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评查自查报告9篇

时间:2023-05-14 09:0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案件评查工作报告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自查报告

  **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系统评查案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市局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我局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理结束的案件共有1件。具体为“**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案”。

  二、案件介绍

  **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是**县一家主要从事面粉和挂面生产加工的民营企业。自2016年底以来,由于经营上的原因,该企业出现了严重亏空而濒临倒闭。在此情况下,该公司自2016年6月至9月,一直未按规定向我局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经我局有关人员多次催报无果。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

  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规定。由于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报请我局主要领导同意,于2016年10月20日对该公司予以立案查处。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等次为特别严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和《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

  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对其作出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于2016年10月22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没有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放弃申辩的情况下,经我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依法给予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我局于2016年11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当日向当事人送达。并于2016年11月5日将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情况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公函予以了通报。

  三、案卷自查自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粮食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导规范》和《河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其相关制度,对我局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

  案件事实认定方面: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事人发生违规行为后,我局业务经办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多次以电话等方式催促改正,但未得实效。对此,卷中有书证作证。

  法律法规适用方面:本案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粮食流通管理

  条例》作为目前我国粮食依法行政的最高位法规,规定了粮食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其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其中“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

  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

  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正是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处罚则适用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案件办理程序方面:本案办理程序合法严谨。从卷宗来看,在掌握了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后,从立案审批,到制发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到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论,到送达《处罚决定书》,到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公函通报处罚结果。整个执法程序合法严谨。在案件调查、文书送达等环节,均由两人以上共同亮证执行,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

  处置适当方面:本案对当事人处置适当。当事人连续4个月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且经多次催报无果,已构成“特别严

  重违法”;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具体到本案,之所以对当事人作出“取消”而非“暂停”其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是鉴于其已形成相当大的亏空、根本无力扭转的事实;且经营上有涉嫌诈骗的情况,不能引人同情。如果允许其继续保有经营资格,继续从事粮食收购,可能使事态更加恶化。

  卷宗管理方面:案卷管理规范。实行一案一卷,并制有封面,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其他方面:本案从立案到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结案以及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详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行政处罚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但由于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够、办案经验不足,致使案卷中也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文书中对有关问题表述还不很全面、不够具体、不够准确;有时记载较为简单;调查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中最后空白处没有注明“以下为空白”;复印件没有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等。

  五、下步努力方向

  通过此次案卷评查,找出了我局在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暴露了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今后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县粮食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午好!首先我谨代表xxxxxxxx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下面我就xxxxxxxx,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xxx按照省、市《xxxxxxxxxxxx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统一安排布署,结合xxxxxxx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际,我xx集中时间于xxxxxxx日,根据劳动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针对xxxxxxxxx年度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共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xx件,办结xx件,结案率达xxx。其中工资支付类案件xx件;社会保险类案件xx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案件xx件;其他类型案件xx件。工资支付类

  案件占总案件数的xx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等xxxxx元,维护了xxx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主要做法

  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我xxxx严格按照xxx劳社函xxxx号文件《xxxxxxxx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在整个案件自查自评工作中,我们主要自查了基础标准部分:举报

  投诉案件的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标准部分:是否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法律文书填写是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是否真实有效,取得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适用法律条例是否准确,案件归档是否标准等。从案件受理到结案,依照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所有案件进行逐案评查,我局严格遵照标准进行自评,在案件处理上能够做到执法主体具备法定资格,依法行使职权,被监察主体认定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填写法律文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规范,案卷归档标准,符合案卷评查标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是注重主动监察,并结合专项检查,年度自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后及时派监察员深入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规定,以协商调解为主,巧用办法,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达到双满意,不落后遗症,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使矛盾不发生或少发生,把矛盾化解在萌

  芽状态,尽量不激化矛盾,极大的稳定了本地的良好环境,推进了经济的有序发展。四是特别在法律宣传教育上下功夫,采用不同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地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教育活动,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善于学法,熟悉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一旦发生纠纷,一经

  调查了解,指出问题所在,对照法律条文,能够便民高效的处理案件。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和信访案件及人大、政协议案、上级交办的案件中,受理及时,答复、回复及时,办理及时,不拖不推,适用法律准确,工作效率高。五是在处理突发性群起事件中,采取特事特办,集体协商原则,及时、高效、便民、果断的处理案件。办结的xxxx件案件,自查自评全部达到xxxxxx以上等次。

  三、存在问题

  在这次的案件质量评查自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相关证据、材料收集有待进一步完善,表现为劳动者在进行举报、投诉时,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齐全,只能提供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举报、投诉人身份证明,很难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欠条等相关证据材料,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制作职工工资表、没有给职工写过工资拖欠欠条等,这就为认定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在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上有待加强。并且因财力有限,办案无成本,我们一直在交通和调查取证设备等硬件设施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执法监察手段上难以奏效,影响着工作效率。

  四、整改措施

  针对这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xxx将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对照评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

  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总结经验,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作效能。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在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上狠下功夫,提高自身素质,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中去;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使用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公平、公正、公开、公信执法,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能力。为xxxx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案件评查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市法院十项活动确立的目标,按照年初刑二庭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掌握全地区刑事审判工作质量,查找改进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刑二庭于十月中旬进行了为

  期五天的刑事案卷评查活动。

  本件案件评查活动,有以下两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提升承办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提高各类案件质量。评查的根本目的是要求承办人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案,把案件办好。实现

  这一目的的具体途径是案件评查人员通过评查案件,查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暴露出共性或个性问题,防止今后此类问题的出现,从而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有利于院领导从宏观上掌握和了解全院各类案件质量状况,科学合理地决策。通过案件评查工作的进行,可以总结案件审理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向院领导汇报。这为院领导从宏观上掌握和了解全地区法院各类案件质量状况,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院领导在实践中提出解

  决问题的办法提供了参考。

  一、案卷评查结果汇总

  本次案件评查,是针对基层人民法院2016年10月至2016年9月的全部卷宗进行的,共

  526件案件、1052册卷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一:

  兴隆台区法院:故意伤害罪:73件;盗窃罪:50件;交通肇事罪:5件;诈骗罪:20件;

  抢劫罪:14件;职务犯罪:4件;其他:35件;

  合计:201件。

  大洼县法院:

  故意伤害罪:23件;盗窃罪:35件;交通肇事罪:25件;诈骗罪:12件;

  抢劫罪:6件;职务犯罪:10件;

  其他:19件;合计:130件。

  双台子区法院:故意伤害罪:17件;盗窃罪:21件;交通肇

  事罪:4件;诈骗罪:5件;抢

  劫罪:12件;职务犯罪:6件;其他:37件;合计:102件。

  盘山县法院:故意伤害罪:24件;盗窃罪:13件;交通肇事罪:28件;诈骗罪:0件;抢

  劫罪:6件;职务犯罪:1件;其他:21件;

  合计:93件。

  四个县区法院合计:故意伤害罪:137件;

  盗窃罪:119件;

  交通肇事罪:62件;诈骗:

  37件;抢劫:38件;职务犯罪:21件;其他:112件;总计:526件。

  四个县区法院案有所占比例: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交通肇事罪:%;

  诈骗罪:%;抢劫罪:%;职务犯罪:%;其他犯罪:%.

  表二:

  兴隆台区法院刑罚:十年以上:4人;三年至十年:15人;

  三年以下:58人;管制:0人;

  拘役:43人;单处罚金:3人;免于刑事处罚:4人;缓刑:85人;合计212人。

  大洼县法院刑罚:十年以上:9人;三年至十年:28人;三年以下:27人;管制0人;拘

  役:6人;单处罚金:17人;免于刑事处罚:14人;缓刑92人:合计193人。

  双台子区法院刑罚:十年以上:6人;三年至十年:43人;三年以下:73人;管制6人;

  拘役14人;单处罚金27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缓刑:1人;合计:187人。

  盘山县法院刑罚:十年以上:4人;三年至十年:13人;三年以下:17人;管制:0人;拘

  役:0人;单处罚金:5人;免于刑事处罚:2人,缓刑:84人;合计:125人。

  四个县区法院刑罚合计:十年以上:23人;三年至十年:99人;三年以下:175人;管制:6人;拘役63人;单处罚金:52人;免于刑事处罚:21人;缓刑:278人;总计:717人。

  四个县区法院刑罚所占比例:十年以上:%;三年至十年:%;三年以下:%;管制:%;拘役:%;单处罚金:%;免于刑事处罚:%;缓刑:%.从以上统计资料可以看出四个基层法院的案件分布情况。四个地区的故意伤害和盗窃案件都比较突出,共236件,占评查案件总数的%;而对于交通肇事案件则较集中地出现在大洼县和盘山县这两个地区,分别为25件和28件,占其本地区刑事案件总数的%和%。在量刑方面,缓刑的适用比较多,其中大洼92人,占被告人总数的%;兴隆台区85人,占被告人总数的%;盘山县84人,占被告人总数的%;双台子

  区17人,占被告人总数的%。

  二、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我们进行刑事案卷评查的目的在于以评查促提高,学习其他法院的优点,找出自身的不足,起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作用。通过近几年的案卷评查结果可以看出,审判员无论在驾驭庭审、还是法律文书制作及案卷装订等方面均较过去有了长足

  的进步,但在本次评查及审判工作中仍然发现以下几点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裁判文书及卷宗装订方面

  1、裁判文书制作格式不统一、不规范;

  2、裁判文书制作不够严谨,有别字、漏字现象,错列被告现象,裁判文书中缺少公诉机

  关指控的事实,甚至有的裁判文书出现说理表述与证据发生矛盾的现象;

  3、裁判文书中查明事实部分详略不当;

  4、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主、从犯的划分未论述清楚;

  5、卷宗内的材料信息填写不全,如合议庭笔录缺少合议庭成员签字,宣判笔录缺少主审

  人和书记员签字,卷皮信息填写不完整等;

  6、卷宗装订顺序不规范;

  7、错引、漏引法律条文;

  8、对被告人审判的判决书没有宣判机关印章;

  9、判决书中事实部分对犯罪数额、犯罪次数认定错误。

  审判程序方面

  1、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需制作准备庭笔录;

  2、个别案件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了简易程序;

  3、个别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到庭;

  4、公诉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改变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没有决定书;

  5、没有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交执行机关执行;

  6、没有指定管辖决定书先行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

  定罪量刑方面

  1、认定累犯的依据不足,没有将释放证明作为主要证据使用,只将前次判决作为认定依

  据不符合法律规定;

  2、缓刑的适用条件把握不严,如被告人有多次前科的被判处缓刑;

  3、主、从犯划分依据不充分。如:轮奸案件中未遂犯没有认定从犯而认定为强奸未遂;

  4、种类不同的主刑不能累加合并执行。如:在有的判决中将拘役与有期徒刑做简单合并。

  三、整改措施

  针对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在案卷评查结束后,集中召开了案卷评查总结会,针对以

  上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以不断提高自身的司法内功,并提出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律知识就是审判人员的工具,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我们应对法律知识具有广泛涉猎和理解,熟悉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这样才能面对复杂多

  变的情况时游刃有余。二是加强办案的责任心,切实改进审判工作作风。纵观这几年的发回、改判案件,有一定比例的案件是由于案件承办人员粗心大意、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譬如遗漏当事人、赔偿数额计算错误、漏写没收作案工具等,从这一点来说,案件承办人员工作责任心强与否,对案件质量的提高具有直接的关系,尤其值得提出的是,向被告人送达的裁判文没有法院印章,那么这份判决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否视为对被告人进行了宣判?被告人以此向二审法

篇二: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国家税务局关于行政处罚

  案卷评查自查情况的工作报告

  ***人民政府: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此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按照案卷评查要求及标准,及时组织安排自查自评及重点检查。经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实施并已办结税务行政处罚16件(见附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较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法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税务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履行的合法,税收执法质量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税务干部自身的执法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水平。因此,我局每年都将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业务能力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1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两次法制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班和法制讲座,组织全体税收执法人员再次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国家税

  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同年,我局积极开展各岗位人员在职练兵、能手竞赛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

  (二)坚持人机结合,强化执法监督。2011年以来,我局依托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数据集中的优势,在全系统范围内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包括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内的具体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提示和自动监控考核,实现了执法监督人机结合的管理要求,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效率。同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税收执法重点检查、税务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健全人机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加大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

  (三)严格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功效。为了对执法过错行为实施严格、公正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广大国税人员的执法责任感,保证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我局制定了《柞水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重点规定了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的责任追究形式,将税收执法各环节中常见、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同时明确了责任区分的标准和实施追究的程序。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对查实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

  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归档后移交时个别案卷无签字,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程序意识。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结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广大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程序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度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

  (三)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兑现经济惩戒,落实行政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请审阅。

篇三: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案卷自查报告2篇

  案卷自查报告2篇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府法〔〕2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严格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至6月,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162件(未含拆除违法建设案件),其中拆除违法建设案件40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22件。按照皖府法〔〕23号文件要求,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关于设立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批复》(皖编办〔〕51号)文件精神和《六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编号:

  2021年3月10日

  页码:案卷自查报告2篇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六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新旧文书混用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准备于九月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九月份完成《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实行)》起草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具体的执行标准。

  裕安区统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裕安区统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区政府:

  编号:

  2021年3月10日

  页码:案卷自查报告2篇

  按照裕政办[]5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到人,具体负责,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认真做好案卷评查的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对照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经办科室参加的自查小组,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

  在每次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注重搜集统计违法证据,对有重大统计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批,都有专门科室负责,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案件处理程序规范,运用的法律、法规正确,无一起上诉事件。

  三、自评得分

  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自评得分:一、表明身份情况得10分,二、收集证据情况得20分,三、执法程序执行情况得20分,四、处罚决定情况得10分,五、适用依据情况得10分,六、执法行为合法与适当性情况得10分,七、执行效果情况得10分,八、案卷整理情况得7分。总计我局自评得分97分。

  特此报告。

  裕安区统计局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抄送:区法制办

  编号:

  2021年3月10日

  页码:第3页

篇四: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1市委政法委:

  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现将评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二、组织健全,周密安排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

  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三、重点突出、切中实际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四、严格标准,客观评查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五、评查结果,客观真实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2根据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的部署,xx法院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一是召开分析会,认真查摆问题。将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评查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庭室负责人对评查结果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通过分析总结,每位干警深刻认识到细节的价值,增强了细节意识,践行细节理念,认真检查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两级法院评查该院100件案件中,指出存在七个方面问题:评议比较简单,以主审人意见为准;案件编号不一致;存在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注明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情况;案件装订顺序不统一;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不分正副卷;个别案件判决主文表述不准确;个别案件判决书对扣押了毒资和犯罪工具没有判决没收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玉林市中院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的要求,该院从实体裁判、审理程序、法律适用、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各方面进行纠正补缺,对案件的编号、案由的确定进行了规范,完善了案件信息的`填报,并改进评议与判决书的不足,杜绝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好的案件再由本院案件评查委员会进行复查、严格把关,对整改不合要求的案件,退回相关业务庭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是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整改,根据剖析报告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专项评查案件进行整改,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重点解决同类案件适用不同法律判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区高院的指导性意见和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严格执行。对发改案件进行整改,组织相关审判人员针对案件被发改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尽量减少案件因质量问题被发改。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明确庭长、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各自的质量责任要求,明确院领导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责任。审判质量的检查要务实,确保不走过场,真正查摆出问题,总结出带全局性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提高案件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定,规范各类文书格式,对各种存在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39月5日,蓝山县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等县级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场分管政法领导,公、检、法、司、森林公安、交警等单位班子成员及股、所、队、室、庭负责人,信访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对前段该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分析了三项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并对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成杰公、县司法局局长张文等作了典型发言。

  黄永英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结合蓝山县实际讲了意见,正确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县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涉法涉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谁引发、谁负责”和“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当成硬任务,下死决心采取硬措施,全力化解。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对这次会议交办的信访积案采取“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逐案包案到人。三是进一步源头防范,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实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按照执法办案“零差错”、执法过错“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铁腕追责。

  黄永英要求:对蓝山县今后的案件评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二要认真剖析整改。各部门对前段开展的评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到位;三要以评查促积案化解;四要推动评查工作常态化;五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案件评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案件评查与纠错追责相结合、案件评查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案件评查与规范执法相结合。

  黄永英强调: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吴新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强调: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三是执法质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纪律要到位;五是工作检查要到位。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4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

  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xx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xx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其中刑事结案160件,应评查128件,实际评查128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刑事案件中,优秀案件48件,占37.5%,良好案件73件,占57%,合格案件7件,占5.5%;民商事结案1936件,应评查1645件,实际评查1552件,评查比例为94.3%。在评查的民商事案件中,优秀案件581件,占37.5%,良好案件963件,占62%,合格案件8件,占0.5%,加分案件2件;行政案件结案52件,应评查52件,实际评查52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行政案件中,优秀案件20件,占38.5%,良好案件32件,占61.5%;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2、判决离婚的案件都交待了判决生效前不能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注意事项,并收集了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1)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填写不完整,未能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逐一完整填写,漏填、少填现象依然存在;(2)立案时送达回证在“填发人”,“送达人”栏仍有填一个姓或一个人名字的现象(抽查时发现该问题已纠正);(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1)部分证据材料未注明提交人、收件人收件时间,证据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情况,或只在第一份证据上注明以下多少页证据由谁提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未做到逐一注明;(2)笔录不规范。部分宣判笔录上未写合议庭成员姓名,也无合议庭人员或书记员签名;个别判决案件无审理报告,合议庭笔录简单,庭审笔录无书记员签名;(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个别案件认定的事实与卷内证据不符。如金静与杨聪离婚案在审理报告和判决书中认定夫妻感情不和睦,纠纷不断,但判决不准离

  婚,但卷内无夫妻感情好与不好的证据,使阅卷人感到事实认定与判决结果相互矛盾。有的缺席审理案件未注重对主张人的.主张进行证据核查,仅以主张人的陈述作为定案依据;(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1)裁判文书的数字运用不规范,在数值和量值、代、、月、日和时刻等方面,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混用,表现出裁判文书不严肃,不严谨的现象;(2)裁判文书中查明事实部分太简单,说理方面不透彻,特别对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总结的差,裁判理由表述的不明确,裁判文书标点符号使用不当,文书核对不严,有多字或掉字现象。有的工作马虎,制作法律文书甚至将案件款数字计算错误,如胡馨月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一案,裁定书将下欠款19971元,误为1917元;(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2)正副卷装订的内容不符合装订规定,个别案件将诉讼费结算票或廉政监督卡装在了副卷中;(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六、整改措施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

  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统一评查、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5茌平县人民法院

  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为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案件卷宗质量,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院已审结的一审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司法技术鉴定案件及各类再审(含审查起诉)案件,归档前,均应先评查后归档,切实把好案件的出口关。

  第三条评查工作由院长主管,审判监督庭具体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类案件的评查标准分别由各庭结合本庭特点,先草拟出初稿后,报审监庭修订,经审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评查方法:

  (一)案件审结后,在自查无误的基础上,即结即报(上诉案件除外),不受时间限制。报评的卷宗必须附填结案卷宗明细表后,再报审监庭评查。上诉案件中院退卷后,各业务庭须于当月报审监庭评

  查。

  (二)经评查认为合格的,审监庭加盖卷宗评查专用章后,移交档案室归档。凡属不合格卷宗或发现卷宗材料有需要补正和更正的,由审监庭提出补正意见,退回原业务庭补正,补正工作应在三日内完成,补正后,与新结卷宗一样,再行评查。经两次评查仍不合格或经评查发现有明显事实和程序上的错误或案件存有严重质量间题的,由

  审监庭报经审判质量监督委员会讨论处理。

  (三)卷宗评查后,各业务庭的结案数均以审监庭移送归档的案件数为准,并报院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四)评查工作采取双向监督,评查人员要对办案人员和所评卷宗高度负责,一丝不荀,严格监督。办案人员如对评查结果有异议,有向评查人员提出申辩理由的权利。

  第六条评查标准:

  (一)评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评查得分在95分以上的(含95分)为优秀卷宗,得分在85至94分的为合格卷宗,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合格卷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卷宗:

  1、卷宗得分低于85分的;

  2、事实不清、裁判错误或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3、退回补正后材料仍然不全的,或未在三日内重新报送评查的;

  4、无审批手续,未在法定审(执)限内结案的;

  5、生效法律文书,诉讼费用未按收费标准确定收费数额的;

  6、应预交的诉讼费未交或欠交而又没有办理减、缓、免手续的(立案庭负责),缓交到期未足额收取的(审理庭负责),对未收取的以上诉讼费用,由审监庭填写催收通知书,转立案庭送达。当事人在限期内未自动交纳的,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三)各有关庭室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评和办理相关攀宜。结案后逾期三十日不报评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视为不合格

  卷宗。由审监庭特殊注明后归档。

  (四)审监庭在每月对上月的卷宗评查情况进行评查分析,并写

  出评析报告,通报全院,对不合格卷宗要逐件直接通报到各单位及各负责人。

  第七条奖惩条件:

  (一)对全年评查案件得分居前的庭和个人,予以表扬并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

  (二)办案人员年度内不合格卷宗超过本人全年结案数的5%的",取消该办案人员当年评先的资格;审判庭年度不合格卷宗超过木庭全年结案数的3%的,取消该业务庭及庭长当年的评先资格。

  (三)由于书记员或立案阶段其他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不合格卷宗超过5件的,取消责任人员当年评先资格;由于立案阶段的原因导致不合格卷宗超过15件的,取消立案庭及庭长当年的评先资格。

  (四)各业务庭报送的司法统计报表上的未结及已结案件数量应与报迭评查的案件数相一致(上诉案件除外)。已评查合格归档的案件数作为年终各业务庭完成任务数,并以此作为各业务庭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本办法由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二00三年四月一日起执行,二00三年四月一日前未归档的卷宗适用本办法。

篇五: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15篇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1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xx〕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期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3、孙玉非法占地案;

  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

  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

  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

  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

  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矿产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

  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

  3、田富无证开采案;

  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

  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

  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

  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xx〕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2县法制办:

  为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政办字[20xx]10《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全系统20xx年和20xx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自查,总结成绩,寻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使我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我们还以自查为契机,快速推动了全局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们的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确保这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孙晓明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小平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领导小组,下发了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将20xx年、20xx年各自办理的各类案卷进行全面清理、细致自查,并在2日内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登记表认真如实填写、汇同自查报告一齐上交县局审查。6月19日至6月20日,我局由副局长赵小平带队,评查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基层所、队,采取听、听汇报,看:看资料。查:逐案逐卷一案一卷核对检查,访:对案卷当事人进行回访,评:对办案情况进行评议,通过为期2天的全面自查,对查办的6起一般处罚案卷,79起即时处罚案卷逐条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一例行政复议案和违法违纪人和事,各类案卷评分达85分以上。

  二、重指导、抓质量。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要求,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以说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用行政指导的方式教育和帮助经营者,为此这二年案件数量下降了、质量较前提高了。通过对20xx年、20xx年查办的各类案卷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查,我局办理的各类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办案单位办理案件的质量比前有很大提高,全局所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都实行了层层把关制,责任落实制。二是行政处罚案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基本情况真实详细,案件来源清楚,案由真实可靠,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案卷合格率98%以上。通过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的评查和自查,未发现一起执法主体不合格,处罚不当,违反程序或重复处罚现象。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的具体措施

  虽然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所办理的各类案件,质量较前有明显提高,但经多次评查自查,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有些地方还存在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不断提高。

  总之,通过这次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与自查,转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观念,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我们要以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局实际,继续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勇于进取,还应加强学习,设定研讨课题,为把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推向崭新局面而努力。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3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严格按照确定的执法检查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

  二、抓住重点,严格自查

  为确保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我局就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xx年7月10日至15日,在环境监察的大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活动,要求大队对20xx年6月至xx月期间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文书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自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

  全部案卷显示,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表现在: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能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能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无超过法定期限案件;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三、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一直以来,我局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局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下一年度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在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于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有极个别案卷整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局将在下半年重点从以下方便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制作文书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经验总结交流会,让全体干职工结合自己的办案过程,总结各自的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

  三是进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严格案卷归档制度,案卷装订符合标准,统一规范。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执法依法、公平、公正和透明。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4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府法〔〕2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严格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至6月,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162件(未含拆除违法建设案件),其中拆除违法建设案件40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22件。按照皖府法〔〕23号文件要求,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关于设立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批复》(皖编办〔〕51号)文件精神和《六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六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新旧文书混用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

  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准备于九月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九月份完成《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实行)》起草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具体的执行标准。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5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根据《凤翔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凤府法发〔20xx〕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我局共查处违法案件61起,其中行政案件19起,简易程序案件42起,罚没款合计10.2万元。全部结案,无一起复议被撤销和败诉案件。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县法制办要求,我局明确了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为了更好的开展本次评查工作,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从现场检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集体审理、告知、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阶段及案卷档案管理阶段分解细化自查指标,对我局61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评查,总体认为,我局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方面,我局从20xx年起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到罚缴分离。经检查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上缴财政数额一致,没有出现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款的现象。通过本次行政执法案卷

  的评查,我局能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改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强了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促进全局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1、立案材料不完整。个别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不清、地址不详;案卷文书记录不全,文字书写不整齐美观。

  2、个别案卷文书使用不规范;个别当事人签名不规范,没有签署意见和日期。

  3、一些案卷装订归档不及时。有的案卷材料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有的案卷装订不规范。

  四、工作要求

  我局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举一反三,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0xx年xx月xx日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6县法制办:

  为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政办字[20××]10《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全系统20××年和20××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自查,总结成绩,寻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使我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我们还以自查为契机,快速推动了全局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们的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确保这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xxx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为副组长,各

  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领导小组,下发了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将20××年、20××年各自办理的各类案卷进行全面清理、细致自查,并在2日内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登记表认真如实填写、汇同自查报告一齐上交县局审查。6月19日至6月20日,我局由副局长xxx带队,评查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基层所、队,采取听、听汇报,看:看资料。查:逐案逐卷一案一卷核对检查,访:对案卷当事人进行回访,评:对办案情况进行评议,通过为期2天的全面自查,对查办的6起一般处罚案卷,79起即时处罚案卷逐条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一例行政复议案和违法违纪人和事,各类案卷评分达85分以上。

  二、重指导、抓质量。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要求,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以说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用行政指导的方式教育和帮助经营者,为此这二年案件数量下降了、质量较前提高了。通过对20××年、20××年查办的各类案卷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查,我局办理的各类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办案单位办理案件的质量比前有很大提高,全局所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都实行了层层把关制,责任落实制。二是行政处罚案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基本情况真实详细,案件来源清楚,案由真实可靠,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案卷合格率98%以上。通过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的评查和自查,未发现一起执法主体不合格,处罚不当,违反程序或重复处罚现象。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的具体措施

  虽然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所办理的各类案件,质量较前有明显提高,但经多次评查自查,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有些地方还存在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不断提高。

  总之,通过这次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与自查,转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观念,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我们要以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局实际,继续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勇于进取,还应加强学习,设定研讨

  课题,为把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推向崭新局面而努力。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7区政府:

  按照裕政办[20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到人,具体负责,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认真做好案卷评查的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对照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经办科室参加的自查小组,对20xx年—20xx年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

  在每次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注重搜集统计违法证据,对有重大统计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批,都有专门科室负责,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案件处理程序规范,运用的法律、法规正确,无一起上诉事件。

  三、自评得分

  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自评得分:

  一、表明身份情况得10分,二、收集证据情况得20分,三、执法程序执行情况得20分,四、处罚决定情况得10分,五、适用依据情况得10分,六、执法行为合法与适当性情况得10分,七、执行效果情况得10分,八、案卷整理情况得7分。总计我局自评得分97分。

  特此报告。

  xxx统计局

  xxxx年xx月xx日

  抄送:区法制办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按照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函〔20xx〕8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规定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7月至今,我局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共10件。其中,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件。行政处罚案件主要包括非法营运案件、非法改装案件、超载运输案件等。

  (一)主体合法。严格按照县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编办〔20xx〕3号)文件要求和规定的职权以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符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要求。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有合法有效的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和书证材料等文书,证据充分,相互关联,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三)适用法律准确。实施行政处罚均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正确,引用条、款、项准确完整。罚款种类和幅度均按照《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程序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调查取证经验欠缺。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如遇到当事人或证人不配合执法,执法人员经验欠缺,灵活处置能力不足。

  二是制作笔录细节把握不准。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三是案卷归档未格式统一。目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初步完成,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未做统一规范,存在新旧文书混用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制作文书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是开展经验交流学习。到执法案卷优秀的县区交通运局开展观摩学习,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是进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待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统一规范后,严格落实案卷归档规定,案卷装订按照标准,统一规范。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9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德府法9号)的要求,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积极主动在本系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建设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管理工作是我局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案卷自查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规科认真的逐卷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装订归档,做到案卷书写清晰、材料齐全。对于处罚案件一案一卷,按案卷时间先后分类归档。

  2、按照要求,开展自查

  按照县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今年以来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大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基本符合要求,其主要特点:

  一是执法主体合法;

  二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三是处罚依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裁量适当;

  四是罚缴分离,使用统一的罚没款收据,严格执行罚没款收缴制度;

  五是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送达和执行合法、到位;

  六是文字表达清楚,文书、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

  七是在办案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八是今年我局又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重新整理,制作了工作流程图和内容登记表等,目前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未发生超期违规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用语的表述不严谨。

  一是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不规范。案由要反映案件的本质特征,它是案件分类、登计的依据。有的随意表述,当事人名称和卷内案由名称不统一,违法行为当事人名称和违法后果等表述很不规范。表述案件的案由时,当事人和违法事实描述的不概要、不全面。在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上有一定的随意性,部分案件有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缺少集体讨论审查把关的记录。

  二是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

  (二)执法案卷归档质量不高。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突出表现在:

  一是没有案卷号,卷内目录不规范。虽然一案一卷,但卷内材料编写页码、排列无序杂乱。

  二是书写不工整。个别执法人员的书写潦草,字迹难以辨认。

  三是案卷纸张不统一,目前我局案卷为a4纸、有其他类型的证据、证明、回执的未使用规范的粘贴纸张整理粘贴,看起来很不美观、不

  协调。四是有些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案卷封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顺序、页码编写、案卷装订等不规范,有的案卷掉页散卷,有的案卷仅用复印文书入档。

  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在下一步的工作加以改进解决和防范。

  三、今后须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水平。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结合案卷评查的结果,围绕《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正确适用法律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行政执法案卷不仅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体现和载体,同时也是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重要依据。案卷文书制作质量的好坏,代表着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执法机关的形象、法律的威信。

  (四)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促进社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10县法制办: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至20xx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3、孙玉非法占地案;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矿产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3、田富无证开采案;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xx〕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

  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11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商法(xx)97号“关于开展商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组严格对xx年8月至xx年8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xx年8月至xx年8月,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494件,并在承诺期限内已全部办结。开展酒类、屠宰、成品油、零售促销、再生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检查共计3538人次,出动车辆825辆次,下达责令改正83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其中行政处罚一般案件19起,听证程序处罚案件1起,收缴罚没款3.1万元,结案19起,剩余1起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领导重视、严格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长董林胜多次在局务会

  和机关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积极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董林胜任组长,副局长郑清、局长助理李旻

  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临汾市商务局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

  行政许可案卷主要针对实施主体合法性,许可依据准确性,许可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性,许可收费合法性,办案期限的合法性和监督性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主体合法,所有涉及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办理,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严格承诺时限办结,办结率100%。

  行政处罚案卷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经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严格按照罚缴分离制度的要求,全部实行了罚缴分离。没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现象,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要针对落实审批情况,主体合法性,台账建立情况,程序合法性,检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检查案件,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日常检查台账健全,案卷材料齐全、完备,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措施、有结果,并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一、规范。

  总体认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按期结案、资料完整、制作归档及时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主要成绩

  (一)行政许可方面

  xx年12月,我局被市政府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合法。行政许可方面实施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按照政务大厅的各项规定,所有涉及审批、许可事项都进入了市政府审批大厅,全局的粮食收购许可、酒类批发(初审)等八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都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承诺期限按时办结,审批项目进厅率和办结率都达到了100%,行政审批窗口还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档案和行政审批登记台账。案卷归档及时,装订统一、规范。

  (二)行政处罚方面

  1、认真履行职责,不超越职责、滥用职权。在酒类监管方面,严格执行了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查封(扣押)行为,解决了办案过程中证据保全期限短的问题。

  4、行政收费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商务部规章规定了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但在省财政厅、省物价部门审批前,我局一律不予收费,更不存在无《收费许可证》收费和不开具财政收费收据收费的违法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面

  按照侯马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所有执法检查都要经过市纠风办审查并经分管优化环境的副市长签字,并采取日常检查、举报投诉检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我局执法检查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第一次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惩处。

  四、存在问题

  1、商务部部分规章内容,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其职责不清,给基层执法带来较大难度。

  2、在酒类执法过程中,对不配合检查的商户,缺少“限期提供”的执法文书,给检查处罚带来不便。

  3、商务部门对酒类监管职责非常明确“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但上级文件总是把“酒类打假”作为执法的主要工作,造成基层无法依法行政。

  4、因《山西省酒类管理条列》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范围不一致,针对料酒,在执法过程中很难界定是否属执法范围,给执法检查带来不便。

  5、个别行政处罚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文字书写达不到整齐美观。

  6、案件归档后,卷内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使用纸张大小规格不统一的现象,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较多时不能做到逐页签名。

  五、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严格程序,规范执法。

  2、加强案卷的及时归档,并严格做到案卷询问细致,现场检查填写内容齐全,文字书写美观。

  3、案卷装订做到美观大方,资料完备,提供证据材料逐页签名、文书规格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12按照x依法行政办发〔20××〕4号《20××年xx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行

  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一个依法行政的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开展粮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措施,能够提高行政机关依法执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对评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等事项作了统一规定。现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年4月1日至20××年4月30基本情况。期间我区粮食行政许可(审批)案卷齐全完备。从评查情况看,我区案卷符合案卷评查工作要求,执法依据充分,办结程序正确。20××年4月1日至20××年4月30日期间,共受理行政许可2宗。在办理中,准确把握审批标准,执法文书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符合实体法的规定,更要符合相应的法定程序,做到许可一案一卷、专人负责、归档及时。案号文书基本情况。做到不漏号、不重号,统一存放文书,网格组登记领取文书,规范管理。

  二、存在问题:

  调查取证尚欠规范及时。

  三、今后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案卷评查在规范行政执法中的作用。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粮食行政执法质量。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最后,需说明的是因本单位没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故没有重大处罚案件的听证,也没有错案,处理不当的案件。

  以上为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的情况。

  xx区粮食局

  20xx年xx月xx日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13为认真贯彻落实《锦州市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对20xx年

  全年以及20xx年上半年期间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局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主动抓落实,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张国华担任,副组长由韩胜军、李孝刚、侯国成担任,组员由各科、队、室负责人组成。局领导班子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xx年10月11日前)完成查处的行政执法案卷的梳理登记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10月15日前)对案卷行政处罚主体、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对处罚标准及权利告知进行审核,完成案卷的评查工作;第三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不合格案卷的重新组卷工作。

  二、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情况

  1、案卷评查小组能够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案卷评查工

  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各案卷查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着重从执法程序方面、适用法律方面、违法事实认定方面对案卷进行认真的评查。

  2、对案卷评的不符合程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文书书写不正确、案卷装订等不规范现象进行认真登记并改正,使案卷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真正体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我局的职权,案件的主要来源是举报及安监大队的日常巡查。自查自纠内容包括如下:①对依法调查取证情况,重点检查办案人员是否两人以上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是否积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进行自查。②对作出的处罚决定查看时间上是否给到位,标准上是否罚到位,依据上是否写到位进行自查;③对依法送达和执行情况,检查送达回证上是否有当事人签收或代收人签字及邮寄等其他送达凭证进行自查。④检查是否有正规的行政执法处罚收据进行自查;⑤整个案卷的组卷质量进行自查。

  3、为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准备起草制定案卷评查制度,建

  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注意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衔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主要成绩

  通过对案卷的评查,绝大多数案卷的执法行为较为规范,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中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文书制作比较规范。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案卷从立案到结案时间较长,缺乏查处力度,造成人力、物力、时间的浪费。

  2、个别执法队员业务素质、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统一培训,加强学习。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立案标准》,做到人手一份。

  2、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中的法律条文,为20xx年12月1日的实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强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衔接。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务求案卷评查工作落到。

  古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XX年九月二十三日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14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景建法26号)的要求,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积极主动在本办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办

  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卷办理基本情况

  我办涉及建设招标执法的种类较少,主要负责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的执法管理。

  二、处罚案件基础评查情况

  我办的招投标行政处罚案卷案由、事实不复杂,大多采用简易程序实施现场行政处罚,经自查所办理的主体适当,事实清楚(当事人均签字认可,主要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有法律依据,引用条款准确,程序合法,均为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经集体讨论做出处罚决定。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是合法的,未有违法的行政处罚案卷。

  三、处罚文书规范情况

  由于采用国家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且多为现场处罚,行政处罚文书多为现场按简易程序的文书进行制定,调查取证真实,填写规范,均被处罚当事人签字认可,现场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人员、印章、日期等事项填写齐全,引用处罚的条款清楚,案件主要材料齐全,处罚决定书按规定填写规范,各种手续齐全,当场递交被处罚的当事人或送达的手续齐全,收件人签名。经自查文书规范得分100分。

  四、存在问题

  1、执法机构不健全,体系不完善,无专职执法人员,招标执法处于被动局面,难以有效开展执法工作。

  2、执法人员身份问题,目前招标执法人员还是事业人员,没有将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急需培训提高。

  3、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我办建设招标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目前财政未拨专门执法经费,面对全市建设招标执法任务,难以开展正常的招标执法工作。

  4、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案件发生普遍,虽然进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但一些建筑企业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现象比较突出。

  五、建议

  1、尽快完善建设招标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执法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开展执法工作,各执法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提高执法效率。

  2、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

  案卷评查自查报告15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在6月份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局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主动抓落实,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金在万担任,副组长由政委何洪胜、副局长魏明忠、朱宪涛担任,组员由各科、队、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监察科,具体负责案卷评查工作。局领导班子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查处的行政执法案卷的梳理登记工作;第二阶段(20xx年6月20日前)对案卷行政处罚主体、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对处罚标准及权利告知进行审核,完成案卷的评查工作;第三阶段(20xx年6月26日前)完成对不合格案卷的重新组卷工作。

  二、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情况

  1、案卷评查小组能够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各案卷查处部门,严格按照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着重从执法程序方面、适用法律方面、违法事实认定方面对案卷进行认真的评查。共疏理出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案件140件,其中违反规划案件52件、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案件88件,结案45件,未结案95件。20xx年举行了一起听证案件已结案。

  2、对案卷评的不符合程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文书书写不正确、案卷装订等不规范现象进行认真登记并改正,使案卷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真正体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我局的职权,案件的来源主要来自信访投诉举报及勤务区大队、案件查处科的日常巡查,对案卷中案件来源及立案着重查看是否严格遵守我局制定的“3715”办案程序;对依法调查取证情况,重点检查办案人员是否两人以上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是否积极收集

  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对所收集的证据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保证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对依法审查和作出决定情况,根据案件性质检查是否有领导会签和案件审理委员会会审结果。对作出的处罚决定查看时间上是否给到位,标准上是否罚到位,依据上是否写到位;对依法送达和执行情况,检查送达回证上是否有当事人签收或代收人签字及邮寄等其他送达凭证。检查是否有正规的行政执法处罚收据;查看整个案卷的组卷质量。

  3、为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准备起草制定案卷评查制度,建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注意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衔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主要成绩

  通过对案卷的评查,绝大多数案卷的执法行为较为规范,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中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文书制作比较规范,严格履行了处罚的事先告知、事中听取陈述申辩或听证、事后保障复议或诉讼的救济权等程序。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案卷从立案到结案时间较长,缺乏查处力度,造成人力、物力、时间的浪费。

  2、个别执法队员业务素质、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统一培训,加强学习。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立案标准》,做到人手一份。

  2、加强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衔接。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务求案卷评查工作落到实处。

篇六: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案卷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单位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单位明确了此次行政案卷自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许可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以往的行政许可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通过自查,我单位各行政许可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标准。

  二、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

  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单位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行政许可审批依规,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优质服务。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许可审批后案卷归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许可案件材料顺序排列、目录填写以及页码编写不规范。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于近期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整

  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行政许可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许可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加强行政许可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把好每一道行政许可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许可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立卷归档管理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学科理论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使其熟悉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三)落实案卷归档专人负责制

  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专业技能的干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加速档案管理科技进步。

  (四)立卷归档要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它对档案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应尽可能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和管理新手段,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尽快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规范行政许可案卷质量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针对这次案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立卷和归

  档工作,满足案卷合法、规范性标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篇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县档案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孝昌政办电?2021?52号)的要求,我局于2021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对我局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孝昌政办电?2021?5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经办股室参加的自查小组,按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对2021年实施行政执法的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

  在每次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严格执行《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注重搜集档案违法证据,对有重大档案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查,都有专门股室负责,并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案件处1理程序规范,运用法律、法规正确。经办理的行政案件中,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适当,引用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均为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经办理的行政处罚都是合法有效,无一起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行政许可上,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格式及行政服务中心运转流程操作,未出现违纪、投诉的现象发生。

  三、自评得分

  对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自评得分:

  (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6分;

  (二)行政许可内容是否合法14分;

  (三)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60分;(四)案卷归档是否规范18分。自评总得分98分。

  四、存在问题

  经自查发现,我局在案卷归档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局档案库房条件较差,以致案卷纸张有所破损。另外在案卷纸张大小上存在规格不太统一的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我局将根据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

  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以使案卷评2查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我局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3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局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

  孝昌县档案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日

  3篇三: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报告

  **国家税务局关于行政处罚

  案卷评查自查情况的工作报告

  ***人民政府: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此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按照案卷评查要求及标准,及时组织安排自查自评及重点检查。经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实施并已办结税务行政处罚16件(见附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较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法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税务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履行的合法,税收执法质量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税务干部自身的执法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水平。因此,我局每年都将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业务能力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21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两次法制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班和法制讲座,组织全体税收执法人员再次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国家税

  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同年,我局积极开展各岗位人员在职练兵、能手竞赛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

  (二)坚持人机结合,强化执法监督。2021年以来,我局依托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数据集中的优势,在全系统范围内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包括税务4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内的具体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提示和自动监控考核,实现了执法监督人机结合的管理要求,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效率。同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税收执法重点检查、税务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健全人机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加大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

  (三)严格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功效。为了对执法过错行为实施严格、公正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广大国税人员的执法责任感,保证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我局制定了《柞水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重点规定了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的责任追究形式,将税收执法各环节中常见、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同时明确了责任区分的标准和实施追究的程序。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对查实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

  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归档后移交时个别案卷无签字,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程序意识。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结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广大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程序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度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

  (三)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兑现经济惩戒,落实行政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请审阅。篇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自查报告1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自查报告

  县法制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规范行政5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xx县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单位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基本情况

  根据县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求,我单位明确了此次行政案卷自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许可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执法部门评查标准和评查细则的要求,对以往的行政许可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通过自查,我单位各行政许可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

  归档标准。

  二、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

  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单位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行政许可审批依规,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优质服务。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许可审批后案卷归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许可案件材料顺序排列、目录填写以及页码编写不规范。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于近期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行政许可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许可文书的准确运用能力;

  加强行政许可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把好每一道行政许可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许可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通过对案卷管理人员进行学科理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案卷归档专人负责,使其熟悉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6方法,提高案卷管理质量。

  (三)立卷归档要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应尽可能运用现代

  科技成果和管理新手段,提高案卷归档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

  规范行政许可案卷质量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针对这次案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满足案卷合法、规范性标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

  xx县环境保护局二0一二年十月八日篇五: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侯马市商务局

  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商法(2021)97号“关于开展商务行

  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组严格对2021年8月至2021年8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1年8月至2021年8月,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和服

  务项目494件,并在承诺期限内已全部办结。开展酒类、屠

  宰、成品油、零售促销、再生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检查共计3538人次,出动车辆825辆次,下达责令改正83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其中行政处罚一般案件19起,听证程序处罚案件1起,收缴罚没款3.1万元,结案19起,剩余1起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领导重视、严格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长董林胜多次在局务会

  和机关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积极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董林胜任组长,副局长郑清、局长助理李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临汾市商务局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

  行政许可案卷主要针对实施主体合法性,许可依据准确性,许可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性,许可收费合法性,办案期限的合法性和监督性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主体合法,所有涉及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办理,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严格承诺时限办结,办结率100%。

  行政处罚案卷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经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严格按照罚缴分离制度的要求,全部实行了罚缴分离。没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现象,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要针对落实审批情况,主体合法性,台账建立情况,程序合法性,检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检查案件,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日常检查台账健全,案卷材料齐全、完备,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措施、有结果,并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

  一、规范。

  总体认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按期结案、资料完整、制作归档及时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主要成绩

  (一)行政许可方面

  2021年12月,我局被市政府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方面实施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按照政务大厅的各项规定,所有涉及审批、许可事项都进入了市政府审批大厅,全局的粮食收购许可、酒类批发(初审)等八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都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承诺期限按时办结,审批项目进厅率和办结率都达到了100%,行政审批窗口还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档案和行政审批登记台账。案卷归档及时,装订统

  一、规范。

  (二)行政处罚方面

  1、认真履行职责,不超越职责、滥用职权。在酒类监管方面,严格执行了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查封(扣押)行为,解决了办案过程中证据保全期限短的问题。

  4、行政收费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商务部规章规定了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但在省财政厅、省物价部门审批前,我局一律不予收费,更不存在无《收费许可证》收费和不开具财政收费收据收费的违法

  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面

  按照侯马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所有执法检查都要经过市纠风办审查并经分管优化环境的副市长签字,并采取日常检查、举报投诉检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我局执法检查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第一次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惩处。

  四、存在问题

  1、商务部部分规章内容,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其职责不清,给基层执法带来较大难度。

  2、在酒类执法过程中,对不配合检查的商户,缺少“限期提供”的执法文书,给检查处罚带来不便。

  3、商务部门对酒类监管职责非常明确“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但上级文件总是把“酒类打假”作为执法的主要工作,造成基层无法依法行政。

  4、因《山西省酒类管理条列》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范围不一致,针对料酒,在执法过程中很难界定是否属执法范围,给执法检查带来不便。

  5、个别行政处罚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

  文字书写达不到整齐美观。

  6、案件归档后,卷内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使用纸张大小规格不统一的现象,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较多时不能做到逐页签名。

  五、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严格程序,规范执法。

  2、加强案卷的及时归档,并严格做到案卷询问细致,现场检查填写内容齐全,文字书写美观。

  3、案卷装订做到美观大方,资料完备,提供证据材料逐页签名、文书规格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局

  ××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把此次活动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契机,按照标准认真开展案卷评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案卷办理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共有行政处罚事项×项。我局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要求、规范执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

  2021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00件,其中,××50件,××50件。以上均告知申请人享有要求听证、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至今未收到听证和行政复议申请,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

  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局对委托授权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收件清单、签章等许可过程要素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以上100件行政执法案件,均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程序合法、事实清楚、1处理适当、适用法律准确,无错案。文书制作规范、语言准确、归档及时。执法人员能够把握法律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许可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在方便申请人办事的同时,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三、行政执法案卷存在问题

  由于少数行政许可申请文书填写不规范、不准确,为方便群众办事,允许当场修改,故这部分文书有涂改现象,另少数申请人提交的图纸有破损现象,影响了案卷整体的整洁、美观。另外还存在着部分案卷材料大小不

  一、装订不整齐等问题。

  四、改进意见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我局将根据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

  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查找问题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以使案卷评查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我局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11用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局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同

  2时,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

  ××××局××年××月××日

  案卷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价格鉴证行为,提高价格鉴证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中心迅速组织人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中心开展价格鉴证案卷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的要求,我中心明确了此次价格鉴证案卷自查的重点,主要针对价格鉴证案卷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近三年的价格鉴证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通过自查,我中心各价格鉴证案卷均材料完整、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中心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鉴证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价格鉴证工作依规,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价格鉴证工作内部审议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要加强对鉴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鉴证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加强鉴证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严格按照中心的工作制度,做好每一起价格鉴证案件,严12格依法鉴证,把价格鉴证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立卷归档管理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学科理论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使其熟悉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三)完善价格鉴证内部审议制度

  规范价格鉴证工作程序,成立内部审议小组,并由分管领导任小组组长,定期照开小组会议,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的价格鉴证案件由内部审议小组审议讨论决定。

  规范价格鉴证案卷质量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对规范价格鉴证工作、促进依法鉴证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针对这次案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中心将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内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价格鉴证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满足案卷合法、规范性标准,切实提高价格鉴证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

  法院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司法局案卷自查报告

  卷宗自查报告

  烟草行政案卷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案卷自查报告

  13

篇七: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林业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林业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查的主要内容是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范围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所办结的林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三类案卷。评查的标准和方法按市政府法制办印发的《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自我评查,逐卷评分的方式进行。

  二、自查结果

  (一)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1.林业行政处罚。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6月30止,全市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并作出林业行政处罚的共67件,其中盗伐滥伐林木31件、占用林地

  9件、改变林地用途1件、无证运输木材3件、违法收购林木15件、其他8件。

  2、林业行政许可。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全市共作出林业行政许可审批1085件,其中: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69件

  、签发木材运输证500件、木材经营(加

  工)许可证2件

  、征占用林地审核上报1件、签发植物检疫证508件、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加工)许可证5件。

  3.林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2016年3月至6月,全市没有林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案件。

  (二)林业行政执法好的方面

  1、领导重视,落实到位。各执法单位能按照市法制办《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对本单位评查期间内的行政执法及执法案卷认真组织自查,并总结按时上报材料。

  2、从评查的林业行政执法案卷卷宗看,整体执法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

  3、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主体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4、从形式上看,大多数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装订整齐、外观整洁、目录填写规范,卷内材料基本齐全、排列有序;

  从内容上看,绝大多数行政处罚案卷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大部分行政许可能够做到及时受理、审查、审批,办结及送达。在行政许可项目、条件和收费等方面均没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现象。

  5、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适度。绝大部分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适度。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能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结果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事先告知了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认定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及其享有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

  (三)存在问题

  行政处罚案卷主要表现在:1、个别单位的部分案卷立案登记表中对初步掌握的案件情况记载表述不清;

  2、少数案卷在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文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处罚意见书等材料中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不全(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包括:当事人是公民的,要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单位、职业、联系方式等;

  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要记载其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有的案件缺少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或者有的虽有调查终结报告,但对案件处罚未执行部分没有说明理由;

  4、案件立卷归档不规范,没有按规范标准要求装订文书,卷内文书没有按格式逐页编写页码。

  行政许可案卷存在的实体问题比较少,但程序问题比较突出,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申请阶段。申请文书有的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及没有提供人签字或者盖章、注明时间,案卷没有书面收件清单。2、受理阶段。有的卷宗没有制作行政许可受理(不受理)决定书和决定受理通知书。3、决定阶段。行政许可没有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送达文书。4、立卷归档不规范,卷宗材料没有按规范要求装订。

  三、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形成单位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同时,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各执法单位要根据这次自查的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避免今后的案卷出现类似的问题。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这次案卷检查评查的结果从侧面可以反映出一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评查结果查找差距,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作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今后我们将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的基础上,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要下大力气克服工作粗心大意、执法不够严谨规范和轻程序等方面的问题,要有针对性提高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书等方面的能力,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四、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林业执法面临着新的挑战,执法任务也不断加重,建议市政府法制部门开展执法调研,组织执法培训教育,做好顶层指导,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推进林业执法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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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精选5篇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精选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1按照x依法行政办发〔20××〕4号《20××年xx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一个依法行政的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开展粮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措施,能够提高行政机关依法执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对评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等事项作了统一规定。现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年4月1日至20××年4月30基本情况。期间我区粮食行政许可(审批)案卷齐全完备。从评查情况看,我区案卷符合案卷评查工作要求,执法依据充分,办结程序正确。20××年4月1日至20××年4月30日期间,共受理行政许可2宗。在办理中,准确把握审批标准,执法文书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符合实体法的规定,更要符合相应的法定程序,做到许可一案一卷、专人负责、归档及时。案号文书基本情况。做到不漏号、不重号,统一存放文书,网格组登记领取文书,规范管理。

  二、存在问题:

  调查取证尚欠规范及时。

  三、今后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案卷评查在规范行政执法中的作用。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粮食行政执法质量。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最后,需说明的是因本单位没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故没有重大处罚案件的听证,也没有错案,处理不当的案件。

  以上为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的情况。

  xx区粮食局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2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黄山市城管执法系统20xx年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城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卷6起,其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类1起,乱张贴悬挂宣传品类1起,运输散装货物未覆盖造成泄漏类1起,在城市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类3起。警告并处罚6人次,责令整改违法行为6起,处罚金额总计人民币1600元。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许可案卷4起,其中变更门招广告许可类4起。即办件733起,其中促销471起,门招242起;大型广告牌更换画面20起。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办理行政强制案件0起。

  二、案卷自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的32项“权力清单”执法,严格对照“责任清单”追责,严格按照“流程图”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按清单办事,清单外无权力,有权必有责。做到了服务便民利民,执法严格公正。所有案卷均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手续完备。无陈述、无申辩,无行政复议被驳

  回、无行政诉讼败诉案。

  (一)行政处罚

  总体认为,我局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上缴财政数额一致,没有出现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款的现象。所有办案的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行政许可

  从案卷自查情况看,严格按照受理、告知、调查、决定和送达等法定程序办理。我局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一次性告知程序明显增强,依法许可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行政许可的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依据准确,程序正当,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服务。

  三、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城”和“全域环境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721”工作法,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二全局干部上阵,以上级部门督查反馈问题为基础,以立行立改为抓手,整改督办单问题500余个,日常整改问题8000余处,举一反三,攻坚克难。

  (一)加强宣传,畅通群众参与机制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的引导和培养,多形式、宽角度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条例,努力提升全体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共印制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50余次,张贴《非机动车温馨提示单》400余份,制作公益广告500余平方米,有效提高了市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意识。

  (二)完善措施,不断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针对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徽州区市容环境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开展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行动、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专项行动、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和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内

  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大提升。

  1、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严管的要求,着力规范户外经营行为。今年以来,针对黄山路、永佳大道、迎宾大道等12条主次干道,我局相继开展了30余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劝导占道经营、流动摊点20xx余起,市容市貌等到了较大的改观。在加大整治的同时,我局还本着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城区适当区域划定3个临时瓜果销售点,以缓解季节性水果流动销售给我区带来的各种市容管理问题。

  2、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为打造整洁、有序、便民的市容交通环境,及时宣传引导,向广大市民共《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新划和出新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线40余处,引导市民非机动车在线内有序停放,有效的规范了城区的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市民规范停车的意识。

  3、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一是严把审批关。把工地是否落实出入口硬化规定,是否设有专门保洁人员,是否设置工地围挡,是否配备降尘、车辆清洗设备,作为核发许可证件的必备条件;二是加强巡查。把工地车辆不带泥出入,运输车辆覆盖装运,不撒落、不乱倒作为硬件要求,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现场查处,并上报;三是重点查处。重点查处渣土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运输渣土,未净车出场,不按时间和线路运输”等违规行为。同时会同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集中整治的方式,重点打击超高超载抛洒泄漏等行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查处违规车辆8辆。

  4、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一是通过微信、微博等多媒体方式进行宣传;二是积极动员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及时摸排,对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三是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规行为10余起;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和警示牌,按受监督和举报,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现象。

  (三)强化“门前三包”工作,助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700余份。根据店铺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基础台账》,每月由专人负责进行核对、检查和动态调整并及时进行评比。对达到优秀分值以上的,按分数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店铺总数的10%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门前三包月优秀单位”流动红旗,并奖励人民币50元。截止目前,共发放奖励人民币21350元。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店铺,第一次予以告诫约谈,第二次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三次依法予以处罚。

  (四)“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成绩显著

  今年4月,我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作为二级指挥单位纳入“黄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自试运行至8月底,已经接收各类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问题1678件。其中城管部门解决了1425件,占85%,其它部门问题198件,占15%。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的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督有力、指挥顺畅、管理到位、执行快捷的目标。

  四、存在问题

  (一)行政处罚案卷

  部分案卷的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签字时未署名日期,降低了证据的有效性。

  (二)行政许可案卷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复印件,未盖章或签字确认,降低了证据证明能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临时工人数是在编人员数的2倍。同时招到的人员普遍学历不高,对城管工作往往一知半解,法律专业人才匮乏。虽然局里对加强队员的素质教育和政策学习十分重视,但很多队员都认为自己在“打工”,对城管工作没有认同感,对单位没有归属感。

  五、改进措施

  针对我局自查发现的不足之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力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

  (二)开展“以案释法”,加强示范指导

  对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以及已办结的案件编制成典型案件,在执法培训中进行宣传引导,特别是对执法人员易忽略的事项,要经常提示,经常提醒执法人员要注重把握细节,规范执法。

  六、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办案工作的打算

  近日,我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出台,区住建、规划、房管、环保、公安、水利六部门共91项(含子项)行政权力事项将移交我局。

  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完备的执法标准体系。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我局将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总结评查工作经验,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对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能力,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3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严格按照确定的执法检查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

  二、抓住重点,严格自查

  为确保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我局就环保行政执法文书

  评查工作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xx年7月10日至15日,在环境检察大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活动,要求大队对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期间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文书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自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

  全部案卷显示,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表现在: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能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能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无超过法定期限案件;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三、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一直以来,我局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局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下一年度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在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于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有极个别案卷整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局将在下半年重点从以下方便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制作文书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

  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经验总结交流会,让全体干职工结合自己的办案过程,总结各自的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

  三是进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严格案卷归档制度,案卷装订符合标准,统一规范。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执法依法、公平、公正和透明。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4县法制办: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至20xx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3、孙玉非法占地案;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矿产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3、田富无证开采案;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xx〕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5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

  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xx〕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期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3、孙玉非法占地案;

  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

  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

  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

  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

  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矿产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

  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

  3、田富无证开采案;

  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

  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

  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

  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xx〕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篇九: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自查报告(共7篇)

  第1篇:案件评查自查报告

  案件评查自查报告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高司法所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开展评查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评查自查工作。现将开展案件评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高度重视案件自查工作,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司法所、村委会、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评查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人民调解卷宗进行了一次彻底评查,就受理案件程序是否规范、办理案件是否合法、案件文书是否完整、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质量检查评查。

  (二)规范评查方式、落实评查标准

  1、端正工作态度,强调工作方法。在评查每件案件时,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严格评查标准,明确评查范围。在案件评查上,突出一个“严”字,把好质量关,严格依照案卷质量标准执行,逐项对照。既全面评查,又突出重点,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3、严格人民调解文书和档案管理的规范完整。采取“一看、二改、三讲”的方式对调解文书种类、内容、语言进行查改,达到文书种类正确,内容完整,语言表达规范。档案管理专人、专室,装订规范严格保密,确保档案完整和规范。

  (三)按照要求,开展自查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通过自查,大部分案件基本符合要求,其主要特点:一是调解程序合法规范;二是取证程序合法,证据合法有效,材料确实充分;三是调解依据充分,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明确、解决方案合理;四是文字表述清楚,文书、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目前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未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调解文书用语表述不严谨

  一是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不规范。案由要反映案件的本质特征,它是案件分类、登计的依据。有的随意表述,卷名和卷内案由名称不统一,案由名称、纠纷简要和协议内容等表述不规范,案件中当事人和纠纷事实描述的不概要、不全面。

  二是由于部分调解人员业务不够精通,文化程度较低,调解记录书写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调解成效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

  (二)执法案卷归档质量不高。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突出表现在:一是没有案卷号,卷内目录不规范。虽然一案一卷,但卷内材料编写页码、排列无序杂乱。二是书写不工整。个别调解员的书写潦草,字迹难以辨认。三是案卷纸张不统一,目前我所案卷为A4纸、有其他类型的证据、证明、回执的未使用规范的粘贴纸张整理粘贴,看起来很不美观、不协调。四是有些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案卷封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顺序、2页码编写、案卷装订等不规范,有的案卷掉页散卷,有的案卷仅用复印文书入档。

  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改进解决和防范。

  三、今后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强化人民调解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年都将组织一次案件评查,不断推进和完善规范人民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

  (二)严格执行人民调解程序。结合案件评查的结果,围绕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调解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规范调解案卷制作。案卷是人民调解机关依法实施调解行为的主要体现和载体,案卷文书制作质量的好坏,代表着调解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人民调解组织的形象、法律的威信。

  (四)完善调解人员管理,加大调解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调解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促进社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

  第2篇: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6、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法院对存在问题的整

  改不重视,往往只是把评查结果通报各业务庭或主办法官,并未对是否认真剖析问题、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时整改等进行监督,致使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出现。

  三、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争办“精品案”的意识,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质检”。首先,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与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其次,作为被评查的案件主办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

  2、建立评查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除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外,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规范评查程序,由评查到问责,环环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评查问责工作方法。在评查标准上,进一步向细化延伸——通过看、听、议、评、报、讲等多种形式,把握好评查的每一个细节,正确处理好以“查”促“评”的关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层层把关,让评查贯穿案件质量运作的全过程。改变过分注重规内容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的立、审、执、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对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等对案件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执法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和异体监管,进行全程跟踪、专项审查。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普查、抽查、专项案件评查、集中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4、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确保评查工作常规性开展。首先明确评查主体的地位,不能凌驾于审委会之上,评查工作必须向审委会负责和服务,这样才能保证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得以实现。其次主张建立独立的质量评查部门。

  从整合法院审判资源出发,由审监庭作为负责评查工作的日常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选派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资深法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审判监督管理更具有权威性。各基层法院审管办要全面负责好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协调工作,并指导评查组开展评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5、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评查标准。不但评查人员要熟悉掌握评查标准,所有被评查案件主办法官也应知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要求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全面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同时将评查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业务庭,引起全体审判人员高度重视,杜绝差错发生。

  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改变以往将案件评查结果通报反馈后不注意监督检查的工作态度,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业务庭或者办案法官要在通报评查情况后限期撰写关于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评查组、审管办(或审监庭)备案;二是审管办组织审监庭、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若再次出现类似的瑕疵、质量问题时应依照《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屡有问题,工作明显不负责任,且经多次帮助、指导、培训仍不改正的人员,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7、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评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尽快制定出《审判绩效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使案件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的警示作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写入部门和法官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质量的促进作用。提高评查人员待遇,考虑对评查法官由院党组单独考核评定,而不与其他法官共同评比、考核,从而消除评查法官在年度民主评议时的影响和顾虑。

  四、评查结果的运用

  首先,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改进了工作作风,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其次,促进了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

  步提高了法官的业务能力。再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在审判工作中,各基层法院要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3篇: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阿司字〔2021〕77号签发人:贾尔斯

  阿克塞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市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我县执法执业人员办案水

  平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我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根据《酒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意见》(酒市司发[2021]4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17日起对2021年以来的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进行各项组织工作

  根据市局的要求和本局年初工作计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组织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了案卷评查会议。要求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定要切实在思想上认识到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严防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按计划、分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特别是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定,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质量监控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我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案卷评查领导小组,由局长贾尔斯同志任组长,古丽、马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赵妍玲、慕玉玲、毛林、刘治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妍玲同志担任办公室

  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案卷质量自查活动。

  二、严格措施,不走过场,切实开展自查工作

  根据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自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30日):由公证处、法律服务

  所、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范围为个人办理的2021年至2021年5月期间办结的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认真填写《案卷质量自查登记表》并及时进行重新订档。

  第二阶段(5月1日至15日):由案卷质量评查小组

  进行检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自查的案卷再次进行了认真检查,重点在案卷质量检查、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纠正的案卷是否已纠正,同时要对本局案卷质量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第三阶段(5月15日-20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

  优秀案卷进行评选。根据检查标准对案卷进行评选,选出优秀案卷报市局进行评选。

  这次自查是以《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律师和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为自查依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百案质量评查标准》

  为检查标准,质量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在对案卷质量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案卷质量检查制度、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制度、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诉前确认情况进行了自查监督。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这次质量检查中,重点检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93件,其中民间纠纷23件,各类合同经济纠纷70件,经统计:合格卷为89件,占总数的95.7%;基本合格卷4件,占总数的4.3%;未发现不合格卷。重点检查去年到今年3月法律援助案卷10件,合格卷10件,占总数的100%,未发现不合格卷。

  我局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指派、审批环节中,能

  够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和相关制度,坚持原则,认真审查,起到了堵漏把关的作用,使一些存在的问题得以在制作前被发现并纠正。在各项程序环节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保证了各项程序规定的真正落实。

  在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调解人员为省事,调解后不回访,不填写回访记录等;二是个别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书时粗心大意,出现语法、语句错误;三是在案卷归档时的分类不明,不利于查阅;四是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纠正,并进行了整改。首先是结合自查情况,组织调委会主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与《法律援条例》,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要求,在办案程序上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其次,再次强调办案人员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决克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办人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充纠正。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自查报告抄报:县委政法委阿克塞县司法局2021年5月30日印

  第4篇: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茌平县人民法院

  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

  为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案件卷宗质量,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院已审结的一审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司法技术鉴定案件及各类再审(含审查起诉)案件,归档前,均应先评查后归档,切实把好案件的出口关。

  第三条

  评查工作由院长主管,审判监督庭具体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类案件的评查标准分别由各庭结合本庭特点,先草拟出初稿后,报审监庭修订,经审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评查方法:

  (一)案件审结后,在自查无误的基础上,即结即报(上诉案件除外),不受时间限制。报评的卷宗必须附填结案卷宗明细表后,再报审监庭评查。上诉案件中院退卷后,各业务庭须于当月报审监庭评查。

  (二)经评查认为合格的,审监庭加盖卷宗评查专用章后,移交档案室归档。凡属不合格卷宗或发现卷宗材料有需要补正和更正的,由审监庭提出补正意见,退回原业务庭补正,补正工作应在三日内完成,补正后,与新结卷宗一样,再行评查。经两次评查仍不合格或经评查发现有明显事实和程序上的错误或案件存有严重质量间题的,由审监庭报经审判质量监督委员会讨论处理。

  (三)卷宗评查后,各业务庭的结案数均以审监庭移送归档的案件数为准,并报院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四)评查工作采取双向监督,评查人员要对办案人员和所评卷宗高度负责,一丝不荀,严格监督。办案人员如对评查结果有异议,有向评查人员提出申辩理由的权利。

  第六条

  评查标准:

  (一)评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评查得分在95分以上的(含95分)为优秀卷宗,得分在85至94分的为合格卷宗,85分以下(不含85分)

  为合格卷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卷宗:

  1、卷宗得分低于85分的;

  2、事实不清、裁判错误或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3、退回补正后材料仍然不全的,或未在三日内重新报送评查的;

  4、无审批手续,未在法定审(执)限内结案的;

  5、生效法律文书,诉讼费用未按收费标准确定收费数额的;

  6、应预交的诉讼费未交或欠交而又没有办理减、缓、免手续的(立案庭负责),缓交到期未足额收取的(审理庭负责),对未收取的以上诉讼费用,由审监庭填写催收通知书,转立案庭送达。当事人在限期内未自动交纳的,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三)各有关庭室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评和办理相关攀宜。结案后逾期三十日不报评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视为不合格卷宗。由审监庭特殊注明后归档。

  (四)审监庭在每月对上月的卷宗评查情况进行评查分析,并写出评析报告,通报全院,对不合格卷宗要逐件直接通报到各单位及各负责人。

  第七条

  奖惩条件:

  (一)对全年评查案件得分居前的庭和个人,予以表扬并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

  (二)办案人员年度内不合格卷宗超过本人全年结案数的5%的,取消该办案人员当年评先的资格;审判庭年度不合格卷宗超过木庭全年结案数的3%的,取消该业务庭及庭长当年的评先资格。

  (三)由于书记员或立案阶段其他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不合格卷宗超过5件的,取消责任人员当年评先资格;由于立案阶段的原因导致不合格卷宗超过15件的,取消立案庭及庭长当年的评先资格。

  (四)各业务庭报送的司法统计报表上的未结及已结案件数量应与报迭评查的案件数相一致(上诉案件除外)。已评查合格归档的案件数作为年终各业务庭完成任务数,并以此作为各业务庭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

  本办法由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二00三年四月一日起执行,二00三年四月一日前未归档的卷宗适用本办法。

  第5篇:案件质量评查情况

  案卷质量评查总结报告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而案卷质量则直观的反应了案件的质量。为加强案件审判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近期,我院开展了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对2021年和2021上半年判决结案的案件案卷进行了抽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案卷质量评查范围和方法

  本次案卷质量评查范围为2021年和2021上半年判决结案的案件。评查方式为抽查,由监察室随机抽取抽取案件74件,其中刑庭9件、少年审判庭2件、民一庭8件、民二庭10件、民三庭10件、冯卯法庭8件、西集法庭10件、城头法庭9件、北庄法庭8件。审管办、审委会办公室和审监庭共同对抽取的案件卷宗进行评查。

  二、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从评查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错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中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较为完整;

  2、判决离婚的案件大部分交待了判决生效前不能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注意事项,并收集了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等;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7、电子卷宗扫描较为完整,电子卷宗扫描率达到了95.4%。

  (二)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立案阶段的主要问题。(1)有些案件的立案信息表填写不完整;(2)部分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最高人民法院已分别对民事、行政案件规定了相应的案由,对刑事案件规定了相应的犯罪罪名,评查中发现部分案件在审判时没有按规定正确适用,张冠李戴,随意自行确定案由;(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4)部分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送达人、送达地址等填写不全;(5)部分案件诉讼费未按规定收取。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合议庭成员变更后,卷内无材料反映办理了变更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手续;(2)部分案件合议庭记录过于简单,甚至对某些问题的讨论没有记录,如对诉讼费用负担问题的讨论等;(3)部分证据材料未注明提交人、收件人收件时间,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未注明来源、来历和出处及与原件核对的情况,或只在第一份证据上注明以下多少页证据由谁提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未做到逐一注明;(4)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中载明的程序与法律文书中注明的审判程序不一致;(5)少数案件审理中止后恢复庭审的无恢复庭审的法律文书或文书填

  2写不全;(6)有些案件送达回证上的送达人与实际送达人不一致,部分文书的代收人未注明代收人与当事人的关系;(7)部分案件中有关当事人身份信息的材料不全,当事人身份变更无相应法律文书;(8)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不规范,记录不全,内容有缺漏,表述不准确,没有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签名:(9)财产保全手续不规范,部分案件无担保财产;(10)部分案件无公开宣判笔录。

  3、裁判文书问题。(1)存在笔误、漏字、错字,校对不严,并且表达不规范、不严谨;(2)裁判文书的数字运用不规范,在数值和量值、年代、年、月、日和时刻等方面,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混用,表现出裁判文书不严肃,不严谨的现象;(3)部分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格式、排版等不符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要求;(4)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反映不充分或没有反映;(5)论证不充分,说理不透彻,存在裁判理由公式化的现象;(6)有些裁判文书的判决主文表述不规范;(7)裁

  判文书落款时间不统一,不规范;(8)部分法律文书无拟稿;(9)有些裁判文书的签发稿格式不规范,没有区分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没有标明签发时间,签发稿的第一页与裁判文书脱页;(10)少数案件裁判文书用章不规范,印章模糊不清或歪斜。

  4、庭审录音录像、刻录光盘问题。大部分庭审没有进行全程庭审录音录像并刻录关盘随卷,抽查的74件卷宗中仅有21件有随卷光盘,刻盘率为28.38%。

  5、卷宗装订、归档问题。(1)装订不整齐、不美观、不牢固,材料装订顺序颠倒、混乱、页码标注错误;(2)有些案件卷宗目录项目内容不统一;(3)有些案件卷宗内

  3证据材料不全,没有注明证据由谁提供,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4)一些合并审理的系列案件,案件材料原件只装订到其中一个案件卷宗内,没有在装订到其他案卷中的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保存的卷宗、案号;(5)少装、漏装案件材料,如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等材料没有附卷;(6)案件卷宗封面仍是手工填写,填写不规范、不准确,字迹不清;(7)一些案件正、副卷材料分类不清,卷宗装订混乱,如将部分应装入副卷的材料装入了正卷;(8)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9)部分卷宗结案日期标注错误,应为裁判文书送达签收之日,而非文书签发之日。

  6、电子卷宗扫描的问题。(1)电子卷宗录入不及时,丧失了时效性。通过对电子卷宗的检查,发现普遍存在着电子卷宗录入不及时的问题,绝大多数案件的电子卷宗均为结案后补录;(2)个别案件没有进行电子卷宗扫描;(3)部分案件电子卷宗内容与纸质卷宗不一致,存在顺序混乱的现象;(4)个别案件电子卷宗存在缺页现象。

  三、整改建议

  一是更新理念,全面树立案卷质量第一意识。各庭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绝不能为追求数量而降低对质量的要求,坚持以质量为本,树立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彻底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时刻把办案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安全“出炉”。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以及优秀示范庭审、文书评比

  4等活动,加强干警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把握,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审核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各种司法能力,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案卷装订,从根本上保证案卷质量。

  三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全面抓好审判管理。各庭要严格按照立案审查、排期公告、保全实施、文书送达、审限预警等各节的职责和制度。全面抓好审判管理,要求审判流程各环节承办人将案件相关信息按规定及时输入系统,建立电子档案,使电子档案与书面档案同步进行,确保案件程序的质量关,确保信息录入的客观真实全面。各庭要严格按照科技法庭使用规范做好每个庭审的录音录像和光盘刻录工作,下一步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单项抽查。

  四是严把文书制作关。裁判文书要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强化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深化裁判理由的论证,力争做到表述事实清楚、语法简练、逻辑合理,没有语法错误、针对性强、阐释法律深刻,符合上级法院规定的文书制作要求;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书审核签发制度,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力度。

  第6篇:案件质量评查规则

  案件评查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审判人员、执行人员的质量意识,实现审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司法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严谨求实、依法评查的原则,严格依照程序法、实体法和本规定的各项评查标准进行评查。

  第三条、案件质量评查由审监庭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案件质量检查范围、内容

  第四条、案件评查范围

  (一)本院审结、执结的各类案件

  (二)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

  (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

  (四)党委、人大交办、督办的案件

  (五)当事人反应强烈的案件

  第二章、案件评查内容、范围

  第五条、评查内容

  (一)程序方面:

  1、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本院管辖

  2、当事人设列是否恰当;

  3、是否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

  4、采取保全措施和强制措施是否依法进行

  5、有无超审限

  6、证据采信是否合法

  (二)实体方面:

  1、定性及案由是否准确;

  2、事实认定是否清楚

  3、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4、实体裁判是否适当

  (三)诉讼文书方面:

  1、庭审笔录、合议笔录、审委会笔录是否准确、完整、规范、2、裁判文书制作是否规范、严谨;

  3、卷宗装订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

  4、诉讼费是否按规定收取。

  第三章

  案件评查的方式

  第六条、案件评查采取随结随评查的方式进行,各业务庭在案件审结后15日内将案卷移交审监庭。

  第七条、案件评查以书面评查为主,必要时可以向主审法官了解情况。

  第八条、审监庭评查案件后,对未发现重大问题的案件,填写《评查案件登记表》,移送归档。,对认为存在重大问题的案件,填写《评查案件登记表》,移送归档。,对认为存在重大问题的案件,填写《评查案件登记表》,写出书面意见书,并依据有关制度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对案件的评查结果应定期通报,一般每季度通报一次。

  第四章

  案件评查的标准

  第十条、被评查的案件分为优秀、一般、差三个等级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案件为优秀案件: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

  2、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准确,裁判适当;

  3、程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4、诉讼文书制作规范、严谨

  5、各项手续完备、卷宗装订规范

  (二)具备以下条件为一般等级案件:

  1、案件关键环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案件定性、适用法律、裁判结果基本适当

  3、程序合法

  4、诉讼文书较为规范

  5、各项手续基本齐全,卷宗装订基本规范、无重大差

  (三)凡在案件事实、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实体裁判、诉讼文书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案件评委质量差等级。

  第7篇: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2909:07:20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各类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案件质量标准规范》、《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案件质量评查是对当年已审执结的各类案件另行检查,质量评定,以查错、纠错、补错和预防错误的重复发生为宗旨,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的。

  第三条

  案件评查应当注重案卷材料,坚持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案件质量评查实行项目评查,案件质量种类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五种。

  第五条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由审判监督庭评定,不合格、严重不合格由这

  审判委员会评定。

  第二章

  案件质量评查程序

  第六条

  案件质量评查由审判监督庭负责,监督室协助并负责评查审监庭审结的案件。

  第七条

  案件审结或执结后,承办部门应在当月20日前按照《诉讼文书立卷归案办法》的规定装订成卷,以部门为单位。

  第八条

  评查人员应按照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及《目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考核规定进行质量评查,对

  现的错误,应及时通知审判庭补正并作好评查记录,审判庭应在5日内补正。

  第九条

  审判监督庭对评查的结果,每月向主管院长和院长书面报告,并分季度全院通报。对应评定为不合格、严重不合格的案件,写出案件质量评定报告,提交审判委员会确定。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应写出专题分析报告,并提交审判委员会确认案件质量责任和责任人。

  第三章

  案件质量评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立案程序的评查内容

  第十条

  立案由立案庭负责。

  刑事公诉案件,立案庭应在2日内审查立案。

  民商、行政、刑事自诉案件应在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3日内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或裁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提出申请,符合执行案件的,应当在3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执行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审查,并在2个月内作出处理。确需立案再审的,应调齐案卷材料,写出审查报告,经主管院长审查后,由院长或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案件,审判监督庭应于3日内下达裁定书并移送立案登记立案。

  上级法庭发回重审、指令再审、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的案件,立案庭应在收回重审、再审裁定、抗诉书后的3日内登记立案。

  第一十一条

  案号由立案庭统一编制和管理。各业务部门依照立案庭编排的案号(即正号)制作结案法律文书。其他法律文书或诉讼文书按照文书形成的自然

  顺序,采取正号加副号的方式填写。

  立案庭立案后,必须逐案发放盖有立案庭印鉴的流程管理表,未取得流程管理表的案件,不得在本院进行流转。

  立案、签发、盖印、报结、评查、归档等各个环节未取得流转管理表的案件,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向主管院长报告处理,并在案件评查时以质量不合格论处。

  第一十二条

  依法不收费和经批准减、免交诉讼费外,所有案件都要依法足额收取诉讼费(含反诉诉讼费)。经批准缓交的诉讼费应在法律文书签发之前收回。诉讼费的收取应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十三条

  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应在立案后或收案2日内确定。

  第一十四条

  民商及行政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交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第一十五条

  立案庭2日内指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确定后3日内,应告知当事人,并将决定和告知材料装卷。

  第一十六条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验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查验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代理人的,应同时提交委托手续。代理人属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和律师执照复印件;属当事人近亲属的,还应查验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属有关社会团体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还应提交该团体或单位的推荐书,并查验、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公民担任代理人的,应由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并查验、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违反其中之一的,该项不得分。

  第一十七条

  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在开庭三日前将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地点等予以公告,公告底稿和通知凭证必须装卷。

  第一十八条

  立案庭应按照本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确定案件管辖部门,并及时移送审理。

  第一十九条

  民商、行政、刑事自诉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发送被告,通知应诉。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起诉书副本在开庭十日前送达给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除外。

  第二十条

  立案庭、法庭根据本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排期开庭,并在开庭日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第一次开庭前的诉讼文书由立案庭负责送达,但通知委托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评估人出庭的除外。第一次未开庭及第一次开庭后的诉讼文书由业务庭负责送达。法庭管辖的案件,由法庭负责送达。

  第二十一条

  民商、行政、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庭应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业务庭,办理完毕再审裁定书、受理通知书、应诉案件通知书和适用程序、审判组织、排期开庭、审判法庭决定书等诉讼文书送达事宜。刑事公诉案件,立案庭应在立案之日起二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业务庭。

  第二节

  审判案件程序适应的评查内容

  第一项

  综合类

  第二十二条开庭审理案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开庭必须按照发出传票确定的时间进行;

  (二)书记员提前10分钟到达法庭,做到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三)立案庭应按照本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确定案件管辖部门。被告人在押的,值庭法庭提交5分钟将被告人押解候审;

  (四)审判人员准时入庭、严禁拖拉、迟到、作风散漫。

  (五)依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规定的内容,查验核对当事人及出庭人员的身份。

  (六)严格的遵守法庭规则,着装规范、仪表端庄,开庭时不得随意离开审判席(区)或在审判席(区)从事与该案审判无关的事情,不得吸烟、接打电话、谈论与案件无关的话题。

  诉前或诉讼中保全的财物,应在实施保全后7日内移交执行庭,作出保全的法律文书随案移送。不需进入诉讼或执行阶段的案件,由作出保全的立案部门或审判组织在结案后7日内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除依职权保全外,保全的内容不得超过申请人的申请范围。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的举证、如属书证,应提交原件;如属物证,应提交原件。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应提交经有关部门查验或验证后的复印件、影印件等证明材料。

  代理人的举证材料应注明出处。

  法院的调查材料或收集的证据应由两个以上承办人签名。

  证据材料如从有关单位档案复印(抄录)而来的,均需相关单位证明。

  第二十四条

  本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由审判庭庭长决定并负责组织调查。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在立案审查阶段的由立案庭负责调查,在举证时限内或举证时限届满后由审判庭负责调查。

  案件审判组织(合议庭、独任审判组织,下同)不得对所审理的案件自行调查。审判组织根据案情或当事人申请,认为需要本院调查取证的应交调查事项、内容及提纲,经审判庭庭长批准后,由庭长指派本审判庭其他人员负责调查。审判庭确实不能抽调人员调查的,由审判庭庭长报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后,由立案庭负责在15日内调查完毕,调查结束后2日内将调查结果移送审判庭。需赴市外调查的在途时间除外。

  第二十五条

  委托审计、评估、鉴定、勘验由立案庭负责办理。案件移交审判庭后,由该审判填写委托事项、要求等内容的函,并附相关证据移交立案庭。立案庭应龙分管副院长批准后2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并负责督促。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的,同立案庭在2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5日内执行完毕,并将执行情况在2日内反馈给审判庭,相关保全材料随案移送,情况紧急的应当当天办理完毕。案件移送审判庭后,2日内执行完毕。当事人的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在2日内裁定并交立案庭执行。立案庭应在接到裁定后,并将执行情况和材料反馈和移交审判庭。情况紧急的,审判庭的立案庭应在当日内裁定并执行完毕。

  先予执行案件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财产保全合法,措施得当,手续齐全,除依职权保全外,保全的内容不得超过申请人的申请范围。保全应提供担保。

  第二十七条

  证据交换应在开庭前进行。当事人申请证据交换的应向立案庭书面提出,立案庭在2日内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和案件审判组织,决定作出后2日内交换完毕,交换结果2日内书面移交审判庭。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庭参照本章规定负责所辖案件的调查取证、证据交换、委托审计、鉴定、评估、勘验、保全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

  庭审笔录应由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在庭审笔录上予以注明。

  第三十条

  书记员应在开庭2日内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核对庭审笔录。

  第三十一条

  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应即时进行评议。评议时应认真负责,严禁合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合以及随声附和的情况发生。评议意见一致并认为可以当庭宣判的,应在履行有关备案报告手续后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应将议情况3日内向有关领导报告,或直接写出案情报告交有关领导审阅。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或重大复杂案件须提交审委会讨论的,审判长应在评议后3日内报庭长审核后报分管副院长提出,并在合议庭评议后7日内将审理报告打印送研究室。

  案件质量由合议庭成员共同负责,合议庭成员对合议庭笔录、裁判文书原稿要认真阅读、修改,集体研究定稿,各自签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合议庭评议由审判长主持。每个合议庭成员都应当独立负责、平等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审判长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合议庭其他成员。并最后发表案件的处理意见,评议情况应真实全面地记入笔录。

  第三十三条

  合议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案件依法作出裁判。院长或主管院长认为合议庭合议的意见不妥的,可以要求合议庭复议或建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中止审理。必须具备法定事由。无相关证据,以案件超审限论。

  第三十五条

  判决案件必须公开宣判。当事人拒绝在宣判笔录和判决书送达回证上签字的,应予以注明。卷中要有宣判和合法送达判决书的凭证。

  第三十六条

  法律规定了送达时间和方式的,按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送达时间和方式的,按照本院流程管理所定时间、方式送达。公告送达一律采取报刊刊登。邮寄送达的,应有回执。

  第三十七条

  案件不得超寂限。民事、商事案件有法定事由需延长审限的,应经审判庭庭长和主管院长同意后报院长批准并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适用普通程序的民商案件应期满30日前报请。

  (二)适用简易程序的民商案件应在期满15日前报请。

  (三)行政案件除依照上述

  一、二项规定办理外,还应依照有关规定报上级法院批请。

  (四)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民商事案件在批准的时间内仍不能审结的,应分别在延期后的期限届满前30日和15日报上级法院批准延期。

  (五)所有案件延期情况相关审判庭应及时送立案庭登记备案。

  其他判决、调解案件、撤诉和以其它方式结案的案件要有结案说明。

  第三十八条

  加强诉讼文书签印前的诉讼费用审核和审判流程监督。诉讼文书加盖法院印鉴,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结案文书在加盖法院印鉴前,应由案件承办人持已经签发的诉讼文书原件,交财务室审核诉讼费,对已全部交纳诉讼费的,由审核人员在加盖了立案庭印鉴的案件流程管理表上加盖诉讼费用审核章,除依法可减、免诉讼费并经审批的外,对未全部缴纳诉讼费用的诉讼文书不得加盖印鉴。

  (二)其他诉讼文书加盖法院印鉴时,承办人除应持已签发诉讼文书原件外,还应持加盖了立案庭印鉴的案件流程管理表,并由办公室印鉴管理人员核对,核对的主要内容为案件案号、案由、当事人姓名、名称、诉讼费用缴款情况核对无误后,方可加盖印鉴。

  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和管理,所有案件均应在结案后送请诉讼文书最后签发人在结案报告或结案说明上签署意见,方可向审监庭报送结案。

  审监庭对没有按前款意见规定办理的案卷应拒绝接收,并不于评查。

  第二项

  刑事审判程序的评查内容

  第三十九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案件,起诉书副本在开庭十日前送达给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

  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开庭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简易程序除外;

  开庭三日前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表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第四十条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对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均应依法作出裁判或处理。

  第四十一条

  自诉案件的当事人举证,应交原件原物,提交复印件的要经有关单位证明属实。

  第三项

  其他审判程序的评查内容

  第四十二条

  审理程序转换。应严格遵守本院流程管理规定,不得随意转换。

  第四十三条

  既不能遗漏当事人,也不能多列当事人。

  案件审判组织根据案情或当事人的申请,认为需要啬或变更案件当事人的,应经审判庭庭长同意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并依法办理法定手续。

  第四十四条

  审判组织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决定案件当事人一方负举证责任的,必须将基本案情、证明事项、决定的理由等报经审判庭庭长同意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办理批准手续。

  第三节

  审判案件实体处理的评查内容

  第四十五条

  案件的定性(案由)必须准确,二审或者再审改变定性(案由)的,该项不得分,但审委会认定不属合议庭或承办人责任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而被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以及再审改判的,该项不得分,但审委会认定不属合议庭或承办责任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正确适用实体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二审或再审改变其适用的法律的,该项不得分。

  第四节

  审判案件法律文书及案卷订评审查内容

  第四十八条

  法律文书的审核和签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本院的有关规定。法律文书签发必须符合分级审签、通报备案的原则。严禁越权审签。法律文书备案,必须有备案手续,且须在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前报送。当庭宣判,必须经备案同意。

  第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形式选用正确,符合改革样式。如有违反,该项得分。法律文书结构完整、叙事当事人、逻辑严密、说服力强、说理透彻。

  第五十条

  法律文书无缺漏,无语言、文字及标点符合等明显错误;法律文书的负责制字迹清晰,个别字校正要盖校对章。

  第五十一条

  案卷材料齐全,编号、立卷、装订符合要求;归档期限、手续符合规定;每个案件要有案件流程管理表;案卷装订后在每月20日移交审监庭评查。

  第五节

  执行案件的评查内容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提出申请,符合执行案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执行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第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在外地的,除经批准,一律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委托执行手续,应在30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十四条

  强制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收取执行的费用,院长依法批准缓、减、免的除外。

  第五十五条

  严格执行案件申请人和执行标的款领到人的身份审核。当事人申请执行或领取标的款,申请人属公民的,应查验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属法人的,应查验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其它组织的,应当查验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法人或其它组织同时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有委托人的委托书。

  第五十六条

  执行案件立案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第五十七条

  执行案件立案后,应当在三天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第六十八条

  建立执行日记制度,执行过程以执行日记的形式记录装卷。

  执行笔录或调查笔录应当有两个以上执行人员的签名。

  第五十九条

  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4分)。依申请人的要求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要符合法律规定。

  第六十条

  当事人或案外人提出异议的,应依法组织合议庭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依照法律规定和本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一条

  执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合议庭进行审查:

  (一)需要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务或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的;

  (二)裁定不予执行的;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的;

  (四)参与分配方案的;

  (五)中止、终结执行的;

  (六)发放债权凭证的;

  (七)疑难复杂、影响重大执行案件有关处理方案的。

  第六十二条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第三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有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

  (二)到期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已到期的债务。

  (三)经执行案件合议庭合议后,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书面通知,并直接送达第三人。

  (四)第三人在15日内提出异议的,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但第三人提出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的异议除外。

  (五)第三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可对其承认的部分强制执行。

  第六十三条

  担保执行应当依法办理书面手续。以财产担保的,应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将担保物移交法院或依法到有关机关办理担保登记手续。以提供保证人担保的,应有保证人的书面保证,且担保的内容和责任必须明确、具体。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自愿和解的,应当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未履行和解协议的,应当依照判决或裁定的事项继续执行。

  第六十五条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必须出具清单,由执行人和在场人员签名或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

  执行程序中扣押、查封的物品,或者由立案庭、审判部门移交的扣押物品,执行人员必须在查封、扣押之日起或者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三十天内进行处理,六十天内处置完毕,特殊情况必须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延期。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追究执行承办人员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的执行案件,必须要有院长签发公告。

  第六十七条

  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依法办理报批手续,由承办人、承办庭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授权主管院长决定。

  第七十八条

  执标票据是执行标的物支付或领款的凭据。执行票据应当规范书写,做到事项明确、内容完整,标的物的种类、数量准确无误。因特殊情况执行小额标的需向被执行人出具临时收据的,应在查收后的当日内向当事人补发票据。

  第七十九条

  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执收小额标的时,应当在当日缴至院财务指定的银行帐户,不得私占挪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存入所在部门,不得直接交付申请人或其他人员;执行人员在执收大额标的时,应通过银行转帐手续进入本院

  执行标的专用帐户,不得提取大额现金私存或直接转入申请帐户。

  第七十条

  执行案件的所有执行款(含现金、划拨、拍卖收入)均应纳入院财务执行标的专用帐户。

  执行现金应由当事人直接缴至执行标的专用帐户。划拨扣划至执行标的专用帐户;拍卖收入应要求拍卖机构在拍卖成效后七日内转至执行标的专用帐户。

  支付执行标的款由执行人员办理有关付款审批手续。标的款由申请人直接凭一式二份申请单向院财务支取。执行人员不能代为领取。

  领取标的款的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存财务,一份存案卷。申请单样式附后。

  标的款的领取,须由承办执行人员签署意见,庭长审核,分管副院长批准。联动执行的,应在申请单中注明联动机执行的案号、联动执行金额。

  执行人员、庭长、分管副院长审核付款时,应注意有无需联动执行的情况,没有联动执行的,主可支付。

  执行标的款原则上应在到帐后30日内支付给申请人,特殊情况应向庭长、分管副院长说明情况。

  标的款统一在每周五上午由院财务支付,审批手续提前由承办执行人员办理。

  审监庭对执行完毕的案件应加强标的款管理评查,对领取标的款没有财务联或财务联没有加盖财务印鉴的,直接交付给当事人的没有审批手续的,应将情况通报给承办庭庭长、分管执行的副院长。

  第七十一条

  诉前保全、诉讼保全中查封、扣押的物品及相关产权证书,由执行局统一登记管理。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的财物,应在实施保全后七日内移交执行局,不需进入诉讼或执行阶段的案件,由作出保全的立案部门或审判组织在结案后七日内依照法律规定处理。立案庭、业务庭移交扣押、查物的财物,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执行机构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的物品,自查封、扣押之日起,均应在60日内处理完毕。

  第七十二条

  执行款物的领取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执行款物的交接凭证及其附件(即收条)必须装卷。

  第七十三条

  结案应当办理结案审执手续,案卷上应当装有结案审批表和结案说明。

  第七十四条

  执行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

  扣除。

  因客观原因不能在六月内执结的案件,应在期限届满前十五天内向主管院长报告并办理延期执行手续。

  第七十五条

  裁定终结、中止执行,应有法定事由及相关证据。

  第七十六条

  结案方式包括执结、终结和发放债权凭证,其中发放债权凭证要分管院长审签。

  第七十七条

  法律文书的签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本院有关规定;法律文书形式选用正确,符合法律规定,无缺漏、无语言、文字及标点符号等明显错误,法律文书的制字迹清晰,错别字校正要盖校对章。

  第七十八条

  执行案件执结终结后,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发出结案通知书。

  第七十九条

  案件材料不齐全,编号、立案、装订符合要求;归档期限手续符合规定;每个案件要有案件流程管理表,案卷装订后在每月20日移交审监庭评查。

  第四节

  案件质量评分标准

  第八十条

  案件质量的评分标准见附表

  第五章

  案件质量评定的种类

  第八十一条

  案件质量依照计分标准评分,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严重不合格。

  案件质量评定的种类按计分标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五种。全案以100分计分,按标准扣分后,即为该案的最终得分。得分100分为优秀;得分在85分(含本数、下同)以上,不满100分的,为合格;得分在70分以上,不满85分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违反案件质量评查内容3项以上,虽得分在85分以上,仍以基本合格论;违反案件质量评查内容6项以上,虽得分在70分以上,仍以不合格论;违反案件质量评查内容9项以上,以严重不合格论。

  第八十二条

  下列案件不得评为优秀案件:

  (一)自动放弃的案件(含经传票传唤原告无故不到庭或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按撤诉处理的案件);

  (二)撤诉的案件(行政案件除外);

  (三)适用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

  (四)超审限的案件;

  (五)超过6个月未执结的执行案件;

  (六)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

  (七)适用简易程序调解案件;

  (八)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案不得分,该案被评为不合格。

  1、管辖明显违法或违反本院管辖规定;

  2、受理后驳回起诉的裁定或不予执行的裁定有错误的;

  3、审判人员违反回避制度的;

  4、案件没有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

  5、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的;

  6、依职权变更、追加当事人或被执行人造成错误的;

  7、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请求调解、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而没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的;

  8、调解结案的调解协议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

  9、未经审委会讨论,二审全部改判的。或虽经审委会讨论,但属事实不清而全部改判的;

  10、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人以及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第三人,没有依法作出裁定的。

  第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的,全案不得分,该案被评为严重不合格

  1、案件超审限未经批准的;

  2、到庭当事人与诉状当事人不一致,且无变更当事人手续,或允许无代理权人冒名参与诉讼;

  3、明知调解结案的调解协议违背当事人真实意识或违法调解的;

  4、裁判结果与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的决定不一致的,当庭宣判结果与判决书主文不一致的。

  5、二审发回重审或再审改判的案件。(但审判委员会认为不属合议庭或承办人责任的除外)。

  6、法律文书的审签违反本院规定的;

  7、强制措施明显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

  8、故意违法审判的或过失违法审判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责任认定和奖罚

  第八十五条

  实行案件质量一票否决。

  案件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主审(办)人的评先资格。

  承办庭出现不合格案件超过案件审结数1.%的,取消评先资格。

  第八十六条

  案件质量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案件质量被评为优秀的,在年终目标考核时每个案件给所在庭室增加1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本院其他制度中涉及案件质量评查的,如与本办法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

  第八十八条

  本院在此之前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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