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6篇

时间:2023-05-18 20:45: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

  

  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思考

  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思考

  八小时以外

  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

  。加强对党员干部

  八小时以外

  的监督管理,是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党员干部

  八小时以外

  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表明,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

  八小时以外

  的监督管理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

  (一)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相当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

  八小时以外

  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上级监督是

  不信任,同级监督是

  排挤,群众监督是

  找荐,思想上消极抵触。对来自上级、同级或下级的监督不太愿意接受,把正常的监督与不信任、怀疑、猜忌、甚至监视等同起来,不配合,不支持,甚至闹对立,逐步使自己置于监督的盲区中,造成

  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

  的现象依然。

  (二)监督管理力度不到位。由于受方方面面的影响和干扰,干部监督力度很难到位,有的监督流于形式,有的根本无法监督。实际状况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舆论监督太弱,群众监督没用。大贪官胡长清在日记中的一句话,颇耐人寻味:

  假如江西新闻媒体能自由些,他们能像美国的记者曝光克林顿一样,敢于报道我的绯闻,我这个省委常委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

  。在监督过程中,各级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群体也没有真正付诸于实际行动,没有主动出击,缺乏监督经验和办法,领导不够重视,工作顾虑较多,畏难情绪较大。

  (三)群体监督管理不全面。当前的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主要是针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制定的制度和规范较多,很多领域、很多群体仍处于监督盲区,没有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其产生的负面性、腐蚀性、攀比性难以清除。比如当前社会反映较大的教育腐败、医疗卫生腐败、政府采购中的腐败、工程招投标中的腐败等等,对这些领域、这些群体仍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其腐蚀性已严重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人

  民群众的反映十分强烈,同样严重地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

  (四)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目前干部监督管理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刚性的执行措施,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制度很难落实到位。当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偏重于惩处性的事后监督,而对事前、事中的监督管理不够,难以在腐败行为发生之前进行有效控制。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缺乏一个具体的考评标准和规范,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没有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当中,使一些有不良行为的党员干部有了可乘之机,带病提拔,影响了其他党员干部的思想,甚至影响到干部

  八小时以内

  的工作。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

  八小时以外

  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干部的思想教育是抓好

  八小时以外

  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在教育的内容上,要抓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干部做到爱岗敬业,公正执法,清正廉洁。要结合正反典型教育,通过开展学习英模和身边典型,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通过剖析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在教育方法上,要适应形势,开拓创新,要抓住苗头,突出针对性,及时总结,找出对策。

  (二)完善制度机制。一要建立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用人失察制度等,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严格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环节,把

  八个小时之外

  活动纳入干部考察中的主要内容,及时发现并清除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二是要完善健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定期汇报制度。建立干部信息库,要求领导干部把个人爱好、生活习惯、社会交往、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家属子女等重要情况上报组织备案。三是要对领导干部

  八小时以外

  的活动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如禁止参加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各种社会组织和在企业兼职,禁止参加封建迷信、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四是建立健全教育、医疗、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等重要领域的监督管理制度,让这类特殊群体同样在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五是建立完善纪检

  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检察、工商和社区等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和发现问题。

  (三)突出监督重点。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必须突出重点,一是加大对一把手、一定实权的副职和中层负责人、重点人物监管、出现问题征兆的干部、监督薄弱单位和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等重点人物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干部人事调整期、提拔任用干部期,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监理、峻工验收期,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岗位变动、以及家庭中婚丧婚娶、生病住院、子女升学、生日寿辰期,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期,外出学习、考察期间等重点时期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宾馆、饭店、养老院、歌舞厅、夜总会等重要地点的监督,就增强了监督管理的针对性。

  (四)形成监督合力。要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构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一要强化班子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体制度,进一步完善人事选调、干部提拔、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环节的决策与监管制度,坚持班子内部、单位内部互相评议制度。二要强化纪检和组织部门对干部的日常监督考察。既要考察其工作圈,也要考察其生活圈,对

  八小时以外

  有违纪违法情况反映的应暂缓提拔,查实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教育,取消提拔资格。三要强化执法部门监督。加强对宾馆、饭店、歌舞厅等消费娱乐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四要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人大、政协代表、党外知名人士以及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监督员进行监督。五要强化媒体监督。发挥新闻媒体揭露、监督教育的威慑作用。六要强化家庭监督。加强对家属及其子女的廉政教育,要求家属特别是配偶当好家庭反腐倡廉的监督员

  。

篇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

  

  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

  “八小时以外”活动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监督内容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要以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维护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和防止利益冲突为核心,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一)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社交圈”的监督。重点监督在各种社交场合是否讲党性讲原则,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自觉抵制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是否注重自身公众形象,有无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是否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傍大款”;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不该管的事项等。

  (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生活圈”的监督。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严格要求,有无包庇、纵容等违反党性原则的行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边工作人员是否接受利益关系人的馈赠和招待;有无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与民争利的行为;有无大操大办或参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事宜;是否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无通奸、包养情人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是否按规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

  (三)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休闲圈”的监督。重点监督有无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等行为;

  是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名贵花木及其他艺术品、奢侈品收藏和交易;有无违规兼任书画协会等社团组织职务;有无参加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摄影、钓鱼、骑术、游艇等“雅尚”休闲活动;有无违规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是否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

  二、落实监管责任

  (一)强化自我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防止权力滥用和影响公众形象行为的发生。在职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开展的群众性活动,以良好的个人作风带民风促社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

  (二)强化党委监管。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第

  一责任人,要重点负起对班子成员、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了解掌握分管或联系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督措施,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巡视巡查监督内容,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干部任前通过一定形式征求干部家属和社区党组织意见的制度。

  (三)强化专门监督。各级纪委(纪检组)、党委组织部要切实负起专门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作为述责述廉述德、书面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对下级党委(党组)履行“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到位;要强化对下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交流、总结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情况。

  三、创新监督方式

  (一)注重社会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深入到党员领导干部居住地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或群众当中,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情况。组织部门要及时将领导干部名单通报有关基层党组织,与村(居)共建领导干部社会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有效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篇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

  

  加强对党员?部“??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近年来,河南开封市?范区通过健全完善领导?部监督管理机制,对科级以上领导?部“??时”之外在各种公共场合、社交场合的?为以及在家庭和?活中的道德作风表现等进?规范和约束,督促领导?部规范??举?,提???修养。(8?14?,中国组织?事报)把纪律挺在前?,是党中央站在新的时代?度和全?从严治党的战略?度,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体现了党中央与时俱进、不断将党的建设引向深?的?瞻远瞩和深谋远虑。?“??时以外”?是领导?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党员?部腐败的“黄?时间”。加强对党员?部“??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贯彻全?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要加强教育,凝聚思想共识。“知是?之始,?是知之成。”引导各级?部从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动上?觉,拧紧思想建党的“总开关”,切实把思想教育贯穿于领导?部监督的全过程,使他们不论在“??时之内”,还是在“??时之外”,都要始终牢记??是?名共产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两个务必”、把拒腐防变作为基本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珍视?作岗位,正确?使权?。另???要强化措施,拓宽监督渠道。党员?部所持有的权?没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党对党员?部??时内的监督制度?较完善,??时外还存在着监督的盲点和空?,成为腐败的?发区。因此要把对党员?部的多种监督落到实处。采取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开通?部监督热线、专?暗中察访和?众媒体监督等多种有效的监督形势,使???部在业余时间不离组织、在?活社交中不忘党性原则,严格?律,防患于未然。各级?部要把监督看作是对??的爱护,把接受监督当成习惯,?觉接受国家监督和公众监督,认真倾听各??的意见与批评,不断提???素养。习惯“??时之内”在监督下?作,适应“??时以外”在监督下?活,做到台上台下?个样,?前?后?个样,绝不当“两??”(熊懿睿)

篇四: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

  

  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管副县级以上干部;市县直部门、乡镇、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中省驻平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第三条

  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强化预防、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依纪的原则。

  第四条

  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仍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钱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行为。

  3、公款吃喝、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

  为私的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行为。

  5、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等行为。

  6、参与黄、赌、毒活动和涉足色情场所的行为。

  7、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论的行为。

  8、参加“×××”等非法组织,参与民间结社组会等行为。

  9、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酒后滋事等行为。

  10、不顾家庭基本伦理,对父母老人不孝敬等行为。

  11、不遵守社区、宿舍守则,邻里相处不融洽等行为。

  12、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欠缴住宅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行为。

  13、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

  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信访局、文明办等单位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部署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报告和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考核范围,主要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书面述职述廉材料中,必须报告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并填写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登记表。

  第七条

  认真受理群众通过网络、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等途径投诉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各新闻媒体通过内部反映和公开报道等形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第九条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托社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与街道社区党组织联系,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及廉洁自律、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条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加强与领导干部家属的沟通。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第十二条

  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对不履行监管职

  责,致使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出了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班子成员出了问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发“提醒通知书”,提醒其注意;对够不上党政纪处分但明显存在问题的,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对触犯法律、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五: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

  

  石林彝族自治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建立起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利用职务影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乔迁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7.参与黄、赌、毒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8.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

  9.不顾家庭基本伦理,不孝敬老人,存在家庭暴力;

  10.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1—

  11.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

  1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3.做出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形象的举止行为;

  14.纵容、放任配偶、子女在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职务发生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

  15.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违反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第五条

  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文明办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第六条

  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列入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个人年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畅通监督信息渠道,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第八条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单位领导要及时提醒打招呼,对造成一定影响,尚不够党政纪处分的,要视情况对其进行警示谈话,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及承诺。对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县纪委监察局。

  第九条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班子其他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对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班子成员或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或有其他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

  县纪委监察局收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举报,视具体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必要时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残阳渐逝,血红冲天。

  半是夕阳余光,半是狰狞血雨。

  是的,血,到处都是冷腥的鲜血。

  整个皇宫之内,血流成河,白玉理石全被洗涮成黑红之色,到处是断壁残肢,尸横一片,到处是厮杀后的痕迹。

  “为什么?”

  百里冰左手紧捂着胸口,瞪大着眼睛看着对面十米敌对方处,挥手点兵之人。

  那是她的未婚夫,她倾尽一生所爱之人。

  —3—

  亦是绝杀她百里一族,将她迫入绝境之人。

  她不懂,为何倾尽所有的爱,换来的是百里一族的灭顶之灾。

  台下之人仍是一身儒雅白衣,清俊的脸上,就连平日里对她宠溺的笑容都没有变过。

  冷逸辰就这样含笑相对,却不肯多说只字片语。

  权利?利益?

  她虽是寒月帝国唯一的继承人,可是她早已与身为寒月帝国帝皇的外公达成协议,她与冷逸辰成婚后,冷逸辰为帝,她为后,她会做好他的贤内助,她从来不是他成功之路上的绊脚石,他为何要如此对她?

  冷逸辰仍是气定神闲的坐在不远处,手中的白羽扇仍旧轻摇着,完全不惧百里冰眼中的怒意,只是仿佛没有听到她的问话般,仍一派温和之笑,却坚定的吐出一个字,“杀!”

  百里冰怒上心头。

  手中剑气如虹,眼看便要破势而出,却听到远处传来震天动地,撕心裂肺的愤然吼声,“冷逸辰,我百里一族与你不死不休!”

  “噗!”

  百里冰同一时刻,一口鲜血狂喷而出,心脏之处传来剧痛。

  她突的单腿倒下。

  是皇帝外公的声音。百里冰痛苦的闭上眼睛。

  果然,冷逸辰在派人围杀她的同时,也对她的皇帝外公与其他族人动手了,看来百里一族今日恐怕难逃灭族之祸了。

  她看着惜日对她呵护倍至的爱人,指甲恨得深入掌心,却感觉不到半丝痛意。

  血阳残光,打在百里冰的脸上,映红了她的眼,也血洗了她的心。

  “冷逸辰,你借我生辰之名,将我百里一族全部聚此,竟是为了灭我全族。

  你可知欺我百里者,杀无赦。”明明落在下风,却仍是气度非凡,那轩昂之姿,百分不输男儿。

  百里冰冷面肃目,冷冷怒视着冷逸辰。

  天色瞬间黯然,黑云密布,邪风四起,所有天地剑气从四面八方汇集于百里冰身上,她的剑力更胜之前。

  —4—

  冷逸辰前密密麻麻的高手执剑相护,可他仍然感觉到了百里冰身上所散发的凛冽剑气。

  他笑容未变,眼神却一沉。

  第一高手就是第一高手,她的内功,竟让他觉得有毁天灭地之势,难怪她会成为寒月帝国的传奇。

  可惜,可惜了……

  “大家小心,小心她的剑气,小心……”

  百里冰冷笑,全身之气一瞬之间向四面八方激烈旋转,呼啸而众人而去,可是,她的眼睛却紧紧盯着台下那稳坐之人。

  她用尽生命去爱的人竟要将她至于死地,竟灭杀她全族,既然如此,哪怕魂飞魄散,她也要拉他一起下地狱。

  她百里冰从来就不是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的人。有仇必报,有恩必还一直是她做人的原则,死有什么大不了,她又不是没死过,重要的是要拉着仇人一起死。

  十年前身为特警的她在金三角的大毒枭身旁做卧底,后身份暴露,大毒枭欲将她除掉,她便拉着他一起与手榴弹同归于尽了,之后她便穿越到此,这十年,她已经是赚的了。

  只是,她眼中闪过寒光,从前有多爱,如今就有多恨。

  无形内心越聚越大,四周兵将已有被卷入其中者,武功低的,甚至直接被撕成碎片。

  “她拼命了,第一高手要拼命了……”

  “保护冷王殿下,保护冷王殿下……”

  “不要让她出剑,否则我们全部都要死在这里,快,大家一起围攻,杀了她……”

  “杀啊……”

  又一口鲜血狂喷而出,百里冰只觉浑身刺痛,生命的气息越来越弱。

  毒,是毒。

  今早冷逸辰为她亲倒的茶,原来是杯断魂茶。

  百里冰一声长啸,听得人悲然魂绝,她瞎了眼,当真是瞎了这双眼,才会爱上这个男人。

  随后人剑合一,内力爆向四方,所过之出,血色飞舞,散染一片。

  人剑所过之处,全部被夷平,所有生命,全部被秒杀。

  —5—

  血如泉水喷色四方,侥幸活下来的人全部惊呆在当场。

  屠杀,这是赤/裸裸的屠杀,以一人之力屠杀二十万大军,这是怎样变态的实力,就连冷逸辰都变得不淡定了。

  她永远都能带给他惊喜,只是今天这惊喜,来得太不是时候。

  就在所有人都不知所措,等待被屠杀的时候,百里冰只觉从心口处传来剧痛,随后暴体而亡。

  她知道,毒已入心,无力回天,终含恨而终。

  “死了?”

  过了许久,才有人从她的突然暴体中回过神来。

  “哈哈……死了,终于死了……”

  “什么寒月第一高手,不过如此……”

  “对啊,不过如此……”

  冷逸辰冷眼看着这一切,只有他知道,百里冰今日因中了他的散功乱脉之毒,只发挥出了平日里的十分之一的功力,否则以她的实力,只怕……

  此刻,冷逸辰的眼神格外的复杂。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冷逸辰,这是为什么?你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轮回中,这执念,久久不散……

  —6—

篇六: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

  【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Documentnumber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总则

  一、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依靠每位党员干部个人的自我约束,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纪检监察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犯法律法规、违反党风党纪和败坏社会道德,严重影响单位和干部形象的,医院纪检监察应抓住线索,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行为人的党政纪责任,问题严重的,报请医院党委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院党政一把手既是八小以外的受监督、受教育者,也是监督管理者。应把做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疏导工作,以及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情况的了解,纳入职责范围之内。主要领导干部应自觉在八小时以外给下属作出榜样,起到示范作用。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五、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六、参与不正当的社会交往,搞不正之风,影响恶劣的;以及利用职权经商得利或从事非法敛财活动的。

  八、违反社会道德,利用手机、电话等工具或其他手段攻击、侮辱、诬蔑他人,损害他人声誉影响恶劣的。

  十一、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或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十二、违反廉洁自律的。

  监督管理

  十四、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室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十五、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对行为人严肃查处外,科室负责人因失察、失管、失教,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六、实行外出活动汇报制度,向县纪委汇报活动情况,单位副职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活动情况

  十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创优,提拔使用挂钩,存入廉政档案。

  十八、实行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制度,特邀监督员可随时制止、监督、反馈、举报发现的领导干部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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