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工作内容7篇

时间:2023-05-17 10:00:07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交通局工作内容

  

  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篇一:交通局职责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与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化发展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四)加强统筹城乡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强协调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三)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参与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

  理等工作。

  (六)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

  (七)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党政文电收发、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计生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拟定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政府采购初审等有关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会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交通、水路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工申报工作;承办统战、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规划和建设养护科(含交通战备办公室)

  承担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交通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承担交通战备、交通环保、外资引进和交通运输业统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及水路的建设、维

  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及水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管理工作;承办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

  处理。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规范和标准、制定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承担审查承建公路、水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做好受监工程的检查、记录、核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提交竣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报告;参与交通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异;参与受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承担州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的质量监督和单项检测任务。

  (四)交通运输监督管理科

  负责监督管理城市公共客运和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公共客运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引导城市公共客运和道路交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纪检监察机构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级干部担任。

  五、其他事项

  (一)建立瓮安县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局,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对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的线路、数量、价格进行管理和综合控制;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车辆的总体规划和布局;负责城市公交车经营权、线路权的有偿出让和审批工作。内设综合科、业务科。

  综合科主要职责:负责党务、人事劳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务日常管理,主持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文书处理、大事记、行业车辆档案资料、机要保密;负责所办公会议、职工大会(学习)等会务管理;负责对外接待、各方来信来访接待处理;负责内部安全工作及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后勤服、车辆管理及各种基础设施建设。

  业务科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城市公共强化客运车辆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按期完成所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规范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秩序,强化对客运市场的监管,坚持源头驻站管理制度,监督客运经营者按照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制止和查处客运站(场)以及经营者的违规经营;注重调查研究,熟

  悉和掌握客运站(场)的运行班次、客运量等运营情况,不断提升规范化监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二)建立瓮安县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撤消瓮安县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服务站。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搞好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建设、改造的立项编制、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管理。

  2篇二:交通运输局职能

  冀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部门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负责对我市境内客运班线及出租客运经营申请的资格审查,按时限要求发放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负责收集、汇总客运各类统计报表和年报,做好客运及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台账。

  二、依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客运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开、歇业,变更申请和资格资质审查发放和收缴《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规范完善车辆档案。

  三、依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汽车维修企业开、歇业申请和资格资质提出审核或审定意见,并核发、收缴经营许可证。

  四、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合法经营许可证。

  五、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进行资格审查,核发经营许可证,依法对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依法检查。

  六、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对站(场)经营的开业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合法经营许可证,对各类站(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检查。

  七、依据《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

  货运源头企业非法装载和车辆非法改装进行依法管理,并对恶意超载和改装车辆进行依法检查。

  公开服务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理性、规范执法,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运政。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四制”,丰富“一站式”行政服务内涵,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质量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坚决杜绝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现象。

  四、强化廉洁勤政,树立良好形象。加强教育培训,严守廉政承诺,不断提高运政的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五、建立考核管理制度,欢迎群众监督。强化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及时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监督举报热线:0318——***-*****篇三:公路运输管理所职责

  公路运输管理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依法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进行监督检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市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三、对公路运输业的商务活动、营运证照、经营范围、服务质量、运输纪律及运价、票证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调解运输纠纷。

  四、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公路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和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经营许可证。

  五、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配合军事部门做好国防后备运输能力的动员和使用,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指导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全区客运站场的建设和管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和出租车管理,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制定本区有关行业的发展规划。

  七、掌握和提供公路运输经济情况,为上级制订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新增和更新车辆计划,按时向同级综合部门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新增更新车的需求信息。

  八、负责公路运输业各种行业单证的核发、回收和管理,建立各类台帐,负责各类统计数字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九、负责运输企业资质等级评定、业户质量信誉考核、旅客投诉处理、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行业管理工作。

  九、加强全所督查队伍、科室办公人员的内部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制定辖区内运输督查计划及各种台帐、报表、档案、各岗位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并认真贯彻组织落实。

  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十一、负责全所及两站运政人员的政治思想文化教育,业务素质培训、行业管理、行政执法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日常督查和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站(场)。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交通局工作内容

  

  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5篇

  篇一: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湘乡市交通运输局是湘乡市人民政府组成局,担负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职能,制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现有干部职工22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政工人事股、老干办、纪检监察室、工程计划股、法规股;下设5个二级机构:湘乡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地方海事处、湘乡市县乡公路管理站,湘乡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湘乡市交通建设质监站、湘乡市搬运装卸行业管理办公室、湘乡市民侨民渡管理所、交通项目建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交通建设和湘乡市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工作。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指导交通战备和交通通讯工作,负责应急状况下交通运输的组织指挥。

  4、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客货运输、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主管全市的客货汽车站场,归口管理交通基础设施经营者,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主管全市市、乡(镇)公路、桥梁、航道、港口、码头、车站(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实施路政航政管理;保护公路产权,按照国家和省、湘潭市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规划、审批市乡(镇)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市乡(镇)公路沿线开发区和各种建筑设施。

  6、主管全市水上安全管理,实施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和通航水

  域内各种建筑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7、负责全市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行业管理。

  8、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增值的监督。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交通企业的结构调整和安全管理工作。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局属各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10、领导和管理直属各单位及乡镇办事处交通所。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二: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协调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市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规划、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相关办法,执行有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含客运、出租客运、城市客运)、货物运输、车船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学校和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道路和水路运输服务业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城乡客运站场等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造价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行政辖区内港口、码头、渡口和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督;负责全市行政辖区内岸线、码头经营许可的审核与管理。

  (七)根据相关法规,负责交通物流企业的市场准入资质核定和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物流从业人员的培训、执业资格认定、物流企业的分类与评定。

  (八)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费的征收、稽查和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十)根据国家物价政策,配合物价部门监督管理全市公路水路客运交通运输行业经营服务价格,审核呈报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一)为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事项。

  篇三: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莲花县交通运输局是莲花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负责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

  编制全县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县域公共交通和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相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对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进行监督

  实施;负责全县道路客运、货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道路运输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危险品运输监督工作;建立完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申报、核准国家、省、市及我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承担全县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县域内各类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运输工程质量、工程定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及我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辖区内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八)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职业技能教育;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九)按照县政府要求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四: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3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

  意见》(市发〔2010〕4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职责、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五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监督实施有关政策和标准;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提出市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

  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四)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

  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和审计监督工作。

  (六)负责地方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协调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归口管理公路、水路的收费站(卡)和车辆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设置申报及收费工作。

  (七)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船员培训考核。

  (八)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

  (九)推广交通科技新技术、新产品,实施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道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篇五:平陆县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县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

  路、水路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定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省际、市际合作和交流。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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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交通局工作内容

  

  工程科工作职责主要内容:

  一、负责督促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落实,监督检查工程进度。

  二、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程序管理,指导监督项目招投标工作。

  三、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县道、大桥以上项目竣(交)工验收工作。

  五、指导监督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村公路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七、负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工程科长职责主要内容:

  一、在分管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管理全科岗位。

  二、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督导。

  三、负责督促落实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

  四、负责配合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责任内的安全稳定。

  六、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工程科工作规范制度:

  一、加强进度控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落实到位;二、严格农村公路建设程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体质量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严格执行项目竣(交)工验收制度,确保验收客观、公平、公正;

  五、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督导,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六、加强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

篇四:交通局工作内容

  

  交通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们已经度过了半年的时间。在这半年的时间里,交通局全体同仁们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交通事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半年的工作要点,以期更好地开展下半年的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切实防控疫情。今年是全国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交通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蔓延,做好了交通疏导和人员转运工作,保障了广大市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2.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交通局在上半年加强了城市交通管理,及时疏导了交通拥堵,增设了交通标志和改善了道路状况,让广大市民更加便捷地出行。

  3.推行节能减排政策。交通局在上半年积极推行节能减排政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了辆车的能效,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4.规范交通市场秩序。交通局加强了对交通市场的监管,整治了违法违规的交通运输企业,打击了假证、假车、假罚单等不良行为,切实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市场秩序。

  5.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交通局在上半年不断加强了公共交通服务,优化了公交线路,增加了公交车辆,杜绝了超载、拼乘等不良行为,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出行体验。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1.切实防控疫情。下半年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交通局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交通、人员的管控,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发布和传递工作,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

  2.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下半年将继续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把疏解交通压力和提高城市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作为重点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状况,提高路网运行效率。

  3.推行节能减排政策。下半年将继续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推广环保交通工具,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减少交通对环境的污染。

  4.规范交通市场秩序。下半年将重点加强对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服务行业的监管,严格管控运营车辆的安全运行以及驾驶员的从业行为,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交通市场秩序。

  5.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下半年将继续拓展城市公交线路,加大公交车辆更新力度;在公交服务中加强安全管理、服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市民出行的便捷程度。

  以上就是交通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我们相信在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交通事业会更加繁荣昌盛。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同事的支持和合作!

篇五:交通局工作内容

  

  交通运输局的工作职责

  一、各科室职责

  (一)领导职责

  1、局长职责。主持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党建工作及各项业务工作。

  2、副局长职责。积极协调局长搞好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工作任务,全面掌握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基本情况和分管的业务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职责

  1、检查督促局的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局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局日常公文的处理、审核、草拟以局的名义发布的文件。

  3、负责局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

  4、根据局的工作部署和局领导的批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5、协助局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6、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7、负责管理局的印章、车辆,协调各科室、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搞好参政议政。

  (三)科室职责

  1、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信息股)工作职责

  (1)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议组织、政务公开、文电、信息、督查、保密、档案、信访、综合治理、新闻发布、史志、机关管理、后勤服务、外事接待等工作;

  (2)负责本系统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政策措施,开展政策研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和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及监督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4)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全旗交通运输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涉及本部门群众意见回复和报送工作。

  2、党支部工作职责

  (1)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开展党员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积极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3)协助总支书记开展工作,及时向总支书记转达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搞好党员文化娱乐活动。

  (4)搞好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党员评议工作。

  3、综合规划股、业务股(项目办)工作职责

  (1)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

  (2)组织编制公路、水路发展规划,提出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建议;

  (3)负责国家投资、国家与地方政府投资及利用外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

  (4)综合分析^p

  和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和趋势,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提出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投资项目安排建议。

  (6)编制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养护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养护工程实施情况的管理和指导,监督实施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施工队伍市场准入许可及相关政策和标准

  (7)组织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设计、设计变更审批,承办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施工许可和交竣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全旗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承担交通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

  4、项目统计股工作职责

  (1)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有关工作;

  (3)承担全旗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和使用的监管工作;

  (4)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交通运输固定资产的监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

  (5)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做好各项统计报表、图标、台账和统计分析^p,为各科室提供各种统计数据。

  5、交通战备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规划国防建通网络布局,编制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制订国防交通应急保障方案;

  (2)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承担应急交通战备队伍和交通储备器材的管理;

  (3)组织协调旗内军事行动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参与抢险救灾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

  (4)完成旗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交通战备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5)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工作。

  6、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出租、公交行业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

  (2)发放和管理出租汽车经营证件,处理乘客投诉和在出租客运中的纠纷问题。

  (3)负责编制我旗出租、公交车发展规划,对出租、公交车单位的开业和停业的审批,并建立全县出租汽车单位档案。

  (4)维护全旗城市客运市场的正常运营。

  (5)负责客运行业经营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机关工作制度

  1、要切实加强学习,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2、工作中要勤于思考,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开拓创新,讲求效率,保证质量,顾全大局,礼貌待人,谦让互敬,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3、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和基层的意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反对自由主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

  5、要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权,不索礼受贿,不铺张浪费,不以工作之便为亲朋好友办私事,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6、办公时间要集中精力,认真工作,坚守岗位,不因私事外出,不会客,不喧闹,不闲谈,不干私活,不得在电脑上聊天、看电影、玩游戏,要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

  7、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岗办私事。有事外出应告知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外出应告知科室内有关人员或局办公室。

  8、在周末或假期时间,干部职工要注意自身形象,杜绝赌博、闹事、过度饮酒等不良行为,要树立良好的交通干部新形象。

  (二)日常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主要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领导的重要讲话,组织纪律,干部作风以及重要文件、决议、相关业务知识。

  2、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为机关统一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3、学习要求。机关每一名同志都要按时参加学习,每人每季度写一篇学习心得。因公确实不能参加学习的,需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并及时补课。

  4、学习方式。以集中学习为主,其它学习方式为辅。可以根据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的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

  (三)公文管理制度

  1、严把公文起草关,以单位名义发出的一般性公文,必须经过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凡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下发的公文,或者涉及人事、项目、财务等方面,以及涉及全局性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公文,必须经过局主要领导阅批签发。签发完毕要及时登记、存档。拟订文件须符合规范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由办公室提出意见,待修改后再具体承办

  2、严格公文收发、呈送程序,做到勤传勤收,不拖不压,凡上级来文(除局领导亲收外),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拆封登记,附文件阅办单后,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送局长阅,再根据局长意见具体安排落实。办公室日常值班人员负责对政府网文件和有关部门文件及时接收和领取。机要

  文件应按照机密程度及传阅范围规定传阅,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收发、传递、保管、归档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做到切实保守国家机密。

  3、严格公文传阅制度,按规定范围逐人送阅,不横传,不误事。文办人员每天上下午下班前到主要领导办公室领取批阅文件,按照批示要求认真登记传阅文件去向,需要传阅的按传阅范围进行传阅,并按照办结时限及时回收存档。

  4、借阅公文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严防文件丢失。

  5、及时做好公文的清退、归档、销毁工作,对有领导指示意见的文件,办文人员要做好登记,负责催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6、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做好公文的分类归档工作。

  7、因责任心不强造成文件丢失,给单位工作带来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经费支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重大事项经费开支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2、财务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凭证,严格财务手续,执行财务制度。发票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人签字,经办人写明事由,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支付。手续不健全的发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3、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财经法规的要求规范财务行为,做到帐款相符,帐目清楚,票据完整,手续完备,帐本记录准确,凭证装订完好,并按规定存放等。

  4、财务人员必须按月进行财务核算,编制好会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5、机关工作人员向财务人员借款,必须事先经局主要领导批准,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借款,否则后果自负。

  6、购置物品,需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通过正常渠道购置。

  7、因公出差借用现金时,要填写借款单,并注明事由,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室领取现金,严格报销标准,返回报销后,并及时偿还。否则,所借款项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8、财务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经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各种单据专人专柜保管,现金、有价证券等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不得对外乱讲资金出入状况。

  (五)车辆管理制度

  1、严格出车范围,首先保证工作用车、紧急用车和领导用车。外单位用车、本单位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必须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2、工作人员在城区内办理业务,除办理紧急业务外,一般不予派车。一人出差,应乘座公共客车,一般不派车。

  3、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若因急事私人用车,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所有出车,均由办公室据实填写派车单后方可派出,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的,出车完毕应及时补办派车手续。每月派单应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4、星期天、节假日、工余时间(包括中午、晚上)用车,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严禁司机私自出车、休息日出车或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私自出车或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当事司机及出车人员承担,并给予有关人员必要的行政处罚。

  5、切实加强车辆维修与保养,司机定期要对车辆进行及时清洗检修,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美观,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车辆维修保养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专人一起到指定维修点修理。

篇六:交通局工作内容

  

  交通局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交通行业各项财经法规的贯彻、落实、执行、检查工作;2、负责财务、审计等方面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的研究拟定工作,并组织贯彻实施;3、建立健全票证管理制度。做好各种票证的领、发、销等工作,及时清查票证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票证报表;4、负责专项资金、外汇、信贷、决算及利用外资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工作;5、负责内部财务审计监察工作,检查帐目登记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督促资金的及时解缴和财务报表的按期填报;6、负责工资、奖金的发放和各项经费支出的出纳、复核、记帐、对帐工作;7、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财务管理、闲散资金的集中和增息工作;8、加强财务检查和分析,对单位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及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检查监督;9、负责对交通局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配合有关部门对局自身财务工作审计监督;10、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七:交通局工作内容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篇一:交通局职责】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与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化发展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四)加强统筹城乡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强协调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三)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参与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

  (七)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党政文电收发、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计生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拟定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政府采购初审等有关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会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交通、水路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工申报工作;承办统战、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规划和建设养护科(含交通战备办公室)

  承担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交通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承担交通战备、交通环保、外资引进和交通运输业统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及水路的建设、维1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及水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管理工作;承办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规范和标准、制定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承担审查承建公路、水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做好受监工程的检查、记录、核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提交竣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报告;参与交通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异;参与受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承担州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的质量监督和单项检测任务。

  (四)交通运输监督管理科

  负责监督管理城市公共客运和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公共客运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引导城市公共客运和道路交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纪检监察机构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级干部担任。

  五、其他事项

  公共汽车、出租车的线路、数量、价格进行管理和综合控制;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车辆的总体规划和布局;负责城市公交车经营权、线路权的有偿出让和审批工作。内设综合科、业务科。

  综合科主要职责:负责党务、人事劳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务日常管理,主持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文书处理、大事记、行业车辆档案资料、机要保密;负责所办公会议、职工大会(学习)等会务管理;负责对外接待、各方来信来访接待处理;负责内部安全工作及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后勤服、车辆管理及各种基础设施建设。

  业务科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城市公共强化客运车辆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按期完成所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规范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秩序,强化对客运市场的监管,坚持源头驻站管理制度,监督客运经营者按照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制止和查处客运站(场)以及经营者的违规经营;注重调查研究,熟悉和掌握客运站(场)的运行班次、客运量等运营情况,不断提升规范化监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二)建立瓮安县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撤消瓮安县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服务站。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搞好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的发展规划;

  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建设、改造的立项编制、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管理。

  【篇二:湖北省利川市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湖北省利川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史志、政务值班、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办理建议、提案、信访;负责档案整理、保管工作;负责会议会务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协调服务民航、邮政等工作。

  二、法制监督股(行政许可股)

  贯彻执行交通法规;组织调研交通运输经济政策;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建设;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执法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设、法制培训与宣传工作,管理执法证件;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复议、听证、诉讼、普法及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交通系统体制改革。

  三、工程计划股

  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的实施;负责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以及重点建设工程前、后期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市场管理、质量安全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的程序管理,审批项目报建、开工报告、设计变更等事项;参与或组织大中型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负责交通扶贫、公路渡口设置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战备有关工作;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管理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技术管理工作和交通行业信息网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交通环保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确保突发事件的道路、桥梁畅通。

  四、财务审计股

  贯彻执行交通规费、基本建设、国有资产及交通财务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负责交通经费的预算编制及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

  设、养护资金管理和外资利用工作;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及国家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审编局属事业费、基建费、交通规费等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以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交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

  五、运输安全股

  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政策;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装卸搬运、道路民间运输、车船维修及检测、车船技术改造、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抢险救灾等紧急物资运输;拟定和管理交通运价和运输票证;参与客货站场建设规划的制定和项目立项、审查工作;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部署重大交通安全检查活动;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六、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技术职称、劳动技能鉴定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工作;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预测、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检查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对局党组管理的干部检举、控告及违纪案件的查处和对直属单位查处的案件审理工作;承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篇三:运输管理部工作职责】

  运输管理部职责及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责

  运输管理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坚持正确的指导方向、明确目标,努力搞好部门管理;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实施情况;审定营运成本,对行业有高度的敏感性,拓展运输业视线,促进运行发展;建立、建全人员组织系统,使之合理化、精简化、效率化;以身作责、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提高部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负责利用一切渠道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决策必要信息;负责拟定、实施、修正运行战略;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信息;负责运作评审、运行流程管理;负责危险源的识辨、风险评价、更新与运行控制等职责。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行政方面事务,同时兼应急送货和应急抢修协调工作岗位。具体内容如下:人事方面负责考勤、绩效考评、员工入离职手续办理等;行政方面负责服务、协调部门工作;负责部门年度、月度及周工作例会的记录与编织,并督促各岗位贯彻执行,及时了解和反馈有关信息;做好部门行政类文件的审核、编号、存档。

  二、部门岗位职责

  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和部门工作各项决议,落实集团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2.主持部门全面工作,对经营、安全工作负责;

  3.制定部门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与具体工作方案;

  4.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部门激励机制、弘扬企业文化,为员工搭建施展才能的平台;

  5.对员工进行考核工作,对职能负责人及其他相关的职员任免、劳动报酬、奖惩进行直接的评定、考核;

  6.建立系统、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接受员工各种合理化建议,形成具有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等特点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7.完成公司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助理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使部门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检查、考核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2.负责公司的各种促销活动部门针对特殊运输要求的组织、安排工作、应急安排和配送;

  3.负责部门夜间配送工作安排和安全监督,车辆异常处理的应急工作;

  4.负责行政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事项,跟踪结果及时汇报

  5.负责同上级及部门员工进行交流与沟通;

  6.负责协助司机各项费用的申报和报销以及交通意外的善后处理;

  7.负责部门员工日常考勤管理及员工奖惩规定和绩效考评的落实;

  8.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车队长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本集团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部门下达的各项

  工作指标;

  2.

  3.

  4.以主人翁精神管理爱护好部门配备的车辆、设备等财产;

  了解员工的家庭情况、思想状态,关心员工的身体状况;

  合理安排车辆出勤,对驾驶员要做到出车前安全有交待,途

  中有提醒,管控好车辆运营状态、油料器材费用的标准;

  5.部门需要出车前,由申请人填写“派车单”(表格附后),经

  车辆归属部门负责人(营运部车辆由营运总监确认、财务车辆由财务总监确认;仓库由物流经理或仓库主管确认)签名确认后,交与驾驶员出车(驾驶员无“派车单”严禁私自驾驶车辆外出,特殊情况可电话确认,但事后必须补填“派车单”)。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集团部门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安全

  妥的完成运输任务。

  二、遵守交通法规,不准违章行车;不准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

  驶;不准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严禁酒后驾车;不带故障出车。

  三、爱护车辆,及时做到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车辆,保持车容

  整洁、车况良好。

  四、及时安全准确的将货物配送到所需门店,并做好各门店返仓,纸箱的回收工作

  五、全体驾驶员,应做到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六、收车后,应及时做好交接班的记录,记录清楚车辆状况,以

  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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