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在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可控的前提下,为确保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安全顺畅,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证社会稳定,实现文明祭祀、安全清明的目标,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宗旨,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目标,确保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安全、顺畅、有序,避免意外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科学决策,果断处置,协调合作。
二、重点区域和高峰期
重点区域:殡仪馆墓地及周边区域。高峰期:清明节期间。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我市清明节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的统一领导。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
市民政局局长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
郊区人民政府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森林消防支队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办公室主任为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副主任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监督,强化对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
承接传达上级指示;
收集发布相关信息;
对外宣传报道。
指挥部下设10个专项工作组:
1.防火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清明祭祀期间派专人对有坟包林地死看死守,禁止在林地及周边地域焚烧祭祀品,防止火灾发生。
2.消防组: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负责防火安全监督和重点地区消防设备人员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指挥工作。
3.交通运输组: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清明节的客流特点,增开前往祭扫地区的专线车和公交车,为祭扫群众提供交通便利。
4.疏导组:由市公安局负责,负责组织警力,维护重点地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堵塞。
5.治安组:由市公安局负责,负责防范重点地区及周边治安事件发生,发生治安案件及时组织警力妥善处理。
6.执法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负责殡葬用品市场及各殡葬服务单位收费监管,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维护群众经济利益;
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7.城管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负责市容环境
卫生管理,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8.医疗保障组: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负责调度各医疗机构医护力量,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时组织现场救援及院内救治。
9.宣传组:由市委文明办负责,负责清明期间路况信息发布,收集文明祭扫等方面的典型事例,对外宣传报道。
10.保障组:由郊区政府负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清理通向祭扫地区道路上的积雪等,保证道路畅通。
四、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动,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应对措施:
(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门报告;
4.相关的殡仪馆、公墓和陵园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进行疏导。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堵塞。
1.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农田停车;
4.设立临时停车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等器材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祭扫群众;
5.保护好骨灰和其它贵重物品。
(四)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祭祀群众受伤。1.迅速联系医务人员进入现场救治;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处理好后续治疗,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严禁任何人员靠近、触碰,由公安部门派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治安组立即组织公安人员进现场进行处置;
3.迅速向指挥部门报告;
4.医疗保障组组织抢救伤员;
5.消防组负责扑灭明火等火灾;
6.疏散群众。
(六)出现个别人制造事端。1.迅速报告;
2.迅速控制;
3.迅速解决。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
1.与祭祀家属发生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妥善解决。
2.对外发布信息需经市宣传部门审核批准,各成员单位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群众祭祀场所实行24小时值班。
(二)指挥部各组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严禁工作中推诿扯皮。
(四)各组应互相协调配合,形成统一整体。
(五)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向指挥部报告当日工作情况。
(六)检查重点部位,消除事故隐患。
地市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公墓、陵园、殡仪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我市清明节祭扫活动顺利进行,严控人员聚集,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坚决防止人员聚集,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体现便民、利民、殡葬为民的服务宗旨,确保祭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3、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果断处置。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区域和高峰期
重点区域:殡仪馆墓地及周边区域。高峰期:清明节期间。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清明节群众扫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临时指挥中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一)指挥中心主任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主任职责:协助总指挥具体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具体事项。
(四)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情报报送,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
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
负责组织召开指挥中心成员等会议,通报有关情况;
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总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
对接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中心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协调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
4、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殡仪馆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维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1、协调公安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4、协调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协调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
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6、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扫墓群众拥挤踩踏伤情时:
1、协调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
3、协调公安部门并组织保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协调交通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迅速报告指挥中心,由安全、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协调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向指挥中心报告;
5、消防车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由公安、安全、工商、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
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八)在祭扫重点区域聚集上访人员时:
1、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安排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现场人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民政局先行组织安排事故调查、对特重大事故将请示市政府研究予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祭扫高峰日,指挥中心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由市民政局向指挥部报告当日全市群众祭扫活动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对,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指挥中心办公室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证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
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充分认识消防和处置
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要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五)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六)各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七)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在各县(市)区、各乡(镇)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乡(镇)负责组织管理。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各县(市)区、各陵园、公墓祭扫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拟定本单位的清明节祭扫活动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