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方案3篇

时间:2023-05-07 13:35: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坚决遏制“民转刑”案件髙发势头,不断巩固维护城市社区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形势,城市社区决定从2021年元月开始,用三个月时间在社区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传承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

  验”,依托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整合各方面力量,着重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在社区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摸清各类矛盾纠纷底数,及时评估纠纷风险,逐一落实化解、疏导稳控措施,切实做到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提髙各类社会风险防范能力,将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促进社区平安稳定,努力建设更髙水平的平安社区。

  二、工作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七类纠纷,组织开展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1.婚姻家庭、情感类纠纷。主要为婚姻关系变故、抚养关系变动、两地分居、感情不和、婚嫁彩礼、赡养老人、遗产继承、家庭暴力等易引发重大刑事命案的矛盾纠纷。

  2.邻里关系、宅基地纠纷。主要为邻里采光、排水、卫生、宅基地等时间跨度大、历史积怨深的矛盾纠纷。

  3.经济合同、债务劳资纠纷。主要为民间经济来往、借款、贷款、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等矛盾纠纷。

  4.当事人表现出明显负面情绪、极端心态的纠纷。主要涉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性格偏执、行为反常,有暴力倾向等人群的矛盾。

  5.其他可能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纠纷。

  三、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排查化解。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好元旦春节外出人员集中返乡期间的良好机遇,聚焦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高发易发的特点,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社区“五职人员”大走访活动,釆取分片包干的形式,组织发动驻社区干部、第一书记、网格员、派出所民警、民政所、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楼院长、妇女小组长和平安志愿者等十支队伍力量,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做细矛盾纠纷排查,对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大起底。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和预测预警,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干部,明确调处措施和期限,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尤其对情况复杂多次化解未解决的,可能引发“民转刑”的矛盾纠纷要高度警惕,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加以化解。坚持边排查边走访、边普法倡德,大力弘扬古今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和谐平安社会氛围。

  2.健全完善调处机制。各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履行职责,统筹做好社区内矛盾纠纷汇总、研判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健全领导包案、集中交办、定期研判、通报预警、每日排查、每周例会等有效制度,形成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及涉稳信息分析研判会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地区易发、高发的矛盾纠纷和涉稳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寻求对策,及时预警。

  3.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各社区居委会要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加快实施“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法治、德治浸润人心,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基层道德水准和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

  4.注重开展心理干预。当前,受新冠疫情影响,不少在外务

  工人员失业返回原籍,或一直滞留在家,在心理上积累了一些问

  题,容易引发家庭、感情、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成为了

  “民转刑“案件发生的重要诱因之一。剖析各地发生的一系列

  “民转

  刑”案件,当事人均具有性格怪僻、寡言少语、心胸狭隘、遇事冲动等特点。加强重点群体的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同时,也要高度关注被害人家属的心理问题,防止其家属产生怨恨情绪引发新的“民转刑”案件。

  四、实施步骤

  此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时间从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3月31日,活动分为

  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10日一1月15日):全面排查阶段。各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干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集中力量开展地毯式、滚动式排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员。

  第二阶段(1月16日一3月20日):集中化解阶段。各社区居委会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问题逐一攻坚化解,落实包案化解责任、明确包案化解时限,全力争取清底清零,坚决有效预防和杜绝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引发极端案(事)件。各社区于每月25日前将本辖区排查矛盾纠纷成果情况报至管委会综治办(邮箱:XX)。

  第三阶段(3月21日一

  3月31日):总结提升阶段。各社区居委会要在全面排查化解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及时化解机制,切实防范“民转刑”案件。各社区于3月30日前将本辖区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至管委会综治办。

篇二: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方案

  

  摘要:由普通民间纠纷引发的“民转刑“命案近年来有所增加,已成为最主要的命案类型之一。此类命案是可防性案件,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完善立法,推进警务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可以达到预防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民转刑;命案;防控

  近年来,由婚姻家庭、经济

  、邻里、干群、琐事等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越来越多,占全部命案的比重也越来越大。“民转刑”命案的高位运行凸显了传统道德观念正趋于淡化,而

  现代

  的人文价值观被误解扭曲,人们

  法律

  观念淡薄,加上当前社会贫富分化差距越来越大,少数贫困群体的心理失衡,导致人们的关系日渐淡漠;此外,基层组织调解功能的弱化,也是致使小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处,不断升级并最终转化为刑事案件甚至命案的关键原因之一。

  一、何谓“民转刑”命案

  “民转刑”命案是指由民间纠纷引起的,因矛盾升级或处理不当,一方使用一定手段、方法致使对方人员死亡的后果,即由最初的民事纠纷转化为命案的案件。此类案件主要是由财产纠纷、权益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人民内部矛盾引起。

  此处命案是指所有造成被害人生命终结的刑事案件。这与公安部于2004年界定的命案范围是有区别的。公安机关界定的八类命案即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以投毒、爆炸、放火为手段、以强奸、绑架、抢劫为目的致人死亡的八类命案。范围上,该含义含盖更广,包括了所有造成被害人生命终结的刑事案件,远远大于公安机关界定的八类特定命案。从犯罪所造成的结果来看,该含义下的命案必然有被害人死亡的事实,而公安机关界定含义下的命案既可能有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可能无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公安机关所界定的命案中,故意杀人案件不必然出现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其他七类案件则应以致人死亡为必要条件。

  二、“民转刑”命案的特点

  1.多具有突发性。由于“民转刑”命案初期多是由民间纠纷转变而来,随着双方当事人之间口角、矛盾不断升级,情绪处于不能理性自控的状态,往往容易出现一方当事人头脑发热,情急之下采用过激手段致对方死亡。在

  农村,这种情况相对较多,酒后因言语不和杀人的也较多见。

  2.侵害主体与被害主体之间一般相互认识。双方主体之前一般熟识,多为邻里、婚姻家庭、亲戚朋友等关系,反目成仇的较多。

  3.“民转刑”命案呈现增多之势,占全部命案较大比重。人际关系淡漠,个体受利益驱动,因琐事、婚恋、经济、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酒桌上吵架捅起刀子等致人死命的较为突出,且呈上升趋势。据统计,中国

  杀人案件中有60%是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1]。

  4.本地人员与外来人口间引发的“民转刑”命案相对增多。随着经济

  发展,流动人口越来越多,不断涌向城市,在城市或郊区形成外来人员聚居区,由于生活习惯、借贷关系、雇佣关系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双方产生矛盾,继而引发命案,以外来人员杀害本地人员情形较多。

  三、“民转刑”命案高发的原因

  1.不良思想文化冲击,传统道德约束功能弱化。一些分配不公、贫富分化、贪污腐败、官僚主义、侵害弱势群体权益等一系列现实社会问题,侵蚀了人们传统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一些人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心态脆弱,情绪浮躁,心理失衡,行为失范;一些人不讲道德、不讲亲情,只讲个人利益,只顾个人感受,往往以极端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过去很少发生的儿子杀死父母的案件近年来明显上升。

  2.部分群体法律素质不高,普法宣传存在盲点。当前,还有相当数量的群体尤其是农民群体普遍法律素质不高,法律知识知之甚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不足,遇到矛盾冲突时往往喜欢诉诸武力,忽视了法律的权威。基层组织在宣传法律的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存在误区和盲点,往往走过场,没有真正把工作成效落到实处。

  3.基层组织的调解能力不高,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的能力有限。中国现行体制下,村委会、居委会、治保会、司法所、派出所等都有调解民间纠纷的权利和职责。但是民间调解的现状不容乐观,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协调作战的观念,既无压力,又无动力,出了事情,互相推诿。

篇三: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方案

  

  防止“民转刑”命案发生工作总结

  防止“民转刑”命案发生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防止“民转刑”命案发生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局根据黄综治委【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市综治委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形成全局上下联动,强化排查,重点整治工作。

  一、领导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稳定是第一要务,我局把积极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安全稳定,作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局每月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全年综治中心工作,深入排查,宣传教育,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及公共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促进统计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排查、调处、整治工作,局、科、室、队、站层层抓落实。

  二、发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安排每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黄综治委【20xx】15号文件,同时局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和综治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参与此项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体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氛围。

  三、下步工作措施民共和国

  一是继续强化内部教育,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人人参与,人人知晓。

  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工作,强化排查工作力度,实现排查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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