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议事制度五个步骤3篇

时间:2023-06-03 08:00:10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支部议事制度五个步骤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范文八篇

  1.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本党支部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确保党的决策权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制定了一系列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以保证每个党员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安排应提前公示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人员。

  2.会议应准时开始,如有迟到者,应在开会前向大家道歉,并及时弥补工作。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遵循议事程序和秩序,保证充分讨论。

  2.在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应当认真记录并迅速汇报处理结果。

  3.重要议题应由书记在会上宣读决策结果,并通知有关方面执行。

  (三)投票程序

  1.在有争议的问题上,应当通过投票表决确定。

  2.参加投票的党员应当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以提高决策质量。

  2.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促进党支部的发展和壮大,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正确贯彻,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每次会议之前需事先通知与之有关的所有党员。

  2.如有重要议题需要讨论,应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对有关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

  (二)议事程序

  1.会议按照议事程序进行讨论,重要议题应当提前通告。

  2.党员发言应该有条理、清晰,特别是发言内容要与议题直接相关。

  3.战线发言应当客观、理性,引导其他党员进行合理有效的讨论。

  (三)决策程序

  1.重要议题应当通过投票来决定。

  2.议事记录应当精确详细,以便于核实和追溯。

  3.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加强党支部内部讨论,提高组织性、纪律性,本党支部制定了如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每次会议之前应通知所有党员,并说明会议议程和具体要求。

  2.如需调整会议时间,应当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准备。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按议事程序进行,并集中说明各项议题。

  2.党员发言应遵守顺序、严谨、准确等原则。

  3.在书记主持的情况下,要确保发言人、决策者的权利得到保障。

  (三)决策程序

  1.议题应当经过商议和形成意见,再进行投票决策。

  2.决策结果要由书记在会上宣读,并通知相关方面执行。

  4.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保证党组织的权威和决策权,规范党支部内部的讨论和决策,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通常应在办公室或会议室召开。

  2.如有需要,在有效通知前可安排特殊场所进行。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依据议事程序进行。

  2.党员讨论应统一主题,有条理、严谨、感性合理。

  (三)决策程序

  1.党支部的决策程序应统一规范。

  2.必须有参会人员的大多数同意,方可投票决定。

  5.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方便组织内部的讨论和决策,保证党的集中力量,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召开应事先安排时间和地点。

  2.会议通知应发给所有必须参加的党员。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必须严格按照议事程序进行。

  2.党员发言应严谨科学性。

  (三)决策程序

  1.决策应当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2.决策结果应当遵循党的思想路线。

  6.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加强党支部讨论和决策,提高党组织的执行力和纪律性,制定了如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

  2.会议应当分主要议题和次要议题,根据议题严格掌握讨论时间。

  (二)议事程序

  1.议事过程应当依照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

  2.在发言时应遵循讲话顺序、内容严谨等原则。

  (三)决策程序

  1.决策应当遵循“集中统一领导、民主当家作主”的原则。

  2.应集中发挥党的组织力量,确保党员的权利。

  7.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保证党支部的发展和壮大,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如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每次会议之前均应提前通知所有参会党员。

  2.会议的主题要与党组织的工作密切相关。

  (二)议事程序

  1.党员发言应该守规矩,理性,积极参与讨论。

  2.战线发言应严格防范偏见和情绪,努力寻找解决办法。

  (三)决策程序

  1.党员应当尽力贴近实际,以确保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决策结果应当遵循党的方针和社会政策。

  8.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促进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增强组织统一性和纪律性,制定如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应当按时间和议题的顺序展开。

  2.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党员。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当遵循议事程序进行。

  2.在讨论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

  (三)决策程序

  1.决策应当依循党的思路和精神,符合社会政策。

  2.确保每个党员都有公正发言的机会。

篇二:党支部议事制度五个步骤

  

  党支部议事规则

  1、村党支部议事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它村级组织的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4、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5、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6、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并按《村民委会员组织法》的规定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定执行。

  9、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0、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指导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村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镇党委沟通,确定好主题。

  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村干部(非党村干部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

  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镇党委。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村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4、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组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镇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符合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对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镇党委汇总归档。

  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主体:村党支部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

  二、承诺内容:1、村党支部以创建“红旗单位”

  和“五好”党支部为目标开展承诺。2、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思想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保洁、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

  三、承诺制定: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支部的承诺由镇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付党支部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考核评议: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

  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三会一课”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村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村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销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创先争优制度

  一、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和进取精神,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要求:一般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七一”活动开展评比表彰;根据党章规定,结合我村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条件或根据上级党组织制订标准,推荐、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把评比表彰同加强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以精神鼓励为主,制订创先争优的规划和措施,做到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三、评选表彰的程序:1进行动员教育,讲清目的、意义、条件;2召开大会评选;3支委讨论,报上级审批;4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通过适当方式宣传先进事迹,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和创业青年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和镇党委审批,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

  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接受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

  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引导,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员制度,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抗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村党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

  一、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政勤政,奋发有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村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二、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服务高效。

  四、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五、农民群众反映好。基层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篇三:党支部议事制度五个步骤

  

  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一)

  1、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员大会应到正式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参加,支部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1/26、每个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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