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督察组10篇

时间:2023-05-07 14:30: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市环保督察组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肇庆市环境问题举报件(12月19日)

  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序批次及编号

  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柑园南垃圾中转站是肇庆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于2000年12月是否属实

  截至2016年12月19日

  处理处罚和

  备注

  问责情况

  针对柑园南垃圾中转站场界外噪声超标问题,市环保局端州分局对垃圾中转站运营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于12月31日前完成肇庆市端州区柑园南路四巷8号垃圾中转站属于违第十三批来法建设,建设的时候没有公电第72号;示,离居民楼只有5米远。1环督(粤)转该站噪声、臭气严重影响居〔2016〕25号

  民。投诉到当地环保局,情况没有得到改善。

  建设,主要用于收集转运周边2万多户居民和商铺的生活垃圾。项目端州区

  建设取得了国土部门批复和规划部门发放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当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公示,故项目审部分属实

  新增

  垃圾中转站噪声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同时,为进一步降低垃圾中转站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城管部门将严格控制运作时间,加强消毒清洗,对中转站西侧面向

  批期间没有作出公示。柑园南垃圾中转站距离东西两侧居民楼大约5米,垃圾中转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和臭气。多年来,相关部门收到周边居民投诉,区环卫中心也采取了取消洗车点、分流垃圾中转等方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16年12月13日,环境监测部门对柑园南垃圾中转站运作时产生的噪声及周边臭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中转站西北面场界外臭气浓度达标;中转站西北面场界外1米昼间噪声值超标13.3分贝。举报中反映的内容民居的窗户实施封闭,在垃圾清运高峰时段设置临时收运点进行垃圾分流。

  部分属实。

  1、经调查,位于广宁县万丰现鉴于检查中发现万丰音乐餐吧未取代城小区有一璀璨餐厅(万丰酒家)得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娱和万丰音乐餐吧。调查过程中暂未乐经营许可证》,广宁县相关部门对其发现相关证据证明陈志坚所长利用广宁县东乡派出所所长陈志坚等4人利用管辖职权,第十三批来在广宁县万丰现代城小区楼信第43号;下会所开办万丰酒店卡拉2环督(粤)转ok,距离小区直线距离不到〔2016〕25号

  10米,经常营业到凌晨1点,甚至凌晨4点,严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

  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管辖职权参与上述开办经营活动,止违法行为;对其“擅自从事歌舞娱乐场但发现万丰音乐餐吧的股东王灿荣广宁县

  为广宁县公安局东乡派出所辅警、罚款19900元的行政处罚。2016年12月中共党员身份。举报中反映“广宁县16日,广宁县纪委对王灿荣参与无证经东乡派出所所长陈志坚等4人利用营KTV的违纪问题作出予以立案检查决管辖职权,在广宁县万丰现代城小定。自12月12日起,万丰音乐餐吧已区楼下会所开办万丰酒店卡拉ok”停止营业。

  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所经营活动”,作出没收KTV设备和处以新增

  2、万丰音乐餐吧于2016年11月20日开始装修,12月9日营业,配有KTV经营的相关设施,营业时间从晚上20时至次日凌晨2时。餐吧位于小区居民楼楼下,产生的噪声影响居民作息。举报中反映“万丰酒店卡拉ok离小区直线距离不到10米,经常营业到凌晨1点,甚至凌晨4点,严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问题属实。

  高要区石霞村沿158乡道往东约几百米的路边(即第十三批来G80广昆高速石下大桥侧)有信第45号;一无名工厂,没有环保手续,3环督(粤)转烟囱藏在旁边的小树林中,〔2016〕25号

  每到夜晚至次日早晨排放大量黑烟,严重污染环境。

  举报中反映的工厂实为“高要高要区

  区国色天香洗涤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5年11月通过高要区环保局部分属实

  针对国色天香洗涤公司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和未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而擅自生产行为,高要区环保局已依法立新增

  审批,建有2蒸吨生物质锅炉和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目前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没有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但据向该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其存在生产行为。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肇庆市高要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建有10t/h燃煤锅炉。经检测,第十三批来肇庆市高要南珠管桩制信第46号;造有限公司使用燃煤锅炉,4环督(粤)转大量燃烧非洁净煤,每天烟〔2016〕25号

  囱排出大量浓烟。

  该公司所用的燃煤含硫量介于高要区

  0.24%~0.32%。2016年,高要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南珠公司开展废气监测,其烟尘排放浓度超标。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第十三批来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信第47号;司没有合法生产,大量燃烧5环督(粤)转非洁净煤,每天烟囱排出滚〔2016〕25号

  滚浓烟,伴随着刺激性气味,经高要区相关部门核查,振鹏公司证照齐全。经检测,其使用的燃煤含硫量为0.27%。在今年对振鹏部分属实

  案处理,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对其相关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并由供电部门采取停止生产用电措施。2016月12月13日下午高要区组织对国色天香洗涤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没有发现生产痕迹,封条完好。

  为确保南珠公司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6年12月8日,高要区环保局依法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南珠公司立即停产,在30日内完成对10t/h燃煤锅炉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的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后方可复产。

  新增

  高要区

  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2日,高要区组织对振鹏公司开展检查,其没有生产,现场存在管网混乱、煤渣露天堆放等问题。新增

  生产污水未经处理外排。

  公司监督检查中,其废水处理设施在运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没有外排,但监测发现该公司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3.43倍。高要区环保局已对其作出立案处理。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对此,高要区环保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落实整改工作,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2016年12月13日,该公司向高要区环保局提交了《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司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

  针对4家烧烤档存在的油烟扰民问题,城综部门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端州区内蒙古烤羊腿酒起扎啤城”油烟污染行为作出了一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截至12月13日,4家烧烤档均已停止经营。同时,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还分别对“七星岩东门烧烤场”、“端州区大汗烧烤食店”和“端州区内蒙古烤羊腿酒起扎啤城”涉嫌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等行为,采取立案处理、查封等措施。

  收到交办线索后,执法人员再次组织对南江工业园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第十二批来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电第75号;东门广场边一间无名烧烤6环督(粤)转档,每晚八点开始营业,油〔2016〕24号

  烟直接排往周边居民楼。

  端州区

  经调查,东门广场共有4家烧烤档,分别是“七星岩东门烧烤场(端州区东广食品便利店)”、“端州区内蒙古烤羊腿酒起扎啤城(端州区酒起小食店)”、“端州区大汗烧烤食店”及“端州区阿布青藏烤羊腿店”,大部分晚上营业,存在油烟扰民问题。举报中反映的内容属实。

  属实

  7第十二批来信第56号;四会市南江工业园内玻璃厂、铝灰厂,排放黑烟污四会市

  经南江工业园管委会排查,园部分属实

  环督(粤)转染环境。

  〔2016〕24号

  区内有玻璃制品企业,其产生的废气经自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但未发现园区内存在铝灰厂。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收到涉及南江工业园的投诉件20宗,其中废气类11宗,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也曾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均依法办理,并按要求将相关办理情况向投诉者回复。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目前园区内6家玻璃制品厂已停产整顿。下阶段,四会市将继续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快推进南江工业园企业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工作,进一步清退园区“三高一低”企业,提升园区的环境质量。

  四会市江谷镇旺塘村富春炼铜厂无合法用地手续,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没有治污设施,废水废第十二批来气废渣均直接排放。现工厂信第57号;存在一证多厂现象,工厂老8环督(粤)转板将用地出租给多个商人直〔2016〕24号

  接煅烧废旧电线、电路板,利用废旧电线、电路板等原料,通过冲天炉锻炼提炼铜锭等金属。废气冲天,废水四会市

  1、四会市江谷镇富春铜材厂位于江谷镇旺塘村委会,是江谷镇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于2004年招商引资引入的工业项目。由于历史遗留原因,该工厂用地是以租代征,一直没有向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举报中反映“四会富春铜材厂无合法用地手续”问题属实。

  2、富春铜厂于2004年6月3日经四会市环保局审批,于2006年3月21日通过该局验收。举报中反部分属实

  自2016年10月11日起,富春铜厂因涉嫌非法处理废电路板,被四会市环保局责令停产至今。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四会市公安、国土、市场监管依法作出了处理。12月13日,四会市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工厂部分主体窑炉、主烟囱进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物300平方米。目前,该厂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和废渣不经净化直接排往鱼塘、土壤吸附。厂内乌烟瘴气,电子垃圾、废旧电路板、废旧电气等废物遍地。

  映“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问题不属实。

  3、富春铜厂生产期间产生分选废水、熔炼废气和炉渣、灰渣,配套建有废水收集池和废气治理设施。2016年10月11日,四会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富春铜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熔炼废电路板生产粗铜锭。由于该厂没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四会市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停产并采取查封措施。该厂从当天起一直停产至今。2016年10月31日,四会市公安局对该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作出了立案侦查的决定。因此举报中反映“厂内无治污设施,废气废水废渣直接排放、处置废电路板影响环境”

  问题部分属实。

  4、2014年,四会市工商部门对富春铜厂经营者俞某某将该厂熔炼炉生产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作出了处罚。2015年8月、2016年4月和9月四会市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该厂进行实地检查,并无发现“一证多厂”现象。举报中反映“一证多厂,出租给他人提炼铜锭

  金属”问题部分属实。

  本田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熔解、铸造及中子砂芯制造等工序,其配套建设了废气集中处理设施。2016年12月6日、10日晚,环保部门对本田公司开展突击检查,其正在生产,废气集中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监测,本田公司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以及厂界臭气浓度均达标。本田公司确有废气排放,但未见存在废气偷排行为。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新荣昌公司重金属污泥(火法)综合利用车间、废线路板及边角料综合利用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酸雾第十一批来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1电第79号;有限公司晚上7点后排放废0环督(粤)转气。

  〔2016〕20号

  等废气污染物。在今年的检查过程高要区

  中,高要区环保局发现上述车间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存在废气收集不完善等问题,并责令其停产整改。属实

  第十一批来电第78号;肇庆本田金属有限公9环督(粤)转司偷排废气。

  〔2016〕20号

  端州区

  部分属实

  端州区组织督察组对肇庆本田金属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督促其加快完成废气集中处理设施的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车间废气收集,在确保废气稳定达标的前提下,稳步提高废气处理效率,降低废气排放浓度。同时继续加强对该公司废气排放的监管,加大对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针对新荣昌公司部分车间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高要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且必须在整改完成后方可复产。目前,该公司重金属污泥(火法)综合利用车间、废线路板及边角料综合利用车间均已停产整改。白诸镇政府、高要区环保局已安排人员落实24小时加强检查,确保发现问题立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属实。

  经南江工业园管委会排查,园区内有玻璃制品企业,其产生的废气经自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第十一批来四会市南江工业园玻璃1信第52号;厂、铝灰厂,十几条大烟囱,1环督(粤)转排黑烟污染环境,投诉多年〔2016〕20号

  无改善。

  空排放,但未发现园区内存在铝灰四会市

  厂。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收到涉及南江工业园的投诉件20宗,其中废气类11宗,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也曾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均依法办理,并按要求将相关办理情况向投诉者回复。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高要区金利镇大鼎岗山工业区内有从事陶瓷、水泥、第十一批来废旧塑胶、亚克力板、五金1信第53号;加工等工厂约18家,夜晚才2环督(粤)转生产,其产生的废气对位于〔2016〕20号

  下风向的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师生造成影响。

  高要区金利镇大鼎岗山没有规划建设工业区。2014年以来,金利镇政府会同高要区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区域内5家企业实施拆除取缔。目前,区域内正在生产且有废气排放的企业共2家,分别为高要区金利镇安居园林工艺厂、高部分属实

  即依法查处。

  收到交办线索后,执法人员再次组织对南江工业园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目前园区内6家玻璃制品厂已停产整顿。下阶段,四会市将继续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快推进南江工业园企业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工作,进一步清退园区“三高一低”企业,提升园区的环境质量。

  高要区

  部分属实

  高要区结合第六批来电第49号的举报内容,组织力量对大坑实施回填复绿,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要区金利镇豪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检查中,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经排查,举报中反映的刺鼻气味主要来源大鼎岗山北面一废弃采石厂大坑。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奥德龙公司主要以鸡粪、猪粪为原材料生产有机肥料,其产生的异味主要来源原材料和加热烘干高要区白诸镇奥德龙有第十批来电机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和肇庆1第68号;环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3督(粤)转废气扰民,多次投诉没有处〔2016〕19号

  理。

  工序。自奥德龙公司2009年投产以高要区

  来,高要区相关部门共收到投诉1宗,并进行了现场调处,向投诉人及时反馈了处理信息。

  2、新荣昌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部分属实

  1、2016年12月9日,高要区环保局对奥德龙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当天下午,白诸镇政府联合高要区环保、供电等部门对奥德龙公司实施了查封、停电等措施,并对其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以及拆卸的生产设备进行封存。

  2、针对新荣昌公司部分车间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高要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且必须在整改完成后方可复产。目前,该公司重金属污泥(火法)综合利用车间、废线路板及边角料综合利用车间均已停产整

  来源重金属污泥(火法)综合利用车间、废线路板及边角料综合利用车间。肇庆市、高要区两级环保部门均曾收到群众关于新荣昌公司环境污染投诉,并进行了现场调处。在今年的检查过程中,高要区环保局发现上述车间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存在废气收集不完善等问题,并责令其停产整改。

  经调查,举报中反映的位置分别有养牛场和养猪场各一家,均距离居民楼不足100米,现场粪便臭味明显。养殖场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其负责人租赁的鱼塘内,核查时没有外排水渠。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改。白诸镇政府、高要区环保局已安排人员落实24小时加强检查,确保发现问题立即依法查处。

  四会市东城区陶冲居委第十批来电会元头布新村旁一家大型的1第70号;环无名养猪养牛场,臭气熏天,4督(粤)转污水直接排到池塘后,排入〔2016〕19号

  旁边水渠。

  四会市

  部分属实

  两家养殖场均在东城街道禽畜养殖禁养区范围内,且场内没有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消毒池和隔离设施等,疫病防控设施不完善,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对此,四会市环保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和东城街道办先后责令两家养殖场停止经营和排放污染物,配合做好停养搬迁工作。截至2016年12月13日,两家养殖

  场畜禽已全部搬走,猪舍、牛栏等建筑物已完成清拆。

  南江工业园内现有投产企业135家,包括五金、铝材、玻璃制品等行业。企业产生的废气由其自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产生的废水则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北江。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收到涉及南江工业园的投诉件20宗,其中废气类11宗、废水类6宗、粉尘类2宗、噪声类1宗,均依法办理,并按要求将相关办理情况向投诉者回复。期间,共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9宗,合计处罚99.44万元,实施查封7家,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人。

  四会市大沙镇火车站煤场附近共有工厂(作坊)3家,包括四会市联合塑料厂、四会鸿发塑料加工厂和四会市大沙镇秀艺铁皮破碎店。

  其中,四会市联合塑料厂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增建设塑料造粒机等生产设备;另外两家工厂(作坊)均没有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四会市南江工业园铝第十批来信厂、玻璃厂,每天排放恶臭1第51号;环气味,排放黑色的污水进入5督(粤)转江河。投诉到四会市环保局,〔2016〕19号

  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四会市

  部分属实

  收到交办线索后,执法人员再次组织对南江工业园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目前园区内17家铝材厂和6家玻璃制品厂已停产整顿。下阶段,四会市将继续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快推进南江工业园企业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工作,进一步清退园区“三高一低”企业,提升园区的环境质量。

  新增

  第九批来电四会市大沙镇火车站煤1第77号;环场附近村庄多家废旧塑料厂督(粤)转6排放废气扰民。

  〔2016〕17号

  四会市

  属实

  连日来,大沙镇政府以及四会市环保、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针对3家工厂(作坊)存在的问题,先后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切断电源、收缴营业执照等措施。截至12月11日下午,3家工厂(作坊)原料、产品已全部清运。

  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新第九批来电荣昌线路板厂排放废气,晚1第78号;环上特别严重。多次向高要区7督(粤)转环保局投诉,问题一直未得〔2016〕17号

  到解决。

  高要区

  举报反映的“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新荣昌线路板厂”实为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废线路板车间。今年以来,高要区环保局共收到5宗关于新荣昌公司的环境污染投诉,并多次会同白诸镇政府赴现场调处。经调查,新荣昌公司废线路板车间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被高要区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新荣昌公司废线路板车间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高要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且必须在整改完成后方可复产。自今年6月起,该车间已停止生产。12月8日,白诸镇政府以及高要区环保、供电等部门联合对新荣昌公司废线路板车间的生产设备电箱进行查封,杜绝其擅自生产。

  第九批来电高要区河台镇高村村委1第79号;环会大洞村一猪场,污染周边8督(粤)转环境。多次向高要环保投诉,〔2016〕17号

  一直得不到处理。

  高要区

  自2015年以来,高要区环保、信访和河台镇综治办等部门均多次收到某位群众投诉反映该问题,并赴现场进行处理。举报反映的猪场实为家庭式散户养殖猪舍,面积约15平方米,生猪存栏量约20头,没有配套化粪池。由于猪舍的排水渠堵塞,导致排放出来的部分废水在水渠淤积停留,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5年收到该投诉以来,高要区环保、信访和河台镇综治办等部门多次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协调,但意见未能达成一致。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模化养殖场(指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和100头以上的牛的畜禽养殖场)才纳入环保部门监管,对于散户养殖类没有作明确规定。经咨询律师事务所意见,认为该案件实质上属于私权纠纷,且该养殖户为散户养殖类,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条件,环保、畜牧部门无执法管理依据。为此,高要区有关部门已引导双方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该起私权纠

  纷。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先后于2016年10月12日和2016年12月5日在禄步镇法庭开庭审判,现待法院择日宣判。

  2016年12月6日,高要区环保局联合蚬岗镇政府对恒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期间,该公司正在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现场没有生产,未发现举报反映“偷排黑色浓烟气体和灰尘”的问题,但其存在废气收集设施不完善。对此,高要区环保局于12月7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监测达标和通过环保部门现场验收后方能复产。

  第八批来信高要区的肇庆市恒峰再1第34号;环生资源有限公司夜间偷排黑9督(粤)转色浓烟和灰尘,严重污染环〔2016〕15号

  境。

  高要区

  经调查,肇庆市恒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生产,其在电热熔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废气收集设施(收集罩)建设不完善,导致废气收集不完全,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高要区的肇庆市佳利印第八批来信染有限公司燃煤锅炉使用非2第35号;环洁净煤,夜晚排放出黑烟,0督(粤)转带有刺激性气味。且该公司〔2016〕15号

  临近江边,偷排废水入江,影响居民健康。

  高要区

  肇庆市佳利印染有限公司共有10t/h以上燃煤锅炉三台。通过调阅该公司《煤炭检验报告单》,其燃煤含硫量检测结果介于0.27%-0.48%之间,灰分介于9.79%-16.86%之间。高要区环保局在今年对佳利公司的环保执法检查中,曾发现该公司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处以了15万元罚款,并责令整改。2016年12月6日、7日,高要区环保局在检查佳利公司过程中,发现其涉嫌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部分属实

  针对佳利公司涉嫌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高要区环保局向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全面停止生产,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除此以外,高要区环保局还组织力量对佳利公司管网进行全面摸查,分析水平衡,核实其是否存在偷排行为。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为确保南珠公司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6年12月8日,高要区环保局依法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南珠公司立即停产,在30日内完成对10t/h燃煤锅炉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的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后方可复产。

  针对肇庆市鼎湖山水豆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环保部门于12月7日现场查封其生产设备,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和停产整改。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处,该公司已全面停产整顿。

  1、鉴于富湾银矿项目的开发建设可能会对周边生态环境、群众生活安全等产生严重影响,且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仍不完善,因此高要区政府明确表态不同意富湾银矿项目开发建设。下阶段,高要区将加强与广东省长富矿业有限公司以及上级环保部门沟通,严禁该公司擅自开采,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2、高要区结合第六批来电第49号第八批来信肇庆市高要南珠管桩制2第36号;环造有限公司燃煤,排出浓浓1督(粤)转黑烟。

  〔2016〕15号

  高要区

  肇庆市高要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建有10t/h燃煤锅炉。

  2016年,高要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南珠公司开展废气监测过程中,其烟尘排放浓度超标。举报中反映的内容属实。

  经调查,肇庆市鼎湖山水豆制品有限公司有办理工商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未依法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等手续,没有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检查过程中,发现其涉嫌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举报中反映的内容属实。

  1、据调查,富湾银矿项目目前正由广东省长富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环评单位进行环评前公示。高要区环保局没有收到长富公司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目前项目未在金利镇内进行建设、施工等实质性工作。

  2、经排查,位于大鼎岗山北面原有一私人养猪场和高要区金利镇安居园林工艺厂、高要区金利镇金属实

  第八批来电肇庆市鼎湖山水豆制品2第77号;环有限公司无证偷排,无环保2督(粤)转手续。

  〔2016〕15号

  鼎湖区

  属实

  1、广东长业矿业有限公司要在高要区金利镇大鼎岗山开采银矿,目前项目处于第八批来电环评前公示阶段。大鼎岗山2第78号;环在西江边上,居民担心开采3督(粤)转银矿会对饮用水源安全造成〔2016〕15号

  影响。

  2、大鼎岗山北面有许多养猪场、陶瓷厂、砖厂、电解厂等,大部分都是无名的,高要区

  部分属实

  散发刺鼻气味。

  洲辉盛环保建材厂、金利镇锐进亚克力板厂。除高要区金利镇安居园林工艺厂正常生产外,其余均已闲置或搬离。经查阅高要区金利镇安居园林工艺厂相关资料,其有办理工商、环保等手续。排查发现,举报反映的刺鼻气味主要来源大鼎岗山北面一废弃采石厂大坑。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的举报内容,组织力量对大坑实施回填复绿,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南路丽景南湾小区旁边有一生活第八批来电污水排放沟非常臭,沟水累2第79号;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在晚上排4督(粤)转放到西江,周边没有工厂,〔2016〕15号

  污水处理厂距离该小区很远。

  端州区

  经调查,跃龙涌为雨污合流排渠,其流经丽景南湾小区至汇入西江前的河涌段,由于没有实施覆盖,因此会散发气味影响周边住户。

  部分属实

  端州区政府、市水务局等单位现场调研后,确定采取措施对跃龙涌丽景南湾小区至汇入西江前的河涌段实施覆盖,并架接管道进行污水导流,对丽景南湾小区南侧的生活污水排放小沟开展整治。

  接件后,封开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冼毅为组长的专案小组,对相关部门和个人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情况进行调查。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查处。

  1、针对群众投诉的“臭气”问题,封开县环保局于2016年12月7日依法向华信公司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封环函〔2016〕16号),责令该公司在2016年12月15日前将已停用的污水处理设

  封开县华信纸业有限公第七批来信司排放臭气,气味刺鼻;污2第19号;环水直接从厂区后墙下的排水5督(粤)转口排出,污水呈红褐色,散〔2016〕14号

  发臭味,该厂利用下雨将大量污水直排到西江。

  封开县

  1、经调查,该公司产生的异味主要来源于车间生产原料发酵、已停用污水处理设施的遗留污泥、未密闭的污水收集渠和收集池以及污水治理设施好氧池挥发等。因此,举报中反映“封开县华信纸业有限公司排放臭气,气味刺鼻”属实。

  2、由于该公司厂区面积大,车间残旧,排水设施不完善,厂容厂貌较差,生活垃圾、钢材、炉灰、属实

  灰渣等固体废物堆放不规范,管网杂乱,雨天时雨水冲刷钢材铁锈、炉灰、灰渣等,呈现“红褐色”,并通过厂区后墙下的雨水排水口流入西江。因此,举报中反映“水呈红褐色,散发臭味,下雨天直排西江”情况属实。

  施遗留污泥移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完成对部分未密闭的污水收集渠及总污水收集池整改,防止散发臭气。

  2、针对“水呈红褐色”问题,封开县环保局于2016年12月6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封环违改字〔2016〕7号),责令其立即停止露天堆放固体废物行为。截至12月7日,炉灰、灰渣堆放场已落实平整和硬底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固体废物、木条全部清理完毕。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封开县纪委对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其中诫勉谈话4人,行政记过1人,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端州区组织督察组对肇庆本田金属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督促其加快完成废气集中处理设施的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车间废气收集,在确保废气稳定达标的前提下,稳步提高废气处理效率,降低废气排放浓度。同时继续加强对该公司废气排放的监管,加大对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针对2018酒吧噪声超标问题,四会市环保局已于2016年12月6日发出《责26第七批来电肇庆本田金属有限公司第67号;环污染大,附近有很多学校、督(粤)转小区。

  〔2016〕14号

  端州区

  肇庆本田金属有限公司周边共有学校3所、商住小区6个。检查过程中,在该公司厂界周边下风向能闻到异味。经监测该公司废水、噪声和厂界周边无组织废气,结果均显示达标。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对2018酒吧周边进行监测,其中3个点位噪声值出现超标,举部分属实

  2第七批来电第68号;环2018酒吧噪声大,影响周边小区居民。

  四会市

  属实

  督(粤)转〔2016〕14号

  报中反映“2018酒吧噪声大,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问题属实。

  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四环责改字〔2016〕96号),要求四会市中娱盛世饮食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从即日起立即停止2018酒吧超标排放噪声违法行为,限期于2016年12月16日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确保达标排放。

  目前,2018酒吧已于2016年12月6日起停业整顿。

  “率性论坛”专门谈论第六批来信肇庆空气污染话题的板块被2第27号;环撤销,论坛暂不再接受有关8督(粤)转肇庆空气质量的一切讨论内〔2016〕12号

  容。

  肇庆市

  “率性论坛”(www.zqsx.net)服务器位于佛山市,互联网站备案信息注册主体为“肇庆市端州区率性网络有限公司”,属于企业开办的网站。其对版块的开设或撤销、发表言论的尺度把握,均由其管理员和版主进行管理,我市网信部门并未介入。

  经调查,从柑园南至天宁南及人民南的江滨堤上共有13家烧烤档,主要集中在20号码头疏导区、20号码头啤酒城、东大门休闲酒吧城,存在噪音、油烟及餐厨垃圾污染问题,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

  检查过程中,肇庆高新区环保局发现广东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不属实

  /

  肇庆市西江河边的堤围第六批来信上(景福围),从柑园南至天2第28号;环宁南及人民南的江滨堤开满9督(粤)转夜宵烧烤档,产生噪音、油〔2016〕12号

  烟及餐厨垃圾污染。

  端州区

  属实

  在充分掌握证据后,市政水务局水政支队、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分局先后责令13家烧烤档停止经营,自行清理餐厨垃圾,并要求其于2016年12月31日前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原状。

  12月8日、9日晚,端州区组织执法人员对上述烧烤档巡查,烧烤档已全部停止经营,餐厨垃圾已清理完毕。

  针对广东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废水和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行

  3第六批来电0第67号;环广东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违规偷排废水,没有合肇庆高新区

  部分属实

  督(粤)转格的处理设施,没有达到排〔2016〕12号

  放标准。投诉到环保部门没有处理。

  存在违法排放废水和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举报反映“广东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违规偷排废水,没有达到排放标准”问题属实。

  嘉丹婷公司有配套废水处理设施,且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自嘉丹婷公司投产以来,肇庆高新区环保局共收到1宗有关嘉丹婷公司环保问题的投诉件,高新区环保局已依法处理。因此,举报反映“该公司没有合格的处理设施,且投诉到环保部门没有处理”的问题不属实。

  为,肇庆高新区环保局已依法立案,并实施行政处罚,将相关责任人移交了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第六批来电金利镇大鼎岗山北面有3第49号;环一废弃采石厂大坑,夜晚车1督(粤)转辆运输淤泥到此倾倒,散发〔2016〕12号

  恶臭气味。

  高要区

  该大坑位于高要区金利镇金洲村委鹿洲村。经金利镇政府和当地村委加强巡查和监管,未发现再有车辆运输废物到此倾倒。但由于坑内长期积水,缺乏新鲜水补充,导致坑内水体发黑发臭。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接到交办线索后,高要区迅速组成工作组,深入金利镇鹿洲村大坑现场调研,确定由国土部门制定详细可行的回填复绿方案,由金利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环保部门对周边环境做好全程监测监控。同时,还邀请我省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领域治理的环保专家现场勘察,配合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确保回填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1、四会市碧洲电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四会市国税局对碧洲公司2013年至2016年期间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查实后,于2016年12月7日向碧洲公司发

  第五批来信1、四会市碧洲电镀污水3第31号;环处理有限公司受过环境行政2督(粤)转处罚,不应享受增值税即征〔2016〕11号

  即退政策;

  1、四会市碧洲电镀污水处理有各县(市、限公司:经调查,碧洲公司在2013区)、肇庆年至2016年期间曾被依法实施行政高新区

  处罚。2011年2月至2015年6月,部分属实

  2、肇庆市各辖区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齐全。

  该公司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2016年9月至今,碧洲公司已被依法被停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因此,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肇庆市各辖区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经自查,我市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环保部门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存在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不及时。举报中反映的问题属实。

  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就其2012年11月和2015年1月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税款予以追缴。

  2、肇庆市各辖区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各地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截至12月6日,我市各地环保部门已将2013年以来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各地政府网站或当地环保局网站补充完善。

  针对举报反映多罗山公司废气扰民问题,四会市政府已结合环督(粤)转2号文中第一批来电第31号的举报内容进行处理,对多罗山公司(一期)生产用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稀有第五批来信金属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3第32号;环和学校近,超标排放大量氨3督(粤)转气、氟化氢气体和硫酸雾气〔2016〕11号

  等有毒气体和液体,影响居民生活健康。

  举报反映的多罗山公司废气扰民问题,与环督(粤)转2号文中第一批来电第31号举报的内容基本一致,情况属实。

  电设施实施拆除;将其原来的800KW变部分属实

  压器改装为50KW的变压器,仅提供多罗山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企业日常照明用电;从12月4日晚起对一期项目生产设备进行搬迁,从根本上解决废气扰四会市

  民问题。截至2016年12月11日,针对该公司案件共约谈9人,问责13人。

  四会市成立了以四会市委书记袁鹏然为组长的包案专责工作组,迅速组织人员对多罗山一、二期项目和排污管网进行排查,并进行地下水采样。根据多罗山公司范围内地下水存在污染的情况,四会市于12月7日组织相关部门及三位专家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结论认为多罗山公司(一期)地下水确实存

  在污染,但程度较轻,没有明显迹象表明与多罗山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相关。

  接下来,四会市将密切跟踪检查多罗山公司一、二期项目集水池废水处理情况,结合检查情况,对其周边水环境进行监测;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必将依法从严查处。

  12月2日收到转办件后,广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练子强副县长任组长的包案工作组,制定《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肇第4批编号26)领导包案工作方案》(宁环督案[2016]1号)。针对该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广宁县依法第二批来电四会市的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第61号;环3稀有金属有限公司偷排废4督(粤)转水,地下水严重受到污染。

  〔2016〕4号

  四会市

  接报后,四会市环保局组织对多罗山公司一、二期项目及其排污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私设排污旁路行为,举报中反映“四会市的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偷排废水”的问题不属实。

  经环境监测部门对多罗山公司及其周边村庄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多罗山公司范围内地下水污染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第四批来信广宁县南街镇本策村委会企3第26号;环山村一路路口(附城工商所)5督(粤)转对面的竹厂废气、噪声污染。

  〔2016〕9号

  广宁县

  经查,举报反映的竹厂名为广宁县亨利竹木工艺制品厂本策东山竹签加工部。接报后,广宁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其噪声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厂界环境噪声超标2.2分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举报内容部分属

  部分属实

  实。

  对其实施关停取缔,目前该厂已停产。

  一、肇庆柏高电池有限公司:四会市市场监管局从该公司库存成品中随机抽取电池样本进行委托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送检样品属无汞电池。

  二、新利达电池实业(德庆)肇庆柏高电池有限公司、新第四批来信利达电池实业(德庆)有限3第28号;环6督(粤)转公司违法生产淘汰产品含汞〔2016〕9号

  钮扣电池。

  样本和污水总排放口、车间集水池(处理前)废水进行了取样,并委托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三种型号电池的汞含量均符合《锌-氧有限公司:

  德庆县市场监管局、德四会市

  德庆县

  庆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分别对该公司生产的三种型号电池产品1000个不属实

  /

  化银、锌-空气、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中汞含量的限制要求》(GB24428-2009)中无汞电池汞含量的限制要求(汞含量≤0.005毫克/克);水样中总汞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较严值标准要求(0.005mg/L)。

  因此,综上所述,举报中反映“肇庆柏高电池有限公司、新利达电池实业(德庆)有限公司违法生产淘汰产品含汞钮扣电池”的问题不

  属实。

  海伦堡四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在2014年10月、2016年年初四会市海伦堡小区楼下二楼先后对海伦堡小区2座和4座、3商场餐厅油烟直接排放至小座和22座烟道实施加装内胆烟道第三批来电区三楼花园平台。以前,小整改工程,期间在三楼平台各烟道四会市

  外围安装了临时风机和临时烟道。整改工程完成后,临时风机和临时位把烟道拆除,导致油烟直烟道停止使用,但没有立即拆除。接排放到小区内。

  由于海伦堡四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不到位,造成2、3、4和22座部分属实

  12月1日,四会市委书记袁鹏然、市长刘泾波亲自部署,四会市委常委张志雄、副市长夏巨德当天组织四会市政府办公室、住规建、环保、城综、食药监、东城街道等部门到海伦堡商场进行实地调查,并向四会市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伦堡四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处理意见书,责令其2天内完成对烟管外墙透气管口、消防通风口进行封堵、封闭整改。截至12月3日,封堵工程已全部完成。经四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海伦堡小区饮食业油烟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有关要求。

  3第70号;环区餐厅有烟道直通楼顶,但督(粤)转〔2016〕6号

  为了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单

  的三楼平台烟道透气管有油烟异味散出,5座三楼平台消防通风口同样出现上述问题。举报反映“四会市海伦堡小区楼下二楼商场餐厅油烟直接排放至小区三楼花园平台”问题部分属实。

  2016年10月,由于部份业主投诉三楼临时风机和临时烟道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美观,因此海伦堡四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业主要求对其进行了拆除。举报反映“以前小区餐厅有烟道直通楼顶,但为了创建文明城市,把烟道都拆除,导

  致现在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内”的问题不属实。

  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一期)已于2014年12月四会市的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废气扰第一批来电民,多年未得到有效解决,2014年曾回复说会拉电关停,但只是关停了一个萃取车间,其他车间仍在生产

  四会市

  31日停产。群众投诉异味主要来自临时存放的半成品以及停产前黏附在槽罐上的原料。由于该厂内设备部分属实

  需要定期空转运维,过程中产生异味,举报件中反映的“肇庆市东城街道黄岗村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废气扰民,多年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属实。

  接报后,四会市迅速成立了以四会市委书记袁鹏然为组长的包案专责工作组。11月30日晚,四会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在群众代表见证下切断多罗山公司(一期)所有用电,并将临时存放的半成品密封入库。12月2日,对多罗山公司(一期)项目变压器进行改装,将其原来的800KW变压器改装为50KW的变压器,仅提供多罗山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企业日常照明用

  3第31号;环督(粤)转2号

  通过对比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一期)2016年与正常生产期间2014年同期的用电量,同比减少75.42%。据厂方负责人介绍,电量主要用于厂内设备空转运维、污水(二期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厂内照明等环节。经执法人员核实该厂空转运维设备的功率,证明确实存在定期维护耗电的可能。因此,举报件中反映的“2014年曾回复说会拉电关停,但只是关停了一个萃取车间,其他车间仍在生产”的问题不属实。

  电。12月4日晚,多罗山公司开始对一期项目生产设备进行搬迁,从根本上解决废气扰民问题。四会市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核实相关部门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情况,一经调查核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篇二:市环保督察组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第四综合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7.29?

  【字

  号】驻政办〔2017〕84号

  【施行日期】2017.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第四综合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驻政办〔2017〕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第四综合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7年7月29日

  驻马店市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第四综合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抓好河南省环保厅第四综合督察组反馈情况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与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环保厅第四综合督察组反馈意见,以提高全市环境质量为核心,引导全市上下主动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牢固树立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绿色崛起、生态振兴战略,坚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重点对照河南省环保厅第四综合督察组情况反馈问题清单,结合我市实际,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要在改善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以及推动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防范环境风险、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全力建设经济强市和美丽驻马店。

  二、整改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政府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1.部分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棚架,措施不力。

  整改措施: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时时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各级政府定期不定期政府常务会议以及环境保护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当前正在开展的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契机,着力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进行奖惩。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攻坚办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环境问题查办督办不力。(督办考核力度太弱、环境问题查处不力等)

  整改措施:按照《驻马店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和《驻马店市水污染攻坚战考核奖励制度(试行)》,对环境污染攻坚战进展情况采用一月一排名通报,一季度一总结,半年一公布,一年度一考核。对工作不力,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监察部门将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处理意见进一步公开。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未对违法违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

  整改措施: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违规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和整改力度。县区、部门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过硬的措施坚决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对工作不力,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监察部门将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处理意见进一步公开。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环保局

  (二)环境质量离目标尚有较大差距

  1.大气环境质量形势十分严峻。

  (1)扬尘污染治理方面。

  整改措施:在全市开展扬尘集中治理行动,针对道路扬尘、工地扬尘、拆迁扬尘等扬尘根源,精准施策,进一步规范道路清扫标准、施工工地作业标准、拆迁作业标准,规范渣土车管理,强力攻坚,确保全市治理扬尘的能力、水平和成效大幅提升。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公路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矿山综合整治方面。

  整改措施:在驿城区、确山县、泌阳县、遂平县、西平县组织开展矿山综合整治集中行动,推广确山县矿山综合整治经验,禁采区内严禁矿山开采,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可采区内实施矿山综合整治,落实废水、粉尘、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布局不合理、生产粗放、工艺落后、无证开采、破坏性开采、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电力公司、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驿城区、确山县、泌阳县、遂平县、西平县政府

  (3)燃煤散烧管控方面。

  整改措施:在全市开展燃煤散烧管控专项行动,7月31日前,完成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配送网点建设,全面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8月31日前,全面完成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取缔任务,坚决杜绝中心城区使用燃煤。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教体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水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

  (1)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在全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7月31日前,全部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任务。10月31日前,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设施率达到85%以上。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污染整治任务。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畜牧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

  整改措施:在全市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治理市、县中心城区河流,10月31日前,完成已排查出泌阳、上蔡、平舆的5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12月31日前,市中心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各县基本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和垃圾清理工作,实现水体无排污口、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实现城市河流河道清洁、河水清澈。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环保目标任务推进缓慢。

  1.散乱污企业底数不清,排查整治不彻底。(存在对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底数不清的问题,同时存在重视不够、指导不力、以开会发文布置工作的简单化问题。)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7—8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制定《驻马店市“散乱污”企业

  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前一阶段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排查,发现一例取缔一例,严防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部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严重滞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进展缓慢、双替代工作进展缓慢、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配送体系工作进度滞后。)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责任。认真落实驻马店《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同时将环保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相关部门,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严肃追责。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目标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严格实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对工作推进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县区和有关人员进行追责。三是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的指标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内容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环境管理整体粗放,措施落实不到位。

  1.各类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环保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了分管行业施工工地开复工制度,各类施工工地验收合格备案后,方可开复工。同时深入开展“零点夜查”和“随机巡夜”活动,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

  2.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汽修、家俱、喷漆等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餐饮企业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效率低等问题严重。)

  整改措施: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涉VOCs无组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汽修、家俱、喷漆等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餐饮企业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效率低等问题。同时继续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大对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缺失。(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和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处置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养殖场无“三防”措施、粪便直排、排污口不规范等问题较为普遍。)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限养划区管理制度,确定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清单,年底前依法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外保留的畜禽养殖场要完善治污设施,不得污染地表水、地下水。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民营加油站环境监管基本未落实。

  整改措施:市商务局严格按照《大区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部门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和整改。尤其对以停代改要进行严厉打击。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商砼搅拌企业环境管理不规范。(大多未建设物料仓储设施、未按照设备密

  闭作业要求生产等。)

  整改措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住建、环保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商砼搅拌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大规范整治力度。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砂石料厂环保抑尘措施不到位。

  整改措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对辖区内砂石料厂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行规范整治。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措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住建、交通部门配合,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措施,加强夜间监管,加大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县城主干道清扫频次,达到以克论净标准要求。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落实省环保厅第四综合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陈星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王明威、付自成、杨俊杰、何晞、贺振华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反馈整改组和案件查办组,市环保局局长王建

  国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有关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二)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周五下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采取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严肃责任追究

  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整治不力的县区、部门和有关人员,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坚决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追责到位,确保省巡视反馈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得到落实,全面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2017年7月21日

篇三:市环保督察组

  

  市纪委监察局关于省环保督察组和环保部大气强化督查组督察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

  2017年以来,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督察。期间,针对群众举报和督察发现的问题,市纪委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全市各级各部门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从近期环保部、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看,仍有部分单位和人员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履职不力、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给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打赢环保治污攻坚战,现将7起环保工作履职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嘉祥县万张街道党工委书记金平等人因对辖区内企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督导不力被问责。2017年5月8日,环保部督查发现嘉祥县万张街道辖区内的山东顺达电力杆塔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厂区积尘严重等问题,要求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6月20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后督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仍未全部整改。嘉祥县万张街道党工委书记金平,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万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孙德利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万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申兵履职不力,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环保局副局长苏加贡监管不力,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三中队队长徐树合督导整改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万张街道办事处环保所所长周生伟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二、任城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子彬因在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推进工作中不作为被问责。任城区环保局在2014年1月区划调整后,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致使安居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项目没有开工建设,造成项目工期拖延。梁子彬作为负责推进项目建设的分管领导,推进重大项目不作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邹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党支部副书记、规划科原科长姜波因在园区中水回用项目建设中不作为被问责。2009年12月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山东邹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邹城工业园区启动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邹城工业园区规划科未按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启动项目建设,也没有向园区管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导致园区中水回用设施规划至今没有落实。姜波作为园区分管和主抓规划落实工作的负责人,不落实省环保厅工作要求,工作不作为,失职失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党组成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盛标因监管不力被问责。张黄化工园区存在污水处理厂污泥暂存量与污水处理量不匹配,管网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盛标作为分管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落实责任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泗水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王鲁林、矿产管理科科长彭冲、星村镇副镇长彭勇、星村镇国土所所长岳勇因对非煤矿山整治监管工作不力被问责。2015年3月,济宁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开发利用监管工作的意见》。泗水县国土资源局未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意见,也未向县政府提出关停不达标非煤矿山的建议,并违反市政府要求对5家花岗岩石材厂延期关停。王鲁林作为分管领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彭冲工作措施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泗水县星村镇高旭新材料有限公司赵家庄矿未经批准,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彭勇

  作为分管副镇长,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星村镇国土所所长岳勇监管不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霍长军、白石镇党委委员孙传银、白石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白君浩因对非煤矿山整治监管工作不力被问责。汶上县白石镇非煤矿山资源整合进展缓慢,个别无证矿点存在私自开采问题。霍长军作为分管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的副局长,领导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孙传银履职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君浩工作失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济宁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林立强、马集镇人大主席杨新强因对企业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监管不力被问责。济宁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和马集镇政府对马集镇沿路石材加工企业监管不力,导致扬尘污染严重。林立强作为分管领导,工作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杨新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环保部即将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主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整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碰硬,铁腕执纪,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的问责促进全市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篇四:市环保督察组

  

  环保督察是什么?对象有哪些?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安排?1、环保督察的制度安排环保督察这?制度设计,出?中央全?深化改?领导?组,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态?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的?项重?制度安排。2015年7?,中央深改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案(试?)》,明确建?环保督察机制,规定督察?作将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组织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2、环保督察的?的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岗双责,推动督察地区?态?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发展。3、环保督察的重点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4、环保督察的对象中央环保督察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但在督察的过程中可以下沉到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且能够直接深?企业进?调查。因此,环保督察重点由以往的“督企”转向“督政”,督察对象包括了省级、市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地?企业,实现了对“党政企”的全覆盖。5、环保督察的主要内容环保督察主要包括三??内容:?是党委、政府对国家和省环境保护重?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是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三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6、环保督察的?作?式环保督察的?作?式有: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7、环保督察的?作步骤环保督察的6个?作步骤:督察准备、督察进驻、形成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问题及线索、整改落实。8、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三?特点相?于区域督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三?特点:?是层级?,环保督察组的性质是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成??作领导?组,具体的组织协调?作由环保部牵头负责。?是实?党政同责,由督企转变为督政,使得环保督察更具威慑?。三是强调督察结果的应?,督察结果与领导?部考核评价挂钩,直接促使地?领导?部提?对环保的重视程度。9、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组成中央环保督察组总规模约70?,督察组长均由正部级?部担任,副组长由环保部副部级?部担任,成员来?中纪委、中组部、环保部等部门的领导、?部,环保部华东督查中??部以及其它地区的部分?部,专业程度?。10、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的三个?作阶段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各省督察的时间?般为30?,分为三个阶段,各约10天:前10?是省级层?督察阶段,将与省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个别谈话;中间10?是下沉市级督察阶段;后10?为整理总结阶段,撰写?作报告、补充调阅材料等。

  11、下沉市级督察的内容中央环保督察组在下沉市级督察阶段将分组对第?阶段梳理出的问题线索进?核实,并实地调查取证,其中正式下沉4~6个地市,其他地市可能组织抽查。下沉地市督察时,主要听取各地?作汇报,并与各地党政领导个别谈话,谈话主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下沉督察准备和省级层?督察梳理出的问题和线索,通过交流座谈、调阅资料、现场抽查和重点约谈等?式进?调查取证核实。通过下沉督察,核实有关情况,完善证据链,并厘清各级各部门责任,必要时开展补充督察,部分问题将再回到省直有关单位进?取证。12、中央环保督察如何取得问题线索中央督察主要采取由点到?、由?到点?式查找问题。?是资料调阅,从省?态环境保护汇报材料中的成绩和问题、省部级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的个别谈话材料,以及进驻时调阅的资料进?梳理分析;?是信访查办,从国家信访局、环保部信访办、华东督查中?信访办和省信访局等挂号的,以及我省重复投诉、长期未解决的信访案件梳理。13、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如何处理信访督察进驻期间,公布电话、邮箱,全程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每?向我省转交受理的信访件,限时反馈并要求信息公开。督察期间将抽取部分信访件进?复查,核实查办情况,对信访查处失实、查处反馈不?致等问题,将直接要求问责。

篇五:市环保督察组

  

  作者:无

  出版物刊名:四川党的建设

  页码:9-9页

  年卷期:2017年

  第4期

  主题词:环保

  环境保护

  职能部门

  省级

  摘要:2月12日,今年第一批8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进驻。8个督察组分别由省领导带队、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8个市分别为宜宾、眉山、成都、南充、自贡、资阳、绵阳和内江与以往的“督企”相比,此次督察主要是“督政”,即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篇六:市环保督察组

  

  领导讲话:在全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检查准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领导讲话:在全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检查准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是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按照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进驻我省。并于7月19日召开了督察动员会议。这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主要针对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进行督查。为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迎检准备工作会议,对全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以确保督察工作在我市顺利推进。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第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保护事关国家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事关中华民族未来的生存环境。宪魁书记在动员会上强调,虽然我省生态基础较好,但在环境保护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XX书记、XX市长对这次中央督察工作十分重视,省里动员会后,两位主要领导立即研究贯彻意见,市政府立即召开政府常务会传达贯彻,对迎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客观分析我们绥化市,原有的农业大市基础相对较好,近几年来,就节能减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产业项目建设管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发展的需要和经济相对滞后的压力,在不同层面存在着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重视不够,责任还不明确问题。有些环境问题还很突出,比如肇兰新河问题,跨界河流水质不达标问题,市县饮用水超标问题,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城乡垃圾、污

  水污染问题,秸秆综合利用率低、季节性焚烧造成大气污染问题,还有大量的燃煤排放及机动车尾气排放等等一些突出敏感问题。为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围绕这些问题做好我们当前和今后的工作。特别是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端正思想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这次督察。

  第二、这次督察的重点内容及方式。这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围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中央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走访问询、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

  第三、围绕环境保护及迎检,当前应做好的工作和应解决的问题。我们要以这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切实解决好当前我市环保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围绕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水十条”,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水

  资源管理,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肇兰新河的治理。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燃煤锅炉改造,严格低质煤管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污染源监管。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实施减农药、减化肥、减除草剂“三减”行动计划,严控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对农田造成的污染。要围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排污企业遵规守矩,确保环境违法问题得到应有的解决。根据我市当前的情况,我在这里重点强调:一要加强对产业项目的检查。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要坚决停工,对未验收就投产的项目要坚决停产,对未办理手续的项目要坚决限期办理。二要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运营的管理。已建完具备验收条件的要马上验收,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和未建设完成的要抓紧完善,没有开工建设的要立即开工,已经建成没有很好运营的要认真研究确保稳定运营,发挥作用。对去年省环保厅、财政厅委托会计所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整改到位。还要做好中央督察组来我市专项抽查此项工作的迎检准备,准备好现场和相关基础材料。三要加强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各县都要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重点查清哪些方面还没有达到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就纠正什么问题,要立即整改完善。存在饮用水超标问题的县市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展开调查,查清污染源,制定治理计划,进行全面治理。另外,我市多个县跨界河流水质超标,请有问题的县(市、区)尽快解决好。四要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开展全面大检查,原来有问题的要重点查,原有问题没有处理到位的,要坚决整治到位。对各类违法企业要依法坚决查处。五要加强生态市创建。各县(市、区)要重点搞好生态市(县)的建设规划,抓好生态建设各项内容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全市没有完成生态创建任务的3个县(市、区)要加快进度。六要加强环境信访案

篇七:市环保督察组

  

  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西安市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中共西安市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1.20?

  【字

  号】

  【施行日期】2019.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

  正文

  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西安市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通报

  2017年4月6日至5月7日,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8月22日向西安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西安市委、市政府对督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扎实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按照省委环境保护督察追责工作有关要求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原则,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开展调查处理,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分析、精准问责,坚决让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受到惩戒。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19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9人,其他处理9人。现将其中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蓝田县汤峪镇重发展、轻保护,违规将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汤峪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未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致使污水违规排放。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蓝田县总工会主席刘军政(时任蓝田县住建局局长)进行诫勉;给予汤峪镇镇长张辉警告处分。另有1名干部被诫勉。

  二、鄠邑区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违规将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问题。鄠邑

  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采取截河方式收集污水,部分污水未能通过管网收集直排新河,致使2014年至2016年新河水质一直为劣V类。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鄠邑区住建局副调研员王九仓(时任户县住建局副局长)警告处分;对鄠邑区水务局副局长师根宝(时任户县水务局副局长)进行诫勉。另有1名干部受到警告处分,1人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再予以追究,1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监委留置,待违纪违法问题查清后再处理。

  三、临潼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缓慢,未同步建设污水配套管网,生活污水违规直排问题。临潼区污水处理厂采取拦河截污方式收集污水;2016年12月污水厂二期进水调试前,每天超一期处理能力的约1.3万吨生活污水排入临河,造成2015年、2016年临河入渭断面超标。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临潼区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宏伟,临潼区水务局副处级调研员任选民警告处分。

  四、违规扩大冬季涉土施工工程范围、缩短禁土时段问题。西安市执行大气治理有关规定打折扣,出台《关于加快城建PPP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允许冬季涉土施工的工程范围扩大到全部城建PPP项目;出台《关于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将禁土时段缩短到当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西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陈松林(时任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苗宝明进行诫勉。

  五、燃煤锅炉拆改不到位、违规新建燃煤锅炉问题。阎良区、鄠邑区违规审批建设燃煤锅炉,长安区落实锅炉拆改任务不到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张军社(时任市质监局阎良分局局长)警告处分;对长安区民政局副局长郭省昌进行通报;对长安区民政局福利科科长雷文敏进行诫勉;给予鄠邑区沣京工业园管委会主任杨波(时任户县沣京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记过处分。另有1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鄠邑区户县光明玻璃厂拒不执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并扩大产能,持续生产问题。鄠邑区执行国家政策要求不坚决,在上级部门多次检查督促下,淘汰任务仍落实不到位,反而违法扩建,增加产能,导致大气污染排放增多。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鄠邑区经贸局党委书记、局长桂肃清(时任户县经贸局党委书记、局长),鄠邑区经贸局副局长赵晓利(时任户县经贸局副局长)记过处分。

  对以上问题涉及的有关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西安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断增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坚决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整治任务,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积极推动西安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为人民创造美好生产生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篇八:市环保督察组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肇庆市环境问题举报件(12月30日)

  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序批次及编号

  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华东塑料厂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而擅自建设生产。该厂在东南角围墙边建设了循环水池用于冷却降温,距离居民楼最近约20米,生产时生产设备及循环水泵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在旺季,该厂24小时生产。举报中反映的内容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位置原为鱼塘及生猪养殖场。自经营户对其进行搬迁后,周边居民发现鱼塘内约有十多头死猪,产生恶臭,故从中源誉峰施工工地运来泥土,对生猪养殖场和鱼塘洼地进行填埋。由于受填土挤迫,鱼塘底泥(含有生猪养殖场排出的粪便)涌上地面,将鱼塘边的排水渠覆盖,造成来水无法排是否属实

  截至2016年12月30日

  处理处罚和

  备注

  问责情况

  第二十四批四会市城中区高布村的来电第72号;华东塑料厂24小时生产,噪1环督(粤)转声大。

  〔2016〕37号

  四会市

  属实

  12月23日,四会市责令华东塑料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相关设施,并由相关部门切断生产用电。当日起该厂已没有生产。

  第二十四批有人在肇庆学院西面围来电第74号;墙外倾倒工业污泥,污水发2环督(粤)转黑。

  〔2016〕37号

  端州区

  部分属实

  12月24日,端州区组织大路田居民小组,派出挖掘机现场施工,开挖排水明沟和铺设管道,将积水排走,并用新填土覆盖发黑水体和鱼塘底泥。截至12月27日,施工工程已全面完成。

  出,形成积水,经过发酵,底泥和水体出现发黑。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位置为谷圩石材加工区,现有石材加工厂123家,其主要使用湿法工艺鎅石、裁边打磨石料,产生的废水经配套建设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没有使用冷却液。根据封开县环保局近三年来的监管情况显示,未发现石材加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谷圩河。加工厂沉淀池产生的废渣(渣水混合物)则被运往谷圩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的堆放场,再进行分级沉淀处理,尾水直接排入谷圩河,造成下游谷圩河水体浑浊。经查近三年环境监测资料,谷圩河水质符合Ⅱ类水标准,没有对旺村村民饮用水造成影响。而这些石材加工厂由于把边角料露天堆放,周边场地又没有实施硬底化和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因此容易造成粉尘污染。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建设并投产。自2006年以来,风华高科周边地块陆续兴封开县长岗镇旺村上游第二十四批的谷圩村石材加工厂,涉嫌来信第62号;将废水和冷却液直接排入谷3环督(粤)转圩河,造成污染,影响旺村〔2016〕37号

  村民饮用水。工厂加工时,粉尘飞扬,空气污染严重。

  封开县

  部分属实

  12月24日,封开县环保局向谷圩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发出《责令停产整治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接纳废渣进场堆放,完善堆放场尾水治理设施,确保剩余尾水达标排放。同时,封开县已另外选址规划建设新的废渣堆放场。为解决谷圩石材加工区粉尘问题,封开县责令区内各厂实行门前“三包”,并安排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洒水,对周边场地实施硬底化工程。

  第二十四批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4来信第63号;份有限公司位于肇庆市风华环督(粤)转路,该公司长期排放刺激性端州区

  部分属实

  为减少扰民问题的发生,环保部门督促风华高科进一步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加快噪声整治工程施工,确保稳定达标排

  〔2016〕37号

  气味和噪音,影响风华路、矶东路一带的居民。

  建起商住小区,并有居民入住。部分居民对风华高科废气和噪声问题进行投诉。为解决该问题,环保部门多次督促风华高科进行整改,包括更换替代部分易挥发的原材料、建设RTO(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采取围闭措施降低生产设备噪声等。今年12月再次收到投诉后,端州区组织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公司废气和噪声开展监测,相关监测项目达标。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23日,环境监测部门对肇庆匹思通机械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及厂界外无组织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调查中暂未发现匹思通公司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中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肇庆高新区共有化工企业46家,其中实际投产的企业33家,主要分布在临江工业园及沙沥工业园。经统计,自2015年以来,当地环保部门累计收到关于化工企业废气扰民投诉的企业2家,分别为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肇放。

  第二十三批来电第62号;肇庆匹思通机械有限公5环督(粤)转司废气扰民。

  〔2016〕36号

  高新区

  不属实

  为进一步降低沙铸工序排放的粉尘,匹思通公司正在对废气治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改善废气治理效果。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对匹思通公司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目前,肇庆高新区环保局已对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处。同时,当地还制定了《2017年肇庆高新区化工行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整治。

  第二十三批来信第43号;肇庆高新区化工企业废6环督(粤)转气扰民。

  〔2016〕36号

  高新区

  部分属实

  庆市易涂宝涂料有限公司,均依法作出了处理。2016年12月22日至24日,肇庆高新区再次组织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进行检查,监测发现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恶臭浓度超标。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南江工业园区内现有化工企业4家,均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其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相关政策规定的限制类、禁止类或淘汰类项目。但由于南江工业园内企业众多,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也曾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均依法办理。2015年以来,共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9宗,合计处罚99.44万元,实施查封7家,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人。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四会市大沙镇岗美工业集聚区共有14家熔铸企业,生产期间会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污染物,配套建有废气处理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后排放。检查期间,14家企业均没有生产,但发现四会市上三熔铸厂污染物排放许可第二十三批四会市南江工业园内存来信第44号;在大量产能落后、没有环保7环督(粤)转审批手续的化工企业,废气〔2016〕36号

  污染严重。

  四会市

  部分属实

  四会市将继续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快推进南江工业园企业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工作,进一步清退园区“三高一低”企业,提升园区的环境质量。

  第二十三批来信第45号;四会市岗美村有几家熔8环督(粤)转铸厂,废气污染严重。

  〔2016〕36号

  四会市

  部分属实

  针对四会市上三熔铸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已过期行为,四会市环保局责令其在领取有效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前,必须停止生产和排放污染物。同时,四会市将大力引导企业实施转型升级,进一步对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对未能如期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关停。

  证已过期。在以往监管过程中也曾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从去年至今先后查处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或不正常使用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等行为3宗,并依法实施查封;取缔3家无证无照铝灰厂。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肇庆市高要区肇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对金利镇电镀园区内20家电镀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其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和含镍废水均先经独立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再统一进入电镀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含反渗透工艺),最终部分回用,部分流入高要市同济水务有限公司金利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该电镀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含反渗透工艺)设计处3理水量为8000m/d,而目前园区电镀企业废水实际产生量不超过50003m/d,满足处理需求。经查,2016年1—11月20家电镀企业排入肇星公司处理的生产废水共1526921吨,肇星公司废水排放量为1212005吨,回用水量为335371吨。考虑到肇星公司废水处理过程中需添加液体药肇庆市高要区肇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处理金利第二十三批镇电镀园区电镀企业的生产来信第46号;废水。该公司含氰废水、含9环督(粤)转铬废水、含镍废水处理设施〔2016〕36号

  存在造假行为,反渗透设备规模远远小于其所接纳的废水量。

  高要区

  不属实

  接下来,高要区将继续加大对肇星公司的环境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剂,因此其废水排放量与回用水量之和比电镀企业废水排入量大,数据未见异常。举报中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1、四季金谷位于四会市和肇庆高新区交界的东城新江上元塘地段,其南面有包括广东四会ABB互感器有限公司、四会市加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四会市金菊玻璃工艺制品厂在内的7家工业企业,西南方向约2.2至4.4公里位置有9家印染企业。今年以来,仅金菊玻璃公司因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被行政处罚,其余企业暂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2、举报中反映的河涌名为上元塘支渠,主要用于排洪,沿线没有发现排污企业,但上游农户种植、养殖等排放的水进入该渠。当水体静止时,容易出现黑臭现象。

  3、举报中反映的热电厂实为中电四会燃气热电冷联产项目。项目在建设前已经环保部门审批,并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经四会市住建部门查实,项目已依法办理用地许可和规划报建等手续。

  四会市东城街道四季金谷小区附近存在环境污染问题:1、附近有ABB、水泥制品预制场、纺织厂等多家企业。自2014年以来,夜间经常闻到刺激性气味;2、小区南面的河涌发黑发臭,举报第二十三批人怀疑附近有企业偷排;3、1来信第48号;距离小区几百米位置,有一0环督(粤)转热电厂正在施工建设,周边〔2016〕36号

  村民未见该厂环评公示,举报人质疑该厂建设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规范;4、小区周边经常有人焚烧垃圾,废气扰民;5、小区西面和北面有多个鱼塘,投放病死的家禽、豆麸等作为饲料喂鱼,散发出恶臭影响小区居民。

  四会市

  部分属实

  目前,四会市代建中心正在负责对上元塘支渠进行施工覆盖,并由东城街道办开展渠道垃圾和漂浮物清理工作。针对四季金谷西北方向鱼塘恶臭问题,已组织人员对鱼塘里的鸡粪等杂物进行清理,并对鱼塘经营户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不得向鱼塘投放鸡粪等物质作为鱼饲料,防止恶臭扰民。同时,四会市还将组织人员加强对附近片区的日常巡查,严禁露天焚烧,加大企业环境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4、巡查期间暂未发现四季金谷小区附近存在焚烧垃圾行为,但因个人生活方式原因,在日常中可能存在上述现象。

  5、四季金谷西北方向有多个鱼塘。鱼塘经营户把鸡粪、豆麸等放置在鱼塘边发酵作为鱼饲料,但未见有投放病死家禽。鸡粪和豆麸混合物在水体里发酵散发出恶臭气味。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企业实为肇庆市高要区环宇金属加工厂,于2009年投产,主要生产再生铜、再生锌、再生铝和电解铅。2011年,该厂再生铝及电解铅生产工艺被当地环保部门依法撤销,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今年11月,环保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监测发现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举报中发现的内容部分属实。

  独水河全长约19.7公里,其在四会市辖区内河段名为青莲渠,原主要排放龙甫镇、东城街道雨水、农渠水和灌溉农田。但由于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城市排污高要区金渡镇沙头村世第二十三批纪大道2号锐高电子有限公1来信第49号;司后有一企业,长期提炼废1环督(粤)转旧电池中的铅,含酸废水随〔2016〕36号

  意排放,废气扰民。

  高要区

  部分属实

  针对肇庆市高要区环宇金属加工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环保部门依法作出处理。该厂自11月24日起已停止生产,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新增建设废气治理加药池1套。

  第二十三批四会市独水河发黑发1来信第50号;臭,曾经实施整治,但后来2环督(粤)转黑臭问题越来越严重。

  〔2016〕36号

  四会市

  部分属实

  目前,四会市仍在继续加大青莲渠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正在实施东城街道“雨污分流”市政管道配套工程并进入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开展青莲渠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新江片区工业污水深度集中处

  管网未完善,目前青莲渠已成为混合排污渠,水质为劣Ⅴ类。2007年起,四会市加大力度对青莲渠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对工业企业实施废水深度治理、清理流域内畜禽养殖场、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开展引水冲污工程、实施渠道改道等。经过一系列整治,青莲渠各主要监测点位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总铜、总锌等污染物指标平均浓度已有明显下降。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经排查,四会市贞山街道辖区内现有古法造纸作坊52家(其中1家已关闭),其中50家使用“石灰法地池制浆设备”,属《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淘汰类;其均没有办理相关证照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产生的腌制废水排放至附近拦洪沟后流入邓村河。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四会市金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产生的电镀废水经分类收集,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部分回用于电镀清洗工序,其余则外排至鱼云河。经调阅相关资料,发现该理设施,已完成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作;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加强企业环境监管,促进青莲渠水质早日达到IV类水标准。

  第二十三批四会市贞山街道邓村内1来信第51号;有100多家造纸厂,使用石3环督(粤)转炭和化学药品进行泡制,废〔2016〕36号

  水直排小溪。

  四会市

  部分属实

  经对造纸作坊片区周边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相关指标未见异常。12月11日,四会市组织对52家古法造纸作坊实施停止供电措施,多次检查已没有生产。

  第二十三批四会市金达五金制品有1来信第52号;限公司产生的电镀废水未经4环督(粤)转处理直接排入鱼云河,严重〔2016〕36号

  污染周边农田。

  四会市

  部分属实

  接下来,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四会市金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公司自2014年以来,曾三次因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2016年12月,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以及周边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相关指标均达标。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大兴排渠流域的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马房工业区,共71家,其中5家已关闭拆除,38家已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曾发现该片区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处理。今年8月,四会市开展大兴排渠污染整治行动,对46家企业依法实施关停或取缔,对大兴东、西排渠清淤疏浚工程完成98%、100%工程量。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与第八批来电第79号同为跃龙涌整治问题。12月13日至17日,我市在位于丽景南湾小区附近的跃龙涌南侧,搭建了钢结构支架和铺装铁板,将跃龙涌末段渠道实施了覆盖封闭,有效减少臭气散发。举报中反映的另一排水渠属于排渠出口段连接跃龙泵站范围,未覆盖的河涌段为跃龙泵第二十三批四会市大沙镇大兴排渠1来信第53号;流域有100多家无证照小作5环督(粤)转坊,废气扰民,产生的废水〔2016〕36号

  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北江。

  四会市

  部分属实

  接下来,四会市将按照《四会市大沙镇大兴排渠污染整治方案》,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企业监管,对未能如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加快大兴东排渠清淤疏浚进度,加强农业污染面源防治,切实改善水质。

  端州区工农南路丽景南第二十二批湾小区排水渠臭气熏天,相1来电第61号;关部门仅简易搭建了铁棚,6环督(粤)转距离该铁棚约30米处仍有另〔2016〕34号

  一排水渠未处理。

  端州区

  部分属实

  目前,市水务局已初步制定《肇庆市端州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从对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建设等方面,推进跃龙涌排渠综合治理。同时,端州区还组织对工农南路段跃龙涌附近工农居委会军屯社区、丽景南湾等周边居民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张贴通知100张,派发宣传单400张,向群众宣传整改工作情况和进展。

  站建设的导流渠道,外露部分是泵站的蓄水前池和清污口。由于考虑安全原因和对跃龙泵站的设备维护,因此没有对该部分进行围闭。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肇庆市捷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共有染机50台,其中7台报备停用。该公司的生产用水主要从新兴江抽取,安装了电子水表,并有记录台账。根据电子水表读数及该公司记录台账,2016年1-11月捷诚公司用水量为148.85万吨;其废水排放口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显示同期废水排放量为139.13万吨,损耗值为6.5%,结合锅炉损耗和生产及废水处理损耗,其用水量与排水量的差值不大,数据未见异常。在排查和日常监管过程中也未发现捷诚公司存在偷排行为。举报中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经查,2016年1—11月20家电镀企业排入肇星公司处理的生产废水共1526921吨,肇星公司废水排放量为1212005吨,回用水量为335371吨。考虑到肇星公司废水处理过程中需添加液体药剂,因此其

  肇庆市捷诚纺织印染有第二十二批限公司有85台蒸汽染缸,流1来信第56号;量计显示废水排放量比正常7环督(粤)转生产时废水产生量少一半,〔2016〕34号

  举报人怀疑其偷排。

  高要区

  不属实

  接下来,高要区将继续加大对捷诚公司的环境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第二十二批肇庆市高要区肇星污水1来信第57号;处理有限公司经常半夜偷排8环督(粤)转废水,污染河涌。

  〔2016〕34号

  高要区

  不属实

  接下来,高要区将继续加大对肇星公司的环境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废水排放量与回用水量之和比电镀企业废水排入量大,数据未见异常。2013年,肇星公司与高要市同济水务有限公司金利镇污水处理厂签订了废水处理协议,处理后废水不再直接外排,而是全部通过专管排入同济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再排入西围涌,日常监督检查中未见其存在偷排行为。2015年以来对西围涌水质和土壤监测,重金属浓度均达标。举报中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第二十二批四会市东城街道恒晖苑1来信第58号;小区F座楼下福建面馆把油9环督(粤)转烟排入下水道,影响楼上住〔2016〕34号

  户。

  举报中反映的福建面馆登记名为四会市蓝雅美食店,其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经管道排入下水道,并会通过下水道排往楼上住户。举报中反映的内容属实。

  龙甫镇内共有电镀厂20家、电镀污水处理厂1家、熔铸厂2家、陶瓷厂3家、漂染厂3家、化工厂1家。日常监督检查中确实曾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均依法作出了处理。2014年以来,四会市环保局对龙甫镇环境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8宗,累计处罚金额28.3万元,采取查封措施1宗,移送公安12月21日,四会市组织对蓝雅美食店油烟管道进行了拆除,防止油烟经下水道倒排入楼上住户。

  四会市

  属实

  四会市龙甫镇内几十家第二十二批企业,包括电镀厂、漂染厂、2来信第59号;皮革厂、化工厂、陶瓷厂、0环督(粤)转熔铸厂等,废气扰民,污染〔2016〕34号

  环境。

  四会市

  属实

  四会市环保局成立了驻龙甫电镀区环保办,加强监管执法,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宗。今年,四会市还组织对未能完成整治任务的8家企业实施淘汰关闭。举报中反映的内容属实。

  1、举报中反映的电镀厂应为高要区金利镇利民电镀厂和肇庆市高要区新兴发电镀厂。两家企业生产过程中均会产生酸雾,经自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12月22日,环境监测部门对其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2、举报中反映的河涌应为西围涌。经查阅2015年以来的环境监测报告,其水体和土壤重金属浓度均达标。日常监督检查中,暂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存在偷排行为。

  综上所述,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臭水沟实为“羚山涌排水渠系景蓝干渠”。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羚山涌排水渠系已成为城市排水渠道。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区配套雨污分流管网不完善,污水未能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导致部分生活污水和处理后的工业废水排入羚山涌,水质变1、高要区金利镇九头岗第二十二批南方医院附近的电镀厂,夜2来信第60号;晚排放刺激性气体,污染扰1环督(粤)转民。

  〔2016〕34号

  2、旁边河涌污染严重,发出恶臭气味。

  高要区

  部分属实

  对此,高要区要求上述两家企业和其它电镀厂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达标排放;落实厂区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废水渗漏,污染环境。

  第二十二批端州区顺宝天誉小区2来信第61号;旁有一排水沟,发黑发臭,2环督(粤)转排入西江。

  〔2016〕34号

  端州区

  属实

  为改善羚山涌水质,我市制定了《羚山涌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落实近期、中期和远期措施,开展包括景蓝干渠在内的羚山涌排水渠系综合治理,推进

  “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清淤疏浚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等。目前,正加快开展上游景蓝干渠截污和下游羚山泵站至出江口的清淤工作,关停了沿线两家大型印染

  差。举报中反映的问题属实。

  实进公司熔化炉使用柴油作为燃料,配套建有废气处理设施对燃烧废气进行处理。但由于其废气收集系统不完善,当熔化炉点火时会排放出黑烟,稳定燃烧后则恢复正常。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位置实为四会市迳口镇冠山工业园,园内原有工业企业35家,其中熔炼企业15家,共有25个熔炼炉。2011年至2015年期间共关停了包括熔炼企业在内的企业17家。近年来,四会市也多次收到群众关于冠山工业园企业环境污染投诉,均依法作出处理。今年,共查处冠山工业园企业环境违法行为8宗,处罚金额73.7万元,查封企业3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宗,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1人。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有2台天然气锅炉(一用一备),产生的燃烧废气经烟囱高空排放;肇庆生力山村玻璃有限公司使用石油焦和天厂,对河涌漂浮垃圾进行清理,并拆除沿线违章建筑。

  12月22日,高要区环保局向实进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整改完成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方能投入生产。目前,该公司已提交《整改方案》,正在开展整改工作。

  第二十二批2来信第62号;

  肇庆实进金属材料有限3环督(粤)转公司排放黑烟,废气扰民。

  〔2016〕34号

  高要区

  部分属实

  第二十二批四会市迳口镇存在非法来信第63号;2熔炼窝点,约有20多个熔炼4环督(粤)转炉。

  〔2016〕34号

  四会市

  部分属实

  自今年10月起,冠山工业园内现有企业已停产。12月,四会市组织对8家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厂房和设备进行了强制清拆。下阶段,四会市将针对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第二十二批端州区城西位置的肇庆2来信第64号;星湖制药有限公司和肇庆生5环督(粤)转力山村玻璃有限公司,偷排〔2016〕34号

  废气,影响附近居民。

  端州区

  部分属实

  目前,肇庆生力山村玻璃有限公司正在安装废气脱硝处理系统,进一步降低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预计工程于2017年3月底完成。同时,环保部门将

  然气作燃料。窑炉燃烧燃料和玻璃瓶制造产生的废气经过脱硫、布袋除尘等设施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经监测,2016年以来上述两家企业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检查中未见其存在偷排行为。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四会市伟邦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油漆、稀释剂,没有喷漆工序。该公司500米范围内分散有几家村民房屋,而其距离大沙加油站油罐区26.7米,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了安全生产及消防验收。检查中发现其配套的废气收集系统不完善,产生的有机废气未完全收集处理,现场有异味。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继续加强对两家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四会市伟邦化工有限公第二十一批司距离居民区约500米,喷来电第58号;2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6环督(粤)转且排往附近加油站,存在安〔2016〕33号

  全隐患。

  四会市

  部分属实

  12月20日,四会市环保局向四会市伟邦化工有限公司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其完善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全部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该公司于当天起停产整改。

  第二十一批端州区敏捷城工地(肇2来信第54号;庆市图书馆后)每晚通宵施7环督(粤)转工,噪音扰民。

  〔2016〕33号

  端州区

  经调查,敏捷城工地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擅自在夜间施工作业,噪声扰民。举报中反映的内容属实。

  属实

  此前,城综部门曾收到群众关于该工地违规施工投诉,并作出了处理。再次收到投诉并确认事实后,城综部门于12月20日责令敏捷城工地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0元行政罚款。12月20日、22日晚巡查没有发现敏捷城工地存在夜间施工行为。接下来,端州区将进一步加强对敏捷城工地及周边巡查防控,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怀集县凤岗镇很多山被开采矿石,污水直接排入河里,河水浑浊;2、银龙水第二十批来电站、玉龙水电站拦截了村2电第75号;庄上游水源用作发电,导致8环督(粤)转下游河流干枯,破坏生态环〔2016〕32号

  境;3、该镇很多山被大面积种植桉树,破坏植被,居民无水可用。

  怀集县

  1、怀集县凤岗镇现有持证采矿企业4家,检查中暂未发现其生产污水直排入河现象;但2013年以来,先后发现5宗小型作坊非法采矿行为,其存在生产污水直排入河现象,被依法予以取缔。而经过调查,造成河水浑浊的主要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是汕昆高速公路施工产生大量泥浆流入河流;二是凤岗河上游茶岩水河道正在实施河道疏浚工程。

  2、银龙水电站、玉龙水电站经营方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恢复等措施,未发现其造成下游河流干枯和生态环境破坏。

  3、截至目前,凤岗镇桉树种植面积9.98万亩,占凤岗镇林地总面积的26.58%。由于桉树轮伐期间,需对山地进行炼山,一定程度对植被造成破坏,但可恢复,没有影响居民用水。近年来,凤岗镇兴建了多项饮水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和农用水。

  岭南人家餐饮企业产生的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和水雾式净部分属实

  怀集县迅速开展矿产开采业排查整治活动,对本次排查发现的3宗违法占用林地采矿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针对汕昆高速公路施工存在的问题,12月20日怀集县专责工作组督促建设单位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黄泥水进行截流处理。同时,还对银龙水电站、玉龙水电站进行检查,要求经营方必须按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河流生态流量,保障下游用水。

  2第二十批来9电第76号;端州区塘岗路星湖尚景苑2期岭南人家多个烟囱排端州区

  不属实

  城综部门要求岭南人家餐饮企业继续落实好油烟净化和噪声防治工作,同时

  环督(粤)转放油烟,噪音大,多次投诉〔2016〕32号

  无果。

  化设备处理后,由一烟囱高空排放。此前城综部门曾收到2宗关于岭南人家的类似投诉,现场调查均没有发现投诉反映的问题。2016年12月19日,环境监测部门对其排放的油烟及场界外1米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但在星湖尚景苑二期2号楼1305房厕所窗外监测,其噪声值超标6分贝。经查实,其主要受岭南人家和中影星尚国际影城位于楼顶的空调冷却塔运行影响,目前相关部门已另案处理。举报中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河涌由石东干渠和水铜干渠交汇而成,流向羚山主涌,最终排入西江。经规划部门批准,泰湖新城小区开发商在小区里把该渠段改造成景观渠,并设置进出闸口控制与上下游河涌连接。景观渠上游石东干渠和水铜干渠没有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上游雨水和大部分污水均流经泰湖新城小区,影响人工渠水质。加之,因景观需要,泰湖新城小区关闭景观渠进出闸口,造成渠内缺乏水体置换和流动,导致水质浑浊和有臭味。

  责令岭南人家和中影星尚国际影城落实对空调冷却塔的降噪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第二十批来端州区泰湖新城小区有3电第77号;一用于泄洪的河涌,贯穿小0环督(粤)转区,最终流入西江。河水浑〔2016〕32号

  浊,有臭味。

  端州区

  属实

  端州区督促泰湖新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景观渠水面垃圾及漂浮物清理,做好渠道清淤及水体补充,防止因水体滞留发臭。同时,将继续按照《端州区开展羚山涌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削减污染物排放、完善城东片区雨污分流系统、清淤及水质治理工程等工作。

  第二十批来肇庆市佳利印染有限公3信第54号;司燃煤排放黑烟,伴有臭味,环督(粤)转1对附近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2016〕32号

  高要区

  肇庆市佳利印染有限公司共有10t/h以上燃煤锅炉三台。高要区环保局在今年对佳利公司的环保执法检查中,曾发现该公司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处以了15万元罚款,并责令整改。

  四会市迳口镇冠山工业园内原有工业企业35家,2011年至2015年期间共关停了17家。近年来,四会市也多次收到群众关于冠山工业园企业环境污染投诉,均依法作出处理。今年,共查处冠山工业园企业环境违法行为8宗,处罚金额73.7万元,查封企业3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宗,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1人。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生猪养殖场位置地属四会市。由于其没有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大部分粪便直接排入承包的鱼塘,其余排入旁边沟渠,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现场有明显臭味,且目前仍在扩建猪舍。举报中反映的内容属实。

  高要区蛟塘镇塱心村附近有2家生猪养殖场,分别是高要区蛟塘部分属实

  自2016年12月7日起,佳利公司燃煤锅炉已停止运行。高要区包案专责组要求该公司加快推进废气处理设施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二十批来四会市迳口镇冠山工业3信第55号;园内几十家企业废气污染,2环督(粤)转垃圾成堆。投诉多次未得到〔2016〕32号

  彻底解决。

  四会市

  部分属实

  自今年10月起,冠山工业园内现有企业已停产。12月,四会市组织对8家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厂房和设备进行了强制清拆。下阶段,四会市将针对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第二十批来鼎湖区莲花镇协大鞋厂3信第56号;围墙东面有一大型生猪养殖3环督(粤)转场,臭味熏天,目前仍在扩〔2016〕32号

  建。

  四会市

  属实

  针对该生猪养殖场存在治污设施及防疫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四会市环保、卫生监督等部门责令其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其已停止新建猪舍的使用,并在建设化粪收集池和收集过滤池,加大对养殖场冲洗频次。12月20日复查时,未闻有明显臭味。

  高要区包案专责组要求上述2家生猪养殖场对粪渣废水的收集明渠以及隔

  高要区蛟塘镇塱心村3第十九批来4电第81号;“牲畜养猪场”有过万头猪,高要区

  部分属实

  环督(粤)转猪场污水影响地下水源,臭〔2016〕31号

  味影响周边村民。

  镇新宏牧生态养殖场和肇庆市高要区新态农牧有限公司,现存栏猪只约共有7000多头。其产生的粪渣废水均经收集后进入沼气池处理,最终排入自有的鱼塘。检查中发现,由于上述两家生猪养殖场粪水收集渠和隔渣池等设施没有覆盖,导致有臭味散发。高要区疾控和环境监测部门对两家生猪养殖场废水以及塱心村地下水进行了采样,目前正在检测中。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养鹅场应为“高要区马安盛业养鹅专业合作社”,地属高要区畜禽限养区,距离居民区最近约20米。经对盛业合作社边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超标。且在现场可闻有明显臭味。但此前,高要区环保局和南岸街道办并没有收到关于该合作社环境污染投诉。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经调查,白土镇国土资源所附近共有3家企业,分别为肇庆市高要区卓源门业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新中石化管道配件有限公司和白土镇伟联兴机械(2010年已停渣池、隔栅沉淀池等设施进行加盖覆盖,减少臭味散发,同时进一步完善环保治理设施。目前2家生猪养殖场正在整改中。鉴于水样仍在分析,高要区将结合分析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高要区南岸镇马安新江第十九批来一村有几家养鹅场,距离居3电第82号;民区不到100米,噪声臭气5环督(粤)转严重扰民,多次投诉至高要〔2016〕31号

  区环保局及南岸街道办均无果。

  高要区

  部分属实

  针对盛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高要区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理。12月19日,盛业合作社已自行拆除建设的棚舍,并将养殖的活鹅运走。

  在高要区白土镇国土资第十九批来源所附近,长期闻到煤烟味、3信第71号;焦炭味。举报人怀疑附近竖6环督(粤)转着高烟囱的工厂未经环保部〔2016〕31号

  门审批,违法排放废气,污高要区

  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8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到卓源门业公司检查,其没有生产。专责组要求该公司必须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并经环保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同时,高要区将组织

  染环境,质疑环保部门是否有对该工厂进行实时动态监测。

  产)。其中,仅卓源门业公司使用焦煤作为燃料,并建有一高温炉和6米高烟囱排放废气,该高温炉暂没有被列入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范围。由于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而擅自建设生产,此前已被责令停止生产,但期间曾发现其有恢复生产行为。除此以外,在白土镇国土资源所后的广源路还有经营木炭烧烤的露天摊档,经营过程中同样会有焦炭味产生。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肇庆万隆纸业有限公司以生物质作为燃料,其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产生的废水则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曾多次发现其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过期但仍在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处理。监督检查中,暂未发现万隆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举报中反映的露天堆场堆放的物料主要是壳模、黄沙、煤粉等,由芜湖新惠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人员加强巡查,强化城镇管理,要求商户做好卫生清洁工作,规范饮食业入室经营,减少油烟对周边的影响。

  肇庆万隆纸业有限公司第十九批来燃烧非洁净煤,每天排放浓3信第72号;烟,并伴有刺激性气味。该环督(粤)转7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2016〕31号

  外排。

  高要区

  部分属实

  万隆公司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整改,并于2016年11月5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废气监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达标。2016年12月17、18日,高要区对万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车间冲洗水排入雨水渠等问题,随即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接下来,高要区环保局将会同蚬岗镇政府加强对万隆公司的监管,督促其落实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1、肇庆高新区环保局对芜湖新惠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该公司已全部清理露天

  3信第74号;8第十九批来环督(粤)转

  肇庆高新区建设路和滨江路位置存在以下问题:1、两路交叉口处有一露天堆高新区

  部分属实

  〔2016〕31号

  场,堆满工业废料和工业用铸沙,遇风则造成粉尘污染,并带有臭味。2、建设路路面坑洼,尘土飞扬。为应对检查,当地对其进行封路。3、进出正隆码头的运输车辆沿路遗撒,造成扬尘污染。4、广东艺华不锈钢有限公司,夜晚和周末使用木柴、废油作燃料,排放黑烟,并带有刺激性气味。

  从肇庆高新区内企业购买并计划集中运往其它地方。堆场没有落实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2、举报中反映的坑洼路段位于建设路东段。该路段属于广佛肇高速公路二期的线位范围,该工程将于近期动工。同时,由于该路段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扬尘较大,因此肇庆高新区于11月21日对其进行围蔽,保留近3米车道用于出入。

  3、进出正隆码头的运输车辆确实存在沿路遗撒行为,造成扬尘污染。

  4、艺华公司熔铸炉燃料已于2015年3月改为天然气。多次夜间执法并未发现举报中反映的问题。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经调查,南江工业园区内现有炼铝企业14家、铝材企业34家,其中4家企业被列入四会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范围,并正在按备案类项目要求完善相关手续,预计近期完成,其余企业均已经环保部门审批。上述企业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堆放的物料。

  2、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该路段运输车辆的执法力度。自11月28日至12月15日,已查处5宗营运货车未密闭运输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该路段车辆遗撒现象已得到控制。

  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各类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1、四会市南江工业园区内有几十家废铝冶炼厂,未第十九批来经审批而擅自生产,并排放3信第76号;浓烟。

  2、大明玻璃厂和广东华9环督(粤)转〔2016〕31号

  劲金属型材有限公司24小时不间断排放黑烟,伴有刺激性气味。

  四会市

  部分属实

  四会市将继续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快推进南江工业园企业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工作,进一步清退园区“三高一低”企业,提升园区的环境质量。

  处理后排放。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曾发现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也多次收到群众投诉,当地环保部门均依法作出了处理。

  2、近期检查中,暂未发现大明玻璃厂(现名为四会市林树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和广东华劲金属型材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未闻见黑烟和刺激性气味。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无名钮扣厂实为“肇庆亿宝钮扣有限公司”。检查期间未发现其在生产过程中有刺激性气味产生以及生产废水外排或外渗等问题。经向周边部分群众调查,均反映未受到该公司影响。但由于现场该公司正在对环保治理设施和门窗等进行刷漆,因此能闻到油漆气味。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位置确实设有临时垃圾收集点,用于收集小区内各居住楼的垃圾,最后集中由环卫部门清运。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工作落实不到位,垃圾未能及时清理,导致长期堆积并散发异味,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举报中反映的内容属第十八批来电第87号;4环督(粤)转0〔2016〕30号号

  鼎湖区苏村双喜山庄路口直入的无名钮扣厂,散发刺激性气味,污水向外渗漏。

  鼎湖区

  部分属实

  对此,鼎湖区要求亿宝公司在刷漆过程中,要注意规范操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油漆异味对周边的影响;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气达标排放。

  第十八批来信第71号;4环督(粤)转1〔2016〕30号号

  鼎湖区氧吧明轩花园小区内海涛轩韵、韵涛轩西侧三岔路口设置了临时垃圾堆放点,每天垃圾堆积如山,对附近业主造成严重影响。多次向物业管理公司和业委会投诉,一直未得到解决。

  鼎湖区

  属实

  2016年12月17日,鼎湖区住建局下发《整改通知》,责令物业管理公司每日定期清理垃圾,由原来每天一次增加为上、下午各一次,做好垃圾收集点周边的清洗保洁,并更换容积大且带盖的垃圾容器,减少垃圾的异味散发。目前,物业管理公司按要求落实了上述有关工作。

  实。

  上述企业均为重点监管企业。在近期检查中,高新区环保局发现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存在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过期但仍在排放污染物行为,已立案处理,并责令其整改。目前暂未发现上述企业存在偷排行为。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德庆县盈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为德庆县盈启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收购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位于德庆县悦城镇的生产项目(含白水泥熟料生产项目)。该项目850t/d白水泥熟料生产线改建工程早在2009年已通过环保部门审批。2016年5月,该公司申请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后,开始调试生产。项目在今年完成了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环保部门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联网,目前由专业技术公司开展日常运营维护。举报中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第十八批来信第72号;4环督(粤)转2〔2016〕30号号

  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国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肇庆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是当地政府重点监管企业,经常偷排废水、废气。

  高新区

  部分属实

  目前,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已重新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正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其环境违法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接下来,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上述3家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从严从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八批来信第73号;4环督(粤)转3〔2016〕30号号

  德庆县盈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白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15年3月投产,年产白水泥熟料30万吨。项目没有经过环保审批,没有安装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德庆县

  不属实

  /

  第十八批来信第74号;4环督(粤)转4〔2016〕30号号

  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市政府大楼后的猪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蚊虫肆虐,影响居民生活。

  四会市

  该位置共有生猪养殖场10家,存在举报中反映的问题。

  属实

  2016年9月,四会市政府出台《四会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把该区域划入禁养区范围。截至2016年12月19日,上述10家生猪养殖场已全部清理完毕。

  第十八批来信第75号;4环督(粤)转5〔2016〕30号号

  1、四会市海伦广场排气口设在海伦堡小区内,经常排放出异味,加之油烟通道密封性不足,致使油烟在小区内飘散。

  2、海伦广场管理方在楼顶安装了大功率油烟净化排放设备,噪音扰民,其为了防止人为破坏,将住宅楼顶门闭锁,属于侵权行为。

  3、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商业烟道面积不计算建筑面积,经询问开发商已经计入业主公摊面积,举报人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公摊面积进行核实。

  四会市

  1、结合第三批来电第70号举报线索,四会市已要求海伦堡管理方对39个风机房及51个风机消防通风口阀门进行密封关闭,对所有烟道外墙透气管实施封堵,防止商场异味和油烟排入小区。整改工作已于12月3日全部完成。

  2、12月17日,环境监测部门对海伦堡小区楼顶安装的油烟净化排放设备进行噪声监测。12个监测点位中,其中1个存在噪声超标现象。其楼顶门锁于12月6日已按要求拆除。

  3、海伦堡商住一体小区共有22座塔楼及3层以下裙楼建筑物。经四会市国土部门核实,建筑面积的计算及分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严格执行的。以海伦堡5座为例,海伦堡商住一体小区的2、3、4、22座和5、6座部分属实

  结合第三批来电第70号举报线索,四会市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了处理。根据监测中发现的噪声超标问题,四会市环保局依法对海伦堡管理方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采取有效的隔音减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目前,海伦堡管理方正在落实整改。

  (未启用)商业烟道面积不纳入分摊面积。

  综上所述,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高要区蚬岗镇工业片区现有工业企业25家,包括鑫祥公司在内共有3家企业燃煤。自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曾发现鑫祥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以及万隆公司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过期仍擅自排污等行为,并已依法作出处理。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举报中反映的鱼塘土名为“长塘”,属笋围村二队集体所有。笋围村二队的雨、污水随地势自然流入“长塘”后排走。今年4月,笋围村二队9户村民对“长塘”进行非法填土,导致“长塘”基本失去原有的集雨排水功能。每逢大雨,造成低洼房屋容易受浸。

  2、“长塘”附近共有3个垃圾池,由笋围村委会选址,其布点考虑了村中人口分布以及垃圾丢弃、收集和清运的便利性。此前,相关为加大对蚬岗镇工业片区的环境整治力度,今年7月起,高要区环保局会同蚬岗镇政府多次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行动,对15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作出限期整改要求,并依法责令高要区蚬岗镇金企五金制品厂停止生产,落实了强制停电措施。2016年12月18日,蚬岗镇政府制定了《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工业片区环境保护排查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强落实环境排查整治,强化环境监管。

  第十八批来信第76号;4环督(粤)转6〔2016〕30号号

  高要区蚬岗镇工业片区内有各类企业,部分以煤作为燃料,如高要区鑫祥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其燃煤过程中经常排放出黑烟。而肇庆万隆纸业有限公司也同样存在排放黑烟问题。

  高要区

  部分属实

  第十八批来信第77号;4环督(粤)转7〔2016〕30号号

  1、高要区小湘镇笋围村10亩集体鱼塘,被村民擅自填埋自用后,导致村中排水排污系统不畅,聚积大量垃圾。每逢下雨,就会出现水浸。

  2、举报人质疑村中垃圾池布局不合理,多次要求将其迁出居民区,但未得到解决。

  高要区

  部分属实

  12月17日晚,高要区组织召开笋围二队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对

  “长塘”填土上的非法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理拆除。同时,小湘镇环卫部门组织人员对笋围村中垃圾池积存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村环卫队伍管理,加大垃圾清扫、清运频次,切实做好日常保洁,避免垃圾长期堆积。

  部门未曾收到关于迁移笋围二队垃圾池的意见诉求。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据调查,肇庆市伽鑫塑料有限公司自今年11月4日起已停产。该公司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对废旧塑料热熔和拉丝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根据该公司2016年7月和10月监测报告显示,其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达标。检查中,并未发现该公司建有水洗设备和污水横流现象。2013年以来,环保部门共收到伽鑫公司废气污染投诉1宗,但现场检查时并未闻有明显异味。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金利镇金盛工业园内共有企业127家,主要生产小五金制品。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曾发现轩达五金厂、新雄越不锈钢制品厂、宝劲不锈钢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了处理。

  2、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内共有陶瓷企业13家,其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第十八批来信第78号;4环督(粤)转8〔2016〕30号号

  肇庆市伽鑫塑料有限公司在水洗、溶解废旧塑料过程中,排放刺激性气体,下雨时污水横流。多次投诉无果。该厂为躲避检查目前已停产。

  鼎湖区

  部分属实

  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部门要求伽鑫公司必须切实落实好污染治理工作。同时,还将组织力量加强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八批来信第79号;4环督(粤)转9〔2016〕30号号

  1、高要区金利镇金盛工业园内有多家五金制品企业,部分企业污水处理不达标,更有偷排现象,污染严重。

  2、金淘工业园内多家陶瓷企业,废气污染严重。

  高要区

  部分属实

  高要区环保局已依法对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17日晚检查时,瑞朗公司已停止生产。接下来,高要区环保局将继续会同金利镇政府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金盛工业园和金淘工业园企业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放。由于排放的废气中伴有大量水蒸气,因此容易形成白色烟气。在近期检查中,曾发现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经查阅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2104年以来的环境监测资料,其废气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以及厂区边界噪声均达标。但由于该公司皮带廊较长,因设备老化,部分廊段曾出现噪声超标现象。

  2、华润公司余热发电系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检查中未发现其有污水排入西江。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此前,我市已收到3宗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关于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投诉,并迅速作出了处理。多罗山公司(一期)于2014年12月31日已停产。为彻底解决其存放的半成品以及停产前黏附在槽罐上的原料在空转运维过程中散发出的异味,目第十八批来电第91号;5环督(粤)转0〔2016〕30号号

  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产生的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污水排入西江。

  封开县

  部分属实

  为彻底解决华润公司皮带廊噪声扰民问题,我市要求其加快落实有关整治措施。目前,正在开展整改工作。我市也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批来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稀有5电第70号;金属公司废气扰民,多次投1环督(粤)转诉无果。

  〔2016〕29号

  四会市

  部分属实

  目前,多罗山公司(一期)废气扰民问题已基本解决。为感谢四会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这次事件处理中作出的努力,12月16日下午,水岸名都几名业主代表将三面锦旗分别送到了四会市委市政府、东城街道办和四会市环保局,分别写着“情系水岸解民忧,绿色家园现晴天”、“为民请命,排忧解难”、“心系环保

  前多罗山公司(一期)已将半成品全部清理运走,并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由供电部门对其生产用电设施等进行拆除。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6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对肇庆彩亮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没有生产。项目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擅自变更生产燃料,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于2016年5月18日已到期,没有向环保部门重新申领报批;煤气站有异味产生,原料车间、装卸区等位置容易造成粉尘污染。其后多次突击检查,暂未发现存在偷排行为。

  经查阅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司资料,该公司从2014年至今共出现两次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高要区环保局已对其作出立案处理。2016年12月12日,高要区组织对振鹏公司开展检查,其没有生产,但现场存在管网混乱、煤渣露天堆放、煤气站有异味散发等问题。同时,由于振鹏公司在厂区门口装卸货物,有粉尘散落,污染路面,加事业,共建绿色家园”。业主代表表示现在空气比以前清新了很多,也没有闻到异味,这是政府为市民办的实事好事!

  肇庆彩亮建材有限公司无证生产三年,偷排粉尘和第十七批来刺激性气体,污染环境。举5信第56号;报人请求依法责令该企业整环督(粤)转2改,立即停止偷排行为,并〔2016〕29号

  依法办理相关证件进行合法生产。

  高要区

  部分属实

  针对彩亮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要区环保局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彩亮公司立即停止污染物排放以及煤气站运行使用,落实限期整改;并对上述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该公司继续停产,并对环保治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

  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第十七批来司24小时生产,喷雾塔经常5信第57号;排放浓烟,煤气站有刺激性3环督(粤)转气味散发,货车运输过程引〔2016〕29号

  起较大扬尘。

  高要区

  部分属实

  对此,高要区环保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落实整改工作,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12月17日检查发现,振鹏公司已对厂区雨污分流系统进行整改;完成了对废气处理设施脱硫塔的喷淋系统更换,正在开展布袋除尘系统维护;已清理露天堆放的煤渣;对厂外道路环境卫生实施清理整治。同时,高要区交通运输局也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清扫、洒水和

  之该段公路养护管理不到位,造成车辆驶经激起大量扬尘。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6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到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其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在厂外四周未闻见有刺激性气味和烟尘产生。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公司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及厂界外四周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达标。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3日,高要区环境监测部门对高要区将军陶瓷有限公司1号料喷雾塔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0.21倍。而多次检查中,均未发现有黑烟产生。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内共有陶瓷企业13家,其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由于排放的废气中伴有大量水蒸气,因此容易形成白色烟气。在近期检查中,7家陶瓷企业已停产。为防止煤气站煤焦油池、酚水池等维护。

  第十七批来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5信第58号;公司排放的刺激性气体以及4环督(粤)转燃煤产生的烟尘,对附近居〔2016〕29号

  民造成影响。

  高要区

  部分属实

  为进一步加强鸿劲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高要区包案专责组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继续落实好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金渡镇政府也派出专人加强对鸿劲公司的巡查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批来高要区将军陶瓷有限公5信第59号;司经常偷排废气,时常出现5环督(粤)转浓浓黑烟,烟尘污染严重。

  〔2016〕29号

  高要区

  部分属实

  针对将军陶瓷公司存在的问题,高要区环保局已立案处理,并责令其落实限产整改措施。目前,该公司已提交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

  第十七批来金淘工业园陶瓷企业经5信第60号;常排放浓烟和难闻气味,扬6环督(粤)转尘较大。

  〔2016〕29号

  高要区

  部分属实

  高要区环保局已依法对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17日晚检查时,瑞朗公司已停止生产。同时,为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金淘园区服务中心购买了洒水车和清扫车,并安排环卫工人进行路段清扫,加

  散发异味,陶瓷企业对上述区域采取了围蔽措施,检查期间在车间外未闻有明显异味。但在检查中曾发现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

  2、由于金淘工业园内大型运输车辆进出频繁,道路保洁洒水不及时,因此容易造成扬尘污染。

  综上上述,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新荣昌公司重金属污泥(火法)综合利用车间、废线路板及边角料综合利用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酸雾等废气污染物。在今年的检查中,高要区环保局发现上述车间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存在废气收集不完善等问题,随即责令停产整改,并对相关设备实施查封和落实停电措施。多次检查,上述车间均没有生产。

  2、2016年11月29日,高要区环保局对翔晖加工厂进行检查,发现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已过期,但该厂仍在生产,并排放污染物。对此,高要区环保局即日向其发出《责强道路保洁洒水。

  第十七批来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5信第61号;有限公司和肇庆市高要区翔7环督(粤)转晖铝业加工厂排放废气,污〔2016〕29号

  染环境。

  高要区

  部分属实

  目前,两家企业均已停产,并对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白诸镇政府、高要区环保局已安排人员落实24小时加强检查,确保发现问题立即依法查处。

  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排放污染物,并会同高要区多个部门对该厂实施停止生产用电措施。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2014年以来,金利镇政府会同高要区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大鼎岗山内5家企业实施拆除取缔。目前,区域内正在生产且有废气排放的企业共2家,分别为高要区金利镇安居园林工艺厂、高要区金利镇豪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检查中,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经排查,目前的刺鼻气味主要来源大鼎岗山北面一废弃采石厂大坑。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封开县结合第七批来信第19号关于华信公司环境污染投诉进行了处理。该公司自2016年12月3日晚起已停产,但目前仍需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对原有的污水进行处理,因此厂区内仍能闻到污水处理池产生的臭味。同时经翻查历史资料,2009年封开县政府对华信公司发出关停化学制浆生产线的通知,高要区结合第六批来电第49号的举报内容,组织力量对大坑实施回填复绿,目前工程正在开展中。同时,还派出工作组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佛山外国语学校、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纺织技术学院等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前往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佛山外国语学校负责人对高要区的整治工作表示满意。高要区承诺将会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及早解决好大坑的环境问题。

  结合第七批来信第19号线索,封开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冼毅为组长的专案小组,依法对华信公司开展调处,对相关部门和个人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情况进行调查。目前,华信公司已停产。封开县纪委对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其中诫勉谈话4人,行政记过1人;封开县委书记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高要区金利镇大鼎岗山第十七批来山脚下有化工厂、重油贮存5信第62号;厂、砂石场、砖厂、猪场等,环督(粤)转8发出阵阵恶臭,影响只有一〔2016〕29号

  山之隔的富湾教育区。

  高要区

  部分属实

  封开县华信纸业有限公司烟囱排放黑烟,污水处理第十七批来池运行过程中有臭气产生,5信第63号;不定时把处理过的废水直接9环督(粤)转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西江。〔2016〕29号

  2009年9月21日封开县政府已对该企业作出关闭拆除设备的决定,但至今仍在生产。

  封开县

  部分属实

  该生产线于2010年已停产并拆除。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举报中反映的石场属于封开县龙鑫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办理相关证件,但自石场经营以来,曾多次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封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查处。该石场因水土流失和粉尘问题,对附近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被村民投诉,封开县水务、环保等部门均作出了处理,并协调化解双方矛盾。

  2、龙鑫公司在江口镇封川三村西江河滩地上配建有一水运装卸码头,其所在地属国有土地。该码头建于2013年,办理的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于今年11月到期,已被要求停止码头作业。调查中未发现其存在往西江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3、封开县江口镇封川三村周边仅有广东枫华明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企业。自2015年12月底至今,该公司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经翻查环境监测历史资料,显示其废气、废水和噪声等均达标排放。自2013年以来,封开县相关部门没有收到关于该公司环境污染投诉。

  封开县沙石场私毁千亩生态林,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前提下,强行伐林经营第十七批来石料厂,污染环境。在西江信第64号;6防洪堤内强占村民用地,向0环督(粤)转西江倾倒近万吨建筑垃圾,〔2016〕29号

  私建码头污染西江。周围的企业更是让居民苦不堪言,多次投诉未得到解决。

  封开县

  部分属实

  针对检查中仍发现龙鑫公司石场没有按照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堆土场堆土不规范以及超面积使用林地等问题,封开县水务、国土、林业等部门依法查处,并要求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综上所述,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南江工业园内企业产生的废气经自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收到涉及南江工业园的投诉件20宗,其中废气类11宗,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也曾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均依法办理,并按要求将相关办理情况向投诉者回复。2015年以来,共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9宗,合计处罚99.44万元,实施查封7家,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人。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不知名玻璃制造厂实为“高要区莲塘镇莲辉有机玻璃厂”,项目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6年12月15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到该厂进行检查,其没有生产,地面堆放有煤渣等废渣,厂区内散发明显臭味,主要来源于有机玻璃裂解炉和残留产品。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臭水沟实为“羚山涌排水渠系景蓝干渠”。自上世纪第十七批来四会市南江工业园内工6信第66号;厂经常排放黑烟,还伴有刺1环督(粤)转激性气味,多次投诉未果。

  〔2016〕29号

  四会市

  部分属实

  收到交办线索后,执法人员再次组织对南江工业园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目前园区内17家铝材企业和6家玻璃制品厂已停产整顿。下阶段,四会市将继续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快推进南江工业园企业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工作,进一步清退园区“三高一低”企业,提升园区的环境质量。

  第十六批来高要区莲塘镇荔枝管理6电第78号;区荔枝农场不知名玻璃制造2环督(粤)转厂,排放废气、废渣,恶臭〔2016〕28号

  扰民。

  高要区

  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6日,高要区组成联合清拆工作小组,利用重型机械对莲辉有机玻璃厂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进行清拆,并于当天完成了清拆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检测机构对该厂废渣进行检测,将视其特性作出相应处理。

  6第十六批来3电第79号;端州区顺宝天誉小区旁有一臭水沟,发黑、发臭,端州区

  属实

  为改善羚山涌水质,我市制定了《羚山涌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落实

  环督(粤)转影响居民生活。

  〔2016〕28号

  80年代以来,羚山涌排水渠系已成为城市排水渠道。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区配套雨污分流管网不完善,污水未能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导致部分生活污水和处理后的工业废水排入羚山涌,水质变差。举报中反映的问题属实。

  2014年以来,金利镇政府会同高要区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大鼎岗山内5家企业实施拆除取缔。目前,区域内正在生产且有废气排放的企业共2家,分别为高要区金利镇安居园林工艺厂、高要区金利镇豪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检查中,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经排查,举报中反映的刺鼻气味主要来源大鼎岗山北面一废弃采石厂大坑。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近期、中期和远期措施,开展包括景蓝干渠在内的羚山涌排水渠系综合治理,推进

  “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清淤疏浚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等。目前,正加快开展上游景蓝干渠截污和下游羚山泵站至出江口的清淤工作,关停了沿线两家大型印染厂,对河涌漂浮垃圾进行清理,并拆除沿线违章建筑。

  高要区金利镇大鼎岗山山脚下,约有5家生产塑料、第十六批来化工产品的污染企业,在深6信第71号;夜生产,排放粉尘、二氧化4环督(粤)转硫和有机废气等,影响广东〔2016〕28号

  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佛山外国语学校师生。

  高要区

  部分属实

  高要区结合第六批来电第49号的举报内容,组织力量对大坑实施回填复绿,目前工程正在开展中。同时,还派出工作组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佛山外国语学校、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纺织技术学院等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前往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佛山外国语学校负责人对高要区的整治工作表示满意。高要区承诺将会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及早解决好大坑的环境问题。

  高要区蚬岗镇兴发水泥第十六批来厂内有一饲料烘干厂,离蚬6信第72号;岗中心小学约1.3公里,违5环督(粤)转章搭建了铁皮厂房两千多平〔2016〕28号

  方米,未经环保审批和没有高要区

  举报中反映的企业应为“肇庆盛泰农业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饲料原料加工生产。该公司于2016年7月10日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评资料,但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部分属实

  针对盛泰公司未批先建行为,蚬岗镇政府、高要区环保局先后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会同高要区供电、供水部门对盛泰公司实施停电停水措施,并对电箱加贴封条。

  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而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污染环境。

  经检查,盛泰公司厂房已基本建设完成,但搭建的两个钢结构厂房(面积分别为1716m2和396m2)没有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公司内安装了部分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没有生产,未见有生产废气和废水排放。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怀集县洽水镇谿村自2010年开始在河道上游肆意开采矿土及砍伐林木,自然植被被破坏致泥土流失直接冲进河床。整条河流流域建设了不少电站水库,流沙沉第十六批来积令河床水位升高,尤其是6信第73号;某些不法商人多年占用农田6环督(粤)转耕地旁的河道开设污染环境〔2016〕28号

  的选矿场。选矿场将选矿污泥和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河水四季浑浊如泥,严重污染环境。当雨季汛期特大洪水流窜,多座房屋受浸,冲毁牛舍、猪栏,严重毁坏农田耕地。而且选矿场兴建了多怀集县

  1、2010年至2016年期间,洽水镇谿村辖区内仅有1家采矿企业。2013年12月31日该企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采矿点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2、2010年至2016年期间,谿村范围内林区共发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2宗、经批准的林木砍伐行为1宗、滥伐林木刑事案件1宗。公安、林业等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处理。

  3、谿村格坑坪(土名)有1家选矿场,没有办理相关证照,在河边建有6个沉砂池,曾被发现擅自偷选而被相关部门处罚。该场周边堆有矿泥,属天堂顶采矿点所有。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5日,怀集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格坑坪选矿场实施取缔。目前,选矿场内机械设备已全部拆除,场内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电源设施被彻底清拆,堆放的矿泥已清运完毕。12月17日,怀集县政府组织调用4台大型钩机对谿村河道进行清疏施工。截止12月18日,谿村河道段的疏浚工程已经全面完成,疏浚河道800多米,累计清挖土石方19200立方米。

  个排污排砂池,令原来河道缩小,导致汛期洪水多次冲毁农田耕地,影响村民生活。

  因采矿点与天堂村林地租赁合约即将到期,铁矿点生产企业将矿泥转至选矿场和河床周边堆放。

  4、洽水镇谿村上游(京坑水)建有径流式水电站7座。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期间,该镇发生特大洪涝灾害2次,因上游山洪暴发引致严重山体塌方,泥石流冲入河道,造成下游沿线房屋、桥梁、农田被冲毁,同时也导致茶岩水(举报中反映的所在地水域)淤积严重,部分河段河床与河堤基本持平,泄洪能力较低。2016年,怀集县分别对茶岩水谿村新田段、坡下东园段和鱼田段等3个标段开展清疏行动,茶岩水河道基本恢复原状,泄洪能力大大增强。

  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约398米。今年,环保部门曾收到3宗关于宏盈公司废气污染投诉,并赴现场处理,对宏盈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定型机废气落实治理。至今,宏盈公司已完成定型机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建设,并对10蒸吨以下燃煤导热油炉实施淘汰。2016年12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第十五批来限公司距离居民区较近,夜6电第68号;晚排放废气,严重扰民。投7环督(粤)转诉到地方政府,但没有明显〔2016〕27号

  改善。

  鼎湖区

  部分属实

  针对宏盈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接触氧化池臭气问题,环保部门于12月15日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落实整改措施,减少接触氧化池臭气扩散。目前,宏盈公司正在停产整改。

  月14日,环保部门对宏盈公司进行检查,其没有生产,但废水处理设施接触氧化池有臭气产生。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永安电镀厂厂界距离居民区约18米。其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烧废气和酸雾。自2015年以来,鼎湖区环保部门仅在2016年12月5日收到1宗关于永安电镀厂废气污染投诉,并结合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本宗案件一并处理。期间,发现该厂挂镀三车间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加了1条自动挂镀生产线,建设的3台热水炉没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上述设备均未经环保竣工验收而投入使用。

  柑园南垃圾中转站(含公厕)肇庆市端州区柑园南路四巷8号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第十五批来属于违法建设,建设的时候6信第55号;没有公示,离居民楼只有59环督(粤)转米远。该站噪声、臭气严重〔2016〕27号

  影响居民。投诉到当地环保局,情况没有得到改善。

  是肇庆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于端州区

  2000年12月建设,主要用于收集转运周边2万多户居民和商铺的生活垃圾及解决附近老城区居民如厕部分属实

  永安电镀厂距离居民区第十五批来较近,夜晚偷排废气,对周6电第69号;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投诉8环督(粤)转到地方政府,但没有明显改〔2016〕27号

  善。

  鼎湖区

  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4日,环保部门对永安电镀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3台热水炉和挂镀三车间自动挂镀生产线的使用,对相关设备实施了查封。目前,该厂已停产整改。

  针对柑园南垃圾中转站场界外噪声超标问题,市环保局端州分局对垃圾中转站运营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于12月31日前完成垃圾中转站噪声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同时,为

  之需。项目建设取得了国土部门批复和规划部门发放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当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公示,故项目审批期间没有作出公示。柑园南垃圾中转站距离东西两侧居民楼大约5米,垃圾中转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和臭气。多年来,相关部门收到周边居民投诉,区环卫中心也采取了取消洗车点、分流垃圾中转等方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16年12月13日,环境监测部门对柑园南垃圾中转站运作时进一步降低垃圾中转站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城管部门将严格控制运作时间,加强消毒清洗,对中转站西侧面向民居的窗户实施封闭,在垃圾清运高峰时段设置临时收运点进行垃圾分流。

  产生的噪声及周边臭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中转站西北面场界外臭气浓度达标;中转站西北面场界外1米昼间噪声值超标13.3分贝。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企业应为“肇庆盛泰农业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饲料原料加工生产。该公司于2016年7月10日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评资料,但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经检查,盛泰公司厂房已基本建设完成,并安装了部分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没有生产。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肇庆市高要区顺胜陶瓷有限公司二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后,淘汰了原有的喷雾塔和粉压机,因此停用了原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2013年以来,环保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共发现顺胜公司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8次、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1第十五批来

  高要区蚬岗镇兴发水泥7信第56号;厂内有一饲料烘干厂没有相0环督(粤)转关环保手续及设施。

  〔2016〕27号

  高要区

  部分属实

  针对盛泰公司未批先建行为,高要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蚬岗镇政府会同高要区供电、供水部门对盛泰公司实施停电停水措施,并对电箱加贴封条。

  肇庆市高要区顺胜陶瓷有限公司部分环保治理设施第十五批来生产时闲置,废气和噪声污7信第57号;染扰民。该公司将其二车间1环督(粤)转出租给佛山依瓦利屋面系统〔2016〕27号

  有限公司,并把二车间原生产地板砖的生产线改建成生高要区

  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5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约谈了顺胜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认真落实整改。针对顺胜公司存在的问题,高要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对煤转气车间酚水池收集设施和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为加强对顺胜公司停产整改期间的监管,白土镇政府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对

  产琉璃瓦,产品和生产设备均发生变更,但没有向相关部门报批。向环保部门举报后,环保部门对顺胜公司进行了处罚,但其依据是顺胜公司没有按要求使用环保治理设施,而非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生产线,处罚避重就轻。

  次,均依法作出了处理。

  2、根据顺胜公司提供的资料,顺胜公司是受佛山依瓦利屋面系统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依瓦汉邦”品牌陶土屋面瓦。在2016年年初,顺胜公司把二车间辊道窑改造成湿法挤出成型陶土瓦产品生产线,并于2016年10月19日通过高要区环保局审批。期间(2016年7月4日),肇庆市环保局对顺胜公司二车间开展突击检查,发现其存在“未批先建”“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和“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三种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以了10万元、10万元和10.44万元的行政罚款,对该公司二车间的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法对顺胜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

  综上所述,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南江工业园内共有化工企业4四会市

  家、玻璃制品企业6家、铝材企业部分属实

  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会市南江工业园内有第十五批来大量废旧炼铝厂、化工厂、7信第58号;炼油厂、玻璃厂、铝材厂。2环督(粤)转污染严重,浓烟滚滚,臭味〔2016〕27号

  浓烈。

  收到交办线索后,执法人员再次组织对南江工业园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目前园区内17家铝材企业和6家玻璃制品厂已停产整顿。下阶段,四会市将继续加强环境执法,严

  34家,没有发现炼油厂和铝灰厂。企业产生的废气由其自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收到涉及南江工业园的投诉件20宗,其中废气类11宗,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也曾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均依法办理。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肇庆高新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第十四批来骏鸿实业有限公司、肇庆亚7电第77号;洲铝厂有限公司、广东中亚3环督(粤)转铝业有限公司、肇庆理士电〔2016〕26号

  源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偷排废气、废水;国际幼儿园后工地噪声严重扰民。

  风华公司目前正处于环评审批阶段,暂未发现企业偷排废水、废高新区

  气行为。经对骏鸿公司、亚洲铝厂、中亚公司、理士公司以及位于国际部分属实

  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快推进南江工业园企业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工作,进一步清退园区“三高一低”企业,提升园区的环境质量。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肇庆高新区有关部门责令上述企业落实整改,并依法对

  骏鸿公司和亚洲铝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对华阳嘉园二期工地施

  幼儿园后的华阳嘉园二期工地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骏鸿公司废气排放口及无组织排放恶臭浓度超标,部分管网雨污合流;亚洲铝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过期,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理士公司雨水管存在食物残渣;华阳嘉园二期工地存在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2月13日,高要区联合执法第十四批来7电第78号;4环督(粤)转〔2016〕26号

  肇庆市高要区坚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排放刺鼻酸性气体,夜晚烟囱直排黑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组对坚利公司进行检查,其铝制品高要区

  氧化着色车间没有生产,车间内可闻到明显酸性气味,没有发现其烟部分属实

  工方深圳市粤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壹万元罚款及约谈相关负责人。

  12月13日,高要区环保局向坚利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并会同金利镇政府以及高要区供电、供水等部门对其实施停水、停电措施,查封生

  囱排放黑烟。据向相关负责人了解,坚利公司铝制品氧化着色车间此前曾进行过生产调试,但其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完善,没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和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高要区蛟塘镇塱下村委塱下产用电设备。

  针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高要区环保村三队鱼塘(土名“大朗口”)西

  高要区蛟塘镇塱下村委第十四批来塱下村三队有人承包土地,7电第79号;将泥土挖走,再把有毒泥土5环督(粤)转埋下;蛟塘镇不知名电镀厂,〔2016〕26号

  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沙河。

  局依法立案处理,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北面土地为塱下四队所有,于2013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污高要区

  年出租给罗某。2014年,罗某丈夫为平整该地块,用钩机挖走部分泥电部门对金山五金厂、淞扬金属公司电镀土,并用其他山泥进行填土。经环车间采取停电措施。

  境监测部门对该地块进行采样监部分属实

  染物行为,并会同蛟塘镇政府、高要区供

  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没有异常。举报中反映“有人承包土地,将泥土挖走,再把有毒泥土埋下”内容部分属实。

  2、蛟塘镇共有8家有证照电镀企业。经高要区包案专责组排查,未发现上述企业存在偷排废水行为,但对其废水排放口和清下水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高要区华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要区汇阳金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高要区蛟塘镇金山五金厂以及肇庆市淞扬金属企业有限公司存在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同时,在金山五金厂后,发现

  有两个生产车间,建有电镀生产线两条,是由金山五金厂出租给林某和白某从事电镀来料加工,产生的废水通过管道排入金山五金厂处理,现场未发现废水直接外排至大沙河。但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没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和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举报中反映“蛟塘镇不知名电镀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沙河”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阅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高要区

  司资料,该公司从2014年至今共出现两次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高要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12日,高要区组织对振鹏公司开展检查,其没有生产,现场存在管网混乱、煤渣露天堆放等问题。对此,高要区环保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第十四批来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7信第51号;司经常排放大量浓烟及刺激6环督(粤)转性气体。

  〔2016〕26号

  区环保局已对其作出立案处理。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要求其落实整改工作,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2016年12月13日,该公司向高要区环保局提交了《肇庆市振鹏陶瓷有限公司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当天,高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锐明约谈了该公司总经理关振华,督促其按照环保各项标准,认真整改,并实行停止工业用电措施。

  2016年12月13日,高要区环境监测部门对高要区将军陶瓷有高要区

  限公司1号料喷雾塔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0.21倍。同时,检查中发部分属实

  针对将军陶瓷公司存在的问题,高要区环保局已立案处理,并责令其落实限产整改措施。目前,该公司已提交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白土镇政府安排了专责人员加强对将军陶瓷公司的巡查监管,对

  第十四批来高要区将军陶瓷有限公7信第52号;司排放大量浓烟,散发臭味,7环督(粤)转造成粉尘污染,生产废水未〔2016〕26号

  经处理直接外排。

  现该公司多个地方存在粉尘收集处理不完善、煤转气车间内异味明显等问题;其生产废水则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未见有直接外排。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肇庆市高要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建有10t/h燃煤锅炉。经检测,第十四批来肇庆市高要南珠管桩制7信第53号;造有限公司使用燃煤锅炉,8环督(粤)转大量燃烧非洁净煤,每天烟〔2016〕26号

  囱排出大量浓烟。

  该公司所用的燃煤含硫量介于高要区

  0.24%~0.32%。2016年,高要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南珠公司开展废气监测,其烟尘排放浓度超标。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第十四批来高要区金利镇附近陶瓷7信第54号;

  9环督(粤)转厂经常排放浓烟,扬尘较大。〔2016〕26号

  1、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内共有陶瓷企业13家,其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由于排放的废气中伴有大量水蒸气,因此容易形成白色烟气。2016年12月13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部分属实

  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为确保南珠公司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6年12月8日,高要区环保局依法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南珠公司立即停产,在30日内完成对10t/h燃煤锅炉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的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后方可复产。

  高要区环保局已依法对广东瑞朗陶部分属实

  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高要区

  对13家企业进行检查,其中3家已停产,其余10家整体产能低于50%。检查中发现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

  2、由于金淘工业园内大型运输车辆进出频繁,道路保洁洒水不及时,因此容易造成扬尘污染。

  综上上述,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中反映的养牛场实为“广宁县江屯镇乐源居畜牧养殖场”,广宁县江屯镇义和管理区坳仔村村民邓某在基础农田上建大型养牛场,在河涌第十四批来围建大型水塘用作牛的活动8信第55号;冲凉场所,浸没村庄大片低0环督(粤)转洼农田。养牛场产生的污染〔2016〕26号

  物排入南木坑小河中,污染到下游村庄生活饮用水和空气。

  为邓某和梁某合股经营,其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础农田兴建广宁县

  养殖场,该养殖场没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河涌右岸兴建了两道过水涵闸和小水塘,破坏了左右岸灌溉渠道,未见淹没部分属实

  决定书》。为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金淘园区服务中心购买了洒水车和清扫车,并安排环卫工人进行路段清扫,加强道路保洁洒水。

  广宁县相关部门对该养牛场作出了23955.75元行政罚款,并责令其改正,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截至12月18日,养殖场位于基本农田上的设施和南木坑河涌上修建的两道过水涵闸已全部拆除,左右岸灌溉渠道已修复。

  其他农田。经监测,养殖场暂未对地表水和空气造成污染。

  高要区金利镇辖区内并无“两台朗陶瓷厂”,含有“两”、“台”、“朗”字眼的陶瓷企业只有位于金利镇金淘工业园区内的广东瑞朗陶第十四批来高要区金利镇两台朗陶8信第56号;瓷厂排放浓烟粉尘,多次投1环督(粤)转诉,没有整改。

  〔2016〕26号

  瓷有限公司。近三年内,高要区相高要区

  关部门没有收到关于瑞朗陶瓷公司环境污染投诉。但在今年对瑞朗陶瓷公司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其多次出现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行立案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高要区环保局已依法对广东瑞朗陶瓷有限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行为进

  8第十四批来2信第57号;端州区大唐盛世小区内随意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场,端州区

  大唐盛世小区存在建筑垃圾临部分属实

  对此,端州区有关部门责令大唐盛世

  环督(粤)转长期尘土飞扬、污水横流、〔2016〕26号

  四害乱窜,多次向物业管理公司与相关部门反映,均没有得到处理。

  时堆放场。2015年期间,相关部门曾收到群众反映该问题,并作出了处理。近期,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将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更改设置于地下室。由于部分业主集中清理,垃圾堆放量增加,导致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安排车辆进行清运。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南江工业园内共有化工企业4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清理堆放的建筑垃圾,杜绝类似的环境卫生问题再次发生。当天,已全部清理完毕。

  四会市南江工业园内有第十四批来大量废旧炼铝厂、化工厂、8信第58号;炼油厂、玻璃厂、铝材厂。3环督(粤)转污染严重,浓烟滚滚,臭味〔2016〕26号

  浓烈,废气、废水基本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

  家、玻璃制品企业6家、铝材企业四会市

  34家,没有发现炼油厂和铝灰厂。企业产生的废气由其自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产生的废水则部分属实

  收到交办线索后,执法人员再次组织对南江工业园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目前园区内17家铝材企业和6家玻璃制品厂已停产整顿。下阶段,四会市将继续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快推进南江工业园企业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工作,进一步清退园区“三高一低”企业,提升园区的环境质量。

  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北江。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也曾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均依法办理。2015年以来,共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9宗,合计处罚99.44万元,实施查封7家,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人。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柑园南垃圾中转站是肇庆市市肇庆市端州区柑园南路四巷8号垃圾中转站属于违第十三批来法建设,建设的时候没有公8电第72号;示,离居民楼只有5米远。4环督(粤)转该站噪声、臭气严重影响居〔2016〕25号

  民。投诉到当地环保局,情况没有得到改善。

  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于2000年12月端州区

  建设,主要用于收集转运周边2万多户居民和商铺的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取得了国土部门批复和规划部部分属实

  针对柑园南垃圾中转站场界外噪声超标问题,市环保局端州分局对垃圾中转站运营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于12月31日前完成垃圾中转站噪声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同时,为

篇九:市环保督察组

  

  环保督察汇报材料环保督察汇报材料  钦州市?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钦州市?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检查督查?作的通知》(钦政办电〔20**〕87号)要求,为推进环境保护?检查?作深?开展,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信委、市国?资源局、市?产畜牧兽医局、市?商局5个环境保护?检查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组成两个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式,于5?28?~29?到辖区5个县、区开展环境保护?检查督查?作。对各县(区)政府开展环保?检查?作的动员部署、责任分解、全?排查整治及材料上报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现将有关督查?作情况汇报如下:  ?、各县(区)开展环境保护?检查?作情况

  (?)组织情况  各县(区)政府?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环境保护?检查?作实施?案”,成?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检查领导?组,进?步明确了?检查?作重点、职责分?、?动步骤和时间安排等?作要求,确保了?检查任务清、责任明。

  (?)排查整治情况

  1、对排污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各县(区)政府根据制定的实施?案,分别组织环保、发改、?信、国?、公安、?利、安监、住建、海洋、?产畜牧兽医、?商和供电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检查?动,全?深?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对辖区内的?电、钢铁、有?冶炼、?属锰、?泥、?化、化?、造纸、酿造(含酒精)、制糖、淀粉、制药、制?、城镇污?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各类?业园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使?或经营单位开展了全?排查整治。  据统计,全市环境保护?检查?动共出动检查?员789?次,排查企业120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共10家(其中违法建设企业4家,违法排污企业2家,?证?照?法企业4家);其中:责令停?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责令停产企业2家(含?案处罚企业1家,并处罚?3万元),对4家?证?照?法企业实施了停电处理。

  2、各类资源开发利?活动对?态环境影响情况:各县(区)政府共组织排查饮???源保护区25个(处),其中:钦南区那思镇的.洪潮江?库存在违法违规?箱养殖活动,共92个?箱?积约2.2亩;灵?县灵东?库饮???源保护区范围内有?箱养殖户1家,?箱10只,另在?库附近有池塘养鱼4家;浦北县饮???源保护区范围内,在???镇南明、双龙村镇级饮??源取??附近,共有?箱50只,具体户主有待确认;安?镇?江?库浦北境内?箱共100只,具体户主有待进?步确认。?产部门正在协调指导当地政府做好取缔?作,进?拆迁清理。另外,我市还没有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然保护区。  安监、国?等部门多次到尾矿库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采洗矿、偷排?为。钦南区政府亦将尾矿库的闭库、销号?作提上?程。浦北县要求3座在建且已停?的尾矿库建?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档案、现状照?等,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档案,完善尾矿库基本信息。

  3、违法违规建设项?清理情况:各县(区)共组织检查了各类?业园区12个(其中钦南区2个、钦北区2个、灵?县1个、浦北县4个、钦州港区3个),重点检查了?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同时投产使?)制度执?情况。在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清理?作中,共排查违法违规建设企业4家,责令停?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

  4、阻碍环境监管执法“?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环保部门在检查?业园区、?型企业?作中,未发现实?园区和企业“封闭式管理”、检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式阻碍现场执法的情况。  ?、?作成效  各县(区)政府认真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特别是乡镇?级的?民政府,在此次的?检查?动中,认真贯彻?治区、市政府、县(区)政府相关?件精神,按下发的?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切实履?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全?清查,严格整治,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环保?检查?动中,各级环保部门为有效实施对主要污染源的环境监控,确保环境安全,通过实施?格化和精细化管理?作,努?提升环境监管?平,提?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

  (?)职能部门联合检查成效初显  各级?民政府?度重视、认真履职,环境整治重成效、动真格。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排查整治?动,改变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的局?,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量,真正做到环境隐患排查清查不留死?,整治到位、不留后患,整治针对性强、效果佳,打破以前违法企业违法?产-查处-恢复?产的怪圈。

  (?)强化环境监管?格化管理,提?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西环境监察?格化和精细化管理?作实施?案》要求,结合?作实际,分别制定了环境监察?格化和精细化管理?作实施?案,全?开展了?格化和精细化管理?作,以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标。

  1、通过实施“分块管理、?格划分、责任到?”的?格化执法模式,将各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格,定区域、定?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作任务全?落实到具体?员,使?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以解决?作中管理粗放、权责不清、?觉性不够等问题。

  2、通过统?制定相对固定的污染源现场检查模板、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证据制作模板、环境监察?书模板、企业环境监察信息档案模板,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的内容、程序、?式、?法和标准,实现环境监察执法?作精细化管理。全?提升环境监管能?和效能。  三、存在问题

  (?)相关表格填报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够齐全  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个别县(区)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如档案材料不齐全和档案材料归档整理不及时等;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上报不及时。

  (?)部分企业仍存在环境安全问题  本次督查组共分为2个?作?组,第1?组负责督查灵?县、浦北县,第2?组负责钦北区、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分别抽查了13家企业。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对环保?作?较重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维护,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些环境问题。  灵?县:灵?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锅炉除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冲灰?沉淀池内灰渣

  积存较多;?西半宙?康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产废?未建设废?回收处理设施,废?未按要求进?浓缩处理。  浦北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新药产学研基地)锅炉车间露天堆放燃煤、煤渣,存在下?时??冲刷经??沟流?外环境;?西东源?业有限公司?材原料堆场浸泡废?未建设回收处理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钦南区:?西明利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含砷废渣)库存量较?(42.579吨),因受委托处置单位原因,未能及时转移处置;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  督查组当场责令存在问题企业?即采取措施进?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作建议

  (?)继续推进环境保护?检查?作,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  各县(区)?民政府(管委)要?度重视环境保护?检查?作的重要性,继续不留死?、不留隐患地开展排查?作。发现问题,?即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做到该清理的?律清理,该整改的?律整改、该淘汰的?律淘汰、该关闭的?律关闭、该经济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建?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县(区)?民政府(管委)要以此次?检查?作为契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调度,建?健全联合检查和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共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为。

  (三)严肃?政问责制度  进?步明确排查整治?作责任,严格考核,对?检查?作开展不?的单位和个?实?责任追究。

  (四)建?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建?健全我市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环境监管?格化管理,防范重特?环境污染事发?。

篇十:市环保督察组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按照《__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吕梁市委、市政府组织人员对《整改方案》第5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__黑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项:__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土西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南窑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玉家墕采石场矿界范围与山保护区核心区重叠;固贤花舍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核心区重叠;兴县固贤乡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重叠;土西沟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碾沟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石林沟吉成庄土地整理在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建设;石林沟吉成庄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

  __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3项:兴县锠盛镁业有限公司(明通沟采矿点)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兴县锠盛镁业有限公司(白崖沟采矿点)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重叠;兴县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__薛公岭省级自然保护区8项:嘉兴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公顷;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离石区元鑫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离石区众一鑫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鑫磊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

  __云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5项:方山县赫赫岩铁矿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方山县平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吕梁市隆鑫矿业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文水县海威钢铁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瑞鑫昌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二、整改目标

  核查26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恢复生态。

  三、整改措施

  1.采煤和非煤采矿,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责令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护字[2017]64号)和最高法2017年7月2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结合《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等部门关于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第一批实施细则的通知》(晋

  政办发[2016]54号)有关内容,依法依规整改,限期生态修复。

  2.经发改、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建设,并经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予以行政许可的项目,核查是否按照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批准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3.未经发改、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准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予以行政许可的项目和建设活动,依据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予以关停并拆除设施,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进行生态恢复。

  四、完成情况

  1.__黑茶山自然保护区内南窑沟采石点和固贤采石点为同一项目,实际涉及自然保护区整改任务9个项目。分别是:__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土西沟采石场、玉家墕采石场、固贤花舍沟采石场、南窑沟采石场(兴县固贤乡采石场)、土西沟垫地项目、碾沟垫地项目、吉成庄垫地项目和石林沟垫地项目。

  __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其矿权范围与黑茶山自然保护区重叠0.71平方公里。2018年7月13日,省国土资源厅收回了该企业的采矿许可证;2018年8月9日,省国土资源厅以晋国土资行审字[2018]519号文对该公司的采矿权进行了变更,剔除了与自然保护区的重叠部分,井田面积由5.6408平方公里变更为4.6316平方公里。该公司在实际采掘过程中,严格按照《关于对__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与黑茶山自然保护区相重叠部分保留矿权请示的批复》([2011]1号)和《__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把黑茶山自然保护区设置为禁采区,并对黑茶山保护区留设了足够的保护煤柱,重

  叠区域内未进行采掘活动。

  土西沟采石场、玉家墕采石场、固贤花舍沟采石场、南窑沟采石场(兴县固贤乡采石场)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土西沟垫地项目、碾沟垫地项目、吉成庄垫地项目和石林沟垫地项目植被已恢复。

  2.__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3个项目分别是:兴县昌盛镁业有限公司(明通沟采矿点)、兴县昌盛镁业有限公司(白崖沟采矿点)和兴县采石场(阳会崖泰源采矿点)。三户企业的采矿权已经注销,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

  3.__薛公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8个项目,其中中阳县涉及2个项目,分别是中阳县鑫磊石料厂和中阳县嘉兴石料厂;离石区涉及6个项目,分别是众一鑫石料厂、园鑫石料厂和许家圪台4个废弃多年的无主采石场。

  中阳县鑫磊石料厂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中阳县嘉兴石料厂因资源整合和承包费等经济纠纷,离石区法院冻结该石料厂所有资产,于2020年解封,目前主要设备已拆除,该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众一鑫石料厂已采取“两断三清”措施,矿区平缓区域和山顶均进行了覆土栽植苗木,但场区入口处有一建筑物未进行拆除;圆鑫石料厂已经进行了部分覆土和栽植,需要进一步植被恢复;许家圪台4个废无主采石点已经废弃多年,其中3个已经自然恢复,1个仍需采取人工手段加快恢复。

  4.__云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5项不属于吕梁市。

  四、验收结论

  黑茶山自然保护区内的9个项目和蔚汾河自然保护区内的3个项目已完成整改;薛公岭自然保护区内磊鑫石料厂和3个无主采石厂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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