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2-19 12:15:06 来源:网友投稿

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从4月3日起,对县水利局、蒙泉湖水利风景区管理局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7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县水利事业发展。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郭峰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熊崇军同志,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温林波同志(常务)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温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人事股股长为联络员,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研究谈论,形成了《中共石门县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挑起责任,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同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四是强化工作调度。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月一调度,水利局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听取整改汇报,做出整改安排,强调抓实抓细,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类分块调度。整改办公室实行清单销号制度,定期对相关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7月份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五是注重整改长效。对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除了立行立改,还对每个问题逐个剖析原因,建立溯源治本的长效机制。局党组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决策等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反弹回潮,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努力促使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

1.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1、2019年12月11日召开了班子成员和二层骨干会议,传达本次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12日,召开班子成员会,研究整改分解责任。12月12日中心组集中安排进行补课,专门组织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

2、对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局党组组织人事股、办公室专门学习了会议记录相关规定等业务知识,进一步强调了工作纪律,目前严格按照规定记录发言过程,真实客观反映决策过程。

3、局党组修订了会议制度,明确局人事股全部列席局党组的各项会议,并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含局班子会、局务会),由局人事股、局办公室列席,并全程做好会议记录。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1、责成分管河道保洁工作、分管洞庭湖清淤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班子成员做出检查,今后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落实到位,涉及到人员调整、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分配、重要项目建设、较大资金支出,必须经班子成员研究并形成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2、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今后由人事股、办公室双重记录,记录必须详细,特别是班子成员的表态发言,由于记录不全而造成的后果,将追究记录人的责任。

3.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积极,部门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1、责成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做出检查、由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做出检查、由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

2、从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强化了分管领导和专干工作责任,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3、按照县扫黑办的要求,我局扫黑工作在巡察之后进行了认真部署,在全局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知识画册,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制作了两块专门的扫黑除恶宣传牌,并悬挂在局大门口醒目位置,同时在局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宣传。结合行业特点,局扫黑办调动水政监察大队围绕涉河、涉砂,进行认真排查,收集了7条线索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同时查遗补漏,建立完善了台账和扫黑除恶相关资料。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

4.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欠缺。

整改情况: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责成水质检测中心主任做出检查、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南溪水库管理所所长做出检查、联系水库班子成员进行警示约谈。

2、研究制定了全局学习计划,重新集中安排进行补课,局机关和基层党支部把十九大精神作为“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76人进行学习,对没有参加的人员集中进行补学。

3、组织了学习测试,通过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自学、讨论发言等形式,参学人员进一步学习了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刚要》、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全体干部职工理解、落实好会议精神打好理论基础。10月24日,全局组织干部职工对学习效果进行考试检测,平均达到80分以上,学习效果较为明显。

4、责成老龄支部书记做出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对水利局机关退休支部加强了管理,半年召开了支部大会,给每位退休党员发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刚要》读本和学习笔记本。5月份组织老龄支部党员到南北镇薛家村学习王新法精神,开展党性教育活动。10月份,老龄支部到林伯渠故居、南乡起义纪念碑等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加强了对退休党员的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2月14日召开了老龄支部大会,学习了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5.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有欠缺。

整改情况:1、局党组加大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工作的重视,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并加强学习督导,局领导班子、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2、局党组加强对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学习的考核,特别是对“学习强国”的督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责成做出检查,分别由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全系统共160人参与学习,超额完成县委宣传部下达的80人的任务。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6.“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1、责成负责会议记录的相关人员做出检查,个别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

2、严格按照县直机关工委相关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所有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无条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局党组书记请假,确保活动参会率达到90%以上,对没有参加的人员,必须补课学习。

3、责成南溪水库管理所党支部做出检查,原南溪水库管理所支部书记做出检查,由联系水库班子成员进行警示约谈。加强对各水库管理所检查督导,所有联系班子成员定期对各管理所支部活动进行检查,全面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的自清自查。今后严格按照“主题党日”要求开展学习。创新活动形式。通过安排年青党员轮流上党课,组织年青党员谈学习、谈心得体会等方式,确保了学习效果。

7.党的基础建设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1、责成机关第三支部做出检查,支部书记做出检查。严肃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履行好支部书记职责。

2、责成中型水库管理所相关责任人提高认识,并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按照要求开展到位,并完善相关资料。东泉水库管理所支部做出检查,支部书记做出检查,由联系水库的班子成员进行警示约谈。寺垭水库管理所支部做出检查,相关责任人做出检查,由联系水库的班子成员进行警示约谈。进一步规范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

3、责成原移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做出检查,支部委员做出检查。现水库移民事务中心党支部落实整改,申请摘掉软弱涣散、后进党支部帽子。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

8.违规设置内设机构。

整改情况:12月25日局党组研究决定,撤销违规设置的内设股室。农水站撤销;
安全办撤销,职能转入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股;
后勤办撤销,并入局办公室;
内审股撤销,职能并入局规划财务股;
水质检测中心撤销,职能并入局村镇供水站。

9.干部“懒散”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1、责成个别纪律意识淡薄的中层骨干做出检查,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责成相关人员做出检查,分别由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强化上下班纪律,将原移民局、水土保持局的工作人员已全部纳入打卡考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实行一月一公示。同时对请假、出差一天以上均要填写请假条、出差审批表,并经党组书记签字同意。目前出台了新的《石门县水利局机关管理制度》,通过新制度实施以来,全局干部上下班纪律已全面改善,出差报销更加规范,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更加到位。

10.公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进一步完善打印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同时责成有关责任人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分管领导进行廉政警示约谈。

2、由原水保局局长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廉政警示约谈,责成退还工作餐费用超标准款项。目前原水保局的财务已合并到县水利局,按照局财务管理制度运行。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

11.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责成首桥水库管理所原所长、财务人员做出检查,由现联系水库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警示约谈。责成南溪、蒙泉、双红水库管理所制定还款计划。规范中型水库管理所财务借支程序,所有借支必须书面申请,经联系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方可借支。进一步完善中型水库管理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所有支出必须经分管中型水库管理所财务的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督促中型水库管理所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清自查,对蒙泉、南溪、首桥、寺垭四个中型水库管理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2、进一步规范了管理所公用经费管理,研究出台了《中型水库管理所财务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严格审核把关。

3、责成有关责任人对扶贫慰问物资发放进行情况说明,并由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规范局机关扶贫物资发放程序,扶贫物资支出必须附走访时间、帮扶责任人联系户花名册、扶贫物资领取签字表等。

4、责成首桥水库管理所按照工会会费标准收缴工会会费。

12.工程项目监管不够严格,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1、责成首桥水库管理所、里山河水库管理所写出情况说明,由联系水库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警示约谈。首桥水库工程已由分管中型水库管理所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现场核查,工程建设情况属实,没有套取资金现象。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和“三定”方案,我局已设置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安全监督股,成立水利建设管理中心,今后将实行建管分离,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
加强了工程项目监管,出台了《石门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对廉政风险点认真开展自清自查;
强化对中型水库管理所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监管,中型水库管理所所有工程建设必须经书面申请,报局审批,方可实施,同时规范其相关程序,做到精细管理。

2、责成有关责任人对工程项目合同欠规范写出情况说明,分管后勤的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3、移民后扶项目将严格按照《移民后扶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责成相关责任人写出情况说明、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

1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打折扣。

整改情况:1、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12月2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处理巡察问题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出台了石门县水利局党组石水组发[2019]13号《石门县水利局落实巡察整改问题处理的决定》的通知。

2、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责成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做出公开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到人。明确了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履责报告制度,落实局党组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局党组成员每年年底,要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廉述责报告,其他领导班子的述职述廉报告经党组书记审核,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说明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整改不是终点,保持和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是我们今后努力的目标。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全系统水利人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发展总基调,加压奋进、开拓进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债。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做到“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2、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落实各项制度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知识的学习,进行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建立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应急预案机制和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制度。各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3、进一步统筹结合,推动水利事业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持续深化干部理论武装,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切实推动职工干部担当作为,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推动水利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6-5322909;
邮政信箱:石门县澧阳中路019号水利局人事科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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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门县水利局党组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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