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简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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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简介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4.28?

  【字

  号】铜府办〔2017〕56号

  【施行日期】2017.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铜府办〔2017〕5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铜梁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铜梁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筹推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6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整合资源、自我管理、惠及群众的原则。

  第三条

  我区行政区域内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

  各镇街可以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合建、租赁、利用现有公共设施等多种方式,加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基层有关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综合利用,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建设。

  第六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根据需要配置图书、报刊、电脑、宣传栏(橱窗)、文化体育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提供书刊阅览、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等服务。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内容包括:

  一个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或社区书屋)、一个电子阅览室、一个便民办事大

  厅、一个多功能厅(功能包括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村民议事等)、一个室外文体广场、一个简易舞台(戏台)。

  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增设广播室、排练厅和健身室等。受地形、建筑面积限制的村,可将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或社区书屋)和电子阅览室合并使用。

  第七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现有建设规模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采取盘活存量(如利用闲置中小学校、农家书屋、文化中心户等)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解决。凡现有条件能够满足需要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

  第八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使用财政资金配置的设施、设备和图书等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

  村级行政区划调整时,要尊重当地文化习俗,尽量保留原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方便群众参与文化活动。行政区域较大的村(社区)可以有多个文化服务中心。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重建、改建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设施配置标准、建筑面积等不得降低。

  第三章

  管理和服务

  第十条

  建立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区级统筹规划、镇街组织推进、村(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区文化委负责具体指导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具体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区文化委应当将文化惠民服务项目与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

  心的文化服务活动相衔接,创新文化惠民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村(社区)文化骨干,强化与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协作,共同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和均等化。

  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镇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当对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指导、辅导和流动文化服务,向其配送文化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二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积极组织引导群众开展文体活动,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推出一批特色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健全民意表达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管理,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其设施用于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十四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当向群众免费开放,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实行错时开放,提高利用效率。

  因设施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向社会告知。

  第四章

  人员和经费

  第十五条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村“两委”确定至少1名文化专(兼)职人员,同时通过镇街、村两级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鼓励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文化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业务培训,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第十六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标准,将村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拓宽资金供给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

  第十七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情况应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率考核指标。区文化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对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第十八条

  对在基层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其文化专兼职人员给予表扬。

  第十九条

  未按照有关规定向群众开放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拆除、侵占、挪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的,由有权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30日起施行。

篇二: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简介

  

  www.365gongwen.com某村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简介

  xx街道洋里村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建于2005年,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发动外出乡贤和村民捐资、集资为主,政府拨款为辅共投入资金150万元建成,与xx市一级学校—xx小学连成一线。2016年,xx村被列为xx市首批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示范点,后按照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按照“七个一”的标准科学合理整改。

  硬件设施完善:文化活动中心占地约2800平方米,内含一座三层共600多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主楼和一个文体广场。文化活动主楼设有图书阅览室、器乐室、棋牌室、辅导培训室、村级广播室等,配备了基本的演奏乐器、演出服装、道具、灯光音响、棋牌、图书报刊阅览设备、应急广播设备、教育培训及电教设备等。

  文体广场占地约1500平方米,中间设有文艺演出舞台,前面有一个塑胶灯光篮球场、三张乒乓球台,一个羽毛球场,两边放置有健身器材。广场四周设有绿化地带及石桌、石凳、文化走廊、健身走廊于一体,四周围墙设置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正主楼方向设有xx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字样,主要道路设有洋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指引牌。

  文体活动丰富:文化活动中心每天免费开放,供村民学习、活动。广场环境优雅,绿树繁花,令人赏心悦目,为周围群众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健身活动场地。每星期一、三、五集中唱歌表演;每天早上6点—8点有太极表演,参加人员年龄最大的有八十多岁;每天晚上7点—9点进行广场舞表演。组织有洋里文艺演出队,每年举行多次文艺联欢晚会、乒乓球比赛、篮球比赛、读书

  www.365gongwen.com活动、种养、器乐、音乐知识等培训。积极参加市上和镇上春节民俗展演巡游等活动。

  xx街道xx村委会

  2017年7月12日

篇三: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简介

  

  村文化综合活动室(文化大院)简介(推荐阅读)

  第一篇:村文化综合活动室(文化大院)简介

  **村文化综合活动室(文化大院)简介

  **村位于乡政府驻地,辖7个村民小组、197户、750口人,党员35名。全村耕地面积3780亩,主导产业苹果1200亩,核桃2500亩。目前,该村基本实现了生产发展,群众生活富裕,村容村貌整洁,先后被评为“小康建设先进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

  **村文化综合活动室(文化大院)2009年建成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233平方米,硬化院落650.7平方米,总投资20万元。在硬件设施具备的同时,乡党委、乡政府积极实施文化建设中的五大工程,一是将党员活动、计生宣传、图书借阅、群众文化活动合为一体的文化综合活动室,并与2009年在该村实施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配发投影仪设备1套,利用该设备,加强对村民进行法律、法规和农业科技培训20余场次,使全体村民的素质得到了提高。二是搞好服务,在县图书馆的大力支持下,实施了农家书屋工程,共配套各类图书2500余册,书屋开放以来,共借阅图书200多人次;县文化馆给配送的10余种30多件,乐器和76套秧歌服,给该村的文艺活动东爱好者提供了展示自己才艺的舞台,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了锣鼓队和秧歌队,利用农闲时间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与文化站的活动器材进行资源整合后,群众的文体活动也异常高涨,真正实现了“乡党委政府牵头、文化站承办、相关单位参与、城乡居民同乐”的文化活动新路子;三是制度健全。图书管理员严格按照借阅流程办事,不发人情书,从而保证了国家财产安全。该村实施一室多用的发展理念,将警务室、党员活动室、计划生育室、互助资金协会等单位也融入到这个大院,借着科技培训的时机,向群众全方位的进行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文化工作的带动下,该村的经济建设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金圣”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发挥明显,充分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仅苹果一项就为农民增加人均2000元的纯收入,核桃主

  导产业发展迅猛,完成了2500亩的规模扩张。2011年该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就达到5134元,达到了物质、精神双丰收的效果。

  第二篇:南石桥村文化大院简介

  南石桥村及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简介

  南石桥村隶属于卢氏县文峪乡,村委会位于卢氏县城西南约6公里,据文峪乡政府所在地约4公里。全村9个居民组,389户,1564人,属于省定重点贫困村。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群众自娱自乐,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2016年,在省市县宣传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南石桥村实施“河南省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资金2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由演出舞台、硬化舞台广场、整治村委公路北侧污水沟,建设休闲园。该项目于2016年4月23日开工建设,5月30日竣工,6月份经验收并投入使用,2017年8月通过项目工程质量复验。在项目实施中,以创建优质工程为目标,乡党委政府制定严格的项目实施方案,招标精选优质施工队,村两委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严把施工工程质量关,整体项目建设全部完成设计的内容达到设计的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

  全面建成后的南石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总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平方米,内设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远程教育室、综合活动室、戏台、文化活动广场、休闲园。文化活动室有乒乓球台、麻将桌、音响、话筒、功放机等供群众休闲娱乐器械,图书室藏书2000多册、阅览桌凳齐全。远程教育室电视机、电脑、投影、桌椅40套,能够满足群众集体活动需要。文化活动广场有健身器材10套、乒乓球台一副、宣传栏8个、篮球蓝一副、喇叭广播一个,群众能较舒适的开展各项活动。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成后,为了规范化管理并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村两委成立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管理领导小组,由村支部副书记雷邦成任组长并兼任专职管理员长,村支两委人员与文艺骨干任成员,制定了七个一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责任。村两委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文化工作计划,在党员监督岗中设置了综合文化活动

  中心监督岗,来监督文化活动中心开展日常工作。

  在开展活动方面,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采取全天开放,每天都有群众在活动中心活动,阅览书籍、或打球、或上网、或跳健身操,不受人员、环境的影响,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文化宣传方面,利用文化宣传栏印制新二十四孝宣传图,培育积极向上、热心友爱的良好道德风尚。通过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等,来引导村民移风易俗,形成健康向上、崇德向善的精神文化风貌。

  另外,利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里的文艺爱好者,组成了篮球队、健身操队、舞狮队、曲艺队,农闲时节自编自演一些喜闻乐见的节目,寓教于乐,取得良好效果。

  第三篇:石庄村文化活动室简介

  石庄村文化活动室简介

  一、石庄村文化活动室组织沿革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村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文化生活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我村原有的多功能活动室已不能满足村民对文化活动的需求。为了更好的开展农村文化活动,2011年1月我村全面整合了村辖区内的文化设施与资源,分别设立了农家书屋、党员活动室、老年活动中心等文体设施,以满足不同人群对文化活动的需求。

  二、石庄村文化活动中心主要设置

  1、农家书屋:

  石庄村农家书屋位于璜土镇达江路19号(村委本部),占地面积50多平方米,现拥有文学、法律等5个大类共计3000余册图书,杂志报刊16种,并配备了2两台电脑供读者上网查阅相关资料。此外石庄村农家书屋还配备了空调为读者提供了舒适的阅读环境,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6:30,联系电话:86661798。

  2、党员活动室:

  石庄村党员活动室位于璜土镇达江路19号(村委本部),占地面积50多平方米,是党员定期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场所。

  3、老年活动室

  石庄村老年活动室位于璜土镇东横街6号,占地400多平方米,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6:30,活动场所按上级要

  求和本村老年人需求,设4个活动室,分别为:

  阅览室:有各种藏书1000多册,书报杂志16种;

  健身室:有健身器材6套(室内3套,室外3套),乒乓桌一台(套);

  学习室(兼棋牌室):有自动麻将机10台、棋牌桌12台套。可进行麻将、纸牌、扑克、象棋等娱乐活动。学习室同时还可兼作书场,2011年7月中旬,特别邀请了江阴评弹团的季建新先生说评书“共和国演义”,历时半个月,老年听众场场爆满。

  电视室:有29寸彩色电视机2台。

  石庄村各种文化活动设施坚持常年开放,节假日(除春节外)不休。据统计,每天参加活动的村民平均30人左右,每月1000多人次,一年来石庄村文化活动室共接待了近万人次村民参加文题活动。在发挥场地功能的同时,石庄村还积极探索文化资源的共享和特色团队的培育,舞蹈队、书画队、说书队等一支支特色团队多次参加璜土镇举行的文体演出,并取得不错的成绩。

  第四篇:社区文化活动室简介

  ***社区文化活动室简介

  ***社区以***街以北为界,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总数***人,其中妇女880人,儿童407人。居民及个体工商户538户,1438人,行政企事业单位**家。其中流动人口3726人,占总人口***%。流动人口主要来自甘肃、河南、四川等地,文化程度普遍在初中以下,在阿拉山口从事铁路装卸、企业务工、工程劳务、店铺经营等行业。少数民族居民在街道所占比重较小,主要以回族、维吾尔族、哈族为主,共369人。居民主要集中在十八家、批发市场、保障性住房内。

  ***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在***社区2楼,活动面积200平方米左右。活动室设有人活动中心、图书室、是么文明学校、健身娱乐区,是一间集社区教育培训、图书阅览、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团队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公益性文化服务中心。

  社区文化活动室

  坚持“服务社区群众丰富文化内涵”的理念,以体现公益性、便捷性、服务性为原则,针对辖区居民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教育、学习娱乐健身等

  活动,不断满足辖区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社区文化活动室制度完善,设有专人负责,长期为辖区居民群众免费开放,是推进社区教育、文化活动开展的重要文化平台。

  ***社区

  2014年10月10日

  第五篇:社区文化活动室简介

  社区文化活动室简介

  社区文化活动室位于社区办公楼四楼,使用面积60平方米,地址在船营区黄旗北街首府29号楼旁。活动室内有会议桌、投影仪,摄像机、观众座椅、装饰品等活动道具,还备有点歌机、DVD、电子琴、铜锣、鼓等文艺演出用品,是一间集社区教育培训、体育健身、休闲娱乐、文艺演出、团队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公益性文化服务中心。

  社区文化活动室坚持“服务社区群众,丰富文化内涵,推进精神文明”的理念,以体现公益性、便捷性、服务性为原则,针对辖区居民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教育、学习娱乐健身等活动,不断满足辖区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社区文化活动室制度完善,设有专人负责,长期为辖区居民群众免费开放,是推进社区教育、文化活动开展的重要文化平台。

  工作期间,社区活动室开展过消防安全讲座、健康知识科普、法律知识宣讲等面向全体居民的活动,使社区居民融入社区这个大家庭,是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

  此外,社区快乐健身队、轻舞飞扬健身队、社区民乐团均在此成立,活动室还开展过迎“七一”文艺演出,迎双节”文艺汇演,“社区之星”才艺展示等多次大型文体活动,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促进了辖区精神文明建设。

  每逢周末,活动室面向居民开放,老年合唱团,社区健身队,以及社区爱好文艺的居民长期在此练习、活动,不但丰富了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也促进了社区文明程度的提高。社区文体活动室已成为展示社区文化建设成果的一道风景。

篇四: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简介

  

  帮郎色太村综合文化活动室简介

  帮郎色太村综合文化活动室成立于2015年10月份,功能包括: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棋牌室。帮郎色太村图书阅览室配置1669册汉文图书、100份音像制品、5台电脑及桌椅。文化活动室配置舞台、音响以及各种乐器,用于开展村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演唱、演奏等文艺活动。棋牌室配置棋牌桌椅及象棋、跳棋、麻将、扑克等,用于村民群众日常休闲娱乐。

  帮郎色太村综合文化活动室,是集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基层党、团、妇活动于一体,既是基层文化阵地,又是基层党教、科普教育基地。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将根据各个节日节点以及村内的政务、事务按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将群众文化活动与党、团、妇活动的结合,既提高文化活动品位,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项惠及全村的文化项目,将极大的活跃和丰富我村群众的文化生活,改善我村的人文环境,提高我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篇五: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简介

  

  乡镇村文化广场简介

  第一篇:乡镇

  村

  文化广场简介

  XX乡XX村文化广场简介

  XX乡XX村位于乡政府以西4.5公里处,距离县城2公里。该村交通便利,西姜晚霞湖旅游路横贯全村,地理位置优越。全村有5个村民小组,310户1522人。经济收入以农业、劳务输出为主,2011年人均纯收入2752元。XX村文化广场位于XX村党员活动室前,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

  XX村原党员活动室在5.12地震中受损严重,致使基层组织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为适应新农村建设新形势,丰富活跃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XX乡党委积极汇报争取,申请“中央特殊党费援建项目”,于2009年新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包括二层砖混结构办公楼一座和文化广场一处。文化广场于2010年10月正式竣工,现配套有篮球架2个,乒乓球桌2个,健身器材6套,太阳能路灯4个,广场地面铺设马路砖。广场集各项村规民约、文明公约、民主制度、科普宣传和健身器材于一体,是一个集美化、亮化、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科普服务为一体的农村文体广场,文化设施建设得到了明显改善,广场作用发挥良好,极大的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成为群众农闲时的议事台、活动场、休闲园,为群众参与评议村务、了解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学习宣传知识搭建了平台,促进了村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已成为该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第二篇:紫荆村文化广场简介

  泾明乡党委将村部和文化广场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开篇之举,高度重视,确立了“先站稳,再站高”的工作思路,提出了“五室”、“四有”、“一个中心”的建设标准。“五室”即办公室、活动室、文化室、图书室、计生室;“四有”即有规范的村级组织牌子、有健全的村级组织制度、有必备的办公和培训设备、有合格的村务公开栏;“一个中心”即文化活动中心。几年来,全乡共投入资金多万元用于村级阵地建设,高标准新建村部个平方米,扩建和维修村部个余平方

  米,新建文化广场个平方米。同时,通过“一把手”责任制,机关结对帮扶共建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阵地建设的帮扶、督查和指导,形成了村级阵地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紫荆村作为全乡村部建设的试点村,在阵地建设上,通过乡、村自筹资金万元,建设了文化广场,在全乡率先完成了村部及文化广场的初建工作,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达到了“五室”“四有”“一个中心”的基本标准。目前,紫荆村被确定为县基层党建示范村。

  随着村部及文化广场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紫荆村充分发挥文化教育阵地作用,以图书室、活动室、文化广场等为依托,通过举办科普大集、科技培训班、发放宣传单和播放科技录象等形式,送文化、送科技下乡,引导农民学科学、学文化、学技术,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紫荆村立足自身实际,审时度势,在基层组织建设上进行的有益探索,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上的积极创新,如一剂催化剂,一场及时雨,整个农村大地如饮甘霖,勃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迎来了新的春天。我们坚信,在泾明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村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紫荆村基层组织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基层文化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必将迎来更为灿烂的明天。

  第三篇:青铜文化广场简介

  青铜文化广场简介

  青铜器广场位于东胜新区鄂托克西街南、广场街北、迎宾路西、松山路东,是鄂尔多斯东胜新区政治、文化、信息的中心,是连接政府大楼及其前庭广场和城市公园的纽带。青铜器广场总占地面积10.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为6.5万平方米,东西宽370米,南北长320米,分为地上和地下两个部分。地下部分为2层,总建筑面积近5万平米,是鄂尔多斯华研集团继购物中心之后投资的又一集商业、餐饮、娱乐、停车场为一体的大型商业休闲设施。其中,地上部分总投资

  1.3亿元,为鄂尔多斯青铜器文化主题广场,以“太阳”型钢机构薄壳穹顶、“月亮”型钢结构建筑及鄂尔多斯青铜群雕为肢体组成,主要功能为室内展厅,绿地广场和雕塑群展览。青铜器广场通过14个大型青铜器雕塑群以及4000多盏灯组成的灯带的灯光艺术表演来展示鄂尔多斯东胜新区的城市发展历程,是历史写真与文化提升的有机结合、艺术激情与城市功能的融合共生、生态技术与人文理想的有机结合、人类文明与自然天地的相互唱和......第四篇: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

  天门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村文化广场综合管理,维护广场的正常秩序、环境卫生、公共绿地及公共设施的完好,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经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特制定《天门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望广大村民认真执行。

  一、《文化广场管理制度》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党员、干部群众,在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严格遵守。

  二、进入广场的人员自觉遵守广场的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环境清洁,保护绿化、美化,服从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广场。如:广场内停车、举行展览、咨询、文艺表演以及临时性的公益或商业活动,须向村委会申请批准。

  四、要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等废弃物,不允许在房屋建筑墙面上乱写、乱抹。花园、围墙、路牙、公开栏等场所不允许运动践踏,违者罚款5元—10元。

  五、禁止进入广场草地、花坛、花带。禁止攀爬,毁坏广场各种绿化植物及健身器材,违者罚款20元—300元。

  六、禁止堆放一切杂物,包括麦收、秋收。碾麦、脱麦、晒粮及石料、沙等建筑物,违者罚款50元—200元。

  七、儿童健身器材及活动场所由监护人员负责安全。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天门村民委员会

  第五篇: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

  **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村文化广场综合管理,维护广场的正常秩序、环境卫

  生、公共绿地及公共设施的完好,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经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特制定《梁泉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望广大村民认真执行。

  一、《文化广场管理制度》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党员、干部群众,在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严格遵守。

  二、进入广场的人员自觉遵守广场的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环境清洁,保护绿化、美化,服从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广场。如:广场内停车、举行展览、咨询、文艺表演以及临时性的公益或商业活动,须向村委会申请批准。

  四、要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等废弃物,不允许在房屋建筑墙面上乱写、乱抹。花园、围墙、路牙、公开栏等场所不允许运动践踏,违者罚款5元—10元。

  五、禁止进入广场草地、花坛、花带。禁止攀爬,毁坏广场各种绿化植物及健身器材,违者罚款20元—300元。

  六、禁止堆放一切杂物,包括麦收、秋收。碾麦、脱麦、晒粮及石料、沙等建筑物,违者罚款50元—200元。

  七、儿童健身器材及活动场所由监护人员负责安全。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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