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感悟心得体会

时间:2024-01-28 18:56: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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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感悟心得体会

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感悟心得体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从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方面,进一步落实了妇女权益保护。

尤其在完善人格权保护方面,该法特别提到,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最早出现在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经过多年的实施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一些家暴受害者逐渐懂得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来扞卫自身权益。据统计,截至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逾万份,说明其在规制家庭暴力、保护受害者方面具有一定功效。

但在现实中,一些暴力行为未必只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同样也可能发生在男女婚恋纠纷中。一些男女在恋爱、交友过程中,可能因为经济问题、感情问题发生纠纷,进而引发暴力;
甚至在婚恋关系结束后,一些“渣男”还会持续跟踪、纠缠、恐吓、辱骂、骚扰女性,让其不堪其烦,心惊胆战。新版《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效填补现实中这一法律空白区域,给更多的潜在受害人提供了有力的维权武器。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司法机关的积极探索,新的科技手段可以助力这一良法的实施。如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设备,强制施暴人佩戴,劝导被害人及时佩戴,当施暴人接近被害人限定距离时即发出警报并上传至后台系统。或者强制施暴人不得更换手机号码并不得关机,以此监控其是否接近被害人。

人身保护令属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文书,一旦生效,就应严格执行。如果行为人违反该保护令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对其惩处。让法律长出“牙齿”,凸显严肃性及不可违反性,从而为家庭成员、婚恋纠纷中的弱势女性构筑坚实的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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