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警力下沉几点思考

时间:2024-01-26 15:0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关警力下沉几点思考,供大家参考。

关于机关警力下沉几点思考

关于机关警力下沉的几点思考

***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从严治警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要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

警力下沉,能提高基层队伍的战斗力、优化警力布局。因此,新时期如何有效推动警力下沉,着力解决这一长期制约公安工作的机制性、体制性问题,是摆在公安决策者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多年来,各级公安机关虽然采取了精简机关、下沉警力,挂职锻炼等多项措施,但警令不畅、朝令夕改、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警力下沉成了空喊多年的“口号”,挂在嘴边的“口头禅”,陷入了“下沉、上浮、再下沉、再上浮”循环往复的怪圈当中。

笔者从警20多年,今天就如何解决警力下沉问题谈几点思考。

一、充分认识“警力下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警力下沉是指在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下,公安机关为了提高基层警务战斗力,更好地履行职责,将机关民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民警数量,缓解基层警力不足,是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举措。  

(一)警力下沉是推进公安改革的需要。早在2006年初,公安部就下发了《公安机关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实战”的要求,探索建立推动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警力下沉的工作机制。

(二) 警力下沉是提高警务效率的需要。长期以来,由于公安机关承担的职能任务不断增加,新的机构相应增设,而各级公安机关都过多强调“上下对口”,却没有根据警力的多少、业务量的大小和实际需要来设置内部机构,且机关岗位越分越细,行政层次越来越多,势必造成机构设置重叠、臃肿,警力配备“倒三角”,职责权限模糊、警务效率低等问题的产生,使警力被“截流”被“内耗”,影响了警察整体战斗力的有效发挥。因此,要想提高警务工作效能,就必须实施警力下沉。

(三)警力下沉是解决警力不足的需要。对公安机关而言,基层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服务群众的第一个平台,是强化职能的第一个环节。但是,有相当一部分警力被闲置在机关和办公室里,而真正基层一线实战部门的警力却寥寥无几。因此,公安机关在“招兵买马”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实行警力下沉,不断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是解决警力不足的需要和途径。

二、当前“警力下沉”难的主要原因

伴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不断增加,给我们公安工作尤其是基层民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一)基层工作压力大不敢下沉。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执法外部环境越来越复杂。工作中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侮辱、讽刺、打骂、甚至诬告;
领导不支持、调查取证难、处理案件难、害怕出事担责任,惟恐工作干不好被淘汰,对民警执法瑕疵的放大报道等,造成民警整日胆战心惊、如覆薄冰,做的多错的多已成为民警普遍的心态。加之有的民警不注重学习,思想跟不上时代的进步,久而久之造成基层民警思想负担沉重、心情郁闷、精神萎靡、反应迟钝,工作懈怠。民警宁愿呆在机关、无压力或工作单纯的单位“熬”到退休也不敢下基层。

(二)基层任务繁重不愿下沉。“两眼一睁,忙到熄灯。”这是基层派出所工作的日常。对于一个基层民警来说不仅要承担接处警、巡逻防范、打击犯罪、破获案件、管理服务等职能,还要承担“两会”“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的安保维稳任务。各类专项斗争、破案会战,严打整治让民警忙得喘不过气来。不仅杀人、放火、抢劫这样的大要案,就连邻里纠纷、两口子吵架、猫狗上树、开锁送钥匙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都需要民警花时间去处理。还要笑脸相迎,否则一个“差评”“我投诉你”换来的往往是做不完的笔录,说不完的情况,写不完的报告,久而久之会造成民警巨大的心理负担,形成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公安机关任何一个部门都可以给基层下达指令,各种名目繁多的指标、检查、报表让基层应接不暇,加之老百姓多年形成的“有困难找警察”的依赖,从而使基层民警加班成了义务,十天半月回不了家是常事,更不用说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了。

(三)基层超负荷工作不能下沉。加班加点是公安工作的特点,更是基层一线民警逃脱不了的事。常年累月地超负荷工作、加班熬夜、食宿不规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民警就像一只陀螺常年超负荷运转得不到休息,身上的“零部件”根本没有时间去“保养”。使公安民警普遍感到体力透支、身心疲惫,患上了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少数民警产生了厌战和畏难情绪。导致警力下沉动力不足,滋生“不能沉”的思想。因此,基层民警使出混身解术也要“逃”出“火坑”,不愿意呆在基层。

(四)家庭琐事牵拌不想下沉。俗话说得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民警也是普通人而非圣人,民警的家庭和常人家庭一样也有烦恼和琐事,比如婆媳关系如何相处?孩子如何教育?老人如何孝敬?煤气没了、老人病了、房子漏了、孩子成长、日常生活、买房买车等等问题都会牵扯民警的精力。有的民警家属常年没工作,有的家属工资低下,民警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有时遇上集中行动、上专案、出任务,连续几个月回不了家,“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常常是孩子睡了才回家,孩子未醒已出发,家里的大事小情基本指望不上,只能由家属一个人承担,久而久之难免会发生这样和那样的矛盾,影响了夫妻关系,疏远了亲子关系。

(五)下沉流于形式敷衍下沉。多年来,由于受行政编制所限,各级公安机关大多采取“就米下锅”的方式,从机关抽调部分民警充实到基层一线。但一些机关民警长期养尊处优,对基层工作认识不够,经验不足,业务不精,一方面认为上来了就要想方设法留在机关,彻底“坐稳江山”;
一方面认为下基层就是二次“发配”,丢面子、腰杆“挺不直”、说话不硬气。即使被强令下沉,也往往是点到为止,到基层挂个名,以各种理由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或者出工不出力,无法真正起到服务基层的作用。同时许多基层单位领导也错误地认为机关民警下基层只是摆足“花架子”、流于形式、走个过场。尤其对待“大权在握”的利益部门,管轻管严都不合适,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严格管理只有盲目照顾,从而造成警力在形式上下沉了,却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基层警力没有得到有效的补充。

三、推动“警力下沉”的四项举措

(一)在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警力下沉是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的动力,必须教育引导全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长期扎根基层、深入基层、奉献基层、干一行爱一行的信念,克服畏难情绪, 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过硬的本领投入到公安基层工作中。要采取集中和“吃小灶”等培训方式,围绕警务实战要求,对局机关民警进行强化训练,提高机关民警的实际工作能力、处突应变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

(二)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上下功夫。俗话说“裁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要实现警力下沉,就必须多给基层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给基层一线减压。一是为基层“松绑”。减少不必要的考核和各种台帐,禁止非警务活动。二是向基层倾斜。在经济上向基层倾斜,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多关心基层民警的状况,倾听基层的心声,解决基层“主官”的后顾之忧,让基层领导把警力放在警务上,把精力用在业务上,不再为柴米油盐烦心,不再为财物“化缘”。  

(三)在建立警力轮岗机制上下功夫。基层一线是实战单位,工作负荷重、危险系数大,环境条件差。要想让民警愿意来、待得住、想工作,就必须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警力轮岗换岗机制,解决哪些民警该下沉,如何下沉,下多长时间等问题,让一潭“死水”活起来,让民警政治有盼头、工作有干头、事业有奔头、待遇有想头。

(四)在完善从优待警制度上下功夫。各级领导要对基层一线民警“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出台和完善多项从优待警制度。一是加强“六室一廊一墙”建设。有条件的单位要为基层民警建立图书室、D建室、淋浴室、洗衣房、警体训练室、食堂,警营文化长廊,警营荣誉墙,让民警加班有饭吃,闲暇有书看,学习有榜样,文化受熏陶,使他们身心和精神得到放松。二是解决后顾之忧。努力为一线民警家属解决就业、子女上学问题,建立体检、就医绿色通道、生日祝福、心理健康讲座、购买保险、慰问抚恤等制度。三是丰富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民警喜爱的摄影、书画、演讲等比赛和文体活动,缓解民警的工作压力,陶冶民警的情操。四是装备一线倾斜。为基层一线实战单位优先配齐办公设备和执法工作所必需的武器警械、防护器材、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营造栓心留人的环境,使民警愿意下基层,安心在基层工作。五是优先奖励提拨。将具有基层工作经验作为提拔任用干部和立功受奖的重要参考,加大基层一线民警报功奖励指数;
大力开展“岗位之星”“最美政法干警”等典型选树活动;
同时在入党、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基层民警,让民警“有为才有位”,鼓励民警在基层成就一番事业。 

四、如何实现“警力下沉”

(一)建立青年民警重点培养机制。青年民警长期奋战在公安工作第一线,是和平时期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问题,确保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最重要的一支队伍。许多青年民警不缺学历缺阅历、不缺知识缺经验、不缺想法缺办法、不缺活力缺定力、不缺干劲缺韧劲。而扎根基层一线岗位是锻炼青年民警迅速成长,补充这些缺失的唯一“良药”。可以根据工作实际,不论工作年限,不论警龄长短,机关凡35岁以下民警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工作或任职。5年期满,根据本人表现,征求单位、本人意见,决定是否调回机关。

(二)建立机关基层轮岗机制。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进一步解决机构设置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叠等弊端,真正“瘦身”机关、“输血”基层,实现机关和基层民警的大循环,永葆基层实战单位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斗志。同时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必要条件,凡机关40岁以下,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民警轮岗下沉。2年期满,根据本人表现,征求单位、本人意见,决定是否调回机关;
对从事热点、特殊岗位5-10年的民警,采取传帮带的方法,半年时间为限实现警力下沉;
凡基层岗位58岁男民警,53岁女民警,工作踏踏实实、表现良好者,在征求本人意愿、单位同意的基础上,作为奖励适当调整机关岗位。

(三)建立定岗定责机制。位子不除掉,难免有人留恋,难以走出机关“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为了确保工作精准高效推进,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工作制度,通过“定人”解决谁来干的问题;
通过“定岗“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通过“定责”解决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无岗可定人员下沉到基层。坚决杜绝占着岗位,出功不出力,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四)建立新人锻炼制度。建立外单位调入人员、新转业、新录警人员到基层锻炼制度,从基层做起、从基础做起,年限为3-5年时间。通过在基层的学习、锻炼,不断充实自己,熟练掌握公安业务知识,培养个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积累基层工作经验,更好地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

警力下沉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治本之策,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改革创新公安工作、提高警务效率的需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努力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扎实做好基层公安工作,以维护安全稳定的新业绩、党和人民满意的新形象,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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