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5篇

时间:2023-05-31 13:10: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委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

  

  实验幼儿园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

  施

  细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支部全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第三条

  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属地管理,权责一致;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纠建并举,惩教结合。

  第二章

  责任制内容

  第四条

  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教育局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强化责任意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幼儿园微信沟通家长平台等各类与我园相关的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市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市内渗透。

  (五)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支部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的制度体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分类处置的工作格局。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

  清理行动。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做好教师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组织做好教师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师德建设。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

  (九)高度重视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单位要明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勇于扎根基层、专兼结合的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努力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各条线各司其职、全体成员大力支持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队伍建设、课程管理、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建立可落实、可比较、可认定的责任清单。

  第八条

  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九条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教育教学及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密切关注思想动态和各种不良苗头动向,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各类案(事)件。

  第十一条

  统战部门要团结引导统一战线各界代表,加强“同心”引领,凝聚思想共识,落实好统一战线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加强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建立党支部报告制度。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时,及时向市委或者上级党委专题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

  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每季度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对重大舆情、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作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一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第十五条

  建立领导阅评制度。领导班子带头阅评。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第十六条

  建立联系沟通制度。构建立健全联系沟通长效机制

  第十七条

  建立检查考核制度。

  第十八条

  建立协调联动制度。

  第十九条

  建立专项督查制度。

  第五章

  追责的情形

  第二十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追责的方式和程序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

  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领导班子实行问责的方式:(一)提醒;

  (二)批评教育;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四)整顿调整。

  第二十三条

  对党员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一)提醒;

  (二)批评教育;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四)诫勉;

  (五)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六)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受理,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控告;

  (二)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批办或者交办的;

  (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反映的重大

  问题;

  (四)纪检机关、巡察机构、司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

  (五)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

  (六)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

  (七)其他应当调查的线索来源。

  第二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一)干扰、阻碍对问题调查的;(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认错态度较差的;

  (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四)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应当问责情形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问责处理决定的;(六)一年内两次(含两次)以上被问责的;

  (七)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一)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认错误并且承担责任的;(三)因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致使无法履行职责的;(四)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难以履行职责的。

  第二十七条

  受到问责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一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第二十八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对问责处理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本党支部解释,具体工作由宣传委员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党委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

  

  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内容

  今天,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种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它们。在新形势下,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的内容也有所调整。

  首先,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要把意识形态建设置于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战略高度,增强党和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作用。要深入分析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尊重人民意志,妥善引导社会意识形态,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的公众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要深入分析新形势下的政治体制改革,加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意识形态教育、媒体宣传、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强化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此外,要把法治建设放到更重要的位置,着力创新和完善立法体系、监督体系、审判体系,加强对政府的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制约和约束,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使社会的意识形态建设遵循法治的要求,以确保社会的发展的良性稳定,达到可持续发展。

  此外,要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加强公民道德教育,以弘扬社会正气,培养坚定内心深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服务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宗旨意识。

  最后,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教育,增强政策制定、落实细节的能力和水平,以期提高政治工作的效率,推动社会发展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1-

  总的来说,要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制度建设、法治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教育,维护社会的进步,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2-

篇三:党委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

  

  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意识形态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是指保持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加强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维护党的形象和纯洁性。一岗双责是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承担起属于自己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要对全局负责,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负责。意识形态落实则是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在中国,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意识形态落实是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对于维护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党和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和管理,打击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和教育等。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以保证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忠诚履行职责,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要求。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维护了党和国家的政治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篇四:党委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

  

  落实

  “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公司党建工作实际,制定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各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要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和内容主动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制,并按季度反映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情况。公司党委把本责任清单的内容作为季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之中。

  责任类别

  具体要求

  执行情况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和党支部的各项决策决议。

  维护党组织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

  2、协助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

  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参与党委和党支部关于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重

  大事项决策。

  4、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对分管条线、分管部门领域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落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5、指导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

  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每季度开展督导检查,掌握了解季度党建、精神文明考核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分管条线、分管部门领域范围内的意

  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对管理领域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评估。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7、推进分管条线、分管部门领域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支持

  纪检监察组织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8、带头加强和接受党性教育,抓好党性教育

  每年组织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

  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上不少于一次党课

  9、认真执行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落实联系点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做好

  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部门的落实情况。

  10、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

  1至2次,具体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

  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

  11、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

  健全丰富

  “三会一课”

  制度和内容

  12、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参与党委

  中心组学习每季度至少一次,每年不少于

  12天。

  完成党建调研工作

  13、每年年初制定党建调研课题,定期围绕课题开展党建调研,每年形

  成相关调研报告

  14、推进相关条线、相关部门领域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工作开展。持续以

  “创新文化”为导向,为战略引导、为管理驱动、为品牌支撑、为服务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铸魂,持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15、推进各项工作活动、培育“工匠精神”、各类文体及志愿者等各种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

  支部书记:

  支部:

篇五:党委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

  

  XX街道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平常信息收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旳管理。

  二、完善应急处置,保证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认中国共产党旳领导、袭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浮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旳沟通联动,通报状况、协同处置。

  四、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哺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旳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伙旳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旳有效管理;严肃打击多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入。

  XX街道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旳原则,党工委对本办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

  负责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乎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二、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协调指引贯彻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三、支委及班子其她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规定,对职责范畴内旳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贯彻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旳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旳建设和政权建设旳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旳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旳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贯彻、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五、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验收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旳能力和本领,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旳领导权和话语权

  XX街道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对意识形态领域状况旳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实行。其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精确提供有关状况。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旳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论、思想道德、网上舆论等进行分析研判。

  三、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状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四、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XX街道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项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研究,并向上级党委进行专项报告。

  二、街道党工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旳重要内容。

  三、街道党工委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旳重大状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XX街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运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旳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袭击她人,不得在网上泄露她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旳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备计算机病毒旳侵入。

  二、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在被袭击状态后,应拟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也许旳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旳状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三、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旳安全漏洞也许被运用,因此定期根据厂家提供旳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四、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旳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顾客应在信息科旳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此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顾客应在信息

  科旳指引下使用,严禁随意启动计算机中旳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营。

  五、每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献,安全方略进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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