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5篇

时间:2023-05-28 17:50: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

  

  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X发[2018]06号

  XXXXXXXX有限公司

  企业研发准备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研发经费的预算,保证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企业财务通则》、国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

  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研发准备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组或者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研发准备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管理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一)技术研发部:按研发计划制定并执行各项研发项目的研发预算,

  有

  效利用研发经费

  ;(二)财务部: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

  ,

  提前准备资金

  ,

  确

  保研发资金的需求

  ,同时有效的监督研发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

  研发经费的预算管理

  :

  (一)公司的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及辅料

  ;:

  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仪器及研发场地的购置费及其折

  旧和维修

  费用

  ;

  3、研发人员的工资及各项奖金

  (包括在职和外聘);

  4、用于研发品制样、试产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5、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

  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6、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

  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保险费等);

  7、用于其它的研发费

  ;(二)技术研发部在研发立项时

  ,应同时向公司提报“研发项

  目资金预算”应按上述分类详细的列明该研发项目涉及的费用

  ,“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应包括各项经费的需求时间。

  (三)对于研发过程中所需的新材料不明价格的时可以根据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预估

  ,

  在列预算

  ,允许20%的预算误差

  率。

  (四)“研发项目资金预算”由研发项目组编制

  ,经技术研发

  部审核后交财务主管及公司副总经理审核

  ,

  并由副总经理提交

  总经理及公司决议审批

  ,

  批准后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

  交财务

  部备案,技术研发部留底。

  (五)财务部接到公司决议批准生效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

  之后,应据此预算提前准备研发经费

  ,确保按研发计划提供资金

  保障。

  第六条

  研发经费支出管理

  :

  (一)公司实行预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资金在计划、可

  控下运作,

  每个研发项目的费用原则上必须在

  “研发项目资金预

  算”下进行;

  (二)研发材料、设备、仪器、场地等购置或租赁费用支出

  外包与外单位合作研发的费用支出必须先进行申请

  ,,财务部接到

  ,在范围内的财

  申请后首先应该审核该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

  务部主管有权予以通过

  ,

  所申请的支出财务部应先行在对应的预算中进行扣除,

  费用实际发生时再予冲抵。如超出预算的财

  务部不予通过,并提醒研发部需要走追加预算的流程

  ;(三)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的折旧、场地租赁等固定

  费用由财务部按结算周期直接从预算中扣除

  ;(四)其它类别的研发费用发生之后,研发部参照公司

  “财务报销制度”申请报销

  ,财务部据“研发费用资金预算”进行审核

  ,支出在预算之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财务部长及副总经理签字

  后可以报销,

  预算之外的费用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签核后才能

  报销,

  并应进行

  “追加预算”。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

  ,

  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

  ,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总经理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201年1月02日

  主题词:研发

  准备金

  管理制度

  XX公司总经办

  2018年01月02日印发

篇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

  

  XXX公司研发准备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发准备金是指为保证X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研发计划的推行及资金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研发项目实际开展前或研发过程中提前安排的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

  第二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对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研发准备金制度对于保证企业研发活动有计划地顺利开展、按计划完成以及避免盲目投入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

  研发准备金专款专用且专账核算。项目组及其他相关成员在研发项目上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开展,应遵照本制度制订研发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研发准备金的监控管理。

  第四条

  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管理按本制度执行。

  备注:相关政策依据:

  1.2005年12月31日,《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发[2005]44号)规定:八、若干重要政策和措施1、实施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结合企业所得税和企业财务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专项资金制度”。

  2.2006年12月4日,《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2007]第41号):第38条:“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经费,可以通过建立研发准备金筹措,据实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3.2007年9月4日,《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规定:“四、企业可以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章

  提取与分配

  第五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规定,企业可以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费用)。

  (对按财企〔2007〕194号规定计提了研发准备金的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应按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申报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当年计提而未实际支出的研发准备金,应进行纳税调整,不得在税前扣除且不得用于计算加计扣除。)

  第六条

  研发阶段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根据现行的跨级准则规定,仅计提研究阶段的准备金。期初计提研发准备金是一种事前确认,以后会计期间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用研发准备金冲抵,具体方法有:

  1、营业收入基准法:按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

  2、利润基准法:按企业可供分配的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

  3、由企业管理层根据以往的经验和研发项目未来的总体资金需求核定一个数额。

  备注:

  公司可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选择不同的方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研发准备金。公司可任选其中一种计提方式,也可选择多种。

  第七条

  公司财务在一季度结束之前根据董事会(执行董事或总2经理)批准生效的“研发准备金预算”,提前准备研发经费并计提好研发准备金,确保按研发计划提供资金保障。

  公司根据研发进度和各项目的研发预算在不同的研发项目之间进行研发准备金的分配。

  第三章

  使用范围

  第八条

  研发准备金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3、折旧费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3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8、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9、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备注:

  研发经费:即研发投入,指投入到研发项目的资金总额,或研发项目投资总额,包括购置研发设备、技术引进费等资本性支出,以及研发用材料、研发人员薪酬等收益性支出。因此,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也即为研发准备金的开支范围。

  第四章

  管理

  第九条

  研发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1、公司的研发部门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研发方向确定新的研发项目,并在经过总经理决策后进行研发立项。

  2、研发部门针对已审批的研发项目任命项目负责人,经总经理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编制研发计划,其中包括研发经费的概算及研发项目计划表。

  3、编制的研发项目计划经过公司组建的评审委员会(必要时研发计划需取得专家意见)的最终审批并通过后,研发开始进入准备阶段。

  第十条

  “研发费用资金预算”由研发项目组编制。

  1、研发费用预算应当根据研发费使用范围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以便提高在后期研发项目开展中费用列支的管理效率。

  2、研发费用资金预算中尽量将各项开支占总经费的比重限制在一定比例内,例如,人员人工所占总经费的比重不超过5%等;尽可能细化每一项开支,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尽量考虑需要开支的每一个环节,使预算的每一个数据有合理的依据,使研发项目的预算编制合理化、规范化。

  3、对于研发过程中所需的新材料不明价格的,在编制预算时可以根据市场同期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预估,允许15%的预算误差率。

  4、同一研发人员参与不同项目的研发时,应将人工费进行合理5分配,无法分配的需注明研发人员的研发工时数(估算)

  第十一条

  研发准备金的支出管理

  研发准备金的支出严格按照已审核通过的研发费预算、项目要求和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列支,对预算执行情况做到事前、事中控制,避免事后控制。借助财务核算,确保按照预算进行支出,对严格审核资金支出的原始单据。

  1、研发材料、设备、仪器、模具费用等支出,外包与外单位合作研发的费用支出必须先进行申请,申请或者使用时需注明所属项目。

  2、财务接到付款申请后首先应该审核该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所申请的支出财务应在对应的预算中进行扣除,费用实际发生时再予冲抵。如申请款项时已超出预算的,财务不予通过并在允许追加的情况下提醒研发部门走追加预算的流程。

  3、研发费用事后报销的,财务部门参照公司财务报销制度和研发费用准备金预算进行审核,按照公司制度走审核签批流程并付款;若费用发生在预算之外的,必须提交预算追加且通过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进行报销。

  第五章

  研发准备金的核算与披露

  公司按照研发预算,提取当年预算使用的研发准备金作为研发项目的专项资金。研发准备金严格按照研发准备金的开支范围进行科目归集和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

  研发准备金的核算:

  1、研发支出需设置辅助账核算,企业应当按照研发项目,在费用科目下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在具体核算时,财务凭原始单据参照研发费列支范围在“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后设置材料费、折旧费等科目,另根据项目名称在会计核算时设置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

  2、与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直接确认计入研发费用;对于企业生产经营与研发共同承担研发费用,应采用总量计量再分摊的办法。根据不同费用和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分摊依据进行核算。

  3、会计实务中采用的分摊方法主要包括相关费用的耗用量、研发人员投入工时、人员比例结构等。财务应结合相关费用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分摊方法,详细编制《人员人工分配表》、《设备折旧分配表》、《无形资产摊销分配表》等,确保研发费用分配的准确性。

  备注:

  计提研发准备金时,全部计入当期研发费用,预提不足的年末补计提。当年多计提的研发准备金不得转回;当期发生研发支出时,当期直接冲减研发准备金。企业按照财务规定建立的研发准备金,当年未实际支出的部分,不能计算研发费加计扣除。

  第十三条

  研发准备金的列报:企业财务在期末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将本会计期间内发生的研发开发费用根据其不同的处理结果在报表中列示,如下:

  1、当期费用化处理的研究开发费用,于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栏“其中”项下“研究与开发支出”列示。

  2、当期资本化处理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区分情况进行列示:

  (1)对会计期末,还未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列示。

  (2)对会计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并形成资产的部分的,于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项目列示。

  第十四条

  研发准备金的披露:企业应加大研究开发支出的信息披露力度,提高对外提供信息质量,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向投资者、股东展现研发费用的应用、支出情况。例下(不局限):

  1、在无形资产附注中增加披露“本期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总额”、“本年度研发支出总额占公司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和“本年度研发支出总额占公司本期净资产的比例”等内容。

  2、在管理费用附注中单独列示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支出,以全面反映企业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全部支出。

  3、对于当年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应在无形资产明细中以独立的类别单独列示,以便于分析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情况等。

  4、还应在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新项目或新产品的开发,专利、认证的取得,研发项目的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的可行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和效益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通过帮助投资者进行合理估值,详细了解研发信息及企业资金的使用方向,进而增强投资信心,带动企业投资良性增长。

篇三: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

  

  (完整版)研发准备金制度

  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管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完善公司关于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支出。

  第三条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四条相关政策依据:

  1、2005年12月31日,《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发[2005]44号)规定:八、若干重要政策和措施1、实施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结合企业所得税和企业财务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专项资金制度”。

  2、2006年12月4日,《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2007]第41号):第38条:“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经费,可以通过建立研发准备金筹措,据实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3、2007年9月4日,《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规定:“四、企业可以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章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国家、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第五条企业自有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

  第六条其它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

  第七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

  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八条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第九条企业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四章研发经费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为第三章中包含的相关费,费用开支标准按申报项目预算限额一定范围

  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第十一条严格审批程序,费用发生时由相关人员按项目名称填写费用报销单据或款项审批单,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报销单或款项审批单上签字后方可送达财务部。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经财务经理复核相关手续、单据的完备性、数据的准确性无误后送交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出纳依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后的凭证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公司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本公司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研究开发费用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

  第十五条研究开发有关的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他人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委外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研发部审查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十六条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必须由研发部门负责人按内部控制制度授权范围内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第十七条对由项目委托外单位协作完成的有关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委外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公司所有;形成知识产权的纳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各项目研究开发需要购置2000元以上的设备、仪器等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相关内控管理。

  第十九条对于发现研究开发费用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单独设立研发部门,并对所有符合第三章中的研发费用支出在“研发支出”科目中核算。并在“研发支出”下设“资本

  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

  第二十一条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以计入研究阶段的活动,包括: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研究活动。

  由于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因此在对属于这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一阶段的相关账务处理为:

  A、费用发生时记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

  B、会计期末记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第二十二条开发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

  果为基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

  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企业应能够证明可以取得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应能够证明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声明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等。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则需计入当期损益。

  这一阶段的会计处理为:

  A、支出发生时记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B、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后记

  借:无形资产—XX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第六章其它事项

  对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

  费、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纳入研发费用。

  企业研发部门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总经理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主要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研发部及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

  

  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

  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市研发投入的若干意见》(阜政秘[2018]9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阜政办[2018]24号)精神,推动我市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结合我市企业研究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研发准备金是指企业为保证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根据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提前安排专门用于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资金;研发准备金制度是指企业规范研发准备金的形成、使用、核算、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措施。

  第三条

  对全市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政安排预算资金,采取事前备案、事后奖补、分档补助、一次性拨付方式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一)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比上年增长10%(含)以上,且符合条件:

  1、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占实际销售额比例超过3%(含)不超过4%的,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6%奖励;

  2、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占实际销售额比例超过4%(含)不超过5%的,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8%奖励;

  3、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占实际销售额比例超过5%(含)的,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10%奖励。

  (二)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比上年增长5%(含)到10%之间,且符合条件:

  1、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占实际销售额比例超过3%(含)不超过4%的,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3%

  奖励;

  2、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占实际销售额比例超过4%(含)不超过5%的,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4%奖励;

  3、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占实际销售额比例超过5%(含)的,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5%奖励。

  享受补助的企业应当建立并运行研发准备金制度,同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有关情况进行备案。

  第四条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根据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和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的"实际研发投入等情况测算年度补助资金安排额度,并纳入预算安排。

  第二章

  补助条件和材料要求

  第五条

  补助条件。

  (一)在xx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有研发活动,并按要求完成研发活动统计报表,留存归档相关填报基础资料。

  (三)企业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及年度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等研发工作有关情况需在当年向市科技局申报备案。

  (四)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且在同一申报方向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经费支持。

  第六条

  申报材料。申报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一)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或企业类似决策机构批准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

  (二)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或企业类似决策机构批准的企业研发准备金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三)《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年度及本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表A107012)及研发

  经费辅助帐,须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四)企业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

  (五)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上年度及本年度研发活动统计年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七)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

  补助程序

  第七条

  发布申报通知。市科技局会同相关单位在市科技局网站共同发布当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申报通知。

  第八条

  申报流程及要求。企业按照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并在受理截止日前,报送相应书面材料到所在县(市)区科技局。中央、皖驻阜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申报。

  第九条

  初审。申报受理截止后,各县(市)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等部门对当地企业申报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核。

  各县(市)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的上一年度新增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行汇总,对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形成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并反馈给当地税务局和统计局。

  税务局将企业填报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与税务系统的申报记录进行比对并将结果反馈科技局;统计局根据上年度企业研发统计数据对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科技局。

  各县(市)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根据各部门审核情况,提出企业研发投入拟补助计划上报市科技局。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由各县(市)区科技局退回并说明原因。

  第十条

  复核。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各县(市)区科技局上报的拟补助计划中企业名单及补助额度进行复核,必要时,对企业研发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复核未通过的企业,由市科技局退回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

  审定。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成立联合审查小组,组织专家对补助额度进行审定。

  第十二条

  公示。市科技局对经审定的分配方案经涉企系统进行比对、企业信用情况查询后,按程序在市政府的网站和《颍州晚报》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派驻纪检组出具证明。

  第十三条

  补助资金的下达及拨付。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补助计划。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项目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或第三方评审机构)等方式,对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或绩效评价等,防止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十五条

  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十六条

  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限期收回已拨付资金,并纳入xx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审核单位对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审核情况负责;参加评审的专家对评审意见负责。对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xx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可参照本细则制定辖区内关于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相关支持政策。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如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篇五: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

  

  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XXXX发[2018]06号

  XXXXXXXX有限公司

  企业研发准备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研发经费的预算,保证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企业财务通则》、国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研发准备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组或者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研发准备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管理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一)技术研发部:按研发计划制定并执行各项研发项目的研发预算,有

  效利用研发经费;(二)财务部: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准备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求,同时有效的监督研发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

  研发经费的预算管理:

  (一)公司的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大类:1、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及辅料;

  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仪器及研发场地的购置费及其折旧和维修

  费用;3、研发人员的工资及各项奖金(包括在职和外聘);4、用于研发品制样、试产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5、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6、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保险费等);

  7、用于其它的研发费;(二)技术研发部在研发立项时,应同时向公司提报“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应按上述分类详细的列明该研发项目涉及的费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应包括各项经费的需求时间。

  (三)对于研发过程中所需的新材料不明价格的,在列预算时可以根据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预估,允许20%的预算误差率。

  (四)“研发项目资金预算”由研发项目组编制,经技术研发部审核后交财务主管及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并由副总经理提交总经理及公司决议审批,批准后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交财务部备案,技术研发部留底。

  (五)财务部接到公司决议批准生效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之后,应据此预算提前准备研发经费,确保按研发计划提供资金保障。

  第六条

  研发经费支出管理:

  (一)公司实行预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资金在计划、可控下运作,每个研发项目的费用原则上必须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下进行;(二)研发材料、设备、仪器、场地等购置或租赁费用支出,外包与外单位合作研发的费用支出必须先进行申请,财务部接到申请后首先应该审核该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在范围内的财务部主管有权予以通过,所申请的支出财务部应先行在对应的预算中进行扣除,费用实际发生时再予冲抵。如超出预算的财

  务部不予通过,并提醒研发部需要走追加预算的流程;(三)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的折旧、场地租赁等固定费用由财务部按结算周期直接从预算中扣除;(四)其它类别的研发费用发生之后,研发部参照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申请报销,财务部据“研发费用资金预算”进行审核,支出在预算之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财务部长及副总经理签字后可以报销,预算之外的费用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签核后才能报销,并应进行

  “追加预算”。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总经理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1月02日

  主题词:研发

  准备金

  管理制度

  XX公司总经办

  42018年01月0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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