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时间:2022-12-17 20: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十一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紧扣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这一主题,突出以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维护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担负的重要使命,切实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开拓、不断探索、积极作为,深入扎实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深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意义
1、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客观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社会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参与,更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代化建设进程,就必须造就培养一批与之相适应的具有现代公民素质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而法律素质在现代公民整体素质构成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成为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重要途径之一。
2、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的客观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统筹推进农业各项改革,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活力。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对农民的利益分配、思想道德、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都会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解决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需要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手段,更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畅通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社会经济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渠道,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能适应农村社会改革发展的形势;
有利于引导和规范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各种法律行为,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和及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农村各项改革事业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3、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客观需要。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二十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告诉我们,没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就不可能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不把数以亿万计的广大农民群众从几千年的人治传统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不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唤醒他们的权利意识,不培养他们的民主意识,不激发他们投身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这一伟大历史洪流的巨大热情,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就会丧失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决定了它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将发挥更大的历史作用。
二、创新创优法制宣传工作,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农村法制宣传是法治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服务农村法律需求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应注重在“五个创新”上下功夫。
(一)创新普法理念增强指导性。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注重不同教育对象的个性特征,分类施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要求的需要。使普法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融知识性、启迪性、可视性于一体,使全民产生对法律的吸引力,让法制宣传教育覆盖每一位有接受能力的人民群众。特别是乡村干部的法律素养,用法律来规范其言行。在普法中,要特别突出农民普法这个重点,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及公民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着力开展好与广大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农业法、种子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退耕还林条例、环保法,以及合同法、消防法、刑法、治安处罚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引导广大农民群从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创新普法方式增强针对性。好的教育形式,可以使普法教育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是要求我们必须大胆探索和拓展普法新途径。一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队伍了解农村、熟悉农村、深入农村的优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动员城市法律工作者对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进行传、帮、带;
培养农村基层专兼职法制干部,动员组织广大法律志愿者和有关社会力量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宣传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形成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良好法制宣传教育局面。二是要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要和思维习惯,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而又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在寓教于乐中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积极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编写适合农民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让法制信息、法制宣传资料进农家,根据实际情况开辟学法专栏,充分利用区域电视台、农村广播网、党员电教室等平台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推动法制文艺进农家,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演出法制文艺节目,鼓励民间自发地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本领。
(三)创新普法内容增强实效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要把普法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从农民的意愿出发,密切联系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把群众普遍关注的基层政权建设、农民负担、村级财务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结合“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要让普法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让各级领导和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农民点头认可,变“要我学法”为“我要学法”,在广大农村倡导“学法守法为大家,生产生活离不开它”、“建设新农村、法治是保证”,“家庭经济再发展,一人违法成枉然”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时刻绷紧依法办事、合法经营这根弦,用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检验普法效果,用农村基层干部民主管理的水平检验普法效果,用农村文明和谐的目标检验普法效果。
(四)创新普法载体增强渗透性。现代社会信息传输面广量大、快速高效,所以,现在的普法要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要在渗透和结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识渗透于司法实践中,渗透于法律服务中,渗透于日常生活中,使普法无处不在,无时不闻。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需求,真心实意地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倾听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积极探索创新农村普法教育载体。一是开展以“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的普法教育活动,以实现“五个一”目标,即印发一本法制宣传资料、编印一本外出务工农民便民手册、上好一堂法制课、协助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建立一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二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为主题,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普法教育试点村”活动,以律师现场解答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涉法问题为主要形式,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普法教育试点活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五)创新普法机制增强长效性。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宏大的工程,必须要有一套能管用的运作长期机制。在发挥好党委、政府担负着的普法的领导职能,党委宣传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法制宣传的主导职能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教育培训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运作保障机制等,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法制宣传工作能够落实到基层,着力构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平台,确保法制宣传在新的形势下取得新的成效。
三、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建设
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扩大普法教育面,而且更要注重实际效果,把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从而能够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新一轮大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
第一,法制宣传教育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贴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法制宣传才会有新思路、新目标、新成效。针对农村不同时期的工作中心,每部署中心工作前都要先学法。比如,春季植树造林,宣传《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
备耕时宣传《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进行矿业整顿时宣传《矿产资源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中心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并能取得预期效果。
第二,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有机结合起来。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指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为此,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促进农村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第三,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要有机结合起来。法制宣传教育不单纯是让人们知道法律的内容,最终的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法治实践。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且效果远远好于百次空洞的说教。所以,要引导和指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立法活动,用法律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增强其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法制宣传融入人民调解,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法治实践中,从而法制宣传的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之,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再接再厉、扎实工作,推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再创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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