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后勤管理处相关制度

时间:2022-12-18 18: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后勤管理处相关制度

目录

1.后勤管理处党委党政联席会制度1

2.后勤管理处“三重一大”工作议事规则4

3.xx大学后勤管理处周例会制度9

4.xx大学后勤管理处领导接访制度10

5.后勤管理处参会制度13

6.后勤管理处督办工作制度14

7.后勤系统关于佩戴工号牌上岗有关规定17

8.后勤管理处基建科管理职责18

9.后勤管理处党总支书记主要职责20

10.后勤管理处处长职责21

11.后勤管理处职责21

1.后勤管理处党委党政联席会制度

为了加强后勤管理处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和完善后勤系统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后勤系统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委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后勤管理处党委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后勤管理处党委联席会议的性质和参加人员

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是后勤系统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和决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的会议,是对后勤系统改革、建设和发展进行有效管理的决策机制和重要形式。后勤系统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一般由后勤管理处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各中心主要负责人、副科级以上干部可以列席会议。

二、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和议事范围

后勤系统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必须由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物权决定后勤系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具体议事范围为:

(一)学习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学校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解决在贯彻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二)研究后勤管理处党政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并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三)研究制定后勤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

(四)研究后勤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稳定工作、“三重一大”事项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中的重要事项。

(五)其他应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三、党政联席会议的时间和议事程序

(一)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二)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基层党委书记或处长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协商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根据中心议题确定会议主持人,以党务工作为主的由书记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会议由处长主持。

(三)出席会议成员不足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时,一般不举行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四)党政联席会议应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人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与会者对某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会议应暂缓作出决定。会后继续调研,充分论证或交换意见后,重新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五)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个别有不同意见者,可保留或向上一级组织反映意见,但行动上必须顾全大局,认真执行会议决定。

四、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落实

(一)党政联席会议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二)凡经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三)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施情况或结果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基层党委书记、处长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四)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根据决定的内容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或向本单位职工进行通报,做到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2.后勤管理处“三重一大”工作议事规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推动班子民主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则。

第一章议事内容

(一)重大决策

凡涉及后勤改革、发展、稳定,对后勤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工作,关系后勤员工和全校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均属于重大决策的范围,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部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和落实。

2、后勤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等重大问题。

3、后勤发展方向、经营指导思想、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4、后勤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5、后勤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的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

6、后勤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创收及分配方案的审定。

7、后勤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与引进、岗位设置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8、后勤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处理、后勤管理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

9、结合后勤实际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对后勤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除。

10、后勤的表彰和奖励,由后勤决定的奖惩事项及需要由后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的后勤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审定。

11、后勤的先进评选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2、涉及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3、后勤基层党委及后勤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4、其他需要后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后勤内部组织机构干部的聘免和需要报送学校审批的重要人事聘免事项。主要包括:

1、后勤内部组织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调整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

2、职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免。

3、人才引进、出国人员选派、业务骨干和管理骨干的选拔与培养。

4、其他重要人事聘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后勤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申报和实施。主要包括:

1、以后勤名义承担的国家、省级和学校各类重大建设项目。

2、以后勤名义承担的重大合作、研究项目。

3、xx万元及以上基建修缮项目及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项目。

4、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主要是指超过后勤规定的党政领导审批权限,在报请主管校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前的充分酝酿及随后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1、xx万元以上(含)非常规资金调动和使用或追加预算。

2、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二章议事程序

1、后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形式为后勤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内容分别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后勤基层党委书记、处长、副处长、基层党委委员。经基层党委书记、处长商定,根据议题内容,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如有涉及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相关参与决策或列席的人员应当回避。

2、后勤党政联席会议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之前,应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其中对于后勤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制度等重要事项,以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岗位设置、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要通过后勤职工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和向有关专家进行政策、法律咨询。

3、“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会议的议题应经基层党委书记、处长充分沟通后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重要事项,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在党政联席会上予以追认。

4、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让与会成员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必须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以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形成决定。

5、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一题一议,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要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定。

6、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7、后勤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会议的人员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8、会议决定的事项、决策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决策结论等内容,应当做到完整、准确、客观、详细地记录并存档。会议记录要指定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第三章议事纪律

1、后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在执行决定过程中,遇到不可克服的困难或决定本身有错误,应及时向基层党委书记、处长提出,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是否再议,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应由会议主持人向其转告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

2、除涉密事项外,后勤“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按照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公开。

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后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后勤领导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事项;
作为后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勤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作为后勤领导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4、后勤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教职工有权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5、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后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国家、学校和后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

3、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决定。

4、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直接造成决策失误。

5、决策执行后发现可能造成失误或损失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6、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损失或失误。3.xx大学后勤管理处周例会制度

为及时传达学校各类决定及通知,加强后勤系统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系统各单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后勤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特制定周例会制度:

一、会议原则:遵循“精简、高效、节约”原则,会前充分准备、明确主题,会议尽量简短,会后抓好落实,注重实效。

二、出席人员:全体处级领导干部、科室主要负责人、各中心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内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听取各科室、各中心一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安排;
查找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措施;
对近期重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进行思想交流、工作交流、民主讨论。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周x上午xx后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

五、参会要求:参照后勤管理处参会制度。4.xx大学后勤管理处领导接访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后勤管理处信访工作,为密切后勤管理处与师生员工的关系,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及时处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管理处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接访安排

(一)后勤管理处领导接访日原则上周一至周五(寒暑假除外),由后勤管理处领导轮流接访值班。

(二)接访时间:冬季为6:007:30,夏季为6:308:00

(三)接访地点:后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

电话:xx

二、接访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三、受理范围

(一)有关后勤管理处贯彻学校关于后勤系统的有关制度、决定、部署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二)涉及后勤系统改革、建设、发展、稳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三)加强和改进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或各中心实体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或意见、建议。

(四)对后勤管理处及各中心实体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安排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要求。

(五)对后勤管理处、各中心、职能部门,在后勤管理处管辖范围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四、接访与办理

(一)来访预约制。为提高接访工作效率,原则上来访单位或个人需于每周三下午4时之到后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登记预约或电话预约。党政办公室根据预约情况拟定接访日程,原则上按照日程安排进行接访。

对未预约来访者,在预约来访接待完毕后,视情安排。

(二)陪同接访制。为减少中转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接访日预约情况和接访处领导意见,办公室可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接访。

(三)首接负责制。后勤管理处领导接访日实行首接责任制,由第一次接访的后勤管理处领导负责包案,一包到底。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能够答复的应当场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做好说明,事后及时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并限时答复。后勤管理处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事项,应提交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研究解决,并及时将会议意见反馈给来访者;
对制度、政策规定无法解决的,或非后勤管理处解决的,或后勤管理处因条件制约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

(四)中心办理制。各有关中心接到后勤管理处领导或办公室转办的后勤管理处领导接访日中反映的事项后,须认真办理,并负责在一日内向来访人答复办理结果或处理意见,同时将办理情况报告接访的后勤管理处领导,并书面报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备案。

解决、处理接访问题涉及两个以上中心时,由牵头承办中心负责协调,相关中心应积极予以配合。

五、接访工作要求

(一)为增强接访工作的针对性,使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于每周一上午将接访后勤管理处领导名单上网公布(后勤管理处网页)。

(二)负责接访的后勤管理处领导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做好来访接待准备,保证接访时间。确因特殊情况当周不能接访,应提前通知处办公室,由处办公室协商其他院领导接访。

(三)来访人应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
反映问题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避免过激言行。

(四)接访的后勤管理处领导要认真做好接访记录和答复意见、中心办理结果等相关材料,并交与办公室存档。

六、接访情况公布

后勤管理处党政办负责每学期在后勤管理处网页公布一次后勤管理处领导接访日的接访情况及接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定期向师生员工了解对后勤管理处网页领导接访日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后勤管理处领导接访日制度的实效性。5.后勤管理处参会制度

会议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组成形式,起到统一思想,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等作用,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促进后勤系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后勤管理处参会制度。

一、会议要求

(一)后勤管理处日常召开的各类会议,要求各科室、各中心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会上认真听取,会后积极落实,对会议中有专门安排的问题要及时反馈。

(二)后勤系统会议,除特别要求外,各中心的正职必须到会并组织好本单位的人员参会,因故需派副职到会的应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即刻向后勤处领导说明(确因临时有重要情况处理的要提前半小时通知)。科级干部会议,要求各中心副科以上人员参加,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会前(提前半小时)向后勤处领导报告请假。各类专题会议按照会议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会前(提前半小时)向后勤处领导报告。

(三)会议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其他与会人员要携带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摘录。会议精神需进行传达的,与会人员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四)会议内容涉及保密因素的,应做好保密工作。

二、会场纪律

(一)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应提前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中断参加会议处理其他事务。参加会议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由工作人员进行点名后报告会议主持人。

(二)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与会人员的通讯工具须置于振动或关机状态,无特殊情况,尽量不要接听。

三、奖惩

会议考勤及会议落实情况作为系统干部年终考核项目,出勤率高,执行落实效果好的提出表扬;
会议无故迟到、早退视同上班迟到、早退,会议无故缺席视同旷工,参照《后勤系统员工考勤工作暂行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并影响年终考核等次评定。6.后勤管理处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校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高后勤政务运转效率,确保政令畅通,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后勤系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任务:对学校后勤保障及委托合同所含各项服务工作事项及时督查检查,及时反馈,加强考核监督,推动督办事项的落实。

第三条督办工作的原则:统一管理、及时沟通、注重实效、有效监督、加强考核。

第四条督办工作包括立项、催办、反馈、办结、报告等环节。

第二章督办工作范围

第五条上级单位部署中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校内各项会议决定;
领导批示需要报告处理结果的事项;
提案、议案的办理及函复。

第六条校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后勤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贯彻落情况,主管领导批示、指示需反馈办理结果的交办事项。

第七条校级相关部门交办或商办的重要工作事项。

第八条教职工及学生投诉事项及其他投诉后勤系统服务质量等事件。

第三章督办岗位及工作职责

第九条督办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计划督查科负责,各中心主管领导配合抓好督办事项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系统内各单位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实施;

(二)下达督办单,对督办事项跟踪管理,及时反馈督办事项进展情况;

(三)完成督办工作落实情况,按月汇总督办情况;

(四)配合年终考核对中心督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第四章督办工作流程

第十条立项督办人员根据本制度第二章所列督查事项以及行政领导批示、指示的工作事项,即时立项,填写《督办事项立项单》,明确工作任务、时限要求,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编号登记,以书面形式发送中心主办部门,如有协办部门的一并发送。主办部门对立项事宜有异议的,要在受理后1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反馈督办人员,由督办人员请示后作是否变更处理的意见,并及时通知主办部门。

第十一条催办根据督办事项的要求和时限或主管领导对督办事项作出新的指示和要求,督办工作人员可采取书面等形式适时对督办事项进行催办和告知。

第十二条反馈主办部门对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适时向督办人员反馈。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问题,不能在1个工作日内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应说明原因,及时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延长办理时间或调整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办结主办部门在工作任务完成后,要及时通过书面形式(盖章)将落实情况报告督办人员。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客观完整。

第十四条报告督办人员在收到情况报告后要及时现场予以落实,并适时汇总统计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月统计督办工作情况汇总,对重大事项、紧急事项,要实行通报制度,一事一通报。

第十五条考核奖惩计划督查科对督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对督办事项的考核评价主要分为:按时完成、延迟完成、未完成三种评定结论。对非客观原因导致延迟完成和未完成,或者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遵照处室考核评价办法另行处罚。

第十六条因督办人员具体落实、传达、报告不到位导致延迟完成和未完成,或者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遵照处室考核评价办法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对本次督办事项延迟完成或未完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对岗位负责人扣除岗位津贴50-100元。同时依据领导责任情况,扣除责任领导岗位津贴100-200元。

第十八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单位直接责任人和领导除承担行政处理外,并按情节轻重受到相应经济处罚。出现违法行为者,按照司法程序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上级领导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地方职能部门批示的信访件,督办工作按照信访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勤管理处各中心(部门)要参照此办法制定本部门督办工作制度,抓好本单位督办工作。7.后勤系统关于佩戴工号牌上岗有关规定

为规范管理,更好展示后勤服务形象,加强岗位责任意识,促进服务效能提升,便于师生员工进行监督,后勤系统全体员工实行佩戴工号牌上岗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凡后勤系统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工号牌,随时接受监督。

二、工号牌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编号、制作并发放,各部门负责实名制管理,报后勤处办公室备案。

三、工号牌统一挂在外衣左胸上方处,不得挂在衣内或其他地方。

四、工号牌不得转让他人佩戴,否则引起相关责任由该工号牌所属人承担。

五、佩戴工号牌工作纳入督查检查工作范围,系统各单位应加强监督,凡上岗期间经检查发现未佩戴者予以登记,视同上班迟到,参照《后勤系统员工考勤工作暂行规定》进行处罚并影响年终考核等次评定。

六、工号牌如有遗失应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并缴纳工号牌工本费,系统各单位员工离职离岗时,必须上交本人工号牌。8.后勤管理处基建科管理职责

基建科是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所有工程建设的现场管理与监督,主要工作有:

一、负责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三通一平”工作,施工用水、电、暖气安装及改造和现场垃圾清理等合同、协议的签订工作。

二、负责组织对监理公司的资格考查;
参与工程的监理招标及监理合同的签订,监督监理合同的执行工作。

三、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进场设备及材料的验收工作,设备及材料款的支付工作。

四、负责办理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标志牌、施工用水、新型材料、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工作。

五、参与施工图的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并整理存档。

六、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后勤管理处有关领导审批。

七、负责落实施工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反映现场的情况,解决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

八、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及时办理签字手续;
重大工程变更、签证报处领导审批后,请设计部门出据变更图。

九、协调设计方、承包商、监理方、材料供应各方的关系,严格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与投资。

十、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地方规定监督施工,确保工程合格率百分之百,争创精品工程。

十一、严把工程材料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建设。

十二、负责监督指导承包商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考核监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情况并提出反馈意见。审查监理公司提交的监理资料并及时报相关部门。

十四、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工作,负责工程竣工后保修期内的维修及回访工作。

十五、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并及时报送审计处进行审计。

十六、加强与全处各科室之间、校内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圆满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9.后勤管理处党总支书记主要职责

一、主持后勤系统党务工作。

二、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全系统党员大会,结合本系统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工作,对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注意了解研究后勤系统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

四、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民族团结教育,抓好稳定工作。

五、检查督促校党委、行政的工作计划、决议在本系统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协助行政负责人协调好本系统内的工作关系。

六、经常与总支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

七、按时召集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班子成员间的团结,加强总支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总支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八、认真抓好处班子成员和系统各中心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自律方面的教育,监督检查上级党组织的廉洁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

九、抓好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消防安全及群团工作,积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10.后勤管理处处长职责

一、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主持全处行政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党委、行政的有关指示、决定,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完成后勤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后勤保障计划,规划后勤保障任务;
按照后勤各实体签定的服务合同内容安排、调配、检查、落实、审批后勤管理处及实体有关运行费用。

四、负责后勤业务中各类收费项目标准的制定,统一后勤服务实体财务、人员分配、资产管理的政策,对后勤各实体的工作进行协调、检查、监督和奖罚。监督指导后勤财务核算服务中心的工作。

五、与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制定基建和维修计划并负责实施,对学校基建工作实施整体监督管理。

六、坚持民主集中集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

七、协助总支书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监督后勤管理处和各服务实体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11.后勤管理处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后勤服务保障计划;

二、规划、策划后勤方面的事务,理顺后勤各方面的关系;

三、代表学校同各后勤实体签定各类服务合同,履行学校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对后勤实体的工作进行计划、协调、检查、监督和奖罚;

四、计划、落实、安排、调配、检查后勤各项费用;

五、负责后勤业务中各类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制定、审批和执行;

六、制定统一的后勤服务实体财务、人事、分配、资产管理使用政策;

七、负责后勤各实体改革过程中分流、转岗、待岗等人员的管理、培训和安排工作;

八、制定基建和维修计划并负责实施,对学校基建工作实施整体管理。

九、落实学校临时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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