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积分制管理细则3篇

时间:2023-05-14 14:05: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支部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1.积分制的原则:

  (1)公平性和公正性;

  (2)基于绩效评估的奖惩机制;

  (3)注重激励和激励后果;

  (4)诚信、透明、规范,确保操作程序透明化;

  (5)适应制度的调整和改变。

  2.积分制的具体内容:

  (1)实行月度积分评估,评估项目包括党费缴纳、组织生活参与度、志愿活动参加度等;

  (2)积分分值设定应根据党员行为的积极程度和对党组织特别贡献的评价;

  (3)建立优秀党员评选机制,利用积分制度为候选人作出准确评价;

  (4)采取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和表现;

  (5)管理和设计积分制度时应根据党员特点和组织需求定制,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3.积分制的运作流程:

  (1)设立积分制的组织,明确积分的管理权和审核权;

  (2)对党员行为进行积分分值评估;

  (3)按照积分分值排名,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奖励;

  (4)对表现不佳的党员进行惩罚;

  (5)设立优秀党员月度评选机制,基于积分制结果为候选人提供参考;

  4.积分制的实施效果:

  (1)能够有效提高党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和提拔优秀党员;

  (3)能够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

  (4)能够促进党支部的稳定和发展。

  5.不足之处:

  (1)不能用来评价个人能力和潜力,只能评价个人对党组织的贡献;

  (2)可能存在个别党员对积分制度的作弊或不当利用;

  (3)积分制度实施的效果需要经过一个较长时间的考察和调整。

篇二:党支部积分制管理细则

  

  炼油部六单元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

  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有效开展“四比四创”活动,切实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支部组织基础,为实现创建“优秀党支部”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公司党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及2019年公司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绿色企业创建”活动,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强化党支部管理党员意识。现制定《炼油部六单元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1.基本原则

  开展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加分+累计扣分”制度,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支部发展、服务装置生产、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支部党员政治素养和操作技能,切实增强支部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考核对象

  炼油部六单元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3.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3.1支部党员积分设置和构成

  3.1.1积分设置和考评频率

  党支部党员积分按月度积分,季度积分和年度积分,为简化任务,提高效率,不同积分不同部分分不同时段考评;其中党员基础分每月考评一次,否决项以备注形式每月考评,“四比四创”活动分和绿色企业创建活动分每季度考评一次,奖励分每年度考评一次,计算方式另附。

  3.1.2积分构成

  3.1.2.1党员基础分(100分)

  基础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每月考评一次,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1)上岗期间不佩戴党徽“亮身份”的,扣1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2)无故不参加“三会一课”的,扣3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

  (3)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扣3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4)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扣3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5)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活动(如党员突击队、主题党日活动等)的,扣3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

  (6)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扣3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

  (7)未按要求完成上级月度学习计划的,扣3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

  (8)未按党组织要求注册党员微信公众号或未按要求参加网上党建答题学习的,扣2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9)未按要求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扣2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

  (10)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扣1分/次,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未按时完成学习笔记,扣1分/篇,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

  3.1.2.2四比四创活动分(100分)

  由党支部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党员义务、职责履行和任务完成情况,相应调整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计算出每季度四比四创活动分。

  (1)参加应急事故处理、抢险,每次加2分。

  (2)排除装置隐患或就装置优化提升、改善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并被采纳的建议,每次(项)加1分;取得良好效果的,每次(项)加2分。

  (3)参与党员项目攻关并积极工作的,每项(次)加1分;项目取得良好效果,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每项(次)加2分。无故不参与党员项目攻关相关工作的,每次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4)积极参与党员示范岗建设。月度“党员示范岗”评比,排名第一名的加1分;排名末名的扣1分;未积极履行“党员示范岗”相关工作的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5)落实联系群众工作。党员未按照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开展工作的扣2分;开展效果不好的扣1分。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得到群众认可的,每起(次)加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

  (6)党员所在班组,按照单元班组绩效排名末名的每次扣1分,排名第一的加1分;管理人员被所负责专业管理部门通报问题或问责,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7)参加党员帮教活动(“一对一”帮教,党员课堂),每次加1分。

  (8)主动在单元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教育、技能知识培训工作的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9)宣传投稿,在公司媒体上被采纳的稿件每篇加1-2分。

  (10)技术或技能职称晋升的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11)参加##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竞赛(考试),获得竞赛(考试)前5名,每次加1分;排名后3名的扣1分。参加部门级以上各类竞赛活动获得奖励的,每次加3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12)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每次加1分。

  (13)积极参加群团活动,每次加1分。

  (14)由于岗位责任缺失或履职不力,导致发生单元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或在岗期间违反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或操作纪律,每次扣3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每次扣4-10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15)其它加扣分项目,除上述加扣分项目外,如发展党员、党

  员在本(外)单位讲党课、帮助支部开展党务工作、参加思想政治课题研究、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等,经支委讨论每次加扣1-3分。

  3.1.2.3绿色企业创建活动分(100分)

  (1)个人或团体在dangwei内外开展绿色主题或绿色企业创建的专题培训、绿色课堂,宣传绿色文化,普及环保知识的,加1-4分。

  (2)党员所在班组#####指标高报或超标,处理及时得当的,加2-3分/次;反之扣2-4分/次。

  (3)#####被采纳的,加1-2分/条。

  (4)采取积极措施,成功避免事故的,加2-4分/次;获得公司奖励的,另加1-3分/次。

  (5)提出###企业创建口号、标语等有助于宣传绿色企业创建思想并被单元或公司采纳的,加1-2分。

  (6)熟知公司及单位创建“###”内容,加1分,反之扣1-2分。

  (7)提出措施、方案、计划或意见,可以使装置达到节能/节水/环保/降碳效果的,加1-3分/次;方案得到实施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另加2-4分/次。

  3.1.2.4奖励分若干

  按照合理奖惩机制,促进党员全方面发展,除单元日常考核加分项目,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获取奖励分若干,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审核申报、支委审定备案,支部公开的程序进行,党员须提供证明资料。

  (1)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类竞赛、活动,依获奖级别分别按

  5分、4分、3分予以加分,获奖级别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加分时分别递减0.5分。

  (2)考取国家注册级别证书者,奖励2-4分/证,累计不超过10分。

  (3)好人好事,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奖励1-3分/次,累计不超过6分。

  (4)检举存在廉洁自律党员并查实的,奖励1-3分,累计不超过3分。

  3.2积分方式

  月度积分=党员基础分

  季度积分=(月度积分/3)×40%+四比四创活动分×30%+绿色企业创建活动分×30%年度积分=季度积分/4+奖励分

  3.3定级标准

  对年度积分达到95分以上的党员可评A+;80-95分的党员可评A;60-79分以下的党员为A-,60分以下B。

  3.4否决项

  3.4.1月度积分为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积分为0分。

  1.

  违反企业廉洁制度和党纪国法,受到党内处分、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2.

  造成公司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3.

  参加各类非法组织活动,经教育坚持不改的;

  4.

  不执行上级决议和相关政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5.

  在媒体或网络上发表、传播与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相反或有损企业形象的言论、文章等的;

  6.

  违规带头上访或参与上访影响恶劣的。

  3.4.2年度考评为不合格

  按照“加分+累计扣分”原则,对于考评项中任意一项超过年度累计扣分者,当年直接考评为不合格。

  4.方法步骤

  积分制工作从2019年

  月

  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操作流程分为5个步骤。

  4.1.确定党员积分记录员

  党支部积分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原则上建议由支委会成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积分台账填写、积分核算上报等工作。

  4.2党员申请

  党员每季度最后一周填写本季度积分加分项申请表,如果无加分可不申请。由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提交积分记录员方可加分。

  4.3考核登记

  支部记录员收集登记党支部、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

  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填写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月(季)度积分登记表》。

  4.4积分结果评定

  月度积分结果评定

  记录员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及支部书记审核意见,填写每名党员月度积分情况,报支部书记审核通过之后,在下月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为期5天公示。

  季度积分结果评定

  记录员依据党员每季度最后一周填写本季度积分加分项申请表及支部书记审核意见,填写每名党员月度积分情况,报支部书记审核通过之后,在下季度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为期5天公示。

  年度积分结果评定

  记录员在本年度积分计算完全后,次年起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年度所有党员积分情况,报之委会审核通过之后进行公示。年度最后一季度积分不进行审核和公示。

  4.5积分复议

  每次积分公示之后,党员或群众若对积分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积分记录员提出复议,若积分记录员确认不存在积分记录错误,则由积分记录员向支委提出积分复议,积分复议为一议终议。

  5.积分结果运用

  5.1党员考核

  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支部大会认可:评级A及以上的可评为支部优秀党员;A-及以上的可评为合格党员;B的直接视作当年不合格党员。

  5.2评优评先及晋升

  凡获支部优秀党员等次的,方可参加当年部门和公司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年度和月度及季度积分考核为优秀和合格者可优先享受晋升权。

  5.3考评不合格者的处理

  第一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组织对其集中诫勉谈话,并对其进行定点帮扶;第二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对其黄牌警告;第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6.实施要求

  6.1紧扣指标,严格程序

  积分制工作坚持与支部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

  6.2加强考核,建好台帐

  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党员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为支部的建设打牢基础。

  ####党支部

  二〇一九年五月

  日

篇三:党支部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

  1、按时参加会议(5分)。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5分)。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基础分2分。

  3、主动交纳党费(5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交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

  1、带头研究提高(12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研究活动,认真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研究、个性化研究、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研究笔记或研究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

  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研究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研究心得扣2分。

  2、带头争创佳绩(12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认真参与开发创业和外出创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协会,在职工群众中起带头致富感化;

  (2)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公道化发起,为本公司生产谋划发展献计献策;

  (3)联系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4)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其他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记分。

  3、带头服务群众(12分)。紧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匡助群众解决实践艰巨,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积极带职工领群众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职工等弱势群体;

  (2)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

  (3)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文明监督、卫生管理等工作;

  (4)积极参加救灾、困难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

  (5)提供或介绍就业岗位;

  (6)积极参加党员意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

  (7)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4、带头遵纪守法(12分)。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该项实行基础分扣分制,每人每周期基础分为12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1)不按有关规定反映题目、曲解事实的,或参与组织职工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

  (3)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

  (4)无理取闹,阻碍国家或集体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违反计划生养有关规定,直系支属违反计划生养政策计划外生养;

  (6)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除。

  5、带头弘扬正气(12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有见义勇为行为;

  (2)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止或制止;

  (3)可以向公安构造或检察构造提供破案线索;

  (4)遵守党规律例和村规民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作风正直,遵守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每年末实行民主评断积分,评断结果为优秀积20分,优秀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不得分。由党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断会议会商通过,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民主评断积分需在党员职工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总公司党委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断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

  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承认后向总公司党委提交情况申明备案。

  三、加分内容

  1、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

  2、为本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情况党组织研究决定加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总公司发文表彰的记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记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记3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记5分。

  4、公司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为骨干类党员加分(其他类型党员经所属党组织研究后酌情加分):总公司级加1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

  四、扣分内容

  1、无故缺席会议及研究培训的,每次扣2分。

  2、党员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3、党员应珍惜党员声誉,坚持准绳,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科学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养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10分。

  4、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扣10分。

  5、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未向公司党支部上交一篇书面工作情况或电话汇报季度头脑情况的扣5分。

  6、,并且职工反映强烈,经核实事实清楚的,扣5分。

  7、不遵守换届规律要求的扣10分。

  8、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大型义务活动的,每次扣2分。

  9、其他事件,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扣分。

  5、量化考核举措

  1、支部在次年1月10日之前召开支部会,公布各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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