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扬尘污染,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配合xxx生态市国家工作考核迎检工作,并结合xxx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根据《xxx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特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单位
1、项目名称:
2、施工单位:
二、具体要求
1、施工工地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档,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其余地区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严禁敞开作业。定期对围挡落尘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2、施工工地道路应经过硬化处理;
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
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专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3、要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建筑工地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并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拆迁工地应对拆除部位进行洒水喷淋降尘。
4、施工中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采用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
5、建筑垃圾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
6、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洒。
7、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并做好覆盖工作。
三、相关责任及处罚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将防治扬尘污染的具体措施列入合同,并明确责任。
2、施工单位违反《xxx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对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通报其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
签字、盖章:
Xxx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