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4篇

时间:2023-05-29 15:45: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1.作风不正问题:一些政法干部存在不担当、不负责、不清廉等问题,导致工作效率不高。

  2.拉帮结派问题:一些政法干部存在团结一派、排斥另一派的情况,影响了公正执法。

  3.能力素质问题:一些政法干部缺乏专业技能和领导才能,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4.交叉干扰问题:政法干部在担任多重职务时,容易出现职责交叉、工作干扰等问题,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

  对策建议:

  1.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

  2.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政法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增强公正执法的责任感。

  3.加强组织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为政法干部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4.改革体制机制,优化职务设置和职责分工,避免交叉干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篇二: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县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县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县基层政法队伍的建设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本次调查旨在全面了解县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现状,为进一步深化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提供参考。

  一、调研结果概述

  1.县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整体较为薄弱,存在人员不足、素质低下等问题。

  2.基层政法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导致工作经验不足。

  3.部分基层政法干部工作态度不够认真负责,带有官僚主义思想,缺乏服务意识。

  4.部分基层政法干部面临工作环境差、待遇不足等问题,导致人员流失严重。

  二、调研细节和分析

  1.基层政法干部人员不足。

  本次调查中,许多县基层政法干部人员不足。很多基层档案室、公证员、法官等岗位都存在人员缺乏的问题。部分区域已形成“三无”县级法院现象,即没有法官、没有书记员、没有办案设施。基层政法干部人员不足,造成了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下降的问题。

  2.基层政法干部缺乏培训和发展机会。

  许多基层政法干部没有工作经验,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工作,而且会导致他们的职业前景受到影响,缓慢了县基层政法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3.官僚主义思想较为严重。

  许多基层政法干部存在官僚主义思想,工作不够认真,缺乏服务意识。许多县域的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只考虑自身利益,不关心群众的需求。这种思想存在证明,导致部分基层政法队伍对群众不够敏感,解决问题的效率低下,群众满意度较低。

  4.工作环境和待遇问题。

  县基层政法队伍面临的巨大压力使得部分基层政法干部的工作态度不够积极,工作投入不足。同时,许多基层政法干部面临着待遇不足的情况,缺乏必要的福利保障,这也加剧了基层干部人员的流失。

  三、对当前问题的解决方案

  1.加强基层政法干部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县政府应鼓励基层干部参加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增强他们对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将补充教育和培训作为必备的资格条件。

  2.加强基层政法干部的金融和福利保障。

  为基层政法队伍谋求公平的工资、奖金和福利条件将有助于提高其支持和保障,并鼓励人员的留下和支持。同时也可以出台十分明确的评价和考评制度,鼓励优秀人才加入到基层政法队伍中,提升整体素质。

  3.增强基层干部集体的服务意识。

  在指导思想中,应该高度唤起基层政法干部的应有服务意识,为群众服务保障劳动合同签署,并对他们体贴诚心地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县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较为薄弱,解决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发展、社会保障和福利、以及工作环境和待遇的问题才能迎头赶上——全面提高基层队伍素质。县政府应发挥作用,制定更为科学的方案和措施,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和情况。通过对县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专题调查,发现县基层政法队伍的建设存在人员不足、素质低下、缺乏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官僚主义思想严重、工作环境和待遇问题等多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下降、职业前景受到影响、执法规范落后、解决问题的效率低下、群众满意度较低等不良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应加强基层政法干部

  培训和发展机会、加强基层政法干部的金融和福利保障、增强基层干部集体的服务意识等三个解决方案。希望县政府能够通过出台科学方案和措施,尽快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县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篇三: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及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队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提出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建设要坚持正确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规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建设之路。然而,政法工作的大量任务在基层,各项工作主要靠基层政法干警去具体组织落实,因此,按照政法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建设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基层政法队伍对政法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基层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1、思想工作不到位,队伍政治素养不高。部分基层政法单位甚至是个别领导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认识到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只注重工作指标完成效果,忽视对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与管理;抓队伍思想教育工作仅停留于形式,按上级文件要求照本宣科,缺乏;对政法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不甚了解,对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调研空白或者力度不够,导致个别干警存在政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司法为民责任意识缺失和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2、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影响队伍整体形象。由于历史原因,个别老的基层政法干警存在学历低、知识结构陈旧,与新形势下对政法工

  作的要求产生了距离;近十年来,基层政法队伍招录大量专业高素质人才,充实了政法队伍力量,但长期以来存在的不良工作作风对基层政法队伍仍存在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甚至“吃拿卡要”,严重违背职业操守,甚至触碰了法律底线;有的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甚至存在滥用强制措施现象;有的办事效率低,措施不得力,遇到问题存在向其他政法机关推诿等情况。

  3、相关制度落实不严,内部监督效果不善。近年来,政法机关自上而下在制度建设

  上制定了大量相关制度,基层政法机关也普遍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公示制”等一系列的相关制度。这些制度对推进队伍的建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当前对基层政法队伍而言这些制度很大程度上仅仅停留在文本阶段,主要为了应付各类检查,甚至有的部门的干警根本不知晓某些制度的存在,至于制度落实问题更是不言而喻。由于制度未能切实执行,有关执法监督内容同样难以落实,相关执法监督工作也只能流于形式。

  4、职业保障力度不够,待遇低人才难留。近十年,笔者所在单位前后招录的专业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大概占招录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主要原因集中在,待遇低,缺乏应有的职业保障,个人发展空间小,欠缺人性化关怀。令笔者印象深刻的是一位工作三年的同事在离职时向领导所说的原因是:“家里条件较差,需要

  我去赚更多的钱来支撑这个家,但目前的工作很难做到。”理由很朴实,却是基层政法机关留人难的一个有力缩影。

  二、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学习。是思想政治工作首先要把握和解决的是教育工作格局问题,确保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要下大力进行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一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教育管理,实行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能顾此失彼。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岗位自学相结合,课堂化教学与各种助学活动相结合,基础知识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提高队伍政治政治理论水平。三是研究和创新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由“填鸭式”向“疏导式”转化,积极引导干警进行自我教育,适时推出一批更有代表性、立得住的先进典型。四是从薄弱环节入手,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法律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符合政法机关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学习的长效机制。

  2、强化专业科技培训,提高队伍业务水平。业务能力是衡量政法队伍执法水平的基本标准,做好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是基层政法机关务一项必要任务。一是要配备相关科技设备,推动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不断提高基层政法队伍培训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以此来促进干警自觉学、随时学。二是结合基层政法

  部门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近期和远景规划,将科技素质的培养、提高作为一项长期打算,在各种教育培训中,加大科技知识、科技技能的培训分量,大力提高基层政法干警的科技文化水平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三是针对队伍建设现状,采取以会代训、专家授课、分期轮训、结对帮学、岗位自学、典型案例会诊等方式,丰富学习方式多样性,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3、建章立制强化落实,全面监督严治警。制度是管理的有力途径,基层政法机关应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出台符合实际需求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严格执法责任制,在制度建设的同时大力强化落实工作,以严格的纪律保障制度的落实,以严密的制度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一是认真调研,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合理制度,科学有效的指导干警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制度内容,避免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生;三是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对于违法违纪干警分别给于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调离和追究刑事责任,尤其要对政法队伍中的极少数害群之马,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四是畅通内外部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主动监督和事前防范,形成良好的监督制约氛围。

  4、不断完善职业保障,逐步提高职业待遇。既要从严治警,又要从优待警,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激发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队伍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制定实施了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配套工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了人民警察工资待遇保障体系。最高法指导地方法院严惩

  暴力抗法行为,加强了干警人身安全保护,公安部完善人民警察工资待遇政策,全国公安民警警衔津贴得到落实;司法部完善干警人身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和救济保障制度。职业保障制度的陆续出台,关键还是在于切实执行的问题,上级机关部门应真正做到具体落实,解除基层政法干警职业保障之忧。要留住法官、保持队伍稳定需要给年轻人愿景的同时更要解除他们的现实生活烦恼,当前法院、检察院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逐步落实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的工资薪酬问题,提高其职业待遇。

  当前,笔者所在的基层政法机关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同事们可利用业余时间通过《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以网络授课的方式进行政治学习,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要求全年达到80学时以上,让广大基层干警第一时间了解时政、党情。相信在国家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基层政法队伍的素质、职业保障水平等会不断提高。

篇四: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

  ##市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维稳的任务繁重,长效机制还未建立。在我市因各种非正常死亡、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医疗纠纷、地质灾害等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数量大,处置化解的难度大。XX年我市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起,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起,发生群体性械斗等恶性矛盾纠纷###件。在我市,矛盾纠纷发生后,群众的期望值高,同时诉求的渠道单一,总是寄希望于行政干预,希望政府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解,从不诉诸法院。另外,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在处理涉稳事件过程中,虽说是“谁主管、谁负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职责不够明确,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

  二、基层维稳机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领导力量不足,人员不够,经费不足。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的分管领导主要精力没有在维稳上,发生事情后,分管领导由于还分管有其他事务,往往只派遣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参与处置化解,导致调处力度不够,效果差。同时基层政法人员严重不足,巡逻防范队伍的数量不够,导致应急能力不强,稳控效果差。另外基层政法办公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往往是有事

  /6才想到要经费,才拨经费,且难以到位。

  三、基层政法综治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在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政法工作上有政法委、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和法庭,但这些部门在工作上没有形成合力,不能做到资源共享,往往各自为战,遇事相互推诿,对各种矛盾纠纷不能很好地进行集中受理、统一梳理、分流处理。

  四、政法队伍方面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还没有深入到政法干部的头脑之中,执法效果与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政法干警的素质还需提高,数量还要不断充实。我市政法干警中业务尖子少,专家型、复合型的办案能手非常缺乏,政法干警总数占全市人口的总数偏低,且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以及我市的治安复杂状况不相配。特别是市公安局,人员缺口较大,警力还需目前人数的三分之一;法院的法官人员不够,审判效率不高。同时市直政法部门办公经费不够,财政经费只能维持人员的工资,致使政法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受到制约。

  二、几点打算:

  一、加大基层维稳长效机制的建设。一是组建综治维稳中心。通过整合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公安、法庭、民政、妇联、国土、劳动及社会保障等基层资源和力量,在全市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组建“综治维稳中心”,形成大综治、大调解、大维稳的格局。督促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民政、国土、劳动及社会保障等单位,落实专人,集中到中心办公,负责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集

  /6中受理、统一梳理、分流处理。二是建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督促市直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国土、城建、劳动、安监、卫生、教育、公安、交通、经济等)成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制订工作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业负责医患、劳资、建设、土地、刑事案件等纠纷的调处化解及突发事件处置,以形成条块结合、纵横交错、整体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

  二、加大维稳和政法力量的投入。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要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按照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列入预算。同时,市财政要从农村转移支付中按人均2元的标准用于乡镇(场)、街办、开发区综治维稳工作,此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和市委政法委共同审核,直拨乡镇综治办,以保证专款专用。二是增加政法人员力量。市公安局应增加干警力量,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应组建稳定的、常年性的治安巡逻队,以满足当前综治维稳工作的需要。治安巡逻队可采取由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组建,治安巡逻队的规模按一般乡镇配备巡逻队员8-10人,人口多、治安复杂的乡镇配备巡逻队员10-15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标准,把治安巡逻队工作报酬纳入当年乡镇财政预算,专人专帐管理,按时足额发放。

  三、加大对政法干部的监督、管理和使用。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继续深入抓好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切实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本问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6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使广大政法干警自觉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业务素质。根据政法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干警个人的业务需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训练什么”的要求,抓好实用性培训,着重提高干警的实用性能力。努力拓宽培训渠道,积极选派中青年领导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取经,安排优秀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继续抓好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实用和实战本领。要借助政法院校输送和代培人才。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把提高科技素质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环节来抓,不断提高广大干警掌握高科技手段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能力。三是不断优化政法队伍人员结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法部门人员保障,缓解当前基层警力严重不足问题。要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从大专院校毕业生和现有行政事业队伍中挑选一批适合从事政法工作人员,充实到政法队伍中。同时要疏通“出口”,坚决把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员清除出政法队伍。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力度,使优秀年轻干部能通过公平竞争机会脱颖而出。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在保障工资和政策性补贴正常发放的基础上,要安排资金解决政法干警的人身保险。政法部门的行政经费、办案经费要略高于其他行政部门,并适当增加大要案经费和严打整治专项经费。加大投入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要按国家规定,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待遇,制定

  /6政法干警个人住房、休假、疗养和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优惠政策,为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大力推行执法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做到凡是能够公开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尤其是涉及收费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执法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是针对立案、批捕、起诉、审判等关键执法环节,依法规定办案人员的地位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尽可能缩小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堵塞各种工作中的漏洞。

  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围绕大综治、大调解格局,继续完善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开拓性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参与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对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二是深化对基层政法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为工作重点,建立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取得新成效。三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要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着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侵财犯罪;四是要深入开展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工作,要继续开展对工业园区、学校、矿山及其周边环境、治安混乱村庄、城区交通秩序等的重点整治。五是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打、防、/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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