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7篇

时间:2023-05-11 11:05: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范文-05: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例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党委批准,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竟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名,其中监票人×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所缺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提出候选人,再次进行选举。

  九、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宣布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时,先宣布书记当选人名单,再宣布副书记当选人名单,(若副书记有2人及以上,则副书记的当选人名单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宣布)最后宣布委员分工情况]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年×月×日

篇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二、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xxx大学xx学院总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党组织指定的召集人主持。

  三、大会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即候选人的名额按多于应选名额的20%提出,进行差额选举。

  四、经学校党委批准,xxx学院党总部委员会候选人x名,应选x名,差额x名。

  五、xxx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在广泛征求全体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申请学校党委认可,经全体党员准备发生。

  六、差额选举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会议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进行选举。选举均采用无名投票的方式。选票的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排列。

  七、大会选举设有监票人x名、计票人x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计票员负责计分人数、发票、计票、计票等工作。

  八、选举人有权向选票上的候选人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时候可以选择别人。弃权后不能再选择别人了。因为理由没有出席会议者,所以不能委托别人投票。

  九、每张选票中选出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出的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出的人数为废票。选票上填写的名字、符号不清楚的人选无效。

  十、选举时,提交大会的选票应与有选举权的人数一致,按实际有选举权的人数发行选票,记录发行选票数,其馀选票票人当众清点后剪角作废。投票后,监票人当众计算选票。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

  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选举从得到赞成票超过实际到参加选举党员的一半的选举者中,得到票的数量依次取得选举数。遇到赞成票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对最后几个赞成票数相等的当选人重新投票,获得票的人很多。如果赞成票超过实际参加选举党员的一半的选举者不足选举数,不足的定员可以在赞成票超过一半的选举者中再次选举。接近应选人数时,也可以得到党员大会的许多同意,不再进行选举。

  十一、票据结束后,票据结果按姓氏笔划为序,另选人。

  按所得票数排列,报告所得票数。公布中奖名单按姓氏笔排列。

  十二、本选举方法未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处理。

  十三、本办法通过党员大会生效。

  一、两推一选。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方法。

  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大选。

  也就是说,首先党员和大众推荐产生初步候选人,通过组织调查,党委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的党支部委员会,最后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选举。

  3、选举采取差价选举,差价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正式参加会议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参加会议人数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五

  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建议发生在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

  5、到会党员因故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表投票。

  6、新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实际选举权党员的一半以上,赞成票超过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时,按票数依次当选。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可以对不足的名额在落选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获得票的人多当选,也可以在大会上同意不足的名额不再选举,之后再追加,已经进行了两次选举没有被选中的情况下,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7、在新支委会的第一次会议上选举分部书记、副书记,向镇党委报告审查。

  二、双推直选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直选的方法。

  两推直选即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结果,考察提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名单,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3、选举采取差价选举,差价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正式参加会议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参加会议人数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建议发生在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不是候选人的党员

  中。

  5、到会党员因故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表投票。

  6、一次投票选举根据投票结果,采用以下方法确定支部书记:如果书记票的一半以上只有一人,此人被选为支部书记的书记票的一半以上,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的一半以上,书记票的多人被选为书记的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的一半以上的人中书记票的多人相等,累计票最多的人被选为书记的三职累计票的一半以上的人多,票数相等,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

  确定副书记也用这种方法处理。

  但是,计算副书记的票数时,必须加上收入书记的票数。

  计算委员票时,应加上书记、副书记所得票数。

  党支部委员如何选举。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一、分部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和第六章第三十四条,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于现代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取得实绩(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说实话,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

  (四)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实践经验,具有适合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洁廉洁,勤奋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与大众密切联系,坚持党的大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大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滥用职权、寻求私利的不正当风格

  (六)坚持和维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工作。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分部换届选举,一般有哪些流程?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分部交替选举时。

  一般来说,有以下程序:

  (1)计算会议人数。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

  确认有选举权的参加者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可以进行选举

  (二)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方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四)公布下届分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

  (5)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票,说明填写票的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7)检查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八)投票人在投票人监督下投票

  (九)发表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三、党支部委书记、副书记是如何产生的?

  党支部委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在整个委员会会议上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但是,有些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这样的党支部没有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立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以增设副书记)主持工作。

  这些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党支部全体党员提名,根据很多党员的意见,报告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党基层组织书记、副书记考生如何提名?

  党的基层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名,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结合的方法。

  一般程序是,上次委员会提出成为下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定员和条件的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制定推荐的很多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候选人,组织进行调查理解的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的预备名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审查的新候选人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根据很多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五、什么情况下选举人可以委托别人代写选票?

  在选举过程中,参加选举的党员在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不能自己填写选票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参加选举的其他党员代。

  被委托人应按委托人意愿填写选票。

  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应视为缺席,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六、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该参加的人数?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在举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参加人数超过参加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各种特殊原因,也有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

  为了保证选举顺利进行,党员在以下情况下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况下,通报党总支部同意(直属支部通报学校党委同意),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可以不计算在参加者数以内。

  (一)患精神病或其他疾病无法表达本人意志的;

  (二)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三)留党没有看到以上党纪的处分,但正在服刑

  (4)年高体弱卧床不起,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立的;

  (5)工作调动、外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毕业分配等,按规定不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应计算在应该参加会议的人数之列,实际上不允许参加会议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擅自减少应该参加会议的人数,决不允许在大会场外进行流动投票。

  七、党支部委员分工有哪些要求?

  党员7人以上党支部设立分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分工一般应设立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八、党支部书记人选推荐要注意那些条件?

  根据配合强党支部书记的要求,《中国共产党普通高中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福建省委员会实施细则第6章第29条规定,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兼任教研室(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时应考虑,原则上要求中级以上职务的教师负责。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方法。

  二、新一届党支部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提交备选人名单,经××党委审批同意后,提交新一届党支部委首次全会议进行讨论,根据多数委员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委托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会议选举产生书记一人、副书记×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

  四、选举时,实际到达会议的委员必须超过到达会议委员的4/5才能进行选举的选举回收的选票等于发行的选票,选举有效的回收的选票比发行的选票多,选举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选举。

  五、出席本次会议的委员有权对每个候选人表示赞同、不赞成、弃权。赞成的是,在其名字上的格子内画o的不赞成的是,在其名字上的格子内画×的不赞成票的人可以选择别人,在选择别人的时候,在画×的候选人的名字正下方的格子内写上别的候选人的名字,在别的候选人的名字上写上格子。

  画“O”;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七、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数的半数,始得当选。(1)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2)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进行差额选举,得赞成票多的当选;(3)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所缺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提出候选人,再次进行等额选举;如遇得赞成票的被选举人票数相等,则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进行差额选举,得赞成票多的、且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半数的当选。[若副书记有2人及以上,则第(1)(2)款规则必须写明,否则可省略]

  八、本次会议设监票人1名,在到会的委员中推选产生。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九、公布计票结果时,先报告书记计票结果,再报告副书记计票结果(若副书记有2人及以上,则副书记的计票结果按得票多少为序报告);公布选举结果时,先宣布书记当选人名单,再宣布副书记当选人名单。(若副书记有2人及以上,则副书记的当选人名单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宣布)

  十、本选举办法经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篇三: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5名,候选人6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

  六、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打“×”;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八、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选举人数必须超过应参加选举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方可选举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获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得在得票未过半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补足,可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正式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九、大会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计票、监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

  举工作人员。

  十、投票结束后,由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一、大会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乐东县直属机关党委批复。

  十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采取无记名的方式等额选举出书记、副书记,并确定各委员的分工。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党支部审议,提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在实施过程中的其它事项,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一、党支部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1.选举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报告。换届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写出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集体研究,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经过充分讨论修改后,最后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二是开好支部大会指导思想的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经党组织和选举人的充分酝酿讨论来确定。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和党员酝酿讨论。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必须体现先进性、纯洁性和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本支部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体的呼声和要求。

  (5)确定大会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要明确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选举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印章或代章。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

  2.选举程序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只有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才可以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换届改选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报告经全体党员讨论、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党支部委员会应将工作报告誊写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入党支部文书档案。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但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的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个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如果有党员提出询问,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5)分发和填写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票数,使两者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一是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二是选举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三是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四是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五是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6)投票和开票。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7)计票判断当选人。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人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当选人。第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第二,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第三,被选举人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对缺额的补选,可在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第四,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第五,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第六,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第七,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8)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要对计票的结果签字并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并说明当选的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要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待保留一段时间后经上级许可后销毁。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确定党支部委员的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成员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将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分工情况,书面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差额选举,必然有一部分候选人落选,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要教育落选的党员正确对待自己落选,寻找自己落选的原因和改进工作的方法,进一步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更好地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党内选举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

  选举工作按照学习动员部署、提名推荐、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上报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三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低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第四条

  凡党的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正式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时,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党员实有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五条

  填写选票时,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空格栏内画“O”;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空格栏内画“X”;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后空格栏内画“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书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为无效票。

  第六条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

  于应选人数时,以票数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第七条

  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计票人从不是正式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八条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对选票进行清点和计票。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当场宣布候选人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九条

  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篇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XXXX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本届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经钜大党委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

  四、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支部委员会委员被选举人4名,本支部每位有选举权的党员最多可选3名。

  五、在选票上,被选举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对于选票上的被选举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处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在画“×”的被选举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外,都应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被选举人按选举人意志代为填写。

  八、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九、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2十、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十一、有被选举权的非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符合当选票数,即为当选人。

  十二、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额进行补充选举。按20%的差额,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补选候选人名额,补选候选人以得赞成票多少排序;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为补选候选人时,这几名票数相等者均作为补选候选人。补选候选人确定后,由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按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确定补充选举的当选者。补充选举后,如仍因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而出现缺额,选举不再继续。

  十三、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参会党员依次投票。

  十四、会议设监票人1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被选举人的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五、选举党支部委员的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以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党支部委员的选举结果。

  十六、本选举办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2

篇五: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党委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党委换届目的在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委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希望大家喜欢!党委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同意,本次大会选举

  村支部委员会委员

  名,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根据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确定本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

  名。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党员、村级组织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召开户主会议或组织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并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情况、届末考察情况、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初审、联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批复村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后,人选须经镇党委考察,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后选举产生。

  五、为了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以下几类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病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虽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但因个人意见或其他非正当理由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镇党委确认并同意,可参照上述几种情况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等形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宜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1、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3年内受行政拘留处罚累计超过15日、正在被立案侦查的;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的;3、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4、长期拖欠村级集体公款不还的;5、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6、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7、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8、连续两年被列为计划生育整治村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通过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当选的,经查实,当选无效。对拒不签订“三项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七、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设立秘密写票处。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遇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镇党委决定。

  八、填写选票必须使用指定的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党员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

  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O”或“√”;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O”或“√”,只写姓名不画“O”或“√”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选举时设监票人

  名、计票人

  名。监、计票人由上届支委会从不是候选人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提名,监、计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正式投票选举时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集中回避场所和投票箱。采取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逐个领票,逐个填票,逐个投票的方式。在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领票投票开始后,先由监、计票人员和主持人领票投票,再由候选人领票投票,然后由其他党员进行领票投票。

  十一、投票完毕,由监、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张数并计票。

  十二、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三、选举过程中,如遇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镇党委研究决定处理。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委换届选举的纪律

  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

  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1]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17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2、不准贿赂代表;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

  赂;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篇六: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AdministrativeProceduresd

  管

  理

  办

  法

  党支部大会推举方法(草案)

  一、依据《中国共产党规章》和《中国共产党底层组织推举作业暂行条例》,制定本推举方法。

  二、推举党支部委员由党支部大会推举产生。

  三、依据《关于做好底层党组织换届推举作业的告诉》精力,党员超越7名、缺乏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越7名,设书记1名。结合单位实践,拟设支部委员

  名,按差额20%,确认支委委员提名人准备人选为

  名。

  四、支部委员提名人主张名单,均由支部充沛酝酿、提名、引荐,重复听取定见,最终会集大都党员的定见,由支部确认了支部委员提名人准备人选名单。现已报请XXX公司党委检查赞同,提交大会进行正式差额推举。

  五、大会推举选用无记名投票方法,提名人依照姓氏笔画为序摆放。支部委员提名人准备人选,由党支部大会直接采纳提名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推举方法进行正式推举。

  六、支部委员正式推举,在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和计票。

  七、在正式推举时,参与推举的党员有必要超越应到会党员的4/5,方可进行正式推举。回收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宣告的选票数,推举有用;回收的选票数多于宣告的选票数,推举无效,应从头进行推举。

  八、进行推举时,被推举人取得的拥护票超越实到会有推举权代表人数的一半,方能中选。中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停止;如得票数持平不能确认中选人时,应就票数持平的被推举人从头投票,得票多的中选。中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乏的名额能够在得票未超越对折的被推举人中从头推举产生。

  九、参与本次党员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提名人表明拥护、不拥护、放弃或另选别人。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托付别人代为投票。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提名人,赞同的在其名字上面的方格内划“Ο”,不赞同的划“×”,放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别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名字,并在其名字上方的空格栏内齐截个“Ο”,不然,所选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用,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报废。

  十、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次序是:首要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党员顺次投票。

  十一、推举设监票、计票人

  名,其间监票人

  名,计票人

  名。监票、计票人由支部提名,提请大会经过。已提名作为支委提名人的,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

  十二、大会推举成果,由监票人向大会陈述。中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告。

  十三、本推举方法经本次支部大会经过后收效。

篇七: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推荐样本,供各支部参考)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本届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差额---名。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或:由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当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由全体党员讨论,经半数以上应到会党员同意后实施。

  XXXX党支部

  二○一○年

  五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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