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的工作内容5篇

时间:2023-05-11 20:35: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扫黑除恶的工作内容

  

  打黑除恶有哪些内容

  打黑除恶的内容有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修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迂、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

  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篇二:扫黑除恶的工作内容

  

  扫黑除恶十项内容

  1.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和实施细则;

  2.强化扫黑除恶领导干部职责责任制;

  3.加强基层职能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建设;

  4.加快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机制改革;

  5.整治和惩治涉有腐败、作风问题的行政执法机关;

  6.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有暴力犯罪行为;

  7.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落实行动;

  8.建立完善涉及财产、人身安全的扫黑除恶与安全持续性工作机制;

  9.及时清理封堵滋生犯罪的非法牟利空间;

  10.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和追查责任等机制。

篇三:扫黑除恶的工作内容

  

  扫黑除恶实施方案

  扫黑除恶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类犯罪事件屡屡发生,尤其是黑恶势力的不断膨胀,使得社会治安面临严重威胁,为此,国家出台了扫黑除恶的政策,旨在消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文将针对扫黑除恶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由政府牵头,制定扫黑除恶的具体方案,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参与执行,同时政府应向社会公众公开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同时,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工作组,配备全职工作人员,负责全面管理、指导和协调扫黑除恶工作。

  二、建立举报制度

  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和严格的举报保护措施,包括设置举报电话、邮政举报信箱、网络举报平台等方式,确保举报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要对知情人提供重要线索的,给予嘉奖和奖励,对恶意举报者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避免恶意举报。

  三、加强信息收集

  扫黑除恶实施方案需要加大对信息的收集、把握和分析力度,通过改进侦查手段、加强文化宣传、挖掘线索,积极从政策层

  面、经济层面、社会层面进行深入分析,获取全面、准确的犯罪信息,从而打击犯罪分子。

  四、加大打击力度

  针对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分子,应加大打击力度,进行全面专项打击行动,并采取有效措施,打破黑恶势力的犯罪集团和网络,加强对涉黑涉恶处置的综合治理,如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要坚决予以打击,对严重的治安案件要严惩不贷,对于涉及恶势力的案件,要彻底打击,破除黑恶势力。

  五、推进法制建设

  扫黑除恶实施方案需要推进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扫黑除恶的法制保障,提出更加严格的刑罚标准,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快速审判机制,并加大扫黑除恶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信仰,提高公众的法律素质。

  六、加强党的领导

  扫黑除恶实施方案要加强党的领导,将党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贯穿于扫黑除恶实践全过程中。要求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扫黑除恶”的工作意识,及时发现并化解涉黑涉恶问题,严肃赏罚分明,确保扫黑除恶的工作持续推进。

  综上所述,实施扫黑除恶工作需要建立完整的工作机制,健全的法规制度,严格的举报制度,积极加强信息收集,加强打击力度,推进法制建设,加强党的领导等,形成完整的扫黑除恶

  工作体系,以实现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为了更好地执行扫黑除恶实施方案,需要进一步深化“打伞破网”行动,破除黑恶势力的行业链、利益链、人情链。针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必须依法查处涉案人员,而且在查处过程中,要坚持“两个必须”原则,即必须有确凿证据,必须有法律程序,做到既要打黑除恶,也要确保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为了减少以及杜绝黑恶势力的产生,还应注重解决黑恶势力形成的根本问题。要坚决落实能源、交通、农业等行业的行业规范,加强对地方政府、企业等重点关键领域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防止涉腐、涉黑。

  除此之外,还应大力弘扬正气,促进社会正义,提高社会道德水平,让人们懂得法律规范,加大政策宣传和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工作中来。在此基础上,加强为黑帮或者黑势力提供庇护和撑腰的所谓“发展环境”的取缔,依法取缔涉黑涉恶的场所,通过扩大政治交流、切实改善民生等措施,夯实抗击黑恶势力的基础。

  总之,打击扫黑除恶绝不能止步于表层,必须从治理手段、治理方式等各个方面入手,推进全面治理,防止黑恶势力再次滋生蔓延,实现社会长治久安。除了以上提到的措施外,政府和社会的合作也是打击黑恶势力不可缺少的一方面。政府应当倡导社会积极参与,发扬群众的力量,增强人民群众对打黑除恶行动的信心和支持,着力打击黑恶势力,构建和谐社会。

  同时,在打击黑恶势力的过程中,必须注重保护个人权益和合

  法利益。在抓捕、调查等环节,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保证嫌疑人或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工作失误或程序不当而引发不必要的误解和负面影响。

  最后,打击黑恶势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长期坚持和努力。政府和社会必须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建立黑恶势力防范和打击机制,加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宣传,推动社会思想文化的转型,实现社会安全和谐发展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幸福安康的生活,建设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打击黑恶势力是保障社会安全和谐的必要手段。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中央政府于2018年启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全面的打黑行动。该行动的实施不仅要重视执法规范,弥合法律的能动性,而且要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在具体实施方面,需要大力深化打伞破网行动,依法查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加强行业规范和政府监管,注重社会正义,落实反腐反黑措施,以实现长期治理黑恶势力、反腐倡廉之目标。与此同时,还应注意保护职业渎职、冤假错案的风险,积极吸引关注,强化宣传,确保社会公信力和治理效果。全社会应当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建立黑恶势力防范和打击机制,加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宣传,推动社会思想文化的转型,实现社会安全和谐发展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幸福安康的生活,建设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

篇四:扫黑除恶的工作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山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办公室职责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县镇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县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总和涉黑涉恶犯罪动态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审查、移交、汇办、报送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

  五、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核实来信、来电等所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分析线索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涉黑涉恶线索精准落地。

  六、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

  七、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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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山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密纪律

  一、上级来文、上级转办涉黑涉恶案件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对群众来信、来电、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好保密工作,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三、阅读保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不得拍照、录像等擅自记录。

  四、不得擅自存留、传阅涉密文件资料。

  五、涉密文件必须存放于专柜保管,专柜由专人负责。

  六、定期组织保密教育、培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定期检查保密措施和保密执行情况。

  西山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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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线索接报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对值班期间群众来人、来信、来电、邮件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登记,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遇到重大情况要随时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汇报。

  二、对接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按照相关规定于当日审核并提出相应建议,报领导批准后制定相应单位管辖办理。

  三、及时和查办涉黑涉恶线索的单位沟通,了解查办进度,涉黑涉恶线索报告等文件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上报相关单位。

  四、对上级的批示和命令必须及时传达,并做好登记。

  五、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山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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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研判工作制度

  一、信息研判要针对内容的真实性、可能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的鉴别和判断,增强指导性和预警性,服务实战应用。

  二、信息研判实行定期研判和适时研判。实行日研判、周研判、月分析、季小结、年总结和重点研判分析制度。

  三、信息研判的主要方式:

  1、专题研判。针对重点工作、涉黑涉恶线索,系统搜集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

  2、个案研判。对特定案(事)件,开展专门研究,摸清情况、判明性质、评估危害、预测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

  3、追踪研判。对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发生的重大涉黑涉恶事件或活动,进行追踪研判,及时预测其发展态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4、人员研判。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人员进行精准打击、串并研判、深挖彻查。

  四、对采集的情报信息进行初判,并按照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三类情报信息进行分类。

  西山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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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通报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相关精神要求,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方阵,依法打击各类黑恶犯罪,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犯罪滋生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信息的共享、畅通,形成防范打击合力,特制定“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联系通报机制:

  一、与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成作战,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

  二、与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案情、案件分析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案情重大的,第一时间联系通报。

  三、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启动案件会商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定期对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和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打精品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管控意见和建议。

  五、准时参加由县扫黑办组织实施的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联系通报会议。

  六、高度重视社会和网络舆情,通过适时召开案情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不偏不倚的通报案(事)件真相,以防引起舆论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七、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内宣外传。

  八、工作中尽职尽责,严禁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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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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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扫黑除恶的工作内容

  

  扫黑除恶岗工作职责

  一、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负责掌握扫黑除恶活动动态,做好统筹规划、协调联络、上传下达等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精神,根据拟定的分工方案和工作要点,抓好调查研究,措施制定,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协调、沟通各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开展,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到位的,要跟踪掌握,加强督查,督促整改纠正。

  三、起草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阶段性总结。汇总、统计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编发经验和做法并及时上报扫黑办。

  四、受理群众举报,对掌握的线索建立相关台账,按照分级分类,移送等办法及时做好交接交办,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研制、分类、移送、查办。

  五、负责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严查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打击黑恶势力不力,在直接管辖区域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六、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情信息,依法依规,适时开展宣传报道。

  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二、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三、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四、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五、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六、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诉的,劝导、帮助当事人提请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七、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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