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10篇

时间:2023-05-13 18:05: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处置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预案。

  XX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由施工总承包单位XX公司在呼和浩特市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账户名:XX;账号:XX;开户行:XX)执行。

  一、公司管理

  1、组织机构

  XX公司就XX项目成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欠薪应急事件。

  项目工程农民工欠薪应急工作小组名单:

  2、劳务工资备用金管理

  建立农民工工资备用金制度,施工企业专款筹备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在重大节日和农民工因欠薪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

  3、应急工作小组值班制度

  建立应急工作小组值班制度。在节假日期间,组内成员亲自值班,值班期间成员不得关闭手机,保持联系畅通。

  4、农民工欠薪应急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农民工欠薪应急事件时,项目部第一时间按程序逐级上报:

  项目部经理或劳务管理人员→应急工作小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5、农民工欠薪应急处理程序

  (1)农民工投诉处理工作流程

  发生农民工投诉:1.一般事件:项目经理30分钟内通知责任公司,联系投诉者做出回应,制定解决方案。2.重要事件:项目负责人15分钟内联系应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负责人参与,制定解决方案,同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2)当发生农民工集体投诉(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事件时,应急工作小组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将当事人带回尽快妥善解决。两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解决协议或证明等相关材料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3)对个别恶意讨薪劳务人员,要积极应对,通过提供有力证据,依靠劳动、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签订劳动合同

  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签订各级劳务及用工合同。项目部与劳务公司依法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劳务公司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项目部与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

  三、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是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项目部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公司和农民工结算工程款和工资或无力支付工资时,由施工企业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甲方原因工程款未到位而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后续协调落实工程款。

  四、落实工资发放制度

  施工企业督促项目部节假日来临前做好工资核算和发放工作,并将由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单留存,工资发放一律本人签字并做好工资台账,严禁代领、冒领工资。

  五、本公司、项目部保证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积极主动的解决出现的讨薪问题。

  XX公司

  2022年X月X日

篇二: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SANYGROUPsystemofficeroom【SANYUA16H-

  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

  应急预案

  为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的处置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蜀元(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孝勇(项目书记)成员:张旭昌(技术负责人)、黄勇(项目副经理)、许振山(安全副经理)、王立峰(施工科长)、王泽军(材料科长)、晏永红(财务负责人)、贾东志(经营负责人)、牛钰丽(劳资员)、李琳婕(政工员)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性事件办公室,由项目书记王孝勇任主任,劳资员牛钰丽、政工员李琳婕为成员,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做好上下联络、信息反馈、日常投诉处理工作。联系电话:王孝勇

  二、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的第一责任人,各劳务分包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方。项目经理和各劳务负责人要认真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确保不发生因民工工资发放引起的群体事件。

  2、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劳务分包单位负责接待农民工投诉上访,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接待、不处理,推诿扯皮。

  3、一旦发生农民工集体上访或其他突发事件,项目部相关部门必须承担平息事端的责任,项目经理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予以妥善处理。

  4、认真调查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本数据,建立预警机制。

  5、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做到能及时发现、上下联动、及时化解、及时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事态不断扩大。

  三、工作措施

  1、强化劳务分包资质和资格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必须选择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内的劳务队伍,凡使用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外的劳务队伍,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并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后方可使用。

  2、各劳务分包队伍进场,项目职能部门要认真检查并收集齐全,如进场通知、劳务分包合同、劳动合同、上岗证、暂住证等有关

  资料,编制入场人员花名册,认真组织进场教育、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并形成教育记录。

  3、各劳务分包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必须按《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杜绝包工头现象。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用工备案。

  4、认真检查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与劳务分包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分包与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对劳务队伍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5、劳务分包单位的人员更换和变更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并认真做好进出场纪录、进出场教育和工费结算等工作。

  6、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时发放、列工资表发放以及公示制度。依据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项目、形式以及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现场对支付工资的人员姓名、工资数额、支付项目等情况进行公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劳务队伍,必须向农民工说明拖欠原因,并写出承诺书,内容要包括,发放时间、发放工资比例、要让农民工签字,项目部要根据分包的承诺内容进行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确保农民工离开工地前领到应得工资。避免以后发生争议。

  7、项目部对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要指定专门人员对所有的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排安全部门对所有劳务队伍安全及针对性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及指导。每月按时向上级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部门报告情况,认真详实填写农民工入场登记、工资发放情况登记及各工种上岗证情况登记等,不得漏报、迟报、误报。

  四、工作机制

  (一)加大监督力度

  1、项目部要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在工程施工中选择劳务作业队伍必须选择信誉度好且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的劳务公司订立劳务合同,以合同方式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同时为确保班组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务工人员手中,制定相应监管职能流程,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实施全程监控,以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地领到劳动报酬,其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及资金流程:“总承包项目部—→劳务公司—→劳务作业队—→劳务作业班组”;“资金—→公司—→劳务公司(项目财务监管)—→班组(现场劳务员监管)—→农民工(项目劳资员监管)”。

  2、项目部要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落实清欠责任制,要有前瞻性,对可能要出现的问题早介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劳务作业队伍劳动用工、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前置有效措施,防止和平

  息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事件。一旦出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3、项目部要经常对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本项目分包工资发放是否存在问题,若有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发现一起,及时解决一起,决不姑息。在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日常监管机制的同时,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完善快速处理机制,积极主动地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项目部正常办公工作秩序。

  (二)强化基础管理

  1、针对现场各劳务队伍的具体情况,项目部要抓紧做好各农民工班组的收方结帐工作,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的具体经办人和各岗位、部门具体负责人。

  2、针对本工程在建体量大,涉及农民工人数多的现状,项目部既要抓好施工进度,又要抓好各施工段的节点报量工作,力争尽快领取工程进度款。

  3、针对工程款的到位情况,每月尽量提前或分批次给农民工发放工资,以实现资金压力分解,进行阶梯式释放,避免因积累而造成的潜在风险。

  4、针对突发劳资事件,如农民工班组发生劳资纠纷(班组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待遇等问题),项目部及时派员参与且会同劳务公司共同解决。

  (三)安全稳定工作

  1、项目部要认真对安全施工的重点部位和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整改不安全因素,堵塞漏洞,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要认真对劳务工程款支付、班组民工工资发放和甲方履约支付工程款等情况进行清理,减少发生群体性闹事的诱因,发现问题应有针对性地解决措施,严格防止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项目部要做好员工思想工作,提高安全稳定意识,要教育员工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一律不参与和支持非法聚众、违法讨薪追款等群体性活动。

  (四)请示报告制度

  项目部要加强信息收集,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准确地掌握信息,发现闹事苗头,迅速报告,争取主动,务必做到抓小、抓早,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对农民工工资、劳务公司工程款、设备周材租赁费用及建材供应材料款等敏感问题,要严格依照合同处理,任何人员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处理涉及资金问题,绝不允许因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扩大事态。

  (五)清欠处罚制度

  项目部已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拨付工程款的劳务分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并纳入诚信考核不良记录。

  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持械威胁他人、打架斗殴、堵大门、拉闸停电等);

  3、其他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

  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项目部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劳务管理流程

  农民工进场→按身份证填写花名册→进场登记表→每天上班考勤→每月按合同结算→按合同结算金额造册工资备案表→现场公示→现场公示无意见→依据工资备案表造册工资表→每月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按合同办理完工结算支付工资余额(最后一次工人签字应签上工资已全部领清)→按身份证填写农民工出场登记表

篇三: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智能机器人研发中心工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XXXXXXConstructionEngineeringGroupCO.,LTD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B1地块项目部

  XXX一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总则

  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确保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部署,确保农民工工资清欠措施的落实,特制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章组织结构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XXX公司经理

  副组长:XXX项目经理

  成员:财务:XXX、XXX、XXX,现场负责:安全科长:XXX、XXX、生产经理:XXX。

  2、设置应急处理惩罚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通信通顺

  值班

  第三章应急处理预案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因拖欠问题而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潜在其中。如遇事发生,应根据情况尽快处置,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1、重大群体事件的处理

  (1)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堵街、堵路、闹事、严

  重堵塞交通、阻碍正常施工等重大群体事件,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处处

  置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报告。

  (2)遇到发生严重群体事件后,工程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部分

  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惩罚。

  (3)发生严重群体事件后,工程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部分成员

  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领导处理。

  (4)发生严重群体事件后,项目部管理成员应做好相干准备,随

  时等待命令,听候领导调遣。

  (5)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后,所有到场的处置人员,应保持清醒、冷静,处置工作以劝解、疏导、疏散闹事人员为主。同时要尽快找当事

  双方负责人,协调、化解矛盾,积极解决相干问题。

  (6)如遇发生恶性群体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所有负责人应及时赶

  到现场处理,同时迅速上报XXX请求支持

  和救济。必要时请求公安、司法机关支持和XXX。

  2、一般群体事件的处理惩罚

  (1)发生一般群体事件后,负责分管工作的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要尽

  快把情况向工程处领导报告。工程处处置领导小组有关人员亦应及时到

  现场,协助领导现场组织处理惩罚,防止事态扩展、转化。

  (2)领导小组人员赶到现场以后,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疏导、疏散现场

  人员,同时积极协调、帮助妥善处理相关的拖欠事宜,化解矛盾。

  第四章保证措施

  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有权调动工程处人员和车辆,项目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或拒绝。二、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保证信息通顺。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信工具通顺,确保信息的接收和转达,在节假日和严重活动期间,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财务职员必须应提前准备好足够的资金。

  四、如遇突发事件、凡不按本预案要求,项目部管理成员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的领导和工作职员,工程处将按规定赐与罚款或记分处分。凡因不及时处理或有意处理惩罚不当酿成严重恶性事件的,严格追究有关项目部和职员的责任,并依据工程处有关制度赐与相干职员严厉处理。

  附:XXX解决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联系

  组长:XXX手机:

  副组长:XXX手机:

  成员:XXX手机:

  XXX手机:

  XXX手机:

  黄启超手机:

  XXX手机:

  XXX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B1地块项目部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看法》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文件通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制订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如下:1、各项目部职工到场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落实到每一个职工。2、每位职工都要签定劳务合同并编号入册,合同使用公司统一文本,签定合同时要同工人讲清楚工资、待遇及支付方式等各项条款并要职工亲笔签名。3、不签定劳动合同或不提供本人身份证的职工不得上岗。

  签订劳动合同,各项目部要统一建立职工花名册并且同劳动合同一致(花名册使用集团公司统一格式)。

  4、职工上岗后要建立严格的职工考勤制度,每月月底要同每位职工进行核对签字,考勤表必须有项目经理、工长、记工员签字后,次月5日前上报总部汇总公布。

  5、职工通过教育、考试合格、签订劳务合同上岗后可到项目部财务处领用就餐菜票。

  6、职工工资的发放:项目部按职工上个月出勤情况发放生活费1200元,同时职工可向项目部财务处领取菜票200~300元。职工如有特殊情况,可向项目部申请借款或结清全部工资,工资标准按劳动合同执行。

  7、外地职工工作到年终的按劳务合同分配工资,保证在春节前15天内兑现现金,并补贴返乡路费。

  8、为了保证职工工资安全,海门籍职工回海门分配,保证年前3~5天分配兑现。

  9、职工分派时总部负责人进行协调和监视,保证每位职工都能领到自己的工资,不得代领他人工资,如职工提前回家可接纳邮寄、电汇方式。以上制度请各位管理职员必须认真执行。

  南通三建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B1地块项目部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指示,切实落实山东省及青岛市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项目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制。

  a)组长由工程处经理XXX担任,负责全工程处各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清

  欠工作。

  b)副组长由项目经理XXX担任,负责项目部的工资发放、清欠、协调解

  释工作,并负责接待和向上级汇报工作。

  c)成员:会计XXX、XXX负责对项目资金调配和职工预付款、菜票核

  对及工资审核工作,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发放所欠的农民工工资和发放工

  作。

  d)成员:预算员XXX负责项目部职工劳务合同解释及工程量的核算工作。e)成员:安全员XXX负责项目部治安和安全守卫工作。

  f)其他管理人员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时全部到场,共同协助领导做好工作并

  维护好现场秩序。

  g)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所有职员,要保持清醒、默默,处理惩罚工作以劝说、疏

  导、疏散闹事人员为主。同时要尽快找到当事双方(或多方)负责人,协调、化解矛盾,积极解决相关问题。要及时劝解、制止化解矛盾并注

  意工作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h)凡不按本制订要求、不及时处理惩罚的领导和管理职员,工程处、项目部将

  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或纪律处分。凡不及时处理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

  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控制追究有关项目部人员的责任,并依据工程

篇四: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三篇

  篇三: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

  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项目部为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做到“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工程区域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跳吊等)。

  2.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3.

  其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工程部门、安

  质部门、计财部门、物资部门等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工程部门、安质部门、计财部门、物资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程技术部门职责: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协助项目经理对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生产秩序。

  计财部门职责: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协助做好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农民工工资核实工作,责令用工单位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

  安质部门职责: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并报告用人单位欠薪情况。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拨打110。

  物资部门职责: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农民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2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10分钟内报告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影响程度等。

  2.

  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发展趋势预测。

  3.

  突发事件有关的用人单位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处理情况。

  4.

  其它已掌握的情况。

  启动预案: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

  各部门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并应及时向准池铁路公司报告,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公司领导小组报地方政府、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处置办法: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

  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公司设置了一个农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在农民工生活确实困难或用

  人单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后期处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用人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上报。

  项目领导小组要在在所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结束后5日内将书面报告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进度、形象影响评估等。

  (五)工作要求

  1.反应迅速,强化协作。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对事件涉及各方面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

  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加大处罚。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处罚情况,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篇二: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1、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项目部都要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事件。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电话:

  副组长:——--(具体负责人)电话:

  组员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劳务公司、分包单位现场委托人。

  2、根据《工程项目应急基金管理规定》和《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各单位可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对劳务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资备用基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

  3、建立节假日主要领导、项目经理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司和项目部要安排领导值班。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家和重大活动期间由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亲自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

  4、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事发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5、公司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公司劳务管理中心

  一般事件

  重要事件

  处理情况书面报告通知责任单位劳务管理1小

  时内

  联系上访投诉者做出响应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公司总经理

  6、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7、当发生农民工向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和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报告公司分管领导

  落实情况

  制定措施

  措施实施

  处结协议

  总结预防

  组织总部相

  关部门参与处理

  公司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8、当发生农民工到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时,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各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将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分管领导要迅速赶往事发地或项目部组织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接访的政府有关部门。

  9、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集团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10、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各单位领导汇报,各单位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资金安排。

  11、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各单位也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篇三: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本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冶建工集团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应急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成立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部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流程。

  姓名

  XXXXXXXXX职务

  组长(注: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注:项目班子)

  副组长(注:项目班子)

  劳务组长(注:劳务分包负责XXX人)

  劳务组长(注:劳务分包负责XXX人)

  XXX民管员

  劳务员(注:分包队伍劳务XXX员)

  手机

  劳务员(注:分包队伍劳务XXX员)

  组员(注:项目其他管理人XXX员)

  组员(注:项目其他管理人XXX员)

  监测与预警

  项目部按照《中冶建工集团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善现场农民工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设立民管员负责劳务用工从入场到离场的全流程管理,完善规定手续,收集好相应资料,及时上报用工情况,做好与劳务分包商的沟通合作,实时掌握好农民工用工动态。

  三、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分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二)启动预案: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

  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分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现场协调:处理突发事件时首先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了解事件真相,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控制事态发展;要按实际情况,针对问题进行摸底清查,迅速展开处理,与劳务分包商、农民工进行面对面的协商,按相关法律和公司规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劝导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

  2、启用劳务分包商履约保证金:经过摸排清查和当面协商调解,确实存在劳务分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要责令劳务分包商立即改正,第一时间支付拖欠工资,必要时启用劳务分包商履约保证金,优先保证农民工拖欠工资发放,并要求劳务分包商5日内将动用的履约保证金补缴到位。

  3、项目部垫付:在劳务分包商拒不执行拖欠工资发放同时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情形下,项目部应将突发事件上报分公司,并按相应流程先行垫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及时平息事态,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垫付的资金以分包方结算的工程量为限,并在工程款里面及时扣回垫付资金。

  4、启用公司农民工保障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公司农民工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发放到民工手中,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责令劳务分包商在10日内将启用的保障金补缴到位。

  5、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四、后期处置

  (一)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及时向分公司

  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由公司工程处在分包商合同履约考评中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劳务分包商做出相应考核记录。

  (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上报。

  (三)项目领导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进度、形象影响评估等。

  (四)项目领导小组在事件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处置报告,反馈处置情况,及时完善事件处理记录。

  (五)在预防和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项目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未严格按照《中冶建工集团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监管程序,民管员监管不到位,对本工程区和所属单位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预报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劳动纠纷不断,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多发,社会影响恶劣的;

  2、对农民工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3、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严格按照《中冶建工集团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日常管理,支付劳务分包商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

  (三)建立劳务分包商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分包商履约考评制度。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在现场公示栏进行公示,告知全体农民工,并抄报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项目民管员要履行好监管责任,现场监督劳务分包商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

  (六)业主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由劳务分包商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必要时项目部可先行垫付,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量为限。

  (七)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我司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八)如实定期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沟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九)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篇五: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第一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维权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合肥市建委及瑶海区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农民工维权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谦

  副组长:

  韦国

  马新余

  组

  员:

  谷雨

  葛剑雅

  郑伟

  李延丽

  赵璐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本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本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

  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录入诚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有权调动各方人员和车辆,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二)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保证信息畅通。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和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处

  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置。

  五、加强教育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

  合肥市瑶海区明皇路、和县路、观鱼台路工程

  农

  民

  工

  维

  权

  应

  急

  预

  案

  安徽海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第二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为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预防和解决总包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2008】6号》、《冀政办【2013】34号》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和妥善处置民工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

  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岗位责

  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

  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民工利益,用足用活

  保护民工权益政策,积极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加强并规范民

  工信访接待和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民工切身利益的群

  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

  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

  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

  工作

  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征收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民工的说

  服教育,引导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

  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确定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科室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积极参与,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民工上访突发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民工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民工上访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聚众阻挠世园会综合展示中心工程建设实施的;

  4、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事件;

  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

  6、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的;

  7、其他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领导机构与职责

  成立处置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相关科室组织实施;(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4)对在预防和处置民工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四、现场处置

  1、凡出现民工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企业责任人和项目部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2、民工上访事件发生后,涉及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应急办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处置。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由唐山市路南区区域内城管局负责,现场公共财产保护由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接访对话由信访局、项目部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负责。

  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人员应诚恳听取民工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民工的工作,对民工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企业限期研究解决;对民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5、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公安局要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进行处置,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五、善后工作

  民工上访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

  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六、防范预警

  1、定期开展企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要落实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以督促,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3、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规律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全力防止和减少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附:丰润建安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

  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宏魁

  副组长:张国宽

  组员:郭永平

  陈立元

  郭永占

  杨兴付

  杨文清

  第三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北京市建委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公司在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在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在建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录入诚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有权调动各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和车辆,各项目经理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二)各项目经理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保证信息畅通。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和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置。

  五、加强教育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2014)5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案

  鲁商蓝岸丽舍(青岛市崂山区午山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A-13-1地块工程

  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鲁商蓝岸丽舍项目部

  2014年4月

  鲁商蓝岸丽舍(青岛市崂山区午山社区旧村改造项目)A-13-1地块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为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杜绝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维护农民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现经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部成立加强劳务队伍和工资管理领导小组,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

  长:李

  冰

  副组长:王

  军

  成

  员:解守增

  高云霄

  程

  鹏

  二、目标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李冰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加强劳务队伍和工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接待农民工投诉上访,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接待、不处理,推诿扯皮;一旦发生农民工集体上访或其他突发事件,项目经理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予以妥善处理。

  2、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相关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掌握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据,建立预警机制。

  3、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上下联动、及时化解、及时处理,避

  免

  鲁商蓝岸丽舍(青岛市崂山区午山社区旧村改造项目)A-13-1地块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影响公司形象。

  三、认真学习《项目劳务管理办法》,加强项目部对劳务分包队伍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

  1、要强化劳务分包资质和资格管理,凡使用集团和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外的劳务队伍,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方可使用。

  2、劳务队伍进场,项目部应认真检查并收集整理齐全如进场通知、劳务分包合同、五证一照、劳动合同、上岗证、暂住证等有关资料,编制入场人员花名册并由工人本人签字,建立“双卡”制度。认真组织进场教育、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并形成教育记录。

  3、认真检查劳务队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与劳务分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劳务分包与工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加强对工人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劳务队伍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4、劳务队伍人员更换和变更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并认真做好进出场记录、进出场教育和工费结算等工作。

  5、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时发放、列工资表发放以及公示制度。依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项目、形式以及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现场对支付工资的人员姓名、工资数额、支付项目等情况进行公示。如无法按时发放的,应让劳务分包写出承诺书,确保农民工离开工地前领到应得工资。

  四、完善工作机制,疏通处理渠道

  1、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成立清欠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对工

  鲁商蓝岸丽舍(青岛市崂山区午山社区旧村改造项目)A-13-1地块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程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落实清欠责任制,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按合同及时与分包企业进行人工费结算并拨付分包款。调解处理分包企业内部工资结算纠纷,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人工资发放

  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前置有效措施,防止、平息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事件。

  3、加强劳务队伍和工资管理领导小组要对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度重视,摸清工程分包工资发放是否存在问题,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发现一起,及时解决一起,绝不姑息。

  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鲁商蓝岸丽舍A-13-1地块项目部

  第五篇:农民工讨薪(精选)

  年年岁岁花相似

  农民工讨薪怪圈何时破?

  导语:

  1月19日,一位少女为父讨薪,从高楼跳下身亡的消息成为社会焦点,再度将农民工讨薪这一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尖浪口。其实,每到年底,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就会集中见诸报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用这句话来形容每年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问题的现象并不为过。农民工讨薪问题,这是一个历久弥新并且为全社会所关注的话题。

  然而,早在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但转眼十余年过去,相关部门治理讨薪工作力度也年年喊,农民工讨薪问题仍不见缓解,极端讨薪事件年年有,悲剧也在不断重演。何时,农民工才能走出年年讨薪的怪圈,阻挡悲剧的蔓延?

  01农民工讨薪问题产生的根源

  每到年底,伴随着春运的热闹,另外一种很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也开始上演--农民工讨薪。讨薪的背后是欠薪,欠薪又称“拖欠工资”。这一名词的历史并不长,最早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农民工聚集的建筑业、服务行业和制造业。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其他行业的欠薪行为已得到很大改观。然而,建筑业的欠薪依然是行业的普遍现象,成为欠薪的重灾区。对此,当前社会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一直在继续,也有了初步的研究成果。

  当前社会普遍研究结论

  关于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当前社会的普遍结论有三种:

  一是,农民工自身权益意识不高。

  根据统计,在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案件中,农民工群体有以下几个共同点,它们分别是: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没有签订工资标准协议;

  3、不掌握包工头和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

  4、工资条上没有包工头确认签字。

  而上述这些又恰恰是农民工在日后维权中不可缺少的必备资料,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农民工通过正常途径讨薪的难度。

  二是,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不严。

  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2011年,“恶意欠薪”与醉驾一起被写入刑法修正案,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但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两者发挥的效用截然不同。醉驾入刑后,严厉查处了大量酒驾、醉驾行为,形成极大震慑,而打击“恶意欠薪”的力度还需不断加大。

  吊诡的是,调查显示,迄今所有被判刑的都是包工头,更上游的大鱼们依然逍遥于外,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似乎开发商和建筑商们特别容易玩“躲猫猫”,把责任全部都分散出去。一旦遭遇到背景强硬的国字号开发商、建筑商,更是微妙。

  而且,“恶意欠薪”的标准很难界定,造成“恶意欠薪”入罪执行不畅,给欠薪行为留有不小的法律灰色空间。

  三是,建筑业独特的用工制度——包工制度。

  我国相关法律要求,工程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但在实际运行中,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这样的情况与现象,即:总承包-分包-转包-再转包,最后将施工项目直接转包给包工头个人。一些关系户只需缴纳一笔占工程造价2%-5%的挂靠费,就能借用建筑公司的资质从开发单位承揽工程,然后他们再层层转手分包。

  这种转包、分包的现象,导致的是债权关系的复杂。由于层层转包,导致责任主体分离,农民工和用工单位事实上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跟包工头,也往往是口头合同,提供不了正规的劳动关系证明。一旦某个环节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形成工资拖欠。

  在这层层转包中,始终处于“生物链”最底端的农民工,则被各种复杂的债权关系“推来推去”,致使讨薪维权无从着手,像贝壳一样被晾在沙滩上。

  基于以上三种研究结论,十多年来国家和政府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达到200多个,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政策关注度高于其他任何一个社会问题。但是,即便这样,仍旧不能解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

  一份研究报告大胆提出资金垫付是欠薪的根源

  2014年12月初,由多所高校“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与公益组织联合发布的《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中提出,资金垫付是欠薪的根源。

  《报告》认为,之所以迟迟解决不了农民工资拖欠的问题,是因为我们很少注意到地产资本在农民工工资拖欠中所扮演的角色,没有真正意识到地产商从拿地到销售整个流程都涉入层层的资金卷入与垫付才是欠薪的根源所在。

  根据以上图表显示(截图),高达八成的欠薪工地存在资金垫付,商品房、保障房垫资比例最高。

  而被人诟病为建筑业潜规则的“层层转包”,与之相伴的则是资金垫付,以及空手套白狼的可能性。层层分包及由此产生的层层资金垫付,这中手段的高明之处在于:一来缓解资金紧张,二来有效地让本应承担劳动用工主体的施工单位在法律意义上变得模糊不清,从而成为建筑资本实现增殖和有效规避责任的有效手段。

  其结果是,当在工地出现劳资纠纷和安全事故时,施工责任主体往往是以嫁祸包工制的最基层食利者--包工头--的方式逃避责任。因为根据调查显示,劳务分包企业与开发商分列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前两名,它们所占比例分别为43.5%与31.2%。我们传统观念中所认为的“欠薪包工头”所占比例仅为13.8%,即便加上“因包工头无力支付工人工资而讨薪”的比例也仅为18.1%。

  假使《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中关于“资金垫付是欠薪的根源”的观点是确凿无疑,那么,欲治理建筑业乱象,必先取消包工制度;欲取消包工制度,必先从源头上禁止资质挂靠和工程转包行为;而欲消除挂靠与转包,则必先消除建筑业监管部门的“权力寻租”机会,加强建筑公司的资质管理,铲除权力寻租与腐败的土壤,从根本上减少资金从上到下的层层垫付。

  02农民工自身的流动性与技能水平不足

  在讨论农民工讨薪问题的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农民工自身的流动性强与技能水平的不足。

  在当前的建筑施工中,存在着大量的人力小工,这类农民工流动性极大,他们没技术,只能靠卖力气吃饭,几乎没有议价能力。工程队也不会不重视他们,他们几乎不可能签上合法的劳动合同。有活就召之即来,没活就奔赴下一个地方。由于这种流动性极强的特点,加上建筑行业特殊的薪酬特点,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的几率也会变得很大。

  而与之相反的是,高级技术工种或是有某项技能的农民工,由于他们的流动性相对较小,一般在几个固定的工程队之间流动,劳动关系比较固定,议价能力也相对更强。一般来说,他们签上合法

  的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很大,出现欠薪问题的概率也随之减小。

  然而,在另一方面,根据统计局在2014年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工中仅有30%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其中高级技工、管理人才和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施工人才极其缺乏。此类劳动者的市场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从2003年起一直保持在年均1.5比1以上,而近年年均比率已超过2比1的水平。而院校培养人才远不能满足企业需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2014年年初国务院新闻办“农民工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曾指出:技工招工难,反映的是转型升级过程中中高级技能人才的短缺性。他表示,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是解决“技工荒”的重要途径。

  为此,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改善这种局面。2014年

  6月发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缺乏技能是造成农民工流动性强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他们融入城市、成为新型产业工人的主要障碍。而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现生活改善最现实的途径,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03先知先觉:建筑企业应当主动作为

  孙中山曾根据当时的革命形势和需要,将人群分为三大类: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不知不觉,主张先知先觉唤醒后知后觉,从而带动不知不觉。以此类推,建筑企业也可以分为这三大类,后知后觉者当属在国家法制法规与现行政策下被动作为的企业,不知不觉者则为枉顾国家法制法规与现行政策的企业,而先知先觉者则在遵守国家法制法规与现行政策的情况下,主动有所作为,主动革除种种弊端的企业。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主动有所作为,也许在短期内会给企业的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负面影响,不仅能够树立行业典范,提升企业的品牌影响力,也能够招徕更多的技术人才,进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而建筑企业主动有所作为该从何处着手?

  一是,绕过劳务分包,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调2013》对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代表性城市的建筑工地的调研情况显示,全国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17.4%,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另一方面,如今建筑业用工制度已经到了一个大洗牌的时代,包工头利润空间在下降,生存愈来愈艰难;建筑业劳务制度越来越没有价值可言,建筑业劳务分包公司已成为阻碍建筑业劳资关系正常化的最大阻力。建筑施工企业应直接与工人订立劳动关系,让建筑业用工制度走上健康规范的轨道。

  二是,建立稳定薪酬制度。根据调查显示,“依照约定,全额结算”或是“年底结清”或是“工程结束结算”这样的薪酬制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比例远远高于“按月结算”或是“固定薪酬”的比例。

  “按月结算”或是“固定薪酬”的薪酬制度,不仅能够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也能减少用工短期化所产生的诸多劳资纠纷。

  三是,简化建筑施工管理。这样可以使得建筑业农民工直接对应总包施工企业,劳动关系更加明晰;而总包施工企业也通过去除劳务分包、包工头等层层“剥皮”的环节,不仅简化了施工管理,而且总包施工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并让渡一部分利润改善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对于施工企业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工人待遇的提高,工人便会长期跟随项目部施工,工程质量也能够得到保障。

  四是,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2015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自2012年以来,已经连续三年出现绝对数量下降。人口红利正在消失,特别是对于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根据前文所述,在人口红利正在消失的同时,高级技工人才和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施工人才极其缺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技工荒”的困境。

  在此情形下,建筑企业不仅应该只有压力,更应该有改变这种情形的动力,主动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官方网站中装新网于2014年特别制定了职业教育平台建设战略规划,提供覆盖建筑装饰全行业就业岗位的职业培训项目,拟为行业培养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优秀设计师、管理和施工人才,改善建筑装饰行业的人才困境。

  结语:诚然,要打破农民工年年讨薪的怪圈,是一个长久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国家法规政策的指导,也需要建筑企业的主动作为和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劳有所得、社会和谐、年末农民工讨薪不再是新闻,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局面。

  编辑手记:我们无论如何都不希望看到,一个个血淋淋教训的出现才能促使社会的改变与进步。

  问题:您认为企业在农民工讨薪问题上需要主动作为吗?

  需要vs不需要

篇六: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方案

  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方案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方案1为积极稳妥地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辖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参与人数、社会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性、较大、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标准

  一般性突发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

  较大突发事件: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

  重大突发事件:5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行为,或人数虽不到50人,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有冲击办公场所或有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

  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

  四、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成立XX镇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社保所、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维稳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社保所。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乡行政区域内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要求

  规范农民工欠薪案件应急处置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及时就地解决农民工合理诉求机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突发事件,乡社保所分析研判后,依照部门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同时,将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影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与结果、公众及媒体反映等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发生越级讨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一)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快速、准确、速报”的原则,务必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案情概况(单位、人数、时间、地点、原因等)、影响程度和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及对处置的建议意见等。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二)启动预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对案情做出分析判断,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由领导小组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30分钟内,应根据案情迅速通知各责任(包保)单位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按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处理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稳定农民工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发生较大、重大突发事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接待处置;对现场人员众多的,要求当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况,同时劝导其他人员有序地疏散,严禁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对拖欠事实不清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启动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按规定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及时平息事态。

  (四)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处理后,应督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抓紧落实事件处理中商定的承诺,做好善后工作,并将处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反弹;依法对涉及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严肃查处;事件处理后7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乡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报告。

  六、预警预报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疏导化解”的原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为突发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防患于未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把存在问题严重和投诉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重点监控。要经常排查摸底,收集信息,掌握动态,提前介入,积极做好防范工作。一旦发现欠薪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

  (一)预警预报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农民工工资发放,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督促整改。

  (二)不定期督查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用工单位提前实行重点监控。

  (三)重点督查监控制度。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督办制度,对发现的可能会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确定专人负责实行跟踪督查和监控,做到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

  七、其他事项

  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各有关职能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清欠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欠薪纠纷升级,社会影响恶劣的;

  (二)对劳动者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三)对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辖各类企业和主管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加强监管、检查,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方案2一、总则

  1.1编制目的提高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

  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3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4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人数不到30人,但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道路、阻碍执法等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公务用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5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情况。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处置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纪委办、财务股、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信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

  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股,由杨大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协调、指导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上报、参与调查、通报情况、协调处理、跟踪督促;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3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投诉及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4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县乡镇供水管理总站、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负责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摸排,及时处置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负责事发后及时赶到事发现场,适时掌握事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安抚、劝导、疏散上访群众;负责责令施工企业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等。

  信访股:负责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接访工作,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纪委办: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

  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各股室(单位)在接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和影响程度预测;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等情况。

  3.2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四、处置程序

  4.1处置原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坚持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应急处置

  1.通过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农民工群体性上访的应急情况,各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按局领导分工文件,通知股室(单位)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分管股室(单位)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的有关情况。诚恳听取上访人员意见,避免矛盾激化,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尽快平息事态,并做好劝返接回工作。

  3.赶赴现场领导将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可控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请求公安机关支援;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上级机关报告。

  4.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信访不可控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在接到

  通知后,要各司其职,迅速行动,确保人员和工作到位。

  5.对出现难以劝离、围堵机关、扰乱机关工作秩序或缠访闹访及其他有明显过激行为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五、责任追究

  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股室)单位,实行环节责任追究制,一律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不关心、长期不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的。

  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置,造成事态扩大和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讯设备完好。

  6.2资金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责成工程承包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督促其按时足额预存农民工工资,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方案31总则

  1.1编制目的提高全县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

  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文山州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印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30人,但到省州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堵塞公路交通、阻碍执法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领导座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行业归口、协调各方、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把握政策、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由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所引起的影响生产、生活、社会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

  1.6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体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扶贫局、县市监局、县信访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机场筹建处(铁建办)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丘北县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应成立专门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各自主管行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人社、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组织协调处理、跟踪并督促妥善处理;承担对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统计上报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信访投诉、成员单位上报、丘北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承接拖欠

  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2.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受理并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举报投诉案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手段,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进行汇总、上报,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

  县信访局负责妥善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公安局参与联合行动,密切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展动态,及时组织人员快速出警,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并对县人社局移送的恶意欠薪案件从快处理,及时处置。

  县法院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通知后,要及时介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传达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搜集掌握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工资拖欠情况,组织进行专题调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处理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及时介入进行处置,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资。

  县总工会负责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援助;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

  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县卫计局参与联合行动,负责事件发生过程中突发伤害的抢救治疗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普者黑景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掌握事件动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把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负责做好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处理以及重大突发性工资拖欠案件的先期介入,及时赶到现场劝解、疏散上访群众,及时汇报和协助处理等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县国土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安监局负责煤矿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发改局负责发改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农科局负责农业项目和涉农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餐饮服务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领域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水务局负责水利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教育局负责教育基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民政局、环保局、民宗局、财政局、林业局、文广体局、产业园区、机场筹建处(铁建办)等部门负责各自主管行业企业和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在接到各成员单位上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县政府和县信访局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重特大突发紧急情况一般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内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随时了解

  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应掌握的情况。

  3.2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30分钟内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4处置程序

  4.1处置原则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要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进行,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应急处置

  4.2.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情况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加强对人员、设施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秩序。

  4.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指令3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成员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4.2.3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后对能够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对原因不清,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限期答复。配合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事态发展,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极个别人利用事件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置办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

  5后期处置

  5.1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

  5.2应急领导小组在完成事件的处置工作后,督促施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6责任追究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1对农民工反映的情况不关心、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6.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不负责任、措施不力,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6.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6.4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赶赴现场,造成事态扩大和其它不良后果的。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道通畅和通讯设备完好。

  7.2资金保障: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县内各用工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8.2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方案4为及时、妥善处置我区区域内因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黄岩”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中共浙江省

  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通知》和《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护企业职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企业职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黄岩,打造平安黄岩。

  (一)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统一指挥、齐抓共管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对有欠薪及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讲究方式方法,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中,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四)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分管工业副区长、黄岩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信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地税局)、国税局、审计局、经信局、金融办、总工会、司法局、宣传部、国土资源分局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织实施。

  三、处置工作有关单位职责

  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和完善建设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精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领导不重视、责任未落实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欠薪情况的监控,及时处理欠薪案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大力预防欠薪,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单位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我区社会稳定。

  (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处置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平时加强采集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实行分片管理,做到“一户一卡”,以备应急之需;每月对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登记,做到“逐户登记,逐户排查”;发现企业欠薪,即建立预警档案,重点监控,跟踪整改,经督促,拖欠工资超过7天仍不能改正的,应当日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发现企业批量裁员、濒临破产、停业、搬迁等重大情况的,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人力社保局;开展一般性劳资纠纷调查工作,引导员工通过正当途径反映维权诉求,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和事态进一步扩大。

  3、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事项。

  4、完成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区有关单位职责

  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

  区人力社保局:发现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参与核实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数额。做好对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逃匿事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尽快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黄岩公安分局。

  黄岩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及时调查逃匿企业法人有无经济违法问题,配合乡镇(街道)保护逃匿企业剩余财产,依法追查被转移的财物,寻找逃匿人员。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处置。

  区人民法院:涉及欠薪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及时处置,尽快变现企业财产。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主要是用人单位)的资产进行财产保全,依法启动破产程序。

  区信访局:做好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访接待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做好越级上访的劝导劝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区住建局: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现象,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建筑领域欠薪保证金、签订劳动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人工工资直接发放制度;负责做好建筑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及时提供逃匿案件相关的房产信息,停止办理逃匿人员房产过户手续。

  区交通局、区水利局:要加强本领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督促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工资支付监控;负责落实本领域的欠薪保证金制度,并做好本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处工作;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市场主体行为标准和企业资质年审工作范畴。

  区市场监督局:提供用人单位的登记情况,核实企业性质和股东情况;与区人力社保局及时沟通衔接,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严查处欠薪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

  区财政(地税)局、区国税局:保证财政应急专项资金的到位,协助调查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对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企业及时开展税收风险应对辅导。涉及出口企业,及时查明出口退税情况,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区审计局:协调社会审计机构及时做好对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财务审计工作。

  区经信局:评估、摸清企业的经营状况,配合调查取证,追查被企业转移的财物。

  区金融办:评估、摸清企业的财务资金状况,配合调查取证。

  区总工会:负责事件现场职工的情绪稳定、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区司法局:及时为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做好起诉工作。

  区委宣传部:及时对外公布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

  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停止办理逃匿事件当事人的地产过户手续,查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出租经营场所。

  四、应急处置预案的等级分类

  按企业欠薪数额、涉及劳动者人数、事态复杂及其危害程度,将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下(含本数,下同),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小的。

  (二)重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大的。

  (三)特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100人以上,或者工资总额6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程度大的。

  五、预测预警

  (一)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紧急情况报告渠道畅通。

  (二)信息报告。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和企业主管部门要严密跟踪监控,并立即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维稳办和两办信息科报告,并迅速开展维稳、求助等相关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三)预警行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旦掌握或接报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预警信息,要在对事件性质、信息级别作出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六、事件处置

  (一)应急处置

  1、一般等级事件的处置。一般等级的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要迅速了解情况,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派出所副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综治工作中心、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安监中队、工会、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税所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及时受理,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2、重大等级事件的处置。事发地乡镇(街道)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派出所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综治工作中心、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安监中队、工会、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税所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区级有关部门参与处置工作。指挥部要靠前指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并迅速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3、特大等级事件的处置。由区委分管维稳工作领导任总指挥,区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法院副院长为副总指挥,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结束应急。事发地乡镇(街道)确认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

  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应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善后处理。事发地乡镇(街道)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调查,查清事件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限期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维稳办、两办信息科报告。

  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强化预警机制。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队伍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关键。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按照核定编制人数,健全劳动保障机构,建设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督查,力求从源头上预防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群体性的事件信息反馈系统,一旦发生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反馈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尽快化解矛盾,把事件解决在基层。

  (二)建立应急周转金。为保障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妥善处置,防止因资金原因引起的事态扩大,区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区级财政安排应急周转金200万元,各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

  (三)组织应急演练

  经常性组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演练,着重加强对于重特大事件的实战演练,增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之间的互动配合,使得各参与单位熟练掌握事件处理的程序、自身应采取的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方案5根据《仓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仓治欠办发〔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2.防范为主、依法处置。对有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快速处置、就地解决。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对湖街道范围内发生的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防范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突发性欠薪事件的处置工作。

  组长:于贤平(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瑶(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许雅华(程厝社区书记、主任)

  郑英(湖岭社区书记、主任)

  林莉(马厂社区书记、主任)

  林靖(师大社区书记、主任)

  林玉梅(万里社区书记、主任)

  陆燕玲(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

  林萍(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黄颖(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陈庆华(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工作由陆燕玲负责。

  四、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管理。

  2.汇集、上报企业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并视情向街道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

  3.贯彻落实街道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并负责检查落实。

  4.负责街道领导小组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络。

  5.承担街道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现场处置工作组

  街道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下列现场处置工作组,分组及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事件相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2.治安警戒组。由街道派出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设置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做好现场保卫工作;搜集并固定违法犯罪的证据,控制局势,平息事态,依法打击犯罪。

  3.劝导教育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维稳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街道工会联合会等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政策解释、法律宣传和接待劝返工作。

  4.舆论宣传组。由宣传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做好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

  5.事件调查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湖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事件的起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分清引发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责任,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六、运行机制

  1.抓好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摸排、掌握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争取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2.抓好重点行业欠薪监控,以建筑工程在建项目、服务性行业、服装厂、酒店宾馆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重点,在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特别是每年春节前,要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欠薪企业,从源头上防止欠薪。

篇七: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及措施

  为了彻底解决农民工资拖欠问题,防止农民工工资托拖欠问题的出现,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开工前,我公司为员工办理工商、意外、商业等保险,以保障农民工的人生安全及权益。

  1、建立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是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主管部门交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

  二是公司应及时将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是公司招收农民工,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的权利,并在规定期限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是公司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工程期限小于一个月的或者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另其约定。

  五是在工程建设期间内及工程竣工后54日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劳务公司不予使用,或公司执行有信用的劳务公司。

  3、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拖欠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对各项目的监管,促使每个项目部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4、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主要由公司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专门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

  5、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公司应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工程款拖欠的,农民朋友能及时向公司反映,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解决。

  6、严格“两个规范”做好公司及各项目部劳动队伍管理和用工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发生农民工公司纠纷事件。

  7、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用法律手段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一是工资保

  障金制度。建设项目部开工前,公司要按照工程预算金额的5%足额将工资保障金存入建设部门指定的帐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月内如果没有拖欠工资的投诉,公司可以将本息一并支取。如有拖欠工资投诉,建设部门从保障基金中划支所欠工程款。二是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实行分包时,要与分包企业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工资发放义务与责任。三是用工签发工票制度。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月发放工资时,向农民工签发工票,作为领取工资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的凭证。四是按月发放工资制度。总承包企业按月凭工票向农民工足额发放工资。五是建立支付农民工工资公告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公告牌、公示投诉电话、地址等相关信息。六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发生拖欠的项目部,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节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根据《劳动法》以及国务院、省政府、省建设厅有关加强对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地方社会稳定,我公司在进行工程施工管理的同时,将努力履行施工企业的职责,做好维护农民工权益,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工作,在参与本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提高认识、建章立制、规法自身行为:

  工程款能否按时到位是农民工工资是否能得到保障,是否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关键。为此我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广泛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充分提高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思想认识,规范在劳动用工方面的自身行为,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保障了企业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用工计划:

  我公司计划在本工程中共招用农民工1名,其中招用技术工种人员40名,招用民工、普工人员60名,用工时间为工程开工竣工时间。

  2、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我公司将认真按《劳动法》的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及参与施工的员工工资,具体计划为:每月30日统计出勤,编制考勤表,由工地工长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财务管理人员根据项目经理审批的考勤表计算编制工资花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公司财务部门保证在每月的5日至8日间之间在施工现场向农民工发放上月公司。因建设单位工程款暂不到位的情况下,项目部必须自行垫资发放。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自身用工行为:

  我公司已按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要求各项目部认真做好与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后,及时上报公司。并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使用正规的规范合同文本;

  (2)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

  (3)应明确劳动者工作内容,工资报酬标准,工资发放时间及办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4)双方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办法;

  (5)合同签订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鉴证,备案。

  三、处罚措施:

  1、由于建设项目停建,建设单位短时间内无法支付工程款,造成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项目部门主动自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在工程款到位的前提下,项目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出现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项目部门应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并尽全力主动自行垫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项目部在垫付农民工工资之后,将积极于业主协商,争取早日得到工程款。

  4、本项目在施工实施工程中,若项目部出现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公司将责令改正,在责令项目部补发完农民工工资基础上,公司将对项目部实施1元至3元的经济处罚。

  四、保障措施:

  1、本项目我公司一旦中标,公司首先与项目部签订项目施工管理责任制,在责任制中明确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办法及相应处罚条款。

  2、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为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公司成立以企业为组长的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企业工程部人员共同组成。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做好各项目部有关农民工工资发放,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业主方沟通,争取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

  4、由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帐户,按业主拨款数额的15%预留农民工工资,一旦发生拖欠,在基金上做好发放准备。

  5、加强定期检查,由公司管理小组在每月10日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生拖欠,及

  时补发,避免积少成多,造成支付困难。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指定此

  第一条:公司领导和主要管理人员,各工程处负责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以及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加强提高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思想认识,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应设立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条:公司承建的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项目部项目经理签订项目施工责任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主要责任之一。

  第四条:项目中标,在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款支付办法,要求业主方必须将工程款转入公司财务帐户,不得直接转付给工地项目部,以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第五条:各项目部必须配合公司做好招用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工种、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及办法等主要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处罚办法。

  第六条:各项目部必须将所招用的农民工花名册,身份证明报公司备案,以利于公司统一管理。

  第七条: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5日前做好员工出勤统计,计算编制工资花名册工作,并上报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按工资表同意计发工资。

  第八条:业主拨付工程款后,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承担施工的项目工资,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财务部门在未扣付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不得将工程款支付给项目部。

  第九条:公司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深入公司,走访农民工,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条:工程处所属项目部,若存在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在工程竣工结清工程款后,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以后不得承担项目施工。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帐户,从业主方转付的工程款中扣留1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专项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在与项目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用书面形式征求有关领导和业务及公司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的意见,在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困难时,公司应尽快与业主联系,商定解决办法,必须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尽快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在招用农民工后,必须按此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由于项目部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公司将直接从财务部门扣留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扣发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对项目部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由于项目部而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经劳动者投诉,造成上级主管部门实施处罚时,一切责任和罚款均有该项目部承担,同时接受公司的处罚。

  第十五条:本制度已经公司行政研究通过,自下发之日起予以实施。各项目部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应及时向公司做出反映,以便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是我公司对支付农民工工资做出的具体承诺和采取的保障措施,我公司愿接受社会各界,各部门和建设方的监督和检查,在工程施工中,认真履行职责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施工,认真履行合同的基础上,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事项,为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形象,维护和促进地方社会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义务和贡献。

篇八: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党委、政府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项目承建单位(总包)及外包施工单位因劳务费、工程费、材料费等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xx项目及施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特制定《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公司及项目承建单位要从确保xx市社会稳定政治高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二、组织体系

  (一)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xx项目维稳分管领导

  副组长:xx项目安保经理,xx项目工程结算负责人

  成员:

  项目承建单位(总包)项目部负责人,xx保安公司经营调度指挥长

  姓名:xxx

  联系方式:xxxxx保安公司xx项目队长

  姓名:xxx

  联系方式:xxx

  (二)项目承建单位(总包)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维稳主管经理,项目工程结算负责人

  成员:法务、劳务、维稳、安保等人员;外施企业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包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承担维稳主体责任。

  三、工作职责

  (一)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建立公司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2.负责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维稳工作。

  3.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公司相关人负责和应急处理程序,层层落实,保证对突发事件迅速、正确做出反应,避免事态恶化。

  (二)项目承建单位项目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外施企业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3.根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启动预警机制后,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负起责任,关注外施队伍动向,重点是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

  (4)分包项目未直接管理的外施队。

  四、突发事件应急状态描述: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前兆阶段:外施企业向项目总包单位或xx索要劳务费、材料费、租赁费等,出现矛盾并煽动员工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外施企业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按施工进度外施企业应撤场但占据施工场地或生活区拒不撤场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业主单位、总包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业主单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干扰妨碍宜家项目正常办公时。

  2.紧急阶段: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外施企业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3.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外施企业人员情绪得到控制,项目承建单位(总包)负责人能与外施企业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4.解决阶段:与外施企业负责人或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外施企业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时。

  五、报告程序

  xx及总包单位、外施单位任何工作人员在发现出现本预案的应急状态的前兆阶段和紧急阶段所描述的情况时,均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顺序如下:

  应急状态前兆阶段:

  项目部有关人员

  维稳主管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应急领小组

  xxxx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小组成员

  直接进入紧急阶段:

  项目部有关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应急小组领导

  xxxxx项目应急小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

  市住建委应急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

  接到报告的项目经理或各级群体性劳务费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应及时核实情况,并迅速向上一级报告,同时,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出现联络障碍不能按上述顺序报告时,可越级上报,直至报告给长沙宜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六、预案的启动和解除权限

  各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

  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情况,情况属实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组织工作组人员,履行应急职责,并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事态进入解决阶段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视实际情况决定解除本预案。

  七、突发事件控制程序及措施

  1.出现农民工讨薪、拉横幅等紧急情况阶段时,由总包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组各司其职,维护现场秩序,进行劝阻和力争谈判解决矛盾。xx项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力促平稳解决。

  2.局势得到控制后,在xx项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见证下,由总包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出面与外施企业对话,要求对方派代表与总包单位就具体问题进行谈判,除代表外的其他人员应遣散或集中到会议室。

  3.现场安保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设置警戒线,关注闹事者动向,加强戒备,严禁不明身份人员混入办公场所重要部位,必要时可以拍照、摄像等,情况紧急时做好现场应急处置,防止更大混乱与事故发生。必要时,可请求增援和请求报警。

  4.如果对方不能够按xx项目要求进行谈判,并且继续冲击现场办公场所、扰乱现场办公秩序,由现场指挥决定报警。

  八、应急准备

  (一)应急队伍准备

  xx保安公司现场安保队伍要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应急预案启动后,安保负责人按预案进行分工,做到人员按时到位,及时赶赴现场。

  xx特卫队伍随时做好待命,接到求援信息后在40分钟内抽调20-40名队员赶赴现场(建议提前一天通知)。

  (二)应急物资准备

  进一步完善安监设施,在重要位置加装监控设备,保障监控、视频、网络等的正常使用。为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收集和保留证据。加强对应急设施设备的准备、管理和维护,各部门应保障所属车辆和驾驶员作为应急储备运力,保持车况良好,随时服从领导小组运力调度。

  (三)做好协调联动工作

  安置方案启动前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派出所充分沟通,取得其支持。安置方案启动时,更应与各部门紧密协调联动,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有力的保障。

  安保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

  突发事件

  先期处置(启动预案、报警、自救)

  公安机关

  信息上报

  xx项目

  1.

  信息传报

  2.

  启动指挥机构

  3.

  专业应急队伍

  4.

  专业应急装备调运

  应急响应

  政府增援

  救援行动

  1.

  现场指挥调度

  2.

  医疗救护

  3.

  人员转移疏散

  4.

  环境保护

  5.

  信息沟通

  6.

  公众信息管理

  应急响应升级

  否

  事态控制

  是

  1.

  解除警戒

  2.

  现场清理

  3.

  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评估

  1.现场工作人员与闹事民工发生冲突的预案

  现场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与闹事民工发生冲突时,安保人员应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将闹事民工带离现场,安抚闹事民工的情绪,了解事情经过,妥善处置,避免冲突,事态扩大。对个别不听劝阻的,有哄闹、滋事现象的,在不造成大的影响的情况下,强行带离现场。

  2.破坏分子捣乱的预案

  若现场有破坏分子捣乱或进行反动宣传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立即将当事人强行带离现场,有宣传品的立即收缴宣传品,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讨薪民工突发伤病的预案

  接到闹事民工身体不适、需要就医的请求,应及时汇报现场指挥,并请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紧急处理,同时,要维护好现场秩序,让现场人员不要围观,不要随意移动伤患,保持通风。如果没有经过急救培训、取得急救资质的工作人员在场,不要对伤患做任何处理,当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应听从专业人员的指挥,协助处理伤患。

  4.现场消防火警的预案

  日常工作中要常对消防通道、安全通道以及周边地带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发现问题现场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并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安保人员做到闻警而动,现场的工作人员迅速打开各个消防通道,组织和引导人群安全有序的撤离。

  5.现场人员拥堵应急处理的预案

  若场地人员超出核定容量,出现人员拥挤,现场混乱,安保人员

  应按疏散标志对现场人员进行有序引导、疏散,并随时观注人群状态,发现意外问题或人员拥堵,立即通知现场指挥员,请求支援。

  6.发生爆炸的处置预案

  立即向公安机关、市急救中心报告,现场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现场医疗处置人员到位。迅速开启出入口,就近疏散人员。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120急救车到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在进行救护时,要注意尽量减少对现场的破坏。协助公安机关和现场指挥部,稳定现场人员情绪,指示现场人员按紧急出口路线逃生。加派人员疏导,服从现场指挥部的调度,衔接好现场救护人员的工作,对困在活动现场内无法转移的人员迅速和消防队及公安部门报告。

  7.闹事民工强闯办公场所或施工现场的处置预案

  明确重点部位和目标,设置警戒线,必要时关闭相关通道,设置警戒岗。当闹事民工强闯办公场所或施工现场时,现场安保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劝阻、隔离工作,将人群阻挡在警戒线之外。对现场带头滋事、挑事的人员,现场安保人员将其控制后带离现场,同时拍照录像,做好证据留存。

篇九: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

  ××××房地产开发公司××××

  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有限公司

  ××××项目部

  ××××年××月××日

  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为贯彻中央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市委、市建委的有关农民工工资的文件指示,确保农民工在春节返乡前能够及时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维护农民工利益,结合此项目工期紧、劳力投入大、项目资金筹集拨付不足的具体情况,本着“准备充足、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本预案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期准备工作

  1.设立指挥机构––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顾

  问

  顾

  问

  姓

  名

  ×××

  ×××

  ×××

  ×××

  ×××

  ×××

  职

  务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建设单位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

  职

  责

  总体协调指挥

  筹资

  协调

  协调

  联系

  处理突发事件

  指导

  指导

  联系电话

  130××××××××

  137××××××××

  139××××××××

  130××××××××

  138××××××××

  139××××××××

  2.组织结构图:

  顾问:×××

  指导

  副组长:×××

  筹资

  协调

  农民工

  3.筹集资金:

  ⑴副组长×××协调、配合预算、财务部门工作,做好工程量的上报、核实,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款的拨付到位情况;

  ⑵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对各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拨付工作。

  4.准备保证金:副组长×××、×××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缺口的保证金准备工作。

  5.监督分包单位工作:

  组长:×××

  总体协调指挥

  顾问:×××

  指导

  副组长:×××

  协调

  联系

  副组长:×××

  处理突发事件

  ⑴副组长×××监督各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过程,保管工资发放的资料;

  ⑵副组长×××与各班组农民工单独交谈,了解工资的发放情况,并如实向组长汇报;

  ⑶副组长×××组织农民工学习用正确的方式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了解工作程序和违法讨薪的严重后果。

  6.组长×××负责以上工作的组织安排。

  二、应对各种异常情况应急预案

  1.资金不到位:

  ⑴由组长×××与建设单位有关领导交涉工程款的拨付问题,组织解决影响工程款拨付的各种问题;

  ⑵副组长×××负责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资金情况,申请使用保证金,并将申请情况如实向组长汇报;

  ⑶副组长×××负责与分包单位负责人、班组长交谈,做通思想工作,配合分包单位负责人做好安抚工作。

  2.农民工情绪激动:

  ⑴对于个别有情绪的农民工,由副组长×××负责进行单独谈话,以正确的态度安抚情绪,消除激动情绪的扩散,掌握问题关键;

  ⑵副组长×××如实向组长汇报交谈的情况,会同组长制订有针对性的解

  决方案,并协助实施。

  3.农民工上访:

  在有个人、小集体对问题得不到解决或解决不及时而采取上访的方式时,进入应急预案程序:

  ⑴副组长×××负责了解具体情况,协同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上访的问题采取适当方法初步解决,副组长刘军波在第一时间向组长进行汇报;

  ⑵由组长×××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分析研究解决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由刘军波向公司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建设、监理单位领导汇报;

  ⑶由组长×××根据公司领导指示精神,组织安排实施解决方案,在最短时间内与上访者商定解决协议;

  ⑷副组长×××负责通知、协助治安执法部门,对可能发生的影响社会治安事件进行预控;

  ⑸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应立即进入意外伤害应急预案程序;

  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应统一思想,各尽其责,妥善解决好农民工上访事件,并尽量将社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三、善后工作

  1.善后工作:

  副组长×××负责督促监督协议的落实情况。

  2.总结汇报

  ⑴副组长×××负责将问题的解决情况,向公司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建设、监理单位领导汇报;

  ⑵由组长×××组织领导小组成员通报情况、总结经验,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⑶事后由组长×××向公司领导作书面汇报。

  四、有效时间

  本应急予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工程竣工时自行中止。

  ××××××××××有限公司

  ××××项目部

  ××××年××月××日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监理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施工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日

  日

  日月

  月

  月

篇十: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平度市丰台街春里社区项目

  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编制:李廷志审核:侯凤琪批准:王春琪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的平度市丰台街春春里社区项目公司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侯丰启副组长:李世俊

  成员:李阳、孙阳、刘国举、刘晓燕。领导小组在施工现场工作,侯凤琪为负责人。

  一、加强用工登记管理。建筑企业招用职工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劳动合同鉴证。否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明确支付工资的责任。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是招收农民工的建筑企业。业主或EPC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业主或EPC企业应当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预付工资的金额以未支付的工程款为限。因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收回的工程款用于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建设单位依法对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支付所拖欠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的工资;

  四、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因支付工资发生的纠纷。事实清楚,施工单位无理拖欠工资超过三个月,导致工资纠纷,农民工的生活确实没有基本保障。施工单位可以直接监督管理

  五、结算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确有困难的,也要至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85%以上,其余工资的支付不得超过一个季度。

  六、为彻底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巩固还款工作阶段性成果,防止农民工欠薪反弹,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项目开工前,总承包企业应按工程预算的5%将工资保障基金存入施工部门指定的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内如无欠薪投诉,建设单位可一并收回本息。对拖欠工资的投诉,建设单位应当将拖欠的工资从保障基金中拨付

  2、是合同管理制度。总承包企业实行分包时,要与分包企业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工资发放义务与责任

  3.向员工发放工作票的制度。企业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月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发放工作票,作为领取工资的依据,并作为农民工追讨欠薪的凭证

  4、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

  5.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督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督促施工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6、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推荐访问: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农民工 应急预案 欠薪