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什么问题9篇

时间:2023-06-03 09:40: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什么问题

  

  如何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莲山如何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这一论断,深刻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有了更高的要求和认识,同时为持续开展推进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作风好坏是关系我们党会不会脱离群众,能不能长期执政、能不能很好履行执政使命的大问题。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与群众发生脱离,那么党的生命也将受到威胁。

  历史反复证明: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做好党的作风建设,我们就能与广大的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为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党的执政地位就会更加巩固;不然,党的工作与事业就会停滞不前,党的执政地位就会遇到挑战。

  党的十九大鲜明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然要得到整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坚持高压态势。

  坚决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止腐败坏根、腐化变质,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高压态势要长期坚持保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一视同仁。

  (二)盯紧点滴细节。

  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有病就要马上治疗,发现苗头问题就及时跟进,了解情况、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这就是盯紧细节的重要意义。

  (三)强化日常监督。

  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好日常监督。

  把功夫下在平时,在日常管理监督上见实效,坚持抓早、抓预防。

  莲山

篇二: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什么问题

  

  [如何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总结

  如何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指群众能够耳闻目睹、切身感受的利用公职权力谋取小团体或个人不当利益的行为,它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极大败坏党的形象和社会风气,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不可不加大力度惩治。

  一、表现形式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多以

  “潜规则”、个人“小毛病”的面目出现,虽然数额不大,但量大面广,易发多发,具有普遍性、半公开性和顽固性。

  (一)以权谋私型。一是徇私舞弊。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在项目招投标、质量验收等环节借机敛财;有的在职务变动、晋升等组织人事工作中收受贿赂。二是吃拿卡要。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不正确履行职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件频发,或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

  (二)利益侵占型。一是拆迁渔利。有的干部借城市扩建、新农村建设之机,强拆民宅、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不及时到位,从中渔利。二是侵占“三资”。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单位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财务不透明,致使财务管理混乱,领导干部从中谋利等等。三是侵占专款。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盖楼、买车等其它用途。四是强拆强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和征地拆迁领域已成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高发区”。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三公”消费型。在公车购置及运行方面,存在老百姓痛斥的“车轮下的腐败”。公务车开支逐年递增,数额惊人。在公务接待方面,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现象屡禁不止,公务接待从明目张胆改头换面转入地下。会议举办方除会务正常开支、人员食宿费用外,滥发资料,超出经费预算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主要危害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分割群众切身利益,已成为影响群干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一是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期、发展的机遇期,同时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涉及自身利益和社会公平的问题更加敏感、更加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或间接损害着群众利益,干扰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导致个人极端事件和严重群体事件,严重破坏和影响着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是危害党群干群关系。基层党员干部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有的党员干部办事不公,与民争利;有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甚至出现“小官大贪”等等,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甚至见怪不怪、习以为常,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良风气,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整个群体中不良作风的蔓延,必然危及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三是危害反腐倡廉建设。群众往往通过身边发生的消极腐败来感知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来认识和评价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工作,直接影响其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支持和认可。如果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必将影响到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关注度、认知度、满意度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不利于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环境、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

  三、原因剖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律防线不牢。一是有的干部托辞日常事务性工作繁忙,放弃世界观的修养,扭曲了权力观、价值观、地位观,价值观念混淆颠倒,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防线崩溃。二是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三是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基层干部,置身监督之外,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没有知情权、参与权,逃避群众监督。

  (二)制度存在缺陷。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还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一是制度规定不健全。监督制约和权力制衡机制具滞后性,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机制、制度还处于完善过程,一些基层干部就会利用这个“空档”来谋取私利。二是制定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近几年,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渐趋完美,但有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这些干部通过所谓的“变通”办法,绕开大量基层腐败案件的发生。三是制度执行不力。一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不公开、假公开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有的地方公开不及时,公开形式不便民,决策信息不透明,公开制度难以落实、效果不好。

  (三)监督合力不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监督体系、监督机制的设计不科学不合理。一是上级监督滞后。受时间、空间限制,政府对基层干部在体制内的监督方式较单一,有的停留在走访、听汇报的方式,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不能及时提醒和督促改正。二是同级监督弱化。基层干部在制度设计时也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但是作为在同一个基层单位工作的同事,本身就是利益共同体,相互监督有伤和气、影响团结,相当一部分人有思想顾虑,不想监督、不

  愿监督。三是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群众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四、防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对策

  有效预防和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必须针对其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对策,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讲求实效。

  (1)着眼防范,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内在压力,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反腐倡廉必须抓好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是要加强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权力,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

  人民谋利益;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决不能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是要加强群众路线教育,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的安危冷暖,勤勤恳恳为群众办事,切实解决

  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三是要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表现出来的是干部作风问题,但许多是违反党的纪律问题。尤其是违反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尤其是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同时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行规,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中,依法办事。

  (2)突出重点,专项整治,抓好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重点领域的治理。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紧紧抓住惠农政策、扶贫资金、城乡征地扯迁、农村三资管理、项目建设、矿产资源开发、违规参股经商、为民办事、教育办学、医疗卫生服务、食品药品制售、司法执法、财经纪律执行、红白喜事操办、参与赌博、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宗教事务管理等19个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尤其对重点问题要“盯死看牢”,对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双向追责,以铁的纪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深入治理,从严查处,坚决刹住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重视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实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结合基层腐败“小官巨贪”“窝案频发”隐蔽性强等特点,采取多层次、全方位、更加灵活的调查手段,重点查处极易引起腐败和腐败案件高发的单位和部门,作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防治内容,真正实现“打苍蝇”全覆盖。要保持打击力度只增不减,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更不能搞运动,而应坚定信念、持之以恒,发现一起,发出多少、查出多少,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雷霆手段做到“报出萝卜带出泥”。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肆意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行为,作风粗暴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留情,绝不手软。

  (4)完善制度,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之所以纠而复生,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因此,要着重抓好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创新体制制度,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尤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制,明确领导的具体任期和主要责任,在考核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引导领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历史和群众考验的政绩,建立健全科学的民主决策制度。

  (5)公开政务,全民参与,形成全方位监督的良好氛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使人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得到真正的尊重和保障。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以公开促公正。同时在网站上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在科技成果的深度开发运用上下功夫,通过大量受用信息、通讯和网络技术,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电子监察,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篇三: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什么问题

  

  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治理对象

  全镇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股室、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三、治理内容

  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坚持抓重点,带全面,重点抓好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

  (二)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纳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五)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

  (七)在办理大众事务时推委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大众的违纪行动;

  (八)基层行政单位以权谋私、行政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4、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强化考核等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自查自纠。(1)自查摸底。镇政府相关职能股室要认真开展自查摸底,针对工作主要环节,围绕治理内容,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承担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的职能股室,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收集问题线索;承担财政、民政、国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人社、畜牧、房管、农机、卫生的职能股室对涉及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对各村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自查摸底。(2)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问题上报镇党政办,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镇纪委。

  (二)监督检查。(1)督促检查。镇纪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对各村和镇政府职能股室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对相关村和职能股室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要进行重点督导检

  查。(2)全面检查。镇纪委采取走访群众、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

  (三)案件查办。(1)受理群众举报。镇纪委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利用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督促相关职能股室将涉及本股室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查办典型案件。镇纪委要把查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镇纪委的重点工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彻底严查严办;紧盯“农村村组、基层股室、扶贫领域、民生行业”,下功夫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件。镇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3)突出查办重点。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转送、转交问题线索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优先安排部署,优先调查核实。

  (四)建章立制。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大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下层权力如何运行,农村监督“最后一千米”如何畅通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注重“两个结合”,给下层权力“立规矩”。一是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

  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股室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股室完善机制制度。二是把专项整治与创新下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新形式相结合。镇纪委将选取下层党风政风建设开展效果较好的行政村创建新型示范点,奉行“厘清乡村权力清单、运用简约版‘两议两公布’”等方式,探索乡村治理新系统,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实现微治理,进而形成“权力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的乡村治理形式,促进乡村治理系统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强化考核。镇纪委将对各村和相关职能股室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将约谈各村和职能股室负责人,并将结果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本股室发生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行政村、责任落实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镇纪委要把查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五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选取重点村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镇纪委将定期筛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工作进度缓慢的村和股室进行督办,由镇纪委直接约谈负责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二是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股室、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办什么问题。三是工作通报机制。镇纪委定期对各村和职能股室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通报批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镇纪委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四是台账管理机制。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镇纪委要建立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台账,作为上级纪委督导检查重要内容。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镇纪委对职能股室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没有发现、没有报告、整改不到位且问题反复发生的,按

  照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什么问题

  

  纪委调研报告: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思考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要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逐渐减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的现状,市纪委重点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题调研,力求精准把握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新变化新趋势,找准工作主攻方向和着力点,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表现

  1.侵害群众利益方面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反映最为突出的是违规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特别是违规发包集体土地问题。在民生资金领域中,群众对民生政策信息不公开和违规审批发放低保、医保等资金问题反映强烈。在扶贫领域中,群众反映多集中在扶贫工作中截留挪用资金、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对象精准识别及扶贫项目建设验收中弄虚作假等方面。在惠农领域中,群众对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反映最多,对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编造虚假材料骗取惠农资金和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三类问题反映也比较集中。

  2.破坏发展环境方面

  一是行政执法方面。其中,反映最突出的是违规执法、执法不严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行政审批部门吃拿卡要;一些执法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给企业发展设置重重障

  碍;一些基层税费部门弹性收取税费,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搭车收费现象。

  二是社区服务领域。群众反映便民利民服务不到位问题最多,其次信息公开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和服务管理中吃拿卡要问题,再次是贪污侵占集体财物和补助资金问题。

  三是公共服务行业。一些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群众态度生硬,群众反映耍特权问题最为强烈,对不遵守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规定的服务不到位问题反映排在其次。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原因

  基层干部缺乏纪律和廉洁意识。基层干部整体上呈现年龄老化、学习意识不强、法纪意识淡薄等特点。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约束的是领导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一些基层干部把公权当私器,要么运用手中的权力收买人心,要么怕得罪人,办事不能处以公心。

  基层权力制度约束不到位。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一些村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有的对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忽略或者搞变通,使制度沦为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

  基层监督监管力度不够。有些乡镇存在重发展稳定、轻监督管理的思想,过多考虑抓发展保稳定、只要村里不出事就不过多干预。纪检组织大多只设置到乡镇一级,且乡镇纪委人员少、能力弱,监督显得力不从心。

  基层干部存在心态失衡现象。基层干部待遇较差,影响其工作心态和对自身的发

  展预期,有的认为只要不被免职,能不能干出业绩、群众是否满意无关紧要。

  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措施

  重“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常态考核、社会评价等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对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留痕监控、动态管理评价。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群众反映依然强烈,或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基层党委和纪委(纪检组),严肃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重“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例引领风尚,用身边的反面案例告诫警示,督促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红脸出汗,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重“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着力解决好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审批发放低保、落实惠农政策优亲厚友、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重“建制”,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从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入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创新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模式和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健全对扶贫惠农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完善基层干部关心关爱机制,有效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更多从边远地区、基层一线锻炼选拔干部,为基层干部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篇五: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什么问题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听党话、顺民意、懂规矩、守底线、敢担当、促开展〞的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主线,为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稳固党的执政根基。根据省、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精神及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催促基层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那么,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根底,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点,从干部队伍、重点领域、组织建设等方面着手,动真逗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一〕强化干部思想教育。紧紧盯住与群众接触最多、利益关联度最大的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效劳单位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

  二、紧盯三个关键,解决突出问题

  一、锁定一个目标,树牢为民宗旨

  2.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参加“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讲座,开展县级机关、乡〔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专题培训,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效劳能力不强等问题。

  3.开展大讨论活动。紧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聚焦开展振兴、脱贫攻坚、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目标,深入开展“开展振兴为了谁,开展振兴依靠谁〞“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两个大讨论活动,解决固步自封、小进即满、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1.开展警示教育。在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效劳单位人员中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解决法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强化重点领域整治。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起新一轮攻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切身权益。

  1.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方针走偏走样、弄虚作假,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领导重要批示不力、推诿拖沓,承办事项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做外表文章,摆花架子;基层干部不认真研究群众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遇到问题绕弯走,以及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等突出问题。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报冒领、白条入库、接待费入账、贪污集体资金;私下低价处置、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承包费不入账,违法出售集体建设用地。严肃纠正和查处村〔居〕务公开中该公开事项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不够、公开内容不清楚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3.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资金;扶贫工程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脱贫攻坚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和参与扶贫等涉农工程建设问题。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围绕解决扶贫工程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居〕务公开、干部作风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和研究制定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三〕健全长效制度机制。紧紧盯住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对象和关键环节,清理完善基层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4.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纠正和查处违法排污、省环保督查组反响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投诉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纪委监察局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下大力气整顿软弱松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实施“磁铁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行村〔社区〕后备干部储藏方案,大力培养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配齐配强村〔社区〕“第一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健全完善科学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加大绩效考核奖惩力度。

  3.弘扬社会新风正气。以“四好村〞创立为载体,加强家风、村风、乡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文明公约等相关制度。注重发挥党员、乡贤等农村关键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感恩奋进活动,激发内生动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

  〔一〕蹲点调研一批滞后乡村。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广泛收集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分层分类限时解决。县纪委要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群众满意度低的乡〔镇〕实地蹲点调研,分析解剖原因,压实基层党委、纪委责任。

  〔二〕追踪问效一批群众诉求。开展“群众诉求追踪问效〞活动,选择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催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纪检监察组织要对解决群众诉求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主责部门,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县纪委和县委群工局要下沉一级,筛选一批实名举报、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群工局、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整治成效。

  三、实施六个一批行动,确保整治成效

  重复举报、指向具体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交办、督办等方式,进行集中查办,做到严查快结不放纵,确保查处到位、问责到位。

  〔四〕抽查评议一批查否线索。县纪委要抽查一批乡〔镇〕纪委查否的问题线索,对处置方式、办理流程、核查取证、案件审理等环节进行集体评议,着力解决基层“化案放水〞问题。

  〔五〕“一案双查〞一批失责干部。筛查确定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以及存在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县级部门和乡〔镇〕,启动“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责。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

  〔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县纪委每月通报一批典型案件、问责案件。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21年1月1日后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问题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对梳理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以及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台账,集中进行整改和查处。

  〔三〕稳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县级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从2021年6月起,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分安排部署、问题整治、稳固提升三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迅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职责定位,建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联系点,加强催促指导,坚持以点带面,推开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于7月5日前向县纪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制度成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以下四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县纪委要对各乡镇、部门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查处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二是定期研判机制。各工作组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梳理工作数据,总结工作成效,安排下一步工作,形成工作组会议纪要;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措施,形成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三是台账管理机制。对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各乡〔镇〕纪委和各部门纪检组对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四种方式办理,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各乡镇、牵头单位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收集的问题台账〔附件2〕报县纪委,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移送。四是汇总报告机制。整治工作期间,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统计表?〔附件3〕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表?〔附件4〕。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制定专项行动宣传方案。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播送等媒体,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工作成效,既报道正面事迹,也曝光反面典型。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在农村院坝、社区广场,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统筹协调推进。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巡察、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理顺工作关系,发挥协调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经常开展检查,确保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五、工作要求

  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我县全面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五〕强化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年终党建工作述职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鼓励;对履职不到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篇六: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什么问题

  

  “五突出”抓好整治群众?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抓好整治群众?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需要盯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法?为,多举措全?位着?,以实际?动营造风清?正的官场氛围。  突出责任担当。党员领导?部要及时学习传达整治群众?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领导要求,将整治群众?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此项?作作为贯彻落实全?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突出?作融合。成?领导?组,将整治群众?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常?作相结合,制定责任清单,增强?部职?的责任意识,确保责任到?、责任上肩。  突出问题导向。紧盯?作中的关键环节、关键领域,深刻剖析可能产?的问题、原因,加强风险管控,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及时遏制,确保不出现任何损害群众?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的问题。  突出教育管理。加强对?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增强?部依法?政意识和廉洁?律意识,从根本上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强化警?教育,通过召开案例警?教育专题会等?式,对被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及时通报、公开曝光,使党员?部?灵深处受到震慑,教育引导党员?部遵章守纪。  突出责任追究。不断加?对失职失责、顶风违纪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等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度。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顶风违纪的,既要追究当事?的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问责,对?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

篇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什么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全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力推动全市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市委、政府、市纪委部署和要求,根据资委办〔2017〕55号《xx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现制定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省、市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弛而不息、久久为功,统筹推进新老问题一起解决,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正风肃纪常态化、健全制度常态化,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纠正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资产处置、采购管理问题。在资产处置、罚没财物处置、办公用品采购、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上优亲厚友、2016/徇私舞弊,无预算采购物资、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采购,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

  后勤中心

  财务科

  监察室

  (二)案件办理、审批问题。在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搞吃拿卡要报、收受被处罚对象礼金礼品和吃请、不明执法、有损工商形象问题。未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和要求进行,或违反办案程序滥用裁量权,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者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经检支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法规科、监察室

  (三)消费投诉举报处理问题。在处理消费者申诉、调解消费者纠纷时不作为、不公平公正,影响工商队伍形象等问题。

  牵头领导:刘

  责任科室(单位):消保科、消委会、监察室

  (四)干部管理监督问题。全局干部职工选拔任用和培养培训机制不够完善、轮岗交流机制未完全落实、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监督管理上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问题。

  牵头领导:

  2016/责任科室(单位):

  人事科、党办、监察室

  (五)市场主体监管问题。窗口工作人员向群众解释政策不耐心,资料口径标准不统一,未做到“一口清”、“一次明”,商事登记政策宣传不及时;违规收取各类费用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企业登记科、外资科、监察室

  (六)脱贫攻坚问题。“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不到位,在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调配等方面的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扶贫组、党办

  、财务科、监察室

  (七)干部作风问题。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矿工等问题;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到基层局、所指导或调研工作时接受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办公室

  、监察室

  (八)其他方面。违规公务接待、公务宴请,公款送礼,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后勤中心、财务科、监察室

  三、方法步骤

  2016/(一)宣传教育、动员部署阶段。(6月26-7月5日)抓好动员宣传,提高认识。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机构,7月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要确保本地本部门人人知晓,包括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对每名干部职工宣传到位。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本地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目标要求和具体时限,明确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负责领导、明确专办人员,迅速以强大声势推进工作,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公告,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二)学习讨论、查找问题阶段。(7月6日-7月31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讨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准则》、《条例》、《财经纪律制度》等的学习,找准找全问题。重点将乱收费、乱罚款、办人情案等问题进行整治,把新、老问题找准、找全,逐一列表、逐项建账。找问题可采用多种方法:如自己报、群众揭、上级查等,查找自身所存在问题。

  (三)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把准整改要求。围绕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整改,整改中要符合实际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求和责任人员。对存在问题,强化防控措施;对一般问题,加强教育整顿;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严肃查处。小问题、个案性问题解决起要立竿见影,大问题、复杂问题、系统性问题要迅速突破,边推进、2016/边巩固。整改,既要针对“事”、也要针对“人”,既要整改问题,也要处理责任人。

  (四)巩固成果、完善提高转化阶段(9月1日-9月30日)专项行动中要充分运用好信息公开这个“利器”,要分类抓好对自查梳理的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公开,让群众看到我们的行动、看到我们的变化。特别注意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成为知情者、参与者和监督者,公示公开的标准既要看“有没有上墙、有没有广播、有没有标语”更要看“群众知不知道”。把专项整改成果真正转化到实际工作之中,确保工商系统风清气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工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此次整治活动作为年度深化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查找解决问题的重要载体,以弛而不息的精神推进整改事项再审视、整改任务再落实、整改成果再拓展。

  (二)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要向全社会发出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通告,号召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检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公开举报方式,市工商局专项整治举报电话:26630171,广泛接受群众举报。

  2016/(三)深化专项治理。要对照主要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对经过自查发现仍然存在或者有可能反弹的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解工作任务,继续深化专项治理。要建立专项治理台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逐项进行。要对专项治理成效定期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专项治理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重点督查,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业务范围内监督管理的责任,加强专项整治的督促指导,市局纪检组将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督查暗访。在整改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纪依规认真调查处理,并严肃问责追究。对专项治理和重点督办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通报,充分发挥案件查处震慑作用,真正把纪律规矩挺起、严起。

  (五)构建常态长效。要注重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经验做法上升为规制度,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要求加强重点领域建立制,着力解决引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努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六)全覆盖签订承诺书。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签订《xx市工商局禁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承诺书》。

  2016/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7月5日

  2016/7

篇八: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什么问题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精神和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X届二次全会、市纪委X届四次全会、区X届二次党代会、区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区纪委《X市X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纪发〔X〕1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X乡持续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经X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微官”“微权”“微腐”,锁定群众满意一个目标,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基层“蝇贪”和突出作风问题三个重点,做实宣传教育、线索收集、监督检查、重点督办、纪律审查、源头治理六大举措,利用5个月时间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持续贯彻落实区委《X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委办发〔X〕88号)要求,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不强、落实不到位,精神不振、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关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不断增强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高我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蝇贪”和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强农惠农政策不落实,跑冒滴漏、贪污挪用惠农资金、集体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钱款等问题;救助物资、资金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问题;微权清单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问题,以及环境保护、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执法司法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集中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懒散消极、不下实功,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等问题;习惯当太平官,不履职、不尽责,该负责的不负责,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对乡村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不敢管、不上报等问题;为民服务意识淡漠,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不认真研究、解决群众正当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难题往后拖,不敢下深水、破难题等问题;首问责任落实不力,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申请要件材料不明确,宣传解释不到位,让群众来回跑等问题;服务态度恶劣,冷硬横推、自由散漫、不守工作纪律,对群众办理事项久拖不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3.集中治理群众身边“四风”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具体规定不力,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5”问题类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力度;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深入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等问题;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等问题;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考虑客观实际,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热衷于“材料美化”,搞“材料出政绩”等问题;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文山会海”和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1.集中治理“村霸”问题。重点整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正当利益,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非法占地、私挖滥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问题。

  2.集中治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村、重点项目,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3.集中治理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重点整治辖区各村党支部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甚至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有黑恶势力不上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抓重点,带全面,紧盯资金和项目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专项资金;违规干预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2.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履责不力问题。重点整治村党支部多脱贫攻坚战认识度不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扶贫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以及X乡党委工作安排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本地扶贫资金、项目监督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乡纪委将对贫困村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全覆盖,联系村班子成员、包村干部、贫困村驻村工作组以及非贫困村工作组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报乡纪委进行调查、核实,该发现的未发现,发现问题不上报等问题;

  科室站所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只审批不管理、只管行业不管行风,监管不严、推诿扯皮,扶贫政策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乡纪委将上报区纪委进行追责

  3.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顾本村实际和群众意见盲目决策、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纸上脱贫等问题;精准识别、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唱功好做功差,习惯简单将责任下移,凡事都要上级拍板、上交矛盾等问题;非贫困村驻村工作组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人员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等问题。

  4.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其他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冒用他人名义、虚列扶贫项目、编造虚假资料、虚报扶贫对象,骗取扶贫资金,谋取私利等问题;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佳、违规结存、资金浪费等问题;违反决策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规定,违规插手干预扶贫领域工程建设,以及强揽、强包、强分扶贫工程项目等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感恩教育

  1.充分利用干部“大家访”、农民夜校、院坝会、公开栏等方式,以及网站、微信等网络载体,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救灾救济、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政策法

  规,要让群众了解政策并懂得感恩,主动脱贫、靠自己劳动脱贫的风气浓厚。

  2.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分层分类组织乡机关、村组党员干部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党纪党规教育,为基层党员干部扣紧廉政“安全带”。

  3.鼓励各村根据自身传统活动和乡村老协广泛创作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潜移默化地向群众传递正能量。

  (二)问题线索再收集

  1.乡纪委将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的村进行实地走访,主动收集“微腐败”问题线索。

  2.对X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问题线索查核工作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

  3.充分发挥X乡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班子成员按照责任清单履行“一岗双责”,一旦发现联系村有违规违纪线索及时报乡党委,由乡纪委进行调查核实。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及时向乡纪委反馈我乡党员违法线索。

  (三)监督体系再完善

  1.深化阳光村务工作,抓实微权清单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综合运用公开栏、微信、会议、广播等途径,推动党务、村务、纪务及时、准确、全面、醒目公开。乡民政要每季度实现一次对全乡各村的村务

  公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报乡纪委。

  2.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在全乡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开公示区乡两级纪委以及12388信访举报电话,在贫困村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四)纪律审查再强化

  1.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鼓励引导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于纪律处分。

  2.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基层“微腐败”,发现脱贫攻坚领域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向区纪委报告,决不压案不查、有案不办。

  3.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听之任之、有违规违纪线索不报的,坚决追责问责到底。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4日至6月8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9日至9月30日)。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基层“微腐败”。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总结梳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抓好统筹协调。

  (二)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在乡村组干部会议、坝坝会、村务公开栏等多形式宣传市区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成效,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工作成效;既宣传正面事迹,也宣传反面典型。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正风肃纪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乡班子成员和村支部书记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群众满意度低的村进行考核扣分。

篇九: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什么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工作方案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夏季集中攻势”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基层‘微腐败’。”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其重点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中心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干部作风整肃、行政权力运行等3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一)重点整治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以及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问题;坚决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用公款和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以及路政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升学宴、谢师宴事宜敛财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整治在“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小官巨贪”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处罚随意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财务管理混乱、党务政务公开不力、侵蚀基层政权等行为。

  (四)重点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推进不力政务服务不优、推诿扯皮不担责、不履责的问题。

  (五)重点整治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在执行环保重大决策部署中违法决策、执行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6月25日)。大队开设专题宣传栏集中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大佛寺LED显示屏标语滚动播放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声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6日—7月15日)。在大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造册、统一报送区、局纪委案管室;收集的信访举报统一报送区、局纪委信访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8月20日)。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监督执纪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联动式、滚动式的监督检查实现问题线索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整治典型案件大审查通报曝光大警示。

  (四)总结提升阶段(8月21日—8月31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最易失控、最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抓好制度“废、改、立”

  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监督制约等方面的监管和防控机制强化制度机制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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