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落实,以最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迎接检查验收。顺利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定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和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坚持对标达标、精准创建,着力推动创建任务全面落实,力争在2020年全国文明创世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证工作落实,分局成立创建全国全省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督查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与协调。
三、工作任务
(一)按照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分工表(详见附件),派驻街道办事处联合整治组,积极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整治;
分局应急组对照实地考察点位及时查漏补缺,协助联合整治组对重点、难点,以及顽疾点位开展整治,确保考察点位周边市容市貌干净整洁。
(二)分局督察组对城市管理创建任务开展全面督查,确保主持干道无占道经营、无占用消防通道摆摊设点、乱堆乱码、无乱张贴小广告、无撑杆搭棚、无布幅标语、无落地广告牌(店招、展架)、无占道晾晒(悬挂拖把)等有损市容市貌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氛围营造。创建活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的宣传,积极向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吸引公众和社会人人参与城市管理,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创文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所有局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创建工作。各组要按照创文要求,及时排查和整治创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确保全面对标达标。
(三)强化督导检查。督察组积极主动到创建一线查工作、查作风,敢于碰真逗硬,对消极怠工、各种不作为或慢作为的人员,按照创文相关规定和分局管理办法处罚,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