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感想6篇

时间:2022-12-16 19:5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对该《办法》的细读,对该《办法》有了粗浅的认识。该《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为建设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提供了指引;
为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

印发该《办法》主要目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该《办法》从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任前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健全、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新时期要有新担当。《办法》指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任人唯贤,必须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办法》还指出,不按照规定的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纪律要求选拔任用干部的,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担当、作为的主要目的不是选拔任用,笔者认为,担当、作为是我们面临的新时期应该扛起的政治责任。能选拔任用固然好。但是,我们要正视担当、作为,深入学习选拔任用与职数限制的关系。古语有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作为新时期的干部,要深刻认识担当、作为是一种责任,是社会赋予我们神圣的使命。众所周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殊不知“初心易得,始终难守”,我们要牢记初心,以实际行动做实事、做成事,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懈努力。范仲淹有这么一句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当前无数共产党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初心和誓言。

《办法》指出,要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忠诚,要忠于党,这是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还必须忠于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
只有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经受得住考验、完成党和人民交托的重任。干净,是国家干部应该坚守的底线,为政之道和修身之本。担当,是干部责任和能力的体现,干部是要干字当头,这既是职责要求,也是我们从政之本。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笔者认为,忠诚、干净、担当是我们每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具备的素养,忠诚、干净、担当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要真抓实干,做一名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篇二】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从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职责权限、用人导向、政策风气和管理处罚等几个方面,详细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临江街道各社区党委组织辖区党员、干部就《办法》的内容以上党课的形式进行了宣传普及。当前,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领导干部人事内部的四风、廉政建设愈加重视。随着干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干部监督工作要适应新的方向和任务。对干部选拔过程的全程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干部选拔公示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范围,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措施的知晓度。作为基层党组织社区应认真遵照《办法》内容,在两委选拔以及人事变动过程中,进行任前、任中、任后公示,在推行干部公示制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公示制度,并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选拔时间、地点、参与人的个人素质要求、考核方式及竞岗职位的标准等公开的内容,做到提前预告,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明明白白参与。对拟任干部的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分发传单及网络新媒体等传媒形式向居民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行全过程监督。只有让群众参与进来,了解并参与选拔过程,才能更好的完善用人选拔机制,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层层把关,确保不走过场,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重选拔也要重责任,任后的监督是为了更好的了解,社区定期的开展党课及成果宣传等活动,让群众了解干部工作内容,明确干部责任,做到真正的听取民意、了解民心,服务民生。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就加强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作出明确要求。《办法》坚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标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选人用人工作从严监督管理体系,为新时期选人用人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

强化政治监督,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提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人用人工作最重要的把好政治关,那些不守政治纪律、政治上不可靠的人,能力再强也坚决不能用。《办法》既强调选人用人政治监督,也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比如,《办法》突出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看一级党组织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以此强化党组织充分发挥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同时,《办法》严格落实新时期好干部要求,明确指出监督检查要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抓好联动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办法》明确指出,要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以及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织密扎牢选人用人监督网。在自上而下监督方面,《办法》明确了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等几种主要的监督检查方式,总结了过去选人用人工作上好的经验做法。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办法》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作为政治巡视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创新举措,明确要求常规巡视巡察期间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并对工作机制、检查方式、问题反馈和整改等作出具体规定。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纪律红线。过去选人用人出现问题,谁来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不清楚,多半是组织人事部门“背锅”。权责对等,有责才有权。《办法》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明确4类责任主体,党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
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责任清晰明了,将有利于各选人用人主体更好发挥把关作用。在追责问责上,体现从严从实的要求,明确各类选人用人主体违规情形,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应当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再重复作出规定,避免重复交叉,产生以问责处理代替纪律处分或以纪律处分代替问责的现象。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标志着党和国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高度重视。干部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就我国来说,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关键时期,处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更需要有一支能够担当历史重任,造福民生的党政人才队伍,特别是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尤为重要。

近年来,我国在人才培养和选拔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大量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国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出现了个别领导干部道德缺失现象,个别基层干部政治素养底下,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很大的损失,给社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这是让人痛心的。基于此,在新形势新时代下我们更应重点加强党政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适时印发,从制度入手,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补充,从体制上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各级党政机关灵活把握用人准则,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加强任前情况审核报告制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办法》对干部检查、核查和责任追究工作也作出明确规定,让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形成完整机制,让违规用人问题无处藏身,对某些以权谋私、执行纪律不力的干部形成强大震慑。

《办法》的出台,并不是为了追责而追责,是为了更好地做好人才选用工作,是为了更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服务能力,是为了更好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此,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办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提高政治站位,并通过反推,研究提升对策,做好干部选拔工作。

首先,各级党政机关应站在战略的高度上,坚持科学发展观,从长远角度充分认识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性。制定长远的干部培养选拔和储备规划。其次,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定信念和立场,明确宗旨和目标,始终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再次,有计划地组织抽调干部到基层一线工作,进行挂职锻炼,以工作成效来考察干部工作水平,作为考核干部的标准,以激励深入人民群众,了解社会实际情况,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增强工作能力。又次,积极改变传统观念,加强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重视提高女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协调男女干部比例。最后,重视培养农村干部。农村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国家自立的根本,农村干部的培养尤为重要,它关系到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为此应加大培养选拔农村干部的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的文化水平和思想政治水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干部进行有的放矢的培养。

长期以来,少数党政机关或存在论资排辈的现象,导致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不能走上适当工作岗位,而某些不称职不作为的干部却占了位子,从而打消了年轻干部的工作热情,影响了工作的成效,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国家事业的长期发展。为此,各级党政机关应积极扭转用人观念,谨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敢于提拔任用年轻人,对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采取就地提拔、交流提拔、破格提拔等方式优先使用、及时重用。对不称职、不作为的干部要严厉问责整改。同时,对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做严格的审核考察,以免造成误用、滥用的现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总之,不管是采取什么改革措施和监督追责办法,最终目的都是要把最优秀的人才选到领导岗位上来,为党政人才队伍注入新的活力,为实施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制度机制的监督下,自律防腐拒变,最终实现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振兴。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标志着党和国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高度重视。干部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就我国来说,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关键时期,处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更需要有一支能够担当历史重任,造福民生的党政人才队伍,特别是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尤为重要。

近年来,我国在人才培养和选拔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大量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国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出现了个别领导干部道德缺失现象,个别基层干部政治素养底下,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很大的损失,给社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这是让人痛心的。基于此,在新形势新时代下我们更应重点加强党政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适时印发,从制度入手,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补充,从体制上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各级党政机关灵活把握用人准则,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加强任前情况审核报告制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办法》对干部检查、核查和责任追究工作也作出明确规定,让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形成完整机制,让违规用人问题无处藏身,对某些以权谋私、执行纪律不力的干部形成强大震慑。

《办法》的出台,并不是为了追责而追责,是为了更好地做好人才选用工作,是为了更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服务能力,是为了更好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此,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办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提高政治站位,并通过反推,研究提升对策,做好干部选拔工作。

首先,各级党政机关应站在战略的高度上,坚持科学发展观,从长远角度充分认识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性。制定长远的干部培养选拔和储备规划。其次,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定信念和立场,明确宗旨和目标,始终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再次,有计划地组织抽调干部到基层一线工作,进行挂职锻炼,以工作成效来考察干部工作水平,作为考核干部的标准,以激励深入人民群众,了解社会实际情况,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增强工作能力。又次,积极改变传统观念,加强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重视提高女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协调男女干部比例。最后,重视培养农村干部。农村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国家自立的根本,农村干部的培养尤为重要,它关系到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为此应加大培养选拔农村干部的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的文化水平和思想政治水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干部进行有的放矢的培养。

长期以来,少数党政机关或存在论资排辈的现象,导致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不能走上适当工作岗位,而某些不称职不作为的干部却占了位子,从而打消了年轻干部的工作热情,影响了工作的成效,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国家事业的长期发展。为此,各级党政机关应积极扭转用人观念,谨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敢于提拔任用年轻人,对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采取就地提拔、交流提拔、破格提拔等方式优先使用、及时重用。对不称职、不作为的干部要严厉问责整改。同时,对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做严格的审核考察,以免造成误用、滥用的现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总之,不管是采取什么改革措施和监督追责办法,最终目的都是要把最优秀的人才选到领导岗位上来,为党政人才队伍注入新的活力,为实施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制度机制的监督下,自律防腐拒变,最终实现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振兴。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培养和选人用人工作,严把选人用人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到实处,使高质量选人用人成为一种常态。但是,违规用人问题还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仍然没有绝迹。此时中办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无疑对我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做好干部选拔任用,重在监督检查。针对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应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用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推进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朝着科学、严密、有效的方向迈进,以刚性的落实保证选人用人的高标准,确保干部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绝对过硬。明确地方党委组织部和垂直管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的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不出问题,干部任用不出纰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任环境。

做好干部选拔任用,重在责任追究。干部选任出了问题,就要从严问责,一追到底。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办法》明确了责任边界。

从党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到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再到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同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针对不同的责任主体,《办法》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责任清单。该谁的责任,对照条文,就可以找到相应的责任人。

针对干部选任中的问题程度与情节轻重,分别对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界定。从书面检查,到整改通报,甚至予以改组;
从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或者诫勉,到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再到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办法》打出了一套密不透风的责任组合拳。

监督检查在左,责任追究在右,只有监督与追究并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才能选拔出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优秀干部,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干部服气,营造良好的选拔任用环境。此次颁布的《办法》最终目的也正是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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