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债权人保护的法律研究

时间:2022-12-18 12:20: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公司法是我国众多法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对债权人的保护中,更是发挥着重要价值与作用。因此,为促使在公司法中债权人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给出给予债权人主动权利、构建公司担保制度、提供信息披露、明确资本制度等措施。本文将针对公司法对债权人保护问题的法律研究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关键词】公司法;
债权人保护;
法律

在如今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公司法是社会市场发展的重点与关键,因为公司法在保护债权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司法对于债权人的保护问题,受到更多人的重视与关注。从目前我国现有的公司法中可以看出,只有具备公司债务以及股东财产存在混同证据,才可以要求股东使用个人财产对承担的债务进行偿还。这一问题的出现,说明现行公司法中对于债权人的保护存在许多不足。

一、公司法中债权人保护基本概述

(一)债权人含义与地位。从目前我国公司的发展中可以看出,公司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一般会被分为两种方式,分别是股权制资金与债权人自身提供的经营资金。债权人是公司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债权人并不仅仅代表人,更代表着相应的银行等不同金融机构。因此,在对债权人的内涵的理解中,往往会从狭义方面与广义方面进行理解[1]。如果从广义上对债权人进行分析与理解,主要是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具备偿还义务的对象。如果从狭义上对债权人进行分析,那么主要是指,为企业发展提供大量资金的个人、机构等。如果从债权人在公司中的地位进行理解,一般情况下,会将企业资金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权益性资金与债券性资金。债权人在为企业提供资金的这一过程,需要在最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二)债权人保护。在公司法中,对债权人进行保护,最主要的目的是,使得债权人自身的权益可以得到维护,这样在投资工作的开展中也将会更加放心,创造更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时对于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与持续发展可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使得当今市场经济发展得到维护与保障,避免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出现混乱问题或者职能不明确问题等。基于此,在企业的发展中,要将对债权人的保护作为重点与关键。增强企业在社会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实现企业更好发展。

二、公司法中债权人保护法律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中地位与信息不符。从目前公司法债权人保护中不难看出,在其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债权人在公司中的实际地位情况与信息不符。在当今公司的发展中,为创造更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实际运营活动的开展中,会将内部保护制度应用在其中。在新的公司法中,对于公开制度进行明确,债权人通过对制度的分析与了解,可以明确相关信息[2]。但是该种方式,在对信息的了解中,信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使得债权人无法及时对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正确把握。债权人之间信息不对等问题也由此产生,对其企业投资等各环节工作的展开造成影响。在这时,如果债权人发展债务人无法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合同对义务进行履行时,负责人往往也不见踪影。这对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企业形象的树立会造成很大影响。(二)公司担保制度有待完善。在对债权人的保护中,不仅存在信息不符问题,同时也存在担保制度不够完善这一问题。在现有公司法中可以看出,对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层领导者的担保行为并没有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中,公司没有股东这一机构的存在,那么董事会需要及时行使自身的管理职能。这一问题的出现,使得公司在运营发展中,会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违规行为的出现,不仅影响公司效益的创造,同时工资资金链的运作受到影响。公司资金的流失,对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将会受到制约。种种问题的出现,并不利用公司的进步,因此,针对公司法债权人的保护,要给予更多关注与重视,给出有效解决措施,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可以得到维护与保障。

三、公司法对债权人保护措施

(一)给予债权人主动权利。为在公司法中,使得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避免侵害问题的出现,要懂得赋予债权人主动的权利。在这一过程中,要保证债权人可以获取到有效的信息内容,防止信息不对等情况的出现。基于此,为避免此类情况产生,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第一,在实践活动的开展中,公司法要对活动的展开作出明确规定[3]。比如,对于债权人代表,需要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在明确代表后,促使其能够进入到经理会中,确保代表在公司各项运营工作以及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具备一定的参与权利,实现对各环节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第二,要保证债权人可以及时获取到公司的运营发展信息,这样才能对企业决策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向已经没有能力履行义务的公司或者企业,提供商品或者展开投资行为等。明确本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对运行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解决,使得债权人的权益可以得到维护与保障。(二)构建公司担保制度。通过对公司担保制度的完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债权人能够得到保护。上文已经说到担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为将此类问题更好解决,要构建完善公司担保制度。具体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点展开:第一,在公司法中,对于公司的担保行为需要尽量作出明确规定,比如:公司中的相关人员以及部分在进行担保行为时,比如:董事会、监事会等。在进行担保之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对此次担保行为进行分析与明确,了解其中的利害关系。第二,在股东会议的召开中,需要有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继续进行担保行为[4]。第三,在公司担保制度的完善中,要积极鼓励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到其中,使得担保制度的完善性得到保障。对于在担保制度中表现较好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其一定奖励,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兴趣与工作热情,为后续债权人保护工作的展开打下良好基础。(三)提供信息披露。为构建质权人保护体系,并在公司法中将自身作用与价值充分发挥,要确保债权人在为公司各环节工作的展开提供资金前,公司要向债权人提供有效信息。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对美国的工作经验进行借鉴。比如,美国许多公司,债权人在展开投资工作前,公司需要根据相应规定与标准,将相应的内容与事项向债权人公开。债权人同样也具备一定的权利,利用自身权利到有关机构,对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明确公司运营发展实际情况,从而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资金的提供或者投资等。比如,了解公司名称、注册信息、地址以及股东实际情况等。英国的信息披露过程,与美国信息披露程序有着一定的相同性特点。也就是说,在信息披露过程中,需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始终遵循会计原则,使得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得到保障。与此同时,对于信息披露做出明确规定[5]。各项工作的展开,都要在保证股东利益基础上进行。在对股东利益保护过程中,会涉及到债权人的保护。在保护工作的开展中,要能够按照财务基本原则与准则进行,确保信息提供的及时性与充分性,这也是发达国家成功的主要原因。而我国在发展中,财务准则的重点往往会集中在经营可靠性问题以及清偿能力中。基于此,我国公司要对这一情况进行完善,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进行借鉴,并结合我国发展实际情况,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展开,保证信息真实性与准确性。基于此,在新修订公司法中,对于资金受理相关工作做出规定。比如,在资金受理工作的开展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条例展开,对公司注册名称、经营情况以及经营范围等进行明确。对于信息披露有关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对信息披露有正确认识。从而对信息披露流程以及披露主要内容进行明确,实现对债权人的保护。(四)明确资本制度。虽然信息披露工作的展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基于此,要将资本制度的构建作为重点工作。资本制度可以为债权人提供较为直接的保护合同格式,为公司的更好发展打下基础。在对资本制度的明确与制定中,可以从以下几点展开:第一,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对其他国家的工作经验进行借鉴。比如,美国在投资过程中,对于最低成本问题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是,英国却是对最低成本做出一定的规定与明确。与此同时,针对公众公司最低销售成本、公司在成立时所需要缴纳的资金进行规定。往往最低成本的规定,更加适用于私人公司转化为公众公司这一环节中。基于此,英国在此基础上,提出广义上的最低资本要求与规定[6]。公众公司在资金额度的降低中,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与规定进行,如果超出着急股本的一半,那么需要通过开展会议的方式,对工作进行明确与调整。最低资本制度构建的主要目的是,使得债权人得到保护。但是,在最低资本制度的应用过程中,实际的应用效果并不理想,不仅会产生资金浪费问题,同时对于股东财产分配带来一定的负面作用。基于此,在资本制度的明确中,要尽量结合实际情况,对最低资本制度的应用与推广进行完善,从而将资金浪费问题以及股东财产分配问题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第二,在新公司法的应用中,可以采取降低最低资本数额的方式,这样出资形式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将传统最低资本制度以及数额等摒弃,公司在成立过程中,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资金。从目前我国的发展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公民还是公司,自我保护意识存在很大不足。价值市场透明度有待完善,促使债权人在对公司情况的调查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成本。所以,对于最低资本的债权人保护作用与担保作用进行否定,这对于公司的发展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为避免该情况产生,我国新公司法中对于最低资金数额进行降低,促使公司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确保债权人可以得到保护。(五)创建信托义务体系。为使得在公司法中,债权人能够从根本上得到保护,可以通过构建信托义务体系的方式。在信托义务体系的构建中,可以从以下几点展开:第一,信托义务体系要将其分为不同环节,比如,董事义务、中介机构义务以及股东义务。第二,董事义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在公司濒临破产中,能够加强对机会主义的应用,增强公司风险。在此期间,董事会对于债权人在内,股东成员除外的其他成员,负一定的董事义务。第三,中介机构义务主要工作内容是,确保公司财产文件的安全性与准确性,因为,财务文件中的信息内容,会对公司的更好发展产生直接影响[8]。基于此,要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财务文件中信息内容的准确无误。股东与债权人在加强对董事行为的监督与管理中,就可以通过中介机构的方式。明确董事行为是否合理,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自身的义务。第四,中介机构在这一过程中,针对股东与债权人,要更好将自身的信托义务履行,促使评判工作的顺利展开。第四,股东义务主要是指,在公司临近破产期间,股东对于债权人,要履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因为在公司中,会存在独立法人,促使债权人与股东之间并不会产生直接关系。但是,在特殊的环境与场合中,独立法人的意义才会逐渐消失,促使股东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不断发展过程中,为促使公司能够得到更快进步与更好发展。需要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在此期间,要加强对公司法的应用。对公司法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完善,从而将公司法优势发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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