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舆论监督论文5篇

时间:2023-06-03 08:30: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新闻舆论监督论文

  

  论文范文:地方行政执法与舆论监督关系浅探

  舆论监督促成两者充分的交流与沟通,进而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一)

  问题的提出及选题的意义

  引言

  环境,最终达到宣传执法形象,化解执法矛盾,促进执法效率,实现地方行政执法环境的良性发展。

  随着改革幵放的纵深发展,依法治国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现代1.媒体舆论监督的现状问题及意义

  社会政治文明的高度发展和公民经济文化生活水平的改善,极大拓展了人们的思想空间,尤其使得民主、法治与人权的意识深入人心,人们的参政议政、参与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但作为公共权力的重要监督方式——新闻监督的制度建设等方面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反腐败工作,更影响了中国的改革

  幵放和民主政治建设。

  公民参与意识的提高推动了舆论监督的迅猛发展。纵观世界,现代民主政治国家无不重视运用舆论监督作为监管政府行为,防范政府渎职的一种重要形式。我国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必然需要健全和完善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制度。就舆论监督来说,这种监督本身既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重要形式,又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因此,研究我国的舆论监督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律,对于促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我国复员辽阔,行政区划广阔,因此,就现实而言,地方新闻舆论监督对于促进我国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实行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地方新闻舆论监督开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论文对地方新闻舆论监督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希望能够对今后地方新闻舆论监督的幵展起到建设性作用。

  互联网时代标志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公民大众对信息的渴求和2.网络舆论监督尤为受关注

  依赖程度,促使网络舆论的威力远远超过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体,成为

  舆论监督阵营中的一枝独秀而又潜力无穷的主力军。但是,我国互联网媒体发展的历史才仅仅二十年左右。与互联网媒体的发展程度相适应,我国网络舆论监督仍存在着许许多多不完善和不健全之处,从而影响了网络舆论监督功能的正常发挥。例如,从2003年广州的“孙志刚”事件、2004年深圳的“妞妞”事件、2005年湖北佘样林“杀妻”案、2006年的北大教授“晒穷”事件、2007年的“周老虎”事件、2008年贵州的俯卧撑”事件、“温州出国考察团事件”、2009年湖北的“邓玉娇事件”、“躲猫猫”事件、南京的“天价烟周局长”事件,2010年河北的“我爸是李刚”撞人事件、广西某市烟草局局长白勺“香艳日记”事件、2011年的红十字会“郭美美弦富”事件、温州动车出轨事件、高晓松受刑事件、“小悦悦”事件等等,我们可以发现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各类网络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一旦经网络爆出,就会马上引起公众巨大的关注。这表明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在我国已经势不可挡。

  网络舆论监督已经成为我国舆论监督体系中一支力量强大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与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体相比较,网络舆论监督具有匿名度高、表达自由、内容广泛、便捷迅速、互动性强等特点,因此深受公众喜欢。据调查,我国公民通过网络参与社会管理和监督国家行为的积极性円益高涨。因此,网络舆论监督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公民社会建设的一支巨大的建设性力量。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由于种种原因,网络舆论监督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诸如:涉嫌侵权、舆论失实、通过大众舆论干预司

  法、部分网络媒体趁机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者的非理性因素、道德虚无主义的盛行和无政府主义的泛滥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将会严重影响网络舆论监督的良性健康发展。

  因此,透过纷繁复杂的网络舆论现象,从制度、机制的层面,来探讨如何在保障公民大众自身权利的同时,又能加强网络舆论的引导很管制,使之符合社会规范,成为当前我国党和政府以及学术研究必须面对的问题。

  舆论监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能够有效推动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3.舆论监督对行政管理的重要意义

  防止公共权力异化,化解公共危机,推动法制进程,凝聚民意民智,促进科学决策。新闻舆论监督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得到高度重视,被公认为是除了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新闻记者被成为“无冕之王”。大量事实表明,新闻舆论监督己成为世界诸多国家防范政府行为失控,避免公共权力异化,确保公共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法治、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但是在我国。由于各种各样的制约因素,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尚未理顺,各种监督体系之间的合力尚未形成,舆论监督的对象还不全面,舆论监督的渠道还不畅通。在这种情况下,探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对行政权力的关系互动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并且具有非同一般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

  三、构建地方行政执法环境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社(二)

  舆论监督放大行政执法的负面形象

  ............23(一)

  舆论监督促进行政执法环境的改善

  ............1二、地方行政执法环境与舆论监督的现实关系

  ............1(二)

  舆论监督的现状

  ............1(一)

  地方行政执法环境的现状............6一、地方行政执法与媒体舆论监督的现状............6会和谐

  26(二)

  加强新闻媒体建设,完善舆论监督体系

  ............3(一)

  提高执法水平,改善执法形象

  ............26............

  (三)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改善行政执法环境

  ............33结论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人民群众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党和政府一再强调要重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新闻媒体是正义的捍卫者,是丑恶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眼睛。”“在社会化主体日益增加的今天,新闻舆论监督对党和政府执政方式和行政方式的转变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35]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是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科学行政、严格执法,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利器。

  但是,环顾今天舆论监督的现状,已经行政执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的紧张关系,我们可以发现,二者之间的不协调,不和谐的地方很多,以至于舆论监督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因此,本文对舆论监督和地方行政执法环境两者的关系进行了调查与研究。基于两者的现状,本文具体分析了两者的关系。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改善地方行政执法环境既有积极促进的一面,它给公权力的滥用和腐败造成一种强大舆论压力,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强化了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做

  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和严格执法。同时新闻媒体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有时候往往放大地方行政执法的负面影响,而行政执法也对舆论监督怀有抵触的情绪。

  [1]王乐;李人达《我国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0,05.

  05.

  [4]应松年.当代行政法发展的特点[J].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3](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M].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

  [2]李国波.《对优化基层行政执法环境的探讨》[J]行政与法2010,参考文献

  学,2001,06.

  [6]赵志成《舆论监督也是正面报道》《新闻采编》2011年06期.

  [5]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

  [10]李瑞环在新闻工作研讨班上发表讲话《新闻爱好者》1990年[9]中国共产党十三大报告

  [8]新华资料根据一九五〇年四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刊印.

  [7]新华资料,根据《中央宣传工作文件汇编》刊印.

  01期.

篇二:新闻舆论监督论文

  

  专科毕业设计

  题目:

  浅析当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问题及对策

  系

  别:专

  业:学

  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日

  期:

  文学院

  新闻采编与制作

  20100322027张玉文

  施晓风

  2013-5-2目录

  摘要

  一、网络舆论监督简述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定义

  (二)网络舆论监督的意义

  二、网络舆论监督发展凸显的问题

  (一)“把关人”的弱化,导致虚假信息的泛滥

  (二)形成“网络暴力”,侵犯公民权利

  (三)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四)网络舆论情绪色彩浓厚

  (五)相当一部分人对互联网持怀疑态度

  三、网络舆论监督的规范与完善

  (一)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培养“意见领袖”,设置“把关人”

  (三)加大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制度

  (四)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推进舆论监督的发展

  (五)加强网络秩序建设,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化

  关键词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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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当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问题及对策

  摘要:舆论监督作为当代社会监督最有效的途径之一,通过传达民意来制约权力,以此克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随意性、主观性和隐蔽性等弊端,有效的促进了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它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2年,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了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主题,舆论监督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近年来,舆论监督突破创新,出现了崭新的形式。网络舆论监督作为网络信息时代的一个崭新产物,迅速发展成为广大网民表达意见、行使监督权的平台。网络舆论监督令世界范围的任何一件重大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和辩论,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公共舆论,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与此同时,舆论监督网络化的飞速发展,也面临很大的挑战。由于网络舆论监督仍处于一个较为初级的阶段,使得它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部性、片面性等缺陷。因此,对舆论监督网络化发展趋势的探讨成为一个重要趋势。

  关键词:网络舆论监督;凸显问题;完善与规范

  一、网络舆论监督简述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定义

  网络舆论监督是指监督主体通过网络了解国家事务,交流意见看法,提供信息线索,对监督客体进行监督的一种监督形式。主要包括网络上的媒体言论、论坛、博客、微博及新闻跟帖等形式,是一种主要以决策阶层为监督重点的监督,即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广泛、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

  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动进行褒贬与评价。网络舆论监督是传统监督方式在网络信息化条件下的拓展与深化。

  网络舆论监督包括了两方面的含义。广义上的网络舆论监督,指的是公民通过互联网表达的社会舆论,有公众舆论、媒体舆论及各种利益集团制造的舆论等。狭义的网络舆论监督,指的是以网民作为舆论主体,在网上表达的舆论。

  (二)网络舆论监督的意义

  网络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程度与水平不仅代表着国家的民主化与法制化的程度与水平,同时更是人民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网民大多通过新闻跟帖、BBS论坛发贴或跟帖、个人博客或网上签名等多种形式最大程度地参与到新闻事件、社会事务和公共决策中去,并借助网络传播的快捷性和交互性的特点,迅速形成舆论合力,从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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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监督的目的。人们有更多的机会来表达观点,并促使有利于社会进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都能够受到关注。

  网络舆论监督实现了社会公众作为监督主体的本位回归,并在具体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网络舆论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产生、聚集,并以其巨大的舆论监督力量影响甚至决定事件的发展和结果。在这一过程中,网民自始至终都是舆论监督的主体。

  网络舆论监督实现了网络技术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与传统舆论监督相比网络监督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现已成为反腐倡廉、民主法制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

  二、网络舆论监督发展凸显的问题

  网络舆论监督不断地的发展和完善虽然显示出强大的力量,对社会的进步产生重要影响,但它与生俱来的特点决定了其本身还存在很多问题,负面影响也不可避免。

  (一)“把关人”弱化,导致虚假信息泛滥

  传统的舆论监督一般会受到“把关人”的审查,通过筛选和规范进入传播渠道。但在网络舆论监督中,信息传播的主体分散,利益不同。当“把关人”这个角色缺失或功能弱化,就会导致网络上信息的繁杂和无序传播,信息的准确性无法判断。加之网络自由开放性的影响,网民可以自由发表见解和看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大量理性与非理性、虚假与恶意等带有情绪化的信息便在网络上大量传播,势必造成虚假信息的泛滥。

  (二)形成“网络暴力”,侵犯公民权利

  舆论监督不具有迫使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强制力,而是借助舆论的压力,形成道德约束或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但目前尚无具体可操作的法规制度来约束、规范网络舆论。超出范围的舆论监督就变成一种越权行为,致使

  “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现象频发,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其他权利。

  (三)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网民利用网络媒体这个便捷平台,传播各种信息,从而引起人们的关注,甚至纷纷效仿,影响社会安定。2012年下半年一直未平息的钓鱼岛事件,令中日两国的关系进入紧张状态,中国的各大论坛、贴吧等都在传播将在某地某月某日某时将进行示威游行,在人们对日本的不满情绪下,网民在网上进行疯狂宣传转载,某些城市发生了反日游行并且其他城市也纷纷响应效仿,以至于造成交通瘫痪,砸抢烧现象无处不在,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破坏了社会稳定。

  (四)网络舆论情绪色彩浓厚,容易引发网络舆论监督中群体心理机制的“失

  控”

  -4-

  对待信息的接收,人们往往会依据自己的喜好接收一些信息而屏蔽另一些信息,同时对一个信息的读解,也会受自身喜好与习惯而形成一种固执的偏见。监督者

  从非理性的角度,凭借个人的价值观与成见,依据经验实施监督。当这些言论通过网络迅速传播,监督信息便渐趋情绪化、非理性。这样一来,监督的意义便迅速缩水,并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五)相当一部分人对互联网持怀疑态度

  网络舆论监督所发挥的作用是建立在公众对它的信任之上的。网络舆论的负面影响,使得一部分网民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会失去在现实社会中的法制和道德约束,做出一些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形成一些负面的网络舆论,误导普通民众。负面的网络舆论可能成为点燃社会不满情绪的“导火索”,危害社会稳定。虽然如此,人们对于网络舆论监督还是寄予厚望,它的贡献和功劳是不能被抹杀的。网络舆论监督已经成为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新闻来源和最早的黑幕揭发者,其规范化急需进行。

  三、网络舆论监督的规范与完善

  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因此,加强对网络舆论引导的宏观调控至关重要,要让公共舆论监督参与到公共事务和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真正体现先导作用,发挥正向舆论的社会功能,尽量缩减负向舆论的影响,有效地引导网络舆论,发挥网络舆论的优势价值和正向价值。规范与制约网络舆论监督,刻不容缓。

  (一)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而当今时代网络舆论监督又是社会舆论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网络舆论监督环境建设得好,就会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开路先锋,否则会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绊脚石。因此,加强对网络舆论引导的宏观调控至关重要,要让公共舆论监督参与到公共事务和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真正体现先导作用,发挥正向舆论的社会功能,尽量缩减负向舆论的影响,有效地引导网络舆论,发挥网络舆论的优势价值和正向价值。规范与制约网络舆论监督,刻不容缓。

  (二)培养“意见领袖”,设置“把关人”

  网络信息传播者在信息传播时,应对信息进行控制,对传播的信息要有鲜明的观点与正确的立场,对网络舆论,应充分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利用网民的从众心理,引领舆论的方向。使网络监督者能正确运用网络舆论工具,-5-

  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网络管理者可以邀请一些专家、学者或培养一些专业人士,对舆论进行建设性的探讨和评论,引导网络舆论向理性的方向发展。信息传播者与网络管理者,在信息传播时,要对网上的信息应进行审查,起到“把关人”的作用。对危害社会及公共利益的信息要进行控制或屏蔽。在不良信息扩散之前或传播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前,予以及时约束。

  (三)加大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制度

  完善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是实现网络舆论监督的首要条件。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水平,还达不到互联网高度普及的地步,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介依旧是人民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因此,只有不断加大网络设施建设,充分整合各种资源,才能建立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监督模式。

  (四)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推进舆论监督的发展

  单纯的网络舆论监督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众多事件的监督过程中,传统媒体的参与在舆论影响上所发挥的作用依然是互联网无法做到的。几乎所有的网络事件的解决,都是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共同合力的结果。网络与传统媒体的通力合作,令舆论监督更加有效、便利。在社会监督过程中,网络媒体应该加强与传统媒体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取长补短,共同发挥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舆论监督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加强网络秩序建设,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化

  首先,要创建完备的法律法规,大力加强网络伦理建设,不断推进网络伦理的法律化进程。网络法律体系应对网络资源管理、信息服务、网络主体的权利义务

  和网络的功能利用等作出详尽的规定,在规范网络参政秩序的同时,为公民网络参政行为提供了一个法制化的渠道,确保公民在网络中言论自由权不受压制,自我利益能通过正常途径得到满足。网络伦理的法律化就是立法者将网络社会自发形成的或约定俗成的网络道德理念、网络伦理规范或网络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其次,建立完善的网络道德监控机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注意用正面宣传主动为社会舆论引导,用正面声音消解各种错误、反动观点的不良影响。尤其是面对一些社会重大事件,必须采取审慎的态度,力求报道真实、客观、公正、全面。积极倡导文明的政治行为,宣传政治文明活动,对公民的不文明政治行为进行批评和阻止;建立网络“环保工程”,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及时地筛选和过滤,清除信息垃圾、恶意言论和虚假信息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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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舆论监督的功用逐渐被人们所重视,要使其茁壮成长而不被扼杀在摇篮中,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网络舆论以其特有的特点,促进了社会监督,推动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网络舆论监督的力量逐渐张显,要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优势,需要多方力量的相互配合。一系列的经典案例,都显现出了网络舆论监督在报道新闻事件、关注社会生活、彰显民意民声、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但是,受网络自身缺陷的影响,网络舆论监督的负面影响也不可避免。网络舆论监督要想发挥最优的作用,必须进行合理的规范与整治。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最大限度的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减少消极影响,在不断的反思与优化中,开创网络舆论监督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1】孔建会

  《浅析网络舆论监督》.中国社会科学网2012【2】吉亚娟

  李梦瑶

  《网络舆论监督的兴起与政府的应对》.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0,12-1【3】马静

  中国网络舆论监督的现状及对策》.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12【4】彭岩《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第1期

  【5】《中国行政管理》《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对策研究》.2011,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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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系(院);文学院

  专业

  :新闻采编与制作

  班级:10新闻

  姓

  名

  张玉文

  毕业设计成绩:

  毕业设计题目

  浅析当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问题及对策

  指导教师评语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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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院)答辩小组评语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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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新闻舆论监督论文

  

  政府行政中舆论监督的论文

  摘要媒体的不断发展,使得舆论作用及其影响不断扩大;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的行政权也在不断的扩大,公权力的扩大易乱用、滥用,而易滋生腐败,传统的监督方式因其自身的特点,难以积极地发挥应有的机能,而舆论监督因其自身的特点和作用方式而成为对现代政府实行监督使其规范行政的一种必然监督方式。

  关键词舆论监督大众传媒政府行政行政权依法行政’’曾有一部名为《明日帝国》的电影,影片中媒体大亨借助于媒体控制了整个国家,左右了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各个方面,进而想借于此控制整个世界……这只是个虚构的故事,但在其中我们却感受到媒体所承载的舆论的巨大威力。

  从社会控制及社会秩序形成的角度来看,我们会发现,在今天的社会中,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以及电脑网络等为形式的大众传媒的影响力正显现出愈来愈强化的趋势。

  很多学者将舆论监督称作为“第四权”,因为它对传统的三权构成(立法、司法、行政)的制约在许多方面一点也不屈于三者之间的制约,因而舆论监督的作用日益受人关注。

  而于此同时,伴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政府的行政权也在不断的扩张,以前作为一个“守夜人”式的政府已不复存在,现代政府管理调节的社会的方方面面,公权力在不断的扩大,易乱用、滥用而滋生腐败,传统的监督方式因其自身的特点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机能,因而人们寄希望于社会舆论的监督机制,希望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共论坛公开揭露权力滥用现象,在社会中形成一种不利于被批评者的舆论压力,促使当事人有所觉悟或有关职能机关采取措施,以达到监督和制约的目的,使得政府及其官员能更好的服务于大众。

  本文正是基于这两种发展趋势而作的。

  一、舆论监督的法律、理论依据及其在政府行政中的实施的原因我们平时所称的舆论监督,实际上是一种广义上的监督,即舆论对立法、司法、行政这三方面的监督,本文主要采用的是狭义上的舆论监督,即舆论对政府的监督——具体的公民或组织表达一种对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的批评性言论的活动。

  这里存在的问题是作为一个批评者是否有权对政府作出批评性言论有何法

  律依据和理论依据我国的舆论监督是有法律上的依据的:我国宪法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一条规定的是一般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舆论监督的前提,但言论自由不等于就有批评政府的权利,所以我国宪法第条进而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享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由此两条我们可知,我国公民的舆论监督权是有法律保障的。

  这也足见我国宪法中民主性原则的体现。

  一个民主的社会中,公民是应该享有批评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的权利的,因为民主的核心就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根据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政府是建立在人民同意与授权的基础之上的,政府是人民的代理人或人民的公仆,民主的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和“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政府存在的目的在于维护公民对于影响到他们的利益的公共决定都有发言和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权利。

  既然政府是人民的公仆,应为人民的同意和为了人民的幸福而存在,由选举产生,向人民负责,所以人民批评政府为理所当然。

  任何一个批评政府及其官员的人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这一权利源于他作为一分子的一个社会整体的自治权利,他有权利检察仆人的过错,并对他认为不对或不当的行为提出批评。

  在现代社会里,在大多数情况下,公民由于人数太多而不能享有行使权力,不得不把权力委托给通过选举产生的政府机构及其官员。

  而这种检察和批评是公民在委托之后保留的民主权利。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建国理论基础,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里,人民是社会的主人,政府机关极其官员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是其工作宗旨,其必须对人民负责,人民是主人,有权对仆人的行为加以监督。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社会契约论的延伸和发展。

  因而,可以说舆论监督不管是从法律还是理论的角度都是有依据的。

  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批评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的权利,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民主真伪和测量政治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那么,在政府行政过程中我们为什么要对其机构或其官员进行这种监督呢以

  下我们从三个方面去分析:首先,从政府官员个人的角度来分析。

  第一,从人的德性角度来看。

  在对待德性的问题上东西方都存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人性本恶。

  不管什么人在本质上都是邪恶的,掌握权力的也是如此,因此不加约束,就会堕落和犯罪;第二种观点认为人性本善。

  即人在本质上是向善的,或者生来即有恻隐之心,有一些人之为人的道德意识,但这种观点也认为如果不加以某种约束,人就会可能做出坏事。

  两种观点都不否认这一点,即人们在不同的条件下有不同的倾向,因此为促使或保证人向好的方向发展,现实的办法就是提供一种使他向好的方向发展或使他受以制约的力量,或者说一种监督机制,能够发现他的发展倾向,并限制他向坏的方向发展。

  而对于掌握公权力的人来说,阻止他滥用权力侵害公共利益的方式之一就是建立起能够有效的监督。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人的德性是有等级之分的(如柏拉图认为:有人为金质铸成,有人为银质铸成,有人为铜或铁质铸成),在这种认识下,教化成为等级高者对低者的正当权力,等级低者对等级高者的监督无从谈起。

  但近代这种观点被否定,一切人出生时的道德品质上是没有差别,任何人在环境发生变化时都可能做出不正当行为的可能性的观念开始普及。

  这种平等的德性观意义在于让人们认识到:一、掌权者同普通人一样,在面临诱惑时,有可能触犯法律,侵犯公共利益,人们不会因为担任了公职就自然变得神圣起来,相反职权却有腐蚀作用二、除一些例外的情况,普通公民被认为是有能力评判某事某物的道德意义的。

  我们再从人的理性的角度来看,人类发展的事实表明,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且这种理性极易为情感所左右,一个掌权者在做出某项决策前是不可能掌握有关决策的全部信息的,不管其出发点是否正确,都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为了保证这种于公众利益有关联的决策尽可能正确,监督公共决策者的决策行为是必要的,这种监督能够保证及时发现决策行为不当之处,并提供替代性建议被采纳的渠道。

  其次,从政府机构的角度来分析。

  很多人认为一个掌权者容易腐败,易做出错误的决定,而作为一群掌权者组成的一个机构则不会。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们可知人的根本性质在于有限的利他主义、有限的理性以及自我利益的追求,一个机构是由一群人组成的也是存在基于基本人性而随之而来的蜕变腐败的,在现实中,存在着一些政府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侵犯别的政府机构的利益的现象,如一些机构的越权以及滥用权力的行为还存在着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的利益而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

  另外,一个政府再大,他能掌握的为正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知识也是有限的,也可能做出不当的决策,更何况是在这个领导拥有决定权的政府机构里。

  所以,作为一个群体人员组成的机构里,也是会做出不当行为的,包括违法行为(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也是基于此而加增的)。

  第三,从方式的选择上来分析。

  当然对政府的监督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在现代社会里,舆论监督这种方式是必不可少的,从某方面来说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因为:⒈传统的监督方式是一种权力对权力的监督,这种监督机制的内在要求是,内部监督机制的各方式按照法律的规定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

  然而,这其中却存有这样的可能,即某些部门或某些官员达成一种妥协来掩盖各自的权力滥用行为,或者达成一种合作来获得更大的利益。

  以权力制约权力不能绝对地保证阻止一些政府机构或官员放弃法定的相互监督责任而进行不法的合作。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发现一个公共机构对另一个公共权力机构实施制约与监督的法定责任,很多的是在公共舆论压力作出的。

  ⒉法定监督机构有效地履行责任,有赖于发现和掌握有关官员违法犯罪的充分信息。

  社会信息具有分散性,一个监督机构无论主动和积极,都不会收集尽全部的社会信息,况且其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而舆论监督由于自身的特点,却可弥补其他法定监督的不足。

  实践中,公民或媒体的揭露提供了大量的政府机构或政府官员违法的犯罪线索。

  ⒊与别的监督机制不同,舆论监督的信息类型与其他监督机构不完(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全相同。

  舆论监督不仅舆论监督官员的公务行为,而且还监督官员的私人行为,包括其个人的人格、道德品质,以而通过公共选举机制发挥这种监督的作用;而舆论监督对政府机构的行为,不仅作出合法性判断,而且作出合理性监督,行政权中很多法律规范是缺乏的,存在很多自由裁量的余地,而对这,舆论监督的合理性弥补了其他监督的缺陷,因而这种监督的宽广性是其他监督方式是无法方式无法代替的。

  ⒋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政府拥有的权力来源于公民的委托,当然应接受人民的直接来自人民的监督方式。

  此论述在前文中讨论舆论监督的理论来源已多有提及,这里就不再论述了。

  二、舆论监督在政府行政中的监督作用发挥的途径一种事物的作用发挥是要通过一些途径和方法的,舆论监督这种监督方式也是,那么舆论监督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发挥这种监督作用的呢其实这是通过舆论压力的作用方式来实施的,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它的作用机制:首先,是通过选举机制来发挥这种作用了。

  现在几乎所有国家实行的都是民主政府,而民主政治实施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选举制来发挥的,选举是要依靠选民去选的,而如果官员想竞选连任,他就必须得到选民的信任和认同,而舆论对选民有很大的导向作用,所以官员们会谨慎地注意和对待公民舆论对他们的评价。

  其次,启动政府机关内部的监督机制和法定的监督机制。

  一个上级官员上级和机构,不仅仅对自己要求谨行慎行,对其下属机构和官员也会有这样的要求,因为其下属行为的不当也会直接影响到自身或整个机构在民众中的印象,还回到选举的原因,使自己不得不对下属或下属机构实施监督;另一方面,“权力权力”的监督制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这在传统的三权分力的理论上是很容易分析的到的,但在现实中作用发挥却是滞后的,而舆论监督会积极启动这种“权力权力”这种强有力的监督方式。

  再者,对政府及其官员进行舆论监督,可以维护和促进其自律意识。

  官员的自律意识有待于不断的对其实行法律道德教育,但一个人的自律意识的形成单靠他自己是不行的,上文我们从人的德性的角度分析了这样的问题,而

  人需要一个外在的制约力量,而舆论监督提供了这样的一种外在的监督机制。

  三、舆论监督在现实中实施存在的问题舆论监督虽有这样的作用发挥机制,但毕竟不像其他的“权力权力”的监督方式,因而其在运行的过程中会遇到重重的障碍。

  在现实中,一些政府机构或官员设置了很多障碍,如:一、现实中,政府在行政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或偏差,有些是故意的,有些是过失的,但政府为了自身的形象,也有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政府官员自身在上级眼中的形象而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往往对在自己的辖区内的重大事情实现消息封锁,如近年来,山西等地煤矿经常发生瓦斯爆炸或矿井塌陷事故,死伤很多人,因为在我国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重大事故领导在一定程度上是要负责(这些也在一定程度是考察政绩的需要),所以,一些政府官员伙同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事故事情经常发生实行不报或少报,从而使自己的责任不负或减轻责任。

  二、通过组织和私人的关系阻止批评性言论的发表。

  由于我国的主流媒体是所谓的“机关报”类型,机关报式的媒体的最大的特点是它要以所隶属的机关的意志为意志,而不能单纯的以新闻事业的规则去运作,这种类型的媒体对政府机关的依附常常导致媒体的官僚话和对公众需求的漠视,在很大程度上讲这些媒体这是作为政府对百姓宣传政策或对自己歌功颂德的工具,我们会发现,一些地方的日报晚报或电视台广播的每日尽是报道些对官员或机构的褒奖性报道,而批评性言论少之又少,即使有也只是象征性的表达几句。

  三、运用组织手段或其他手段对批评手段对批评报道者进行打击报复。

  有一些批评报道者报道相关事件后,有可能被一些政府领导通过一些手段而被降职和免职,有些在报道中就可能遭受一些受相关领导指使的相关人员的围攻,这种事件在电视和其他新闻媒体经常报道,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报道者的勇气和积极性,从而也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舆论监督的作用。

  四、对批评者提起名誉侵害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

  动辄对新闻媒体的批评报道提起诉讼,加重了新闻媒体的压力负担,使得媒体舆论在其实施舆论监督时不得不考虑一些外在的于自身的影响,虽然这也是运用法治,这也是政府机关或官员的一种权利,但传媒不是法官,其在社会功能上的定位只是一个怀疑者而非判断者,它所需要的“根据”与判断所需要的“证据”

  不同,如果动辄因传媒批评非为绝对事实,而对传媒提起诉讼,认为这种怀疑缺乏如此之铁证,就阻止其发表,乃判断其罪,这将导致强势者无法受到应有的制约。

  现实中,有一种看似舆论监督而非真正舆论监督方式的一种监督方式,最为典型的是近来新闻媒体报道的“吕日周现象”,吕日周是山西省长治市的市委书记,在其任长治市市委书记期间,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大力发展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长治市报《长治日报》对长治市的政府机关及官员实行监督,长治市几乎有大半的机关或官员受过《长治日报》的批评,就连长治市的副市长都受过的点名批评,当然在这种监督模式下的长治市的发展是好的,甚至可以说成为了在全国典型的模范,当然在肯定其作用的同时也要思考一下这个问题:真正的舆论监督是一种法治式的舆论监督,而这种吕日周式的舆论监督只是一种人治式的舆论监督这和法治政府形成的理念是不相符的,这种监督效用的发挥均系吕日周一人,如果吕日周离任或调任,长治市这种舆论监督还能正常运行吗这种监督只能算作是一种权宜之计,充其量只是政府管理官员机构的一种手段而已,这是不得提倡的:真正的舆论监督没有认为设置的禁区,实践中我们会发现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律,像国家级刊报,如新华日报、人民日报等可以对国家的大小官员及机构可以实行监督批评制约,而省级刊报一般只是对一些市级的官员机构实行监督批评制约,而市县级刊报只是决不会对上级政府官员进行批评,对本级官员也很少,如果有也多只是在官员落马之后,真正的监督是没有这样的限制的;不监督自己的监督不是监督而是作秀,据报道,吕日周在任上对不用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动用了这样的方法,让其穿上一件有标识的衣服在街上站个把小时,于法制角度讲,这明显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是对人权的一种侵害,而《长治日报》对此却未提及,笔者觉得只监督别人不监督自己的不是真正的监督方式;官员“钦定”的舆论监督不是真正的舆论监督,《长治日报》的许多报源都是吕日周提供的,很多报道都征求了他的意见,其实真正的监督并不应是什么人的恩赐,而是宪政制度下公民自觉行使的权利,现在不落实的有种种原因,主要是制度缺乏,公民缺乏监督意识,“怕官”,“顺民”意识太强大,管理阶层尚不习惯于接受监督。

  官员推动式的监督,属恩赐式的监督,不是来自体制内制度本身的动力,更重要的是激进官员的个人的行为,缺乏制度保证,缺乏广大的公民支持。

  而真正的舆论监督是发自民间的,来自社会结构的下层,并不是来自社会结构的上层,政府在其中充其量发挥的只能是辅助功能,只能是发挥其公权力的力量保障这种监督权的实施。

  另一方面,在实际生活中,舆论监督与政府行政中这种互动关系中还存在一个关系司法审判的问题,司法审判机关在理论上讲应该是一个独立于政府行政的机关,但在现行的体制下,法院在人财物等诸方面都依赖于同级政府,在涉及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的案件中,如法院在司法过程中一味地严格依据法律,不惜开罪与他们,法院的正常运行乃至法院院长的官位还能坚持多久就成了问题,汉密尔顿有句名言:“就人类天性而言,对某人的生活有了控制权,等于其意志有控制权。

  ”,而正是基于这种不独立,对于一些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新闻媒体常常形成一种不利于司法审判的一种导向,一些案件法院没有判决结果前,这种舆论形成的所谓的“道德法庭”已有了自己的判决结果,一些政府部门基于这些于自己的压力与本辖区的稳定的考虑,常常对审判机关实施压力,而审判机关基于多方面的,很可能也同于这种舆论导向。

  而这是很不利于司法的审判,也不利于政府的行政。

  四、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制度构建在舆论监督与政府行政的互动的关系中,我们应该有一个好的制度构建,进而更好发挥政府于现代社会中的功用,在这方面,我比较赞同学者侯建提出三个制度构建理论,即:制约、对话、共信。

  在“制约”方面。

  侯建认为人类的监督方式有三种:以权力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

  而这在三种制约方式上,侯建认为舆论监督只是权利制约权力的方式。

  我认为这有些太狭窄,其实这三种制约方式在舆论监督中是兼而有之的,依学术大师福柯的观点,权力与知识是连带的,是话语中的发生的权力的知识型构成,并且是权力与知识通过媒体这种载体发生昧味关系的表征,人类不仅仅处于法律的监督之下,而且还置于媒体织就的“舆论之网”中,身不由己的接受现代媒体的言语、声音、图象等自身迁移默化的控制,因而,从这个方面来讲,舆论监督也是一种权力的展现,当然,这种权力与公权力相比逊色了一些,但权力与

  权力对抗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再者,舆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道德监督,在很多方面对某事进行合法性的评价,而且还对其进行合理性评价,而这道德标准的评价对权力也有很大的影响力,至于权利对权力的监督,前文多有提及(言论自由、选举权等)。

  在“对话”方面。

  对话是一种和平而非强制性的交往活动,是一种平等而非高下等级相殊的交往活动,它是公民与政府相互了解的重要途径。

  对话也是一种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的过程,它可以疏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隔膜,增进彼此之间的真诚了解和相互沟通,它可以直接促进公民和政府获得更多的真实信息,它还可以增加公民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鼓励公民关心国事,积极参与推动政府戒除官僚作风,贴进民情,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陈弘毅先生在其有关西方社会的法律精神的文章中曾写到:“沟通理性的体现在于自由开放,不受权力关系规制的情况下,诚意的进行讨论协商,相互交流意见,尊重并全心全意地尝试了了解对方的意见,大家都尊重以理服人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唯理是从,不固执己见,从善如流,以达成共同的认识,并根据此共识来治理社会,或以此作为有关社会政策或安排的基础。

  ”在实际行政中我们会发现我国政府在这方面已有所改进,比如“听证制度”的推行,虽然还只是在一些政府服务的定价方面,只是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但我们看到了一些政府较之以往的进步,这其中听证的组织者以往的单独决策转化为组织者和百姓的平等协商共同决策,这正是一个平等对话的过程,有利于政府的决策的实施,也有利于百姓的响应和心服口服的遵守;还有就是“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推行,这一个制度最让人感受到的是在“非典”时期,政府的有关机关发言人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接受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以满足社会大众对相关知情权,这在某方面是对过去政府信息封锁的一种挑战,这也有利于公众对政府行政服务实施监督。

  在“信任”方面。

  信任制度的建设,不仅应当促进公民政府的信任,而且应当有助于建立一个能够接受公民监督的政府。

  有人怀疑说,信任就不应该怀疑,建立信任并不是说不能怀疑了,恰恰相反,怀疑正是为了更加信任,怀疑也是消除怀疑的前提,如果只是信任而无怀疑,那是非理性的信任,就如同宗教信仰,而现代社会中于政府来说,这是不行的,对政府的信任,只能是一种理性的信任,即:疑而后信,释疑后信,不许疑则无法取信,当然公民与政府的信任也是有基础的,那就是:首先,公民能够有效的制约政府,不能够制约政府的公民是会怀疑政府提供服务的质量的;其次,也就是公民与政府的交流和对话,这有助于相互信任,只有一个为公民所信任的政府,才能更好的行使其权力,也只有信任政府的公民才能更好的接受政府的管理,接受政府的服务。

  当然,三个机制的作用的发挥是相互的,缺一不可,而这三个机制只有协调发展才能有助舆论监督的实施,也才可能有助于政府自身的发展,才能最终取得社会的根本进步。

  以上是一个总的制度构建,下面是一个具体的措施方法,我认为前些年安徽省搞的“新闻暴光案件追查制度”比较好,其具体做法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新闻单位对行政机关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监督、曝光,监督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新闻暴光案件的追查制度和监督查处结果的发表制度。

  ”该制度的建构了媒体新闻监督与政府依法行政的互动渠道,成为沟通社会公众舆论与政府的重要的纽带。

  对于激活新闻媒体舆论的影响力和提升新闻监督的暴光实效,对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真正实现其法定权力和法定职责的平衡状态的双重意义。

  “曝光—追查”的互动的制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舆论监督的影响力,既可以彰显新闻媒体的良知和正义感,同时有可以有利于确立政府信用、法治政府的形象,更有利于现实的问题的解决,因而我觉得这种创新的方式是一个好的方式,可以在全国推广,这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舆论监督的影响以及政府行为的依法进行。

  目前,有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是新闻立法问题。

  目前我国还没有《新闻法》,因而,没有切实的法律保障,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外部环境不尽人意,新闻媒体往往要求承受的方面压力和阻力,新闻记者甚至还可能面临野蛮的暴力,连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舆论监督不是一种权

  宜之计,而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常规化制度性安排,是民主监督体系制度。

  传统上对新闻的政策型管制应向法律规范型管制转变,而这种转变中其作用的就是新闻立法。

  因而,如果要加强和保障舆论监督于政府行政中的作用,必需制定出新闻法,而这也是将舆论监督纳入法治化少受人为因素影响的重要途径,有助于舆论监督自身的规范行使,有助于保证对政府行政的舆论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我国经过很长时间都没有制定出这样的立法,实难说不为一种遗憾。

  五、小结国家的权力是强大的,具有天然的扩张性和腐蚀性,在某些强权面前,脆弱的个人往往是无能为力的,因而公权力的行使过程中承受一定的舆论的压力是非常必要的,这对公民的私权利的不受非法侵蚀、限制和侵犯起了很大的作用。

  这也是一个民主社会的必然要求。

  国家正在向一个法治化的进程中前进中进行,而一个法治国家的建立首先依赖于一个法治政府的形成,法治政府的形成中舆论监督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所以,在这条法治化的道路上,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以推动社会民主的进程,进而促进社会文明的更大进步。

篇四:新闻舆论监督论文

  

  社会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制度完善-新闻法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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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当今社会舆论的影响越来越大,存在的法律问题也不少。因此,本文通过政府、新闻媒体、公众的角度来探讨社会舆论监督所存在的问题及现状,从规范政府权力、完善新闻舆论监督法制方面入手,完善社会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制度。

  立法在于表达,分配正义;行政在于执行,实现正义;司法在

  一、社会舆论监督的概念及意义

  关键词:

  舆论监督;新闻媒体;新闻法;

  于复归,矫正

  。可见,是当今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而实现

  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便是社会舆论及其监督。

  社会舆论监督

  (下文称舆论监督),是公民群体对社会最普遍的监督,即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

  (又称新闻媒介),来反映对某一社会现象、某个社会

  或社会问题所形成的比较一致的意见,实际上它是代表公众的意志对社会

  作出的强有力的主动回应。借鉴周甲禄先生的理解: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公众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众人物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事务进行揭露、批评和提出建议的行为。[1]

  舆论监督权在我国虽无明确规定,但舆论监督作为公民行使

  权利的有效形式之一,需要正确把握其中的度。美国社会学家、传播学奠基人之一拉扎斯菲尔德认为大众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而总的说来,若不加以限制,它为恶的可能性更大。[2]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舆论监督的促进作用,并尽可能地消除社会舆论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这就需要我们把握基本的法律价值判断和思维逻辑,树立理性的舆论监督观念,将社会舆论监督纳入法治的轨道,建立合理的舆论监督模式。

  二、从不同角度看社会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首先,政府信息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的需求之间存在

  (一)从政府的角度看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着严重的不匹配问题。由于舆论监督是社会大众对公权力进行限制与约束的重要途径之一,政府作为公权力的终极代理者,大多不愿将其负面信息公诸于众,造成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关注度较低,直接导致了监督社会问题比监督公权力多、监督中下层比监督中上层多的情况,形成舆论监督错位,削弱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损害了公民的知情权。

  其次,对舆论监督的利用不当。卢梭曾提及该情况:要影响舆论的形成可以在舆论还没有确定时就将其固定下来,即在公共判断形成之前做出以决定公共判断。[3]这样直接使社会舆论由异言堂变成一言堂,便也失去了舆论监督本身的意义。

  (二)从新闻媒体的角度看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新闻工作者报道的信息。一方面,新闻报道应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只有报道真实、客观,受众才能对各种社会信息有正确的认知、理性的评价。高钢提到:假新闻已构成对传媒公信力最为严重的威胁。[4],因为其势必会造成公众的错误理解与不当言论甚至社会纷争,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也会一定程度上降低公众对新闻媒体的信任度以及打击到公众对舆论监督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新闻报道的内容应是关乎社会大众切身利益的话题。而当前我国的新闻媒体有这样的一种情况虽报道真实信息,却远离普通百姓的生活或回避社会热点,使公众丧失对公共事务的热情与信心,缺乏对社会民生热点的关注。

  其次,是新闻业的状况问题。一是记者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我国并未规定记者的采访权,因而只能以一般侵权来处理记者在

  采访过程中受到的人身伤害

  。二是媒体的侵权现象严重。一般表现为侵犯采访对象的人格权,如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此外,媒体审判也是媒体侵权的方式之一,对法院审判具有一定的不良影响,妨碍司法公正。三是新闻寻租。所谓新闻寻租是指新闻界或新闻从业人员利用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权力,为团体或个人谋求不正当利益,获得、索取好处的一种行业腐败行为。因为新闻媒体的内部因素,导致公众接收的信息欠缺一定的公正性与真实性,使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无法正常发挥。

  首先,社会舆论的意志与政策法规的内容、司法判决难免会

  (三)从公众的角度看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出现冲突。在舆论监督过程中,政策出台前的征求

  、政策出台后的具体落实和案件审理等需涉及专业领域的方面不少,但社会大众一般不具备专业的知识与能力去理解其中的深意,从而出现社会大众对政策实施持观望态度或异议的情况,或者是妄图以舆论干扰司法审判、对司法予以干涉的情况。公众总是感性至上而非法律至上,并不过多地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导致出现了舆论监督与立法、司法和行政产生冲突的情况。

  其次,公众易被舆论牵着鼻子走,最后形成舆论一面倒或两极分化的局面。大众普遍以感性理解法律问题,以个人情感判断社会,以致于极易盲从媒体的引导,跟随某些新闻工作者的言论形成一股股傀儡舆论,从而使社会舆论失去意义。

  最后,公众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出现舆论监督越位的情况。公众对法律与道德的混淆,是社会舆论的非理性态度的根本原因。如舆论审判,其报道往往是片面、失实的,报道者利用煽情的语言,去激起公众对某一方当事人的憎恨或同情,有意无意地压制了公众对案件事实的真实情感与判断,使公众对未审结的案件先入为主、做出定论,从而侵犯司法审判的。一是舆论监督法制不健全,主要体现为两点:其一,我国法律

  三、社会舆论监督机制运行现状

  对传播性活动的授权性规范不完善,如采访权、报道权等没有成为法定性权利;其二,我国关于新闻的法律是分散的,没有一部系统的法律法规。

  二是舆论监督体制不科学。这体现在我国的新闻媒体受行政权力的干涉较大,不能完全,导致出现政府阻拦其负面消息公开、掩盖社会某些黑幕等现象。

  三是舆论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体现为三点:其一,采访机制新闻记者的采访往往遭受公权力的强力阻挠。其二,信息反馈机制社会大众难以了解政府对媒体曝光以及公众舆论的反应,二者之间没有一个健全的信息反馈机制。其三,责任追究机制缺乏对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受到的人身伤害与线索提供者后期遭到打击报复的保障措施。

  四是新闻媒体自身的制约。主要体现为新闻媒体中的权钱交易以及媒体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

  (一)规范政府权力,使舆论监督不错位、不缺位

  四、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机制的法律保障

  政府要明确新闻媒体的权,只要新闻报道不违法,就不得干

  1.政府要放开对新闻媒体的控制

  预,让其受中国舆论市场的影响,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让政府官员意识到,新闻媒体不是他们的工具,而是可以与他们相提并论的第四种权利的实现方式。

  要健全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必须做到信息传通渠道畅通、信

  2.提高政府的信息能力与责任追究能力

  息反馈与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如不得控制合法报道的发行,哪怕是政府的负面消息;并将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纳入严格追究责任清单中,防止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二)完善新闻舆论监督法制

  如制定《新闻法》。我国已有的关于新闻媒体的法律规定相对

  1.出台系统性的新闻法律法规

  薄弱,除了缺少对新闻工作者的针对性的权利规定外,其禁止性规范也无太多的规定,例如权钱交易、有偿新闻等规定都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出台的,内容简略且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而后仅在2005年颁布的《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中简单提及该禁止性规定。因此,我国不仅需整合、删改我国已有的新闻相关法律,还要随时代发展重新制定新的新闻法律法规,最终出台一部系统的新闻法。

  记者权是新闻工作者在其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侵犯时,寻求

  2.完善新闻媒体的保护性权利

  权利救济的根据。因此,法律应当规定记者权以及明确侵犯记者人身、财产权利的后果以及事后的惩罚与追究机制。

  采访权是新闻工作者的基础性权利,报道权则是目的性权利,均建立在

  的前提下。杰斐逊曾说,自由报刊应该成为对行政、立法、司法三权起到制衡作用的第四种权力,指出了新闻传媒的地位与自由权利对保证有效监督的重要性。因此,法律除了应明确采访权与报道权之外,还应当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新闻媒体的采访,限制新闻媒体的报道。

  对媒体权利的限制。法律需要规定媒体报道必须遵循真实客

  3.完善新闻媒体的限制性与禁止性规范

  观的原则,媒体的权利不能跃居法律之上,新闻媒体不可以直接干涉司法判决,新闻工作者不可以借媒体误导舆论的方向,法律应对享有权利的条件和内容以及权利的范围、行使的程序、违反法律的后果等相关问题予以规定。[5]针对当前我国的国情,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新闻传播坚守审而未结原则。这一原则主要是指在诉讼进行之时,不得出版针对法庭和法官的批评,不得发表未加证实的有关案情的消息。这一原则既避免了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干扰,又保证了司法的权威性。

  对媒体权利的禁止。如有偿新闻、记者敲诈勒索等权钱交易的现象都需要法律的严厉打击。2006年,美国严厉抨击77家电视台

  的有偿新闻

  后,基本消灭了有偿新闻,其根本原因在于行业自律。因为美国的记者一旦违反新闻工作规定,新闻单位会毫不犹豫地将其开除,剥夺其以前获得的所有荣誉,并公开向读者道歉。[6]与美国相比,我国对新闻工作者报道有偿新闻的处罚较轻,在《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35条中规定的处罚内容仅是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注销新闻记者证。

  因此,我国应制定《新闻法》,将新闻工作者的权利与义务、允许与禁止、保护与处罚的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才能

  新闻媒体的不良风气,推进舆论监督法制的完善。

  [1]周甲禄.舆论监督权论[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参考文献

  2006:25-26.

  [3]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M].杨国政,译.西安:陕西人

  [2]苑子熙.美国

  探析[M].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5.1.

  民出版社,2006.

  [5]胡旗保,江怡.社会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J].内

  [4]高钢.扞卫新闻真实[J].国际新闻界,2006.01.

  蒙古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7,06:166.

  [6]唐勇.美国:有偿新闻基本被消灭[N].人民网,2006-09-15.

篇五:新闻舆论监督论文

  

  新闻舆论监督的现状及问题

  舆论监督是一种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它是公众运用舆论手段对社会实行的监督。在舆论监督中,新闻舆论监督是最主要、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一种方式。

  新闻舆论监督可以将被批评监督的人和事公之于众,并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对其形成一种代表民心民

  意的社会压力。如今,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出现,更是给舆论监督增强了威力。新闻舆论监督的这种作用和

  威力,是其它方式的监督所无法替代的。

  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全国人民的支持,以及各级各类媒体自身的努力,近年来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工

  作,无论在广度、力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有一些突破和进展,并且涌现出了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为代表的一批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和影响的,以开展新闻批评和进行舆论监督为主要内容及特点的名牌栏

  目和节目。而都市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方面也有不俗表现。它们所采取的形式更加

  灵活,方法更加多样,范围更加广泛,在广大人民中的影响更为广泛。

  虽然近些年新闻舆论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群众也给予了不少积极的肯定,但从总体看,对于当前我

  国新闻舆论监督的状况,社会和公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依然不高,媒体自身也觉得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许

  多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当前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媒体失语缺位现象。

  一些权力组织及个人无视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和权利,常常以各种理由与借口,对正常和正当的舆论监督任意进行干扰。他们或是拒绝接受采访,或是拒绝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或是干脆下“禁令”,禁止采访报道等等,致使在需要舆论监督的时候,常常出现媒体“失语”和“缺位”的现象,使得群众听

  不到媒体的声音,看不到媒体的作为。

  2暴力抗拒和打击报复现象。

  一些被批评监督的单位和个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有时还会采取暴力手段来阻拦和抗拒舆论监

  督。近年来,记者在采访中被殴打、拘禁;摄影和摄像器材、设备被砸、被毁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社会

  上的恶势力,甚至会用极端手段恐吓和报复记者,使其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和侵害。

  2010.02.19新闻战线

  前沿关注

  ------------------------------------------------------------------------------------加强新闻

  舆论监的方法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基本功能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舆论监

  督的作用发挥得愈正常愈充分,就愈有益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当前新闻舆论监督中,普遍存在题

  材单调、信息不灵、媒体孤军奋战以致战斗力不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了舆论监督作用的正常发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刻不容缓,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选取具有影响力的焦点题材

  新闻舆论监督的题材是复杂多样、丰富多彩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生活的,问题的性质

  各有千秋,有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有的是损害群众利益,有的是违反社会公

  德等等,包罗万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成为舆论监督的对象,所以选题时要注意以下两点:首

  先,要处理好舆论监督与国家、社会大局的关系。舆论监督报道,媒体也可以社会调查方式了解群众关

  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可以召开研讨会等形式了解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还可以请各级部门列出其关

  心而又可以公开的难点问题,主动寻求舆论监督的焦点题目。响社会稳定、激化社会矛盾等等。其次,应

  坚持典型性、普遍性的原则。舆论监督的题材应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避免将猎奇、盲目追求轰动效应、追求卖点等不健康因素作为舆论监督的选题标准。在选题时,媒体可以社会调查方式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

  、难点问题,也可以召开研讨会等形式了解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还可以请各级部门列出其关心而又可

  以公开的难点问题,主动寻求舆论监督的焦点题目。

  二、拓宽舆论监督信息源仅仅靠媒体自己取得舆论监督信息源的做法已经不适应舆论监督的需要,必须充

  分利用现代社会信息发达的条件,发挥媒体的优势,拓宽舆论监督信息源。、1利用现代通讯条件,广辟

  信息!源。现代通讯条件为媒体广辟信息源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可以用公布舆论监督热线电话、舆论

  监督电子邮箱、在自己的网站上设立舆论监督线索专栏等方式,收集舆论监督信息。只有真正吸引广大群

  众参与,舆论监督才有“千里眼”、“顺风耳”。2、加强通讯员和特约记者的队"伍建设,使信息来源布

  局更合理。在不同的阶层和行业、部门物色合适人选担任通讯员和特约记者,使媒体的舆论监督信息来源

  布局更合理。如在人大、政协、公检法机关、纪检、环保、卫生等部门物色合适人选担任通讯员和特约记

  者,有利于及时将有关适合舆论监督的案件信息反馈给媒体,甚至由这些通讯员和特约记者直接撰写舆论

  监督稿件。

  三、加强各种媒体间的联系,策划联合报道

  仅仅由一家新闻单位的单独组织舆论监督报道,往往很难形成社会舆论,达到舆论监督的目的,而众多媒

  体全方位、多角度同时对同一件事进行舆论监督,其监督效果比独家报道要强得多。因此,众多媒体联合

  对某一事件联合进行舆论监督报道,就成为强化舆论监督效果的方法之一。加强联系,资源共享。确定主

  题,合理分工。同步报道,互相响应。声援配合,扩大影响。在舆论监督过程中,应避免只

  发表一种意见

  的评论,使舆论“一边倒”,让人们听不到不同的声音和客观的评说。

  四、将新闻舆论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增强舆论监督的威力

  “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只有报道事实的权利,没有对事实进行裁判的权利。”媒体毕竟不是行政机关,不

  能对某一问题或现象下文件、作指示,也不能像司法机关那样进行裁判,更不是解决具体问题的操作者。

  因此,媒体的舆论监督必然会受到自身局限性的制约。但是,如果新闻舆论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的结合起来,就可以把软性的监督变成刚性的监督,从而增强舆论监督的威力。新闻曝光追查制度的出台为

  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这种“曝光———追查”模式具有一定的制度创新色彩,这种制度的创新主要

  体现在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实现了对新闻曝光案件追查的制度化、时效化、程序化和可操作化。

  五、依法监督,提高舆论监督水平

  这是舆论监督的立身之本,也是避免新闻官司或避免在新闻官司中败诉的关键。舆论监督,一定要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学会依法监督,是提高舆论监督质量的保证。这样才能把握好舆论监督的分寸,防止侵权发生。!、必须提高记者的舆论监督水平。可以举办专题讲座及开办培训班的方式,定期

  对记者进行培训,提高他们从事舆论监督的专业水平和法

  律水平。要从制度上保障舆论监督的合法性。在媒体内部设立法律部,凡是舆论监督的稿件由法律编辑进

  行审稿。对一些比较敏感的舆论监督报道,应要求记者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见

  面,成稿后由法律部或请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推敲,以避免媒体侵权。要建立媒体的自我监督的约

  束机制,加强对新闻媒介的社会监督。媒体要建立相应制度,以制度约束记者的行为;同时媒体自身也

  要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滥用监督权而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毛病。依法及时更正报道。针对记者们怕进行舆论

  监督惹官司的情绪,可以出台相应措施,鼓励他们大胆开展舆论监督,对优秀的舆论监督稿件以配套奖

  励,建立对舆论监督的激励机制。

  只要坚持正确有效的舆论监督方法,调动媒体特别是记者的积极性,就一定可以走出舆论监督的新路

  子,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2004.02.新闻界!作者系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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