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价管理工作流程3篇

时间:2023-05-19 08:40: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医院物价管理工作流程

  

  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及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公示查询制度

  为加强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材料收费及其他收费项目的管理。按市物价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做到合法收费。

  2、各部门科室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3、医院药品价格按政府有关药品销售价格管理办法执行,执行药品价格调整文件要及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对医疗服务项目内容、药品及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5、医院内非医疗服务及药品方面的需收费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无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各部门写出报告,经院物价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收费。

  6、医院物价管理管理员定期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

  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院领导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十八)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公示、查询制度

  贯彻上级物价部门政策,增加医疗收费行为的透明度,落实院内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形式:采用公示牌,滚动屏,触摸屏等形式,将核对无误的内容通过计算机程序显示,提供患者查询。

  2、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内容: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材料的名称,计价单位,数量,单价;医药费用查询内容:患者在医院就诊过程中发生的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费用。

  3、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内容必须经过核对,由专职物价员按《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负责核查,并公布物价咨询投诉电话,监督电话。

  4、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医院价格管理部门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5、医药费查询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制”,收费人员,临床科室兼职物价员负责接受患者的查询和解答,如不能处理,与物价管理科室专职物价员进行沟通。

篇二:医院物价管理工作流程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为促进我院价格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立健全医院价格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价格管理机制,强化价格管理责任,规范收费价格行为,促进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有效维护患者与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价格政策法规和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行为的管理,包括特需医疗服务。

  第二条

  医院所有与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行为相关的科室(部门)及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做到合法合规收费。

  第二章

  价格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

  建立健全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组织,成立医保和价格管理委员会,价格管理办公室与价格执行科室(部门)构成医院三级价格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组织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

  第四条

  医保和价格管理委员会由主要院领导、价格管理部门、医保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医院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决策。

  第五条

  价格管理办公室须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价格执行各科室(部门)设置兼职物价管理员,负责医院价格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执行,依法开展价格管理工作,有效处理价格方面的咨询与投诉,制止不规范收费行为。

  一、医保和价格管理委员会人员构成

  主

  任

  委员:

  副主任委员

  成

  员:

  办公室设在医保办,**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见医保办制度)

  第三章

  价格调整管理办法

  为切实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建立顺畅的价格调整通知流程,及时、准确地维护和执行调整价格,特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严格按照价格政策和管理规定维护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数据库信息及调价信息,明确信息维护权限,及时准确地执行政府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

  第七条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维护的权限在价格管理科,由专职价格管理员负责,根据政府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及时调整所涉及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

  第八条

  各科室兼职物价员应定期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核对,每次价格调整前,必须将核对信息通知价格管理科,由专职价格管理员进行审核、维护并更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数据库。

篇三:医院物价管理工作流程

  

  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第三章医院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第四章医院专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第五章医院各科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第六章医疗服务收费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第七章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制度

  第八章医药收费投诉制度

  第九章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药价格行为,健全我院物价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推进医院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使物价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根据国家及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物价管理政策、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价管理制度。

  第二章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为加强物价管理力度,我院物价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各部门互相监督、密切配合,为提高物价管理工作质量努力工作,充分保证国家的物价政策和法规在我院的贯彻落实。

  一、物价办理领导小组

  二、专职物价员

  三、科室兼职物价员

  精心整理

  第三章医院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要求全院上下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法规及省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物价管理意识。以诚信为本,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二、宣传物价政策,组织职工研究物价知识及有关规定,使物价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三、建立健全各级物价办理组织,分工明白、奖罚分明、抓好落实。合时召开物价办理工作会议,听取物价办公室的物价办理情形汇报,根据下级指示布置、监督、搜检物价办理工作。对全院的物价办理进行宏观控制。

  第四章医院物价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研究物价政策法规,掌握物价收费的有关规定及知识,熟并严格执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负责制定医院物价办理制度。贯彻落实各项物价办理工作。

  二、通过本院联网计算机,根据《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维护调控全院各项医疗收费价格。

  三、负责“新增医疗项目”、“新增一次性医疗用品”、“新病房床位和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备案工作。

  四、深入科室指导科兼职物价员工作并按月抽查各科物价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督促药剂科兼职物价员维护好药品库,根据规定和通知,及时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整。

  六、负责处置惩罚群众因物价问题的来信来访。

  七、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患者与医院之间、医院内部科与科之间有关物价方面的工作联系。

  八、对违反物价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定期报医院行风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医院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贯彻院物价部门制定的物价管理制度,熟悉掌握并认真执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

  二、根据《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对本科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错收、漏收和滥收费情况发生,在此基础上,临床科室物价员每月抽查二份病历,自查物价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把自查材料(病人费用清单和检查整改报告)按月上交给物核办。

  三、负责本科室新增医疗项目及医用耗材的相关资料准备,以便医院及时送交物价部分审核。

  四、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本科室物价工作进行检查。

  五、采购部门物价员要严格把好进货关。药剂科物价员应及时调整药品收费价格。

  第六章医疗服务收费计算机操作办理制度

  精心整理

  一、计算机中心负责全院计算机联网、调试及操作培训工作。

  二、住院处、门诊大厅分别配置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电子显示屏,由计算机室负责调试及维护。

  三、在计算机操作中新增医疗项目的输入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价格调整只授权给院物价办公室,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计算机的“价格办理”系统。

  四、收费处收费员及病房输机员应严格根据物价政策相关规定按医嘱收费。不得多收费、比照收费、擅自分解收费。

  五、各病房应做好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对工作,要求做到对每一出院患者医药费用进行复核,努力保证对每一患者的各项收费准确无误。

  第七章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全院所使用并允许另行收费的医用材料一律由设备科统一购进,各科不能私自进货。

  二、设备科购进允许另行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后,应正确及时地把材料的规格、产地、进价、应用于何种医疗项目等详细数据报物价办公室。

  三、物价办审核此耗材可以另行收费后输入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

  四、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价格调整只授权给院物价办公室,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计算机的“价格管理”系统任意调价。

  五、收费处收费员及各科病房收费员应按物价规定按实收费。不得多收费或跨项目收费。

  第八章医药收费投诉制度

  一、严格遵守物价管理部门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认真公正地记录、处理患者有关物价收费的投诉和来访。对各种矛盾和纠纷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物价部门反映情况,给予病人满意答复。

  1、患者在医院内部投诉的,由被投诉的科主任及兼职物价员予以解释答复,不能解决的由物价专管员负责协调解决。

  2、上级物价部门转来的投诉意见或物价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物价员负责调查解决。3、物价员对患者及家属的物价收费方面的投诉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要有投诉记录、答复意见和整改措施。

  4、门诊大厅设投诉箱,投诉电话。

  三、工作流程

  精心整理

  1、热情接待投诉和来访

  2、认真填写投诉内容

  3、对投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4、重要投诉要请示领导

  5、书写调查处理意见

  6、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者

  7、征求投诉者处理结果满意情况的意见

  第九章物价办理奖惩制度

  一、医院各项收费须按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应准确,不得多收费、少收费或漏收费,多收费的按多收费项目金额考核责任科室;少收费和漏收费的按金额赔偿少收、漏收金额。多收费、少收费和漏收费金额巨大(5000元以上)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重处理。

  二、严格按医嘱、护嘱收费,各种检查、治疗项目应在病历和医嘱单中都有记录,收费项目在病历中无记录的,每发现一次一项扣责任人或责任科室10元。

  三、如果发现多收费、错收费每发现一次扣10元,收费错误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故意乱收费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加倍处罚。

  四、由于科室或个人行为造成上级物价部门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和罚款,造成医院负面影响的,将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承担。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理。

推荐访问:医院物价管理工作流程 物价 工作流程 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