重大贡献的岗位,如价格管理、费用管理等。

  地区营销管线负责人可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对商业地产营销管理人员佣金分配权重作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该岗位权重的±20%。

  尚未开盘项目的商业地产营销管理人员,其岗位权重按上述标准权重的60-80%折算(由地区营销管线负责人确定)。特别说明:尚

  未开盘是指距开盘时间超过2个月(或以上)的,叫尚未开盘。倘若一个人跟进多个项目的,衡量指标为各项目招商任务之和。

  第二十一条营销人员公佣的考核办法

  1、凡参与商业地产营销人员公佣分配的人员,必须纳入

  绩效营销人员公佣考核体系。

  2、项目营销人员的考核

  (1)项目营销人员的考核由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对应业务管线人员负责,考核表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招商管理人员的考核,另一类是对商业策划、运营管理、技术服务等人员的考核,(详见附表一之一、之二:《个人日常工作表现评分表》),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分内容及权重作出合理调整。

  (2)针对尚未开盘项目其他人员的考核(仅指参与营销人员公佣分配的人员),由各地区根据岗位情况自行制定考核内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3、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人员的考核

  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人员的考核按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详见附表一之三:《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4、考核表必须按要求签字确认,务必于次月5日前提交

  到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指定人员处。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成绩的应用

  1、由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每月营销

  人员公佣分配方案,并统筹、协调、收集、汇总、审核个人月度

  绩效考核成绩。

  2、每月3日前,各项目将招商代表当月招商佣金按附表

  二之一:《本月招商清单》、附表二之二:《本月招商变更清单》、附表二之三:《本月招商代表佣金汇总表》填写并上报地区商业

  地产管理分中心,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根据上月本地区实际

  招商业绩、营销人员公佣计提比例、招商代表私佣,计算出本地

  区当月可计提的营销人员公佣总额,然后根据营销人员的分配权

  重计算出每位受益人员的当月应发佣金金额(按附表三:《本月

  营销人员公佣计提表》填写),经地区营销管线负责人签字后上

  报集团审定。

  3、集团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审定各地区佣金分配比例

  及金额,经集团营销管线负责人签字后下发各地区执行。

  4、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收到集团审定的佣金后,按

  如下分配方法计发佣金。

  第一步:根据集团审定的当月招商合约金额、分配比例、商业地产营销人员公佣总额、受益人员姓名、级别权重,级别佣金复制到附表四:《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

  第二步:将个人月度绩效考核成绩填写在《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相应栏。

  第三步: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成绩计算出被扣罚金额:

  (1)先计算出本地区当月人均得分:

  [《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中全体人员得分之和]/[《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中全体人员总数]。

  (2)以人均得分作为衡量标准,等于平均分的,不奖不罚;

  低于平均分的,予以扣罚;高于平均分的,予以奖励。

  (3)扣罚金额计算:以平均分作为100分,其他绩效成绩换算成百分制,低于100分的[个人扣罚金额]=[级别营销人员公佣]-[个人得分(按百分制)]×[级别营销人员公佣]/100,[扣罚营销人员公佣总额]=∑[个人扣罚金额之和]。

  第四步:根据绩效考核成绩计算出个人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计算:绩效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针对所有高于100分的人员,将其得分相加,计算出总得分,再用[罚扣总金额]×[个人得分]/[总得

  分],便计算出每个人应得的奖励金额。

  第五步:根据奖罚金额计算出每个人本月实际所得营销人员公佣金额。

  第六步:根据规定计算出个人本月实际应发营销人员公佣金额及预留年底发放金额,[个人本月实际应发营销人员公佣金额]=[个人本月实际所得营销人员公佣金额]×80%,[个人本月预留年底发放营销人员公佣金额]=[个人本月实际所得营销人员公佣金额]-[个人本月实际应发营销人员公佣金额]。

  第七步:完成《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填写并审核无误后报送地区营销管线负责人审批签字,然后报送地区人力资源中心纳入月度工资体系一并发放。

  特别说明:为简化运算过程、方便各地区计算,特别设置了《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一表式运算模式(详见附表五),请各地区参照应用。

  第二十三条营销人员公佣分配的其他规定

  1、预留年底发放的营销人员公佣于次年1月份发放,如若

  尚未发放前离职,视作放弃处理,不予发放。

  2、集团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人员、集团市场经营管理中心

  主要管理人员,公佣计提标准按原制度参照地区人均水平执行,具体考核和分配权数参考地区做法。

  第五章各类佣金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佣金计提条件

  与客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按公司规定交齐押金和首月租金(到达公司指定账户)即可计提招商佣金。

  第二十五条佣金计提规定

  1、佣金按月计提,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由地区商业地产

  管理分中心指定人员负责统计上月符合“佣金计提条件”的全月实际租赁业绩,按自然月统计。

  2、按前述“佣金计提标准”计算出各方应发佣金总额。属代

  理方、社会人士(或公司员工)转介的,经双方确认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招商代表私佣金和营销人员公佣,由地区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根据计提原则,确定分配方案,然后分配到个人名下,经地区相

  关负责人审批后,与上月工资一并发放。

  3、代理方领取招商佣金时,须提供国内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按纳税原则扣除相关税款;其他介绍人或公司员工的佣金均为税前金额,发放时须扣除相应的税款。

  4、同一宗交易中,代理行与社会人士、公司员工的中介佣

  金,以及招商代表私佣金不能同时并享。

  5、如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且没

  收已交款项的,佣金按上述标准计提。未没收已交款项的,不计提

  佣金,已计提的,应予退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严格杜绝招商代表私下分配招商业绩的现象,一经查出,招商代表直接开除,经济责任追究至项目公司商业管理副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招商代表出现严重抢单及弄虚作假现象,经查情况如实,所得佣金全部扣发。

  第二十八条若本实施细则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适从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修订、执行、解释部门为集团市场经营管理中心。

  第三十条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格格式:

  附表一之一《个人日常工作表现评分》(适用项目商业策划人员)

  附表一之二《个人日常工作表现评分》(适用项目招商经理)

  附表一之三《个人日常工作表现评分》(适用项目运营管理人员)

  附表一之四《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附表二之一《本月招商清单》

  附表二之二《本月招商变更清单》

  附表二之三《本月招商代表佣金汇总》

  附表三《本月商业地产营销人员公佣计提表》

  附表四《商业地产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

  附表五《商业地产营销人员公佣分配表》(一表式运算)

篇二: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一般多少

  

  商业地产招商佣金激励制度与分配方案

  本方案对于完善公司招商、销售管理,提高招商、销售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拼搏精神,发挥团队合作凝聚力,都有很好的统筹管理作用。参考万达、龙湖等知名商业集团的招商提成、佣金激励制度,其结合项目实际招商、销售情况和市场需要,制定了适合长远发展的制度。不仅有非常详细的佣金分配方式介绍,还有各项租金、薪资结构数据供参考。

  一、招商佣金提成来源分类及佣金分配方式

  1、大型连锁公司及超市主力店类(租赁、月租金80%)

  按招商出租商业第一个月(免租金期除外)租金的80%给予招商部团队的招商提成:

  ①招商总监;月租金的25%②本部策划;月租金的10%③招商经理;月租金的25%④直接联络招商主管;个人租金40%⑤团队:月租金的10%说明:如以上没有相应人员提成,则提成佣金放到招商团队搞活动经费而用(如:招商经理或招商总监个人出业绩,可以根据以上双份拿提成)。

  2、连锁品牌次主力店类

  (租赁、月租金的80%)

  ①招商总监;月租金的25%②本部策划;月租金的10%④直接联络招商主管;个人租金40%⑤团队:月租金的10%说明:如以上没有相应人员提成,则提成佣金放到招商团队搞活动经费而用(如:招商经理或招商总监个人出业绩,可以根据以上双份拿提成)。

  3、团购类:(总销售2.5‰)

  ①招商总监;总销售的0.6‰

  ②招商经理;总销售的0.6‰

  ③直接联络招商主管;个人销售0.8‰

  ④本部策划;总销售的0.2‰

  ⑤团队:总销售0.3‰

  说明:如以上没有相应人员提成,则提成佣金放到招商团队搞活动经费而用(如:招商经理或招商总监个人出业绩,可以根据以上双份拿提成)。

  4、独立出售产权类:(总销售3‰)

  ①招商总监;部门总销售的0.5‰

  ②招商经理;部门总销售的0.6‰

  ③招商主管;个人销售的1.5‰

  ④本部策划;总销售的0.2‰

  ⑤团队:总销售0.2‰

  (备注:招商经理或招商总监个人出业绩,可以根据以上双份拿提成)。

  5、出租(招商)类;(按租赁1.5个月租金计提)

  招商出租商业铺面1.5个月(免租金期除外)租金的给予招商部的招商提成。

  ①招商总监;部门总月租金的20%②招商经理;部门总月租金的20%③招商主管;个人租金的40%④本部策划:总月租金的10%⑤团队:总月租金的10%(备注:招商经理或招商总监个人出业绩,可以根据以上双份拿提成)。说明:出租一年的公司给予招商部按月租金80%提成发放;出租二年或二年以上的按月租金的100%发放;以上租金经公司确定后,划拨到招商部。再由本部门根据以上分配比例方式发放到个人。

  6、车库、车位类

  ①车位销售;公司按800元/位给予招商部奖励。

  ②车位出租;公司按年平均的1.5个月租金奖励招商部。

  7、定金类

  凡是客户所交来公司的定金且公司已不予退还客户的。不管是公司原因还是客户原因。公司都应按30%给予招商部提成奖励。

  8、招商文员、办证文员、合同专员、商务司机(财务及行政直接配合)奖励类:

  不管是出租、销售。由公司统一都按每人50元/间(套)发放。

  9、项目公司招商激励类

  公司每月、季为优秀招商人员设立业绩奖励:(附公司奖励制度)

  优秀服务员工奖:5000元

  按月发放。

  招商/销售月冠军奖:20000元

  按月发放。

  招商/销售季冠军奖:5000元

  按季发放。

  明星管理奖:5000元

  按月、季发放。

  10、公司内部引见及外部中介的奖励类

  为动员公司全员参与招商,公司内部人员介绍成交后,公司给予招商额的1.5‰做为奖励,外部中介推荐成功的按2‰做为奖励,配合招商成交的招商人员按0.5‰计算佣金。(奖励由公司发放)

  二、佣金计提发放办法

  1、底薪提成制:公司招商人员采取"底薪+提成(招商提成)+考核

  奖金(部门公佣)的薪酬结构。

  2、每月发放即个人月销售总额的提成率85%(私佣)+5%+(部门公佣)+10%风险金。【说明:部门公佣适用于全体提成人员,风险金只适应于招商经理与招商主管】

  3、月度奖金(公佣部分)按招商任务完成额比例,同时上级对下级根据个人招商综合考评(公正、客观)设定月、季度考核以奖金形式发放(项目公司内部操作)。

  4、风险金等签订好《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后,于当月上报,次月8日前足额结算发放。

  5、公佣部分及团队金暂由项目负责人和招商总监共同保管。

  三、佣金提成计提时间

  一次性付款

  销售类

  分期付款

  银行按揭

  交定金签约

  出租类

  交付使用

  已付总房款,并签订《购房合同》15日内,按提成标准全部结算上报,次月10日前发放。

  已签订《购房合同》,按已到账实际资金款后15日内,按相应比例计提上报,次月10日前发放。

  已付清首期款并签订《购房合同》及签订《银行按揭合同》15日内,按提成标准全部结算上报,次月10日前发放。

  已付定金后,并签订《租赁合作协议》15日内,按相应到账资金比例90%上报计提,次月10日前发放。

  交付后,按进驻公司装修时15日内,按提成标准全部结算上报,次月10日前发放。

  四、提成发放条件

  1、所有招商部(招商/销售)参与提成人员及协调人员的提成、以客户签定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团购协议》后结算。

  2、招商文员、办证文员、合同专员、商务司机、财务及行政直接配合人员的奖励、以合同备案及收集房屋按揭资料完毕后结算。

  3、为做好客户的跟进及售后服务工作,招商部(招商)所有人员每月提成额度暂发放85%,5%是部门公佣,10%作为风险金部分,将于所在项目交房之后当月8日一次性足额发放。

  4、因工程进度等公司方面的原因或者因客户自身原因要求退房,则已发放的招商提成不退回,如还未发放的公司不再下发;如因招商专员自身的原因或部门内部管理不善而造成客户退房,退铺。则已发放的提成全部退还公司,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客户确认

  1、部门招商/销售人员按部门客户认定制度执行(招商内部附件)

  2、公司内部及外部引见人员确认:由主管招商经理签字认可,招商总监审核,项目总经理复核方可。

  六、提成上报程序及发放时间

  所有招商部(招商/销售)参与佣金提成人员及公司内外协调人员的佣金,提成统一由招商经理月底统计呈报,次月5号前结算完毕(招商经理呈报-招商总监审核-项目总经理复核—上报公司总部批复-再由财务部门核实)。于次月

  15日前发放。

  附注:薪资结构

  底薪+提成+奖金

  招商主管底薪4000—8000元/月

  招商经理底薪9000—15000元/月

  招商总监底薪20000—35000元/月

  奖金由公司根据招商进度制订

篇三: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一般多少

  

  商业地产招商提成制度

  一、招商提成组成

  1、薪酬:底薪+佣金;

  2、招商业绩是指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缴纳所承租物业的应缴费用;3、佣金均为税后计算,税费由公司负责;

  4、佣金分为公佣和私佣.二、底薪(转正后的底薪,并包含所有补贴)

  商业公司总经理、商管部经理、策划主管、招商主管、招商文员、运营专员、招商专员的底薪:按公司现有的编制和行政级别的薪酬体系规定的标准执行;(聘请项目所在当地人,可根据当地的收入水平适当调整);

  三、佣金提成比例

  商业公司总经理:公佣—-—负责的招商项目和内容,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20%计提;商管部经理:公佣——-按照所负责的招商项目和内容,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8%计提;策划主管:公佣——-项目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2%计提;招商文员:按公司文职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不享受招商业务提成奖励方案.四、招商人员的佣金提成规定

  招商工作按先后顺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主力店和次主力店的招商阶段;二是全面驻场招商阶段。根据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目前的三门峡项目实际情况,佣金提成方案如下:

  1、全面驻场招商阶段佣金提成标准

  招商主管/招商专员:将按照项目的总量和难易程度来分解招商任务和制定标准考核基数。

  1)招商主管:

  公佣-——项目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3%;

  私佣—-—按当月个人招商业绩总额计算,基数为每月xxxx元;

  A、当月成交金额xxxx元以下,提成比例为10%;

  B、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元,提成比例为15%;C、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元以上,提成比例为20%;2)招商专员:

  公佣---项目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2%÷招商专员人数;私佣——-与招商主任的私佣提成比例相同;

  2、主力店和次主力店招商阶段佣金提成标准:

  主力店和次主力店的佣金提成标准:

  1)主力店的合同成交(签定合同,盖章,交纳定金后,实际意义上的招商工作已经完成),但因还没正式开业,合同条款的落实工作需后续跟进,故收到定

  金后的当月可以实施佣金提成,但只提取应提取的佣金总额的80%,另外20%则到商家实施开业后一个月内发放;

  2)佣金的公佣部分的计提标准按以上“全面驻场招商阶段佣金提成标准”中规定的个人应享受的相应比例计提;

  3)佣金的私佣部分(即合同第一谈判人、招商主管、商管部经理的私佣)的计提标准按如下方式:

  私佣——-按当月个人招商业绩总额计算,基数为每月xxxxx元

  A、当月成交金额xxxxx元以下,提成比例为10%;

  B、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x元,提成比例为15%;C、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x元,提成比例为20%;

  (备注:因主力店和次主力店招商的特点,所以与全面驻场招商阶段的月任务考核基数不同,平均到每月的任务基数应该要偏小许多。Xxxxx元为参考基数,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拟定。)

  五、佣金发放时间

  招商人员当月成交的业绩,当月月底由招商主管统计,经项目商管部经理审核,再经财务核实,报商业公司总经理复核批准后,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六、补充说明

  1、所有招商人员公佣的计算,如有新的员工加入,当月入职工作不到30天或当月离职的,该员工所属的公佣则不予计算.2、部门如有招商人员离职,其产生的佣金(公佣、私佣)则以公佣形式发放给招商部进行合理分配。

  附件一:佣金计算比例说明

  1、提取佣金总标的说明:按照目前行业内签约商户缴纳租金管理办法,一般商户租金缴纳为一次性3个月租金。依照目前招商佣金提取比例一般为招商项目的1。5-2个月租金,因此总的标的提取为签约成交租金的50%。

  2、商业公司总经理/商管部经理/策划主管:

  三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决定,统筹兼顾推广项目的招商进度,因此佣金提取只在总的签约成交租金中提取,考虑工作职责以及贡献程度,总经理提取20%,商管部经理8%,策划主管2%。

  3、招商主管/招商专员:

  在总签约租金中分别拿出3%和2%,作为奖励分别发放给主管和专员,另外的15%作为考核系数激励招商人员。

  附件二:散铺出租的业绩基数计算办法说明

  部门每月需完成的面积=总建筑面积的70%÷招商期月数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每月需完成成交面积㎡÷招商人员人数(主管+专员)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租金均价xx元/㎡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即每月xxxxx元的散铺业绩考核基数

  附件三:主力店的业绩基数计算办法说明

  部门每月需完成的面积=主力店总建筑面积的70%÷招商期月数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每月需完成成交面积㎡÷招商人员人数(主管+专员)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主力店租金均价xx元/㎡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即每月xxxxx元的主力店业绩考核基数

篇四: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一般多少

  

  XX商业项目招商激励制度

  为规范公司招商激励机制,提升招商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项目招商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激励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XXX项目所辖的招商区域及招商人员。

  二、激励原则及标准:

  (一)

  所有招商必须符合项目整体业态规划及公司招商租赁政策,主力店招商对应的激励政策,另行按一事一议单独报审。

  (二)

  所有招商成功的界定,为必须完成正式合同签订并按合同收取相应的合同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等费用(主力店特殊合同约定除外,装修费、保证金等费用不纳入提成分配)。

  (三)

  激励政策分为提成奖励和特殊奖励两种方式,提成奖励原则上按所招商户三个月首期租金作为总提成额度标准,联营(保底+提成或纯扣点)商户按照邻近商铺均价租金价格提成;特殊奖励主要考虑大面积的主力店、次主力店、核心品牌和招商难度大的品牌招商。

  三、提成奖励及发放方式:

  (一)

  总提成额度标准:商户首年标准月租金*2。(不计免租期及其他租赁优惠)。

  (二)

  分配比例:

  1、分配方案1:

  1)XXX各期项目底层商铺:

  常务副总经理1人;

  商管总监1人;

  招商组:招商策划经理1人、招商专员2人(按招商个体分配比例计提);

  运营组:运营专员2人(按分配比例小组计提);

  分配

  人员

  分配

  比例

  招商专员/招商经理

  50%招商

  经理

  10%运营组

  商管

  总监

  12%常务

  副总

  15%公共

  基金

  5%8%12)购物中心商业:

  常务副总1人、商管总监1人、商务专员1人(按分配比例计提);

  招商经理1人、招商主管2人、招商专员4人(按招商个体分配比例计提);

  运营部:运营主管1人,运营专员4人(包括客服及信息)(按分配比例部门计提);

  企划推广组:(按分配比例部门计提)。

  备注:具体人员配置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分配

  人员

  分配

  比例

  四、招商提成发放标准:

  (一)

  招商提成发放时间及比例:完成商家合同签订并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于次月计发总提成的70%,商家进场装修次月计发总提成的20%,商家正式开业后的次月计发总提成10%。

  说明:在执行当月及当季度出现非当事人或商家原因导致退租、退铺情况,该退租、退铺部分应计入完成招商任务率,但不计算招商提成,已发放的在下次发放提成时扣减。

  (二)

  主动离职的招商人员,不予补发上月招商提成,该金额充入公共基金。

  (三)

  策划组、营运组的部门计提应于发放提成当月由各自部门负责人将分配比例报商管总监审批后执行。

  五、提成发放审批流程:

  (一)提报部门:商业管理部招商组及其他涉及分配总提成小组

  (二)流程名称:招商成交提成审批发放流程

  招商人员提报提成方案

  财务部复核发放

  总经理审批

  常务副总审核

  招商负责人确认

  商管总监审核

  财务部审核

  招商专员/主管/经理

  招商

  经理

  商管常务商务策划营运总监

  副总

  专员

  组

  组

  10%12%1%8%8%公共基金

  5%50%6%(三)招商提成发放金额签批权限:(参照公司审批流程及权限执行)。

  六、招商专项奖励政策

  专项奖励政策按一事一议,参考如下(具体以签批意见为准):

  招商签约商家的品牌形象、级次奖励措施及标准:

  1.

  签约商家为国际品牌或国内一线品牌在佣金的基础上额外奖励10000元;

  2.

  签约商家为国内知名品牌(省级及以上同行排名前十)在佣金的基础上额外奖励5000元;

  3.

  签约商家为省内知名品牌(县/市级及以上同行排名前十)在佣金的基础上额外奖励2000元;

  4.

  招商人员主动申请并说明理由,由公司相关管理层评定。

  七、惩处规定及其他约定:

  (一)

  各级被考核人员需认真填写考核表,实事求是;

  (二)

  各级负责人对下属的评分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袒护;

  (三)

  综合部负责监督考核办法的执行;

  (四)

  具体考核参照公司《XX房地产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并结合月度业绩末位可淘汰的原则。考核结果将作为月度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的依据;

  (五)

  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形象的言行,按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给予辞退,不予补发辞退前一个月的招商签约提成和已招商部分的招商开业提成。如:

  1、擅自承诺商家无法达成的商务条件;

  2、向客户虚构商业业态规划;

  3、透露项目招商机密

  (如商务条件底线);

  4、收取商家任何名目的回扣或服务费;

  5、私下帮助业主或商家出租或转租店面。

  6、其他有损公司利益及形象的。

  本规定从20XX年XX月1日开始执行,暂定有效期一年。本制度由XX地产商业管理部制定,报公司审批执行。

篇五:商业地产招商提成一般多少

  

  商业地产招商佣金激励计划

  餐饮娱乐招商管理中心关于招商佣金的建议报告

  依照公司现有组织架构,餐饮娱乐招商部由招商总监一名分管,下设购物中心板块和大卖场(批发市场)板块两部分,各由一名副总监分管;两板块的市场定位不同,招商政策也有相应区别。

  佣金分公佣和私佣两部分。公佣是在所有佣金总额中划分出来分配给部门各支持岗位的公共奖励,私佣归个人所有。

  一、名词定义:

  1)招商成功标准:商户签订正式合同并生效的(不论为租赁合同还是合作合同)视为招商成功;

  2)佣金计提时间:

  A、租赁形式合同的,商户支付首付1-3个月租金及保证金到账时间则为佣金计提时间;

  B、合作形式合同的,商户支付保证金到账时间则为佣金计提时间;

  3)计提基数:根据不同项目确定计提基数,完成计提基数不同,获得的佣金比例不同;

  4)业绩计算公式:

  租赁形式业绩计算公式:商铺月租金额(平米月租价*商铺面积),以首缴租金为准。

  合作扣点计业绩计算公式:以保证金实际收取数额为准:

  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面积≤20平米,保证金1000元;

  面积>20平米≤40平米,保证金2000元;

  面积>40平米≤100平米,保证金3000元;

  面积>100平米,保证金按30元/平米计算(精确至百位数)。

  商住房的保证金为1000元/套。

  5)公共佣金:简称公佣,视所在项目招商完成成绩而给予对应招商部门的业绩奖励;公佣分2次发放,根据对应招商总监制定上报的招商计划时间节点,总招商任务完成70%时计发一次;总招商任务完

  成100%时计发一次;完不成计划不予发给公共佣金。

  6)私人佣金:简称私佣,招商成功后发给业务个人的招商佣金;

  二、佣金的计提标准:

  1、大卖场(批发市场)佣金计提标准:

  A、公佣,第一阶段招商任务按时完成时,以总招商金额的3%作为公佣;

  第二阶段招商任务按时完成时,以总招商金额的4%作为公佣;

  分配比例:招商总监35%,分管副总监15%,招商经理20%,招商主任15%,中心文员5%。10%部门公积金;多名招商主任时按人数平均分配。

  B、私佣:

  租赁形式:

  每月完成业绩总额3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9%每月完成业绩总额5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15%每月完成业绩总额7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20%;

  每月完成业绩总额10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25%每月完成业绩总额在12000元以上,佣金比例为30%合作扣点形式:

  每月完成业绩总额5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7%每月完成业绩总额8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12%每月完成业绩总额12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15%;

  每月完成业绩总额15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20%每月完成业绩总额在20000元以上,佣金比例为25%2、购物中心的佣金计提标准:

  A、公佣,第一阶段招商任务按时完成时,以总招商金额的2%作为公佣;

  第二阶段招商任务按时完成时,以总招商金额的3%作为公佣;

  分配比例:招商总监35%,分管副总监15%,招商经理20%,招商主任15%,中心文员5%。10%部门公积金;多人招商主任时按人数平均分配。

  B、私佣:

  租赁形式:

  每月完成业绩总额5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9%每月完成业绩总额7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14%每月完成业绩总额10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20%;

  每月完成业绩总额12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25%每月完成业绩总额在15000元以上,佣金比例为30%合作扣点形式:

  每月完成业绩总额7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7%每月完成业绩总额10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12%每月完成业绩总额13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15%;

  每月完成业绩总额18000元(含)以下,佣金比例为20%每月完成业绩总额在20000元以上,佣金比例为25%3、主力店招商佣金计提标准

  主力店的定义:国际、全国一线连锁品牌,具有广泛的市场号召力和品牌美誉度,品牌层次高、代表消费群层次高、对项目带动作用高的品牌店。单店面积10000平米以上的商户也被划作作主力店范围。

  主力店的特殊性:因为主力店招商通常需要给予特殊的政策倾斜和优待,但又必须鼓励主力店的招商,特独立制定主力店招商奖励政策。

  主力店的界定:由对应招商业务人员提报主力店定义申请报告,报分管副总监、总监、百货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百货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定义为主力店,按照主力店佣金政策执行。

  主力店佣金计提标准:主力店招商业绩计如当月总业绩中。另给予主力店招商奖金;

  ≤1000平米的,奖金5000元;

  >1000平米,≤3000平米的,奖金8000元;

  >3000平米,≤6000平米的,奖金10000元;

  >6000平米,≤10000平米,奖金15000元;

  >10000平米,奖金20000元。

  二、招商任务及计划

  招商部总监负责制定各项目招商责任人及每月(或阶段)招商任务目标计划,并制定基础任务额度。完成基础任务额度的,发给基础薪资,未完成基础任务额度的,发给基本工资的80%,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础额度的,辞退处理。

  招商任务的指导思想:

  l各项目总招商面积为基础指标,开业前完成基础指标的80%为合格(满足开业需求)。

  l基础任务额度应≥合格指标的50%。

  l各部门制定招商任务计划时,应按月分解任务,并逐级分解到人。

  l各项目应按每3万平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名招商人员(享受基础月薪的全职招商人员)的标准进行配备。此标准原则上可以低于,不可以高于。

  三、说明细节

  1、所招商项目必须按照公司集团公司当时当期公布的《招商条件汇总表》所列招商条件执行。给予特殊优惠、特殊政策倾斜的,不享受佣金提成。

  2、佣金提成的个人所得税自理。

  3、佣金的发放时间:每月末统计业绩汇总表,次月10日前统计完毕,15日前发放。

  4、佣金的计算程序:每月驻项目经理提交当月业绩汇总表,分管副总监初审,招商总监复审,财务中心对账,百货集团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集团财务中心、分管总裁签批后,交百货财务中心发放。核发的程序以集团OA流程为准。

  5、中介人、代理公司介绍、招商客户并收取中介费、代理费的,原则上不再给予佣金提成。大型、长期项目等特殊情况另行核定。

  6、佣金的归属问题,参看各部门营运手册规定。

  7、在一个公佣分配周期内入职不满一个月的,不享有公佣;入职不满3个月的,仅享有额定公佣的50%。

  8、公司客户(由上级部门或领导指派的客户)不分配佣金提成,跟进负责人由分管总监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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