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24 18:3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为了做好2020年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蔬菜优势产区、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为重点,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扎实开展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减少化肥投入,增加有机肥使用,提升蔬菜品质,促进生态循环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亩化肥使用量较原减少15%,提高项目区有机肥使用率2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5%以上,实施主体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提高蔬菜植株抗性,减少病虫害发生,项目区蔬菜100%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

三、实施区域和布局规模

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实施占地13250亩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区,建立以云阳镇为中心的万亩核心示范区,开展“生物有机肥+配方肥”、“畜+沼+菜”两种施肥模式的示范推广工作,并带动周边区域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以蔬菜生产种植户、蔬菜生产相关合作社、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体。通过宣传引导、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对蔬菜生产过程中化肥投入过量、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有机肥源利用不足,造成蔬菜生产成本加大、产品质量提升难的认识,意识到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引导并补助群众主动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作物秸秆堆造施用有机肥、施用商品有机肥、就近利用好有机肥源,实现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建立高标准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园,运用先进的施肥模式,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的作用,为大面积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营造良好的氛围,达到提高有机肥使用率,改良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的目的。

(二)主要技术模式及规模

1.建立“生物有机肥+配方肥”施肥模式。施肥面积13250亩,鼓励示范区农户、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集中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作物秸秆堆造有机肥或施用商品有机肥及配方肥,减少化肥使用量。

2.建立“畜+沼+菜”施肥模式。结合畜牧养殖现状,实施“畜+沼+菜”施肥模式,把畜禽养殖大户腐熟的沼液沼渣应用于菜田,减少化肥施用量。

五、项目资金补贴标准、应用方向及管理办法

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国家财政资金500万元,对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以及承担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以物化补贴为主,主要补贴生物有机肥、配方肥、沼肥运输及储存、水肥一体化、宣传培训试验、检测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生物有机肥+配方肥”模式:补贴作物番茄,补贴资金452.5万元。其中,生物有机肥每亩补贴17袋,规格40kg/袋,总补贴9000吨,每袋计划补贴17元(最终以招标价格为准),共计补贴资金382.5万元;
配方肥每亩补贴1袋,规格50kg/袋,总补贴700吨,每袋计划补贴50元(最终以招标价格为准),共计补贴资金70万元。生物有机肥、配方肥按购买价格30%补贴。

2.“畜+沼+菜”模式:补助资金22.5万元,用于沼液沼渣运输和储存,补贴标准50元/吨。

3.安排宣传培训、试验监测费25万元,资金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培训、宣传资料印刷、品牌建设、土壤化验和肥效实验。

4.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控制补贴标准,农户自筹资金由县蔬菜中心牵头组织,项目实施的镇村按照属地管理筹集汇入供肥企业账户;
各蔬菜示范园自筹资金直接汇入供肥、供设备企业账户;
财政补贴资金按照《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采取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兑付到社会服务组织或项目承担经营主体,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县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协调、督查、资金管理、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蔬菜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蔬菜中心主任担任,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技术规程编写、物资发放、培训及关键技术落实、数据资料上报。

(二)强化政策扶持。制定蔬菜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蔬菜产业强县,并结合实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现代化农业示范园改造提升等项目,支持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同向推进,发挥集合效应,形成政策合力。

(三)创新服务机制。一是形成政府向有机肥生产、销售企业购买服务的有效模式,加快有机肥的推广。二是建立一批“党支部+企业+合作社+农户”服务模式,以党支部牵头、农户参与,蔬菜专业合作社与有机肥生产企业合作开展社会化服务,推进有机肥生产施用。三是实行沼肥统一调配,建立一支沼肥自吸自排的专业队伍,对示范区的沼液沼渣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提高沼肥的利用率。

(四)严格规范管理。一是项目资金实行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补助政策规定、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资金项目实施前后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二是项目实施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和超范围支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违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严格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是实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对承担项目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工作开展、资金使用、实施成效等按年度组织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并作为补助资金结算的重要依据。社会服务组织和项目承担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强化宣传培训。在开展宣传培训时扩展宣传理念,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总结推广使用有机肥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群众使用有机肥的意识,营造科学施肥的良好氛围。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使用有机肥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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