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7篇

时间:2023-05-17 15:25: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旨在将重点工作任务与公务员岗位职责相结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通过施行公务员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状况及工作实绩,激励和引导公务员积极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督促公务员增强工作责任感,尽职尽责,努力工作。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依法考核、科学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

  (二)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紧紧依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绩效计划,以岗位工作任务完成的实绩和效果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

  (三)坚持领导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公务员主管领导的考核主体作用和管理职责,重视省局机关各部门干部群众的评议,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坚持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年度考核以

  平时考核为基础,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培育其良好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状态。

  (五)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考核公务员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省局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考核在省局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局长是省局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总负责人,同时指定一位副局长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按照局领导工作分工,各位局领导为各自分管处室(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负责人,各处室(部门)负责人为本处室(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具体负责人。各层次负责人对责任范围的公务员负有日常监督管理及公务员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鉴的责任。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考核的范围

  在编公务员。

  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此方案执行。

  五、考核的内容、指标及权重

  以各处室公务员岗位职责为依据,以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计

  折算。

  4.岗位绩效考核加减分。对岗位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或岗位工作创新创优成效显著,所做工作在相关会议上作专题交流,工作经验或举措被正面宣传报道的公务员,应适当予以加分。未完成岗位绩效工作任务的不予加分,加分每年最高不超过3分。

  对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要进行适量减分。如: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学习培训、会议等);违反有关保密制度;违反病、事假制度;无故旷工等。

  加减分审核由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报由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5.汇总结果。由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年终民主评议结果和加减分情况折算,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的权重进行汇总,形成每名公务员年度考核总分。

  6.提出等次建议。根据平时考核、年度民主评议情况和年度个人总结,由主管领导写出评语,填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终绩效评估等次所对应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限额,按年度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7.确定等次。根据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的公务

  员绩效考核等次建议,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90分以上的公务员,具备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资格,优秀等次公务员不超过公务员总数的20%;80分以上的公务员,确定为称职等次;79分至70分的公务员,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69分以下的公务员,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8.组织公示。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5至7个工作日的公示。

  9.结果反馈。由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经审定的每名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等次意见填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公务员本人如对年度考核等次的意见或主管领导评价等次意见不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经省公务员局审核备案后,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兑现和使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1.平时考核须有一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具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资格;

  2.平时考核有一次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3.平时考核两次均被确定为一般等次的,或有一次被确定

  为一般等次且有一次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4.平时考核两次均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1.公务员岗位绩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公务员,予以辞退。

  2.公务员岗位绩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行政奖励和培训的条件。公务员岗位绩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1500元)。公务员岗位绩效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优秀的,可优先作为行政奖励对象进行推荐。有条件的部门可以组织参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健康疗养等活动。

  公务员岗位绩效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由本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不少于10天的离岗培训。

篇二: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公务员的使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激励公务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通过建立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年终考核办法等措施,努力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效能。

  二、考核围和对象

  县各级党政群团机关除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

  年度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综合全面考评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本规定的考核指标,从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创新等方面,以合法规、准确高效、保质保量为原则,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具体容和量化标准。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WORD资料.

  四、考核结果的等次和标准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WORD资料.

  五、年度(绩效)考核的组织者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绩效)考核时应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组织、指导、协调本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

  (3)向本机关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必要的学习,使公务员明确考核目的和要求,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4)审议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机关负责人审定;

  (5)监督考核工作的程序,对不按照程序进行考核的,责令纠正。

  六、年度(绩效)考核的实施

  年度(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平时考核量化分值的确定

  平时考核是指导、检查、激励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高素质、保证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终考核的基础,同是也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考核的分值在年度(绩效)考核总分的权重一般应不低于35%。

  1、平时考核容。以公务员的职位(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2、平时考核指标体系。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将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失职追究等制度进行分解细化,形成符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WORD资料.

  操作性。

  3、平时考核办法。平时考核以“一级考核一级”为原则,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小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一般每月进行一次。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对平时考核结果应于当月底或次月5日之前在《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上进行一次登记,每半年应对平时考核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平时考核结果通常表述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对被考核人的平时工作的评价,一般掌握在“良”的水平。对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出现因非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等其他情况但又不宜评为“差”的,应当评定为“中”。

  4、建立完善相应配套制度。为准确、有效的对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遵守规章和纪律、依法行政、廉洁办事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各考核单位应结合公务员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登记办法,设立必要的投诉和举报箱。

  5、平时考核结果使用。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差”的人员,实行一个月的告诫期。

  (二)年终考核量化分值的确定

  年终考核是对公务员全年综合表现的鉴定。年终考核应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一般应在翌年2月底前完成。

  1、年终考核容。考核容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价按《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容量化测评表》(附件2)执行,考核单位也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或细化。

  2、年终考核程序。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述职。个人总结汇总平时工作情况,根据本人当年实际表现,对照《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容量化测评表》的要素和标准,在一定围进行个人述职。述职的具体围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测评。公务员在述职的基础上,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听取述职报告的人员进行测评。测评的具体围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WORD资料.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测评结束后,按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比例权重,将平时考核成绩与年终测评成绩进行合成,并填写《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合成后的成绩为其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

  七、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在职务对应级别围晋升一个界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奖励;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人向本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作出书面检查;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金。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WORD资料.

  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本人向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提出今后的整改方案;

  5、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公务员在一般情况下都应参加年度考核,并给予确定相应考核等次。但在特殊情况下应按以下规定妥善处理:

  (一)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

  2、年度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3、年度病假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4、年度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5、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二)下列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新录用在试用期的人员,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结案后,未收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考核规定要求,补定立案年度的考核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不补定立案审查期间的年度考核等次,也不计算考核年限。

  3、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党(团)严重警告(不含职务行为)处分的,可定位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受到党(团)撤职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受到留党(团)察看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留党察看为一年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留党察看为二年的,第二、三年只写评.WORD资料.

  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6、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第二、三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7、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8、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重处分确定考核等次。

  (三)下列情况人员,考核处理办法是:

  1、调任、转任人员,由接收单位组织考核;

  2、年度军转干部,由考核单位参阅转业时的鉴定和转业后的表现进行考核,无问题者,一般确定为称职等次;

  3、单位公派学习、培训人员,由派出单位了解学习、培训情况,本人提交书面述职(学习、汇报)材料,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4、挂职人员,挂职时间在半年以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接上级要求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派出单位认可并报考核主管部门备案。

  九、监督与管理

  (一)全县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与管理。

  (二)各单位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做出考核意见决定后,须填写本单位《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附件4)报送县人事局审核、备案。

  (三)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未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核认可的考核工作,不予审批和办理考核晋升工资和发放年度考核金。

  (四)各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领导人、考核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地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WORD资料.

篇三: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准确的评价我单位公务人员2022年度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便于利用“公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对单位公务人员进行考评,根据《郑州市二七区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的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我单位09年度公务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开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以建设“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机关为目标,建立以行政效能为核心、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利用“公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增加民主评议方式,对我单位公务人员工作情况实施过程管理和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公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绩效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职在编公务人员〔不包括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绩效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季度〕和年终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核工作方面,年终考核那么是对一年中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综合表现的考核。

  1.平时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1〕工作效率,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进度、完成数量等〔30%〕;〔2〕工作质量,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的情况包括,品质意识,责任感,工作瑕疵、过失情况等〔30%〕;〔3〕考勤,被考核人员的考勤情况〔10%〕;〔4〕工作技能,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技能掌握情况〔10%〕;〔5〕遵守规章和配合度,被考核人员是否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服从情况〔10%〕;〔6〕总体印象,考评人对被考

  /核人各项工作和日常表现的总体印象〔10%〕。〔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1〕[占年度考核成绩60%]

  2.年终考核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年终考核采用百分制。绩效考核以工作人员职位职责和所承当的工作任务为根底,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具体表现在政治态度、思想意识等方面〔15%〕;〔2〕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体表现在工作思路、知识掌握及工作处理等方面〔15%〕;〔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具体表现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等方面〔10%〕;〔4〕绩,就是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具体表现在工作完成情况、成绩成效等方面〔50%〕;〔5〕廉,指廉洁自律表现,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10%〕。〔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2〕[占年度考核成绩40%]

  四、考核等次

  考核的标准以公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当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根本依据。经过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最终确认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勤奋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责任心强,勤勉尽责,清正廉洁。

  2.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热情效劳,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廉洁自律。

  /3.根本称职: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根底,业务能力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存在明显缺乏,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能根本完本钱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缺乏、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根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缺乏。

  4.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方法

  公务人员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在单位公务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专人具体负责。

  〔一〕平时考核

  本单位公务人员要在平时工作中,及时、如实做好记录,科〔室〕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其检查审核,每个季度结束后,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应组织对每位公务人员的季度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1.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主要考核公务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技能、考勤、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

  2.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那么,采取每月小结、季度考核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1)公务人员本人在每周结束后将本周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实填写到上公务人员绩效考核系统中,并及时对每月进行小结。

  〔2〕每个季度的考核情况在次季度第一个周二的学习例会上进行公开打分,首先,单位公务人员要针对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中存在缺乏以及工作创新、奖惩、出勤等情况向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做简要书面汇报,然后民主打分,由专人加权平均汇总。

  最终分数确实定: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技能三方面由各科室长或分管领导参考民主打分情况确定;考勤方面由平时请销假、签到情况等确定;遵守规章和配合度、总体印象完全依照民主打分情况确定。

  由分管领导和科室长确认该季度个人成绩及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输入绩效考核系统,并记录备案,供年度考核使用。

  (3)分管领导在每季度末根据公务人员每季度工作汇报,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对公务人员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评语中要指出公务员的工作成绩和缺乏,并提出下步工作的指导意见。

  (4)考核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及时监督检查单位公务人员的平时的工作纪实情况和分管领导的评价情况,监督打分、汇总等考核程序的进行,并将分管领导的评价意见和平时主要表现情况记录备案。

  3.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季度考核有一次被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有两次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应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一年内连续四个季度平时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时可给予适当

  /加分;平时考核成绩以60%的比重计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nextpage]〔二〕年度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根底,并结合年终岗位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照比例计算所得。

  1.考核内容和等次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考核方法

  年度考核分两个步骤,首先进行年终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和德才素质民主评议,各占年度考核权重的20%。然后根据比重计算年度得分,最终得出该年度成绩,按照成绩上下和优秀比列,确认我单位应上报优秀等次和我单位优秀人员。

  3.考核程序

  年终考核,每年一次,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在当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要在平时考核的根底上进行,年终两项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的40%。其根本程序是:(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实事求是地对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创新、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并向单位全体人员做简要报告。

  〔2〕年度岗位工作业绩考核。主要对公务人员的年度岗位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主要有单位分管领导、科室长、本科室同事考评,权重按照区考核方法具体规定执行〔网上进行〕。

  /(3)综合素质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的根底上,参考个人平时考核备案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主要采用完全民主评议方式对单位公务人员的德、能、勤、廉四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为了提高测评的准确性,本着谁了解谁测评的原那么,对每一位公务人员,由单位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科室长、其他公务人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比重参照人劳局标准〕〔网上进行〕。

  民主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四个等次的分值分别是: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一般60分以上、不称职60以下。综合素质考核得分按权重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最后,再按综合素质所占比例进行折算,计入年度考核个人得分。

  (4)计算个人年度考核得分。个人年度考核最后得分由平时工作考核得分〔60%〕、年终岗位工作业绩考核得分〔20%〕、综合素质评议得分〔20%〕和年度专项考评加减分组成。〔见附表-3〕

  (5)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等次根据个人年度最后得分情况由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认。我单位上报人劳局的优秀等次人员原那么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优秀比列为10%,可结合受表彰情况适当增加比例〕,如遇成绩不能分出上下的情况时,由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召集,局全体人员参加,以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的方式,从候选人中民主选出,并将民主评选情况和结果备案

  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必须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个人意见。

  (6)公示。年度考核成绩及等次确定后,要在本单位公示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有争议的,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做出解释。

  /(7)备案。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公示未有异议的,应将我单位考核结果上报区人事局,并将单位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情况和资料汇总备案留存。

  4.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个人年度考核等次确认后,上报区人劳局,作为职务晋升和工资调整的依据,单位要在年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人员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以资鼓励;此外,单位内部另设3名优秀名额〔不含优秀等次人员〕,评选方式同优秀等次的评选方式,对该3名优秀工作人员,单位也要对其进行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年度专项考评(加扣分)

  年度专项

  /7

篇四: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版

  IBMTstandardization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二OO六年度如东县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各镇党委、政府,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新区、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县各群团组织,县各直属单位: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提升我县公务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省有关加大干部业绩考核的要求,以及《南通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06年度全县公务员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

  公务员绩效考核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和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年度、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通过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大对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建立以业绩为导向、效益为目标的公务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如东跨越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绩效考核对象和要求

  (一)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

  (二)本年度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公务员,其考核单位按以下办法确定:

  1.调任、转任的公务员,参加调任、转任后所在单位的考核,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挂职锻炼、外借工作的公务员,参加原单位的考核,其工作情况分别由挂职、外借单位提供。

  ⒊帮扶民营企业的公务员,按东办发[2006]63号文件规定考核。

  ⒋本年度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考转业时的鉴定,凡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当年应定为称职等次。

  ⒌单位公派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参加原单位的考核,其学习、培训情况由所在培训、学习单位提供。

  ⒍县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和洋口化工园区、洋口港开发区、专业招商局借用公务员分别由上述单位考核。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务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2.当年因病(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当年6月底前到达退休年龄的。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公务员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重要依据。

  (一)平时考核

  1.平时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公务员履行职位情况为基础,突出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和改进服务、创新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2.平时考核的指标体系。由各部门(单位)将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到各科室,再以年度百分考核责任书的形式细化到每个公务员职位,并结合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考核指标和依据。

  3.平时考核的方法。实行主管领导考核责任制,一级考核一级,由主管领导按月考核,按季点评。

  (1)制定考核指标。年初各单位依据考核要求和重点工作内容,制定考核指标,与公务员签订百分考核责任书,作为全年考核依据。

  (2)公务员按照完成工作目标的序时进度,在《考核记实手册》记实,并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我分析和评价。

  (3)主管领导依据考核指标和工作标准对被考核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实绩进行考核,作出综合评价。对公务员存在《如东县公务员平时考核确定为差的标准》(附件1)情况之一的,平时考核评价意见应确定为差,由所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确定。

  (二)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的内容。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公务员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全年工作业绩等。

  2.年度考核结果和优秀比例。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比例控制在本部门(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以内。镇职领导干部(镇党委、人大、政府副职领导、纪委书记),局职领导干部(局党政副职领导、专职书记、纪检组长)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的领导干部总人数的15%以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公务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

  (1)到新岗位工作不满1年的。

  (2)提拔任现职不满一年的。

  (3)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和被诫勉谈话的。

  (4)镇经济工作综合考核非前6名的镇主要负责人。

  (5)在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未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6)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

  3.年度考核的方法。年度考核一般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1)个人总结、自认等次。被考核公务员按照岗位责任书考核内容和记分标准,对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表现以及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自评等次意见,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主管领导评价。主管领导审阅被考核公务员的年度工作总结,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部门(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分析、汇总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确定考核等次。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听取考核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和主管领导的建议,对照考核政策规定,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

  ①优秀等次的拟定应从平时考核优良、民主测评优秀得票率高的人员中遴选。县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正职和各镇党委、人大、政府正职领导参加本单位的述职和民主测评,评定等次由县考核办依据有关文件提出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确定。在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镇经济工作综合考核中名列前6名的,其主要领导由县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②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确定,应结合平时考核情况,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号)《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苏人发[2004]3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③平时考核有一次定为差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平时考核有两次定为差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④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的公务员按县委、县政府东发[2000]29号文件规定执行。

  (5)公示与反馈。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部门(单位)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对有异议的,应及时查核,并作出处理意见。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书面反馈给个人。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必须告知其规定的复核时限。

  三、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年终奖金、年度部门目标考核奖金的依据

  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以其本人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半月的奖金,全额发放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定为称职等次的以其本人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全额发放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发年终奖金,减半发放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定为不称职等次或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不发年终奖金、年度部门目标考核奖金。

  (二)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行政奖励的依据

  公务员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获得奖励的资格。连续两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给予嘉奖;连续三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给予记三等功。嘉奖人数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8%;记三等功人数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

  (三)考核结果作为晋升级别增加工资的依据

  公务员在现任职务层次内,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累计五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

  次的,按照有关规定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视同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四)考核结果作为职务升降的依据

  公务员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调整其工作岗位;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后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五)考核结果作为健康修养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可享受健康修养。

  四、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由县公务员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设公务员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公务员考核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

  (二)各部门(单位)和镇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部门(单位)和镇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单位)领导成员、组织(人事)和监察负责人、中层干部和办事员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按照程序组织考核。对考核中出现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各部门(单位)和镇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四)各部门(单位)和镇应于翌年1月底前将公务员考核结果报送县公务员考核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备案材料包括《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手册》、《公务员考核花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奖励登记表》及名册和其他呈报材料。

  (五)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可参照上述有关精神,仍按往年办法组织实施。

  附:如东县公务员平时考核确定为差的标准

  1.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的;

  3.不认真履行职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4.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办事原则、程序、时限等规定,被群众有效投诉的;

  5.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成绩,作风浮夸,徇私舞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

  6.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经常离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

  7.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脱岗3天,或累计迟到、早退7次以上的;

  8.违反社会道德,打架、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

篇五: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年度考核施行方法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标准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进步工作效能,建立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勤政为民,进步行政效率和公共效劳程度,为公务员的使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根据,鼓励公务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考核方法。

  一、考核原那么

  公务员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那么,实行指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展。通过建立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年终考核方法等措施,努力进步公务员的综合素质,进步工作效率,进步行政效能。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县各级党政群团机关除机关指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

  年度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当的工作任务为根本根据,综合全面考评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本规定的考核指标,从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创新等方面,以合法标准、准确高效、保质保量为原那么,进一步细化考核的详细内容和量化标准。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才能。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结果的等次和标准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根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才能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才能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可以完本钱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公务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根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才能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缺乏;

  4、能根本完本钱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缺乏、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根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缺乏。

  〔四〕公务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才能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失误、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五、年度〔绩效〕考核的组织者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展,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施行。

  机关在年度〔绩效〕考核时应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由本机关指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当。

  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组织、指导、协调本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施行方案;

  〔2〕拟定考核的详细标准和方法;

  〔3〕向本机关公务员公布考核方案,组织必要的学习,使公务员明确考核目的和要求,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4〕审议主管指导对公务员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机关负责人审定;

  〔5〕监视考核工作的程序,对不按照程序进展考核的,责令纠正。

  六、年度〔绩效〕考核的施行

  年度〔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平时考核量化分值确实定

  平时考核是指导、检查、鼓励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努力进步素质、保证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终考核的根底,同是也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局部。平时考核的分值在年度〔绩效〕考核总分的权重一般应不低于35%。

  1、平时考核内容。以公务员的职位〔岗位〕职责为根底,以工作实绩为重点,详细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的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2、平时考核指标体系。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将岗位责任、效劳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渎职追究等制度进展分解细化,形成符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

  操作性。

  3、平时考核方法。平时考核以“一级考核一级〞为原那么,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小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展,一般每月进展一次。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对平时考核结果应于当月底或次月5日之前在?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上进展一次登记,每半年应对平时考核工作进展一次检查。

  平时考核结果通常表述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对被考核人的平时工作的评价,一般掌握在“良〞的程度。对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出现因非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等其他情况但又不宜评为“差〞的,应当评定为“中〞。

  4、建立完善相应配套制度。为准确、有效的对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遵守规章和纪律、依法行政、廉洁办事等情况进展检查并做出评价,各考核单位应结合公务员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奉献奖励等登记方法,设立必要的投诉

  和举报箱。

  5、平时考核结果使用。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差〞的人员,实行一个月的告诫期。

  〔二〕年终考核量化分值确实定

  年终考核是对公务员全年综合表现的鉴定。年终考核应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展,一般应在翌年2月底前完成。

  1、年终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价按?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量化测评表?〔附件2〕执行,考核单位也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或细化。

  2、年终考核程序。一般按以下程序进展:

  〔1〕个人述职。个人总结汇总平时工作情况,根据本人当年实际表现,对照?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量化测评表?的要素和标准,在一定范围内进展个人述职。述职的详细范围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民主测评。公务员在述职的根底上,由本单位指导班子成员和听取述职报告的人员进展民主测评。测评的详细范围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

  核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测评完毕后,按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比例权重,将平时考核成绩与年终民主测评成绩进展合成,并填写?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合成后的成绩为其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

  七、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根据。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在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界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奖励;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根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由单位指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良;本人向本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作出书面检查;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晋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金。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

  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晋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本人向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提出今后的整改方案;

  5、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公务员在一般情况下都应参加年度考核,并给予确定相应考核等次。但在特殊情况下应按以下规定妥善处理:

  〔一〕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

  2、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3、年度内病假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4、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5、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二〕以下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根据。

  2、承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结案后,未收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考核规定要求,补定立案年度的考核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展考核,不补定立案审查期间的年度考核等次,也不计算考核年限。

  3、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党〔团〕内严重警告〔不含职务行为〕处分的,可定位根本称职以下等次。

  4、受到党〔团〕内撤职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受到留党〔团〕观察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留党观察为一年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留党观察为二年的,第二、三年只写评

  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6、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第二、三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7、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8、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重处分确定考核等次。

  〔三〕以下情况人员,考核处理方法是:

  1、调任、转任人员,由接收单位组织考核;

  2、年度内军转干部,由考核单位参阅转业时的鉴定和转业后的表现进展考核,无问题者,一般确定为称职等次;

  3、单位公派学习、培训人员,由派出单位理解学习、培训情况,本人提交书面述职〔学习、汇报〕材料,进展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4、挂职人员,挂职时间在半年以内的,由派出单位进展考核;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接上级要求进展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派出单位认可并报考核主管部门备案。

  九、监视与管理

  〔一〕全县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监视与管理。

  〔二〕各单位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做出考核意见决定后,须填写本单位?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附件4〕报送县人事局审核、备案。

  〔三〕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考核工作进展监视。未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核认可的考核工作,不予审批和办理考核晋升工资和发放年度考核金。

  〔四〕各单位负责人及主管指导人、考核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对工作人员进展考核。

篇六: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七: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公务员的使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激励公务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通过建立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年终考核办法等措施,努力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效能。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县各级党政群团机关除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

  年度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综合全面考评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本规定的考核指标,从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创新等方面,以合法规范、准确高效、保质保量为原则,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具体内容和量化标准。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

  四、考核结果的等次和标准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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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度(绩效)考核的组织者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绩效)考核时应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组织、指导、协调本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

  (3)向本机关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必要的学习,使公务员明确考核目的和要求,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4)审议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机关负责人审定;

  (5)监督考核工作的程序,对不按照程序进行考核的,责令纠正。

  六、年度(绩效)考核的实施

  年度(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平时考核量化分值的确定

  平时考核是指导、检查、激励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高素质、保证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终考核的基础,同是也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考核的分值在年度(绩效)考核总分的权重一般应不低于35%。

  1、平时考核内容。以公务员的职位(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2、平时考核指标体系。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将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失职追究等制度进行分解细化,形成符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

  操作性。

  3、平时考核办法。平时考核以“一级考核一级”为原则,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小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一般每月进行一次。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对平时考核结果应于当月底或次月5日之前在《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上进行一次登记,每半年应对平时考核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平时考核结果通常表述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对被考核人的平时工作的评价,一般掌握在“良”的水平。对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出现因非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等其他情况但又不宜评为“差”的,应当评定为“中”。

  4、建立完善相应配套制度。为准确、有效的对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遵守规章和纪律、依法行政、廉洁办事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各考核单位应结合公务员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登记办法,设立必要的投诉电话和举报箱。

  5、平时考核结果使用。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差”的人员,实行一个月的告诫期。

  (二)年终考核量化分值的确定

  年终考核是对公务员全年综合表现的鉴定。年终考核应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一般应在翌年2月底前完成。

  1、年终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价按《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量化测评表》(附件2)执行,考核单位也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或细化。

  2、年终考核程序。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述职。个人总结汇总平时工作情况,根据本人当年实际表现,对照《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量化测评表》的要素和标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人述职。述职的具体范围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民主测评。公务员在述职的基础上,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听取述职报告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具体范围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

  核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测评结束后,按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比例权重,将平时考核成绩与年终民主测评成绩进行合成,并填写《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合成后的成绩为其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

  七、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在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界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奖励;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人向本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作出书面检查;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金。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

  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本人向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提出今后的整改方案;

  5、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公务员在一般情况下都应参加年度考核,并给予确定相应考核等次。但在特殊情况下应按以下规定妥善处理:

  (一)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

  2、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3、年度内病假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4、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5、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二)下列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结案后,未收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考核规定要求,补定立案年度的考核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不补定立案审查期间的年度考核等次,也不计算考核年限。

  3、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党(团)内严重警告(不含职务行为)处分的,可定位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受到党(团)内撤职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受到留党(团)察看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留党察看为一年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留党察看为二年的,第二、三年只写评.

  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6、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第二、三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7、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8、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重处分确定考核等次。

  (三)下列情况人员,考核处理办法是:

  1、调任、转任人员,由接收单位组织考核;

  2、年度内军转干部,由考核单位参阅转业时的鉴定和转业后的表现进行考核,无问题者,一般确定为称职等次;

  3、单位公派学习、培训人员,由派出单位了解学习、培训情况,本人提交书面述职(学习、汇报)材料,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4、挂职人员,挂职时间在半年以内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接上级要求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派出单位认可并报考核主管部门备案。

  九、监督与管理

  (一)全县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与管理。

  (二)各单位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做出考核意见决定后,须填写本单位《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附件4)报送县人事局审核、备案。

  (三)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未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核认可的考核工作,不予审批和办理考核晋升工资和发放年度考核金。

  (四)各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领导人、考核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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