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加班审批制度7篇

时间:2023-05-31 17:3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公司员工加班审批制度

  

篇二:公司员工加班审批制度

  

  加班审批制度

  第一篇:加班审批制度

  加班审批制度

  1、加班的申报必须由工区根据工作量或工作的紧急情况在下班之前通知相关人员,各相关人员自接到加班通知后,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不得无故推脱。

  2、在面临突发事件或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时,员工可以报加班,加班第二天由工区人员补办。其他岗位职责范围内正常工作未完成或需延长时间的不能申报加班。

  3、申报加班必须填报加班审批单,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节假日加班必须事先申报,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事后不再受理

  5、员工加班由工区确认后交由人事部门主管审批

  6、加班审批单一式二份,一份送财务部结算,一份人事部存档备查

  7、加班费标准以公司的规定为准

  8、加班费每月和工资一起结算,由财务部和人事部门在每月底汇总结算

  材料分配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严格执行分公司材料使用管理规定,加强本工区材料管理,做到及时交旧。

  第二条:加强材料管理,做到材料分配准确无误,规范用料。第三条:对入库材料做到摆放整齐,帐、卡、物相一致。第四条:按计划使用材料,对非计划内的材料做好申报工作第五条:做到定期检查材料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尽可第六条:维修材料注明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做好保管工第七条:对设备维修使用材料,从设备系统、工况、维护等第八条:对日常维护使用材料情况,每月盘点核对,按时上第九条:加强废旧材料管理,对日常使用材料做到以旧换新

  及入账管理工作。

  能不发生非计划用料。

  作。

  多角度入手,规范用料。

  报相关部门。

  并及时反旧。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对员工安全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

  第二条:组织好五级培训工作,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定期考第三条:对本工区特殊工种和新参加工作的员工进行岗前安第四条:深入基础抓好必知必做,卡片学习工作,督促员工第五条:积极组织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培训工作。第六条:加强岗位技能及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培训,提升第七条:全体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第八条:深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安全教育培第九条: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做好培训计划制定教材,配备

  核。

  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真学、真用。

  员工整体素质。

  后上岗的制度。

  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兼职教师,开展好培训工作。

  奖金二次分配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文件标准制定工区奖金分配方案。分配方案要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后综合确定。

  二、分配要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多劳多得、民主集中的原则进行。

  三、奖金分配方案必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增强工作规范程度,减少工作的随意性,提高管理水平。

  四、由专职人员按规定计算当月奖金。计算要准确无误。计算后由工区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实施。以便减少工作失误。

  五、按企务公开管理制度要求,奖金分配情况必须向全体职工公布。增强管理的透明度。

  六、奖金批复后必须及时准确发放到员工手中,不能无故从中刁难和克扣职工奖金。

  七、全部程序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发放明细整理好上报有关部门,以备查看。

  八、本工区要成立由职工代表组成的奖金分配发放监督委员会,加强此项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协调好发生的矛盾,确保职工利益不受侵害。

  职工报工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及工资核算制度,及公司考勤制度对员工进行考勤。

  二、每月初由核算员负责,以考勤薄和职工部门批休条为依据统计员工的出勤工数。

  三、针对事假、病假、带薪休假的员工应持相关条据,经工区同意到工资部门办理手续。

  四、手续办理齐全后,经工区领导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及培训部备案。

  五、核算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廉洁自律,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使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准确无误的统计员工本月出勤情况。

  六、工区主管领导严格按着公司考勤制度、工资管理制度,认真审核。

  七、工区核算员将当月的报工明细汇总经工区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上报公司工资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

  八、工区每月将报工结果在工区企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以方便职工核实及监督。

  日常工作安排制度

  一、掌握工区当日人员出勤情况,掌握当天检修任务,合理安排检修人员

  二、按检修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和人员分配

  三、交待检修任务时要讲清任务存在的风险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修任务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对检修设备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使设备检修达到使用要求

  六、设备达到使用要求后,组织相关人员及设备使用单位运行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试车

  七、验收试车合格后,组织技术人员做好检修记录

  八、每日收工前组织工区班组长及技术人员对当天检修工作进行总结

  设备检修及维护制度

  第二篇:加班审批制度

  加班审批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加班审批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加班的认定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2)公司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特殊岗位的上班时间按规定执行。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必须事先办理加班审批手续,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4)未按规定办理加班审批手续的,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作加班处理。

  2、加班的申报审批

  1)工作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的当天上午12:00前,把

  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2)双休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14:00前,把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3)节假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4:00前,把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4)加班审批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5)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领导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员工加班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3、加班工资的计算

  员工加班后各部门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将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管理部

  二○○七年十月十日印发

  第三篇:公司加班审批制度

  公司加班审批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加班审批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加班的认定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2)公司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特殊岗位的上班时间按规定执行。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必须事先办理加班审批手续,作为日后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4)未按规定办理加班审批手续的,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作加班处

  理。

  2、各部门加班的申报审批权限

  1)工作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的当天上午12:00前,把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2)双休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14:00前,把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3)节假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4:00前,把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4)加班审批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5)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领导在《加班申请单》上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员工加班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行

  政

  部

  2014年8月23日

  第四篇:加班制度

  北京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

  签发人:

  2002总第()号

  员工加班制度

  1.工时制度1.1定时工作制:

  ·

  实行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即为定时工作制。·

  高级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执行定时工作制。

  ·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每日工作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的计为加班。1.2综合计算工作制:

  ·

  以周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的即为综合计算工时制。·

  司机同业务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每周工作总时数超过40小时计为加班。1.3不定时工作制:

  ·

  部门经理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加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调休,但不计发加班费。2.审批

  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报部门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申请表》在加班前交至本部门行政助理,于月底交至办公室统计。3.政策内容

  3.1执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员工,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如工作日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3.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员工,无论周工作时间是否超过40小时,如法定节假日上班,按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加班费。3.3以下几种情况不计为加班:

  ·

  加班时间未超过15分钟;

  ·

  因个人工作效率低而造成超过规定工作时间;

  ·

  未经批准的加班;

  ·

  因个人请假影响工作进度而造成的加班;

  ·

  下班后因私事滞留公司的。

  3.4在加班时间的统计中,超过十五分钟不满30分钟的部分,计为半小时,超过四十五分钟不满1小时的部分,计为一小时。不足的部分忽略不计。4.加班费支付:

  ·

  工作日加班:加班工资=员工标准工资/21.5×加班天数×1.5·

  公休日加班:加班工资=员工标准工资/21.5×加班天数×2·

  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员工标准工资/21.5×加班天数×3※注:21.5天为国家法定的月平均工作日

  第五篇:加班制度

  加班

  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先办理加班手续填写《加班申请单》并打卡,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1、加班原则上由各部门经理提出,员工也可根据工作量向部门主管合理提出。

  2、加班前由部门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复核。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申请,必须在次日(遇

  六、日可顺延至周一)上午11:30以前补填《员工加班申请表》。

  3、属员工工作效率问题引起的加班不予审批。

  4、对于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加班,原则上安排倒休(法定节日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部门无法安排倒休,需支付加班工资,必须经部门经理/总监写明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最终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篇三:公司员工加班审批制度

  

  .加班审批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加班审批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加班的认定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2)公司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特殊岗位的上班时间按规定执行。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必须事先办理加班审批手续,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4)未按规定办理加班审批手续的,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作加班处理。

  2、加班的申报审批

  1)工作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的当天上午12:00前,把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2)双休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14:00前,把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3)节假日加班,各部门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4:00前,把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审批表交管理部审批。

  4)加班审批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5)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领导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

  员工加班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3、加班工资的计算

  员工加班后各部门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将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管理部

  二○○七年十月十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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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公司员工加班审批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1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

  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

  不算加班。

  六、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加班管理规定二

  1.目的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

  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21.75/8x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2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xx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

  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

  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3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加强本部门工作的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

  2、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加班,监督加班时效性;

  3、人力资源部:制定加班管理制度,抽查加班实际执行情况,计算加班费用。

  四、加班申请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方可申请加班。

  2、员工加班应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并计算加班。

  3、临时任务,不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的,需在加班完成的次日将《加班申请表》填写完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上交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方可计算加班;

  五、加班计算及管理

  1、延时工作:原则上不计算加班,由部门内部安排调休;

  2、公休日及法定假日加班:加班时间以4个小时做为计算起点,当月加班4小时以上不足8小时的计算0.5个加班,当月加班8小时的计算1个加班,加班时间不得跨月累计。

  3、车队管理人员(不包括调度)、保洁队管理人员、维修中心管理人员、信息部、安全部的加班实行定额加班制度,即按每月实际节假日天数批准部门总加班数,超过部分不计算加班。各车队休息日保证2名管理人员同时在岗,信息部、安全部、维修中心、保洁队休息日保证1人在岗。

  4、结算部、稽查部、综合部食堂管理员、采购部的库房管理人员实行月固定加班,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的.排班计划及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的《加班申请表》上交至人力资源部

  进行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并计算加班。

  5、员工参加公司会议、培训课程、出差等情况,不计算加班。

  六、加班纪律及要求

  1、《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

  2、加班期间应服从加班管理人员的指令,不得无故离岗,按照加班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并按照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执行。否则,除不能享受加班待遇外,并按《人事劳资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资,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赔偿相应损失,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5、加班打卡:

  无论是休息日或是法定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并作为加班审核的基础依据。

  6、根据实际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并交至人力资源中心。

  七、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1、员工加班原则上实行调休,确实调休不了的,公司予以计算支付加班费。

  2、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按照公休日加班60元/天,法定假日加班100元/天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休息

  日工作不支付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工作按照100元/天的标准支(敬请期待本站推出更好文章:)付加班工资。

  3、加班费以月为单位结清,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不累计、不顺延。

  5、部门负责人及考勤人员应认真记录员工考情情况,严肃考勤纪律。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与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办法》配合执行。

  九、相关记录

  1、《请假审批单》

  2、《加班申请单》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4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

  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

  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70%*1.5*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

  加班调休。

  9.

  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

  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

  起止时数

  月日时

  月日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

  行政部

  备注

  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

  起止时数

  月日时

  月日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

  行政部

  备注:

  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5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

  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班制度,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

  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

  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

  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加班制度,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

  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

  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

  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

  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6一、公司加班的基本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经理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如遇截稿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分前到前台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如遇周五则还应同时登记周六、日加班情况),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加班员工的姓名并签名。

  二、经理跟班原则

  当部门有员工需要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要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工作结束后尽快离开公司,回去休息。

  三、经理持钥匙原则

  由第一个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领取加班钥匙。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持钥匙的`部门如先于其他

  部门结束加班,可将钥匙转交给还在加班的其他部门的经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持加班钥匙经理全面负责原则

  持钥匙经理负有值班经理对整体的监管责任;对未列入加班申请登记表的员工不按时离开公司或有员工随意出入公司时,要及时予以劝说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值班经理有权对其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将处罚决定报知运营和财务)。

  五、持加班钥匙经理的相关职责

  最后结束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钥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台。

篇五:公司员工加班审批制度

  

  加班审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相关规定及有关费用的标准及计算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三、责任:各部门主管、经理

  四、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加班需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通过后才可进行。

  五、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电邮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六、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篇六:公司员工加班审批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条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计算相应加班工资.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第五条

  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员工标准薪资中已包含周六加班工资.

  第七条

  销售人员计算提成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八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安装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员不计加班,周日和国家节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调休.

  第九条

  办公室文职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安排继续工作,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第十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报酬已包括在标准工资中.不计算加班及调休.

  第十一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申请和记录

  第十二条

  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视为没有相应的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

  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四条

  周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五条

  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六条

  加班时间以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第十七条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

  评估.

  第十八条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分管领导加以额外说明.

  第十九条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日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二十条

  因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并交至人力资源中心.

  第二十一条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没有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二十二条

  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五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四章

  加班限制

  第二十四条

  加班时间限制:

  一生产一线人员生产制造课每月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可超;

  二后勤服务保障人员一律不得超过36小时,自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加班时间.否则视为工作效率低下.超过36小时的,按36小时计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五章

  加班补偿标准及计发

  第二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计算加班工资两种,调休时间按1:1计算.

  第二十七条

  周日或节假日加班的,如员工当月缺勤的,先作调休扣除缺勤后再计加班.

  第二十八条

  办公文职人员加班调休应在两个月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以后月度.凡调休的文职人员均应填写调休申请单附表二,并经主管、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审批.

  第二十九条

  加班工资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倍计算加班工资;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加班工资;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加班工资.

  第三十条

  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应予加班.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三十二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三十三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

  取消加班工资,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三十四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处以200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中心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发布,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篇七:公司员工加班审批制度

  

  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条款

  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条款

  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文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

  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管理人员除法定假之外的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六、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员工加班后,部门应尽量安排调休,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日常加班工资(含周六、周日)=月编制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编制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3倍

  七、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员工加班必须在加班48小时之内填写《加班审批表》,走报批流程,于递交工资资料的同时一并交到公司综合部,综合部必须对员工的加班进行严格审核。员工主管、部门经理(项目主任)应切实加强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处罚。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文二

  1、公司员工加班,需部门主管同意加班,在次日将加班时间和内容上报总经理核查、审批。

  2、部门主管要求加班。公司员工必须配合部门主管完成工作。

  3、公司员工在本月加班需领取加班费用的,需及时写申请到人事部(申请单上应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再由人事部门上缴财务部核算加班工资。

  4、公司员工在本月内不愿领取加班费者,需及时写申请到人事部(申请单上应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由人事部发于补休条,可在第二月补休。

  5、公司员工未经部门主管同意私自加班者,均不可享受加班费用和补假待遇。

  6、公司员工加班若享有加班工资待遇的,则不享有补假待遇。

  7、员工在补假一天的情况下,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申请,部门主管在补休条上签字认可,将补休条交于人事部后,方可同意休假。

  8、员工在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按《国家劳动法》规定执行。

  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文三

  1.目的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x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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