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粮食仓储场所及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时间:2023-12-02 12:0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粮食仓储场所及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粮食仓储场所及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粮食仓储场所及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多次强调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指出“xx要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要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摆在首位,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平时产得出、供得足,极端情况下顶得上、靠得住”。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维护全省粮食消防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粮食仓储场所发生有影响性火灾事故,总队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粮食仓储场所及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维护粮食领域消防安全。当前,我省进入秋季,降雨减少、天气干燥,是我省火灾多发、高发期,同时正值秋粮收获、收购期,企业用火用电增加,加之秋季收割后一些村民擅自烧荒、捡地,一些粮食仓储、加工企业距耕地较近,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今年我省受洪涝灾害影响,例如xx市等地受灾导致粮食减产,做好这一时期火灾防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容有失,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角度,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刻吸取我省粮食仓储场所发生过的火灾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省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明确重点、靶向治理,全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迅速开展行动,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开展秋季粮食领域火灾防控工作,认真梳理历年来发现的问题隐患,把握规律、研判风险,深入实地、对照排查,重点解决消防水源、消防电源不符合技术规范的问题,确保各类风险及时得到排查、隐患全部得到整改。各地要突出检查重点时段、重点岗位、重要环节、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消除;
对需要长时间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密监控并落实安全措施,尤其要做好露天储粮区安全防火工作,确保露天储粮安全。

  三、精准施策、创新方法,务必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在专项整治工作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四个一”工作,即联合本地粮食部门共同会商研判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风险,组织粮食仓储场所、粮食加工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组织辖区各类粮食场所、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联合本地粮食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检查。会商研判材料要印发给本地各粮食仓储和粮食加工企业,消防安全培训要留存影像资料,自检自查情况要报消防和粮食部门备案,联合检查情况要向本地所有粮食企业单位进行通报,切实达到警示震慑的作用。

  四、夯实基础、压实责任,不断提高企业抵御火灾能力。各地要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压实粮食行业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督促部门认真履责、主动担责,告知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必须带头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并根据单位实际逐个部门、逐个岗位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要督促属地粮食仓储企业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行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督促企业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组织实施消防演练,提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真正夯实基础,提升企业防御火灾的能力。

  五、加强指导、强化培训,有力提升企业消防安全素质。各地要充分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制作、发布、张贴高质量的消防安全知识视频、海报,定期向粮食仓储、加工企业从业人员发布消防安全提示、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各类粮食相关场所的火灾风险点等信息。各地宣讲团、基层消防力量以及志愿者要深入实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培训,帮助企业树立问题导向意识,指导企业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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