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3-05-19 19:4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心得6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铸就了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目前,全国国有企业现有基层党组织80多万个、党员1000多万名,是全国党员总数的九分之一,是党建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和党的建设。2018年下半年开始,起草组先后深入21个省区市、119家国有企业实地调研,访谈座谈356名地方党委组织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意见,于是《条例》诞生了。该《条例》要求各企业要注意厘清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党组织既不能缺位失位,也不能越位错位。因此这个《条例》找准了新时代国企基层组织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条例》是国有企业

  党的建设方面根本遵循,对提高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助于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把职工凝成一个集体,既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奉献,也为体现个人价值而奋斗。因此这个《条例》正确把握了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本质和特性。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标准越来越高,《条例》规范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更好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明确了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等工作,构建了新时代国企党的建设工作体系。

  【篇二】

  近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之时,中共中央审议国有企业领域党内法规,用制度管理,用制度立规,既呼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形势要求,又落实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任务部署,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合抱之树,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党的基层

  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和关键。98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与党始终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始终高度重视做好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是分不开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各领域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无论形势如何变化,依靠基层、建强基层这一条永远不能丢。”此次条例的制定,着眼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用制度增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目的是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当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对于国有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大做优做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新时期下,国有企业党建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在思想上重视,在形式上丰富,在制度上健全,切实把党的建设落到实处,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党建引领的重要作用,是党组织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力量,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

  驾护航。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在2020年助力国有企业实现“双赢”。

  党建进章程,实现了抓好党建与搞好业务“双赢”。一直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现象,党建工作自身没有做好,更谈不上发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的作用。《条例》明确要求把党的建设工作写进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度可依。公司章程规定党建任务,在制度上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规范,保障了国企从事党建工作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党的建设工作开展好了,将大力助推国有企业业务的开展,从而实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赢。

  交叉任职,实现了党组织与国企管理层“双赢”。《条例》规定,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是“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的党员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党组织成员兼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坚决落实党组织的决定。这样的制度设计,有效保障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同时,防止出现党组织和管理层多头管理而影响企业发展,实现了党组织与国企管理层双赢。

  前置审批,实现了党管大局与国企自主经营“双赢”。国有企业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是把方向、管大局的。如何保障党组织发挥掌舵领航作用又不事无巨细的干预正常的生产经营。《条例》给出了前置审批的好办法,即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过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这样保障了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上的话语权,相当于拥有一票否决权。同时,前置审批也有效保障了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威,避免出现党组织决议与公司管理层决定相违背的情况,实现党管大局与国企自主经营双赢。

  【篇四】

  国有企业党组织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力量。企业规模有大有小,但从严治党的标准不能有高有低;企业发展有快有慢,但管党治党的力度不能有紧有松。《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国企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挥国有企业

  党组织作用、将企业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全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严密了企业党的组织体系,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了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

  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企党建强化基础保障。在基础保障上,《条例》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建好用好活动阵地,确保党组织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经费办事。

  强化机构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党委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有关机构可以与企业职能相近的管理部门合署办公。有岗才有责,定岗才能定责。国有企业党委要优化机构设置,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岗位职责,督促工作机构按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督促工作机构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把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强化人员保障。《条例》明确规定,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有人干事是一切工作开展的前提。国有企业党委就是确保有人做企业党建工作,注重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上,并强化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培养,让

  党务人员有更大更好的舞台。

  强化经费保障。《条例》明确规定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并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有钱办事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国有企业党委要确保党建工作经费筹措到位,把有限的经费用到刀刃上,保障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国有企业党委要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建好用好党组织活动阵地,配齐配全各类活动需要的设备设施,确保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场地,有设施。

  【篇六】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

  1月5日,新华社刊发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继2016年10月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时隔3年多来,中共中央对全国国有企业强“根”固“魂”再出发做出的重要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是国企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的“指南针”“定盘星”。特别是2016年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为国有企业强“根”固“魂”,在讲话中提出了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坚持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同时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篇重要讲话,构筑了国企党建的“四梁八柱”,是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回答了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如果说习近平总书记3年多前的讲话,是国企党建“大写意”的话,那么,刚刚印发的《条例》,则是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的“工笔画”。

  《条例》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从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员队伍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党内民主监督、领导和保障等方面对国企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进行了“布局谋篇”,又用41条的篇幅“条分缕析”地进行了工笔描画,涵盖了国企基层组织工作的方方面面,为今后做好国企党建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明确了工作方向,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国企强“根”固“魂”的再出发。

篇二: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2020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研讨交流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研讨交流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连日来,公司党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加强国企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下面,我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条例》第二条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随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全面铺开,坚定不移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已成为推动结构调整、创新发展、优化布局的关键举措。国有企业在整个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必须通过坚持好完善好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打好国企改革的攻坚战。通过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党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引路人。国有企业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把握企业发展方向,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为国企改革获得重大成就提供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大局中起到主导作用,直接关乎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因此,必须通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使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度融合的同时,保证国有企业发展方向正确、政策正确。

  党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驱动力。通过帮助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提高国企管理的科学水平,明确权责、政企分开、明晰产权。通过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将从面从严治党在企业内部予以落实落地。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发挥好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职工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从而增强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基层党员和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为企业发展创造不竭动力。

  党是国有企业发展的警示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世界,着力解决好目前国有企业中尚存在的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通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同意起来,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好监督作用,既要坚持党管干部,也要坚持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和勤政廉洁的素质,如此,才能带出过硬的队

  伍。特别是要着力强化班子的勤政廉政建设,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确保企业风清气正。

  2020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研讨交流心得体会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要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保证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路线不偏离,组织不涣散,思想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之中,抓准方向,把好大局,促进落实,使国有企业更大更优更强。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要做到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明确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促进其发展的领导,是增强其效益的领导,是将其做强做优做大的领导,这也是检验企业党组织领导能力的标准。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要注重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以及国有企业

  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扩大国有企业对我国经济的贡献力,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和依靠的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提升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并且做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真正使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2020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研讨交流心得体会

  古人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新时代是要革故鼎新。近日,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9日召开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以下感触。

  机关党的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性,对其他领域党建起着表率和风向标作用。要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从组织上、制度上、机

  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条例》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而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是一股绳,只有有效的管理才能拧紧,才能在新的社会中发挥出战斗堡垒的作用。如今我们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要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造出一支信念坚定、作风顽强的党员队伍。

  要想执行好《条例》,建议做到如下几点创新学习方式,做到“一个声音说话”。对《条例》走马观花式的阅读,内容理解不够使得很多党员干部对《条例》解读存在偏差。因此,可开展《条例》知识竞赛,定期现场组织党员干部闭卷考试,将考试分数大公开,赏罚分明,如此能够倒逼党员干部主动投入理论学习并及时更新知识库。树立正反典型,力争“一把尺子量到底”。个别党支部仍存在创新意识不够、组织基本活动未按期开展、党员教育方法手段欠缺等问题。因此,要旗帜鲜明地树立正反典型,赏罚分明,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什么是高压线不能碰,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各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强抓支部的良好态势。

  《工作条例》对各党组织充分认清党委、支部负有从思想、政治和组织上保证党的绝对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只有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才能加强机关建设。支部引领发展,只有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好,才能保证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体现机关集体智慧。《条例》中对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篇三: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2020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研讨交流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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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连日来,公司党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加强国企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下面,我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条例》第二条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随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全面铺开,坚定不移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已成为推动结构调整、创新发展、优化布局的关键举措。国有企业在整个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必须通过坚持好完善好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打好国企改革的攻坚战。通过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党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引路人。国有企业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把握企业发展方向,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为国企改革获得重大成就提供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大局中起到主导作用,直接关乎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因此,必须通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使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度融合的同时,保证国有企业发展方向正确、政策正确。

  党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驱动力。通过帮助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提高国企管理的科学水平,明确权责、政企分开、明晰产权。通过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将从面从严治党在企业内部予以落实落地。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发挥好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职工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从而增强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基层党员和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为企业发展创造不竭动力。

  党是国有企业发展的警示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世界,着力解决好目前国有企业中尚存在的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通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同意起来,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好监督作用,既要坚持党管干部,也要坚持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和勤政廉洁的素质,如此,才能带出过硬的队

  伍。特别是要着力强化班子的勤政廉政建设,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确保企业风清气正。

  2020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研讨交流心得体会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要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保证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路线不偏离,组织不涣散,思想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之中,抓准方向,把好大局,促进落实,使国有企业更大更优更强。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要做到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明确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促进其发展的领导,是增强其效益的领导,是将其做强做优做大的领导,这也是检验企业党组织领导能力的标准。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要注重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以及国有企业

  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扩大国有企业对我国经济的贡献力,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和依靠的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提升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并且做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真正使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2020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研讨交流心得体会

  古人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新时代是要革故鼎新。近日,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9日召开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以下感触。

  机关党的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性,对其他领域党建起着表率和风向标作用。要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从组织上、制度上、机

  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条例》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而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是一股绳,只有有效的管理才能拧紧,才能在新的社会中发挥出战斗堡垒的作用。如今我们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要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造出一支信念坚定、作风顽强的党员队伍。

  要想执行好《条例》,建议做到如下几点:创新学习方式,做到“一个声音说话”。对《条例》走马观花式的阅读,内容理解不够使得很多党员干部对《条例》解读存在偏差。因此,可开展《条例》知识竞赛,定期现场组织党员干部闭卷考试,将考试分数大公开,赏罚分明,如此能够倒逼党员干部主动投入理论学习并及时更新知识库。树立正反典型,力争“一把尺子量到底”。个别党支部仍存在创新意识不够、组织基本活动未按期开展、党员教育方法手段欠缺等问题。因此,要旗帜鲜明地树立正反典型,赏罚分明,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什么是高压线不能碰,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各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强抓支部的良好态势。

  《工作条例》对各党组织充分认清党委、支部负有从思想、政治和组织上保证党的绝对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只有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才能加强机关建设。支部引领发展,只有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好,才能保证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得到

  有效落实,体现机关集体智慧。《条例》中对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篇四: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有企业实施改革、发展的重要法规,旨在加强党的领导,促进企业发展。

  一方面,条例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应当遵循“三优”原则,即以上级党委决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政治立场、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为根本准则;以上海市委决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行政手段作为补充准则;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作为外部准则。另一方面,条例也明文规定各届年度工作目标必须明确考核评价办法。此外,条例还要求各届年度工作目标必须逐步实施、不断诠释、不断开发。

  总之,《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既是中国特色的理论成就,也是中国特色的实践成就.尤其是在当前形势背景之下,无数真心奉行"三优"原则,不断学习理论,不断开发胜仗,精神勤奋奏效者将使我们真正意义上迈向一步.

篇五: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5篇

  【篇一】

  习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必须一以贯之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共中央新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用法规制度全面规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

  发挥《条例》政治功能。遵从党章、尊重历史,国企的改革历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物质基础方面,国企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政治基础方面,国企在岗职工4200多万是社会主义建设重要的群众基础;所有制方面,党对国企的领导是重要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经济保障;企业改革方面,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关系到公司治理各方面的成效能否有效落实。《条例》以法的形式守护国企的“根

  ”和

  “魂

  ”。

  落实《条例》五项原则。改革进入深水区、国企改革也是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国企党的领导和党建弱化、虚化、淡化等问题逐渐显现,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环节、党产深度融合、党管干部人才、突出支部建设、巩固企业群众地位等规定,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使命担当作为新时代国企的重

  要使命担当,以党的领导促改革、以法律法规凝力量,增强当代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及抗风险能力。

  贯彻《条例》主要职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国企开展党建工作是确保党的国家方针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途径,是国企切实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前提依据,是引导全体党员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的关键一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的重要举措,通过《条例》规范国企党组织建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才能使国企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

  势体现在那里。

  【篇二】

  日前,中共中央分别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两个条例分别明确指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

  机关基层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通过加强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结合两个条例相关内容,我们带您一起了解。

  党的基层组织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此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

  能,要求把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增加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执纪的内容。条例提出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日常监督的具体要求。在工作目标上,要求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在监督方法上,要求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等,深入了解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

  具体而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机关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条例第二十六条则从八个方面,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如何加强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作出详细规定。分别为:

  (一)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二)督促开好党员领导

  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三)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反映;(五)了解党员、干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六)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八)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义务,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同时,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对党员、干部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恰当予以处理对于国有企业党组织,《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落实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积极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第

  二十九条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第三十

  条指出,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纪检组织、党委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提醒、函询、诫勉等力度,通过巡视巡察、考察考核、调研督导、处理信访举报、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督促企业领导人员依规依法用权、廉洁履职。善用企业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等监督力量,发挥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到底监督到位。

  【篇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11月29日召开的会议中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条例》的修订和审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建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同时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从根源上提高国企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从制度层面为增强国企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条例》的修订颁布,是满足乡镇和国企党建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在立足全面决胜小康社会之际,作为政策与群众连接的枢纽,乡镇党员干部承

  载着无与伦比的历史使命,因此,乡镇的党建工作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条例》的修订颁布,是我镇坚持“红色引领”的理论依据和活力源泉,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党建,进一步推动其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的修订颁布,为加强乡镇和国企党的工作提供了基本规章。加强制度建设是搞好乡镇党建工作的可靠保证。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党中央对乡镇和国企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基层乡镇和国企党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的修订颁

  布,为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条例》的修订和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有利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利于加强工作薄弱环节,为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改革创新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动力支持。

  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抓住《条例》颁布的机遇,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把《条例》的精神及时传达到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中去,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与机关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学《条例》、用《条例》、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通过加

  强乡镇党建,开创西坡各项工作新局面。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党员教育、政治建设、党内民主与监督、组织领导与保障。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

  、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要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国有企

  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五】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9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重要政治

  责任,我们要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深刻领会国有企业是党政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企的独特优势。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要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要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国有企业领导作

  用发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找准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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