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5篇

时间:2023-05-10 08:10: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餐饮企业(饭店)疫情防控应急措施预案三篇

  一、加强用餐管理。

  (一)继续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

  (二)顾客步入餐饮服务单位,应戴口罩,测体温或出具“安康码”。餐饮单位辨认出存有咳嗽、呕吐等症状、安康码点为黄色、红色和安全帽口罩人员,应当婉拒步入餐饮场所。顾客除用餐期间外,其余时间必须穿口罩。

  (三)每间包厢只开1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顾客隔位、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四)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展开消毒,再精心安排下一-批次,间隔时间不高于20分钟。

  (五)建立就餐人员登记台账,每桌登记至少1名顾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就餐时间。

  (六)必须文明用餐,倡导分餐、采用公筷公勺,给与每桌客人双筷勺或公筷公勺。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订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晰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从业人员每天展开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配戴口罩,不得存有咳嗽、呕吐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定时对用餐场所、电梯间等公共场所设施展开消毒清扫,维持食品加工场所和用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三、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食品加工制作食品。

  四、各地必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商务部门必须全面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生身心健康部门必须全面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构成联动机制,共同促进餐饮业开工复业。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我市餐饮业造成的不利影响,避免人员聚集就餐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控风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有力推动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帮助餐饮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企业有序开工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43号),切实做好经营服务规范、经营场所环境、服务提供、设备管理、采购

  进货管理、顾客管理、外卖服务等方面的卫生防疫措施,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特点和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为餐饮企业复工提供操作指引,指导餐饮企业做好复工工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走访重点餐饮企业,了解企业困难,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市商务局将下发餐饮业复工操作指引,为各(县)市区提供参考。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餐饮经营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规范、安全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建立各项操作守则,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二、全面落实扶贫措施

  一要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办〔2022〕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2〕22号),落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通金融服务便捷通道、减免中小企业房租、中小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等政策,帮助中小微餐饮企业渡过难关。二要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2〕19号),引导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和模式,帮助限上餐饮企业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加强合作,开展线上订餐、线下自提和无接触配送服务。三要宣传指导餐饮企业用好餐饮电商平台的金融支持政策。饿了么、美团等针对餐饮业推出了金融支持。饿了么口碑将向部分全国连锁餐饮企业提供总额10亿元专项扶持资金。美团出台了“七项商户帮扶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3.5亿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商户恢复经营。福州晚报将联合本地银行,为福州餐饮企业提供贷款等服务。

  三、引导发展网络销售

  一要积极引导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展团餐供应。为避免复工企业人员聚集就餐,防止群体性聚餐可能引发的风险,要积极推动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展团餐供应配送服务和外卖和外带销售。

  二要促进餐饮企业与餐饮电商平台积极开展合作,协助餐饮企业开拓代莱销售模式,带动餐饮消费;通过线上下单预订、线下定时自提、并无碰触物流配送的方式防止人群涌入;大力提倡极速“线上建店”,将传统堂食市场需求、生鲜订货市场需求导入线上餐饮、线上零售崭新服务区域,同时实现运营转型。

  三要组织开展“无接触外卖月”活动,引导餐饮商户开展无接触外卖业务,推动餐饮企业开展家庭套餐、预制菜品(半成品快食)线上销售,帮助餐饮企业走出困境。为避免人员聚集堂食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控风险,目前已有500多家餐饮企业参与“无接触外卖月”活动。

  一、综合管理

  1.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饭店总经理为应急小组组长,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推行一店一策、一店一案方式,结合实际基本建设本饭店防控应急预案,制订健全应急预案。

  3.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饭店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4.维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严禁采用中央空调。

  5.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6.顾客和在岗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不配戴口罩人员一律严禁步入单位,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展开分散废旧处理管理。

  7.严禁开展聚集类活动。

  8.在明显边线处通过led屏主播或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

  二、顾客服务

  9.在入口处对顾客展开体温测量并记录,凡是少于37.3℃的,并诱发咳嗽、鼻塞、不振等症状的,禁止入内并第一时间呈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单位。

  10.对入住的顾客必须实名登记,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顾客属地信息、抵烟时间、抵达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来烟预接触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健康状况、预离烟时间、预离烟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等,所有信息记录应确保无误,备案留存。

  11.知会顾客顺从和协调旅游星级饭店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的各项措施,特别注意个人卫生防护、保护公共卫生。

  12.配备测温仪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措施的行为,依法报告公安部门。

  13.不得主办任何聚会、聚餐活动,尽量实行送餐物流配送方式用餐增加堂食,对住店客人实行服务员上门服务方式,例如进店用餐应当间隔桌位用餐,用餐人员间隔距离严禁多于1.5米。

  14.推出并倡导无接触网络预订服务。

  15.健全并提倡刷卡缴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支付。

  三、内部管理

  16.强化对员工的培训,收集员工疫情掌控期间的动态信息并备案汇总,存有湖北定居史、旅行史以及与诊断或疑似病例存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必须严苛展开14天分散隔绝观测。

  17.在岗员工每天实行晨、午、晚体温检测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18.在岗员工必须配戴口罩并按时更改,维持个人卫生,秉持在工作前、操作方式后、排便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苛刷牙。

  19.员工采取分流、分餐等措施,避免人员密集。

  20.环境及物品以洁净居多,预防性消毒辅以,防止过度消毒,受污染时随时展开洁净消毒。

  21.经营场所每日至少1次全面清洁消毒,门厅、楼道、会议室、客房、餐厅、电梯、楼梯等要重点清洁消毒,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

  22.每个区域采用的清扫用具必须努力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23.地面、墙壁消毒应配制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消毒应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24.扳手和毛巾等采用后以有效率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展开煮沸消毒,促进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整洁,晒干放置;电话应当搞好日常洁净,建议座机电话每天用75%酒精冲洗两次,如果采用频密可以减少至四次。

  25.客房内卫生间每日消毒1次,客人退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卫生间应增加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卫生间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6.对所有客房必须开窗通风,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以维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贩售并无窗房。

  27.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餐桌、餐椅使用后进行消毒。

  28.厨房操作间保持清洁潮湿,不得生食和食店用品混用,维持厨房用具的洁净,得当搞好垃圾处理。

  29.操作间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经过消毒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等,一次性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30.卫生间应当保持清洁和柔软,提供更多洗手液,并确保水龙头等设施正常采用。

篇二: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障顺利开学,做好开学后师生餐饮供应服务保障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稳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据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院餐饮服务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及学院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和要求,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学院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学院食堂食品安全,配合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在师生员工发生食物中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出现疫情后,能够迅速开展医疗救治、事态控制、事故调查等活动,最大限度保证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出现疫情及扩散;

  2.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保证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3.当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疫情时,能够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师生员工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防护。

  4.及时配合学院、属地疾控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等食堂管理人员,各食堂承包经营单位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餐饮后勤保障工作及食堂消毒卫生管理,协助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好食堂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与地方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联系、特殊情况上报处置。负责动态掌握在

  职职工及全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并建立档案,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及时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做好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购置必要的防控设备器材,落实好人员、物资、经费及处置流程等相关保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食堂管理,监督食堂做好食品安全工,监督食堂按照学院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办公室主任:XXX(负责XX校区)、XX(负责XX校区)

  常务副主任:XXX(餐饮中心主任)

  成员:餐饮中心和XX校区总务科管理人员,各食堂承包单位负责人

  四、做好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重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承担责任

  总务处、XX校区总务科干部职工、各食堂餐饮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部门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后勤人善打硬仗、勇于奉献的无私无畏精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做好餐饮服务保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创

  新工作,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主动承担后勤部门的责任,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决做到守土有责。要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不折不扣执行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做好新冠防控工作。餐饮管理部门人员和各食堂管理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砥前指挥,积极、主动、及时向处室、学校分管领导汇报疫情防控工作,党干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各食堂全体从业人员以大局为重,服从指挥,统一协调,做到令行禁止,共同努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役。

  (二)严格人员排查和使用,加强用工管理

  要高度重视各食堂用工管理,把好复工人员排查关。餐饮中心、XX校区总务科组织好各食堂复工前对全体聘用人员身体状况和暴露史排查,实事求是全面掌握员工休假期活动情况、地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身体状况,接触交流人员情况。

  所有食堂严禁使用来自疫区人员,来自疫区并回疫区度假的员工不得返校进入校园工作;不得使用和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和当地发病人员及疑似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及拟新聘用员工。

  各食堂对聘用人员(含拟新聘用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开学前14天内有发热等符合疑似人员排查标准的员工禁止返校工作。监测情况每天通过微信群报餐饮中心和XX校区总务科,做好情况汇总。餐饮中心和XX校区总务科尤其要加强对省外、市外来校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监控工作。

  所有员工对自己上报情况真实性负责并签字确认,各食堂负责人对汇总情况负责并签字确认。每位员工要对自己提供的信息负法律责任。

  各食堂承包单位负责人如因把关不严造成病菌带入,将按照国家、省市及本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从重从快处理,必要时将上报学校建议立即解除合同,人员驱逐出校。从本规定发之日起,各食堂负责人对拟上班人员进行健康报告,具体名单每天情况,分别报告张成东、苏涛。

  开学前拟新聘用人员(含以前未在学校工作)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开学后餐饮管理人员严格检查所有人员健康证,作好记录。

  责任人员:XXX、XXX、XXX、XXX、各食堂负责人

  (三)严格晨检制度,把好员工检测关

  在防控期间,每日上岗前必须坚持严格晨检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状况监测及登记,凡体温异常的员工,一律不能安排上岗工作。若有乏力、发热、咳嗽、咽痛、胸闷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督促其戴口罩到就近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责任人:XXX、XXX、XXX、XXX、各食堂负责人

  (四)尽量减少与外界接触,阻断病菌传入

  严格执行国家和政府相关要求,根据院党委会决策,在防控期间员工不得参加校外各种聚集活动,居住校内员工尽量减少外出,居住

  在校外员工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减少(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减少与外界的接触,阻断病菌由校外向校内传播。

  责任人:各食堂负责人

  (五)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把好物资储备关

  储备好防疫必须物资,如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测量仪、清洗消毒剂等。餐饮中心管理人员及时和医务室联系领取储备防疫物资,做到有备无患;在防疫物资较为紧缺时,各食堂应通过各种关系、渠道尽量多购置储备。

  为尽量减少食堂人员聚集,各食堂开学前大量准备一次性餐具(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推行分餐制。

  责任人:XXX、XXX、各食堂负责人

  (六)严格消毒制度,把好清洗消毒关

  对餐饮设施设备,餐厅餐具、饮具、厨具,地面,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科学清洗消毒,每天至少一次。

  开伙之前各食堂进行全面彻底清洁、消毒,所有炊具、灶具、餐具做好消毒保洁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日常餐具、炊具消毒保洁工作。

  每餐结束后必须用84稀释液等消毒液对前后场进行喷洒消毒。各食堂安排保洁人员负责餐厅消毒,安排专门人员对后场加工、存储区域进行喷洒消毒。

  餐饮中心、XX校区总务科组织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食堂外围喷洒消毒工作。

篇三: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精选6篇)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一、加强用餐管理。(一)继续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二)顾客进入餐饮服务单位,应戴口罩,测体温或出示“安康码”。餐饮单位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安康码为黄色、红色和未戴口罩人员,应拒绝进入餐饮场所。顾客除就餐期间外,其余时间必须戴口罩。(三)每间包厢只开1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顾客隔位、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四)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时间不低于20分钟。(五)建立就餐人员登记台账,每桌登记至少1名顾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就餐时间。(六)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给予每桌客人双筷勺或公筷公勺。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定时对就餐场所、电梯间等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三、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四、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一、综合管理1.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饭店总经理为应急小组组长,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2.实行一店一策、一店一案方式,结合实际编制本饭店防控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3.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饭店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4.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5.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6.顾客和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7.严禁开展聚集类活动。8.在显著位置处通过LED屏播报或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二、顾客服务9.在入口处对顾客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凡是超过37.3℃的,并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禁止入内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单位。10.对入住的顾客必须实名登记,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顾客属地信息、抵烟时间、抵达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来烟预接触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健康状况、预离烟时间、预离烟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等,所有信息记录应确保无误,备案留存。11.告知顾客服从和配合旅游星级饭店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注意个人卫生防护、维护公共卫生。12.配备测温仪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措施的行为,依法报告公安部门。13.严禁承办任何聚会、聚餐活动,尽量采取外卖配送方式就餐减少堂食,对住店客人采取送餐上门服务方式,如进店就餐应间隔桌位就餐,就餐人员间隔距离不得少于1.5米。14.推出并倡导无接触网络预订服务。15.完善并倡导刷卡支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三、内部管理16.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采集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必须严格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17.在岗员工每天实行晨、午、晚体温检测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18.在岗员工要佩戴口罩并按时更换,保持个人卫生,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19.员工采取分流、分餐等措施,避免人员密集。20.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21.经营场所每日至少1次全面清洁消毒,门厅、楼道、会议室、客房、餐厅、电梯、楼梯等要重点清洁消毒,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22.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23.地面、墙壁消毒应配制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消毒应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24.拖布和抹布等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电话应做好日常清洁,建议座机电话每天用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四次。25.客房内卫生间每日消毒1次,客人退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卫生间应增加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卫生间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6.对所有客房要开窗通风,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禁止售卖无窗房。27.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餐桌、餐椅使用后进行消毒。28.厨房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保持厨房用具的清洁,妥善做好垃圾处理。29.操作间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经过消毒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等,一次性用品不得重复使用。30.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一、工作机构成立xx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成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二、职责分工(一)隔离组组长:XXX成员:XXX职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二)消杀组组长:XXX成员:XXX职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组长:XXX成员:XXX职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四)维护稳定组组长:XXX成员:XXX职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四、应急处置措施企业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疫情报告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二)疫情处置1.当发现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三)疫情管控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四)后勤保障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餐饮业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餐饮业复工复业,特制定本指引。一、加强用餐管理。(一)继续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二)顾客进入餐饮服务单位,应戴口罩,测体温或出示安康码。餐饮单位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安康码为黄色、红色和未戴口罩人员,应拒绝进入餐饮场所。顾客除就餐期间外,其余时间必须戴口罩。(三)每间包厢只开1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顾客隔位、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四)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时间不低于20分钟。(五)建立就餐人员登记台账,每桌登记至少1名顾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就餐时间。(六)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给予每桌客人双筷勺或公筷公勺。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定时对就餐场所、电梯间等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三、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食品加工制作食品。

  四、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5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我市餐饮业造成的不利影响,避免人员聚集就餐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控风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有力推动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帮助餐饮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3号),切实做好经营服务规范、经营场所环境、服务提供、设备管理、采购进货管理、顾客管理、外卖服务等方面的卫生防疫措施,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特点和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为餐饮企业复工提供操作指引,指导餐饮企业做好复工工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走访重点餐饮企业,了解企业困难,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市商务局将下发餐饮业复工操作指引,为各(县)市区提供参考。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餐饮经营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规范、安全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建立各项操作守则,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二、全面落实帮扶措施一要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办〔2023〕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3〕22号),落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通金融服务便捷通道、减免中小企业房租、中小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等政策,帮助中小微餐饮企业渡过难关。二要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3〕19号),引导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和模式,帮助限上餐饮企业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加强合作,开展线上订餐、线下自提和无接触配送服务。三要宣传指导餐饮企业用好餐饮电商平台的金融支持政策。饿了么、美团等针对餐饮业推出了金融支持。饿了么口碑将向部分全国连锁餐饮企业提供总额10亿元专项扶持资金。美团出台了“七项商户帮扶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3.5亿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商户恢复经营。福州晚报将联合本地银行,为福州餐饮企业提供贷款等服务。三、鼓励发展网络销售一要积极引导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展团餐供应。为避免复工企业人员聚集就餐,防止群体性聚餐可能引发的风险,要积极推动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展团餐供应配送服务和外卖和外带销售。二要推动餐饮企业与餐饮电商平台开展合作,帮助餐饮企业开辟新的销售模式,拉动餐饮消费;通过线上下单预约、线下定时自提、无接触配送的方式避免人群聚集;大力倡导极速“线上建店”,将传统堂食需求、生鲜采购需求引入线上餐饮、线上零售新服务区域,实现运营转型。三要组织开展“无接触外卖月”活动,引导餐饮商户开展无接触外卖业务,推动餐饮企业开展家庭套餐、预制菜品(半成品快食)线上销售,帮助餐饮企业走出困境。为避免人员聚集堂食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控风险,目前已有500多家餐饮企业参与“无接触外卖月”活动。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6一、综合管理1.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饭店总经理为应急小组组长,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2.实行“一店一策、一店一案”方式,结合实际编制本饭店防控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3.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饭店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4.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5.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6.顾客和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7.严禁开展聚集类活动。8.在显著位置处通过LED屏播报或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

  二、顾客服务9.在入口处对顾客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凡是超过37.3℃的,并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禁止入内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单位。10.对入住的顾客必须实名登记,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顾客属地信息、抵烟时间、抵达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来烟预接触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健康状况、预离烟时间、预离烟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等,所有信息记录应确保无误,备案留存。11.告知顾客服从和配合旅游星级饭店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注意个人卫生防护、维护公共卫生。12.配备测温仪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措施的行为,依法报告公安部门。13.严禁承办任何聚会、聚餐活动,尽量采取外卖配送方式就餐减少堂食,对住店客人采取送餐上门服务方式,如进店就餐应间隔桌位就餐,就餐人员间隔距离不得少于1.5米。14.推出并倡导“无接触”网络预订服务。15.完善并倡导刷卡支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三、内部管理16.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采集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必须严格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17.在岗员工每天实行晨、午、晚体温检测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篇四: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一、总则

  (一)目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坚决阻断新冠病毒由物及人的传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冀防领办(2020)213号)、《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冀防领办(2020)233号)等。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冷链食品(含包装物及环境,下同)生产、装卸、运输、贮存、销售和餐饮各环节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后的应对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工协作,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的原则进行。

  二、组织体系

  (一)县市场供应与监管组。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

  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分兵把守、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分工

  1.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应急处置。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食品后,监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售、封存相关货物,对已售出的货物追根溯源,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2.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冷链物流运输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督促冷链物流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单证查验、信息登记、从业人员防护、运输装备消毒、操作规程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3.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定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为处置人员防护、物品、环境和车辆清洁消毒等提供技术指导。

  4.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含冷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防控措施,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在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避免疫情的传播和扩散,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商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督促农贸市场、海鲜市场、超市、餐饮业等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发现冷链食品、人员、环境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货物封存、环境消杀、人员控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案启动

  冷链食品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强化各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协调联动,及时、科学、有效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按照预案要求立即

  停止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和装卸运输,全力开展流向排查,分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检测呈阳性的环境,立即全面管控和彻底消杀。对可能接触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对检测呈阳性的人员,及时进行隔离诊治、流调追踪,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

  四、应急处置

  (一)报告。在冷链食品中检测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本级和上一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二)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4小时内完成初次流行病学调查,扩大事发场所内食品、环境核酸检测范围,对可能接触检测呈阳性物品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对检测呈阳性人员要及时隔离,并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和扩散。发现病例或密切接触者进入其他省份的,应当及时联系相关省份协查并采取管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集中医学观察,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按照规定报告。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检出的阳性样品及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再由省疾控中心将样品送至中国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

  (三)食品无害化处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和外包装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浸泡消毒30分钟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物品在未处理前,应当保持冰箱、冰柜、冷库等冷冻冷藏设备正常运行,以防止物品腐败变质及可能的污染物扩散。

  冷藏食品消毒处理前,需协调消防部门对冷库、冰箱、冰柜的电路电源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到指定地点,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可用压力蒸汽灭菌或焚烧。

  对污染食品的同批次食品,应当在分析明确食品污染来源后,根据污染来源不同进行处理:

  1.如为本地污染,其他地区同批次食品无需处理。

  2.如为食品源头污染,则同批次食品均需按照污染食品处理。

  3.如无法确定污染来源,应当及时向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报告污染食品批次及相关信息,并通报外地相关部门,由被通报地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后采取相应措施。可参考以下处理措施:

  (1)加大对其他地区同批次食品的抽检,按抽检结果进行处理;

  (2)同批次食品均按照污染食品处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同批次食品加热处理后限定使用,如在严格防护和规范操作的前提下做成熟食在规定场所使用等。

  (四)环境消毒。食品清理后,应当及时对原存放环境进行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后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酒消毒。冰箱、冷库等低温设备设施,消毒前应当断电恢复至室温,再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

  (五)人员防护。处置人员在转运食品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处理过程中应当加强手卫生,可选用速干手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手部有明显污染物时,应当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然后再进行手消毒;无明显污染物时,可直接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六)运输车辆消毒。清理转运后,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货车等运输工具进行喷洒消毒,达到消毒作用时间,用清水冲洗干净。

  (七)注意事项。转运过程中,应避免碰触其他物品;转运后,应及时对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消毒。

  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剂,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达到消毒时间后,应当用清水擦拭或冲洗。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将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要配强人员队伍,配齐实验室设备,配足保障经费,确保冷链食品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协调联动。强化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检测情况、会商研判、解决问题,真正拧成一股绳,不断增强防控工作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在关键情况下能够共同出击,合力攻坚。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是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两个技术指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强化督导问效。加强对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谎报、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本级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专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事件流行,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无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根据《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武义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实施精准防

  控,最大程度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人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食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食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入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二)准备到位,有备无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人、财、物、机制规范等方面开展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工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指挥下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措施。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义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武政办〔2020〕84号)和《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工作体系的通知》(武疫情防指【2021】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组成人员名单

  总协调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一)县市场监管局

  为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指导督促“浙冷链”系统应用;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二)县经济商务局

  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冷库、大型超市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用“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消杀、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规范标准制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对核酸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

  (四)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冷链食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县财政局

  负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相关的资金保障。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随附的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记录,督促承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数据采集和应用提供支持。

  (八)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

  打通与“浙冷链”系统的信息对接渠道,做好进口食品经营企业

  的日常管理。

  五、应急响应处置

  接到本地疾控中心阳性报告、市物防专班通报或县疫情防控办指令,县物防专班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响应状态,进行风险研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先期处置

  接到县疾控中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至县疫情防控办、市物防专班,由卫健部门将初筛阳性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复核。在复核结果确认前,县物防专班快速部署开展溯源倒查。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予以核实确认。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不在本辖区的,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向上级物防专班报告。

  (二)科学确认检测结果

  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复核确认后,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将溯源倒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入境信息材料报市物防专班。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检测、检查工作。

  (三)核实货物信息

  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重点针对包装完整、所采样部位可排除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污染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全过程。核实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时,应确保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一致。若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不一致的,县市场监管局应立即开展调查,其他部门按规定各负其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确保采样规范

  卫健部门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应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五)确保结果准确

  采集的样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六、事件报告

  (一)应急处置单位应尽快调查清楚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县物防专班,并按专班下达的指令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二)情况报告应包括事件起因、涉及品种、范围、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及相关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进货凭证、就地封存情况等初步调查核实基本情况,以及简要案情、采取措施等处置情况。

  七、信息发布

  (一)对于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县物防专班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一并报上级物防专班确认。

  (二)省内发现阳性冷链食品,严格落实“五步走”流程:一是当地检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第一时间由县、市物防专班逐级报告省级物防专班,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产品流向追溯并及时控制;二是市、省疾控中心复核确认结果后,由省卫健委第一时间向省物防专班书面通报;三是省物防专班向省疫情防控办报送涉事产品核查处置相关信息;四是由省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及后续处置信息;五是由省疫情防控办向省外通报,待省疫情防控办发布后,县疫情防控办再发布信息公告。接到外省通报阳性冷链食品流入我县信息反馈,相关信息通报由县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

篇五: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精选7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1、总则

  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2.3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

  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事故调查组

  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检测评估组

  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组

  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7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应急保障

  3.1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3.3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4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6宣教培训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监测预警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

  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事故报告

  4.2.1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报告主体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4.2.3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4.3事故评估

  4.3.1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4.3.2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按

  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5.2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农业行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5.3检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4.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5.4.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

  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5.5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6.2奖惩

  6.2.1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6.2.2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2演习演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幼儿园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或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以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幼儿园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对象和目标

  1.在校学生、教职员工。

  2.在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疫情发生之前,针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的各个环节,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和疫情的发生。

  3.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疫情,要做到对安全事故和疫情的紧急响应,对可能的食品中毒者和感染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并对安全事故和疫情作出快速、科学的应对。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工作领导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安全后勤保障小组、医疗保障小组、消毒小组、宣传和心理疏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

  2.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人:乌伊娜;成员:李XX、杨XX、王XX)及时和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小组(负责人:XXX;成员:XXX、田XX、高XX、韩XX、王XX、毕XX、乌XX、贾XX、石XX、于XX、赖XX、田XX、赵XX、鲁XX)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人:魏XX;成员:李XX、崔XX、云XX、郭XX、金XX、刘XX、田XX)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小组(负责人:乌伊娜;成员:李XX、杨XX、王XX)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

  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小组(负责人:乌伊娜;成员:XXX、云XX、金XX)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餐厅、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幼儿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6)宣传和心理疏导小组(负责人:宝乐日;成员:XXX、XXX、XXX)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3.具体职责:

  葛根格日勒负责全面工作。

  魏XX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及疫情预防应急预案》,《领导陪餐制度》,督促领导陪餐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向组长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各班主任、各班教师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魏XX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督查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

  魏XX协调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食堂满意度的调查。

  乌伊娜负责学生的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宝乐日负责安排班主任餐厅值班,定岗定责,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崔XX、李XX监督食堂食材采购及加工、烹饪操作流程范,监督食品留样工作,负责查验食堂食材采购的有关证件或票据,负责食堂厨具的消毒检查和验收,食堂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向组长和副组长上报。

  魏XX、崔XX、李XX负责幼儿园伙房卫生、安全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食堂食材采购,索票索证并建立台帐,负责制定食品加工、烹饪的操作规范,负责食堂每餐的留样和试尝。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处置工作。

  安保人员刘洁、田XX、金巴力吉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的晨午晚检和体温测量;负责进入操作间人员的登记、测温和问询,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负责炊具、餐具的洗消工作;负责餐厅、后厨的卫生、消杀和开窗通风工作;负责仓库的安全工作。

  班主任负责教育本班幼儿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餐、少交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负责学生的晨午晚检工作;负责因病缺勤学生的病情追踪;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各班主任、副班教室负责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各班保育教师负责环境消杀工作。

  保健室人员负责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负责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4.日常工作由宝乐日负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学校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三、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一)突发疫情

  1.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和腹痛等症状,学校立即启动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所有学生立即停止就餐,并戴好口罩。

  2.除疑似病例外,其他学生带好口罩,人与人间隔1.5米的距离,在教师的引导下有序迅速离开餐厅。

  3.校医应立即引导病例由学校疑似病例专用通道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将有关情况报给应急处置组,由应急处置组进行核查,并逐级报给学校防控小组组长、教体局、疾控中心等部门。***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4.配合疾控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入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5.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安全后勤保障小组、医疗保障小组、消毒小组、宣传和心理疏导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6.预案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二)其他突发事件

  1.如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属地教育、市场监管和卫

  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科学处置。

  2.如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后,立即自动按照学校相应预案实施相应突发事例应急救援和救助工作,及时处置学校内的突发事件。

  3.我校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伤员救治组等,在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突发事件紧急救援工作。

  4.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组可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灾害或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四、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通过学校开设的健康课开展健康教育,通过板报、网络、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含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知识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改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食源性疾病知识和学校的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二)预防措施

  1.制度建设及实施

  (1)责任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的管理人,其他成员为具体责任人。

  (2)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疑似疫情报告制度:班主任、教职员工、食堂从业人员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疑似传染病人后立即按照流程报告(现场值班员立即报告XX和校医,随后依据实际情况逐级上报),组长和副组长向教育局进行汇报,必要时要市卫生防疫部门汇报。

  (3)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各项制度落实和检查不到位的;对食品卫生事故和疑似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5)严格登记制度:严禁校外人员或不明身份人员进入餐厅,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非本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后厨。因工作需要进后厨的,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并做好记录。

  (6)食堂的检查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安全领导小组组员每天对食堂进货、存储、加工、卫生等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7)食堂每餐实行陪餐和留样制度,陪餐领导每餐提前30分钟就餐,各班组按要求做好留样。

  2.预防措施:

  (1)加强对食堂水源的管理,食堂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自来水。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能进入餐厅或操作间,食堂内部建立保卫制度、安全自查制度和消毒制度。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操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健康体检并办理健康证,无证或证件过期不能上岗,健康证须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

  (5)食堂提倡师生在学校就餐,严禁叫外卖,禁止校外熟食进校。

  (6)崔XX、李XX老师负责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的日常检查。

  (7)教育学生留意自己及身边的同学的身体情况,如有不适立即报告老师。

  (9)教育师生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己的免疫能力。

  (10)有疫情发生,教育学生尽量不到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活动,尽量不接触外来人员。

  (11)学校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教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寝室等地方要保洁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窗户必经常打开并定期消毒。

  (12)学校有关疑似食品中毒或疑似疫情的信息,除按正常渠道上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面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幼儿园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和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以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维护幼儿园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预案实施范围和目标

  一是在园学生、教职员工。

  二是在食品安全事故和疫情发生之前,针对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的各个环节,制定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的预防策略、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和疫情的发生。

  三是一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疫情,要做到对安全事故和疫情的紧急响应,对可能的食品中毒者和感染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并对安全事故和疫情做出快速、科学的应对。

  (2)食品安全及防疫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是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XXX、XX、XX、XXX职责:

  一是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发生突发事故后启动应急预案。

  二是负责督查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

  三是负责构建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

  四是负责对食堂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有关证件、感官性状等,负责食堂餐具的消毒检查和验收,负保健卫生安全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

  五是负责幼儿园食堂的环境卫生、个生卫生、食品存放、食品加工操作进行检查。

  六是负责食堂每餐的留样和满意度的调查、食堂消防设施的安全

  检查。

  七是食堂负责人也是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食品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卫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有关食品加工操作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八是负责向幼儿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幼儿不要到无证地点就餐,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

  九是日常工作由组员具体分工负责,并做好各项日常检查的记录、存档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宣传教育:

  通过幼儿园开设的健康课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宣传栏、网络、主题墙等多种形式预防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含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知识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食源性疾病知识和幼儿园的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制度建设及落实:

  一是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及卫生保健制度,层层落实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各级责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严把质量关。

  二是食品安全事故和疑似疫情报告制度:学幼儿园保健老师、班主任、教职员工、食堂从业人员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疑似传染病人后立即向组长和副组长长报告,由组长向市教育局和市卫生防疫部门汇报。

  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各项制度落实和检查不到位的,对食品安全事故和疑似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是食堂的检查制度: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领导小组组员每天对食堂进货、加工、卫生等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立即

  进行整改。

  五是食堂每餐实行留样制度,每餐留样48小时不少于200g。

  预防措施:

  一是严格校园管理来访登记等制度,疫情期间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到学校,也不组织师生外出学习参观,不安排大型的集体活动。

  二是加强对食堂水源的管理,食堂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自来水。

  三是无关人员不能进入食堂场所,食堂内部建立保卫制度、安全自査制度和消毒制度。

  四是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及常识培训,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次,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是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戴帽、手套、口罩。

  六是加强食堂的管理,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规范操作,学校与卫生防疫部门经常联系,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餐馆的卫生监督。

  七是教育幼儿留意自己及身边的同学的身体情况如有不适立即报告老师。

  八是教育师生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己的免疫能力。

  九是若当地有疫情发生,教育幼儿不到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活动,不接触外来人员。

  十是校园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教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寝室等地方要保洁和保持室空气流通窗户必经常打开并定期消毒。

  十一是若在园内发现疑似食品中毒或疑似传染病人,保健老师立即陪同病人到医院进行诊治。若是疑似传染病,病人和陪同人员都必须带上口罩进行隔离,以防传染。

  十二是幼儿园有关疑似食品中毒或疑似疫情的信息除按正常渠道上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教师、幼儿、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面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幼儿园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4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

  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徽州区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区疫指办冷链食品(物防)监管组牵头协调,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监管所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区疾控中心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我局立即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并将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生产经营者、食品名称、进口来源国、批号、数量、运输车辆等情况报告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阳性复核。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核。

  2.先行处置。属地监管所要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疾控部门开展交通运输、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及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

  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的,可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配合疾控、公安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专家组论

  证结果和疾控部门认为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食品管控和溯源。疾控部门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视情况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会同公安、疾控、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及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2.食品无害化处理。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4.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疾控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和区疫指办应急响应终止意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事件流行,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无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根据《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实施精准防控,最大程度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人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食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食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入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二)准备到位,有备无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人、财、物、机制规范等方面开展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工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指挥下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

  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措施。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XX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政办〔20XX〕84号)和《XX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工作体系的通知》(疫情防指【20XX】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组成人员名单:

  总协调人:XX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组长:X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XXX,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

  XXX,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

  XXX,县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

  XXX,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副主任

  XXX,县经济商务局国内贸易与市场科干部

  XXX,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XXX,县大数据发展中心数据资源科干部

  XXX,海关XX现场办检验检疫科干部

  联络员:

  XXX,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

  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一)县市场监管局

  为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指导督促“冷链”系统应用;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二)县经济商务局

  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冷库、大型超市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用“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消杀、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规范标准制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对核酸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

  (四)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冷链食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县财政局

  负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相关的资金保障。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随附的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记录,督促承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数据采集和应用提供支持。

  (八)海关现场办

  打通与“冷链”系统的信息对接渠道,做好进口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

  五、应急响应处置

  接到本地疾控中心阳性报告、市物防专班通报或县疫情防控办指令,县物防专班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响应状态,进行风险研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先期处置

  接到县疾控中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至县疫情防控办、市物防专班,由卫健部门将初筛阳性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复核。在复核结果确认前,县物防专班快速部署开展溯源倒查。通过“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予以核实确认。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不在本辖区的,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向上级物防专班报告。

  (二)科学确认检测结果

  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复核确认后,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将溯源倒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入境信息材料报市物防专班。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检测、检查工作。

  (三)核实货物信息

  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重点针对包装完整、所采样部位可排除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污染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全过程。核实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时,应确保货物来源信息与“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一致。若货物来源信息与“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不一致的,县市场监管局应立即开展调查,其他部门按规定各负其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确保采样规范

  卫健部门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应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五)确保结果准确

  采集的样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六、事件报告

  (一)应急处置单位应尽快调查清楚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县物防专班,并按专班下达的指令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二)情况报告应包括事件起因、涉及品种、范围、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及相关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进货凭证、就地封存情况等初步调查核实基本情况,以及简要案情、采取措施等处置情况。

  七、信息发布

  (一)对于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县物防专班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一并报上级物防专班确认。

  (二)省内发现阳性冷链食品,严格落实“五步走”流程:一是当地检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第一时间由县、市物防专班逐级报告省

  级物防专班,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产品流向追溯并及时控制;二是市、省疾控中心复核确认结果后,由省卫健委第一时间向省物防专班书面通报;三是省物防专班向省疫情防控办报送涉事产品核查处置相关信息;四是由省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及后续处置信息;五是由省疫情防控办向省外通报,待省疫情防控办发布后,县疫情防控办再发布信息公告。接到外省通报阳性冷链食品流入我县信息反馈,相关信息通报由县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

  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6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12月15日,XX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供应保障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印发了《XX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的通知,包括适用范围、应急处置构架、应急处置启动、应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评估、应急响应终止、信息报送与发布等七个部分。

  1、明确了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2、明确了应急处置构架

  本预案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县市场供应保障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3、明确了应急处置启动

  县疾控中心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冷链食品,县市场供应保障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应提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4、明确了应急处置措施

  初筛阳性的处置和复核阳性的处置两种不同处置方式。初筛阳性的处置方式是阳性复核、先行处置、应急响应结束三个步骤;复核阳

  性的处置是信息确认和报告、二次采样检测、污染源确认和通报、食品及场所管控、接触人员防控、食品无害化处理、环境及车辆消毒、医疗机构应急监测八个步骤。

  5、明确了处置效果评估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因素,及时开展处置效果评估,指导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实施,适时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

  6、明确了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阳性物品完成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县市场供应保障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提请县防控办终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7、明确了信息报送与发布

  县市场供应保障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应及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和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组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各部门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县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视情向社会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7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高效、依法、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XX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辖区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由区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物防专班)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成立XX市江北区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姚杰副主任和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任剑峰局长任组长,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徐建明、甬江海关副关长孙肖鹏任副组长,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消杀指导与评估组、溯源检查组、监测处置组等4个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在专班统一领导下和各工作组具体职责共同开展工作。具体负责重大事件应对工作的决策指挥,研究决定应急工作重要事项。工作组设置与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联络员:XXX工作职责:负责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物防”工作;负责会务组织、综合文稿、信息报送、文件收发和印制工作;做好与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接沟通联络工作;统筹做好冷链食品“物防”舆情应对工作;牵头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承担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消杀指导与评估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联络员:XXX工作职责:负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消毒作业;组织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工作。

  (三)溯源检查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

  联络员:XXX工作职责:推动应用浙江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浙冷链”,督促各类经营主体对进口冷链食品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负责做好现场检查和索票索证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负责组织对重要溯源倒查情形的核查;负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四)监测处置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联络员:XXX工作职责:负责对重点场所环境、进口冷链食品、重点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的新冠病毒日常监测及核酸检测,负责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研判;负责指导“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处置工作。

  (五)物防专班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委宣传部

  组织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物防”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做好冷链“物防”舆情监测、处置等相关工作,加强网络舆论引导。

  2.区发改局

  督促指导相关储备企业和单位,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预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区经信局

  负责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预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负责消杀、检测、防护所需的各类物资的供应和储备保障工作。

  4.公安江北分局

  负责加强人员管控及排查等工作。

  5.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负责协助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6.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7.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畜禽屠宰检疫、屠宰环节肉品品质检验等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做好屠宰场所(含屠宰场冷库)的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8.区商务局

  督促指导生鲜电商平台、大中型商超等企业,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预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商贸企业使用“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

  9.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新冠病毒防控的技术指导;负责对重点场所、重点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贮存容器、工具、设备及从业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日常监测和应急检测;负责指导“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处置工作;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推动使用浙江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浙冷链”,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做好现场检查和索票索证工作,督促市场开

  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负责督促农贸市场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型病毒防控技术指南、预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参与制定江北区冷链食品阳性样本应急预案。

  11.区大数据中心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对“物防”相关信息系统开发及应用提供支持。

  12.甬江海关

  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收货人等经营主体的核查,组织指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

  13.属地街道(镇)

  负责落实属地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疫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进口冷链食品防疫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区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1。

  三、应急处置启动

  相关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有核酸检测初筛呈阳性的冷链食品,区物防专班应提请区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并立即报告市物防专班。经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由市物防专班提请市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阳性复核。对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采样机构应立即将样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并送省疾控中心开展阳性复核、病毒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同时,区防控办应将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情况立即逐级报告至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控办)。

  2.先行处置。区物防专班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开展车辆运输等调查工作。卫健部门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事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同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的,卫健部门在属地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卫健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冷链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相关接触人员应立即停止相关活动,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省级专家组论证结果,区物防专班提请属地防控办及时终止本起事件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信息确认和报告。卫健部门负责跟踪阳性样本复核情况,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及时报告区物防专班。区物防专班应立即向区防控办进行报告,同时将溯源调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报市物防专班,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2.二次采样检测。区物防专班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复核阳性的确认检测工作:

  (1)确认货物来源。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前,首先核对确认产品包装完整,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与包装标示信息相

  符,并登记产品的进出口商信息及一级经销商信息,并对索票索证进行核查,确保货物来源信息准确、登记详实,排除所采样的部位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时按规范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

  (2)确保采样规范。卫健部门指导采样机构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3)确保结果准确。采样机构将采集的样本送市或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3.污染源确认和通报。卫健部门对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报区物防专班,并由区防控办将上述材料报市防控办,由市防控办报省防控办确认,省防控办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检测结果及相关信息进行论证。

  同时,根据溯源调查情况,阳性样本同批次产品来源或流向涉及区外其他地区的,区物防专班提请区防控办通报相关地区疫情防控办并报市物防专班。

  4.食品及场所管控。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视情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卫健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疫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决定。

  5.接触人员防控。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相关接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120救护车立即送辖区定点

  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要按照新冠肺炎第七版防控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6.食品无害化处理。卫健部门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箱)次食品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完成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按照感染性废物以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7.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物体表面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融冰与污水可采用漂白粉直接投放的方式,剂量达到最终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mg/L,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和排放。车辆等运输工具完成清理转运后,驾驶室应加强开窗通风,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车辆内把手、方向盘等内表面,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残留。车辆外表面在可能存在污染风险时使用上述方法进行消毒。

  消毒效果评价可参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附件7《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要求,以消毒前后采样的消毒效果进行评价。以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00%为消毒合格。

  8.医疗机构应急监测。在开展相关接触人员隔离医学观察的基础上,同时在涉疫产品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附近的医疗机构调查发热门诊、门急诊病例就诊情况,分析近期发热、咳嗽病例就诊趋势,询问有无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就诊。

  五、处置效果评估

  卫健部门(疾控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因素,及时开展处置效果评估,指导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实

  施,适时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市物防专班各成员单位将根据相关人员、产品、场所核酸监测状况以及涉事产品排查、追溯、处置情况,指导我区开展相关工作。

  六、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阳性物品完成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区物防专班根据卫健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提请区防控办宣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终止。属地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提出改进建议。

  七、信息报送与发布

  区物防专班应及时向区防控办和市物防专班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区防控办及各部门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市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视情向社会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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